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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更新時間:2024-11-08 1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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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

  1 應急處理措施

  1.1 當遇到不影響正常生產的自然災害(輕微地震、揚沙)時,組織人員堅持生產.當遇到特殊的自然災害(地震)應組織人員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

  1.2 災后進行檢查,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構筑物設立警戒線,派專人監督,防止人員進入,發生危險.

  1.3 遇到影響生產或危害生命的自然災害時,如果時間允許,可按照緊急停工處理并切斷電源.時間不允許時,人員應立即撤離。

  1.4 組織車間現場人員撤離,撤離時要向開闊地帶跑。

  1.5 待災害過后,組織救災工作.

  1.6災害時應服從廠應急搶險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并執行廠級應急計劃。

  2 防洪、抗震、防破壞及防沙塵暴應急措施

  2.1 防洪應急處理措施

  2.1.1應急處理措施

  a) 當洪水不大時,班組進行搶險、用沙袋等堵住操作室、泵房門口,等水易流進的通道,防止水流進電纜溝。

  b) 當洪水時較大時,聯系調度,申請停工, 按操作規程緊急停工處理。并切斷各處電源,防止事態擴大.

  c) 組織人員撤離現場,向地勢高的地方撤退。

  d)待災害過后,組織救災工作,按操作規程正常開工的方法開工。

  2.2 抗震應急處理措施

  2.2.1應急處理措施

  a) 當遇到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地震時,組織人員堅持生產。

  b) 震后進行檢查,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構筑物設立警戒線,派專人監督,防止人員進入,發生危險。

  c) 遇到大地震時,可按照緊急停工處理并切斷電源,切斷進料,盡可能避免油品外泄。

  d) 無法對裝置進行有效控制時,值班干部組織車間現場人員撤離,撤離時要向安全地帶跑。

  e) 待災害過后,組織救災工作,按操作規程正常開工的方法開工。

  f) 抗震過程中,若不嚴重影響裝置生產,而只出現小面積的容器和管線的泄漏時,對環境的.影響執行環境管理與作業規程管線,容器,密封點泄漏的處理。

  2.3 防破壞應急處理措施

  2.3.1 應急處理措施

  a)車間各崗位人員要堅持“一崗兩責” 遇到緊急情況不慌亂。

  b) 一邊堅持安全生產,一邊團結起來與破壞分子斗爭。

  c) 同時安排專人報警并按聯絡報警程序進行聯絡。

  d) 若無法控制局面,按緊急停工處理。

  2.4 防沙塵暴應急處理措施

  2.1 按停電處理。

  2.2 若出現管線設備泄漏著火,執行環境管理與作業規程中著火,爆炸的處理方法。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德育為首,安全第一”。本著生命第一的原則,為維護學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高效有序地處理學院突發安全事故,使學院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擬定《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當本地區、學院周邊、學院發生雷雨閃電、洪水、地震時,本《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即刻啟動。

  三、應急指揮機構

  學院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處置的工作需要,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動物資及動員一切力量緊急處置突發事件,全校師生須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領導機構及應急小組

  領導機構

  組長:副組長:

  成員:

  應急小組

  (1)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組員:

  (2)組織聯絡組

  組長:

  組員:

  (3)醫療救護組

  組長:

  組員:

  (4)學生管理組

  組長:

  組員:

  (5)治安保衛組

  組長:

  組員:

  (6)后勤保障組

  組長:

  組員:

  2、職責

  (1)領導機構

  主要有組長負責。組長總攬全局,是本預案啟動的決定者和結束者,是突發事故的總領導者、組織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動的指揮者。

  (2)辦公室

  負責上情下達及下情上達,調配人員,協調各應急小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報工作。

  (3)組織聯絡組

  負責校內相關師生的思想動員,校內外相關單位的的聯系溝通工作。

  (4)醫療救護組

  負責傷員的轉送,學校衛生的初步調查,相關校舍的衛生防疫工作等。

  (5)學生管理組

  負責學生的疏散、安置、調節、穩定工作,組織教師配合學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治安保衛組

  負責事故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的救援秩序。

  (7)后勤保障組

  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提供水、通訊等服務保障。

  四、預警機制

  (一)預測預警信息

  學院要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報區政府,同時報告教育局,若因情況復雜,2小時內難以上報的,必須先電話報告,待情況核實后,再書面報告。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后,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況,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報告。

  (4)續報: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續報事件處置情況及事態變化情況。

  2、根據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劃分事故等級,積極做好應急措施。

  五、突發自然災害可能發生的地點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雷雨閃電自然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洪水災害可能發生在學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3、地震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六、突發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

  (一)雷雨閃電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突發雷雨閃電天氣,應急小組及教師及時教育學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樹下避雨。

  2、盡可能打電話與低年級學生及路途遠的學生家長聯系,讓家長到校來接學生回家。

  3、若發生學生雷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更重要的是及時進行救治(進行人工救治和打120),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洪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教育學生來回學校要走大路,必要時教師護送。

  2、組織回家路隊,指定高年級學生維持路隊秩序。

  3、及時向上級匯報洪水情況,根據上級指示進行處置。

  (三)地震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組織學生不要慌亂,有秩序地保持鎮定。若上課時間,應急領導小組及教師組織學生有序有法在教室進行防震自護,震后有序撤離教室;若課余時間,及時疏散學生,組織學生有序遠離建筑物,到空曠地進行自護。

  2、若有人員發生意外,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應急小組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及時撥打120。

  七、事故報告的通訊聯系電話

  學校:辦公室:

  教育局辦公室:政府辦公室:

  八、平時的保障措施

  1、平時加強安全教育的宣傳工作,使學生具有安全意識。

  2、想方設法進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練。

  3、牢記常用報警電話:報警110,消防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4、定期檢查,及時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保衛處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學校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是災害發生后,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地震,火災、冰雹,暴風雪、雷電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總指揮:z

  副總指揮:z

  成員:z

  職責:

  1、及時傳達上級防災會議精神,全面部署防災工作。

  2、發布布臨災指令,督促各職能小組按本預案開展抗災應急各項工作。

  3、指揮抗災救助工作,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

  4、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二)工作機構

  1、信息組:

  組長:z

  成員:z及教導處全體成員

  職責:

  (1)收集上級發布的防災信息和工作要求。

  (2)及時、準確發布防災信息。

  (3)掌握學校防災救助工作動態,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2、宣傳教育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職責:

  (1)宣傳和組織學習防災自救的知識,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2)印發防災救災宣傳資料。

  (3)編報防災救災工作動態。

  3.應急處置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政治處、安全處成員、全體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員

  職責:

  (1)制訂學校防災應急預案,繪制應急疏散平面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和標志等,并組織實施演練。

  (2)協翻各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加強重點部位的防護工作。

  (4)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后,廣播室(石尚斌)應立即通知師生撤離,各班按照預案迅速疏散學生和教職員工(王坤、晁存友負責三年級,方戰生,常東明負責二年級,楊煥俠,吳濤負責一年級,王滿倉負責教師院教師的撤離,、王三衛負責農行教師撤離,王衛軍負責西院教師撤離。

  (5)各班主任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后,應立即進入教室疏散學生,靠樓梯口的兩個班的班主任應指揮整層學生有序下樓,切不可擁擠;若在上課其間,各教師應立即組織疏散學生,靠樓梯口的兩個班的教師應指揮整層學生有序下樓,切不可擁擠。(若遇強地震,無法撤離時,上課教師應組織學生迅速躲在桌手下面或墻席等容易形成三角區域的地方)

  (6)在上課期間,災情發生時劉豐勝迅速到北教學樓樓梯口通知并疏散學生安全撤離,石尚斌到南教學樓樓梯口通知并疏散學生安全撤離。

  (7)學生撤離一律進入學校大操場。教師撤離到廣播室門前空院。

  4、后勤保障組:

  組長:z

  成員:總務處全體成員

  職責:

  (1)根據需要購置防災設施設備。

  (2)搭建學校防災設施。

  (3)臨災狀態下,負責調配防災設施設備,提供食品、飲水等生活必需品。

  (4)負責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5、值班巡邏組

  組長:z

  成員:z

  職責:

  (1)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

  (2)接收記錄上級的電話通知,及時匯報校長。(由郭玉、付娟,朱紅梅、盛莉斐負責)。

  (3)晚上進行校園巡邏和檢查,負責學校安全,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劉豐勝、王峰、宋文革、王衛軍負責)

  (3)及時督促各年級學生按時離開教室進入宿舍晚唾。。

  (4)劉曉娓負責查閱區局育教網的信息,報送各種材料。

  6、(晚睡及午體)應急處置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政治處、安全處成員、全體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員

  職責:

  (1)接到領導小組臨災指令后,督促各班按照預案迅速疏散學生和教職員工(王坤、晁存疚負責三年級,方戰生、常東明負責二年級,楊煥俠、吳濤負責一年級,王滿倉負責教師院教師的撤離,王三衛負責農行教師撤離,王衛軍負責西院教師撤離)

  (2)公寓管理人員及時放電開燈,打開公寓樓門。協助班主任疏散學生。(若遇突發災害,公寓管理人員應急時通知學生疏散)

  (3)各班主任立即進入宿舍組織學生有序下樓。

  (4)石尚斌負責男生公寓學生安全撤離。劉豐勝負責女生公寓學生安全撤離。

  (5)學生撤離一律進入學校大操場。教師撤離到廣播室門前空院。

  三、防災應急程序

  1,臨災應急反應、

  接到上級發布的臨災信息后,防災領導小組按程序做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

  (1)召開防災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部署緊急避險和搶險救災工作。

  (2)宣布有關抗寵救災的規定。

  (3)根據上級指揮機構發布的災情動態宣布臨災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災情發展趨勢決定師生避災疏散時間及范圍。

  (4)檢查學校應急措施和防災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5)強化宣傳教育,防止災情信息誤傳和謠傳,穩定學校秩序

  (6)及時向區教育局防災救災指揮部報告災情信息。重大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應越級報告。

  2、災后搶險救災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確保師生安全。

  (1)學校抗災救災領導小組成員立即進入各自崗位履行各自職責。

  (2)學校抗災救災領導小組發出緊急撤離、集中信號。災情發生在教學時間時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安排,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4)門衛聽到信號后就打開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暢通。

  (5)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O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6)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7)建立避難場所,妥善安置受傷師生,保護學校財產。

  (8)及時上報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成員切實履行各自職能,負責本組救災工作,迅速到一線進行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2、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的救助和撤離疏散,不能丟掉一個學生,只有學生全部撤離后,教師方可撤離。

  3、科任教師應積極主動協助班主任工作,若在上課期間,必須組織學生撤離疏散,學生撤離完后任課教師方可離開。

  4,各處室王作人員及公寓管理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五、附學校防災、抗災撤離疏散平面圖。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4

  一、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促進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應急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減輕災害損失,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甘肅省電信傳輸局網絡應急恢復總體預案》版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甘肅行政區域內,下述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等事件;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五、災害通信恢復分級

  根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和通信恢復的實際需要,分為一般自然災害、重大自然災害、特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

  (一)一般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為全縣總人口20%以下,農作物受災面積為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下,轉移安置人口為全縣總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間以下(自然間)。

  (二)重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2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上;轉移安置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間以下(自然間)。人員傷亡嚴重,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三)特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4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50%以上;轉移安置人員占全縣總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間以上(自然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

  六、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甘肅省電信傳輸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成員組織有:運行維護部、財務部、綜合部、人力資源部、局工會、車輛管理中心、相關分局等部門。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信應急搶通工作,宣布啟動和結束應急預案。2、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全省受災地區通信恢復情況匯報。3、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情,研究落實通信恢復方案。4、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通信恢復工作。5、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1、運行維護部:牽頭制訂本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省通信恢復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通信恢復搶險,對主要干線進行調度,配置資源。指導做好災后恢復和恢復重建。分析災情統計數據及對通信產生的主要影響。組織、指導應急通信恢復器材和材料的調撥。救災儲備建設和救災捐贈。2、綜合部:負責通信恢復情況報道和匯總、匯報。3、財務部:按照相關要求提供經費保障。4、人力資源部:負責抗災救險人員的調派。5、局工會:負責與相關捐助組織聯絡,并統計傳輸局捐助情況。6、車輛管理中心:負責全省抗災救險通信恢復中車輛的及時調派。7、受災地區所在的分局:及時開展自救,報告災情,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四)領導分工一般災害救助工作由運行維護部牽頭負責,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具體負責,有關部門給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由傳輸局分管副局長指揮,視情成立若干工作組,明確主要職責和相關人員,開展自然災害通行恢復工作。

  七、應急準備

  (一) 各維護單位要切實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的重點地區,要嚴密監測并及時報告,落實防范措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督促。各維護單位要掌握本維護單位維護光纜電路路由等情況,制訂應急調度預案,確保在災害來臨時能及時恢復縣以上光纜通信。有計劃地組織基礎設施恢復和搶救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二)落實應急救災資金,備足各類應急通信保障材料。備好應急通信設備及應急 交通工具,以便災害來臨時緊急調用。六、應急反應災情發生后,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應當迅速做出反應,統一指揮轄區內的通信恢復工作,按程序啟動本級通信恢復應急預案。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在災害發生1小時內,向傳輸局運維部報告災情;傳輸局運維部等有關部門在災害發生2小時內,及時向省公司運維部上報災情核實情況和搶險救災情況。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按照災害發生情況,每天早上8點鐘以前向運行維護部等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實行零報告制度,待災情穩定后,在兩天時間內,將災情核實完畢,上報省公司和相關部門。同時,財務部安排應急款、運行維護部調撥其它為受災地區搶險隊伍趕赴災區進行搶險。

  八、附則

  (一)

  獎勵與責任。對在自然災害通信恢復工作中作出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在自然災害通信恢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本預案由運行維護部牽頭制訂、跟蹤管理和修改完善,報省公司批準后實施。各維護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地區自然災害通信恢復應急預案,報運行維護部備案

  (三)本預案由運行維護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5

  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類別

  自然災害包括氣象、洪水、地質、地震災害以及由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國家有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對醫院醫療、生活產生的影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到低分為Ⅰ級—Ⅳ級。

  Ⅰ級事件:醫院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醫院醫療和生活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Ⅱ級事件:醫院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較大損害,對醫院醫療和生活秩序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

  Ⅲ級事件:對個體造成損害的,對醫院醫療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自然災害。

  應急處置程序

  根據有關規定,在政府發布醫院所在區域的自然災害預報后,醫院即可宣布進入預備應急期。

  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啟動應急預案,并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要按照地方政府統一部署,發布相關通知,必要時組織避災疏散。

  災害發生后,醫院各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全力以赴,妥善處置。同時,將醫院受災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報告。各科室要在醫院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本科室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如下工作:

  人員搶救與工程搶救;

  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協助組織力量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醫院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

  協助交通部門恢復被毀壞的道路和有關設施。

  協助電信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保障通信暢通。

  協助電力部門恢復被破壞的電力設施和系統功能等,保證醫院用電供應。

  糧食食品物資供應:協助有關部門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災民安置:協助民政部門調配救濟物品,做好職工及病員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維護社會治安:協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醫院和社會治安。

  消防:協助消防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和火災的擴大蔓延。

  次生及衍生災害防御:協助有關部門對醫院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及時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穩定情緒,防止衍生災害的發生。

  災害損失評估: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應急資金:做好應急資金撥款準備。

  接受外援:協助有關部門接受和安排緊急救援物資。

  宣傳報道:按照有關規定,由醫院辦公室統一歸口向社會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

  善后與恢復

  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馬上從應急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后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醫院正常秩序。

  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恤和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幫助聯系保險公司賠付。

  嚴格信息發布制度,確保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醫院秩序,疏導職工及病員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范,避免再次發生衍生事故。

  總結經驗教訓。對因玩忽職守、瀆職而導致自然災害事故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6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人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區救災工作實際情況。

  1.3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人府統一領導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救災應急工作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

  (3)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

  (4)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政府重點救濟災區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群眾。

  1.4 適用范圍

  1.4.1 適用的災害種類

  我區境內發生的洪澇災害,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2 適用的工作范圍

  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臨時安置和管理,災害發生后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災后的生產恢復,倒塌民房重建,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衛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以及相關的其他工作。

  1.4.3 參照適用

  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群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并安排專項經費,部門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 啟動條件

  2.1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1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3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4 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1 組織機構

  屯溪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區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人武部、區農業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區監察局、區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審計局、屯溪工商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城建辦、區糧食局、區統計局、屯溪地稅分局、區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對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報告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5)承擔區人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協調區直機關、事業單位救災對口支援工作。

  (4)區局:負責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提出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區級救災專項資金,并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做好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5)區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將減災救災及救災應急儲備項目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向市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的核報工作。

  (6)區經委:負責組織轄區管轄單位參與救災和傷病人員救助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7)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因災失蹤人員的搜救和其他救災工作。

  (8)區農業委: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區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9)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區級財政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預算,負責籌集和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10)區衛生局: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防疫防病工作;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及時開展應急急救工作;組織心理衛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救助。

  (11)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開展救災工作,會同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災情的核實工作,及時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維護教學秩序,做好因災毀壞校舍的修復重建工作。

  (12)區監察局:負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遵守和執行救災工作法律法規和人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13)區交通局:負責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負責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盡快修復因災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災區治安防范,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加強指導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5)區商務局:牽頭負責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保證災區商品及時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家禽家畜的購銷工作;協調落實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國際合作項目。

  (16)區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

  (18)區水利局:及時通報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信息,指導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水庫實施調度,指導督促修復損毀的水利工程;參與洪、旱災情的查核、評估工作。

  (19)區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災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20)區城建辦:負責協調災后群眾住房、校舍、衛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有關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我區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監控工作。

  (21)區糧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糧油供應,保證災區口糧需要。

  (22)區統計局:負責協助查災、核災工作。

  (23)屯溪地稅分局:負責監督執行救災捐贈物資的減免稅政策。

  (24)區物價局:負責加強災區價格管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提出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的意見,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維持市場價格穩定。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3.2.1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構成及職責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局,為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1)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生產救災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3)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4)協調救災過程中的各方關系;(5)完成生產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處置特大自然災害,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加強辦公室力量,補充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利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交通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為辦公室成員單位,與區局聯合辦公。同時,將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分為8個工作組分頭開展工作,以增強應急聯動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區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商務局、屯溪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糧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下撥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收、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及救災工作車輛優先通行。

  (2)查災核災組:區局牽頭,區農委、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區糧食局、區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衛生防疫組:區衛生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局、區工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指導災區做好傷病群眾的救治,做好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產自救組:區農委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經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屯溪地稅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后恢復重建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組織力量遷移、新建受災群眾住房,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設施以及道路、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區監察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屯溪工商分局、區物價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監管災后商品供應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人員。

  (7)宣傳組: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政府辦公室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組成。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2.2 專家組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區局負責人和區、水利、農業、糧食、統計等部門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

  (1)監測、查核、評估災情;

  (2)分析、研判災害趨勢;

  (3)對救災應急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區級財政部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群眾的救助標準。

  (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區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3)必要時申請省、市救災資金支持。

  4.2 物資準備

  (1)區局做好本區的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會同區有關部門采購和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在災前應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全區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我區與省、市部門的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以及區與市救災部門的微機通訊通暢。

  (2)逐步建立區、水利、城建、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區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完善部門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

  (3)充分發揮各級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

  (4)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良好的救災捐助社會氛圍。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各鎮、各街道救災應急預案應對轄區內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并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采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棚,困難較大時可以向市、區部門申請撥給救災帳篷。全區遭受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時,區視情向省、市申請調用救災帳篷。

  4.8 救災技術準備

  (1)各級政府應給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船只、移動電話、計算機軟硬件、攝像機和gps等設備和裝備

  (2)保證通信暢通,汛期期間,局相關負責人,救災辦工作人員手機保證24小時開機,因救災工作需要個人通信費增加者,應適當給予補助。

  4.9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區級政府救災部門要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區救災部門每年應爭取參加一次上級救災部門組織的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3)各鎮、各街道平時應加強救災應急訓練和救災救護訓練,應對大災大難突降時,應急隊伍能夠訊即趕赴災區,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保護人民群眾生活安寧。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和信息傳遞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3 災情信息管理

  5.3.1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3.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街道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區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街道級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級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區級局上報,區局每天10時之前向市部門上報。

  (3)災情核報。鎮、街道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局部門報告。

  5.3.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部門協調農業、財政、水利、教育、糧食、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農業、水利、糧食、統計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根據災害類別不同,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洪澇、干旱災害見《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見《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森林火災見《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2 預警響應程序

  (1)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2)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3)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6.3 預警響應措施

  按照“政府牽頭、社會參與,以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互助為補充”的救災工作原則,實施救災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負責,部門協助。特別嚴重、嚴重及較重自然災害的救助以區政府為主,實行各級政府及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并根據職責分工,團結協助,共同做好救災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特別嚴重及嚴重自然災害,各鎮(街道)、區各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快速解決人民群眾的衣、食、住、醫等問題。

  3.規范程序,提高效能。本著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急事急辦的原則,努力提高救災工作效能。同時,積極完善相關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救助。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明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響應原則,災害發生后各級人府同時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救助預案;確定災情報告、響應等級和責任主體、啟動和結束響應程序、響應措施等內容。

  7.2 響應等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三個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3.1 ⅰ級響應

  7.3.1.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ⅰ級響應。

  (1)因災死亡1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

  7.3.1.2 啟動程序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7.3.1.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建議,區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7.3.2 ⅱ級響應

  7.3.2.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00間以上,200間以下。

  7.3.2.2 啟動程序

  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7.3.2.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7.3.3 ⅲ級響應

  7.3.3.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ⅲ級響應。

  (1)因災死亡1人以上(或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100間以下。

  7.3.3.2 啟動程序

  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7.3.3.3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7.4 響應措施

  7.4.1 應急響應

  7.4.1.1 啟動ⅰ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2)區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3)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救災應急方面的指示。

  (4)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收集、評估、匯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救災工作動態,每日10時前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區局報送綜合情況。

  (5)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組織人員赴災區指導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緊急申請、協調、調撥救災款物,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加強對轉移安置災民的管理。

  (6)查災核災組立即組織人員赴災區核查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向辦公室提供災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7)衛生防疫組組織醫療衛生防疫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傷病群眾及時得到醫治,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保證災區不發生大的疫情,并按相關規定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8)生產自救組組織農業技術人員,赴災區指導開展生產自救,改種補種農作物,發展畜、禽、漁等副業,組織引導勞務輸出等;組織有關部門指導幫助企業檢修廠房、設備,盡快恢復生產。

  (9)災后恢復重建組及早對受災群眾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學校、衛生等毀壞設施修復重建項目進行調查、評估、申報、立項,爭取災后盡快實施。

  (10)巡視組組織人員赴災區巡視指導,及時發現、處置、研究解決生產救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重大問題向指揮部報告研究解決。

  (11)宣傳組會同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加強新聞輿論管理。

  (12)對外聯絡接待組做好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抗災救災以及境外組織和人員來我區援助抗災救災、新聞采訪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落實接待。

  (13)申請省、市支持。

  7.4.1.2 啟動ⅱ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2小時內,指揮部領導帶隊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局向市局報告,請求市局派出工作組指導救災工作。

  (4)根據災情需求或區領導指示,區局會同財政局下撥救災應急款物。

  (5)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動態掌握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市局報送信息。

  (6)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后事宜;救濟受災群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群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7)根據情況,申請省、市支持。

  7.4.1.3 啟動ⅲ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局接到災情信息后,第一時間向區政府、市局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向受災地區派工作組,查核災情、慰問災民、指導工作。

  (2)根據需要,向重災地區調撥救災物資。

  (3)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4)會商區級財政部門下撥部分應急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安排災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

  7.4.2 新聞報道

  7.4.2.1 報道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以正面宣傳為主,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抗災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7.4.2.2 新聞發布

  區政府新聞辦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災情和救災信息。

  7.4.2.3 內容審核

  區政府新聞辦發布的救災新聞,內容涉及人員傷亡、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等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的,由區局負責審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區水利局負責審核;涉及疫情和衛生防疫情況的,由區衛生局負責審核;涉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由區城建辦負責審核,涉及其它方面內容的,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新聞媒體報道災情和救災信息,按黨委、政府新聞宣傳管理渠道歸口管理。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1.1 災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鎮人府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8.1.2 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鎮人府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區級部門逐級審核、上報。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鎮人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時上報。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

  8.1.4 救助方案實施

  區級人府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的救助工作,并請求市政府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區級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救災金將通過一卡制發放到災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8.2 恢復重建

  8.2.1 工作原則

  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8.2.2 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后,區人府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臺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區政府根據全區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受災群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級申請并安排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各鎮人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方案。

  8.2.3 組織實施

  各鎮人府負責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因災倒房群眾有安全的過冬場所。

  8.2.4 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區發改委綜合協調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工作,區教育、衛生、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協調災區中小學學校、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

  8.2.5 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區物價局等部門做好災后重建中的建材生產、供應和建筑質量的監管工作,確保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1)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本預案未加限定所稱的“災害”,均指自然災害。

  (2)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社會財產損失、農作物損失等。

  (3)冬令期間:指當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個月時間。

  (4)春荒期間:指3月份到5月份的3個月時間。

  (5)荒情:因災造成受災群眾在冬令、春荒等時段的基本生活困難情況,主要是口糧和過冬衣被。

  (6)本預案中數字,稱“以上”的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獎勵和法律責任

  對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政府表彰和獎勵;對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報批烈士;對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9.3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本預案,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專家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區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局會同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2322716。

  9.5 預案的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關于印發黃山市屯溪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屯政辦〔20xx〕56號)同時廢止。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據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范圍

  2. 啟動條件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4.2 物資準備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4.4 救災裝備準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4.6 社會動員準備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4.8 救災技術準備

  4.9 宣傳、培訓和演練

  5. 預警預防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與報告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5.3 災情信息管理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6.2 預警響應程序

  6.3 預警響應措施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7.2 響應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4 響應措施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2 恢復重建

  9. 附 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9.2 獎懲和法律責任

  9.3 預案管理與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9.5 預案的實施或生效實效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0.3 各種規范文本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10.3 各種規范文本

  包括預案啟動審批、應急期間信息通報、新聞發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詳細列出預案參與部門(單位)及聯系人名單和通聯方式,并及時更新。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7

  為了有效提高自然災難事故應急反應力量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難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消退自然災難造成的損失,確保廣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和醫院安全,維護醫院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難事故應急預案是災難發生后,對醫院受災群眾工作、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雷擊及暴雪等因素造成醫院建筑倒塌、沉沒、群眾損害、道路堵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難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自然災難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醫院救災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自然災難及預防減災工作討論,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各個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自然災難學問的宣揚教育,組織、指導全院干部、職工的防災抗災學問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然災難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闊醫務人員防災、抗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仔細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樂觀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自然災難發生以后,實行一切必要的手段,組織各個方面力氣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災難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樂觀因素,快速恢復醫療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難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闊醫務人員自我愛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難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準時實行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難而危及群眾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常常宣揚自然災難事故的預防學問,提高全院干部、職工的安全愛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覺隱患及早實行有效的預防和掌握措施,努力減小自然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難事故的預防、掌握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加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力量。一旦發生自然災難事故,快速反應,準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醫院自然災難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詳細負責落實醫院自然災難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嚴格制定、評估、完善、我院《自然災難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難事故預防機制。匯總和收集醫院自然災難事故的信息狀況,準時上報。

  (3)依據不同季節和狀況,廣泛深化地開展預防自然事故的學問宣揚,提干部、職工的防護力量和意識。

  (4)檢查、督促各科室(部門),預防自然災難事故的'落實狀況。

  (5)常常性地開展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難事故的發生。

  (6)依據自然災難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就醫群眾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災難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難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難事故的工作納入醫院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覺問題準時實行整改措施。

  (2)常常性地開展自查,準時消退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難事故發生前做好就醫群眾的疏散轉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實加固好易發生自然災難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災難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命學問學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醫院消防責任制度。

  七、自然災難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難期間,主動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系。

  (2)嚴格執行重大自然災難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衛生局有關部門,確保信息通暢。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難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醫院不履行自然災難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狀況。

  八、自然災難事故的應急反應

  依據自然災難事故的發生狀況,結合我院實際,啟動相應的自然災難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應急器材落實,以最快的、最高效的方法處置大事,確保就醫群眾和醫務人員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馬上停止一切活動,全部在場領導和人員參與醫院的救援和疏導。

  (3)醫院要組織各科室主任、護士長根據平常消防演練逃命的路線有組織、快速地疏散場所內人員,地震、火災等其他災難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人員心情,并引導人員轉移到相應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醫院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貪戀財務,快速離開現場,聽從科室主任、護士長指揮,相互照看,關心患者撤離。

  (5)醫院門衛聽到信號后要打開全部大門,馬上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覺者除撥打報警外,要快速報告消防掌握室、醫院領導。院領導應馬上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覺者要大聲119IlODH,呼救,馬上打、報警并報告醫院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人身安全的應馬上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報警時,自然災難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要馬上到一線進行指揮,并快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快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行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難外,人為引起的災難應愛護好現場,幫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緣由。

  (10)幫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恢復災后醫院工作秩序。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8

  為了有效率提升應急處理幼兒園自然災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規范應急處理工作,減低或者消解自然災害的危害,確保全體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增加國有資產損失,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融合我園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1、本預案所指的幼兒園就是:中心幼兒園。

  2、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臺風、洪災、旱災、地震、山體滑坡、火災、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兒園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二、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兒園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健全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努力做到晚防治、晚報告、晚處理。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防治科學知識,提升幼兒園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強化日常檢查,辨認出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防治和控制措施,不懈努力增加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防治、報告掌控和搶救工作推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管理防治、統一指揮、協同、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自然災害事件的防治和掌控工作推行條塊結合,以塊居多,五個班主任領導負責管理,教師以工會小組為單位,工會主席負責管理。

  4、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創建預警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一旦出現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率地搞好處理工作。

  四、組織管理

  副組長:xx

  副組長:xx、xx

  主要職責:

  1、在鎮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全鎮幼兒園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匯總和搜集全鎮各幼兒園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分析、研究幼兒園防治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指導和督查各班防治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全面落實情況。

  5、總結、推廣部分班級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協同上級部門搞好因自然災害所出現的處理工作。

  7、在鎮、村領導的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防治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幼兒園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幼兒園應當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山坡、水溝、煙囪、電線、樹木等建筑積極開展自查,盡早辨認出問題,及時消解安全隱患。

  3、幼兒園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減少幼兒園資金投入,二要修整不好自然災害事件極易出現的基礎設施。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幼兒園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應當創建24小時值守制度,并成立和啟用值守電話xxxxxx。

  2、嚴格執行幼兒園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嚴禁謊報、緩報、謊報,或指使他人謊報、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幼兒園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幼兒園不履行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幼兒園的特點,幼兒園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師生的安全。

  八、責任追責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幼兒園一把手是本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兒園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重大自然災害對農業造成的損失,保證農業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農業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海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海南省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強臺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和長時間干旱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區涉及重大動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涉及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中,要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搶救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快速處置,協同應對。相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障人力、物力、財力、技術儲備。一旦發生重大農業自然災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學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產。

  2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省農業廳成立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由廳長任組長,分管種植業和畜牧業的副廳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廳辦公室、種植業處、南亞辦、畜牧獸醫局、農機化局、計劃財務處、農產品質量處、科技教育處、種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組成,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2.2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部署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根據災情和生產恢復情況,及時作出啟動應急預案或宣布應急解除的決定,向災區組派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協調省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2.3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廳辦公室:負責全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報送、發布和防災減災工作新聞宣傳工作,協調和落實農業應急專家和有關部門參與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

  種植業管理處:負責收集、核查、匯總、反映糧食作物、瓜菜等農作物災情;組織、指導災后種植業恢復生產和結構調整;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劑和調撥。

  南亞辦:負責收集、匯總、反映熱帶作物災情;組織、指導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畜牧獸醫局:負責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災情況;督導各市縣畜牧獸醫部門組織飼料及畜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指導災后動物防疫工作,督導受災地區落實消毒、檢疫等措施,組織協調種畜禽及獸藥等應急物資供應;督導各地做好死亡畜禽處置工作。

  農機化局:負責督導各市縣農機管理部門及時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旱、排澇、抗災搶險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計劃財務處:爭取、落實農業和農業系統抗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協調和落實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參與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質量安全處:組織協調災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科教處:組織災后農業科技服務;參與農業生產救災技術指導。

  種子站:負責落實省級應急種子儲備;做好災后農作物種子的調配與供應。

  植保站:指導災后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防控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發生危害;協調農藥等植物保護物資供應。

  土肥站:指導受災和復產農作物肥水管理;組織指導毀損農田復耕;協調復產肥料等生產資料的供應。

  2.4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辦公室。

  2.5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研究提出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計劃;籌備領導小組辦公會議。

  (2)密切與氣象、水文等有關自然災害預測預報部門的聯系,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信息。根據災情及時作出應急預案啟動或應急解除建議。

  (3)在自然災害多發時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并報告災情動態。

  (4)協調涉及其他部門有關農業抗災救災的工作。

  (5)視災情,提出組織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的意見與安排等。

  (6)及時了解和督導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7)負責處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預防與預警機制

  3.1 應急準備措施

  3.1.1 組織、思想準備。不斷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農業部門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3.1.2 工程準備。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農業機電設備的加固和防護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門做好相關基礎設施的維修、加固、改造,增強農田及各類農業基礎設施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3.1.3 預案準備。根據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發生規律,修訂完善不同類型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確定防御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農業生產的避災抗災能力。

  3.1.4 物資、技術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種子種苗(種畜禽)、獸藥、飼料、肥料、農藥、藥械、柴油等救災物資。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督導各級農機行業管理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機設備、配件及救災用油的貯備和供應。

  3.1.5 適時防控。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沒有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護。風暴災害前,協助當地政府及時組織人員、設備轉移。持續干旱嚴重影響農業生產時,建議本級政府并協助當地氣象部門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

  3.2 災害分級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范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災害(以下各等級災害:一次突發性災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定為該等級)。

  3.2.1 Ⅰ級災害(特別嚴重災害)。

  (1) 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市縣的區域性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20%以上,或受災面積達到300萬畝以上。

  (2) 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50%以上,且成災面積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萬只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經濟損失30001萬元以上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一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2 Ⅱ級災害(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5-20%,或受災面積達到200-3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40%以上,且成災面積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萬只以上,或者區域性直接經濟損失5000-3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二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3 Ⅲ級災害(較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1-15%,或受災面積達到100-2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30%以上,且成災面積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萬只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2000-1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三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4 Ⅳ級災害(一般災情)。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0%,或受災面積達到50-1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20%以上,且成災面積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萬只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1000-4999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四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接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緊急信息報告并經核實后,立即按規定報告,并報請廳長或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副廳長批準啟動本預案。

  4.2 信息報告

  4.2.1 信息采集

  預警信息。省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省水務廳的水情信息,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災害預警信息,各市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及成災信息。

  采集途徑。省農業廳與氣象、水務等部門穩定暢通的信息交換渠道,定期、不定期的會商;省農業廳與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自然災害信息網絡系統。

  采集內容。氣溫、降水、光照等氣候條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資料;農業自然災害災種、發生時間、地點、范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農業機電設備、農業直接經濟損失,己經采取的對策措施等。

  4.2.2 預警報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發出農業自然災害預警。

  (1)收到省氣象、水文、海洋漁業等部門以及流域管理部門的災害預測預報。

  (2)接到熱帶氣旋即將登陸或可能受影響的信息。

  (3)干旱等漸進性自然災害趨重。

  (4)其它突發的農業重大自然災害。

  4.2.3 信息報告

  (1)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后,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造成重大農業損失的突發事件,可直接上報,并同時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2)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應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3)一般性農業自然災害信息,定期逐級上報。

  4.3 先期處置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事故發生地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按規定報告的`同時,必須作出快速反應,組織救援隊伍和事故處理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先行處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態發展,協助開展醫療救護、參與搶險救災等,降低災害對社會、群眾和農業生產的危害。

  4.4 分級響應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范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響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4.1 Ⅰ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主持會商,副組長及各成員參加。及時將情況報告省委、省政府、農業部及有關部門。重大問題報請省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2)密切監視災情動態,主動提出救災意見和措施。及時向重災區發慰問電,派出救災工作組和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復產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后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必要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

  4.4.2 Ⅱ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主持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及時將情況報告省政府和農業部,并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加強災情調度,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災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后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

  4.4.3 Ⅲ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強災情調度,及時向省政府、農業部報告災情,并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要求,派出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財政廳下撥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救災備荒應急種子。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

  4.4.4 Ⅳ級響應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強災情調度和農業救災、農業生產恢復工作的指導,必要時將情況按規定程序上報省政府,并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4.5 指揮與協調

  本預案啟動后,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與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發布

  農業廳協助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和民政部門做好自然災害信息的發布工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需對外發布的,交由當地政府指定的專門部門發布,未經授權,不得自行發布。

  4.7 應急終止

  當自然災害結束,農業生產恢復正常時,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向同級政府和上級農業管理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5.1.1 加強與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溝通,及時調動機電排灌設備和農業機械,進行堵口復堤、農田排澇,疏浚渠道,搶整、修復損毀農田和各類農業基礎設施。

  5.1.2 督促、幫助、指導災區農民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各類應時農作物。

  5.1.3督促、幫助、指導災區養殖場(戶)對欄舍進行消毒、加固,并適時補欄。

  5.2 協商救助

  5.2.1 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程序及時組織區域間種子、種畜禽、化肥、地膜、農藥、飼料、柴油等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調劑、調撥。

  5.2.2 積極與銀行、信用社協商,落實災后農業生產恢復所需貸款。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農業損失、農業設施裝備財產損失的保險賠付。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保障

  處置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根據財政部《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有關規定,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省政府事權的,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屬市縣政府事權的,經費由市縣財政負擔。對受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影響重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省財政根據財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6.2 物資保障

  在自然災害易發期,相應級別的農資部門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農業抗災救災物資。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相關單位應優先保證各類農業救災資金的落實和農業救災應急物資的供應。

  6.3 信息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災情信息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做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加強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中的電話、網絡等信息渠道暢通。

  6.4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農業應急救援隊伍,保證自然災害應急工作有專人負責,并定期對救災應急工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7 監督管理

  7.1 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專業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7.2 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各類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加強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提高廣大農業從業人員的應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應急處置培訓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

  8 附則

  8.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農業,包含種植業、畜牧業及相關行業基礎設施。

  8.1.1 本預案中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是指干旱(含高溫熱害、干熱風)、洪澇(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澇、泥石流、滑坡等)、低溫凍害(含冷害、霜凍、冰凍、雪災、寒露風等)和風雹(含熱帶氣旋、臺風、寒潮大風、龍卷風等風災及冰雹)等危害農業生產的自然災害。

  8.1.2 農作物受災面積:指因受災早晨在田農作物產量損失一成以上的面積。如果同一地塊的當季農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災害危害,只計算其中受災最重的一次。

  成災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積。

  絕收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積。

  8.1.3 本預案中熱帶氣旋,是中國氣象局《熱帶氣旋等級》國家標準(GB/T19201-2006)中所規定。即熱帶氣旋非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臺風、強臺風和超強臺風六個等級。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10.8m/s-17.1m/s(風力6-7級)為熱帶低壓,達到17.2m/s-24.4m/s(風力8-9級)為熱帶風暴,達到24.5m/s-32.6m/s(風力10-11級)為強熱帶風暴,達到32.7m/s-41.4m/s(風力12-13級)為臺風,達到41.5m/s-50.9m/s(風力14-15級)為強臺風,達到或大于41.0m/s(風力16級或以上)為超強臺風。

  8.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農業廳負責解釋。

  8.3 預案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本預案旨在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應急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凡在我鎮發生的洪澇、干旱災害和暴雨、冰雹、大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2.啟動條件

  全鎮范圍內或者局部地區,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的人員死亡、倒損房屋達到一定標準,轉移安置災民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啟動本預案。

  3.組織指揮體系

  3.1鎮政府設立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2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社會事務辦主任兼任主任,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成員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3.3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災害種類和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可臨時設置綜合協調、醫療救護、交通運輸、轉移安置、物資保障、社會治安、救災捐贈、宣傳報導等工作組,作為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應急辦事機構。

  4.應急準備

  4.1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在積極爭取市支持的同時,鎮財政每年根據救災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預算,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嚴重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和災區恢復重建。

  4.2物資準備

  救災物資包括糧食、方便食品、帳篷、衣被、飲用水等,由社會事務辦、經貿辦、供銷社等部門結合各自救災職責進行儲備和籌集。

  4.3人力資源準備

  加強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建立專業的緊急救援隊伍,建立公安、武警、安全、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培育和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

  4.4社會動員準備

  建立和完善救災物資社會動員機制和社會捐助機制。

  4.5宣傳、培訓

  開展減災進社區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

  鎮每年組織1次災害管理人員培訓。不定期開展對政府相關部門、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的培訓。

  5.信息管理

  5.1災害信息共享

  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并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

  5.2災情信息管理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6.應急響應

  災害發生后,各村和相關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害監測、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根據突發性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鎮依次設定三個響應等級。響應等級據災情相應啟動,視災情發展、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響應等級。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各響應等級的應急需要,履行本部門的職責。

  6.1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一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一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救災工作

  (1)指揮長主持會商會議,決定災區救災的重大事項。

  (2)鎮自然災害應急救助辦事機構聯合辦公,進入24小時應急狀態。

  (3)災情發生1小時內,鎮委、鎮政府領導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5)有關成員單位每日12時前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一次抗災救災工作情況。

  (6)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

  (7)積極申請上級救災支持,及時調撥救災款物。

  (8)社會事務辦全部動員,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

  (9)鎮政府組織開展全鎮性救災捐贈活動。

  6.2I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二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二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1)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召開會商會議;各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組成相應的工作組進入救災應急狀態,并展開工作。

  (2)災情發生后1小時內,鎮政府領導帶領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指導救災工作;社會事務辦協調有關部門,派出由主任帶隊的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核查災情,協助災區村轉移安置災民,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緊急調撥救災款物,并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款物的使用。

  (4)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

  (5)鎮政府組織開展全鎮救災捐贈活動。

  6.3II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三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三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副指揮長和辦公室主任(社會事務辦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為了有效應對颶風災害,確保醫院內部患者、員工及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應急組織體系

  1. 成立醫院颶風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院長擔任總指揮,各副院長、相關科室負責人擔任成員,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醫院颶風災害的應急工作。

  2. 設立應急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報告災害信息,協調各部門應急工作,保障應急指揮部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預警與預防

  1. 建立與氣象部門的聯動機制,及時獲取颶風災害預警信息,并通過醫院內部通訊系統、廣播、公告欄等方式及時發布預警。

  2. 加強醫院建筑設施的防風加固工作,定期對建筑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抗風能力。

  3. 對醫院內部重要設備、藥品及物資進行登記造冊,確保在災害發生時能夠迅速轉移和安置。

  四、應急響應

  1. 一旦接到颶風災害預警,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各科室進入應急狀態。

  2. 各科室按照預案要求,組織人員對患者進行疏散、安置,確保患者安全。同時,對重要設備、藥品及物資進行轉移和保管。

  3. 加強醫院內部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隱患,確保醫院內部秩序穩定。

  五、應急處置

  1. 颶風災害發生后,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人員對醫院內部受損情況進行評估,制定修復方案,盡快恢復醫院正常運轉。

  2. 對受傷患者進行及時救治,確保患者生命安全。同時,做好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維護醫院穩定。

  3. 加強與政府部門、救援隊伍等的溝通協作,共同應對災害,減輕災害損失。

  六、后期處置

  1. 對災害應對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2. 對在災害應對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進行表彰和獎勵,激勵全院員工積極參與應急工作。

  七、附則

  1. 本預案由醫院颶風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修改或補充,由應急指揮部報請醫院領導批準后執行。

  通過本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我們將全面提高醫院應對颶風災害的能力和水平,確保醫院在災害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工作,保障患者和員工的生命安全,減少災害損失。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2

  為進一步提高對陣風、臺風、洪澇、地震等突發性自然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減少港口在自然災害中人員傷害及設施突遭重大損失,防止災害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日照市港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港口的大型機械防陣風、防臺風管理工作;

  (二)港口區域的防汛抗洪工作;

  (三)港口區域的預防地震工作;

  (四)其他對港口有重大危害的自然災害。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加強對港口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領導,成立日照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一)領導小組

  組長:XX市港航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XX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長

  (二)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監管科,李緒雙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港口預防自然災害的監督管理和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工作電話和傳真:0633—8335434。

  三、預防自然災害工作要求

  (一)大型港口機械防陣風、臺風工作的要求

  1、各港口經營人要堅持收聽本地天氣預報,當接到臺風預報后,應當及時組織、布置、檢查和落實防臺措施,建立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設備安全。

  2、各港口經營人要確定事故報警點(一般為港口調度室),要配備聯系電話并做好宣傳,做到24小時有人接電話,并能及時傳遞信息,預案啟動后報警點即為現場指揮部。

  3、對大型港機的防風裝置應當定期進行檢查,確保其完好并具備防風防臺能力。

  4、各大型港機作業的碼頭和場所,應當根據當地陣風或者臺風的`實際情況設置足夠的錨定裝置和防風系纜裝置,對不具備防風防臺能力的碼頭和大型港機應當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確保其具備防風防臺能力。

  5、正常使用的大型港機應當完備、有效,并具備有足夠的制動力矩。

  軌道式大型港機除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應當配備防滑和制動裝置,其中防滑裝置須保證設備在15米/秒到35米/秒的現場風力作用下不發生滑移。 2、選擇配備防止風的水平力和上拔力的裝置時,須保證設備在35米/秒到55米/秒的現場風力作用下不發生傾覆。使用單位所在地區50年最大風速歷史記錄超出上述范圍的,應當按照50年最大風速設防。

  3、行走軌道應當平整,軌道兩端應當設置鋼筋混凝土或者鋼板制成的擋板,并與碼頭基礎緊固聯系在一起。

  4、應當配備防風預(警)報裝置,并進行技術測試,以滿足對設計風速警示預報的要求。

  (二)港口防汛抗洪工作的要求

  1、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2、各港口經營人汛前要對所屬碼頭、堤防、閘口、躉船、系錨船舶及其它水上設施和容易受淹的要害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尤其是對老舊船、水泥船、危險貨物碼頭等重點和薄弱環節要勤查并立即整改,低洼地段物資、設備要及時轉移。

  3、防汛物資、器材、設備要充分準備到位,各種車輛、機械、船舶及其它設備要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做到常備不懈。

  (三)港口預防和應急地震災害工作的要求

  1、掌握信息,及時向全港發布震情通告。

  2、地震發生后,迅速了解震情,初步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并不斷核實、及時上報。

  3、宣布港區進入震后應急期,啟動港口地震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協調港區的地震應急工作,組織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4、優先保證糧食物品、其他重要物資的運輸和職工的疏散。

  5、盡快恢復港區被破壞的通信設施和配電設施。

  四、預防措施

  (一)大型港口機械防風防臺措施

  1、在正常作業時,大型港機的行走機構應當具有良好的制動功能。任何情況下,不允許擅自降低行走制動器制動力矩。

  2、大型港機正常作業過程中遭遇陣風時:

  (1)應當就地采取防風措施,使用包括防風裝置以及貨物、其他設施阻塞軌道等手段來保證設備的安全。

  (2)將龍門(門座)起重機固定在防風系纜(拉桿)地錨或者系纜墩柱上,鎖緊制動裝置,并塞緊輪胎(車輪、鐵鞋)防滑塊;

  集裝箱起重機吊具與著地重箱連結,并收緊鋼絲繩。

  (3)將裝船機和錨定裝置用鐵鏈(鋼絲)固定在一起;

  用鐵鏈(鋼絲)將懸臂和溜筒固定在防臺架上;將出料皮帶機降低至支承位置,選擇適當距離捆扎好運輸帶,切斷操作電源。

  (4)在車尾與地面皮帶過渡處掛上防風鏈或用繩索把皮帶捆于皮帶架上。

  3、港作船、囤船、正在碼頭作業船舶、在錨地拋錨船舶遭遇陣風時應做到:

  (1)港作船將壓載水加滿,備車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2)囤船上裝卸機械必須和囤船固定,吊鉤升至駕駛室以上高度,鏈斗式的裝(卸)船機,將鏈斗收進、固定并切斷電源。

  (3)碼頭正在裝卸作業的船舶,立即停止裝卸作業,加滿壓載水,平倉,加系尼龍纜繩。

  (4)錨泊船隊散綁單獨錨泊,錨泊時要留有一定的回旋余地;

  其他單獨錨泊船舶,應根據具體情況松足錨鏈或拋另一只錨。

  4、陣風多發季節,大型港機停止作業、移好機位后,操作人員離開前應當檢查并確認所使用的防風裝置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并采取以下措施:

  (1)門座起重機應當將吊鉤起升至駕駛室以上高度,起重臂收至平衡點或者最小幅度,轉盤轉至起重臂不易碰撞的位置。

  (2)對輪胎式集裝箱龍門起重機將吊具升至最高位置并塞緊輪胎防滑塊。

  (3)切斷操作電源。

  5、具體設備的防風防臺措施執行交通部《港口大型機械防陣風防臺風管理規定》。

  (二)港口防汛抗洪保障措施

  1、各港口經營人要成立相應的防汛搶險突擊隊,要配備防汛車、船,并將隊員名單和車船牌號,報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緊急情況下,由領導小組統一調配。

  2、當港口水位達到警戒水位(14.4米)時,港口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坐鎮指揮,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及時匯報情況,值班人員不得玩忽職守,擅離崗位。

  3、在主汛期間,一切服從防汛工作需要,對防汛急需的物資、器材、設備要優先安排,優先裝卸,優先運輸。

  (三)港口防震減災保障措施

  1、做好港口工程抗震設防標準和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工作。

  2、組織對已有電力、危險品儲罐、港口基礎建筑設施進行檢查、加固。

  3、制定地震應急預案,落實防范措施。

  五、日常管理

  日照市港口區域各相關單位應做好如下工作:

  1、制定本單位預防自然災害預案,報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不定期對本單位的預防自然災害預案組織演練。

  3、加強對職工的培訓,提高職工對預防自然災害或自然災害搶險的能力和意識。

  4、不定期對預防自然災害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設備設施及時進行更新。

  5、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負責對港口行業的各相關單位和經營人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各項預防措施得以落實。

  六、應急管理

  1、掌握或得到自然災害預報信息時,應迅速啟動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預案。

  2、遇突發性自然災害時,各港口經營人在確保職工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應急行動和相應措施,盡可能防止自然災害造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3、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發生時,各港口經營人首先采取一切措施確保職工的人身安全。

  4、突發性自然災害造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市港航局港口預防自然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需要應急救援的,應及時向上級有關救援機構求援。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3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周振祥 62652757 15902338898 (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蔣天佑62652785 13012377143(負責教學區物業)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負責家屬區物業)

  曾小玲 62652757 13983482667(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況正榮 13193082760(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孫中平 13983856809(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吳勝寧 62651996 15823906376(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李昌勇 13627699105(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李榮慶 62652778 13983031102(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李昌勇 13627699105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 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吳勝寧 62651996 15823906376

  孫中平 13983856809

  王 政 62652203 13617678515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 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 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消防科聯系電話62652882;安管處24小時聯系電話62651111.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李云霄62652777.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后,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4

  在發生災害性事故(指大風、暴雨、雷擊、臺風、洪水、沙塵暴、暴風雪等)時,為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各部門經理一律聽從在酒店級別最高的值班經理指揮。

  二、酒店值班經理要根據情況安排以下工作:

  (一)盡快向酒店總經理、書記、副總經理匯報情況;

  (二)通知客務前廳部派車接在店外的酒店領導回店;

  三、各工作崗位人員應堅守崗位,未經允許或接替決不可離崗,應保證客人的基本要求。

  (一)工程部應對天棚、墻外裝飾、招牌等進行檢查,必要時給予加固。應做好電力設備的保障工作,防止因大風、暴雨等引起線路故障或電擊傷人事故。要確保下水道暢通,避免引致水浸。

  (二)保安部人員要留意和指導車輛停放,避免被吹落物砸壞。同時要加強警戒,防止壞人趁機作案。

  四、如災害性事故造成酒店建筑物損壞時

  (一)通知工程部采取緊急斷電、斷氣措施;

  (二)認為必要時利用緊急廣播系統通知店內客人撤離酒店;

  (三)通知保安部、客務部疏散樓層客人(從防火樓梯);到酒店東側車場集合,由客務前廳部清點客人;

  (四)通知餐飲部疏散各餐廳及其他營業區域的.客人;

  (五)通知客務前廳部疏散大廳的客人;

  (六)通知財務部鎖好庫房門、關閉庫內用電設備,將現金和帳目投入保險柜;

  (七)通知各廚房關閉各灶頭和總煤氣開關及用電設備;

  (八)如出現酒店結構倒塌,應考慮人員全部撤離,并作好外圍警戒工作。

  五、各部門在緊急處置中要隨時與值班經理保持聯系,以便盡快解決相關的問題。

  六、以上各項工作做完后,各部門經理要向值班經理匯報情況,值班經理要有重點地對各重要部位進行檢查。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5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防止學校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指雷電、暴雨、狂風、冰雹、地震、火災、洪水、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學校校舍、堡坎、圍墻等附屬設施毀壞),維護教育穩定,現制定我校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加強對自然災害的認識和知識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自我救護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2.建立和完善對學校校舍、設施設備周邊環境安全狀況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加快危房等設施設備改造工程進展,確保本期開校初屋面治漏工程順利竣工。

  4.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減輕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對學校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以校長彭慶軍為組長文有為為副組長,詹光炳、賀曉燕、凌帥為成員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對該項工作的組織、協調、統籌、指導工作。學校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組織應急處置本校突發的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

  三、控制措施

  2、預防措施。學校將加強對校舍、設備設施及所處地理環境安全狀況的監測,落實專人每天進行觀察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鄉政府和鄉初中面上,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同時學校落實專人對校舍、設備設施等進行長期觀察,特別是學生寢室的觀察使用,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安排專人負責收集重點季節天氣預報,隨時注意天氣變化,疏通排洪通道,防止洪水淹沒校園;疏通消防通道,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

  3、督促檢查。學校將不定期組織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各項設備設施進行專項督促檢查,平時也要隨時開展自查整改,做好記錄。

  四、預警與應急

  l、預警通報。學校將在各級政府、氣象部門發出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時,要及時將有關預警信息通報到每一個師生,并做好停課、疏散師生的準備。

  2、應急措施。①建立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報告制度。發生事故時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每天定時向鎮黨政、鎮初中面上報告造成的損失。②學校將在鎮黨政、鎮初中面上的`統一指揮下及時安全的疏散師生,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③學校在鎮黨政及鎮初中面上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搶險救災,盡量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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