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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制度
更新時間:2022-10-24 13: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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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分公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分公司的規范運作,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稱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分公司是指根據公司發展和規劃,為提升公司競爭力的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的公司,包括全資分公司。

  第三條: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是平等的法人關系。公司依法對公司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取管理者權利。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就應嚴格執行本制度,并應依照本制度及時、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

  第五條:遵守公司關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誠信、公開、透明。

  第二章:規范管理

  第六條:公司通過股東決定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公司依據對公司規范化運作以及行使對分公司的重大事項監督管理權,對被投資企業依法享有投資收益、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同時,負有對分公司指導、監督和相關服務的義務。

  第七條:公司向分公司推薦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員由分公司董事會確定或提名。

  第八條:份公司須及時向公司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須及時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會議結束后當日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報送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重要文件,通報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九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職分公司的財產,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與任職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上述人員若違反本條規定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職責,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職責。

  第十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應于每年度結束后30日內,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年度述職報告,在此基礎上按公司考核制度進行年度考核,連續兩年

  考核部貼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將提請分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按其章程規定予以更換。

  第十一條:分公司應建立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層的人事變動應向公司匯報并備案。

  第三章:財務風險管理

  第十二條:分公司與公司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分公司財務管理實行統一協調、分級管理,由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方面實施指導、監督。分公司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內部組織機構及管理制度,并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內控制度,并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十三條: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遞交月度財務報告或報表(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帶給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遞交季度財務報表。分公司應在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之內向公司遞交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帶給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

  第十四條: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分公司不得帶給對外擔保,也不得進行相互擔保。

  第十五條:因經營發展和資金統籌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對外借款時,應充分思考對貸款利息的承受潛力和償債潛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分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內審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分公司的審計監督。資料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職責審計和離任經濟職責審計等。分公司應當做好理解審計的準備,并在審計過程中應當給予主動配合。

  第十七條: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內部審計。

  第五章:運營管理

  第十八條:分公司的運營及發展規劃須服務于公司的'發展總體戰略規劃。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完善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風險控制,分公司進行投資前,需經分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批準,未經批準分公司不得從事此類投資活動。在報批投資項目之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調查、可行性研究、組織論證、進行項目評估,做到論證科學、決策規范、全程管理,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條:在經營投資活動中由于越權行事給夠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對主要職責人員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除其職務的處分,并且能夠要求其承擔賠償職責。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檔案管理

  第二十一條:分公司應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帶給真實、準確、完整信息匯報給公司。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明確審議程序,及時向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

  第二十二條:分公司應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報備該公司的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重要文件,通報可能對公司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規定的屬于分公司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公司董事會秘書。

  第二十四條: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職責人,負責分公司信息披露匯報工作,對于依法應披露的信息應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匯報。分公司應當向公司有關部門報送其企業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出資協議書、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和公司章程(復印件)等內控制度的文件資料。分公司變更企業營業執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內部控制制度后,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送修改后的文件資料,保證其相關資料的及時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根據自身狀況,結合公司的考核獎懲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適合分公司實際的考核獎懲及薪酬管理制度,經分公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核準后報備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應于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根據年度經營指標及審計確認的經營成果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能履行其相應的職責和義務,給公司或分公司經營活動和經濟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或重大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分公司董事會給當事人相應的處罰,同時當事人應當承擔賠償職責和法律職責。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未作規定的,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制度與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實施,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2

  為提高分部員工的組織性、紀律性,加強各分公司/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環境衛生管理

  1、個人工作區域隨時持續整潔,桌椅擺放整齊,物品擺放凌亂或雜物未及時處理者,罰款十元。

  2、衣物、包等非辦公用品應放入柜內,掃帚及拖把應放置于指定位置。

  3、各項辦公設備須每日擦拭干凈(須用專業清潔劑的'應用專業清潔劑)。

  4、不參加值日者,一次罰款二十元,值日狀況不好者罰款二十元。

  二、安全管理

  1、辦公場所禁止吸煙。

  2、隨時檢查插座、插頭之絕緣體是否脫落損壞。

  3、清理垃圾時,應確定其中無火種等易燃物。

  4、全體人員皆應明白總電源開關及滅火器之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設備管理

  1、操作設備應按公司統一規定進行,沒有統一規定的,按設備廠商規定方式操作。操作有誤者,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常用物品(圖板、尺、釘書器等)存于固定位置,以便其他人使用。

  四、展品管理

  相冊、飾面板由專人保管,每日下班之前查收,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公司相應制度予以處罰。

  五、出勤管理

  1、員工應認真遵守部門值班安排,客戶服務等事項應避開值班日。

  2、分部負責人應協助公司人力資源部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

  六、著裝規定

  1、上班時間內務必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佩戴胸卡。

  2、工作時間,員工應著職業裝,不得穿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奇裝異服。

  3、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梳理整齊,男員工不得佩帶首飾,女員工可著淡妝,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4、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給予留職停薪處罰。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3

  一、公司各級員工務必尊重客戶,對待客戶熱情周到誠懇禮貌不卑不亢,不得怠慢甚至刁難客戶。

  二、各分公司人員來總部辦事,總部相關部門或相關人員不能置之不理、無故拖延,或提出無理要求,更不能態度生硬,應用心配合各分公司人員辦事,遇有問題協商解決。

  三、公司總部員工當月無獎金時,客戶投訴時,每次罰款100元,設計師、部門經理或主管投訴的.,依據情節輕重每次罰款50至100元。

  四、員工對待本職工作務必用心努力,認真負責,不得草率敷衍,消極怠工。

  五、員工務必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泄露或帶給有關公司經營戰略、人員、財務以及技術設計等資料。

  六、員工不得利用公司的業務關系、設備、技術等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經濟活動,嚴禁利用公司業務之便獲取個人利益。

  七、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不得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活動。

  八、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任何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嘻笑打鬧,不得看報閑聊。

  九、客戶到公司洽談,接待人員要主動讓座,并為客戶倒上飲用水后再商談,嚴禁對客戶置之不理。

  十、與客人交談時,要面帶微笑,說話要簡明、扼要、清楚、明白,要臉面向客人,目光停在客人臉部,但不能直視對方,更不能斜視、側身或背對客人說話;說話音量、語速要適度。

  十一、除設計室主管或客戶指定外,設計師接待客戶不得互相推諉,要主動與客戶洽談。十二、公司各級員工在工作中不得收客戶禮,不吃客戶飯,如遇上述狀況應婉言謝絕。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4

  一、辦公用品領用需先寫申請,統一由行政部購買.

  二、如各分公司負責人遇到特殊狀況經總經理批示后自行購買的辦公用品,需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備案,如不及時申報的將給予嚴重過失單處罰。

  三、行政部每月統計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及申購時結存狀況報部門經理

  四、各分公司/部領用的拉桿夾每單只可領用一個,檔案袋每單只可領用兩個。

  五、電腦相關配件的購買更換經總經理批示后由行政部購買,電腦維護管理員做好相關物品的及時記錄(時間.物品名稱.單價)并讓相關人員簽字后方可進行維修更換,如電腦物品記錄不清將給予電腦維護管理員過失單處罰。

  六、辦公用品各部門、各分公司/部負責人統一領用管理,并記錄好辦公用品明細帳,以備員工離職時的交接工作。

  七、一旦員工離職,離職員工務必持部門負責人對其辦公用品交接狀況的'簽署意見前往人力部及行政部,待核實清楚后準許離開并領取工資,如沒有部門負責人的簽字則一律不予辦理。

  八、調職員工,在調往其它部門或崗位前須交接好辦公用品。由負責人簽字待行政部核實后方可調職,如交接部門人員雙方在未交接清便已調職,一旦發現交接不清狀況職責由交接雙方及部門負責人共同負責。

  九、辦公用品的報銷手續為報銷人拿著辦公用品申請批示單(或確切使用去向),購買的發票上附支出憑證,且支出憑證上備注清楚后報銷,報銷時間為每周三、周四。

  十、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辦公用品的使用,保管狀況進行抽查,如發現部門管理較好為公司節省辦公用品費用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反之管理不善.浪費現象嚴重造成公司辦公用品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相應處罰。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公司印章、證書的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印章、各類證書由行政主管負責保管。每日行政主管負責安排公司印章、證書保管,確保上班時間正常使用。如因安排不當而影響正常工作,給予行政主管一般或嚴重過失單處罰;如因保管人臨時外出而未轉交其他人保管的,給予保管人一般或嚴重過失單處罰。

  二、各部門需使用公章時應向保管人說明用途,經保管人審核同意并登記后方可使用。

  三、開工證明由項目經理憑開工單領取。其他狀況需使用各類證書、證明的,須經總經理批準并在保管人員處登記后方可使用。

  四、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員工,將視情節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并承擔公司的一切損失

  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一、由于電腦已成為我公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為了加強對公司總部、分公司、設計分部的所有電腦及配套設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門經理、電腦負責人應確保所使用的電腦及外用設備始終處于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三、對關鍵電腦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保護設施。

  四、公司指定專人使用的電腦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公司所有電腦不得安裝游戲軟件。

  六、打開電腦時應按步驟開機,首先接通顯示器電源,接通打印機等配套設備電源,最后再接通主機電源。

  七、外來軟盤在使用前,務必確保無病毒。

  八、使用人在工作完成后或下班時應按步驟退出系統或關機,首先按系統提示關掉主機,后關掉打印機等配套設備電源,最后關掉顯示器電源不得非正常關機。

  九、當天工作完成后、下班前應將電腦及配套設備的一切電源關掉。

  十、C盤作為系統盤不能存放任何個人文檔。

  十一、電腦使用人不能刪除C盤的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文件,以及更改電腦的各種設置。

  十二、任何人不能使用公司電腦光驅播放各種VCD、CD光盤。

  十三、電腦需安裝程序軟件時務必由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許可后再安裝。

  十四、除公司電腦維護人員負責硬件維護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所使用的電腦或相關的電腦設備。

  十五、公司電腦維護人員拆卸電腦硬件時,務必采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十六、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后準備離去時,務必將所拆卸的設備復原。

  十七、所有帶鎖的電腦,在維護工作完畢后或離去前務必上鎖。

  十八、公司電腦維護人員務必每兩周檢查一次所管轄的電腦及外設的工作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十九、公司總部、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電腦須指定專人負責管轄。

  二十、各部門所轄的電腦設備(及后加設備)務必有配置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由行政部備案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保管。使用者離職時需按配置清單交接辦理離職手續。

  二十一、另需配置軟硬件的,須寫出書面申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安裝。

  二十二、部門電腦主機箱上的封條務必持續完好,未經行政部允許,不得私自開封。二十三、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職責人給予嚴重過失單處分罰款200元,電腦負責人罰款50元。

  (一)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軟件的(含游戲軟件)

  (二)專人使用的電腦未使用密碼功能的。

  (三)關機未按程序關機而造成系統程序文件損壞的。

  (四)下班后沒有關機,切斷電源的。

  (五)擅自使用個人專用電腦的。

  (六)在系統C盤存儲個人文檔的。

  (七)隨便刪除系統C盤上的系統文件和應用程序文件而造成計算機不能使用的。

  (八)更改電腦設置,而造成電腦和網絡不能使用的。

  (九)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配套設備的'。

  (十)月底前沒有將電腦的使用、現狀狀況上報公司計算機維護員的。

  (十一)使用不當造成硬件損壞的。

  二十四、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除當事人當月獎金,公司并根據實際狀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職責如數賠償損失。

  (一)擅自開啟機箱拆卸硬件的。

  (二)保管不當造成硬件丟失的。

  (三)違章作業造成系統崩潰或硬件損壞的。

  (四)使用外來盤沒有查毒使電腦感染病毒而造成系統損壞的。

  二十五、公司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年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部門電腦負責人給予200元的獎勵。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6

  一、辦公家具購買須先寫申請,經總經理批示后統一由行政部購置。

  二、各部門、分公司/部所保管的辦公家具,負責人須在行政部建立的家具清單上簽字。

  三、如有辦公家具增加、損壞、更換等狀況須在三日內報行政部建檔,如不及時報行政部,造成清查時與所建檔案不符,則由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承擔相應的職責并給予嚴重過失單一張。

  四、行政部將定期(三個月)或不定期進行檢查核對辦公家具狀況報總經理,對辦公家具管理較好的.部門并給公司節省辦公家具費用的部門、分公司/部,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獎勵;對管理不善損壞率高、造成辦公家具費用增加的,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將給予部門處罰。

  五、如部門、分公司/部負責人調換、離職,前任負責人須與接任的負責人按辦公家具清單交接清楚后方可調職或辦理離職手續,如交接不清的由交接雙方職責人共同承擔。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深圳七十二健康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規范、有序、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和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所屬分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包括由總公司與其他投資人共同投資、且由總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夠實際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

  第四條:總公司作為分公司的股東,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資本額享有對分公司的資產收益權、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取權和財務審計監督權等。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五條:總公司分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和表決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有序、規范、健康發展。

  第六條: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管,監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在總公司的統一調控、協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經營管理

  第七條:總公司將根據發展需要,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市場及企業自身狀況核定并下發各分公司的年度經營、投資、籌資及財務預算,并將年度預算按月、季分解下達實施。各分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第八條: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股權處置權、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管理制度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處理。

  如為經營活動需要,確需增加籌資、對外投資和自身經營項目開發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務必在事先完成投資可行性分析論證后,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后提請總公司董事會批準方可實施。

  需增加籌資,實施時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并明確說明所需資金數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后由財務部協調解決。

  第九條:各分公司務必依法經營,規范日常經營行為,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定從事經營工作。

  第十條:各分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管理和經營部門的職責,根據總公司的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而全面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并上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總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統都應納入本系統管理,務必按照真實、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反饋經營、財務、人事、資產、投(融)資等信息,為總公司的經營決策帶給科學的依據。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條:各分公司應依法設立董事會,總公司安排人員協助管理。

  第十三條:子公司的經理(包括經理、副經理)由總公司提名并提請分公司的董事會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經理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經理務必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務必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潛力,確保分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范有序進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門經理應與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門經理應與總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明確聘用期限、職責、權利、義務及應享受的待遇和違約的處理等條款。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并由總公司財務部對其直接負責。

  第十五條:在總公司定員范圍內,各分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需報總公司審查備案,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人員、及設立新崗位等。

  第十六條:各分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應制定員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及人事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建立各分公司經理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定期報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經理務必每季度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全面詳實的'經營狀況報告,每年向總公司董事會進行一次述職報告。

  第十八條:分公司應制訂薪酬管理和獎懲制度,報總公司批準。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副經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擬定報總公司審查確認。分公司部門員工的薪酬由分公司總經理確定。分公司全體員工的薪酬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發放確定并發放。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及總公司規定制定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報經總公司審查確認之后執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執行。

  分公司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理解總公司的監督和業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采購、銷售計劃;

  3、組織制定所在公司的財務管理、采購、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報總公司審批、并由總公司統一購買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第二十條:各分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固定資產購買、建造、重大改造及裝修和資產處置管理制度;

  3、預算管理制度;

  4、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未經總公司批準,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帶給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二條:各分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務必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范,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分公司企業所得稅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申報繳納。分公司除企業所得稅外的其他各項稅費、分公司的所有稅費均由各單位財務自行申報繳納。

  分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總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所構成的損失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2、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帶給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理解總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計。

  第二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月編報會計報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報、按季編報完整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報表說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報送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總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務必經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查確認后上報。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要對本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序,及時向總公司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在發生后一小時內報告總公司董事會:

  1、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受托經營、委托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3、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4、遭受重大損失(包括產品質量,生產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子公司的負責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職責人,同時各分公司、子公司應當指定專人作為指定聯絡人,負責向總公司報告信息。

  第二十六條:內幕知情人員對總公司及分公司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職責,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尚未公開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審計監督

  第二十七條:總公司設立審計部,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各分公司應理解總公司的審計監督,用心配合總公司審計部門完成總公司指令的各項審計工作,任何單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總公司審計人員依法執行審計任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總公司審計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子公司進行審計。以便于總公司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經營者的工作業績做出全面評估,并及時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離任,務必由總公司對離任的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的工作狀況進行全面審計。

  第三十條:各分公司、子公司對外簽訂的重大經濟合同務必報備總公司審計后實施,未經審計確認的重大經濟合同不得實施。重大經濟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購買、建造和裝修改造合同及預算和決算書;

  2、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合同;

  3、與其他投資人合作項目開發合同;

  4、任何形式的對外承諾、擔保、財產抵押和質押合同;

  5、重大資產處置合同,包括股權轉讓、重大財產轉讓、租賃等合同。

  第七章:特別審批事項

  第三十一條:分公司發生下列事項,應事先征得總公司批準:

  1、購買或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等);

  3、帶給財務資助;

  4、租入或租出資產;

  5、重大經濟合同;

  6、債券或債務重組;

  7、研究和開發項目的轉移;

  8、總公司認定的其它事項。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本制度規定認真履行有關事項的申請和報告職能,切實完善經營管理工作,并理解總公司的監督檢查。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規定,分公司應當遵照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抵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董事會制訂并修改;由總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8

  1、收文管理。收到來文由綜合辦公室文書負責登記簽收,將文件基本信息包括收文日期、來文機關、編號、名稱登記入“外來文件登記冊”。

  2、收到來文在來文上加蓋收文章,注明收文日期及收文編號,貼上文件傳閱單,經綜合辦公室負責人閱簽后送至公司主管領導批閱。

  3、文書將主管領導批閱后的文件,及時將文件送達公司其他領導或有關部門輪閱,并做好文件傳閱記錄。

  4、文件送傳后各部門應及時辦理相關事宜,處理完畢應在文件傳閱單上簽署意見,由文書負責督促和催辦。

  5、文件處理完畢應及時交回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應完整無誤地按收文編號保存,并于下年度初將文件整理成冊,移交檔案室歸檔。

  6、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派員參加各類會議時收到的文件應移交綜合辦公室。各部門收到所屬范圍內的各類文件時應在第一時間內移交綜合辦公室。

  7、發文管理。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通告、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記錄,均屬發文范圍。

  8、發文先由主辦部門用黑色水筆擬稿,移交綜合辦公室核稿。填制文件簽發單,按公司統一編號、登記后提交公司主管領導簽發。需要時經其他領導和部門會簽。

  9、綜合辦公室建立公司發文登記冊,登記文件基本信息如文件名稱、文件編號、發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報單位。

  10、文件簽發完畢后交文印室打印,文件稿首頁需用統一的公司紅頭文件紙。

  11、文件打印清樣由擬稿人核對無誤后,復印并加蓋公司公章。

  12、已簽發文件原稿、文件簽發單、文件原件由綜合辦公室文書按文件編號順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移交檔案室歸檔。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9

  1、本規定所稱印章,指公司公章、部門章、財務專用章、技術專用章、預決算專用章、資料專用章等;證書指企業營業執照(含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含副本)等;證明文件指介紹信、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2、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均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發放,各部門、各子公司、按實際需要由負責人向綜合辦公室辦理領用手續后領取。

  3、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應該確實做到按規定使用,指定專人妥加保管,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直接對其的保管使用負領導和督促責任。

  4、禁止部門、各子公司利用領取的印章、證書擅自為他人提供各類擔保;禁止利用證書賣標、串標或將證書出借給他人使用;禁止超越專業用途使用各類專用章;禁止將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用于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聯系的任何活動。

  5、不得超越權限使用印章,不得用分公司章對外簽訂工程合同,外地偏遠地區分公司因特殊原因確需使用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合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財務用印章,應嚴格按財務制度執行,實行相關印章分別專人保管制度。

  7、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職務變更調動,或機構設置變更、撤銷原領用人應將原領取的一切印章、證書及證明文件全部及時交還公司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另行辦理手續發放,不得遲延不交。

  8、領用人如違反上述規定者,按公司“員工獎懲制度”實施處罰;給企業造成經濟名譽損失的,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公司對此保留永久追溯的權利。由此觸犯刑律的,依法律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及附帶民事責任。

  9、為承接業務,向社會各界及有關建設單位宣傳、推介本公司工程業績,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印制榮譽集錦,各部門因業務承接之需,可向綜合辦公室領取,公司収回成本費。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1、為使公司把辦公用品管理規范化及節約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2、辦公用品是指文具、表格、賬本、秏材及其他印刷物品。

  3、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和管理,并設保管員處理領用事務。

  4、所有入庫的辦公用品,都必須建立臺帳。

  5、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要在“領用記錄卡”登錄。以控制領用狀況。

  6、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節省費用。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一.薪資。

  1.結構=基本工資+獎金+提成

  a.基本工資:800元/月。

  b.獎金:200元用于專項考核。具體考核明細包括:報表50,中性奶50,達成率50,其他50(樣版店的建議,新增網點,開發)。(核算以主管考核為準)。

  c.提成:費用由客戶承擔,直接從客戶賬戶中扣除。提成比例根據市場現狀和季節因素等體現不同的提成比例,核定后在銷售內勤處備案。

  2.補助

  a.電話:50元/月

  b.交通費:實報(指會議需要的長途車費)

  c.會議補助:30元/天

  d.駐地補助:300元/月(外駐業務員)

  二.職責(崗位描述)

  1.執行公司的營銷管理制度和銷售政策,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銷售任務。

  2.開展銷售工作,協作經銷商拓展網絡,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

  3.配合經銷商實施公關、促銷活動和廣告宣傳。

  4.進行市場調查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反饋市場、客戶信息和侵權信息。

  5.密切聯系客戶,掌握客戶基本情況和動態,建立健全二批客戶檔案。

  6.及時報送客戶訂貨需求,并跟蹤客戶及時匯款。

  7.協作經銷商進行庫存管理,防止貨物呆滯及破損。

  8.進行售前、售中、售后服務,及時解決和上報客戶投訴。

  9.負責客戶退、換貨的初步審查和申報。

  10.對樣板店進行規范管理,并對樣板店銷售數據進行統計及分析。

  11.維護公司和產品形象,采取措制止客戶不利于公司和產品的行為,避免公司利益受損。

  12.熟悉產品,提高自身的技術服務能力。加強業務知識、技能的學習和鍛煉,認真參加公司有關的培訓活動,并組織客戶業務團隊的晨會及培訓工作。

  13.制訂月度工作計劃和預算,經批準后執行,并定期向業務主管述職。

  14.做好保密工作,嚴謹向公司及客戶外的任何人透漏產品價格、銷售數據、銷售政策等信息。

  15.做好工作記錄、表單、客戶檔案等資料的保管和及時上交工作。

  16.完成業務部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日常管理

  1.考勤簽到

  a.回市場當天及回公司當天必須用客戶電話或當地固話向銷售內勤報道,否則視為曠工,罰款30元/天。

  b.每天8:00(夏天7:00)到客戶處簽到,如未簽到,視為曠工,罰款30元/天。遲到早退罰款5元/次。

  c.請假需領導批準后方能離崗,3天以內由主管批準,3天以上(含)由經理批準。

  d.每月有3天假期,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自由調整。

  e.每日上午10:00前向公司報勤,如漏報或晚報罰款20元/次,報道可采用電話報到或信息報道。

  f.公司查崗需用客戶電話或當地固定電話在規定時間內給予回復,否則視為曠工,罰款30元/次。

  2.報表管理

  a.認真填寫銷售日報表,如未及時填寫罰款5元/次。

  b.隨時掌握經銷商庫存明細,如有嚴重不實現象,罰款5元/次。

  c.認真填寫周報并及時發送到直接上級郵箱。

  3.樣板店的管理

  a.負責樣板店檔案的建立。

  b.負責樣板店的分類管理,根據計劃有序拜訪。

  c.認真統計各個樣板店實際銷售數據。

  d.按公司規定對售點現場活化氛圍的'營造和維護。

  e.負責落實樣板店的相關費用。

  四.聘用及離職程

  1.聘用條件

  a.年齡18-35周歲,性別不限。

  b.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c.有經驗者優先。

  d.有一定的談判,溝通,協調能力。

  e.吃苦耐勞,有責任心。

  2.聘用程序

  a.根據公司規劃及空缺情況,用人部門根據崗位責任要求提出用人申請報銷售內勤處。

  b.用人申請經銷售經理批準后發布招聘信息。

  c.應征人員經當地市場主管初試通過后,攜帶身份證、畢業證等有效證件到公司復試。

  d.經經理復試后,行政部審核原件,復印件附員工登記表后或歸入員工檔案。

  e.當地市場主管需對其進行培訓后方能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薪資、職責、日常管理。

  f.試用期一般為2個月,試用后提交試用考核報告。必要時可延長試用期至4個月,個人表現優秀者試用期亦可縮短為一個月。

  3.離職程序

  a.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15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轉送銷售內勤審核。

  b.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銷售內勤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銷售經理,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c.員工填寫《工作交接表》,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d.銷售內勤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

  e.員工最后一個月工資隔月發放。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理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專案監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專案監理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監理專案時,必須自己組織監理隊伍,總監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監理業務時,招投標專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檔案,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檔案,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專案監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專案監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理專案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監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專案監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監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理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監理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監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13

  為規范分公司公章的嚴格管理和使用,嚴肅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現公章違規使用導致的法律后果,結合總公司規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為便于經營相關業務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須由分公司負責人向總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總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配備印章。分公司負責人須向總公司簽定用章承諾書,保證不違規用章,并承諾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負責管理的項目部印章)由總公司按相關要求統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公安備案編碼章,項目章根據字數多少結合項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狀、不同材質的項目章,總公司檔案室備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負責人辦理印章領取手續,并負責保管,保管人向總公司簽定印章保管承諾書,承諾保管人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項目章,只能用于與相關監理項目或代建項目相關的技術資料、工程進度、現場管理、質量驗收等方面工作專用,由(項目經理部或項目負責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負責,項目完工竣工驗收后項目章交回總公司檔案室保管,并登記造冊。

  三、分公司執有的總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經總公司審核批準的投標文件、經濟合同、工程技術報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嚴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簽定的工程材料供應合同、協議;

  2、承包人私自簽定的機械設備租賃合同;

  3、承包人私自簽定的工人工資支付協議;

  4、其他違背國家法規和總公司相關規定、未經總公司允許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執有的總公司印章應獨立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和用章登記本,用章登記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為蓋章負責人。 文件需蓋章時,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記本上明確用章事由、用章人、蓋章時間等內容,蓋章人向分公司負責人確認總公司對擬蓋章的文件資料是否已獲得總公司審核批準,未經總公司審核批準的文件資料禁止蓋章。經總公司審核批準的文件資料,經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后,蓋章人可以蓋章,并在蓋章人一欄簽名。總公司應對分公司使用總公司印章情況進行核實,并同步做好用章記錄備查。

  六、分公司項目部文件需總公司蓋章時,由項目部寫明申請并登記,分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按總公司用意程序辦理。用章登記本必須明確用章事由、用章申請人、批準人(分公司負責人)

  七、一切與分公司業務無關的、屬承包人個人行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蓋分公司公章,由當事人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總公司因業務需要使用分公司執有的印章時,分公司應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記備查。

  八、嚴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違規使用公章,違者,由總公司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或撤銷分公司負責人的承包權,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九、分公司經營承包期滿或撤銷時,由管理員將公章和用章登記本到總公司公章領用部門辦理移交手續。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14

  為加強對公司所屬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總體目標的實現,特制本要求:

  一、總體要求

  1、認真學習國家電力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的管理規定、規程、制度及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及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考核辦法,并能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編制出適合于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2、貫徹ohsms18000標準后,各種安全臺賬和記錄作為作業文件全部進入電腦,安全基礎管理實現程序化、標準化、規范化。

  二、具體要求

  1、各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要到位,親自組織落實上級

  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文件、親自宣傳貫徹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親自組織召開本單位安全工作專題會、親自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

  2、分公司必須有專職的安監部門或安監人員,安監人員要持證上崗。

  3、堅持一切施工活動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原則,編制切實可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進行交底,按《管規》規定需要填寫安全作業票的項目必須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嚴格按照施工措施有序施工,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按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有關安全規程要求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5、錄用分包工程隊伍時,確保建委的安全資格證和勞動部門的安全資格認可證齊全。

  6、未遂事故要按事故對待,每月5日前要向公司安監部報出本單位上月安全事故月報表。

  7、各分公司發生事故時,一定要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并在事故發生當日電話報告公司安監部,在事故發生一周之內將事故發生的經過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公司安監部,不得隱瞞事故。

  8、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班組每周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并做好記錄。

  9、每月組織召開由專職安全員、技術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工作會議。

  10、制定安全獎懲制度,對違章作業人員進行的罰款要做為安全獎勵經費,由分公司安監部門或專職安監員掌握使用。

  11、每年終要向公司安監部報送安全工作總結和提出下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建議。

  12、堅持開展班組班前會及班后會和周五安全日活動。

  13、分公司使用的倒鏈等工器具,應按規定進行安全檢驗,并做好記錄

  14、各分公司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辦法。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加強設備管理,保證所有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的出勤率,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起動前的準備:

  (1)檢查車輛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連接是否可靠,并排除不正常的'現象(剎車、轉向等)。

  (2)檢查車輛冷卻液,添加機油,到規定的油面位置,加足所需的燃料油,各潤滑點是否已注油。

  (3)檢查起動系統、電路、接線是否正常,蓄電池充電是否充足。

  (4)檢查車輛照明系統是否正常(轉向燈、大燈等)。

  (5)檢查各部分是否有漏油現象,應及時排除故障。

  2、起動后的檢查:

  (1)檢查各種儀表針是否在正常范圍內(機油壓力等)。

  (2)各操作板、踏板是否靈活,行程是否符合規定。

  (3)發動機,排煙顏色是否正常。

  (4)檢查機器各部有無異常響動和異常振動。

  (5)起動時不得使起動機持續工作30秒以上,否則就會燒壞起動機。

  (6)起動后,發動機不要立即加負荷開車或行走運行,根據天氣情況怠速3-10分鐘。溫度達到60度以上,以保證良好的潤滑。再允許起步行走。

  (7)起動時如連續三次不能起動,應停止啟動,找出原因。

  (8)注意冬季起動時不能使冷發動機以高速運轉,防止拉缸等事故的發生。

  (9)新設備不允許一開始就全負荷工作,基本控制在負荷的80%左右。

  (10)操作手填寫運轉記錄本,按實際運行公里數或小時填寫。

  (11)每個操作手,要根據設備的具體情況,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濾子的清洗工作。

  (12)行駛車輛及施工機械過路口和村莊時要注意安全,一慢、二看、三通過,注意安全行駛,保證無安全機械事故。

  (13)設備進入冬季后,注意防凍,車輛設備必須加注合格的防凍液。未加防凍液的車輛設備,必須每天放水,水未放凈,人員不得離開設備。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16

  為了規范公司的費用報銷、付款和借款管理,公司執行先申請、再執行、后報銷或請款的管理模式及公司各項費用額度控制和例外支出申請審批制度。

  一、費用管理原則

  1、費用報銷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辦理,任何人報銷費用必須手續齊全,符合程序;

  2、報銷費用的票據必須有經辦人簽字,注明時間和用途,并附有原始單據、入出庫等相關單據;

  3、不得報銷與工作無直接關系的個人用品及工作無直接關系的費用支出,如特殊原因購買的辦公用品,個人離職時應收回,無法收回的應按新舊程度按購買價折價扣回;

  4、當期費用須當期報銷;

  5、費用在一定的合理額度范圍內控制使用,額度的依據是工作量、銷售額、工作職務、員工人數等。

  二、費用報銷、資金支付審批權限

  1、公司的支出審批根據'適當授權、分級分項控制'的原則進行管理;

  2、公司的費用報銷、借款、工資發放、付款等支出由被總公司授權人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超過授權范圍的,由被總公司授權人審核后,報送總公司審批;

  3、各部門所發生的費用等各項支出必須由部門主管進行審核后,送到財務部審核后,方可送到被授權人及總公司進行逐級審批;

  4、公司被授權人的借款、報銷、請款的審批人為上一級有審批權限的主管或總公司總裁;

  5、有審核、審批權限的被授權人、應在財務部門簽留字樣備案。

  三、費用報銷、請款、借款流程

  (一)費用報銷流程及規定

  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或報銷,經辦人統一填制、整理好借款單、費用報銷單、車票、采購申請單、驗收單、發票等單據(要求單據按照類別及時間順序整理分類),并在全部原始憑證后簽名,先由各部門主管簽署審核意見后送到公司財務部審核,然后送往被授權人、總公司審批后,出納方可給予辦理借款或報銷;

  2、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可據此辦理借款申請及辦理機票、客房等事項預訂工作,借款申請經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采購、招待完畢后,須及時整理好有關費用單據,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上相關單據,并于出差返回或事務辦理完畢后3日內將報銷單據交部門主管審核,再送財務部,延期遞交的,財務有權拒絕受理,一切費用由經辦人自行承擔。

  (二)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1、本地差旅

  (1)報銷市內交通車(船)費時,應在報銷報告附件上注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迄點及費用;

  (2)嚴格控制市內的的士費報銷。市內辦事搭乘的士,應說明事由并事先取得分公司負責人的批準,方予報銷。如沒有分公司負責人的批準,凡搭乘'的士'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從嚴處理;

  (3)本地出差員工派用公司車輛的,不再報銷相關的交通費;

  (4)現金報銷實行周報制度,即上周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及時整理并于本周星期三前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

  (5)本地出差,無法在用餐時間(參照公司的作息時間表)前趕回的,每人每餐補助10元,不再報銷其他餐費。如無經審批的出差申請單,不發補助,也不報銷相關費用。

  2、外地差旅

  (1)出差審批

  所有需要到外地出差的員工,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核后,由分公司經理批準,方可出差;'出差申請單':在出差前必須把手續完備的申請表存根聯交給考勤部門考勤,而保留財務聯直到報銷為止;

  (2)出差交通費報銷標準

  分公司要求各出差員工盡可能選擇最經濟的交通工具,限制員工隨意乘坐飛機、火車軟臥。分公司負責人以下的出差員工需要乘坐飛機、火車軟臥,應事先經總公司總裁的批準。

  a、機場至市區往返應乘坐大巴,并根據發票報銷;

  b、公司到外地及返回,應乘坐大巴或火車,如需要乘坐飛機,應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從哪里到哪里需要乘坐飛機,報送總公司總裁審批;

  c、外地出差的市內交通費報銷額度:

  各出差人員,應提供外地出差的市內交通車票,車票總額在每日市內交通限額與實際在外出差天數的乘積范圍之內,據實報銷,超過部分由個人承擔。

  兩人或兩人以上一同出行的,乘坐公交車的,交通費可以按同行人數計算;同坐出租車的,只能按照較高級別的一人額度計算,超過部分,由同行人員共同分擔;同行人,分開乘坐的,按照各自的額度報銷。

  d、外地出差人員住宿費用報銷額度:

  一般員工住宿條件為公寓、招待所、普通飯店、賓館,部門主管級別住宿條件不超過三星級酒店,分公司負責人可以據實選擇。如果開會需要,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住宿,造成超出標準的,須說明原因,經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報銷。

  如果是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出差同一地區,應盡量安排至少兩人住同一房間。不同級別的員工合住房間,適用其中較高級別員工的住宿標準。不論是否合住房間,盡可能按人分別付款,分別開具住宿發票,以便準確核算部門費用。

  公司將外地出差區域劃分以下三類地區:

  一類地區: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重慶等。

  二類地區:上述一類地區之外的省會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城市(包括國家規定的十四個經濟開放城市)。

  三類地區:其他地區。

  各地區,各級別員工的住宿費報銷限額如下:

  出差員工盡可能入住公司指定的代理訂房或與公司有優惠協議的酒店,住宿費在限額內據實報銷,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等活動,統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費可以據實報銷。

  3、出差人員伙食補貼標準

  補貼天數的計算辦法:出發當天,以機票/車票時間為準,在12點前出發的算1天,12點半后出發的算半天,返程到達當天不計算補貼天數,即算頭不算尾。

  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經上級主管批準并通知考勤部門就近回家探親、辦事,其間的交通費自理,并且該期間視同請假,不享受出差補貼。

  除以上規定外,出差人員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補貼。

  4、出差分公司所在地區以外的員工移動話費,享有話費報銷額度的,按照額度范圍內報銷,并提供正式發票,不享有話費報銷額度的,按每人每天10元進行補貼;

  5、特殊情況

  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按照公司差旅報銷管理規定或者公司差旅報銷管理規定沒有涉及的.事項進行的費用報銷的情形,應以合理為原則,事先取得分公司負責人的批準,方可辦理相關報銷手續。

  (三)員工差旅費報銷具體規定:

  1、住宿費及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如有特殊情況需總裁批準方可報銷);

  2、伙食補貼按規定標準和出行時間計算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如果出差參會,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膳食并已包含在會務費中報支的,不得享受伙食補貼;

  3、差旅期間發生的日常交際應酬費用須事先告知分公司負責人,事后報銷交際應酬費用時,須注明應酬原因與事由等相關內容,并單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應酬發生在用餐時間,也不得享受伙食補貼;

  4、本地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5、員工出差返回后應于7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直接扣回該員工預借的差旅費;逾期報銷的(在1個月內),須書面注明原因,經分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報銷;

  6、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有關人員偏離正常出差行駛路線或擅自改變出差申請單上批準的方式與路線造成的費用,一律由本人自行承擔;

  7、財務部有權對有疑問的出差費用報銷單據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核實,如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及公司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8、報銷外地差旅費者,必須在費用報銷單附上相應的出差申請表'財務聯、'出差工作總結'、考勤部門出具的出勤情況表及按照時間順序分門別類整理好的相關原始單證,并用附表詳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間工作內容,送部門主管審核后,轉送財務部審核,最后由財務統一呈報給分公司負責人審批。

  (四)員工借款管理規定

  公司員工因工作、生活原因需要借款,履行以下規定:

  1、員工生活費借款

  員工因家庭、生活原因需要借款的,應填寫'借款單',報部門主管審核后,送工資核算員審核后送被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納將在借款當月或次月發放該員工的工資時扣回。借款原則不超過未發工資60%,特殊原因借款數額超過員工未發放工資時,借款人應找擔保人,并要求擔保人在借款單上簽字確認。

  2、員工差旅借款

  (1)員工差旅借款執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則;

  (2)員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款時,必須根據審批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報部門主管審核后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財務方可給予辦理借款手續;

  (3)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7天內根據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沖銷差旅費借款,否則,財務部門將先行從出行員工的工資中扣除借款。

  3、其他事項借款

  (1)允許分公司各專職司機借用備用金1000元,原則上要求各司機每周匯總報銷一次,若經常跑長途,發生費用超過備用金額,也可在累計發生費用超過備用金時,及時辦理費用報銷手續,并年底或離職前結清備用金借款。若車輛需要進行較全面的保養、維護所需金額超過備用金時,單獨辦理借款手續,執行'專款專用'原則,若車輛在屬于公司定點維護,按月結算的維修單位維護,不得另行辦理借款手續;

  (2)因工傷需要,由行政部門負責辦理借款及報銷結算手續;

  (3)因應酬需要,根據審批后的費用申請辦理借款手續;

  (4)各營業終端需要交納的各種稅費,由經辦人員根據有關的合同協議的規定事先辦理借款,接著辦理各營業終端的支付事宜,然后按費用報銷流程辦理報銷手續;

  (5)各營業終端,由各收銀員借款人民幣500元,作為各營業終端流通備用金;

  (6)因其他事項需要借款的,以有審批權限公司領導的審批手續辦理借款事宜;

  (7)各項借款和備用金在春節放假前全部結清,未結清者不予發放工資,合理的備用金春節完上班后再辦理備用金借款手續予與付款;

  (六)領用公司物資,各部門應先向公司物資保管部門查詢相關辦公用品庫存情況,若有庫存,各部門需要填寫領料申請單,報部門主管審批后到物資保管部門領用。物資保管應根據領料申請單或生產指令單,填寫領料單(存根聯、倉庫聯、財務聯),并要求領料人簽字后發料;若無庫存,應填寫物資采購申請表,送公司領導審批,轉交給采購部進行采購。采購部參照公司采購管理規定執行;

  (七)關于通訊,分公司將根據各部門各人員崗位特點給每個員工制定通訊費報銷額度。員工申請話費報銷,應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上話費發票,送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后送公司領導審批,在額度范圍內,分公司據實給予報銷;超出額度的,分公司原則上不給予報銷,情況特殊需要報銷的,員工還應填寫費用支出申請表,送給公司領導審批,審批后,分公司方可據實給予報銷,否則分公司將按額度給予報銷;

  (八)關于公司車輛使用,對于日常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費用,要求公司司機一周填寫一次費用報銷單,并附上派車單、發票等相關單據,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給予報銷;對于需要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維修費,公司司機應事先填寫費用支出申請單,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辦理借款手續,出納方可付款。借款之日起一周內,經辦人員應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上發票等相關單據,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方可給予報銷;

  (九)關于郵寄費,分公司原則上長期與一家快遞公司合作,按月結算,各部門收到上述快遞公司送來或要求快遞分公司送出的郵件時應及時填寫郵件接收發送單,月末匯總后三日內將匯總表、郵件接收發送單送到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與快遞公司進行結算;對于其他零星的郵寄,經辦人員應在郵寄后三天內,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上發票等相關單據,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給予報銷。

  (十)工資結算

  1、對于新招聘人員,人事部門,應將該員工的待遇情況,及時書面通知工資結算人員;

  2、提成人員工資,各營業終端主管應及時上報各員工的提成計算表上報給公司工資結算人員;

  3、考勤部門和各營業終端主管應及時將各員工的出勤情況及時報送給工資結算員;

  4、根據公司規定對于員工進行的獎懲,由各部門主管上報給行政主管審批后進行公告,并報送給工資結算員;

  5、工資結算員,應按照規定的期限上報工資匯總表及明細表,并附上新增人員待遇通知書、獎懲單據,交給財務審核,再上報給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再根據審批后的工資表,按規定時間發放工資。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工資結算人員工作,及時做好各自的資料報送工作,不要隨意找借口搪塞,影響公司員工工資的按時發放;

  6、對于開除的員工,由行政部門安排相關部門及時辦理好該人員的離廠手續,并通知工資結算人員結算該人員工資,并交給出納簽字,并注明該員工的借款情況,并交給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再給予結算工資;

  7、對于擅自離職的員工,相關部門應及時向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匯報。行政部門應進行查證,屬實的,應及時安排相關部門辦理該人員的離廠手續,并通知工資結算員,結該員工未結算工資,后轉交財務進行賬務處理;

  8、員工因合同到期或者辭職獲批準后,辦理了辭職和離廠手續。行政部門,應通知工資結算人員結算該人員工資,并交給出納簽字,并注明該員工的借款情況,并交給財務審核和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出納再給予結算工資;

  9、分公司核算員計算工資后,報給財務審核,然后報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

  10、公司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人員的待遇,應上報總公司人力中心審核,并報總公司財務中心備案;

  11、其他合同和公司制度未規定的員工過節費、各種補貼、津貼、獎金等福利待遇,由分公司擬定申請,并上報總公司總裁審批后實施。

  (十一)其他報銷事項

  分公司臨時發生的需要支付的無法預測的財務制度沒有規定的其他事務,公司要求各部門執行'先申請,后執行'的審批制度,由經辦人員事先填寫費用申請單,報送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執行。執行之后,在財務規定的報銷時間內,經辦人員應填寫費用報銷單、附上發票、送貨單、驗收單、收款收據、審批后的費用申請單等有關單據,報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后,送公司領導審批,出納方可給予辦理報銷手續。若經辦人需要借款,按照財務規定借款流程實施。

  四、付款申請

  (一)現金采購

  采購員根據審批后的采購申請單以采購備用金或借款進行采購后,交給公司指定人員進行驗收,填寫費用報銷單,附上采購申請單、供應商送貨單、發票、驗收單等,在采購完成后一周內送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及公司領導審批。

  (二)預付及月結采購

  1、需要預付的采購,采購員根據審批后的采購申請和采購合同、協議等條款填寫付款申請單,并附上審批后的合同、協議、采購申請單復印件、收款賬戶、付款委托書(收款單位與合同簽署單位不一致時提供),送部門主管和財務審核后,送審批權限的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轉給出納付款。采購物資驗收合格后,采購員根據合同協議的要求及與供應商的對賬單,填寫付款申請單,參照預付款辦理流程執行,并負責催討稅務發票;

  2、月結或先發貨后付款的采購,采購員根據合同、協議的要求及與供應商對賬情況,填寫付款申請單,參照預付款流程辦理付款手續,并負責催討稅務發票。

  五、報銷手續及要求

  1、各分公司經營發生的各項對外資金支付,包括原材料、存貨采購,支付的貨款及運雜費,按合同規定支付的預付貨款款等支出,由資金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經部門主管簽字后,送財務部門審核用款的,屬正常用款的由主辦會計簽字后,報分公司負責人審批使用。對有問題的開支,財務部門有權拒絕支付;

  特別提示:不能用收到的銷售款(包括承兌匯票等)直接支付費用。收到的貨款應先交存入貨款戶,支付的費用款等按規定辦理。否則按違規處理!

  2、一般財務事項報銷,要有經手人(申請人)、部門主管簽字;采購物品,除經手人(申請人)、部門主管簽字外,還要有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日常辦公物品、低值易耗品、各類業務推廣、業務宣傳、企業宣傳項目等的采購或者維修申請固定資產的物品,金額較大的(超過2000元或it電子設備超過1000元),必須附上經總公司董事長或總裁審批的請購單'或經批準的報價單'、'合同'(批準文件必須作為報銷附件,為必要條件),辦理完入庫手續后有經手人(申請人)、驗收人、部門主管及分公司領導簽字,方可報銷;

  3、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部門主管的簽字批準權限,根據公司統一的授權政策執行;

  4、新開店必須嚴格按先申請后開支原則。裝修、房租、購買固定資產必須事先申請,經總公司董事長或總裁書面批準的裝修預算、合同、固定資產購買預算作為支出申請必備附件,特殊情況電話等口頭申請的,應及時補辦書面手續,沒有書面批準文件的不得開支,已開支的責任人負相應經濟責任;

  5、分公司單次費用超過2000元的應事先申請,經總公司董事長或總裁書面批準后方可列支,批準文件作為開支必備附件之一;

  6、報銷購物發票,如果未能在發票上列明物品明細,則無論金額大小,都要有購物清單。如對方單位確實不能提供清單的,需由經手人(申請人)根據購物單價、購物數量等補列購物清單,經驗收人、部門主管核對無誤并簽字后憑正式發票、送貨單和自制購物清單報銷;

  7、各部門報銷招待餐費,須列明用餐的人員、時間和事由,嚴格執行先申請后招待的流程,報銷單據應為正式發票并附詳細菜單;

  8 、因公出差的,必須附上經總經理批準的出差申請單',本地出差,由部門主管批準,嚴格執行先申請后出差的流程。交通費用憑乘車人、部門主管簽字報銷,每次報銷的車票要求在背后寫清楚起止地點和時間,經手人(申請人)須將車票按金額整理、粘貼匯總,填寫總金額。報銷住宿費用,應提供正式的酒店住宿發票和清單。市內交通費不得超過報銷限額。未經批準改變行程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差旅費報支應嚴格按公司標準列支;

  9、嚴禁報支非公務活動產生的費用,分公司為個人充值的電話費、交通卡等限公務活動中使用,發現非公務活動中使用的,一律按違規金額5倍扣回;

  10、公務活動中個人違法、違章、違規等罰款不得報銷;

  11、合理的費用支出應取得對方的手續完整(包括對方公章、經辦人、收款人、收款人聯系方式、聯系電話等)正式發票,不得用自己填寫的收據或白條代替,特殊原因不能取得票據的僅限于低于100元并寫明原因,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報銷;高于100元的未取得對方的手續完整的發票無論何種原因都不能報銷列支;

  12、分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等經濟活動文書應全部報一份分公司主辦會計,作為費用支出審核依據,未將手續完備的合同、協議未報主辦會計備案的主辦會計有權拒絕退回處理;分公司主辦會計應妥善保管相關文書,定期交總公司財務留檔,作為總公司審計公公司費用合理性的依據,不得擅自丟棄、銷毀等;

  13、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認真審核財務開支的必要性、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14、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認真審核支出手續的完整性(包括支出憑證、經批準的預算、申請單、合同、協議書面依據等);

  19、情況特殊需要特別處理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必須經常董事長或總裁書面簽字認可。任何口頭通知都不得作為財務部執行的依據。

  六、費用報銷單填列規范。

  1、費用報銷單必須用藍、黑水筆或藍、黑書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等,用膠水粘貼附件,不得使訂書針、大頭釘、回形針串別。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門作退回處理;

  2、報銷的原始發票原則要求是正規發票,除定額票據外,其余票據都必須是經復寫紙一次性套寫清楚的票據,收據(財政票據除外)及白條不予報銷;特殊原因無法取得,需寫明原因,領導審批;發票級次: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正式收據;特別提示:能索取正式發票(增值稅發票、普通正式發票)不索取用小票、收據等不規范發票報銷的,財務部門有權退回;

  3、原始單據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原始單據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4、票據背后寫明經辦事由、經手人、證明人、經辦日期;

  5、費用報銷申請單只能用公司統一印制的規范的單據填寫,不得用復印件填寫;

  6、借款原則: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分公司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印章是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維護公司印章的嚴肅性、權威性,明確印章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確保印章使用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管理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合同審查專用章、業務專用章(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等。

  第三條各類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疇:刻印、使用、廢止、更換。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印章管理的歸口部門為綜合辦公室。

  第三章刻印與啟用

  第五條刻制印章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的刻制及更換,應向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請,綜合辦公室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機要人員持單位介紹信、公司相關證照及印章式樣到公安機關備案、審核、辦理刻印證明,并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字單位統一刻制。

  第六條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及駐站、分公司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提出申請,經經理核準后由綜合辦公室刻制。

  第七條公司印章刻制后,綜合辦公室下發文件予以正式啟用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保管與使用

  第八條公司公章由綜合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的合同、重要文件、一般性文件等需要蓋章,經辦人須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并由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蓋章。綜合辦公室負責《印章使用登記薄》的保管、留存。

  第九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分別由財務資產部、綜合辦公室專人保管。財務資產部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綜合辦公室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主要用于干部職工職稱聘任、勞動合同簽署、工資發放等業務,經得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同意后方可蓋章。

  第十條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資產部負責人(或專人)保管。主要在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

  第十一條合同專用章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或專人)保管。主要適用于公司與他人(企業或單位)簽訂的生產經營、商務等業務方面的經濟合同審批、簽署。合同專用章使用時,必須審核相關審批手續的完備性。

  第十二條各部門專用章的使用。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需由部門負責人(或專人)進行保管并參照公司印章使用規定嚴格控制印章的使用。

  第五章廢止與更換

  第十三條廢止印章,根據相關文件直接辦理廢止手續。

  第十四條更換印章應由印章使用部門向綜合辦公室提出更換申請,并呈主管領導、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封存或銷毀,并做好登記。

  第十五條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印章廢止申請,并呈公司經理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經核準后,交由綜合辦公室按批示處理,同時必須登報申明。

  第六章保管人權利和責任

  第十六條印章保管人的責權范疇: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取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具體劃分如下:

  (一)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對印章的使用負全部責任。

  (二)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權力。經辦審核中經理、分管領導、部門經理、經手人則負相應責任。對于未經經理簽批的公章使用,保管人、經手人負主要責任。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人又是使用人,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資產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取匯款憑證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授權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四)各類印章因工作需要獨立帶離公司使用的,需經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帶離。

  (五)如遇個人需開具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若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

  (六)蓋印要標準規范,端正、清晰、美觀、便于識別,印章文字不能蓋歪或顛倒。加蓋印章位置應上距正文l行之內,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七)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于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

  (八)印章管理部門要妥善保管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必須放入保險柜存放,防止被盜。

  (九)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及工貿公司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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