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崗位職責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定崗位職責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大家知道崗位職責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水電站工程崗位職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水電站工程崗位職責1
一、鎮政府全面領導本鎮行政區域內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有關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根據法律、法規和本鎮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及時組織制定和發布有關全生產管理規定;
(3)建立健全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組織考核、獎懲,對考核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4)建立職責明確的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力量,完善全監督管理手段,并將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與檢查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5)部署、督促各村、各單位和有關部門依法關閉非法開采礦山及其他不具備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6)接到發生重、特大全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7)按“四不放過”原則,及時作出并督促各村、各單位落實對重、特大全生產事故責任人的行政處分決定;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鎮長對本鎮行政區域內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各分管領導對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全生產事項負分管領導責任。
二、對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下列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定期向鎮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將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報告分管領導或鎮委會;
(3)依法實施全生產監督檢查,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并監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全事故;
(4)按照規定組織做好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依法對違反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罰;
(6)接到發生職責范圍內的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向鎮委會報告,并派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7)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向鎮監所報送全事故統計表;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對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的正職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本單位全檢查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副職負責人對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全生產事項負分管領導責任。
三、鎮農經中心監所負責綜合管理、監督、協調和指導本鎮行政區域內企業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鎮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組織制定、實施本鎮全生產工作中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3)組織擬定本鎮有關全生產的綜合性管理規定,制定有關工商貿企業全生產的要求、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
(4)綜合研究、分析和預測本鎮企業全生產工作形勢,提出相應對策;
(5)組織開展全鎮全性生產監督檢查,協調、指導跨部門、跨行業的重、特大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治理;
(6)依法對工商貿企業和礦山全實施監督檢查;
(7)參與組織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全預評價和“三同時”的監督審查工作;
(8)負責對鎮有關部門、單位和村落實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監督和考核;
(9)按照規定組織或參加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批復結案工作;
(10)負責本鎮各類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和分析工作;
(11)依法組織對鍋爐、壓力容器、防爆電器特種設備的全監察、監督工作;
(12)協助上級部門依法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監察、監督工作,同時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13)協助上級部門依法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如國務院、省政府有新規定,則執行新的規定;
(14)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四、鎮派出所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消防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協助上級部門依法組織實施機動車輛檢審,考核機動車輛駕駛員,查處違反道路交通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2)依法監督檢查文化娛樂場所、大型商場、小商品市場、集貿市場、賓館、學校、醫院等公眾聚集場以及企業的消防全和防爆全工作。
(3)組織實施對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學危險品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按照規定核發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學危險品的準運證或運輸證。
(4)負責道路交通、火災和爆炸事故現場的搶救,并按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五、鎮交通管理中心負責本鎮行政區域職責范圍內的公路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依法對公路建設工程施工全監督管理;
(2)負責公路(包括橋涵)、航道交通全設施(包括路標、航標、交通全標志、全護欄)的設立、維護與管理,以及事故多發的公路路段和橋梁的改造;
(3)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六、鎮建管所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依法對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工程的全實施監督管理;
(2)負責全鎮燃氣行業全監督管理;
(3)負責監督建筑機械設備的全使用和管理;
(4)負責全鎮建筑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
(5)按照規定組織或參加建設工程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七、鎮農技中心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農業機械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依法對農業機械的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做好有關農業機械檢審工作;
(2)按照規定組織和參加農業機械發生的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八、鎮國土所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礦山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⑴負責在審批核準礦產資源采礦權時,審查全生產條件,對不具備全生產條件的單位不予審批;
⑵依法對礦山開采實施全監督管理,查處在村莊、院落和道路、橋梁、電力線路等公共設施附近的開采行為,堅決制止非法開采和超層、超界開采;
⑶按照規定組織或參加礦山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⑷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全生產職責。
九、鎮水務站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水利設施(包括水庫、堤壩、水閘等)的全監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病、危、險堤的調度管理,防范決堤、垮壩事故的發生。
十、鎮中學、中心校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在校學生的在校活動的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督促學校加強對教師和在校學生的全教育,提高教師學生的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加強對學校組織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和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的監督管理,確保學生全;
(3)嚴禁學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
(4)嚴禁學校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
(5)督促學校改造危房校舍,強化對校辦企業的全監督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發生;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全生產職責。
十一、鎮衛生院負責本鎮行政區域內職業衛生監察工作和職業病診斷,依法加強對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并負責組織實施對全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搶救工作。
十二、鎮農經中心勞務輸出辦公室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并組織做好傷殘等級鑒定以及參加工傷保險的傷亡人員及供養的直系親屬的撫恤工作。按規定提取工傷保險風險儲備金,用于全生產隱患整改、重特大事故處理、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獎勵等。
十三、鎮財政所應當將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與監督檢查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十四、宣傳部門應當加強對國家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并利用新聞媒體對本鎮行政區域內存在的重、特大全監督事故隱患進行輿論監督。
十五、鎮監察部門依照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對各村、單位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全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重、特大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依法對事故的責任人進行行政責任追究。
十六、依法對涉及全生產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包括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竣工驗收等,下同)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全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并對取得批準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嚴格監督檢查;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有關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的,應當立即依法給予查封取締,并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屬于經營單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十七、鎮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的正職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涉及全生產的事故負全面領導責任,要加強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有效防范全事故的發生。
十八、鎮工會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全生產方面的監督檢查作用。
十九、各村及有關部門、單位的全生產職責,可參照本規定制定。
二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水電站工程崗位職責2
一、目的
為加強項目管理,保障項目安全生產工作高效、協調、有序運轉,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相應規章制度,成立了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并明確了相應的崗位職責。
二、指導方針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人為本,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促進企業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三、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落實責任、分級管理、分類指導、依法治理。
四、組織機構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工作小組,項目經理擔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經理、項目總工、機電經理及協調經理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項目部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現場各施工作業隊的負責人。
安全生產工作小組的構成:
組長:楊偉
副組長:袁澤
成員:鄒渭
為了應對現場突發事件,項目部又特意成立了應急救援突擊隊。由張冬明任應急救援突擊隊隊長,袁澤云任副隊長,隊員有郭弟、董興紅、安松林、李學明
5、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項目經理
1.負責領導和組織項目部質安工作,對項目部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
2.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上級有關環安工作的指標和規定;執行本項目部統一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負責落實《安全生產法》所規定的六項職責。
4.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技安工作。
5.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開安全會議,檢查項目部環安工作,研究處理重大安全生產問題,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條件的不斷改善。
6.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
7.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項目總工
1.負責組織編制項目部技改項目中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按規定督促貫徹、實施在更新改造資金中提取足夠的費用,用于改善勞動條件。
2.具體落實新建、擴建、改建及重大工藝調整等項目的“三同時“,認真做到勞動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做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3.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安全可靠性的論證和審查工作。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系統的安全負責。
(三)項目副經理
1.協助項目經理領導全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具體領導和支持安全工作小組開展工作,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
2.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指示和規章制度。負責具體組織領導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督促各施工隊認真貫徹執行。定期組織召開各項目部領導干部安全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檢查安全工作,制訂安全措施。
3.組織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負責組織制訂整改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實施。
4.督促有關項目部按規定調查處理工傷事故。凡發生重傷(包括一次多人事故)、死亡或重大惡性事故,應現場調查分析處理,并對統計報告的正確性具體負責。
5.定期布置和檢查技安工作。
6.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
7.對分管部門、處室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技術負責人
1.對項目部施工的質量安全負責。
2.根據標準對計量儀表(特別是屬于安全附件的儀表)的準確性負領導責任。
3.對分管部門的安全負責。
(五)施工現場負責人
1.貫徹上級和項目部以及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規章制度、指示。領導和支持班組安全員的工作。
2.指導和督促本班組崗位的職工,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運行規程。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及時糾正違章作業現象,消除事故隱患。
3.經常檢查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工、夾、量具是否完好、使用正確。半成品、材料堆放合理。按規定做好文明生產。
4.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5.負責配合安全工作小組對新職工的三級教育,經常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督促操作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保護現場,參加事故調查,并督促防范措施的實施。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貫徹“五同時“,經常注意培養、表揚安全生產上的好人好事,總結、學習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六)專、兼職安全員
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協助項目總工擬訂環安措施計劃,并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和安全競賽,做好安全生產活動的原始記錄。
2.配合項目部領導做好對新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項目部對上級和本單位所制訂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指示、決定是否正確貫徹執行。
3.參加并組織項目部召集的安全和生產會議,認真執行所布置的任務。每季不少于一次向項目部領導報告工作情況,監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工作按時完成。
4.組織好項目部內部的日、周檢查工作以及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工作,加強安全檢查監督,及時清除事故隱患。
5.定期召開班組安全員會議,組織班組安全員開展活動,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6.經常深入現場,及時糾正違章現象,對情節嚴重和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工作,并立即報告負責領導。監督防護用品的正確合理使用。
7.參加工傷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協助領導作好事故報告登記和統計上報工作。監督按時完成防范措施。
8.有權參加項目部的工藝布置工作,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竣工和工藝調整項目的驗收工作。
(七)工人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禁止打鬧、譏笑、睡覺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認真學習和執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保證不違章、不冒險作業。
3.對自己所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工具、每天在工作前必須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安全可靠時方可使用。當發現有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作業時,有權拒絕操作。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自覺接受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和檢查。
4.非指定自己操作的設備,決不擅自動用。發生事故或隱患時,應立即報告班組長和安全員,并有權提出改進意見。
5.對違章指揮,有權越級報告。并有權拒絕操作。
6.經常參加安全檢查活動,努力學習勞動保護知識,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7.對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要愛護,正確使用,加強保管。在工作中應按規定穿戴。嚴禁赤膊、穿拖鞋工作;操作旋轉設備做到“三緊”(領口、袖口、下擺)。
6、安全工作小組安全生產責任
1.組織、監督全項目部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法律、政策、規定以及上級的指示與決定。
2.組織制訂安全規章制度和匯集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編制環安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單位貫徹實施。
3.根據上級規定,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擬訂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準和管理辦法。經批準后執行并檢查執行情況。
4.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組織領導專、兼職技安員開展工作,并做好衛生、防火、防爆、危化品和施工區交通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5.組織各種安全檢查。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和違章現象,有權停止其施工,并向有關領導報告處理情況。
6.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做好新工人、外用工、代培人員、勞動實習學生及干部參加生產勞動的安全教育。
7.參加工藝布置、新建、改建、擴建的設計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參加重大技術革新設計方案的審查與投產前的鑒定驗收。負責審批接用臨時電器線路、登高危險作業等工作。
8.組織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按規定及時上報、統計和歸檔。
9.經常向項目經理匯報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情況。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a)在生產作業會上,匯報安全生產情況。布置安生生產工作。
b)在安全生產管理中有以下權力
①有權對項目部發出改進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書面指令。對不執行指令而導致事故者,可追究責任。
②在生產、施工中,遇到險情,有權停止作業。有先斬后奏權;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制止。
進行教育“有安全教育權”;對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有“處罰權”;技安人員有權向上級直接反映情況或申訴有“直接申訴權”。
7、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一)項目經理部
1.協助公司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做好本項目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工作小組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打印、下發。
2.組織檢查、落實干部值班制度。
3.負責對臨時來項目部參觀學習、辦事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檢查、登記工作。
4.做好所管轄項目部的安全工作,經理部負責人對此負責。
(二)物資設備部
1.在采購設備時不得以節約為由省去安全附件。
2.根據環安措施計劃項目和臨時安全生產需要,做好物資采購、保管、發放工作。
3.嚴格遵守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品的保管、儲存、搬運與發放的安全規章制度。
(三)保衛部
1.認真貫徹《消防法》,組織并監督項目部各單位貫徹上級有關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組織制訂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好消防工作。
2.加強對義務消防隊人員的領導和訓練。定期組織防火防爆檢查,發現問題監督有關部門限期解決。發生火警及時組織撲救。
3.負責項目部爆炸、劇毒等危化品的審批工作,對其管理、運輸、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保衛工作。
4.負責組織管轄區的消防檢查,負責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5.會同運輸、安全工作小組做好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職工遵守交通規則。
6.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整改和檢查監督工作。
8、附則
1、安全檢查整改項目列入月份安全生產考核內容,由于主觀原因不能按時完成的項目,予以扣分。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標語牌等,必須加強保管和愛護。
2、以上內容如與上級規定相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水電站工程崗位職責】相關文章:
水電站各崗位職責(精選11篇)10-25
工程管理工程崗位職責08-23
水電站的實習報告05-30
工程副總崗位職責08-22
工程測量崗位職責10-28
工程技工崗位職責(精選)07-09
智能工程崗位職責11-15
工程綜合崗位職責09-15
工程生產崗位職責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