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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自述的作文500字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述的作文500字 篇1
我是一只小工蟻,生活在一個龐大的螞蟻窩中。我是螞蟻窩中最低的,一天到晚需要不停地尋找食物、搬運食物,可分食物時,我卻只能得到其中的一丁點兒。
蟻后整天養尊處優,不干什么活兒,卻總是吃得最多。
兵蟻只是整天走來走去,美其名曰“保家衛國”,實則是好吃懶做。他們也毫不客氣地大口大口地吃我們找回來的食物。
我們一直這樣受著壓迫,受著剝削。正如人們常說的“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我們終于不堪忍受這樣不公平的待遇,起來反抗了。
我們把尋找回來的食物通通藏了起來,不讓兵蟻和蟻后吃。兩天過去了,他們沒有找到任何吃的,兵蟻餓得走不了路了,蟻后也不再產卵了。
正在這時,以前總是尋找機會想要侵占我們領地的.另一巢螞蟻進攻過來了。
我們無力招架,馬上回來找兵蟻幫忙。可是,以前驍勇善戰的兵蟻們現在卻連走路的力氣也沒有了,更別說打敗敵人。我們立即感到事態的嚴重性,急忙分發食物給他們吃。于是,他們又打敗了敵人。回頭一看,工蟻只剩下我們幾個,想到日后坐吃山空,后繼無人,那不是等死?我們終于意識到蟻后的重要性,急忙對奄奄一息的蟻后進行搶救。她終于又活過來了。
打那以后,我們工蟻明白,每個個體他都有他存在的意義,我們應該團結起來,這樣我們的蟻窩才能生生不息。
自述的作文500字 篇2
我是一盞護眼燈,一盞普普通通的護眼燈。渾身潔白,正方形的底座上有四個觸摸式按鍵,修長的脖頸上嵌著一個電子顯示屏,顯示著溫度、時間和日期。細長的腦袋上有三排LED燈泡,散發出明亮而柔和的光。我看起來簡潔大方、美麗優雅,實屬臺燈界的“窈窕淑女”。
每天傍晚小主人寫作業時,就會輕輕觸摸開關,我就發出柔和的光,照在她的書本上,默默地陪伴,看著她時而皺眉思考,時而奮筆疾書……很快,小主人就寫完了作業,臉上露出燦爛的笑容。每當這時,我特別欣慰,真想和小主人來個大擁抱。
而我更享受小主人讀書的時光。每晚寫完作業后,小主人都會在我柔和的目光中,徜徉于知識的'海洋。天天聞著這幽幽的墨香,我似乎也被小主人熏陶成了一位“博學多才”的女子。
小主人非常珍愛我。每天晚上睡覺前,她都會把我擦得干干凈凈,這讓我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臺燈了。因此,我也很喜歡這位愛學習、愛整潔的小主人。我一定會不辭辛勞地陪伴她,做她永遠的好伙伴。
家長評語:一盞普普通通的臺燈,因為融入了你的情感,它變得有血有肉。從字里行間都能看出你對它的喜愛,讀起來讓人倍感親切。加油吧!有真情實感的文章一定能打動人。
老師評語:小作者采用擬人化的手法,用生動活潑的語言描寫了臺燈的外形特點和作用,充滿了童真童趣。
自述的作文500字 篇3
我,是一本來自于圖書館的書,我沒有主人。我每天都過著流浪的生活,大家都在灰色冰冷的書柜上整天唉聲嘆氣。窗外的陽光透過玻璃照射在我們的身上,新的一天又要開始了。大家都過著機械一般的模式,直到,那一天的早晨。
那一天,我剛一睡醒就來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大街小巷上,都是行人,每個行人的手中都抱著一本自己借來的書。“要是我是他們手中的那本書就好了。”我對著自己自言自語道。走著走著我便來到了一座形狀怪異,但又異常豪華的圖書館。我左一下右一下掛在了一個人的褲腳上,成功混進了圖書館。“要是我不是一本書,準能當個特工隊隊長,不然都白白浪費了我這敏捷的身手和一身的好功夫。”正當我得意之時,被一個小女孩從地上拿了起來。“這是誰丟在地上的!真是太壞了!哎!這不是我要找的那本書嗎?真是太好了,都不用去找了!”小女孩拿起我開心地叫起來。
就這樣,我來到了小女孩的家中,她小心翼翼地把我從包里拿出,放在桌上開始看了起來,從中午看到晚上,直到天邊最后一抹夕陽消失。“寶貝!快來吃飯了,今天有你最愛的魚湯哦!”一個聲音從樓下傳來,顯然是小女孩的媽媽叫她吃飯了。可小女孩卻反手把我丟在了堅硬的書桌上。“哎喲!可真是疼死我了!”我大叫起來。可沒過一會兒,家里就來了幾個士兵,把小女孩抓了起來,并把她抓到了我面前,小女孩急得大哭起來。連忙向我道歉,對自己剛才丟出去的行為道歉。我直愣愣地愣在了原地,沒想到在這里,書被保護得這么好。小女孩又把我小心翼翼地放到了她的小背包,可一進去,我又回到了那冰冷的灰色書架上。
我獨自嘆息道:“要是真有這個地方該多好啊!”
自述的作文500字 篇4
我是一個普通的錢包,主人買下我后,就把醫保卡、身份證通通裝進了我的肚子里。
我的主人叫李志強。一天,我跟著主人來到了中山碼頭。主人掏口袋時,不小心把我丟落下來,我在地上蹦了幾下,大聲呼喚我的主人,希望他能把我撿拾起來。可是,主人好像沒有聽見似的,自己走開了。我悲傷地嘆了口氣,無可奈何地躺在地上。
我剛躺下不久,就聽到“得得”的腳步聲。我抬頭一看,是一個小學生,脖子上戴著紅領巾,胸前還別著“新光小學”的校徽,原來他是新光小學五(4)班的`學生王浩。他發現我躺在地上,隨即將我撿起。看到我肚子里存放著好多東西,他頓時顯得很焦急的樣子,趕緊把我裝進口袋里。我想:他會把我帶到什么地方呢?是帶到他家里,還是帶到我主人那里呢?他像是怕我弄丟了似的,又朝口袋看了一下,見放好了,就急匆匆地跑到教室去了。我想,這個同學一定是為找不到我的主人著急呢。當王浩同學把我從口袋里拿出來,向大家講述撿到我的經過時,許多同學都看著我。大家議論紛紛:
“錢包里這么多東西,失主一定很著急。我們得趕緊想辦法找到失主。”
“哎,這身份證上寫著失主的家庭住址,我們趕緊和他們的居委會聯系,這樣不就能找到失主了嗎?”
“對!我們趕緊告訴老師,請老師幫忙打電話聯系,找到失主。快點!”
聽到同學們的議論,我很高興。我想,很快我就會回到主人的身邊了。到那時,我要把這段經歷告訴我的主人,讓他好好感謝這些孩子。
自述的作文500字 篇5
大家好,我是鼎鼎大名被稱為“瓜中之王”的哈密瓜先生,你們聽說過我的威名嗎?下面我就來介紹自己吧!
我們哈密瓜家族主要出生在新疆和敦煌,那里環境優雅,是我們生活的好地方,我曾經還和西瓜家族的人比過美,他們每次都比不過我們。 我們原來的名字叫甜瓜,我聽媽媽說過,我們現在的名字是在清代的時候取的'。傳說,在清朝時,新疆的鄯善王每年都要給康熙皇帝獻貢品,甜瓜就是其中必備之一!這一年,皇帝吃到了哈密瓜,覺得這種瓜香甜甘淳,便問隨從:“這是什么瓜?”隨從想討好皇帝,便說這是“哈密瓜”,從此,我們便有了這個好聽的名字,一直流傳到現在。
到了金秋十月,我們個個長的胖胖的,換上了一件金黃而粗糙的衣服,小時候我們的身體是非常光滑的,但有許多蟲子會來咬我們,于是,我們的媽媽給我們穿上了一件粗糙的衣服,從此我就再也不怕害蟲的侵害了。 看又有人來買我了,他看了看我,又敲了敲我的身子,發出了“咚咚”的響聲,他看我長得挺肥的,于是就把我帶回家。
。回到家里,他切開我,我的身子就變成兩半了,還有很多水份流出來了,我的果肉是金黃色的,中間還有許多淡黃色的籽擠在一起,我看見買我的人垂涎欲滴,想必我一定很好吃。當他咬上一口,他會怎么樣啊? 我不僅好吃,還有許多營養價值,可以增加維生素A、B、C同時,還有果膠,蛋白質,胡蘿卜素,膳食纖維以及磷納等。 我不僅有營養價值,還有豐富的藥用價值,我的根、莖、葉、花、籽和果皮都可藥用,《本草綱目》記載,我們可以止渴,怯熱、利尿、治口鼻瘡等功能。 被人類吃,是我們的榮幸,如果你還想了解我,請下期再會吧!
自述的作文500字 篇6
大家好,我就是又香又甜又物美價廉的玉米,大家一定想了解一些關于我的資料吧,別急,我這就告訴你。
首先介紹我的名字吧,我的正名叫做“玉蜀黍”,別名有許多呢,比如:“包谷”、“玉茭”、“棒子”、“苞米”、“珍珠米”、“大蘆粟”等等。我一般生長在秋季,葉片扁扁的,長長的,像一把鋒利的劍。果實像葡萄一樣呈顆粒狀,成熟時呈金黃色,看起來就讓人食欲大發。
我在全世界都是廣泛流傳的美食,那你們知道我是什么時候被發現的嗎?我起源于美洲大陸,原產地是墨西哥和中美洲,是千本科草本植物玉蜀黍種子種出來的。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后把種子帶到了西班牙和中美洲,隨著世界海業的'發展,我逐漸流傳到世界各地,成為了最重要的糧食之一。進來還有國家把我奉為“國寶”呢!
我還是世界上分布最廣泛的農作物之一,從北美洲到拉丁美洲,均有大量栽培。從栽培面積合總產量來看,我可僅次于小麥和水稻呢,暫居第三。
我不僅可以當人們餐桌上的一道美味,還有藥用價值哪!可以把我煎湯喝或者是磨成細粉做成玉米餅,還可以蒸炒烹炸……樣樣美味又營養。我具有利尿消腫、食欲重振、小便疏通的功效。
我比土豆好吃,比西紅柿好看,又比青菜便宜,還說什么,快來選購吧!
自述的作文500字 篇7
他一點人性都沒有(雖然他不知道真正的人性是什么,但他經常聽到其他貓的伙伴說人性并不太壞)。比動物更糟糕的是,他打我,踢我,捏我,拽我的耳朵,拽我的胡子。當我想到它時,我感到憤怒。他還用雙手按住我的胃,好幾次差點窒息。我經常被他打得遍體鱗傷,但他還是不想讓我走。
有一次,我離家出走,四處游蕩了幾個星期,不幸的是,當我在垃圾堆里尋找食物時,被他發現了。我寧死也不回去,他的家人對我來說簡直就是地獄!然而,他無法逃脫他的控制。我可以說是貓家族歷史上最悲慘的貓。我是多么悲慘啊!我不能再活下去了。如果我再活一秒鐘,我會感到非常痛苦。當我看到他的'公眾面孔時,我感到惡心!
我真的不知道生命是什么,難道我必須被虐待至死,頭是什么時候?你為什么不殺了我呢?有時他把我扔進空,一米半高空,我摔倒了,流鼻血。我知道我很尷尬和痛苦。我跌倒時感到牙痛和鼻子痛。我討厭這個死人,他為什么要這樣對我?我對他沒有仇恨或敵意。為什么他總是和我有矛盾?這是我一生中最困惑的問題。他一直說他喜歡貓,喜歡貓,這是真的嗎?你喜歡這樣嗎?!
我一生中最難忘的是他的腳,這太惡毒了。有時候我反抗的時候會抓他的手。他踢了我的肚子,我的身體飛回來擦地面。它直線飛行了兩三米。我的胃似乎要脹破了。他總是掐我的脖子,用一只手掐,一邊掐一邊幸災樂禍。有時他仍然咧嘴笑。太可怕了。他總是給我喂魚,甚至在我吃飯的時候,他總是戲弄我,拖著魚讓我擔心。似乎他也喜歡吃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