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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應急預案
更新時間:2024-12-19 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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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應急預案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供熱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供熱應急預案1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做好冬季各項民生保障工作,特別要保障好群眾溫暖過冬”的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確任務、夯實責任、強化合作、同力保供,統籌做好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熱保障工作,確保全區人民溫暖過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確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熱安全穩定、高效有序,人民群眾溫暖。

  (二)主要任務立足資源供應實際,構建部門聯動、協調一致的集中供熱保障體系,落實集中供熱企業供熱主體責任和各部門管理職責,強化集中供熱事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跟蹤問效,統籌今冬明春集中供熱保障工作,確保群眾用熱安全穩定供應。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熱保障工作,區政府決定成立xxx市xxx區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區政府辦公室、區委網信辦、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xxx分局、區信訪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水務局、公安xxx分局、區氣象局、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各街道辦事處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住建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主要職責:負責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熱保障日常協調工作,督導各部門、各企業按照工作職責,全力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熱相關工作。

  三、責任分工

  (一)相關部門

  1.區住建局:及時落實市、區各級部門提出的供熱工作要求,加強轄區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企業的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設備檢修等方面,聯合相關部門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和考核;及時處理12345市民熱線轉辦工單,督促、指導、協調集中供熱企業處理相關問題;查處集中供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督促物業服務公司履行供熱相關法規及供熱合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信息,允許居民查閱物業服務公司與集中供熱企業簽

  訂的供用熱合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按時啟動小區內部供熱設備;教育、引導物業服務公司規范供熱,不得發生瞞報、漏報、少報供熱面積等“偷熱”違法行為,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為,對屬于物業服務公司責任的督促其進行整改;處理有關小區物業內部供熱問題投訴。

  2.區發改委:組織冬季高峰供氣保障工作。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和中石油、省天然氣公司等上游單位協調爭取氣源;每日對天然氣保供情況實施動態監控,處置天然氣氣源保障突發事宜;優先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他天然氣鍋爐用氣;協調熱電聯產企業做好供熱保障工作;參照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氣天然氣財政補貼方案,減輕天然氣公司和集中供熱企業經營壓力;處理有關天然氣氣源保障和燃氣供熱價格問題投訴。

  3.區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做好集中供熱獎補資金保障。

  4.公安xxx分局:依法查處物業服務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偷熱”等違法行為;指導、監督全區各派出所及相關科室依法查處借供熱矛盾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為供熱事故搶修車輛辦理相關通行證件,確保在執行搶修任務期間不限號且通行順暢。

  5.區應急管理局:依法負責供熱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指導督促集中供熱行業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防范、處

  置及安全管理培訓等工作,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熱突發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督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治理,指導集中供熱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

  6.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開展供熱合同行政監管,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做好集中供熱特種設備監察及檢驗檢測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物業公司、集中供熱企業違規收費行為(包括為供熱服務的水電費)。

  7.區信訪局、區委網信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12345熱線):受理各類供熱投訴,及時準確向相關單位交辦。對投訴集中供熱企業服務質量的問題、投訴物業服務公司服務質量的問題,向區住建局交辦;對投訴價格、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區發改委交辦;對投訴偷熱行為的問題,向區公安部門交辦;對投訴價格亂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交辦;對未實行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的各類投訴,向相關街辦交辦;對于其他投訴,按照本方案職責分工向相關部門交辦。

  8.區氣象局:負責全區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及時發布和傳播氣象信息,特別是極端天氣;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指導做好供熱領域氣象保障工作。

  9.各街道辦事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市物發〔20xx〕117號、市發改價格〔20xx〕15號文件要求,負責調解各自轄區內供氣供熱矛盾糾紛工作。

  (二)水電氣暖企業

  1.供電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采暖期間集中供熱企業用電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電線路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電。(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

  2.自來水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采暖期間集中供熱企業用水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水管道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水。(區自來水公司、經發水務)

  3.天然氣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氣需求預測,科學調度,合理組織氣源供應。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供用氣安全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承擔的相應責任和義務;采暖期間在“壓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熱天然氣鍋爐用氣;集中供熱燃氣設施管理人員24小時駐場值班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針對性應急演練,加強備品備件準備,確保應急及時有力。(xxx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xxx玉祥燃氣集團有限公司、xxx通源天然氣有限公司)

  4.集中供熱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供熱服務、節能減排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標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熱工作保障方案“壓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儲備充足的應急保障物資、裝備、人員及經費,做好隨時投入搶修搶險工作的準備;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執行天然氣“壓非保民”措施,分階段、分鍋爐、分區域實行限供;積極爭取氣源,提前做好準備工作,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定期巡查、及時維護供熱設備設施,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及時更換老舊供熱管網,指導物業服務公司做好小區內部供熱設備檢修;落實24小時電話值班,及時辦理12345市民熱線等平臺轉辦的投訴;高度重視維穩工作,及時妥善處理投訴集中的供熱問題,就地化解,避免發生不良事件;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向用戶宣傳供熱知識,收集供熱意見建議,現場解決供熱問題。(xxx渭北供熱公司、大唐供熱公司、xxx城區熱力公司、中節能西北分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應急保障協調機制。建立集中供熱應急保障協調機制,由區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各成員單位配合,研究協調集中供

  熱重大問題,及時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積極爭取天然氣氣源供應,根據氣象狀況及時啟動集中供熱,保障集中供熱平穩、高效。

  (二)做好宣傳輿情管理。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推廣普及供熱法規和相關政策,引導用戶安全、合理、經濟用熱,并通過正規途徑反映訴求。制定完善輿情處置機制,對轄區內供熱輿情及時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將影響降到最低。不斷加強輿論引導和監測,及時通過媒體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情。強化突發事件的媒體管控,加強部門協調溝通,防止對集中供熱問題進行炒作。

  (三)強化信息報送。供熱期間,各集中供熱企業每日向區住建局報送鍋爐運行、供熱能力、天然氣消耗、天然氣缺口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各天然氣公司每日向區發改委報送日用氣量、日供氣缺口,區發改委匯總后報送區住建局。公安xxx分局每周向區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偷熱問題查處情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周向區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供熱合同違約問題及違規收費問題處理情況。

  (四)加強督導檢查。集中供熱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區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

  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約談及問責(聯系人:xxx)。

供熱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應對因各種緣由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晉中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晉中市城市供熱管理方法》。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城區因供熱鍋爐、管網突發故障,影響正常供熱或停止供熱的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開發區應急指揮機構和職責

  開發區成立突發供暖事故應急指揮部(簡稱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

  (1)統一領導供暖事故應急處理、事故搶險、供暖恢復等應急工作;

  (2)協調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系,關心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爭論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4)準備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布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發布具體應急指令。

  2、開發區下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開發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開發區建設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本區域內突發供暖事件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落實開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

  (2)組織制訂應急預案,并監督預案執行狀況;

  (3)把握應急處理和恢復供暖狀況;

  (4)負責信息發布。

  3、供暖調度和機構職責

  開發區建設局是供暖事故處理的調度機構,統一指揮調度管轄范圍內的供暖事故處理。其主要職責包括:

  (1)聽從應急指揮部命令,指揮供暖事故及處理;

  (2)啟動供暖事故處理預案,把握事故范圍,保證主網安全,恢復供暖;

  (3)準時將大面積停暖有關狀況向應急指揮部和涉及單位匯報。

  三、事件分級

  供暖事故依據事件的大小及影響程度分為故障和事故兩類。供暖系統停暖(包括因鍋爐或設備)或造成小區范圍以上停暖超過8小時的事件為事故,其余為故障。

  四、應急響應

  1、事件報告

  (1)發生應急事件時,建設局準時將停暖范圍、進展趨勢等狀況報告開發區應急指揮部。

  (2)開發區應急指揮部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將有關狀況向管委會匯報。同時宣布啟動預案。

  2、事件通告

  發生突發停暖事件后,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準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事故影響范圍、進展過程、搶險進度、估量恢復時間等內容,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正確面對停暖狀況。在停暖事件應急狀態宣布解除后,準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3、應急處置

  (1)恢復供暖。發生停暖事件后,開發建設局負責組織熱力公司盡快恢復供暖。

  (2)社會應急。發生停暖事件后,受影響的各有關單位依據職責分工,積極組織開展社會停暖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4、應急結束

  恢復正常供暖后,開發應急指揮部準備宣布解除停暖事故應急狀態。

  五、應急保障

  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開發建設局聘請供暖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業人才,組成供暖事故處置專家詢問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詢問和決策支持。認真分析和爭論大面積停暖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爭論、學習先進閱歷,不斷完善供暖事故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2、裝備保障

  開發區建設局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依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安全的應急救援裝備。應急指揮機構精確

  把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狀況,并保證救援裝備處在隨時可用狀態。

  3、人員保障

  加強供暖站的供暖調度、運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二次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專業素養,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力氣。

  六、宣揚培訓和演習

  1、宣揚

  各供暖站應加強全體員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產訓練和應急救援訓練,并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揚消逝大面積停暖緊急狀況下的正確處置措施。

  2、培訓

  各供暖站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進行學習和演練,并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溝通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學問水平。

  3、演習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習,加強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間的協調協作工作。各供暖站依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習。

  七、信息發布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暖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并擬定信息發布方案,準時接受適當方式發布信息。

  八、后期處理

  1、事故調查

  大面積停暖之后,由應急指揮部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應急救援狀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緣由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2、改進措施

  (1)大面積停暖之后,開發區建設局準時組織供暖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爭論事故發生氣理,分析事故進展過程,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供暖應急預案。

  (2)各相關部門、單位準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閱歷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停暖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九、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開發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發覺的問題或消逝的狀況,準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上報管委會批準后實施。

  2、本預案由開發建設局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3

  總則:

  為及時應對廠外蒸汽和高溫水供熱管網以及直管站突發的重大故障和安全隱患,特制定本搶修應急預案。各相關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持電話暢通;接到搶修指令后1小時內主要負責人到達現場;2小時內主要人力和機械到達現場;3小時內展開應急搶修工作。

  應急啟動:供熱期間生產部加強巡檢,發現情況要及時匯報,相關技術人員要及時確認故障情況,一旦發生重大故障立即啟動本預案。

  搶修單位:供熱公司負責應急搶修的指揮和組織實施等;檢修公司負責落實施工隊伍、機械、裝備等;廠調度部和運行分場負責廠內的相應的操作和配合等。

  應急搶修:應急搶修一旦啟動,供熱公司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確定搶修方案、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等。各協作單位密切配合、不講困難、各負其責、全力以赴、迅速投入,以最短的時間完成搶修任務恢復供熱,最大限度的減小損失和負面影響。

  主要搶修內容如下:

  一、管網正常運行時可能發生的重大故障。

  1、高溫水或蒸汽管網補償器發生重大泄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搶修方案詳見附件1)

  2、主要閥門發生重大異常,無法正常操作或閥門破裂發生重大泄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搶修方案詳見附件2)

  3、供熱管道破裂發生泄漏,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搶修方案詳見附件3)

  4、直管換熱站或二級管網設備突發嚴重故障或嚴重隱患、異常等,造成機組停運或無法對用戶正常供暖。(搶修方案詳見附件4)

  5、發生其它重大故障或事故,造成嚴重損失、安全隱患或無法正常供熱等情況。(根據現場情況確定)

  二、供熱公司應急搶修組織

  1、總指揮:副總經理職責:全面組織和領導應急搶修工作,協調和調度相關協作單位的配合工作和下達指令。對應急工作的安全、質量、進度負總責,協調解決重要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

  2、土建指揮:供熱專工兼工程建設部經理職責:制定土建搶修方案、技術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等,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負責;及時聯系檢修公司落實裝備、物資、人力;協調周邊關系、文明施工與賠償等。

  3、安裝指揮:供熱專工兼安全培訓員職責:制定安裝搶修方案、技術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廠外操作等,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負責;及時聯系廠內運行部進行相關操作、調整、配合等工作;具體組織實施搶修工作、監督檢查各項重要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提出合理化方案和改進措施。

  4、土建施工負責人:土建專責職責:執行土建搶修方案,落實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復措施、文明施工等工作,對現場施工安全、進度、質量等具體負責;及時聯系和調度機械、裝備、材料、人力等。

  5、安裝施工負責人:安全生產部經理職責:執行安裝搶修方案,落實備品備件、安全防護、施工措施、廠外操作等工作,對現場安全、進度、質量等具體負責;及時聯系和調度公司的機具、器具、材料、人力等。

  6、供熱公司應急搶修人員電話:

  名稱備注搶修工作總負責人負全責搶修總指揮總體指揮協調土建指揮現場土建指揮調度、周邊關系安裝指揮現場安裝指揮調度、廠內協調土建負責人土建方面聯系、調度、落實、監督等土建配合人協助土建和安裝工作安裝負責人安裝方面聯系、落實、執行、監督等安裝配合人落實操作、備品、工藝、監督、恢復等安裝配合人落實工器具、措施等配合

  三、人力機械配置

  檢修公司負責落實具體施工單位和機械物資等準備工作,提供各負責人聯系電話,24小時開機暢通。接到應急指令后按要求組織實施展開搶修工作。

  名稱姓名電話號碼備注檢修公司搶修負責人施工隊伍和機械等落實、保障(土建)施工隊負責人土建、材料、機械等實施(15人)(安裝)施工隊負責人安裝、工藝、裝備等實施(6人)探傷具體實施(2人)保溫施工具體實施(3人)施工機械與物資配置:

  備注:

  1、挖掘機(大挖)大、小、扁鏟

  2、小掘機(小挖)大、小、扁鏟

  3、起重機(15T或20T)含鋼絲繩、枕木等

  4、發電車(15~20KW動力)含電纜、插排、漏保等

  5、汽油發電機(5KW單相)1用1備生產部負責含電纜、插排、漏保等

  6、中型潛水泵(12~15KW動力) 1用1備土建施工隊負責含電纜、插排、插頭等

  7、中小型潛水泵(3KW單相) 1用1備生產部負責含電纜、插排、插頭等

  8、軸流風機(3KW單相) 1用1備生產部負責含電纜、插排、插頭等

  9、氣焊2套安裝施工隊負責含氧氣乙炔等

  10、電焊機(5KW單相)1用1備安裝施工隊負責含線纜、焊條等

  11、氬弧焊機2臺套安裝施工隊負責含線纜、焊條等

  12、手持無齒鋸(2~4KW單相)2臺土建施工隊負責安裝施工隊負責含足夠備用鋸片等

  13、手持電鉆(2~4KW單相)1臺安裝施工隊負責含粗細鉆頭等

  14、電錘(2~4KW單相)1臺土建施工隊負責含備用錘頭等

  15、施工電纜小卷車(5KW單相)2臺生產部負責含車裝插座盤等(50米)

  16、臨時動力箱和照明(1000W小太陽)3套生產部負責含備用燈管等

  17、安全行燈(36V 100W)2套安裝施工隊負責含防撞網、掛鉤等

  18、強光手電各1套安裝施工隊負責生產部負責

  19、充電應急燈各1套安裝施工隊負責生產部負責

  20、成套電工工具各1套安裝施工隊負責生產部負責

  21、雨衣、雨靴4套

  22、鐵锨5把土建施工隊負責

  23、鐵鎬5把土建施工隊負責

  24、撬棍(1米長)2把土建施工隊負責

  25、尖頭鑿子2把土建施工隊負責

  26、扁口鑿子2把土建施工隊負責

  27、帆布(15平方米)1塊土建施工隊負責含臨時工棚

  28、架桿(4米長)10根土建施工隊負責

  29、尼龍粗繩子(50米)2根土建施工隊負責

  30、安全帶、繩子各2根土建施工隊負責安裝施工隊負責

  31、翻斗小拖2臺土建施工隊負責

  32、砂子20立方土建施工隊負責

  33、瓜子石10立方土建施工隊負責

  34、石子5立方土建施工隊負責

  35、其它等現場確定

  四、相關安全措施

  1、防止人身傷亡

  1.1嚴格執行《電力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熱機和電氣)和《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動火工作票管理規定》的各項規定,保證做到“三不傷害”。

  1.2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都要裝設漏電保護器,在井室內照明設備使用安全電壓。

  1.3任何人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著裝應符合安規規定。

  1.4工作人員進入現場,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上班前4小時不得飲酒。

  1.5就地操作檢查時,注意周圍環境,防止由于欄桿不全、坑洞蓋板不全,照明不足等造成的`傷害。

  1.6現場檢查、操作至少2人執行,做到相互提醒、監督,進入井室內檢查操作時,井口至少有一名監護人。

  1.7進入閥門井工作前先通風、降溫、排除有害氣體;防止裸露部位高溫燙傷;做好防護措施后在進行工作。

  2、防止誤操作

  2.1為保證試運的順利進行,嚴格執行指揮制度,執行人必須在接到操作命令后方可操作閥門。

  2.2人員操作時要注意力高度集中,著到“一站、二看、三動手”,禁止操作時不嚴肅的一切的行為。

  2.3所有機電設備的操作非專業人員不得動用機器設備,各種機械要強化保養,提高完好率,嚴禁帶病運行。

  3、防止火災

  3.1現場使用汽油、柴油機械時嚴防漏油發生,加油時應將機械停機,加油時附近不準有明火。

  3.2在有易燃物、管內、高處等處進行焊接和切割時,要有專人監護。

  3.3焊接現場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

  4、防止裝置違章

  4.1施工現場設置安全警告牌和警示牌,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4.2管溝開挖放坡符合標準要求,管溝邊堆土要有防止塌方的措施。

  5、防止違章措施

  5.1焊接和切割工作要由具有上崗證的員工操作。

  5.2在井室內切割原管道時,注意做好通風措施,防止管道內存有有害氣體傷人。

  5.3確保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如防護眼鏡、面罩、防護服、絕緣鞋等。

  5.4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確保管道已隔離、通風,并檢查是否還有易燃氣體。

  5.5在風力超過六級和下雨時,禁止露天進行焊接和切割。

  5.6在密閉空間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行燈,保持通風良好。

  5.7有缺陷的儀器和設備應及時更換或修理。

  5.8不準使用裸露的焊鉗和電纜;焊機要接地接零,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9正確貯存、使用氣瓶,保證氣瓶的安全裝置有效。

  6、起重吊裝安全措施

  6.1管道或工件等吊裝時,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2所有參加人員應根據現場作業條件選擇安全的位置作業。

  6.3正式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裝。

  6.4吊裝時應動作平穩,就位后應及時找正、找平或臨時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開吊裝索具。

  6.5吊裝中因故暫停,必須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強現場警戒,盡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長時間處于懸吊狀況。

  6.6吊裝作業應設警戒線,并掛好安全標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6.7嚴禁在六級以上的風力時進行吊裝作業。

  6.8吊裝過程中必須設專人指揮,確保信號正確無誤。

  6.9操作起重機的人員應接受過培訓,應持證上崗。

  7、施工用電安全措施

  7.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穿戴防護用品。

  7.2施工用電的配電位置選擇、線路敷設、布置使用設專人管理。

  7.3各種機電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并應有合格證書。嚴禁帶故障運行,且不得超負荷運行。

  7.4移動式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接零,同時裝設漏電保護器。

  7.5各處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按要求接地或接零。現場配電箱(柜)應鎖好。

  7.6操作前檢查需使用的設備及導線是否完好,按規程操作。

  7.7電工絕緣安全用具、攜帶式電流和電壓指示器、臨時接地線、安全警示牌在使用過程中應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7.8應避免帶電作業。作業前應將有關的電路開關、閘和其他電路控制設備斷開并掛牌或上鎖禁止閉合,必要時,應安排人員看守。

  7.9使用安全插座和漏電保護器,不準將電線踏在腳下。臨時照明應有保護罩、不能用電線掉著燈泡。

  8、防腐保溫施工安全措施

  8.1施工現場有害氣體、粉塵不得超過允許含量極限并應設置排風設備;施工人員要站在上風處操作。

  8.2有接觸防腐蝕材料過敏的人員,不得從事防腐蝕工程的施工。

  8.3操作人員應配備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工作服、鞋、手套、帽、防護眼鏡、防塵防毒口罩、防護面具、急救氧氣呼吸器、毛巾、肥皂及防護油膏等。

  9、交通運輸安全措施

  9.1必須按指定線路、指定地點、行駛速度行駛。

  9.2車輛機器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檢查。

  9.3重型設備和車輛要有滅火器

  9.4載人車輛要有足夠的座位和安全帶。

  9.5開放式的車輛要有跌落防護。

  9.6重型機器工作范圍內,只允許工作人員可以進入。

  9.7機器操作時距電線、高壓線要在允許安全范圍內。

供熱應急預案4

  為做好全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確保廣大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溫暖過冬,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統籌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20xx〕67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保障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認真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有關工作的'函》(內能煤運函〔20xx〕1061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今冬明春我縣約10651戶農戶有冬季取暖用煤需求,需求量16855萬噸。其中,安排蒙東暢彤礦業有限公司落實5000噸取暖用煤,協調鄂爾多斯市調運11855萬噸保供用煤。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在9月底前將農民冬季取暖用煤發放到位,確保百姓溫暖過冬。

  二、工作措施

  (一)細化分解落實煤源

  工信局負責對接內蒙古蒙東暢彤礦業有限公司及準格爾旗宏亞煤礦,確保兩家企業足量提供煤炭,并聯系確定物流企業進行外調煤炭拉運;各鄉鎮、鄉村振興局、民政局要與工信部門做好溝通對接,按照優先保障急需和困難群眾冬季取暖用煤的原則,根據農民急需程度,組織村民先行按照戶均數量拉運鄂爾多斯精煤、剩余部分多倫當地褐煤補足。

  (二)嚴格執行煤炭質量標準和最高限價

  工信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負責,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自治區關于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最低熱值及最高限價要求,蒙東暢彤提供褐煤熱值不低于3000大卡,價格按照3000大卡不超過275元/噸(出礦含稅價)折算執行;外調鄂爾多斯精煤熱值不低于4200大卡,價格按照5500大卡不超過460元/噸(出礦含稅價)折算執行。同步開展專項督查行動,加強冬季取暖用煤價格監管,嚴查嚴處倒買倒賣、哄抬價格等行為,確保價格穩定、秩序規范。

  (三)切實保障運輸通暢

  各鄉鎮要按照以村組為單位,兼顧拉運距離遠近的實際情況,分時段、分批次統一到煤炭生產企業進行褐煤拉運,到鄉鎮指定網點進行精煤拉運。交通局負責,做好道路通行保障、卡口協調等工作,確保冬季農民取暖用煤運輸暢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農民溫暖過冬,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確保農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進一步摸清農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和缺口數量,分類建立臺賬,強化溝通協調,保障農民取暖用煤穩定供應。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調度機制,有效穩控煤炭價格,協調產煤企業,落實保障供應,規范銷售市場,確保完成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務。

  (三)加強監督檢查。強化日常調度、督查督導和明察暗訪,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企業,落實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對履職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力,行動遲緩的,要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供熱應急預案5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我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提升組織指揮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供熱用戶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省城市供熱條例》《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24號)。

  三、工作原則

  (一)強化領導、規范管理。供熱是一項基礎性的市政公用事業,必須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不斷完善應急管理體制,依法處置供熱市場出現的突發事件,確保城市供熱平穩運行。

  (二)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供熱涉及千家萬戶,是保障民生的一項重要工作。要切實履行供熱管理部門的職能,高度重視供熱安全穩定,最大限度減少供熱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

  (三)快速反應、協調應對。加強應急接管隊伍建設,建立部門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快速、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區、區、區、區生產經營的供熱企業臨時接管工作。

  供熱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建部門應當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吊銷其《供熱許可證》:

  (一)擅自轉讓、出租供熱經營項目的;

  (二)擅自將運行的主要供熱設施變賣的;

  (三)擅自停業、歇業、棄管的;

  (四)擅自對供熱區域推遲供熱、提前停熱、中途停熱的;

  (五)擅自轉讓、移交、接管供熱設施、供熱區域的.;

  (六)對供熱設施不履行養護、維修和更新改造義務的;

  (七)環境保護審批手續不完備或者供熱設施達不到環境保護標準的;

  (八)鍋爐不符合節能或者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超過報廢期限繼續使用的;

  (九)供熱質量不符合《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標準的;

  (十)未按照規定繳納供熱質量保證金的;

  (十一)《供熱許可證》未經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的;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停止經營活動的其它行為。

  對于擅自停業、歇業、棄管以及被依法吊銷《供熱許可證》的,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應當組織符合條件的供熱企業臨時接管。

  五、臨時接管程序

  (一)由住建部門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所發生的擅自停業、歇業、棄管以及被依法吊銷《供熱許可證》的供熱重大事項,并提出臨時接管申請;

  (二)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后,正式啟動臨時接管應急預案;

  (三)住建部門向被接管供熱企業出示批準文件,組織實施臨時接管。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企業緊急情況應急指揮部,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緊急情況下,啟動臨時接管預案。

  (一)組成人員。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員: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應急局、市信訪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嶺東區人民政府、四方臺區人民政府、寶山區人民政府。

  指揮部職責:指導本市供熱企業緊急情況下的臨時接管工作;負責修訂《市供熱特許經營項目臨時接管應急預案》;負責組織供熱企業應急搶修隊伍,協調籌備應急物資和設施設備。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兼任,負責供熱應急搶險和臨時接管工作的統一組織協調和情況匯總通報工作。

  (二)職責分工。

  市公安局:負責對被接管供熱企業法人及管理人員依法采取措施;維護應急搶險、搶修和臨時接管現場秩序,依法查處影響供熱搶修的違法行為;保護需臨時接管供熱企業的資產。

  市財政局:負責臨時接管供熱企業的應急供熱資金保障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依法查處供熱企業發生擅自停業、歇業、棄管行為;啟動臨時接管程序。

  市城管局:負責做好重點場所、重點設施設備(熱源廠、換熱站、機房、控制室)周邊生產運營環境整治工作,預防和制止私搭亂建、私接私挖等違法行為。

  市應急局:負責供熱企業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調配人員、隊伍參與事故救援調查。

  市信訪局:負責上訪群眾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做好相關政策、法規解釋和群眾教育疏導工作。

  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尖山區區域內的臨時接管工作,保證被臨時接管區域供熱運轉正常。

  區、臺區、區人民政府:負責本區域內的臨時接管工作,保證被臨時接管區域供熱運轉正常。

  七、工作要求

  (一)臨時接管供熱企業在臨時接管期間生產運營工作原則上保證人、財、物的穩定,同時按原有模式運行。

  (二)臨時接管期間,各單位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臨時接管期間的供熱平穩運行工作。

  (三)臨時接管期間,對應急接管工作中出現的推諉扯皮、失職、瀆職行為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供熱應急預案6

  為確保學校本年度冬季供暖運行工作順利進行, 保證全體師生的健康和安全, 保證設備的運行狀態良好, 迅速、 妥善地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 指導方針和基本原則

  遵循“以人為本、 統一領導、 分工負責” 的原則, 堅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 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系統

  ( 一)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供暖工作的領導力度, 成立清水九年制學校供暖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職責:

  1. 根據應急預案做好各環節的準備工作。

  2. 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總體組織協調。

  3. 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4. 決定啟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5. 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 二)為保障發生緊急情況時迅速實施搶救、 搶修工作, 成立清水九年制學校供暖應急搶救、 搶修隊伍, 成員 如下:

  主要職責:

  1. 組織、 協調、 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2. 組織保護、 搶修、 搶救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3. 確保供暖的安全有序運行。

  三、 預案實施

  當遇到因鍋爐、 電機( 水泵)、 管道、 供電故障以及儲煤不足導致的大面積停暖事故時, 啟動此預案。

  大面積停暖事故包括:

  (一) 鍋爐故障

  (二) 電機( 水泵)故障

  (三) 管道故障

  (四) 供電故障

  (五) 儲煤不足

  四、 應急準備

  ( 一)

  加大特、 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產操作教育力度, 提高廣大工作人員 及司爐人員 的安全生產意識。

  ( 二)

  加強安全生產操作的檢查力度, 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 三)

  根據供暖鍋爐的性能特點及事故原因制訂應急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 以“停電應急措施” 的模擬訓練為重點進行演習,常抓不懈。

  提高突發事故的應對能力, 杜絕短時間內停電造成的一切損失。

  ( 四)

  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陣地, 對黑板報、 櫥窗、 橫幅等內容進行定期更換, 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 營造“人人講安全, 人人重視安全” 的氛圍。

  ( 五)

  嚴格值班制度, 值班人員 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 不準遲到、早退, 不準脫崗、 睡崗、 醉崗。

  ( 六)

  值班人員 值班時應及時關鎖供暖鍋爐房大門, 禁止閑雜人員 入內, 按時巡查鍋爐房及供暖設施情況, 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采取措施處理。

  ( 七)

  應急設備、 物資, 定期檢修、 檢查, 確保完好。

  五、 應急保障措施

  ( 一)

  鍋爐事故應急措施:

  1. 立即組織人員 進行搶修, 及時做好防凍工作。

  購買安裝必要的供暖設備, 直至供暖恢復正常。

  2. 鍋爐工在事故發生和事故處理中, 應堅守崗位, 事故沒有處理完畢, 不得擅自 離開工作崗位, 認真做好其它供暖設備的保護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3. 遇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壞的事故, 除了 為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傷員 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 應保護好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 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待公安、 檢察、 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的調查組檢查完畢后, 經調查組同意方可清理現場。

  4. 及時組織應急搶修隊伍, 全面分析事故現象、 準確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制止事故擴大, 并進行搶修。

  5. 在搶修過程中, 要做到連續作業, 搶修不完成, 不準離開現場, 確保盡早恢復正常供暖。

  ( 二)

  停電應急措施:

  1. 鍋爐工要堅守工作崗位, 遇到停電時首先關閉鍋爐進出口 閥門, 打開自 來水閥門, 向鍋爐內加自 來水, 同時打開鍋爐的瀉水閥緩慢排放, 使鍋爐內的水一面流動, 一面降溫, 直至消除爐內余熱為止。與此同時, 打開爐門使爐內溫度迅速降低。

  如果汽化嚴重, 手動打開

  鍋爐頂部的所有安全閥緊急排汽的同時, 緊急停爐撤火, 以保證鍋爐的安全。

  2. 鍋爐工處理好鍋爐房內的'一切事故后要迅速通知供暖應急領導小組。

  3. 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修人員 進行搶修。

  如果停電時間較長, 迅速組織人員 啟動自 備發電機發電, 及時供暖。

  ( 三)

  停水應急措施:

  因供水出現故障導致供暖鍋爐缺水, 應立即采取措施, 組織人員車輛迅速拉水補救, 保證鍋爐的安全運行。

  ( 四)

  當管道發生滲漏、 焊縫開裂等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當管道出現滲漏, 立即關閉相關管道閥門, 立即組織搶修人員 ,找出滲漏點, 以人工、 機械相互配合挖出滲漏點, 最短時間內做好破爛管道的維修, 保證供暖。

  ( 五)

  當電器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根據電器設備的特點, 準備各種備品備件及電器設備。

  當水泵、電機發生故障時, 立即啟動另 一臺備用電機, 并迅速組織相關人員 進行搶修故障電機。

  六、 應急救援物資準備

  1. 在臨近供暖期要提前儲備一定量的煤炭, 同時在備用煤炭即將用完時, 要迅速組織人員調運煤炭, 保證供暖順利實施。

  2. 做好供暖設施設備零配件儲備。

  七、 獎懲

  在供暖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 對有突出貢獻的個人, 學校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對事件責任人和遇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重大損失及嚴重后果的當事人、 責任人將給予必要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供熱應急預案7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城區供熱事故,有效減少供熱事故對城區群眾正常采暖的影響,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張掖市供熱管理辦法》《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定。

  1.3工作原則

  屬地為主,就近處置;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統籌安排,協調配合;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及時報告,信息暢通。

  1.4適用范圍

  肅南縣城區供熱系統運行過程中的事故預防和應對工作。

  1.5事故分級

  城市供熱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Ⅰ級)供熱事故

  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Ⅱ級)供熱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②城市一半以上集中供熱面積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3)較大(Ⅲ級)供熱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②縣城四分之一以上、一半以下集中供熱面積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③縣城一半以上集中供熱面積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4)一般(Ⅳ級)供熱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②縣(市、區)供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的供熱事故。

  本條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

  2.1縣應急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主任、縣住建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委宣傳部、縣紀委監委、縣市場監管局、縣衛健局、縣工信局、縣水務局、縣交通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肅南森林消防大隊、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肅南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成員,若由于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不在其崗位的,由新到任的負責人自行接替,不再另行發文。

  縣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領導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統籌安排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各成員單位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全力做好職責范圍內和指揮部交辦的各項應急工作。

  2.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主要職責

  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縣住建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縣住建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督促相關企業、部門和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負責提出啟動和終止一般以上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的建議;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供熱辦辦公室)報告一般及以上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向縣委、縣政府、縣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

  2.3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縣住建局:及時了解供熱安全事故情況,判定事故等級,提出啟動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意見,報送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供熱應急專家赴事故發生地開展應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協調供水單位做好事故現場供水保障工作,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進行搶修;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協助對事故進行調查。縣應急局:負責事故應急處置指揮聯絡、統一協調、指導工作;負責調撥應急儲備物資;負責組織事故責任的調查處理等。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宣傳媒體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客觀、及時、準確地宣傳報道供熱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做好輿論引導。

  縣紀委監委:負責監督檢查有關人員在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職責履行情況。

  縣公安局:負責調派縣公安交警大隊維持事故現場秩序,做好警戒,疏散人員,確保道路通暢,保證事故搶險車輛進出有序;負責事故單位及有關責任人的控制;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負責核對死亡人數、死亡人員姓名、身份,協助縣政府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負責事故現場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組織或參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并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縣工信局:協調電力、電信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供電、通信等保障工作,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縣財政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供暖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事故發生后供熱規劃工作,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規劃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

  縣交通局:負責組織車輛運送供熱搶險應急物資。

  縣衛健局:負責組織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事故傷病人員;負責對事故區域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傳播蔓延。

  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做好事故區域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并監督實施,防治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公開相關環境污染信息。

  縣水務局:負責供熱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協調、調度和水情、汛情的預警、監測,為供熱搶險修復提供便利條件。

  縣氣象局:負責對天氣、雨情的監測和預警預報,適時發布災害性天氣氣候的預警、預測、預報。

  縣消防救援大隊、肅南森林消防大隊:貫徹落實省、市、縣政府關于供暖事故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承擔縣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供暖救援和事故原因調查工作,承擔縣級供暖事故應急預案的起草和實施工作,組織供暖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縣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災難現場供、用電及應急裝置的架設;快速修復事故受損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電信肅南分公司、移動肅南分公司、聯通肅南分公司:負責事故現場通信保障工作。

  供熱企業:負責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實施現場搶修;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信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做好生產調度、用戶通告、事故現場的安全監護等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對供熱用戶開展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其他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及領導小組的指令,依法、有序參與供熱安全事故處置工作。2.4縣應急指揮部工作組及主要職責

  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處置需要,縣應急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三、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縣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城區供熱系統運行監測、預警工作。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審批程序、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四、信息報告

  4.1縣人民政府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城區供熱事故監測工作。城區供熱事故發生后,供熱單位立即報告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對收集到的供熱事故信息進行匯總分析,根據事故級別,按規定逐級上報。報告為電話報告和書面報告兩種形式。來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呈書面報告;來不及呈送詳細報告的,可先做簡要報告,然后根據事態的`發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

  對于較大以上(含較大)供熱事故,縣政府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同時,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向市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重大以上(含重大)供熱事故,縣政府和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第一時間內分別向市政府和市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基本情況確實難以全面、準確掌握供暖事故情況的,縣政府和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向市政府和市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初步情況,并說明原因,在后續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應急信息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匯總核實信息,并上報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同時及時傳達有關領導對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批示、指示和要求,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4.2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并實行快報制度。供熱應急指揮部在事故發生后3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分別報送市、省供熱應急指揮部。

  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輸配規模、熱源地、熱力站處數;

  (3)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五、先期處置

  城區供熱事故發生后,縣住建局立即進行先期處置,啟動應急響應,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5.1分級響應

  5.1.1一級響應

  發生重大以上(含重大)供熱事故,供熱應急指揮部接報后立即報告省、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由省、市啟動一級應急響應,指導實施應急救援。

  縣供熱應急指揮部響應事項:向省、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告供熱突發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等;組織有關部門,調配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資源進行應急處置,按照省供熱應急指揮部指示,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5.1.2二級響應

  發生較大供熱事故,供熱應急指揮部接報后由總指揮啟動二級響應。

  縣供熱應急指揮部響應事項:供熱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響應,根據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原則和辦法,對事故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據了解到根據確認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和可能涉及的其他部門通報情況。相應應急工作立即啟動,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布置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1.3三級響應

  發生一般供熱事故時,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視情況啟動三級響應。

  響應事項:縣供熱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單位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啟動相應應急響應。按預案工作原則和辦法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并開展救援工作。同時協調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物證,配合有關部門取得證據。市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及時給予指導幫助。

  5.2響應程序

  應急指揮機構響應程序:供熱單位發生突發性應急情況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相關部門立即前往現場了解情況,控制局面,組織供熱單位啟動供熱應急程序,開展生產自救。

  5.3擴大應急

  供熱事故所在地應急力量不足,需上級部門支援時,由供熱應急指揮部報上級供熱應急指揮部請求支援。

  5.4人員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攜帶相應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5群眾安全

  供熱應急指揮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宣傳安全防護知識,及時制定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方案,必要時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6應急結束程序

  經突發事故現場指揮部確認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供熱應急指揮部宣布結束響應。

  六、后期處置

  6.1調查報告

  6.1.1供熱事故調查嚴格執行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各項規定。

  6.1.2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2 總結評價

  6.2.1參與事故應急處置的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應急響應結束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

  6.2.2城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起草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報經領導小組組長審簽后在應急響應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分別上報縣委、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及時召開專門會議,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責任及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對應急工作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分析。

  七、應急保障

  7.1指揮保障

  突發供熱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地點設在縣住建局,指定專門場所并建立相應的設施,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7.2通信保障

  7.2.1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確保應急通信和信息保障。

  7.2.2應急響應期間,縣住建局要合理安排值班人員,保證隨時接收省、市、縣委及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信息;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單位負責人、現場指揮人員及有關專家要24小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7.3物資保障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力量、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供熱企業要加強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儲備,并保證數量充足、性能優良。

  7.4隊伍保障

  供熱企業要建立工程設施搶險隊伍,負責事發現場工程施搶險、搶修、警戒等工作。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供熱應急搶險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專家的咨詢指導作用。

  7.5技術保障

  7.5.1縣住建、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定期研究供熱安全搶險應急工作,指導本縣規劃區域內建立和完善搶險應急組織及搶險應急隊伍,加強供熱安全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7.5.2供熱企業應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落實巡查、巡線、人戶檢查制度,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7.5.3供熱企業搶險專業隊是供熱安全事故搶險的主力軍,消防救援隊伍作為專業救援力量,應做好處置供熱事故應急救援各項準備工作。供熱行業搶險應急要充分發揮消防救援隊伍和本企業搶險專業隊伍的優勢和特長,密切聯系,加強合作,及時處理和排除險情。

  八、附則

  8.1獎勵與責任

  對在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2預案修訂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單位及供熱企業有關人員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并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置情況和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補充,并報縣應急局備案。

  8.3預案解釋本預案由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8.4預案管理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由于人事變動,不在其崗位的,由新到任者自行替補,并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應急局備案,不另行文。

  8.5預案實施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8

  為進一步提高轄區內冬季防寒防凍效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降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對轄區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確保群眾安全生產、安全過冬,將災情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防寒防凍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對轄區防寒防凍工作的領導,成立龍山鎮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的防寒防凍工作。由陳家松擔任指揮長,陳顯志擔任常務副指揮長,各聯點領導擔任副指揮長、駐村干部、村(居)、部門、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各指揮長、副指揮長實行村(居)、企事業單位包點工作制度。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黃勝平兼任辦公室主任,分8個工作小組:

  1、工作督查組。組長:黃再勇。由防寒防凍指揮部辦公室及紀委監察室組成,主要負責對指揮部部署工作以及領導指示事項的督查落實,及時歸納、整理、總結全鎮防寒防凍工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并協調各小組工作。

  2、交通保障組。組長:賀廷海。由農林交管站和創衛辦組成,負責交通秩序的維護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3、醫療衛生保障組。組長:周家安。由龍山鎮衛生院負責,組織防寒防凍期間醫療救助。

  4、生活物資保障組。組長:周家安。由民政辦和財政分局組成,負責群眾日常用品、食品供應信息的掌握及困難群眾防寒防凍、生活救助。

  5、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組長:賀廷海。由鎮安監站、消防中隊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安全生產、消防知識的宣傳以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

  6、治安秩序維護組。組長:周家安。由派出所、綜治辦、司法所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社會治安的維護。

  7、農作物防寒指導組。組長:張華。由水利站、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組成,負責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二、防寒防凍工作措施

  為確保全鎮防寒防凍工作順利進行,各村(居)、站所、企事業單位要根據鄉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防寒防凍措施。

  一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各村(居)要成立若干宣導隊,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千家萬戶,做好宣傳工作,增強全鎮民眾防寒防凍信心,發動全鎮民眾支持配合鄉政府的工作,積極主動投入到防寒防凍工作中來。

  二要認真摸底。全鎮防寒防凍工作人員尤其是民政部門同志要及時掌握防寒防凍期間全鎮群眾的生活情況,摸清困難戶的底子,按照統一部署及時展開救助,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三要準備力量。各單位要抽調精干力量,組織人員積極開展工作,并強化工作紀律要求,一聲令下,確保人員快速集結,到崗到位,不能出現工作脫節現象。

  四要準備物資。鎮社會事務辦要準備好棉被等保暖物資,以便及時救助困難群眾。農林交管站和創衛辦要準備好足夠的除冰物資、融冰劑、除冰工具,確保各項除冰物資及工具到位,及時開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綠化植物安全。

  五要信息暢通。防寒防凍期間,各單位要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有專人負責聯系,保障防寒防凍信息的暢通,一有緊急情況,必須及時上報指揮部,否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啟動應急指揮程序

  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程序后,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指揮部:采取召開防寒防凍緊急會議、下發防寒防凍緊急通知、指揮部領導講話等多種形式動員部署防寒防凍工作,下達防寒防凍指令。

  辦公室:建立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密切關注氣象部門通報和防寒防凍情況,及時下達防寒防凍指令,做好防寒防凍工作的.信息收集與處理,匯報防寒防凍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督查組:按分工分赴責任區現場指導、督促責任單位防寒防凍工作,協調解決責任區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問題,并將責任區防寒防凍進度、好的做法、存在問題等情況一天一次報防鄉寒防凍指揮部辦公室(聯系電話:xxxx)。

  2、交通保障組:協助交警大隊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揮疏導人員車輛,防止交通堵塞;組織社會車輛隨時執行運冰和運送居民生活物資物品任務。

  3、醫療衛生保障組:建立晝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凍工作中遇有醫療救助時,按要求及時給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凍行動,協助衛生部門派出醫療救護車現場待命,隨時執行救助任務。

  4、居民生活物資保障組:按照方案和防寒防凍情況,掌握市場供應動態,積極聯系貨源,儲備居民生活物品,確保防寒防凍期間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5、電力供應維修保障組。組長:劉應良。由龍山供電所組成,負責電力供應維修。

  6、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檢查安全生產及火災隱患整治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及火災等險情。

  7、治安秩序維護組:加強巡邏巡查,嚴厲打擊防寒防凍期間趁火打劫等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8、農作物防寒指導組: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預案要求,落實工作職責,保障全鎮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境內主干道上的冰雪要撒鹽、清掃,每天要及時清運所有堆在路邊的積冰,確保行路安全。

  (二)境內道路遇有突發交通事件,協助交警部門及時處置。

  (三)防寒防凍期間,各單位要指定專門人員為困難戶、孤寡戶及時提供救助,確保不冰死人、不餓死人。對有危險的民房要緊急疏散居民群眾,確保不出現傷亡事故。

  (四)要加強對農村農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凍指導,盡量減少農民損失。

  (五)醫療衛生保障組要及時對防寒防凍期間受傷群眾實行醫療救助,確保防寒防凍期間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供熱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依法規范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確保及時、有序、妥善、科學、有效地應對博樂市范圍內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并在必要時實施緊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治區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新政辦發〔2014〕122號)、《關于印發自治州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博州政辦規〔2021〕7號)。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博樂市行政轄區內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影響正常生產生活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措施予以應對處置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人民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博樂市住建部門具體負責。

  1.4.3響應迅速、協同應對。充分發揮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應急專家的作用,建立博樂市協調聯動應急處置機制。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密切配合,保證重大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

  1.4.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把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完善市住建系統應急平臺體系,健全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1.4.5長效管理,落實責任。以保障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與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程序,落實城市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1.5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是指博樂市范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并按照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以及事件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5.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0人以上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0人以上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100人以上人員中毒(重傷);

  ⑷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

  ⑸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⑹造成5萬戶以上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48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1.5.2重大事件(Ⅱ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

  ⑷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

  ⑸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⑹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⑺超出自治州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跨自治州行政區的同類突發事件;

  ⑻自治區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予以應對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5.3較大事件(Ⅲ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員中毒(重傷);

  ⑷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⑸造成7000戶以上、3萬戶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⑹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跨縣級行政區的同類突發事件;

  ⑺自治州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予以應對的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

  1.5.4一般事件(Ⅳ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造成3人以下人員死亡(含失蹤);

  ⑵危及3人以下人員生命安全;

  ⑶造成30人以下人員中毒(重傷);

  ⑷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⑸造成1000戶以上、7000戶以下城鎮居民連續停止供氣、供水、供熱,且24小時以內不能恢復;

  ⑹市人民政府認為應響應的燃氣、供水、供熱類重大事故災難。

  (“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部及職責

  2.1.1指揮部

  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是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領導協調指揮機構,是博樂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應急委”)領導下的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 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住建局、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同志。

  成員:市黨委組織部、宣傳部、網信辦,市總工會,市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國資委,市消防救援大隊,博州生態環境局博樂市分局,市氣象局,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新疆騰博熱力有限公司、市陽光熱力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新捷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城市燃氣分公司、博州聯合燃氣有限責任公司、市供電服務中心等單位(企業)的相關負責同志。

  2.1.2指揮部職責

  ⑴統一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

  ⑵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體系;

  ⑶負責下達啟動和終止本預案的指令指揮、組織、協調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和善后處理,根據相關專家建議,決定應急處置、救援處置重大事項的決策;

  ⑷組織工作組及時趕赴突發事件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⑸組織相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提供技術支持和科學咨詢;

  ⑹指導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類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及救援工作。

  2.2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2.2.1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為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長兼任。成員根據需要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單位(企業)派員組成。

  2.2.2主要職責:

  ⑴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⑵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的信息管理、通信聯絡工作,聯系各成員單位,貫徹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部署;

  ⑶組建專家組,開展綜合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各單位、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預防預警信息報告、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等體系建設;

  ⑷事故發生后,負責匯總、核查,及時報告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工作有關情況,事故應急處置信息上傳下達、相關文件起草和會議會務等工作,為市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2.3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2.3.1根據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當發生一般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當發生較大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博樂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自治州住建局、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當地相關部門及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有關人員組成,自治州其他相關部門根據處置需要派員參加,當發生重大、特大事故時,現場指揮部由自治州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并接受自治區、國家的指令。

  2.3.2主要職責:

  ⑴組織指揮事故現場所有應急處置和救援的隊伍;

  ⑵研判事故現場情況,作出現場應急處置決定;

  ⑶重大事項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

  2.4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黨委宣傳部: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現場記者管理,組織互聯網輿情監控、網上輿論引導及信息發布等工作。

  市總工會:依法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參與并監督事故調查處理,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危險區社會治安管理,交通管制、秩序維持、人員緊急疏散等工作。根據需要,組織指揮抑爆、排爆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和案件偵破工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保障搶險救援人員和車輛通行順暢。

  市民政局:負責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救援工作,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善后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協調落實工傷(亡)人員相關待遇。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建立安全生產體系和應急預案、應急演練、隱患排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等體系。事故發生后,組織調配本系統救援隊伍、相關專家、救援物資設備,開展搶險救援行動。收集、分析、評估事件原因,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及恢復重建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人員疏散和應急物資運輸保障,調配救援車輛,保證道路暢通,為保證應急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運達、人員緊急疏散提供便利條件。

  市水利局:負責提供相關河流、水源及水利工程的基礎資料。

  市衛健委:組織事故醫療應急救護、傷員轉運、現場防疾和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應急辦報送較大以上突發事件信息;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救援,監督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參與組織、指導、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國資委:參與組織協調由國資委直接監管的燃氣、供水、供熱企業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事故現場在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定期檢查,組織或者參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并參與相應應急處置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火災撲救工作,參與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和排險。

  博州生態環境局博樂市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大氣、水質等環境監測,依據檢測數據分析結果,提出污染源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處理。

  事發單位(企業):事件涉及的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負責及時啟動本單位(企業)應急搶險預案,在采取先期處置救援的同時,及時向業務主管部門上報突發事件情況。在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事件處置時積極參與、主動配合,并協助做好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電信、移動、聯通公司:負責所管轄通信設施的運轉安全,并開展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

  2.5工作組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后,根據應急需要,由市指揮部組織成立搶險搶修、醫療救護、安全保衛、環境監測、善后處置、信息發布、事故調查等各工作組。由市人民政府牽頭,成員由市住建局及相關部門、事發地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及燃氣、供水、供熱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組成(見附件2)。

  2.6專家組

  市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主要職責:參與指揮部組織的應急處置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發生原因和有關情況,為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相關應急處理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和監測

  3.1.1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規定,建立安全隱患、危險源、風險點清單,明確安全監測項目,落實監測人員,并配備必要的監測設備,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全天候24小時不間斷監測。

  3.1.2市住建局應當建立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隱患數據庫,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定期組織隱患排查治理。

  3.1.2市住建局應當定期對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安全生產體系、隱患排查體系、監測體系建設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2預警

  3.2.1市住建局應在匯總分析歷年事故發生規律的基礎上,確定各類事故發生的高風險期。并在進入高風險期前,及時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下達加強預防和監測的預警指令。

  3.2.2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重要使用單位,通過監測,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及險情,或因其他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原因可能引發的事故,應當立即組織排除和預防,并立即向市住建局報告。

  3.2.3市住建局接報后,應立即組織專家進行研判,判明可能發生事故的危害狀況、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報市指揮部同意后,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事態嚴重時,應及時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并經同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2.4預警信息包括:事故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2.5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手機短信、互聯網、警報器、宣傳車、組織人員通知等多種形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進行。

  4.信息報告

  4.1信息收集

  4.1.1市住建局應建立連接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的應急信息報送體系。事故高風險期應當實行每日零報告制度。

  4.1.2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事故應急報警電話,建立應急值守制度。

  4.2信息報告

  4.2.1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時,均應第一時間向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報告。

  4.2.2事故發生后,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當立即向市住建局報告。情況緊急可越級上報。

  4.2.3市住建局應立即向市應急管理局,自治州住建局報告,并按規定時限上報書面報告。市應急管理局應當在事發1小時內向州應急管理局報告。

  4.2.4相關主管部門要迅速到達突發事件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及時控制局面,盡可能減少傷亡和損失,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4.2.5市應急管理局應立即向市應急委主任、市指揮部指揮長報告。同時,立即組織起草相關信息,經同意后,在事發2小時內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報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續報。

  4.3信息報告的內容

  4.3.1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

  4.3.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級別、部位、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3.3事故簡要經過、原因初步分析、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控制情況。

  4.3.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置的有關事宜。

  4.3.5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單位(企業)名稱、單位負責人、經濟類型、生產規模。

  5.應急響應

  燃氣、供水、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企業)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先期處置、搶險救援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燃氣、供水、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組織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對事件進行先期處置,并加強監測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同時,根據事態發展及時疏散受威脅群眾,必要時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5.1Ⅳ級響應

  應對一般事件,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接受自治州指揮部的指導。

  5.1.1立即啟動本級預案,開展先期處置。并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事件處置及進展情況。

  5.1.2市指揮部立即召開會議,研判事故發展形勢,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5.1.3組建技術支持、消防保衛、搶險搶修、醫療救護、后勤保障、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各工作組,立即分工開展工作。

  5.1.4建立應急通訊體系,開通與自治州指揮部、市指揮部成員單位、現場應急指揮部等的通訊聯系。

  5.1.5立即組織現場緊急處置:

  ⑴研究現場處置緊急措施,調集專業救援隊伍,調撥應急處置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⑵劃定事故危險區域和重點防護部位;

  ⑶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

  ⑷由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專家組建議,決定是否組織疏散。由現場指揮部發布群眾疏散指令,由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危險區域人員轉移疏散安置,提供避難場所;

  ⑸實施災民醫療救助、生活救助;

  ⑹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實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⑺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

  ⑻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供排水、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⑼立即啟動環境監測、衛生防疫等措施;

  ⑽必要時,申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5.1.6應急人員防護:

  ⑴現場應急救援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

  ⑵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采取各種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制定并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序;

  ⑶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人員、事故調查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

  5.1.7社會力量動員: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市域內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1.8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由市指揮部成立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后果與趨勢。

  5.1.9信息發布:由市指揮部按照《博樂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和其他有關要求統一組織。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

  5.2Ⅲ級、Ⅱ級、I級響應

  應對較大、重大、特大事故,市指揮部在自治州、自治區、國家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5.2.1市指揮部實施Ⅳ級響應措施,調集全市相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開展先期處置,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事態擴大。

  5.2.2及時向自治州指揮部報告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落實自治州、自治區指揮部相關指令。

  5.2.3自治州、自治區相關工作組到達后,在自治州、自治區工作組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3應急終止:

  5.3.1當事故處置滿足以下條件時,終止應急響應:

  ⑴人員搜救工作已經完成;

  ⑵危險區域群眾已撤離、疏散;

  ⑶傷亡人員已得到妥善救治和處理,重要財產已進行必要保護;

  ⑷對事故現場、應急人員和群眾已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⑸事故所造成的各種危害已被消除,并無繼發可能;

  ⑹事故現場的各種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⑺受影響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等設施已恢復正常運行;

  ⑻事故現場及其周邊得到了有效控制,對環境保護、公眾安全、社會穩定等的影響已降至最小程度。

  5.3.2應急終止經現場指揮部確認并提出申請,由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應急終止后,協調督促市相關成員單位實施以下措施:

  6.1.1及時組織損毀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重建方案,實施恢復重建。

  6.1.2制定并組織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妥善解決因事故造成的矛盾和糾紛。

  6.1.3對因事故救援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按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補助、補償和撫恤。

  6.1.4對因事故傷亡、財產受到財失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賠償。

  6.1.5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使用完畢后應及時返還。征用或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按規定給予補償。

  6.1.6對因事故出現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按有關規定給予社會救助。

  6.1.7協調保險監管部門督促各保險企業快速介入,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6.2調查與評估

  6.2.1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開展事故處理、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事故調查主體:一般事故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較大、重大、特大事故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負責組織,市人民政府配合。

  6.2.2一般事故處置結束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在兩周內完成事件處置整體評估,并提出改進工作建議,上報市人民政府。較大、重大、特大事故處置結束后,由市指揮部配合自治州、自治區、國家指揮部完成評估。

  整體評估的內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應急過程、善后處理、信息發布、事件原因調查分析、經驗總結、改進措施等。

  7.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7.1.1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建立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通訊錄、專家組通訊錄、應急救援隊伍通訊錄,每年至少更新1次。

  7.1.2市指揮部、各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購置必要的無線通訊設備和數字通訊集群,用于現場應急指揮通訊。

  7.2應急隊伍保障

  7.2.1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應建立本企業專業應急搶險隊,并配備必要的專業裝備。

  7.2.2市住建局應建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應急搶險隊,配備必要的專業裝備,定期進行專業技術訓練。

  7.2.3市住建局應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專業應急隊伍建設的指導和業務培訓,制定緊急情況下專業應急隊伍調配梯次方案。

  7.2.4市指揮部辦公室應與公安、武警、消防、林業、衛生、環境監控等專業救援隊伍加強日常聯絡,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7.3物資保障

  7.3.1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結合市政基礎設施相關建設項目,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7.3.2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對轄區可用于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事故應急救援搶險的物資裝備、通信器材、生活必需品、工程機械等進行普查登記,與有關企業和單位簽訂應急物資保障協議。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數據庫,以備緊急情況下的快速調運。

  7.4經費保障

  7.4.1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先行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無力承擔的,由市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7.4.2處置突發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7.5宣傳、培訓與演練

  7.5.1市住建局督促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生產和事故預防社會宣傳,提高公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能力。

  7.5.2市住建局要有計劃地對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人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增強預防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7.5.3市指揮部辦公室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1次事故應急綜合演練。演練結束后應當進行總結評估并提交書面總結評估報告。

  7.6責任與獎懲

  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事故應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事故處置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由市住建局及時修訂本預案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報自治州住建局備案。

  8.1.2各相關部門和企業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業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并報市應急管理局、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8.2.1獎勵

  在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⑴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⑵處置突發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挽救群眾生命的;

  ⑶對應急處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⑷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責任追究

  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⑴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⑵不按規定報告、通報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真實情況的;

  ⑶拒不執行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⑷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⑸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⑹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⑺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8.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限5年。2016年博樂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印發〈博樂市城鎮燃氣、供水、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博市政辦發〔2016〕99號)同時廢止。

供熱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城區因供熱鍋爐、管網突發故障,影響正常供熱或停止供熱的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牧原鎮應急指揮機構和職責

  牧原鎮成立突發供暖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

  (1)統一領導供暖事故應急處理、事故搶險、供暖恢復等應急工作;

  (2)協調各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系協助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4)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布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發布具體應急指令。

  2、牧原鎮下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牧原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牧原鎮城建辦負責組織、協調本鎮區域內突發供暖事件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落實開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

  (2)組織制訂應急預案,并監督預案執行情況;

  (3)掌握應急處理和恢復供暖情況;

  (4)負責信息發布。

  3、供暖調度和機構職責

  牧原鎮城建辦是供暖事故處理的調度機構,統一指揮調度管轄范圍內的供暖事故處理。其主要職責包括:

  (1)服從應急指揮部命令,指揮供暖事故及處理;

  (2)啟動供暖事故處理預案控制事故范圍保證主網安全,恢復供暖;

  (3)及時將大面積停暖有關情況向應急指揮部和涉及單位匯報。

  三、事件分級  

  供暖事故根據事件的大小及影響程度分為故障和事故兩類。供暖系統停暖(包括因鍋爐或設備)或造成小區范圍以上停暖超過8小時的事件為事故,其余為故障。

  四、應急響應

  1、事件報告

  (1)發生應急事件時,城建辦及時將停暖范圍、發展趨勢等情況報告牧原鎮應急指揮部。

  (2)牧原鎮應急指揮部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匯報。同時宣布啟動預案。

  2、事件通告

  發生突發停暖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事故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正確面對停暖情況。在停暖事件應急狀態宣布解除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3、應急處置

  (1)恢復供暖。發生停暖事件后,牧原鎮負責組織熱力公司盡快恢復供暖。

  (2)社會應急。發生停暖事件后,受影響的各有關單位根據職責分工,積極組織開展社會停暖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4、應急結束

  恢復正常供暖后,應急指揮部決定宣布解除停暖事故應急狀態。

  五、應急保障

  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聘請供暖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業人才,組成供暖事故處置專家咨詢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咨詢和決策支持。認真分析和研究大面積停暖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研究、學習先進經驗不斷完善供暖事故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2、裝備保障

  牧原鎮城建辦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安全的應急救援裝備。應急指揮機構準確掌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情況,并保證救援裝備處在隨時可用狀態。

  3、人員保障

  加強供暖站的供暖調度、運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二次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專業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1、宣傳

  各供暖站應加強全體員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應急救援教育,并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傳出現大面積停暖緊急情況下的正確處置措施。

  2、培訓

  各供暖站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進行學習和演練,并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知識水平。

  3、演習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習,加強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各供暖站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習。

  七、信息發布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暖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并擬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發布信息。

  八、后期處理

  1、事故調查

  大面積停暖之后,由應急指揮部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應急救援情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2、改進措施

  (1)大面積停暖之后,牧原鎮城建辦及時組織供暖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供暖應急預案。

  (2)各相關部門、單位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停暖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九、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牧原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上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2、本預案由開發建設局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應急預案11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內政辦發電〔20xx〕11號)以及《清水河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要求,為確保全鎮農民溫暖過冬,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供農戶范圍

  (一)平價煤供應保障農戶是指在本村連續居住半年以上或冬季取暖期連續居住1個月以上的農村住戶;

  (二)生活在村已婚且獨立居住、起灶、取暖的在籍農戶,即使與父母仍在一個戶籍登記尚未分戶的也應分別計戶;子女未婚且不單獨居住、起灶、取暖的,即使與父母戶籍登記分立,也應只認定為一戶;

  (三)家庭成員中有財政供養的公職人員(未分戶的`)、集中供暖或未采取燃煤取暖的,均不在提供之列;

  (四)有縣籍戶口在縣內異地鄉鎮居住的,只能享受實際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一方組織安排的平價煤。

  二、保供煤價格

  (一)坑口保供煤價。農民取暖用煤5500大卡煤炭價格在20xx年10月底坑口價基礎上,考慮成本上升等因素,可適當上浮,但最高價格不超過460元/噸。其他煤種按照熱值測算,最終價格按照全市統一安排執行。

  (二)農戶實際支付煤價。農戶實際支付保供煤價為坑口保供煤價+運費+稱重和裝車費用。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農民冬季取暖用煤組織供應保障工作,喇嘛灣鎮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喇嘛灣鎮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黨政綜合辦,辦公室主任由喬瑞東兼任。辦公室聯系人:袁文慧,電話:14747293456。

  四、方法步驟

  (一)排摸登記公示確認。各村委接到通知后立即對本村范圍內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具體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公示,將《喇嘛灣鎮常住農戶20xx年冬季取暖用煤摸底表》報送鎮政府,摸底表由村委會負責人簽字確認。

  (二)科學確定分發場地,有序分發到戶。確定煤炭分發地點后,認真做好煤炭發放工作。

  (三)總結上報。保供煤分發完成后,各村委及時總結上報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開展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確保農民溫暖過冬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各村委、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各村要明確一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并抓好此項工作的落實。

  (二)各村委要加強管理,嚴禁工作中出現亂收費和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對出現不實不公問題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各有關部門要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供熱應急預案12

  一、政策背景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為確保全旗廣大農牧民溫暖過冬,結合全旗實際情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做好農牧民冬季用煤的采購、運輸、銷售、發放等各個環節,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措施得當”的工作原則,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實到位,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溫暖過冬。

  二、機構保障

  為保障工作有序推進,

  旗政府成立資金保障組:主要負責協調平價煤采購、運輸、裝卸及后續的'回款等環節的資金保障工作;

  煤炭采購組:按照居民用煤需求量,負責對接供煤企業組織調運,保障全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

  運輸保障組:負責平價煤的運輸和配送、交警大隊、城管局負責運煤車輛交通管控,為運煤車輛開辟綠色通道。

  衛健委負責做好運輸過程中人員及車輛的疫情防控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銷售保障組:按照農牧民每戶需求量保障供應到戶,并負責收取取暖煤費用,建立臺賬,保障政策到位,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市場監管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農牧和科技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專項督查組。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項工作推進情況全過程進行監督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報送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審閱,對于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現象,在全旗范圍內予以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三、分工職責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摸排調查,重點對進貨渠道、進銷價格、存煤量、煤型及營業執照進行摸底,對無證煤炭經營點進行清理整頓。自然資源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土地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林草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占用林草地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環保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應急管理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場所安全經營生產手續情況進行摸底,并進行清理整頓。

供熱應急預案13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當造成師生煤氣中毒和火災的易發期。為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創建平安和諧校園,結合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標與任務

  認真落實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惡劣天氣期間實習支教相關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學《關于實習支教大學生冬季取暖安全問題的通知》的精神,強化管理,落實措施,增強師生員工的防范意識和能力,為師生健康、和諧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方法與步驟

  (一)宣傳發動

  1、召開校長例會,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報、櫥窗等方式,及時宣傳取暖的注意問題。

  3、落實學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組建機構。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具體分工,明確責任,認真部署各項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2、取暖要求。用煤爐取暖的學校,室內確保通風。安裝排煙管道,保證管道通暢、不漏氣、并裝有風斗。周圍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師室內使用新電暖氣取暖,宿舍不準用電褥子取暖。經常檢查線路,保證線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專人負責冬季取暖問題,值班人員明確責任,加強檢查。

  4、堅決消滅明火取暖,消除煤氣中毒的隱患。禁止使用電爐取暖,易燃物品要遠離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5、認真檢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設備到位。

  (三)應急預警

  突發事件發生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向聯校上報突發事件情況,并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后,聯校指揮部指揮成員要迅速到位,要及時把受災學校事件詳細情況統計匯總,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清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救災搶險。組織醫療救護隊,確保受害師生在最短時間內接受搶救與治療。維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通過校會、班會、櫥窗等方式,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掌握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預防煤氣中毒的安全知識的宣傳,時刻關心支教教師的生活。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能力。

  5、認真檢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記錄,寫出書面總結報告。

供熱應急預案14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統籌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電〔2022〕67號)要求,為確保全旗廣大農牧民溫暖過冬,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著力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采購、運輸、銷售、發放等各個環節,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措施得當”的工作原則,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實到位,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溫暖過冬。

  二、保障范圍

  根據各蘇木鎮、工作部、林場統計上報需求數,2022年全旗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戶數為22869戶,需求量為45256.5噸(詳見附件)。

  三、煤源及價格

  我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來源為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蘭集團煤炭企業。坑口價格460元/噸,塊煤率約80%,塊煤熱值約5200大卡。實際支付煤價由坑口保供價、運費(我旗南北跨度大,運距遠,點多面廣)、裝卸、損耗、稅費等費用組成,最終價格按照全旗統一安排執行980元/噸。

  四、保障方式

  以各蘇木鎮、工作部、林場統計上報需求戶數和數量為準,價格為980元/噸,費用由農牧民自行承擔。為盡可能方便農牧民,我旗在12個蘇木鎮和2個礦區工作部均設立了售煤網點。由嘎查負責開具介紹信,蘇木鎮依據身份證等信息對購煤人員信息進行確認,并經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售煤網點按照蘇木鎮開具的.證明進行售賣,堅決杜絕倒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行為。

  五、發放流程

  各蘇木鎮、工作部根據承運企業(旗興通鐵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運輸安排,待承運企業運送至各地設立的售煤網點后,有序組織屬地農牧民購煤。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順利推進,成立科右中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白長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偉鋒同志兼任。具體負責與上級部門對接溝通,統籌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同時成立4個工作組,各負其責,切實保障好全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相關工作。

  (一)煤炭采購組

  由旗政府辦黨組成員、行政事務服務中心主任寧國強任組長,旗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旗政府辦,負責統籌協調煤炭采購合同的簽訂、委托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負責煤炭采購、運輸事宜。旗發改委根據農牧民用煤需求量,負責對接供煤企業組織調運、統籌調度,保障全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并協調承運企業,確保冬季取暖用煤配送至各銷售網點。

  (二)運輸保障組

  1.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負責將煤炭運輸到各銷售網點。并對出礦環節《2022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確認書》、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視頻影像資料等,同時,加強車輛運輸全程管理,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質保量運送到位。

  2.由旗交通局局長胡日查任組長,旗交警大隊、衛健委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旗交通局。交通、公安交警部門負責保供煤運輸車輛交通管控,為保供煤運輸車輛開辟綠色通道(旗內)。衛健委負責做好運輸過程中人員及車輛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銷售保障組

  1.由各蘇木鎮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并成立工作專班,與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及時協調對接,合理設置銷售網點。

  2.根據統計上報的實際需求量,檢斤供應到戶,嚴禁工作中出現亂收費和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并負責收取保供煤費用,建立臺賬,保障政策落實到位。旗市監局、工信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網點摸排調查,嚴厲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四)專項督查組

  由旗紀委監委、政府督查室任組長,旗委組織部、旗審計局、信訪局等有關部門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項工作推進情況全過程監督檢查,并將督查情況報送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審閱,對于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在全旗范圍內予以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七、主要任務及要求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調度各地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情況,并積極對接盟發改委能源局、伊金霍洛旗有關部門和供煤企業,全力推動落實具體事項。對出礦環節《2022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確認書》、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視頻影像資料等方式,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界限,全程監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開展(旗紀委監委、旗政府督查室要全程監督),建立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銷售臺賬,強化跟蹤問效、督查督導,及時跟進監督、嚴肅追責問責。

  (二)各地要嚴格落實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主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與旗領導小組對接溝通,及時、準確提供本地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實際情況,落實誠信、可靠的煤炭銷售網點,通暢運輸渠道,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供熱應急預案15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確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為健全臨沂城區集中供熱預警機制,進一步增強應急搶險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突發供熱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影響和損失,切實保障冬季供暖的安全、優質、平穩運行,根據《臨沂城區供熱事故應急預案》(臨政辦發〔20xx〕61號),結合沂水縣供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方針和工作基本原則

  城區集中供熱應急工作要以保障供熱安全為首要目標,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長效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縣城區內供熱企業、供熱單位發生影響供熱生產運行的`突發供熱事故及供熱設施設備原因造成的大面積停熱,對城區居民生活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的供熱事故。

  根據供熱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影響等因素,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其中:

  (一)一般事故: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需要調度個別部門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事故。

  1、熱源廠機組或首站設備發生一般故障影響正常供熱,可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能恢復供熱;

  2、小區換熱站停電停水或設備發生故障、二級管網和樓宇內管網發生破裂滲漏等影響部分用戶正常供熱,可在48小時(含48小時)內恢復供熱;

  3、出現供熱用煤儲備量不足15天,影響城區正常供熱;

  4、發生一般性群眾集體上訪事件,社會影響較小。

  (二)較大事故: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多個部門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事故。

  1、熱源廠機組或首站設備發生故障、熱源廠停水、供熱一級網滲漏等原因導致停熱,可在12-48小時(含48小時)內能恢復供熱;

  2、小區換熱站停電停水或設備發生故障、二級管網和樓宇內管網發生破裂滲漏等影響用戶正常供熱,且48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3、熱煤儲備量不足10天,可能影響城區正常供熱;

  4、發生群眾集體上訪(20人以上),造成一定社會影響。

  (三)重大事故: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城區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需要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故。

  1、熱源廠機組或首站設備發生較大故障、熱源廠長時間停水、供熱主管網破裂或爆管嚴重影響城區正常供熱,且48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

  2、熱煤儲備量不足5天,嚴重影響城區正常供熱;

  3、發生較大群眾集體上訪且有過激行為,局面難以控制。

  三、供熱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加強對全縣冬季供熱工作的領導,及時、快速、高效地處理突發性供熱應急事故,成立沂水縣城市供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組,辦公室地點設在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公管中心,應急組成員由各供熱企業自行組織。

  (一)領導小組人員組成

  總指揮:丁元崠(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局長)

  副總指揮:李業偉(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員)

  成員:孟祥偉(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公管中心主任)

  滕海強(公管中心供熱科科長)

  石道勇(沂水縣熱電責任有限公司總經理)

  霍紅金(青援食品有限公司熱電公司經理)

  桑洪強(山東昆達生物公司供熱部經理)

  王永春(億利潔能科技有限公司經理)

  供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根據應急預案做好各環節的準備工作;

  2、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總體組織協調;

  3、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4、決定啟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5、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二)辦公室人員組成

  主任:李業偉(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員)

  副主任:孟祥偉(沂水縣城市管理局公管中心主任)

  成員:

  滕海強(公管中心供熱科科長)

  齊軍(公管中心供熱科)

  張楊(公管中心供熱科)

  張守福(沂水縣熱電公司客服中心經理)

  王秀俊(沂水縣熱電公司熱網建設科科長)

  周海波(沂水縣熱電公司熱網建設科副科長)

  王天云(青援食品有限公司供熱部經理)

  張雷(青援食品有限公司供熱部工程師)

  王健(山東昆達生物公司供熱部主任)

  牛連俊(山東昆達生物公司供熱部工程師)

  趙海濤(沂水億利潔能公司安全環保部經理)

  主要職責:

  1、負責傳達落實領導小組的有關決策,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

  2、組織、協調、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3、掌握匯總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工作進展情況,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信息。

  4、負責聯絡相關部門的救助支援工作。

  5、負責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提供調查和快速評估報告并將情況及時上報。負責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的實情、搶修、恢復生產等情況的收集匯總。

  6、負責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的實情、搶修、恢復生產等情況的收集匯總。

  7、組織保護、搶修、搶救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8、負責救援資金及其他急需物資的保障。

  (三)應急組組成

  應急組由各供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織,組長由企業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供熱企業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四、應急準備

  1、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產教育力度,提高各供熱公司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2、加強安全生產的檢査力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根據城區集中供熱特點及事故原因制訂應急措施。

  4、應急設備、材料定期檢修、檢査,確保完好。

  五、應急處置

  (一)基本應急。發生突發性重大事故時,應本著控制、報告、搶險的原則進行,并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接警者(或發現事故者)首先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態擴大,并迅速向熱源單位、部門負責人及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報警,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迅速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警;

  2、接到報警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供熱單位各專業搶險隊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各供熱企業立即按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將搶險物資、器材送到事故現場。

  4、組織搶修救援人員負責搶險現場的恢復工作。

  (二)擴大應急。當事故發生為特別重大時或超出本級預案處置能力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上級報告,請求支援,利用全縣各種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三)應急結束。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控制,重大險情已經排除,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開,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六、后期處置

  (一)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組織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供熱,保障全縣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組織供熱方面的專家和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將調查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三)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責任事故,必須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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