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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㈠預防措施
1、建立周密的考務組織機構(如設立:領導小組、醫務組、安全保衛組等)。
3、防火防盜:機房等重點區域實施中心監控,落實值班制度,并配備消防器材,確保安全。
4、防震防災:定期檢查校舍,對不符合標準的要及時加固修繕,考點考場房屋必須堅固,危漏房屋一律不得安排考試,考試期間遭遇非常天氣,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予以公告。做好考場及其周圍場所的衛生、防疫檢查,確保考試不發生大規模的群體感染、中毒、疫情事件。
5、網絡監控:加強網絡監控,設專人在考試期間進行專項負責,及時更新殺毒軟件,使監控系統始終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確保監控數據安全,同時加強對考場及周邊環境進行視頻監控,及時向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
6、業務培訓:加強對全體考務人員的培訓,務必做到定崗定人定責,組織其學習考務文件,使其熟悉相關的政策法規和操作流程,提高考務人員的素質和應急應變能力。
7、考前檢查:考前應對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情況進行認真排查,杜絕各種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為考試營造一個安全、祥和、溫馨的考試氛圍。
8、加強門衛:應特別加強門衛工作,嚴禁閑雜人員出入學校,在考場周圍設立警戒線,同時加強考場周圍的巡查。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根據考試突發事件的發生時間、過程、性質、和特征,突發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責任事故等。
1、考前和考試中,發生考生打架斗毆、故意損害考試設施、與監考人員發生沖突。
處置辦法:
⑴考前要加強對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紀律教育和誠信考試教育,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自覺維護考試秩序,營造和諧的考試環境。
⑵對突發事件,考點要嚴加防范,及時處置,將事件控制在較小范圍,情況嚴重的`立即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區教育局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
⑶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撫工作,盡快平息事端,經勸阻無效的考生可勸離考場。若因監考人員行為不當或工作失誤引發的矛盾,要更換監考人員,被更換的監考人員或勸離考場的考生若接觸試卷的,在該科考試結束前進行封閉。
⑷密切關注事件發展,若有繼續擴大的趨勢或可能引起事件的,要立即報告公安、保密等部門,并逐級上報。必要時可對該考場(考點)進行封閉管理,保證考試順利實施。
2、考前發生洪汛、冰雹、雷電、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處置辦法:
⑴考前一周內,要主動與氣象、交通等部門聯系,及時掌握當地天氣和公路暢通情況,特別是考試期間易發生的自然災害,應早作準備,制定方案,強化防范措施,確保考試安全。
⑵考試期間如有災害預警,要做好防災的準備。
⑶考試結束后若發生自然災害,要妥善安排好考生,加強與公安、衛生防疫部門聯系,防止意外發生。
3、考前出現疫情等因素對考試造成影響。
處置辦法:
⑴立即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和區考試管理中心報告,并逐級上報。準確統計被感染考生人數,協助衛生防疫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⑵若疫情屬于一般性病毒或非傳播疾病,可組織考生參加考試,若一時難以查清感染原因的,要做好防疫和隔離工作,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要采取隔離措施進行考試,做好相應的防疫工作。出現新的情況隨時續報。
4、考試期間各考點、考場發現易燃、易爆物品、火災等情況。
處置辦法:
⑴考前和考試期間,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加強考點的安全保衛工作。對考點應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考點或將可疑物品帶入考點。
⑵考點發現危險物品、火災等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公安、消防等部門,及時排除險情。險情一時無法排除或危及考生安全的,經區考試管理中心或區教育局同意,可組織考生有序撤離考點,實行封閉管理并安排考試。出現新的情況隨時續報。
5、考試過程中發生破壞性地震。
處置辦法:
⑴立即停止考試,對考生立即進行疏散,如發生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和壓埋的情況,立即上報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及時向區考試管理中心及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報告。
⑵地震期間,要做好試卷安全保密工作,由上級部門決定考試是否更換考點,或延期推遲考試。
6、考試過程中突發校園暴力事件。
⑴立即啟動防止校園暴力應急預案,迅速制暴,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如發生人員傷亡,撥打120請求救助,并及時向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報告
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事件情況。
⑶事件調查處理期間,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體對事件進行炒作。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突發事件發生時,領導小組針對情況,迅速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在最短時間,最小范圍內迅速控制事態,防治蔓延,力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2、加強考場及考場周圍環境的安全保衛工作,疏散人員、車輛,維護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3、學校易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要針對情況,采取必要應急措施,將不利因素和負面影響降至最低,并及時向縣教育局請示報告。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在整個考試過程中,對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釀成嚴重后果的,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著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安全健康教育,學校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也是近來犯罪分子作案較多的場所,近期全國各地不斷發生犯罪分子闖入學校傷人案件,形勢極為嚴峻。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組織:
1、成立反暴力事件指揮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如下:
組 長:校長、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
成 員:辦公室主任、德育主任、辦公室副主任、衛生教師
2、成立學校護衛隊,做好日常的安全保衛工作。成員如下:
隊 長:行政值周教師
隊 員:值周教師3、值班保安人員
3、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分隊,專門對學校的暴力事件進行制止。成員如下:
隊 長:xxx
隊 員:xxx、xxx、xxx、xxx、xxx
二、職責分工:
以指揮部為中心,下設反暴力事件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現場的學校領導為撲救現場的第一組織者和指揮者。
(一)、指揮辦公室:
總指揮:校長
副總指揮:副校長
成 員: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副主任、保安班長
工作職責:
1、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職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匯報和聯絡工作。
2、根據學校指揮部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
(二)護衛行動組:
組長:xxx
組員:學校護衛隊成員和應急小分隊成員
工作職責:
1、注意現場可疑人員,一旦發現立即控制住。由值周教師負責向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現場情況,學校護衛隊其它成員立即控制可疑人員。
2、應急小分隊迅速進行增援,及時穩住或控制可疑人員。
3、應急分隊成員根據情況開展對事發區域檢查、搜索,做好事發區域出入口的控制工作。
(三)現場處置組:
組長:德育主任
成員:各年級組長、班主任、在現場的其它教師
工作職責:
具體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
1、接到指令,組長要立即進入廣播室,按要求迅速在廣播室指揮安全疏散(撤離)和做好隨時疏散(撤離)師生的準備。
2、接到指令后,各成員按照要求,迅速指揮師生選擇相對安全又最近的路線有序撤離到安全地(教室等),在撤離過程中,發現有受傷情況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并及時開展現場救治。
3、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它破壞活動等,及時向學校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處置情況。
4、防止和有效制止可能出現地驚慌、措施不當等情況,并穩定在教學區學生的心情。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德育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大隊輔導員
工作職責:
1、要確保通訊聯絡暢通和有關現場信息收集,為現場指揮部提供可靠消息保障。
2、立即報110、必要時報119和120。
(五)防護救治組:
組長:衛生教師
組員:xxx、xxx、xxx、xxx及現場其它教師
主要工作:
1、搶救現場傷員,把傷員送到指定安全區域。
2、配合醫療人員開展救助。
(六)外圍協調組
組長:xxx
組員:xxx、xxx、xxx、xxx
主要工作:
1、迅速有效控制區域各通道,特別是及學校大門口,保障道路暢通,準備隨時接受指令開展工作。
2、及時疏導通行車輛,防止出現道路堵塞情況出現。
3、引導公安等工作車輛進入,并安排車位停放等。
4、注意發現、控制可疑車輛、人員,作好隨時封道、封現場的準備。
(七)善后處理組:校長室、工會、德育處、辦公室負責善后處理事宜
1、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情況。
2、外來媒體的應對。
3、家長等相關人員的接待。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快速反應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長或副校長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果斷處置。
3、預防為主原則,努力提高全校防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落實各項安全預防措施,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等各項工作。及時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
5、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級處置。每組的主要負責人是本組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四、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恐怖暴力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系,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應急小分隊為應急力量,并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社發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同時報110,必要時報120、119等求救電話,不隱瞞事實真相,并采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嚴格安全保衛,阻隔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系。
4、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落實措施,各年級組長根據要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以避免學生卷入事件中。
5、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沖進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安及護衛組成員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
6、妥善處理事后工作,當事態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并組織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復正常的工作秩序,盡可能減少恐怖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1、網站、網頁由網站安全員隨時密切監視信息內容。
2、發現網上出現非法信息時,負責人員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通報情況;情況緊急的應先及時采取刪除等處理措施,再按程序報告。
3、網站安全員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將網站網頁重新投入使用。
4、網站安全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及日志或審計記錄。
(二)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1、當有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首先應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同時向領導匯報情況。
2、網站安全員立即進行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三)病毒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當發現計算機感染有病毒后,應立即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出來。
2、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備份。
3、啟用反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進行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4、如發現反病毒軟件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領導報告。
5、經網站管理員確認確實無法查殺該病毒后,應作好相關記錄,同時立即向上級網絡技術人員報告,并迅速研究解決問題。
6、如果感染病毒的設備是服務器或者主機系統,經領導同意,應立即告知各部門做好相應的清查工作。
(四)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1、當有校園網站或各部門網站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應立即向網絡安全員通報情況。
2、網絡安全員首先應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保護現場,同時向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匯報情況。
3、網絡安全員負責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4、網絡安全員協同有關部門共同追查非法信息來源。
5、安全領導小組會商后,如認為情況嚴重,則立即向公安部門或上級機關報警。
(五)軟件系統遭受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1、重要的軟件系統平時必須存有備份,與軟件系統相對應的數據必須有多日備份,并將它們保存于安全處。
2、一旦軟件遭到破壞性攻擊,應立即向網絡安全員報告,并將系統停止運行。
3、網站安全員立即進行軟件系統和數據的恢復。
(六)數據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各數據庫系統要至少準備一個以上數據庫備份。
2、一旦數據庫崩潰,應立即向網絡安全員報告,由網絡安全員及時上傳備份數據庫。
3、網絡安全員應對主機系統進行維修,如遇無法解決的問題,立即向上級單位或軟硬件
提供商請求支援。
(七)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交換機、服務器等關鍵設備損壞后,網絡安全員應立即查明原因。
2、如果能夠自行恢復,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
3、如果不能自行恢復的,應聯系設備提供商,請求派維修人員前來維修。
4、如果設備一時不能修復,應向領導匯報,并告知受影響的部門故障原因及處理辦法。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和衛生監測法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本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
一、組織與管理
(一)組織領導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按照各處室、班具體管理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處室緊密配合,學校統一調控,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聯控工作。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統一協調本校食品衛生安全聯防聯控及學校集體食物中毒應急工作。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 長:張 哲
副組長:楊錄彥 張紅祥 高崇會 崔鳳生
成 員:石鵬匯 剌宏忠 岳登芳 關瑞鋒 張小祿 李 軍
楊 楓 王紅麗 劉永福 李朝陽 陳智虎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和監測方案。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
2、監督人每周五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并責令限期整改,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防病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指導、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3、根據衛生部門的建議對師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進行及時整改,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食堂管理員每天堅持衛生、食品檢查,對發現的過期食品、有異味食品等及時報告以便銷毀。并按要求做好每餐的飯菜留樣。
4、積極開展學校愛國衛生運動,進行環境整治和預防性消毒殺菌,特別是食堂,要積極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場所,保障學校食堂環境衛生整治。
5、各班班主任、班長要堅持每天早操前、三餐后對學生的檢查與觀察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報告校長辦公室。
6、一旦發生學校集體食物中毒,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搶救中毒學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按衛生、公安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會同衛生、工商、公安部門,切實做好對校園周邊地區飲食攤點的檢查整治力度。
二、突發事件的監測與報告
(一)維護良好的就餐秩序。
1、當在飯廳發生學生吵鬧、爭執時,值周教師和食堂管理人員應迅速到場予以勸阻,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及時進行處理,避免事態擴大。
2、若矛盾激化時,應及時上報值周領導、德育處,并提供當時的情況,交有相關部門處理。
(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學校總務處預先通知停電,食堂管理人員應提前做好應對工作。
2、若發生突發性停電、停水時,應立即向學校總務處打電話詢問原因,以備向工作人員解釋清楚;并協同總務處盡快解決。同時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做好相應工作,向學生說明情況,并調整用餐時間,保證學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時停電,管理人員和值周教師要依靠應急燈,做好學生的疏散工作。總務處及時安排人員維修,以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理。
1、監測。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各項食衛制度和記錄的檢查。發現學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整改。若發現學校集體食物中毒,立即按規定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同時啟動本《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報告。學校教職員工應關愛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報告,由學校辦公室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應急處理要求。
(1)學校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食堂窗口的經營活動。“食堂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全體成員應急速趕赴學校,在組長指揮下開展相關救治工作。
(2)副組長負責迅速與縣醫院或縣急救中心(120)聯系,組織人員把中毒的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應立即封閉食堂、封存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以備查驗。并配合衛生部門調查,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4)組長在第一時間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和衛生監督所。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阻撓事故報告。
(5)副組長、德育處應及時、耐心地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勸解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搶救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定和教育教學秩序。
(6)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配合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責任人,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7)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應向城關派出所報告并進行立案偵察。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學校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對師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特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食品衛生安全應急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依法規范,措施果斷。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1、學校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成立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生活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組成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成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并根據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啟動應急預案。
2、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設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辦公室,學校分管食品衛生的'副校長和總務主任等,具體負責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管理與監督檢查。
3、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承辦各種會議、管理財產、負責收集、整理、分析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動態,設立食物中毒報告電話,及時報告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信息;掌握預防控制工作情況,編寫、報送工作信息等相關資料。
4、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現場調查,現場快速檢測、取證采樣及臨時控制措施的實施。對造成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食品或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蹤已售出或外運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樣品并送檢。
四、應急運行措施
(一)應急準備和預警
1、健全食品污染物檢測網,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衛生監督,對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裝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點、飲料、水發產品等進行日常監測并加強抽檢工作。
2、加強食物中毒信息庫的建設與管理,利用現有的公共衛生網絡,整合公共衛生信息資源,保證應急處理信息的暢通、及時、準確。
3、組織各項信息的匯總,通過對常規監督、監測、抽檢等綜合信息或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預警報告,報上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啟動、變更或結束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二)事件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衛生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2、學校有關部門或個人發現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應立即組織現場調查確認,及時采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提高學校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有效預防、迅速應對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四川省中等職業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緊急事件。具體分類為: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請愿等突發事件;涉及學校師生的集體罷課、罷餐、聚集、上訪和封堵交通等突發事件;涉及師生因口角、摩擦、爭執等可能引發的嚴重暴力傷害、群毆等突發事件;校外人員圍堵校門、沖擊學校教學、實驗(實訓)和辦公場所、干擾學校正常秩序等突發事件;針對師生制造的綁架、縱火、兇殺、投毒、爆炸等各類恐怖事件;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引發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學校的建筑物等發生火災、倒塌事故;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校內交通事故;校園溺水事故;煤氣中毒;群體活動事故;師生實習、實訓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其它突發災難事故等。
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師生集體食物中毒;在師生中發生傳染性疾病和群發性疾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4、網絡、信息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園網絡發送有害信息、進行反動和色情及迷信等宣傳活動、竊取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各種破壞校園網絡安全運行的'事件。
5、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水災、森林火災、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等;以及由以上誘發的各種次生及衍生性災害。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如試卷泄密、考場失控、群體作弊等,以及在考試實施和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事件。
根據《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分類分級標準,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按其類型、規模、緊迫程度、可
能的發展趨勢等,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具體見《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事件等級劃分。
二、處置機構
1、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突發事件的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李祥昌
副組長:楊其順、李斌、彭志強
成員:趙子元、蔣先貴、羅小艷、寇德賢、蒲禮英、李小恩、謝偉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辦公室,由校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分工:
(1)校長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總責,擔任總指揮,并分管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副校長協助校長做好分管范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領導小組設以下6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分別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衛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衛科。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衛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衛科。
(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總務處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總務處。
(4)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
(5)網絡信息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正副主任任副組長。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4、學校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學校要求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負責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擬定或組織擬定各類突發事件校級應急預案,安排干部值班,及時向政府主管行政部門報告情況。學生處、保衛科、教務處、總務處等部門要加強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和矛盾化解等預防突發事件工作,加強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培訓,開展預案演練。
5、突發事件發生后,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有效控制事態,避免升級惡化。要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應對處置工作,在事故處置和組織救援時,注意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和事故處理。善后階段要做好有關師生及家長的安撫慰問和心理輔導等相關工作,保持校園穩定。
三、處置原則
處置突發事件遵循預防為主、層級負責的原則。
1、學生發生突發事件時,學生處、保衛科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報告校長,并采取應急措施。
2、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學校領導干部必須迅速到崗,及時采取措施,果斷處置。
3、在敏感時期,學生處、保衛科和各班班主任必須加強學生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生。
四、預防突發事件發生的方法
1、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保衛科長的通訊工具24小時開通,確保信息暢通。
2、堅持學生宿舍晚查房報告制度,同時加強午休等時段的學生安全管理。
3、一旦遇到緊急情況,保衛干事、班主任、宿管員、門衛、知情者或當事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生處、保衛科領導,預防和遏制突發事件。
五、處理突發事件的辦法
1、如遇特大案件情況,保衛科工作人員及時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好現場動態,同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認真配合案件調查工作,積極提供案件真實情況,配合領導做好善后工作。
2、如遇治安案件情況,保衛科及時控制案發現場秩序,了解事發情況,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
3、如遇發生火災情況,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并及時報告校領導,動用一切滅火器具實施滅火,及時組織人員搶救,保護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同時,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如遇學生公寓發生火災,組織保衛科工作人員及在校老師,及時疏散學生,動用消防滅火器具,保護學生生命安
全及財產安全,同時報警、報校領導。
4、如遇學生發生中毒、重病情況,及時報120急救,并向校領導報告,同時采取相應的前期急救措施。
5、如遇外界干擾影響學校的穩定,保衛科應及時控制校外滋事人員,堅決制止滋事人員損壞學校教學設備和傷害師生安全的行為,同時向校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嚴格控制事態發展。
六、處理程序
1、發現情況
我校學生在校期間發現或遇到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保衛科、學生處值班人員。
2、預案啟動
保衛科、學生處根據情況異常的嚴重程度,報告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經同意后,啟動本預案。
3、情況報告
保衛科領導應有高度的安全警惕性,發現異常情況,應第一時間上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情況嚴重的,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與上級有關部門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4、應急處置
學生處、保衛科發現情況,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置緊急情況,避免情況進一步惡化。必要時可按公安等業務部門的統一要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
5、發布預警
保衛科應及時向全校師生發布重大情況,指導學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預案終止
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報經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預案終止。
七、保障措施
1、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深入開展安全法紀主題教育,請公安、法校、監獄、檢察校干警到校對師生進行安全和法制教育,組織師生聽監獄服刑人員現身說法;同時開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盜、防騙等教育,增強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紀觀念;開展“安全知識知多少”競賽活動,讓學生掌握有關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自我防范能力;加強學生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和晚查房制度,嚴禁學生不假外出。
2、人員保障
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保衛科)承擔各項工作。學校設立護校隊(由保衛科直接領導),加強校園巡邏。
3、排查和整改
貫徹“ 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衛科要重點抓好學校安全隱患的檢查和整改,定期不定期地組織收繳可能存在于學生中的管制刀具,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
4、物質保障
總務處要做好必要的物質保障,保衛科要落實消防器具。
5、訓練和演練
在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不定期組織安全訓練和演練。
八、值班和報告制度
(一)值班制度:根據實際,切實做好值班工作。各值班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突發性事件,在協助處理的同時,迅速向負責人報告。
(二)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知情者必須在知情后5分鐘內報告保衛科、學生處,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
九、工作要求
1、嚴格報告制度,及時上報情況。
2、校領導在接到情況報告后,應立即行動,及時采取處置措施,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決不能因為工作失誤或麻痹大意貽誤時機。
3、在處置工作中,參加處置的工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不落實、行動遲緩、措施不當、延誤工作者,要追究相應責任,情況嚴重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并視其情況追究法律責任。
4、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黨員、學生干部和學生的思想動員工作,明確職責任務,要在思想上認識到突發事件隨時發生的可能性,保持高度警惕。
5、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統一部署,協同作戰,發揮整體作戰的威力。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為了進一步完善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休息和生活,確保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學生宿舍
二、住宿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
1、教育學生不在樓梯上追逐打鬧,不從宿舍窗戶向外探身張望。
2、各宿舍樓管理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并保證在應急狀態下安全通道暢通。
3、宿舍樓樓長會同有關人員定時檢查宿舍樓內各種設施的完好損害情況,收繳學生宿舍內的各種鈍、銳器等影響安全的器具。
4、在宿舍樓內嚴禁使用明火,包括點蠟燭、燒煤汽油爐、燒酒精爐等。
5、在宿舍內嚴禁抽煙、嚴禁焚燒紙屑雜物、燃放煙花爆竹。
6、在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
7、在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8、保護用電設施和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啟關、移動消防器材。
9、定期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應急狀態下的正常使用,
10、教育學生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宿舍樓內各類突發事件處置辦法
(一)滅火預案
(1)發現火情后,任何人都有義務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迅速報告本樓值班員,值班員接報后,應迅速做出反應,及時報告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應立即上報學院總值班和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通報災情并提出救援方案,同時值班員拉閘斷電。
(2)值班員及現場人員要迅速用消防器材進行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3)火情嚴重時,應迅速撥打“119”報警。
(二)疏散預案
(1)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若重大火情,值班員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樓層,然后,再根據火情可能涉及的區域,逐區域的通知。
(2)值班員應正確引導宿舍內的學生向疏散通道疏散。
(3)為更好的應付緊急情況,值班員應聽從并協助消防工作人員的現場指揮。
(4)宿舍管理人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危難面前最后一個離開的思想準備,根據火情,接受現場最高指揮的指令,最大限度地保護同學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5)火情處理后,該樓值班員寫出書面報告,分析原因,追究責任人,并向有關部門匯報。
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三)群體性的事件或個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序
(1)值班室人員向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根據情況向學院總值班報告。
(2)經領導同意后向派出所報案并向學校匯報。
2、處置措施
(1)接報后,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向學院總值班領導報告。
(3)學院總值班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院領導匯報。
(4)若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校醫務室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若是斗毆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入值班室,其余人員驅散。
(6)若是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若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須立即撥打保衛處、派出所電話或“110”報案并將鬧事人員扣留。
3、注意事項
(1)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處理群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四)疾病預防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當事人向校醫務室及值班室報告。
(2)值班員向學院總值班報告。
(3)經校領導同意后向地方防疫部門報告。
2、處置措施
校醫務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查明病因,若是需要進行搶救和送往醫院救治,需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電話救助,當事人所在班級班主任負責病人的陪護工作。如果是傳染疾病救助防疫部門應對現場進行消毒處理,當事人及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觀察,未經校領導同意不準到醫院探視。
(五)匪警、盜警案件應急預案
任何人發現匪、盜警情況時,都有義務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迅速報告值班室。值班員接到匪、盜警報告后,立即通知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應立即趕赴事發地點控制案發事件。沉著應對歹徒,確保自身安全,尋求一切手段保護學生,盡力記住歹徒特征幫助破案。并視情況決定是否打匪警報警電話“110”(特別緊急情況下,任何人都可報“110”)。并要做好學生工作,不要影響正常的生活、學習秩序。事件處理完畢,需寫出文字經過,并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六)突發自殺或企圖自殺事件
1、突發自殺:應迅速向保衛處值班員報告,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開關現場的各類電器,以免破壞證據或發生危險,若自殺者尚有生還可能,應立即撥打120救護電話,及時做好事件過程和處置的有關記錄,以備查核。
2、企圖自殺:若遇企圖自殺者,應迅即向保衛處報告,同時要婉言相勸,穩定其情緒,等待救援或根據現場情況見機設法救助,做好相關記錄以備查核。
(七)水電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方法
1、突然停水:宿舍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及時撥打后勤處電話報修,配合修理人員搶修,并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
2、突然停電: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并在門衛公告欄告示學生注意,并向學生說明情況以免造成混亂,維持好宿舍秩序;立即向后勤處報修,并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
四、如遇以上情況,望各值班員根據現場情況按本預案靈活執行。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確保飲食的安全衛生和營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秋冬季學校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教計〔20xx〕2號)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學校食品配送企業準入管理
國家新修訂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責任追究進行了明確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作,從嚴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責任。要嚴格把好學校食堂準入關,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食堂經營服務原則上不得對外承包,要自主經營。采取托管服務的學校食堂,須嚴格企業準入資格要求,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競爭擇優。中標單位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學校的場所和固定設備為學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部分不具備舉辦食堂條件的學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招投標,確定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餐飲配送企業服務。凡實行托管服務和餐飲配送等外包服務的學校,必須嚴格準入標準,簽訂規范合同,明確雙方權益和責任,合理確定服務期限,對衛生、質量、價格、利益空間等載明實質性條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指導學校制定準入要求,并加強管理。
二、加強監督巡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點監管目標,加大指導和檢查力度,增加監督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過程、全鏈條進行監管,確保各環節食品安全風險可控;對不符合餐飲許可條件的,要依法撤銷《餐飲服務許可證》;對設施、條件等達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并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大對配送食品的監督,一般應一個月一次進行評估和記錄,及時了解食品口感、學生反映等,并將有關信息匯總反饋。
三、規范日常管理,落實學校管理主體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實行學校法人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學校要建立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工作的衛生安全與質量管理。對食品配送企業提供的產品,學校應當按照合同要求認真進行查驗,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研究應對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學校。要完善校內民主監督機制,成立校膳管會,由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工會干部、教師代表等人員組成,行使對食堂及送餐的檢查、監督、評議等職能。要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建設,建立并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后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方案,并組織演練,確保安全。
四、加強監管信息通報和報告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報、報告制度,及時將學校食品配送單位經營許可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等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重要情況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向當地政府或上級監管部門報告。要暢通社會投訴渠道,形成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關心與支持學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要重視和認真及時處理學生、家長及社會反映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問題。
五、認真開展檢查,及時做好整改
近期各地要組織開展一次學校食品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學校托管食堂、食品配送企業招標及合同簽訂備案情況、食品配送企業食品安全情況、學校平時監管情況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梳理總結,并做好整改。同時要重視學校食堂建設,把學校食堂建設納入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設工程,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關要求,設置食品原料處理、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配備相應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蠅防鼠、洗手等設備或設施,改善食堂衛生條件。對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設施、保管場所一并納入條件改善計劃,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學校食品安全。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為確保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中的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社區居民與學校全體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晨鍛居民與在校居民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在社區人員體鍛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所在鎮有關科室的領導、學校所在村居委領導、學校領導及志愿者代表等組成。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陳婕
組員:王龍昌沈查莉王亞平邵曉燕薛鷹王穎各年級年級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志愿者、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志愿者、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體鍛人員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志愿者、管理員、學校安全門衛等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旦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社區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居民管理,并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居民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屬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在學校體鍛的居民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活動場所的火災,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總務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無出入證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或學校周邊環境收到污染,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停止開放活動場所。對影響居民安全體育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時對校內居民進行預防自然災害、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搶險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蘇州市教育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預案》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做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維護學校的教育安全和穩定,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二、《預案》的范圍
指在我校可能發生的造成教職工、學生人員重傷、急性中毒、死亡等其他重大事故。事故包括:
1、校舍倒塌,通道、樓梯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2、校園的各種火災事故;
3、師生發生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4、師生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5、學生在體育鍛煉時發生意外事故;
6、學生在實驗室操作時發生的意外事故;
7、校園內學生溺水事故;
8、校園內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張家港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和
市教育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指揮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我校夏彤校長為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責任人。
四、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組成及職責。
(A)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B)具體分工
1: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指揮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具體分管學生體育活動安全、交通安全、實驗室安全。
3:具體分管學生飲食安全、校舍安全、電氣安全、消防安全。
4:負責高二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
5:負責門衛的管理,及學校車輛的安全工作。
6:負責高三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及實驗室藥品的安全工作。
7:負責學校所有建筑物、校舍的安全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
8:負責學生各項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9:負責高一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
10:負責學生的食品、飲食安全工作。
(C)領導小組的職責
1、及時迅速地向市政府、市安監局、市教育局匯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2、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現場的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3、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4、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5、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后、安撫工作。
8、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實際情況。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六、工作目標
1、通過對教職工、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確保師生健康、快樂地學習、生活。
2、完善風險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立即報告校長。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火災發生時要及早進行自救,尤其是在樓房中的火場逃生,具體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鎮靜分析,不要盲目行動。
明確自己的樓層,回憶樓梯和樓門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圍的火情,不要盲目開門開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門,如果很熱,千萬不要開門,不然會助長火勢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亂跑、跳樓,這樣有可能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在火勢未蔓延前,可朝逆風方向快速離開。
2、要選好逃生辦法,不要驚慌失措
如必須從煙火中沖出樓房,要用濕毛巾、衣服等包住頭臉,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進,以免受嗆窒息。如樓梯雖已有火,但火勢不大,就從樓梯沖出;如果樓梯火勢太猛,被迫從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繩子(可用衣服和床單撕開并打濕系成繩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樓,被迫跳樓時,也要向地面拋些棉被等物增加緩沖,然后手扶窗臺往下跳以縮小高度,并保證雙腳落地,失火樓房不得使用電梯。
3、火場人員要盡量有序迅速撤離火場
不要大聲喊叫,避免煙霧進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場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斷,應退居室內關閉門窗,有條件的可向門窗上澆水,延緩火勢蔓延,同時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電求救。(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和學生特點分析了可能引起學生食物中毒的幾點原因:
1、食用了帶有某些病菌、細菌的食物;
2、食物保存不當可時間過長造成了食物的變質;
3、誤食了殘留有化學藥品或農藥的食物。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并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向教育局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如有傷者,要先搶救或送醫院,保護好事故現場,截留肇事車輛及有關人員。遇到路人及時求援。目擊證人和當事人不得離開現場,要如實做證,以保證執法公正、公平。
(五)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局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
4、通知受傷害者的家屬或家長。
5、妥善處理事故。
八、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
3、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4、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工作。
8、冷靜面對媒體采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采訪,加強門崗管理;
9、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10、根據各校實際擬定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誼,如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九、突發事件發生后的對策和措施
1、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由校長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市教育局(教育局值班電話:xxx)
2、由校長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引導全體師生積極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3、在24小時內由校長將事件書面報告給教育局。
4、事件的報告內容:
(1)事件的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事件報告的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確保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中的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社區居民、團隊與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鍛煉居民、團隊與學生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成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在社區居民、團隊與學生體鍛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所在街道有關科室的領導、學校所在居委領導、學校領導及志愿者代表等組成。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根據需要對體鍛人員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立即報請上級部門依法采取緊急措施。指揮有關志愿者、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志愿者、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學校領導教職員工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志愿者、管理員、學校安全門衛等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旦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社區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居民管理,并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居民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屬進行救治。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萬戶,人命關天的大事,也是懸在學校全體教職工日常生活頭上的一把利劍。為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必須認清形勢,“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為前提,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突發事件防范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 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松
成 員:燕紹松 文墨 李本春 各班班主任
三、防火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措施)
①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②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④嚴禁在校園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⑤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⑥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2、應急預案
⑴處理程序:
①出現火災: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①、②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⑵組織實施:
①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義務消防隊員為主,其余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②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④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⑶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⑷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四、用電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②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斗、電吹風、電爐等。
③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①定期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以及過期食品。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與家長聯系。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⑵報告程序:
①報告班主任。
②報告校領導。
③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⑶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校主要領導匯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③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鄉、縣防疫部門報告。 ⑷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
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后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鑒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鑒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匯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咨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匯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后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高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后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破壞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采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并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采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布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布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布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后,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后,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后,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后,應當按應急信息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信息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并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匯報,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了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并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匯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盡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后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后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后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并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托,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后,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并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信息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信息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并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為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校園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少意外事故對廣大師生和學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的安全及國家利益高于一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泰山。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發生,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財產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處置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對學校突發事件力爭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控制,消滅在萌芽之中,解決在校園之內。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果斷處置,盡快平息。處置工作中要堅持的原則:
(一)預防為主,保安隊員要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與師生員工的聯系、交流與溝通。要經常深入到工作中,掌握情報信息,及時發現和解決可能引發事端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誤誘發突發事件。門衛要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發現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要立即報告校領導和值班干部。
(二)力爭將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保安領導應采取堅決果斷措施。迅速派出得力人員,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協調處置,決不能讓事態擴大和蔓延。并立即向挍長室匯報。
(三)正確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突發事件發生后,一類要正確判斷事件的性質,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區分行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當,并采取相應的方式妥善處理;另一類是難以分清性質的,不要急于定性,防止因定性不準,處置不當使矛盾激化。
(四)堅持說服教育的原則。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盡量通過教育、說服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指揮有力,處置迅速,組織與分工如下:
指揮長:z
指揮部成員:在崗保安。
信息聯絡組:西門衛保安,聯絡110,120,119及校長室。
現場處理組:保衛科,總務處。
四、主要處置措施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一)根據事件性質,由指揮長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全體在崗隊員迅速進入工作狀態。
(二)迅速查明情況,確定事件性質,召集隊員及時通報情況。根據查明的'情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做到信息暢通,下情上傳,上情下達。
(三)門衛加強值班考勤和重點警戒,控制好學校大門,防止閑雜人員進入學校。保安隊長要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組織人員初步控制局面,掌握動態,迅速將情況報告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
根據領導的指示,在短時間內與醫療、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聯系,請求支援。
(四)做好校園治安秩序工作,確保校園穩定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
(五)要及時掌握輿論導向,澄清事件真相,防止謠言傳播和人為將事態擴大。根據上級主管指示,杜絕來訪的新聞媒體,防止新聞媒體借機炒作。
(六)后勤人員積極做好各類后勤保障工作。如事件發生在室內,應迅速疏散人群,確保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及時送治傷病員。
(七)積極協助學校做好相關工作,確保迅速平息事端,使學校各方面的工作盡快走上正常軌道。
五、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全體校保安及消防隊員。
2、處置程序:
(1)當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信息,迅速將情況向帶班組長匯報,帶班組長接報后,立即組織隊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信息聯絡組立即將情況向主管領導匯報。
(3)保安與消防隊員到達現場組織滅火的同時,疏散現場人員,在火災地外圍保護現場。
(4)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報告消防隊(電話119),報告內容為:xx實驗學校(某處)發生火災,請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5)現場指揮員派出隊員到南、西兩個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現場指揮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組織隊員分工協作。一組疏散人員;二組現場撲救;三組搶救財物。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衛隊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消防栓、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內的固定消防栓,保障道路暢通,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電火,采用先斷電、后滅火。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到達現場首先要切斷電源。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為了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
責任人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范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癥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并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并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
(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系了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逃脫手段。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月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六、突發事件解決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或值周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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