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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都寫過證明,肯定對各類證明都很熟悉吧,根據用途的不同,證明的種類也不盡相同。擬證明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離職證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離職證明1
xxx,身份證號:46523xxx,自20xx年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技術部程序員,至20xx年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xxx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2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行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我行領導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銀行蓋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3
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職務,至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4
我公司員工xx(身份證號碼:xxx)于xx年xx月xx日入職到xx年xx月xx日離職,在公司擔任xx職位,任職期間的勞動保險手續已辦理,后因合同期滿原因離職,故社保手續已于xx年xx月xx日轉出,特此證明。
xxx公司(公司的公章)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5
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自20xx年_月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技術部程序員,至20xx年_月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__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20xx年__月_日
員工離職證明6
xxx原為我單位xxx(部門)的xxx(職務),于xxx年xxx月x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確認終止勞動關系,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已辦理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xxxxxxxxx
xxxxxx年xxx月xxx日
員工離職證明7
甲方: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身份證號: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部門)的xxx(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8
茲有xx(姓名)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xx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
現因xx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xx公司單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9
茲有xx,性別xx,身份證號碼:xx,xxx社保電腦號:xx,xx年xx月xx日入職,于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離職,并與本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離職前擔任xxx職務。
感謝xx小姐/先生一直以來的'辛勤付出以及對公司做出的貢獻!并祝愿她/他在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本人簽名:x
xx有限公司(蓋章)
xx年xx月xx日
證明人:xx
員工離職證明10
茲證明:xxx,性別:x,出生于20xx年xx月xx日,系xxxx省xxxx市(縣)人,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就職于本公司,在本公司服務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因xxxx離職,最后職務為xxxx。
特此證明
xxxx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1
茲證明xxxx(身份證:xxxxxxxxxxxx)自20xx年xxxx月xxxx日至20xx年xxxx月xxxx日在我司擔任xxxx部門xxxx崗位,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個人申請準予離職,已辦理所有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2
茲證明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原系我司___________________職員,在職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員工離職證明13
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總而言之,承諾書有無法律效力主要依據承諾書是否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當然,在實踐中,只有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算有效,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供參考。
沒有員工離職證明,只有離職承諾書有法律效應嗎?
有法律效果。沒有離職證明,原單位又不能或者不肯補充出具離職證明,當事人不得已,只能出具離職承諾書,該承諾書是有法律效果的。離職手續,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有違法的,可以直接離職。如果單位故意刁難,可以去勞動局申訴。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員工離職證明14
茲證明xx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此致
敬禮!
公司蓋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5
甲方:XXXXXX(單位名稱)
乙方: XXXXXX
身份證號: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X(部門)的XXX(職務),于XX年X月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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