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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
為建立健全婁底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對機制,有效預防和應對枯水期水量不足、水質惡化和地表水環境污染事件對流域水質的影響,確保人民群眾飲用水水源安全,根據《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湘環函〔20xx〕169號)、《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函》(湘環函〔20xx〕304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根據婁底市域范圍內地表水系主要河流水文特征、國家和省水質考核斷面設置等情況,將市域內主要河流資水、漣水、孫水、側水、球溪、升平河、溫江河、四安埠河和雙江水庫共9條河流(水庫)列入本應急預案的對象。
二、枯水期時間段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湖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湘環函〔20xx〕169號)明確:根據我省降雨和水量的時空分布特征,枯水期時間段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或轄區內主要江河湖庫控制斷面流量低于最小流量管理控制標準時。
三、預案銜接
本預案與《婁底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各縣市制定的相關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增強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四、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科學調度水資源,加強枯水期巡查,強化枯水期各類水污染排放源日常監測與管理,切實預防水環境質量惡化,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防止水污染事件發生。
(二)屬地管理,區域統籌。建立全市統一的枯水期應急指揮系統,按照流域管控分區,各級政府統籌實施區域預警和響應。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婁底經開區管委會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三)科學預警,迅速響應。加強水環境質量、氣象條件和主要水系流量日常監測,實行定期會商,及時準確把握水生態環境變化情況,做到提前預警和應急響應。
(四)明確職責,強化落實。各責任單位按照分工落實職責,確保監測、預警、響應等工作環環相扣、有序落實。
(五)聯防聯控,公眾參與。及時響應全省和上游流域城市聯動指令,結合水污染實際情況,加強流域上下游協調聯動。加強信息公開,提高公眾參與意識,共同改善水環境質量。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婁底市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作為婁底市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指揮和協調機構,統一協調地表水體枯水期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工作。
(一)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1. 應急指揮部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副市長向乾勇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秘書長譚任來及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呂余庚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和保障工作。上述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和部門應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呂余庚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生態環境局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市生態環境局:
(1)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負責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的監測與評估,會同水利、水文、氣象部門及專家組加強國、省考核斷面水流量與水環境質量預警會商和預報,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建議;
(3)負責落實枯水期主要河流加密監測工作;
(4)負責污染源排查工作,強化應急響應期間重點行業、企業等執法檢查;
(5)負責協調、配合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專家組的日常工作;
(6)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水質監測工作;
(7)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水利局:
(1)按職責職能做好枯水期水生態流量調控;
(2)負責水生態流量變化趨勢、監測斷面水流量預報;
(3)負責管理取水單位取用水總量和水量調度;
(4)負責對河道采砂、河道治理、清淤疏浚工程管理,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
(5)根據應急指揮部指令對存在環境風險的監測斷面和飲用水源保護區上游一定區域內的施工行為予以禁止;
(6)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負責應急響應期間自來水廠執行停止取水、啟動深度處理設施等應急工作的組織、調度;
(2)負責監督各自來水廠應急物資的保障和調配工作;
(3)確保自來水廠出廠水水質達標;
(4)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督促相關企業加強用水、節水管理,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2)根據省工信廳統一安排和要求,制定高耗水、高污染行業枯水期錯峰生產方案,督促相關企業落實錯峰生產要求;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流域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污染應對工作所需資金。
市交通運輸局:
(1)負責制定落實流域枯水期主要河流危險品、化學品的裝卸、過駁和船舶運輸等水污染管控措施;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農業農村局:
(1)負責指導流域范圍內水產養殖等農業生產活動的尾水達標排放;
(2)負責處置因農業面源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應急管理局:
(1)協助處置因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
(2)負責市級應急物資的調配工作;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水文局:
(1)負責主要河流水流量監測、預報工作;
(2)負責水流量變化趨勢分析,配合市水利局開展水流量預警等會商,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
(3)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氣象局:
(1)負責婁底市流域降水量的監測、預報工作,配合生態環境、水文部門開展水流量變化趨勢分析會商,及時發布監測預報預警信息;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負責枯水期涉水礦山的強化監管;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委宣傳部:
(1)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向社會發布預警、應急響應及終止等相關信息,并回應相關輿情;
(2)及時總結評估本單位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物資儲備;
(2)在市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本轄區內應急事件的`處置工作;
(3)及時總結評估本轄區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 現場應急工作組
應急響應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處置需要成立現場處置組、應急專家組、應急保障組、應急監測組等。
各工作組組成單位、職責分工見附件1。
六、監測監控及預防預警
(一)監測監控
各地各部門應密切關注轄區內枯水期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
1. 市氣象局應加強對枯水期氣候、降雨等氣象狀況的預警預報,并將有關信息函告各相關部門。
2. 市生態環境局應制定枯水期加密監測工作方案,完善水質預警機制。
(1)對重點污染源、考核斷面、重要入河(湖)排污(漬)口、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有水質自動監測站點的,要運用實時數據加強預警預報;對水質不穩定、尚未建設自動監測站的重要考核斷面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不少于每半月一次的加密監測。
(2)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園區污水處理廠、大型企事業單位等重點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對排放量大、排放情況不穩定的重點污染源,適當加大監測頻次。
(3)對環境敏感區域的畜禽、水產養殖排放尾水,各縣市區要組織開展抽樣監測。
(4)加強枯水期污染源以及斷面水質變化趨勢分析,及時向同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推送預警和水質超標信息。
3. 市水利局應加強水文監測和分析,根據各流域降雨、水位、水量等因素及時函告相關單位。
(二)預警分級
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預警分為3個級別,由低到高依次為:Ⅲ級(黃色)預警、II級(橙色)預警和I級(紅色)預警。
1. Ⅲ級(黃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2倍;或任何一項水質指標出現一次臨近于相對應功能區標準值(占標率在80%及以上),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布黃色預警信息,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2. II級(橙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1.5倍;或連續2天地表水部分水質指標臨近于相對應功能區標準值(占標率在90%及以上),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布橙色預警信息,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 I級(紅色)預警
河道流量小于居民需水量與生態流量之和的1倍;或斷面水質出現持續惡化并持續超出相對應功能區標準限值,且應急專家組研判認為需要時,發布紅色預警信息,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七、預警預報與解除
(一)預警會商
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全體成員單位不定期召開,分析研判枯水期主要河流水量、水質變化趨勢,研究做出應急響應啟動決定。
(二)預警發布
1. 發布流程
市應急指揮部做出應急響應啟動決定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
紅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橙色、黃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簽發。
2. 發布內容
主要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 發布渠道
(1)通過已建立的應急工作網絡,以文件傳真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2)通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微博、移動客戶端等發布預警信息;
(3)提供應急預警的新聞稿,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互聯網等媒體發布預警信息。
4. 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發布后,可根據事態發展、采取措施的效果和專家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再次發布。
(三)預警解除
突發環境事件經應急處置得到有效控制、水質穩定達標后,可以解除預警。
八、應急響應
(一)Ⅲ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半個月一次。
2. 重點排水單位加強管理外排廢水的監測。
3. 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市水利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
4. 加大對涉及流域內主要污染物的排污單位的監管力度,重點對廢水排放重點行業和特征重金屬排放重點企業增加日常巡查、抽查、暗訪頻次。
5. 加強對通航水域船舶管控,禁止船舶向水體違規排放污染物和棄置廢棄物。
6. 采取合理調水措施。根據枯水期水量、水質等情況,報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實施局部水量微調利用。
(二)II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周一次。
2. 合理利用調水,各水庫、電站原則上要保證其下泄流量不小于上游來水流量或不小于設計最小下泄流量,同時做好隨時為下游開閘放水的準備。
3. 流域范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強污水處理出水的監測頻次,對于尾水未進入工業園區廢水處理系統的企業,根據應急需要實施減產減排。
4. 限制轄區內河道外重點取水單位(自來水廠除外)取水。
5. 河道實行每日專人巡查清理,健全垃圾及時打撈和河道保潔工作機制。
6. 飲用水源保護區、重點考核斷面上游一定區域嚴禁劇毒化學品裝卸、過駁和運輸等航運作業,依法限制或停止河道采砂、開挖、爆破等水上作業。
7. 重要流域依法限制通航。
(三)Ⅰ級響應措施
1. 對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的監測頻次提高到每日一次以上。
2. 市生態環境局每3天對水質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市水文局每3天對重要河流水位、流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聯合開展預警預報,定期發布提醒信息,實時提出應對措施和要求。自來水供水單位加強取水原水和出水水質監測。
3. 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加強工業企業巡查執法,嚴格查處水污染物超標排放行為。
4. 合理利用調水,各水庫、電站原則上要保證其下泄流量不小于上游來水流量或不小于設計最小下泄流量,同時做好隨時為下游開閘放水的準備,服從市應急指揮部應急調度指令。
5. 流域范圍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加強污水處理出水的監測頻次,對于尾水未進入工業園區廢水處理系統的企業,根據應急需要實施減產減排;針對水質污染特征,對重點排污企業實施限產停產。
(四)響應調整與終止
市應急指揮部發布應急預警變更或解除指令,應急響應自動調整或終止。
九、總結評估
應急預警或應急響應解除后,各有關市直單位和部門要將本單位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執行情況書面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匯總形成全市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響應情況綜合總結評估報告,報送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和副指揮長。總結評估報告內容應包括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響應啟動情況、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等。
十、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加強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應對能力,確保預警期間能迅速參與并完成各項應急響應工作。
(二)物資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婁底經開區管委會負責各自轄區內應急物資的儲備、調配工作。
(三)資金保障
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保障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響應期間工作經費。
(四)技術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氣象局要加強信息共享,做好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相關指標、數據變化過程趨勢的專業技術分析,為市應急指揮部會商、研判提供基礎技術保障。
(五)通信保障
構建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縣市區枯水期地表水生態環境管理應急組織機構聯絡網絡,確保應急響應指令暢通(詳見附件2)。
十一、預案管理
(一)預案培訓。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應圍繞各自職責的落實和監管方式開展培訓,確保應急響應時迅速反應、監督執法到位;有關企事業單位應圍繞各自所需落實的應急措施開展技術培訓,確保各項應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實。
(二)預案管理。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根據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適時組織修訂。
十二、附則
編制《資江流域銻污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作為本應急預案的子方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2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二、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三、來人闖入園內,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門。
四、園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財物,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撥打"110"報警。
2迅速報告幼兒園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4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5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6。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7。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五)、防震安全應急預案
為提高對地震的快速反應能力,保正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抗震救災領導小組
為加強破壞性地震的預防和發生后的'指揮、協調和處置工作,成立幼兒園抗震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二。震后應急行動和措施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市范圍或臨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后,幼兒園抗震救災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本園搶險救災工作,各搶險救災小分隊必須在震后1小時內在本園集合待命。
2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迅速撤離到室外活動場地或其它空地設立的緊急避難場所。
3關閉、切斷幼兒園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火災。
4各搶險救災小組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5加強對重要設備、物品的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雅安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機制,科學有序高效地預防和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保護水生態環境不受污染,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減少因水體污染突發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及危害,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七號)、《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119號)、《雅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雅安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雅府發〔20xx〕19號)等相關規定和程序,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各類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本預案中所指突發水污染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體,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受污染對象主要包括地表水、飲用水及地下水。
(四)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五)事件分級
參照國家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標準,將突發水污染事件按照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2.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3.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xx萬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水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
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設在市環境保護局局辦公室,由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環境監察支隊、環境監測站、環境應急管理信息中心及市環境保護局相關科室人員所組成。在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下,配合相關部門緊急開展環保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應急工作。雅安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負責事故現場及時測定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負責調查重大突發水污染應急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一)應急指揮組及其職責
指揮長:
副指揮長:
總指揮組負責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水污染應急事件的全面工作;領導水污染應急現場環保工作組工作。
(二)信息組及其職責
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負責對水污染應急事件信息的收集、匯報、發布,做好上傳下達和對一線處置工作的監控,督促有關縣(區)人民政府、部門按要求落實各項處置措施。
(三)現場監測組及其職責
組長:
副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負責水污染應急事件的監測工作,根據監測數據科學分析污染變化趨勢;根據現場調查、監測結果,確定污染事故類型、危害、污染范圍并編制監測報告,為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安全防范、救援、環境安全處置技術等方面的決策依據;負責對事故污染實施跟蹤監測,為應急工作的終止提供科學依據;指導和檢查各地區監測部門的應急監測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現場監察組及其職責
組長:
副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開展對突發水污染應急現場勘查工作,及時形成報告上報應急指揮部;協助當地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現場處置與技術咨詢組及其職責
組長:
主要成員單位:
成員:
職責:參與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應急工作,協助應急指揮部對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在現場應急救援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建立重大水體污染預防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體系,全面掌握重要水體水質狀況。對本轄區內重要河、庫地表水和集中飲用水源地、重點地下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常規監測,根據地表水水質功能區劃要求、飲用水源地水質要求,進行常規監測斷面的'布設、監測項目與監測頻次的確定和監測數據結果的報告。按照國家和省、市環境監測和數據傳輸、報送的技術規范執行。市環境監測站是全市各類水體水質監測的技術中心、數據中心,負責對水體水質監測數據和結果進行匯總、分析、評價,并定期、及時將水質監測情況按規定報送市環境保護局在市環保局網站公示。發現水質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市保護局報告,并初步分析問題發生的可能原因。
(二)全面掌握重點污染源排放情況。依托全市重點污染源監控系統,根據企業和單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業和單位常規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加強對排污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監督管理,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監控排污企業和單位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三) 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應急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環保部門。
(四) 市環境保護局各部門要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綜合分析和評估市內常規監測數據、環境監管信息和安全生產信息,包括對發生在轄區外但有可能對我市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與上報。
(五) 建立信息交流網絡平臺。與各有關單位的應急處置管理系統保持信息及時快速傳遞,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宣傳普及水體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防護知識,實現重大水體污染事件信息互通。
(六)預警行動。雅安市環保局獲得可能發生水體污染事件信息后,應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并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受污染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不能直接接觸和不能飲用的水體等健康防護措施。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七)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水污染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四、應急響應
(一)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召開應急指揮部全體人員會議(如遇通訊中斷必須自行到市局機關大院集結),根據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情況部署應急準備工作;各專業應急組迅速進入應急狀態,集合待命;檢查落實環境應急隊伍、物資的儲備;對局屬各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進行檢查和部署。
在尚未確定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市環境保護局立即派出環境應急監察、監測小組趕赴事發地現場,協助縣(區)環境保護局及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環境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波及其他區縣的,要及時相互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根據事發地縣(區)政府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及時向市環境保護局、市政府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二)分級響應制。
應急事件工作堅持屬地化處置的原則,各縣(區)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支援。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I級響應由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環保局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Ⅲ和Ⅳ級響應由市環境保護局和各地區政府組織實施。
(三)分級響應程序和內容
1.應急預案啟動后,相關的專業應急隊伍、救援裝備、現場監測和處置設施必須按照規定時限要求集結到位,應急指揮部成員和應急專家等有關人員在接到命令后應及時到位。
2.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嚴格遵守報告時限和程序。
(1)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原則。
(2)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辦函〔20xx〕11 號)、《中共雅安市委辦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委辦〔20xx〕50號)等文件要求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在規定時限內報送信息。
3.在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處置期間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
4.為避免因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或擴大,各縣(區)環境保護局立即對轄區內涉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的企業進行環境風險排查,每天堅持向市環境保護局電話報告風險源企業動態, “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5.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對突發水污染應急造成和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進行具體情況分析。根據專家的建議,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環境應急工作。
6.在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時,可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并經市政府同意,請求省環境保護廳等有關部門支援。
(四)應急處置
1.處置措施
按《雅安市突發水污染應急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中部門職責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向現場應急指揮部提出的污染控制建議。涉及工業企業和危險品重點監控單位的污染事件,應立即與業主單位聯系,指導其進行事故處理。
2.現場處置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2)控制污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擴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3)現場人員需要采取強制措施,應報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指揮部或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在不能與之取得聯系的緊急情況下,可先行處理后報告。
(4)應急處置工作立足長遠,應徹底消除危害,保證污染無繼續發生可能。
(五)擴大應急
對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污染事故的發展狀況,及時報告上級應急指揮部,請求啟動上級應急預案。如事態緊急,應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或請求省政府及省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資源增援。
(六)安全防護
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故的特點,佩戴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發現場的程序。
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協助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應急辦安排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向群眾告知應采用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七)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再次免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八)信息報告及通報
1.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單位;負有環境保護監管職能的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辦函〔20xx〕11 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報告分類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3類。
初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源強、可能的危害癥狀、人員受害情況、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以及有關建議意見。
4.事件通報
事發地環境保護局在應急響應的同時,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市縣(區)環境保護局通報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市外僑辦按《雅安市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報省政府外事辦。
5.信息發布
突發水污染應急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市環境保護局報雅安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發布。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于一般性事件,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發布,對影響重大的事件的信息發布,經市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
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按照國務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或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實施。
Ⅱ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省政府或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Ⅲ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市政府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IV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或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決定。
五、應急終止與后期處置
(一)應急響應終止
當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的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須繼續進行為止。
(二)事件調查與損害評估
由環境保護局牽頭,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在應急調查的基礎上,查明事件詳細原因和性質。
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三)善后處理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四)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上級命令和指揮,臨陣脫逃或阻礙應急處置行動,擾亂社會秩序、謊報情況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和法規,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黨紀、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響應設備設施。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為突發水污染應急環境應急專業隊伍,應當配備應急工作所需的通訊工具、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品和應急交通工具等設備和設施。所需設備設施由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從環境監察隊、監測站及市環境保護局各科室調配使用,及時補充購買所欠缺的應急設備設施。
(二)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根據突發水污染應急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演練計劃,適時組織不同形式和規模的演練。
(三)將日常突發水污染應急事故應急演練和應急指揮部維護應急工作所需儀器、設備(如衛星電話、監測儀器等)所需經費列入日常財政預算,在裝備、資金和物質上給予充分保障。
七、附則
本預案由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辦公室負責解釋與實施。雅安市環境保護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4
(一)指揮部及職責
1、成立臨海市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科),鮑先法兼任辦公室主任。
2、工作職責:全面、準確、及時了解和掌握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制定防止、控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對策和措施,在上級部門領導下,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各類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加強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決定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項決策和措施,確保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
(二)各專業工作小組及職責
1、組織協調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人事科
(2)工作職責:會同指揮部辦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制定和協調落實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決策和措施;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與市政府、市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及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全面掌握了解事態發展的相關信息;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宣傳信息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辦公室
(2)工作職責:負責指揮部相關工作的文件、材料起草、審核和印發,做好相關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的整理;負責指揮部有關文件、材料的收發、傳閱、整理、歸檔;收集、報告及發布各類相關信息,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信息的傳閱、相關材料的記錄、存檔、留存;建立信息網絡體系,負責接待各類咨詢、采訪等,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應急救援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基礎教育科
(2)工作職責:與市、學校指揮部配合,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穩定事故現場事態,救助現場傷患人員;組織人員救送傷患人員入院就醫;隨時掌握傷患人員治療情況等。
4、事故調查處理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安管科
(2)工作職責:進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經過;查清事故責任及責任人,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辦法等。安撫事故傷患人員家屬情緒;接待聽取事故傷患人員家屬意見;依法研究提出事故解決辦法等。
5、后勤保障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計財科
(2)工作職責: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物資保障工作;對教育系統應急救援工作的經費支出提出預算方案;督促檢查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各項物資保障的落實情況,確保安全、有效、及時完成有關保障任務;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及《中小學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為了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應對突發事件災難采取應急措施,營造學校安寧的環境,打造平安和諧校園,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思南縣許家壩第二小學突發性食物中毒事件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學校設突發性食物中毒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設在教師辦公室,由向 利(辦公室副任)具體負責,成立突發性應急領導小組。
1、突發性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冉杰(校長)
副組長:、張云強(安全副校長)
成 員;劉貴鳳、、譚其美、、杜竹霞、楊 凱、鄔澤華、向 利 蒲玉
職 責:在最短時間內了解事故情況;指揮搶救,制止事態擴大,盡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初步情況;協助有關部門調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2、過濾急救小組
組 長:張云強(安全副校長) 副組長:任右臣(政教主任)
成 員:蒲玉、鄔澤華、向 利和各班班主任、各室生活指導教師
職 責: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組織班主任現場過濾。組織學校力量急送,配合校外力量的搶救工作。
3、醫療救護小組
組 長:劉貴鳳(教學副校長) 副組長;杜竹霞(教務主任)、校醫 成 員:鄔澤華、各學科任課教師
職 責: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協調各應急工作;及時請求當地政府、交運、急控中心、醫療衛生及社會力量的支援。
4、后勤保障小組
組 長;譚其美(總務組任) 副組長:楊 凱
成 員:蒲玉及生活指導教師
職 責: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負責搶救車輛、搶救物資的調配及生活保障等工作。
5、家屬安撫小組 組 長:冉杰(校長)
副組長:劉貴鳳(教學副校長) 成 員:各班班主任
職 責:協助調查事故原因及受傷師生、財產受損情況;安撫家屬,處
理善后處置工作。
二、學校突發性食物中毒事故報告制度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事故報告的制度。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性食物中毒事故報警后,隨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教育局、鎮(區)政府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突發情事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隨即啟動《思南縣許家壩第二小學突發性食物中毒應急預案》,及時向政府、交運、急控、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報警請求援助。
2、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生命至尚”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做好事故現場留樣工作,上交學校突發事件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將突發性食物中毒事故及時匯報學校應急領導小組。
5、學校對突發事故不得緩報,不得瞞報,不得延誤有效搶救時間。
四、預防措施
1、不許非食堂從業人員進入食堂。
2、堅持食堂衛生制度、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及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3、堅持食品合格購買索證索票制度及消毒制度。
4、堅持食品留樣嘗試制度、領導陪餐制度。
5、堅持食堂24小時輪崗,預防外來投毒事件。
6、堅持專人責任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
7、加強學生食物中毒自救常識教育。
8、組織學生自護自救演練。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6
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盡量減少事故發生后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在第一時間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投入搶險救助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及責任: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2、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3、校長負責安全工作小組的XX和管理,做到召之即來,妥善處理。出現事故時校長負責立即上報省運會主管領導,并在X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校長負責指揮、調度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接待站醫務人員負責對事故中受傷、生病人員的監護;科長負責維持好秩序,XX科長負責保護事故現場,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
二、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重大盜竊、人身傷害事故時,校長要撥打110報警,撥打120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保衛科要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接待站醫務人員在120醫務人員未到前要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校長用電話向接待站領導報告。
2、發生火災和民用爆炸物品等事故時,值班人員要及時通知校長,并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現場應急處理工作。根據不同類型火災,校長在火場統一指揮,正確選擇滅火方案,控制火勢蔓延,防止事態擴大;XX負責從安全通道疏散運1動員及師生貴重物品。有爆炸和有毒氣泄漏的場所,應及時疏散周邊人員;接待站醫務人員做好傷員救助,朱校長負責事故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3、發生工程建設、校舍安全、燃氣事故時,值日人員應撥打120急救,110報警電話。校長立即XX人員開展搶險工作,處理好事故區域警戒和人員疏散,防止事態擴大。校舍坍塌事故時,值日人員要及時調集搶險隊伍和施工機械。賀校長撥打電話通知市政府建筑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4、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時,校長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中毒的癥狀及特點,校醫迅速XX急救人員開展搶救工作。同時朱校長和XX保護好事故區域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擴大。賀校長撥打電話通知市政府衛生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5、發生交通事故時,校長應撥打122交通肇事電話和120急救電話,XX要保護好事故現場,接待站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搶救。XX要及時通知運動員領隊,并做好相關的思想工作。校長撥打電話通知市政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事故發生后,學校將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追究,責任到人,依法進行處罰。對受害者根據相關法律條例,進行必要的補償或者進行人道主義救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消除各種不良形象。總之,當學校發生意外時,使用本方案及時有效地對事故進行搶救,把各種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我院醫療設備保障體系,全面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救援水平,有效地應對正常診療及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和地質災害,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醫院應急XX、防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地質災害保障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及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而造成群體人員傷害的醫療救援工作。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醫院應急醫療保障小組是科室應急保障小組的領導機構,負責醫院應急保障工作的開展;科室應急保障小組負責本科室應急保障任務的執行,科主任為科室應急保障小組負責人。
三、醫療裝備應急保障工作體系
(一)當啟動醫療裝備應急預案時,小組成員必須立即在崗在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訊暢通
(二)平時應做好一定數量的應急保障裝備的儲備,以備應急狀態下緊急使用;定期查看和更新儲備設備,使之經常處于有效期和正常狀態。
(三)平時應建立好應急狀態下的.設備采購渠道,每種設備供貨方至少3家,保證應急設備可在24小時內到貨。
(四)應急狀態下,設備采購可采取先調撥,后議價的方式,以最快速度保障供應。
(五)應急狀態下,設備維修保障組采取先維修后報告的方式,以滿足技術保障的需求。
(六)應急狀態下,醫療設備應急保障小組有權根據就近原則臨時調配臨床科室閑置設備供應急保障使用,保證5分鐘內到達現場。原則上不允許調配急診室、ICU病房、手術室的搶救設備到其他科室使用。
(七)應急狀態下,小組成員每半個工作日向應急小組負責人匯報工作情況,小組負責人每日向上級機構匯報本部門應急保障工作情況。
(八)應急狀態取消后,小組成員2個工作日內應書面總結工作經驗,小組在3個工作日內向上級機構書面匯報此次應急保障任務情況。
四、培訓和演練
設立定期應急保障培訓制度,使應急保障小組成員熟練掌握應急工作流程和要求,并適當進行應急保障任務的演練,提高小組在真實狀態下的應急保障能力。
常見突發事件與預防
一、當發生停水、停電、停氣時
應提前通知科室停止時間和恢復時間,以便提前做好準備和檢查應急用設備,啟動應急預案。
當停電時:
(1)大型貴重醫療設備要提前關機,避免數據丟失;
(2)配有充電電源的設備,要經常檢查充電情況,及時充電,保證停電時立即啟用。
(3)配有UPS電源的設備,要經常檢查UPS工作情況,確保斷電時立即工作。
當通電時:
在來電之前要檢查機器是否提前拉閘,避免在開機狀態下突然來電,造成瞬間的沖擊電流過大,而損壞設備電源和電路板。
二、當停氣時:
(1)要啟用手動操作簡易呼吸機。
(2)要啟用電動吸引器吸痰。
三、要消除工作環境的隱患:
(一)大型貴重醫療設備對工作環境要求很嚴格,如濕度、溫度、潔凈度等,因此,空調、除濕器等出現故障也不可小視,要及時維修和更換,確保醫療設備正常工作。
(二)工作房間頂棚漏水,有時水會漏到醫療設備內部,造成電路板腐饋或燒壞,所以應及時處理。
(三)在安放大型貴重醫療設備電纜線的頂棚和地纜溝內,要放置滅鼠藥品,防止老鼠咬斷電纜造成設備停機。
(四)當因科室使用的醫療設備造成醫療糾紛時,應馬上封存該設備,并立即上報上級,等待廠家和相關部門進行技術鑒定。
(五)對于重大故障造成患者無法進行檢查和治療時,設備科應提出處理意見,并由協管部門聯系協作醫院,疏散患者,保證患者及時檢查和及時治療。
(六)對于帶有放射性和有毒害的醫療設備出現重大故障時,一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正確的工作流程去操作,防止事態擴大。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8
為提高醫院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的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適用范圍
(一)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急需采購、調用大量醫用衛生耗材。
(二)本地區發生人員重大傷亡事故,需要進行緊急救援并進行急救。
二、組織領導
成立突發性緊急事件衛生耗材供應應急小組,統一指揮我院突發性緊急衛生耗材供應應急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預案啟動后緊急醫用耗材的'緊急采購、運輸、配送及協調處理等各項工作。
三、預防措施
(一)設備科制訂《突發性事件醫療救治衛生耗材目錄》,包括:名稱、供應商等。
(二)突發性事件醫療救治衛生耗材按事件的性質分別分類儲備。應急衛生耗材儲備在設備科倉庫,專人、專柜存放。
(三)《突發性事件醫療救治衛生耗材目錄》需及時更新添加。四、應急處置
(一)當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緊急衛生耗材供應應急小組成員應及時到達現場,服從醫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供應商進行應急耗材供應。
(二)設備科倉庫值班人員遇到醫院緊急衛生耗材急需供應時,應對事件的內容、性質及所需衛生耗材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有關信息進行詳細的了解并記錄,及時上報儲備情況,并報告設備科主任。
(三)設備科主任及時上報醫院應急辦,突發性緊急事件衛生耗材供應應急小組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制定應急供應計劃,由耗材供應應急小組成員具體聯系相關供應商進行緊急供貨。
(四)突發性緊急事件衛生耗材供應應急小組做好相關記錄。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9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校園學生校內意外受傷事件,提高應對和處置學生校內意外受傷事件的能力,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機構
學校成立學生校內意外受傷事件應急工作機構,明細人員分工、職責要求。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中小學全體領導干部、班主任
職責:負責制定學生校內意外受傷事件應急預案,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健全應急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在學生校內意外受傷事件處置工作中統一指揮、科學決策,成立應急專業救援隊伍,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把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應急專業救援隊伍:
組長:體衛藝主任
成員:衛生保健教師、中小學體育教師。
職責:在校長的統一指揮下,協助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在專業人員沒到來之前進行應急救護。
(二)專項工作組
1.通訊聯絡組
組長:辦公室主任
組員:辦公室干事
職責:負責聯絡當地公安、醫療等救助部門,負責在第一時間向上級部門報告事件發生和現場搶救、處置情況,做好相關信息的采集與留存和現場的取證、信息的整理和報送等工作,按照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的意見向社會有關部門發布信息。
2.疏散引導組
組長:教導主任
成員:級部主任、班主任、教師
職責:引導全體師生迅速疏散、撤離現場。
3.現場救護組
組長:體衛藝主任
成員:衛生保健教師、心理咨詢教師及心理課教師
職責:根據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請求急救并配合醫務人員做好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政教主任
成員:政教處干事、保安
職責:負責事件現場的警戒,現場秩序的維護,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引導公安、醫務車輛駛入現場,配合衛生部門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5.后勤保障組
組長:總務主任
成員:總務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車輛調動,人員調集,工具、設備物資以及受傷人員生活物品的`供應。
6.善后處置組
組長:副校長
成員:學校有關領導
職責:負責學生家長的思想工作,做好傷病學生的安撫慰問工作;配合相關部門調查,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聯系保險公司,對傷亡學生進行理賠,妥善處理各種善后事宜。
二、預防預警
1.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制定預防學生校內意外受傷事件相關工作制度,將各項職責層層分解,落實到人,明細相關崗位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責任。
2.重視安全應急教育。利用安全教育課、國旗下的講話等,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防范意識培養、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強化對學生行為習慣規范教育、校內活動的安全教育、切實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3.做好學校安全設施排查工作。定期對學校場地、房屋、圍墻、設備設施等進行全面細致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4.落實師生值日制度。學校每天安排領導、教師全天候值日;值日領導和老師每天按時到校,落實職責,課間及午間由班主任教師值日巡察,學生集會、放學時,相應樓層值日人員到樓梯口值日,防止學生擁擠;放學時,領導及教師校門口值日,協助保安人員做好校門口安全。
5.落實校園保安制度。校園實行封閉管理,實行來人登記制度,有效地防止了外來人員校內傷害學生事件的發生。
6.做好警示預警工作。及時發布國內發生在校園學生意外受傷事件,引以為戒,警鐘長鳴;對學校易發生學生校內意外受傷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等,提前向教師、學生提出預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應急處置
(一)應急響應
1.第一發現人發現學生校內意外受傷事件時,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應盡快救護受傷學生,需送醫院立即送醫院。
2.第一發現人立即電話報告校長情況。報告內容必須準確全面,包括具體時間,地點,及簡要情況。
3.學校主要負責人及現場救護人員根據受傷情況確定受傷事件等級,等級分重大事故、一般事故、輕微事故三種。
4.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學校在15分鐘內電話報告教體局和屬地黨委政府。
5.及時安排班主任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二)預案啟動
學校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學校應急總指揮(校長或副校長)立即通過廣播系統或通訊工具下達命令:
各工作組人員立即就位,開展工作。
(三)事件處理
1.校長第一時間到位,親自現場指揮,總體協調控制。
2.安全保衛組人員到位,立即設定警戒線,保護事件現場。
3.醫療救護組人員迅速到位,立即展開現場救護,對受傷學生進行逐個了解情況,一般傷情,立即把受傷的學生送到當地醫院檢查治療,有嚴重受傷者,現場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救助,將重傷學生送到指定醫院救治,并派專人護送和照顧。
4.通訊聯絡組立即通知受傷學生的監護人趕赴醫院,協助救治。
5.后勤保障組立即調用車輛、物資等候用。
6.通訊聯絡組要第一時間著手調查事故原因,形成書面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
7.疏散引導組、班主任做好在現場其他學生的思想穩定、安撫工作
(四)信息報告
1.領導小組及時寫出事件書面報告上報教體局。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件發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2.事件補報:根據事件現場情況變化、受傷人數變化等,由領導小組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情況補報。
3.信息發布:學生校內意外受傷事件對外消息發布,必須由學校領導小組統一發布,任何個人不得隨意發布消息,以免報道失實,造成混亂。
(五)善后處置
1.學校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專班調查事件發生原因,形成書面調查材料報教體局。
2.安排心理教師、班主任做好其他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解除他們的恐慌心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3.善后處置組做好家長安撫和保險理賠工作。
4.做好輿情應對工作,及時澄清社會謠傳。
5.強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汲取事件教訓,完善防范措施。
6.責任追究:學校對工作失職,不認真履行疏導、保護、管理職責,釀成嚴重后果的有關責任人,根據事件情況進行責任追究問責。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0
為應對防不勝防的學校突發性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以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和負面影響,維護學校秩序,保障學生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中"突發性事件"主要指危及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意外事件。如:
1、傳染性或季節性、暴發性疾病,特別是"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麻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水痘、感染性腹瀉等;
2、由于食品、飲品引發的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
3、組織外出活動時的意外交通事故;
4、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大量學生的相互擠壓事故;
5、來自校內外的襲擊、傷害性事故;
6、由心理原因發生的自傷自殘自虐性事件;
7、學生在校內發生的'意外性傷害事故;
8、其它自然或人為的突發惡性的事件。
二、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原則。
1、早預防。即要求學校全體成員應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覺性和敏銳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后勤服務工作,堅持以法辦事,按規范操作,排查和消除各種隱患。
2、早發現。即要求嚴格執行輪值制度,分區域安排值日巡視人員,落實責任;嚴格執行晨檢、午檢、班檢制度,關注每位學生的健康狀況和情緒傾向,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嚴格執行各項檢查評比制度,及時匯總分析情況、反饋信息。
3、早報告。即要求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按"防非"要求準確、及時地上報有關信息;一旦發現突發惡性的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校領導,由學校向地方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必要時向"110"和醫療、防疫等部門發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早隔離。即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制度,應立即招呼就近人員,控制局面,盡最大努力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應立即組織人員就近送醫院救治(市中心醫院、市三醫院等);相關班主任及時與學生家庭取得聯系,說明基本情況,讓家長到現場協同處理;如發現疑似傳染性疾病的,對密切接觸人群或班級,在穩定情緒、維護秩序的同時,采取一定疏散隔離、檢查觀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時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殺處理;同時,應注意急而不慌,盡可能了解和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資料,以利于事故的正確處理。
三、一旦學校出現突發惡性的事件,立即啟動以下各職能小組,全力投入事故處理工作:
1、應急指揮小組:
組長:z
組員:z
其職能主要有:
⑴、盡速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⑵、盡早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政府匯報情況;
⑶、組織力量并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小組投入工作;
⑷、密切配合醫療、防疫、公安等機構對事故的處理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有關指示;
⑸、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責任。
2、醫療救援小組:
組長:z
組員:z
主要職責有:
⑴、立即組織護送受傷或發病者去最近醫院救治(市中心醫院、長沙市第三醫院);
⑵、配合醫院的救治工作,追蹤了解傷情或病情動態,隨時與校長保持聯系;
⑶、接應趕到醫院的家長,并說明基本情況,做好安撫工作,防止出現情緒過****況。
3、現場控制小組:
組長:z
成員:z
主要職能是:
⑴、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離無關人員,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⑵、排查其他發病或受傷人員,組織力量送醫院;
⑶、接待家長,做好解釋說明及思想工作;
⑷、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學生,不圍觀,不擁擠,防止學生慌亂、散失,維護學校秩序。
⑸、盡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
4、后勤保障小組:
組長:z
成員:z
主要職能:
⑴、盡力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工作的聯絡和后勤支援工作;
⑵、必要時配合醫療、防疫等機構進行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
⑶、做好上級來人和家長的接待工作,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5、信息資料小組: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1
酒店是公眾集聚和出入的重要場所,意外事故和突發事件時有發生。為了有效保護客人和員工的正當權益、維護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酒店現制定部分防止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請各部門認真組織員工學習和貫徹執行。
一、總則
1、突發性事件應急管理應貫徹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把應急管理貫穿于管理的全過程。努力創造安全和諧的酒店環境。
2、建立健全突發性應急事件處理培訓制度。對本部的`員工定期進行培訓。開展應急知識和宣傳普及活動的必要地應急訓練。
3、經常對本酒店所轄區內容易引發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和工作環節進行檢查。掌握并及時處理存在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明確提示和要求本酒店員工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4、強化全員安全意識,建立異常情況報告制度。任何人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異常情況或有不安全因素,有義務和責任向部的負責人或有酒店有關部門報告。如避免重大事故發生,對報告人實行獎勵。
二、處理與客人糾紛的一般方法
1、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客人爭吵與斗毆,在客人情緒激動時,多使用禮貌用語“對不起”。并及時報告部門領導或者保安部進行處理。
2、在處理與客人糾紛時,應站在客人角度上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換位思考,不隨意推卸酒店的過失和責任。酒店由于過失,對客人造成的傷害或損失,酒店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以免造成事態的擴大。
3、處理與客人重大糾紛時,酒店應本著講情、講理、講法的處理原則,并及時報告政府有關部門協同處理。
三、酒店治安應急預案
1、發生案情立即報告和報警
(1)每個員工在酒店內一旦發現發生了搶劫、綁架、兇殺、槍殺和意外事故等重大案件,首先要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然后再迅速將案情、事故信息通知消防中心(監控室2321)同時不要驚慌失措,應沉著冷靜。
(2)報警時應語言清晰,案發時間、地點、區域、樓層房號、人員及簡要情況報告要清楚,告知報警人的部門和姓名。
(3)各部門員工在酒店區域內發現異常情況、可疑人員和人員聚眾有鬧事苗頭的要及時報告保安部消防中心(電話:2321),或保安部經理(電話:13873982005)和主管安全副總經理(電話:13975935155)。
(4)消防中心要注視監控畫面,應同時迅速準確地記錄案情信息,并立即報告保安部經理,晚班報告大堂副理(電話:2669、3188)。根據事故大小由大堂副理決定是否報告值班經理。
(5)保安部經理接到報警后須立即趕赴現場,了解案情后,立即向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匯報。
(6)副總經理接到報告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做出決定是否向上級報告和公安機關報案。
2、保安部職責和任務
(1)防中心(監控室2321)立即通知大堂崗和其他崗位保安,同時注意保護現場,特殊情況需經公安部門到達后同意即可。
(2)保安人員趕赴現場后,劃定警戒線控制無關人員進入,維護現場秩序。
(3)如發現犯罪嫌疑人正行兇或準備逃跑,應立即將其抓獲并派人看守,待公安人員來到后交他們處理。
(4)如有人質被他們綁架,應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待公安人員來現場后配合行動。
(5)如被害人傷勢嚴重,應立即與市急救中心聯系前來搶救;如被害人已經死亡,要立即報告公安人員迅速處理,同時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嚴禁問題擴散。
(6)記錄整個案件的處理情況,其他部門按總經理室指令配合保安部或公安部門工作。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機制,明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程序、職責和措施,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員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財產安全,及時、有效、正確地實施應急救援。根據國家的有關安生生產的法律法令,結合本公司實際,制訂本應急預案。
第一條、突發性事件的內容
1、預防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近期主要是預防火災安全;
2、預防疾病;
3、預防食物中毒;
4、突發性工傷事故。
第二條、突發性事件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余樵
副總指揮:季峰 丁崢元
成 員:劉文海 王海金 唐榮 王豪 陸俊 卞介永
2、總指揮、副總指揮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全面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受傷人員現場搶救及護送轉院等工作;
3、保安人員負責現場滅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導、治安保衛、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等工作;
4、行政部負責指揮、組織人員現場救火和事后現場保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調查了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和事件結果評估,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5、生產部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支援;
6、在緊急狀態下,各部門負責按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時、準確地實施生產、電器等設備的緊急停用及相關事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盡量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7、浙CV3465、浙C0658、滬D56409、浙CV6782為應急救援指定用車,在接到指揮部救援指令后,必須火速趕赴現場集結待命。
第三條、應急保障措施
1、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快速反應、協調作戰、單位救援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配備、配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經常性地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長期處于良好狀態,當前重點是要定期檢查滅火設施,排查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常識教育,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能培訓,每年舉行一次安全救援演習,提高員工處置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確保公司各處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一旦發生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可以依法支配、統籌、調動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裝備、器材、物資等資源;
5、災害發生的部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實施救助,并立即報告總指揮,同時報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傷害事件110。
第四條、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職責
1、日常管理、一般突發性事件由行政部負責,其他各部門協助;
2、發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工作,行使工作職責;
3、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救援行動,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條、任何員工都負有保護公司生產設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損壞的義務,嚴禁任何人亂用和損壞安全設施。
第六條、各部門都應積極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在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的第一時間內必須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并積極組織、實施救助,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實施救援,并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七條、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定期開展應急救災演習活動,提高全員自救、互救能力,為應急預案的實施打好基礎。
第八條、凡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肺結核、甲肝、乙肝等)的員工,應及時治療和休養。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嚴格執行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應急救援的緊急指令,全力以赴參與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3
為切實搞好我校校園安全工作,預防應對校園暴力、火災、擁堵踩踏、食物中毒、傳染病、惡劣天氣及地震等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為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理預案。
一、管理機構
組長:(校長)電話:
副組長:{副校長)電話:
(總務主任)電話:
成員:領導班子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門衛及全體男教師
下設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設在總務處。
二、部門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責任。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按照安全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對安全組同志具體分工,做到人人負責,職責明確。
(1)總務處要保障安全設施的購置和檢修保養工作,要落實門衛職責,負責配合公安、交警、醫療等有關部門對飲用水、食品、校園周邊的監督檢查工作,要對校門口一定范圍內的游攤浮點進行說服清理。
(2)教導處要加強對師生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養,組織一定形式的安全講座和演練,培養學生良好的守持續、講規則、講衛生的行為習慣,要指導檢查各班級對安全工作的重視情況。
(3)應急辦公室要加強協調溝通,收集了解有關安全工作的信息、資料、法律政策。發現問題,要及時引導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要督導安全工作的具體落實情況。在事故發生后要協助校長,組織搶救工作,要負責事故的`善后事宜。
三、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安全組成員要保持警惕,提高認識,把校園安全和突發性公共事件當作學校管理的重中之重來做,一旦發現或發生師生校園行兇、中毒、精神病患者、火災、擁堵踩踏、自然災害等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時,要立即啟動該應急處理預案。
1、現場控制與報告
發生安全及突發性公共事件后,發現人要立即通知學校安全事件管理小組有關人員,小組負責人及成員要立刻趕赴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校園保安隊伍控制現場,制止事態漫延。并在第一時間撥打報警(110)消防(119)交通(122)醫院(120)電話,尋求支援,并立即組織人員投入自救自保,并將情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備案。
2、人員調配:
門衛:負責在校門口等待醫護及救援人員到來,召集、帶領醫務及公安、消防人員到事發地點,立即投入緊急救護。
校長:負責現場指揮、人員調派。
總務處:負責保護現場,就近安排、集中中毒或受傷人員,疏散群眾,做好隔離安置工作。組織事故初步調查、判斷、分析,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教導處:負責組織學校男教師、青年職工投入搶救,協助醫護人員輸送重病號到醫院搶救;如有教師受傷,做好班級管理老師的配置。
辦公室:負責車輛調度,第一時間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信息及時匯總上報,必要時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隔離和戒嚴。
班主任:時刻要跟本班學生在一起,保護學生安全。
3、逃生線路
當遭遇火災、地震、暴力等突發性公共事件時,全體師生要根據實際情況,擇選安全便捷的線路,快速有序的逃離災區,疏散到學校大操場。
4、事件處理及原因調查
保護現場,隔離控制有關人員,對可疑物品取樣封存;留樣的和現場取到樣品送公安或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鑒定;分析事件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對事件責任人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機關。
5、匯報
發生安全事件后,學校各部門要加強管理,自覺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總結與完善,將情況及時向全校通報,對師生進行教育,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根據事故處理情況,學校安全管理小組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事件原因及處理情況報上級有關部門。
第一實驗小學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報警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電話:120
2、應急指揮人員:
XX、值日行政干部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學校領導、值日人員、應急辦公室人員、后勤保障人員和其他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序逐級報告。
(3)如是毆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余人員疏散。
(4)如是活動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5)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或通知轄區派出所。
4、注意事項。
(1)處理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2)年級或班級組織學生開展大型活動,須向學校有關部門提前提出包括活動目的、活動內容、安全防范措施、帶隊老師等在內的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4
1、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和處理恐怖事件,將突發恐怖事件對社會穩定、人員和財產安全造成的不良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公司經營工作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2、范圍
規定了發生恐怖事件后 ,臨夏公司及時、有效地統籌指揮恐怖事件處理行動的管理內容和要求。
3、應急處置(救援)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3.1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關愛生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處置(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恐怖事件造成的影響降低到最低點,維護公司以及周邊地區的安全和社會穩定。
3.2原則
3.2.1統一指揮原則。防恐事件的處理工作必須在臨夏公司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
3.2.2單位自救:社會支援和政府指導相結合的原則。恐怖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啟動反恐事件應急處置(救援)預案,防止事態擴大。
3.2.3各司其責原則。機關各部門、油庫、加油站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各盡其能、各司其職,做到協調有序、快速反應,積極做好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3.2.4積極采取預防為主和確保穩定的原則。在處理防恐事件過程中,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人身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公司成立防恐應急處置(救援)領導小組、應急處置(救援)辦公室:
1、處置組組長:王福榮
2、處置組副組長:王慶凱殷積強趙學龍何淑英
3、處置組構成:??
指揮組:儲運安全環保部
保衛組:加油站管理部經營銷售部
后勤組:人力資源部投資基建部?財務資產部
信息組: 黨群工作部綜合管理部
4、防恐事件報告聯系電話:0930-6217450
二、職責:
處置組組長:全面負責應急處理工作;根據形勢做出決定;制定臨時對策,適時發布命令、通告;對所需的人、財、物進行總體調撥。
處置組副組長:協助組長對恐怖事件應急處置(救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完成組長下達的任務。組長不在時副組長代行其職責。
指揮組:在處置組組長的帶領下,組織救援工作,統一指揮和組織我公司對突發恐怖襲擊的應急處理工作。
保衛組:及時了解恐怖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現場情況、傷亡報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規避恐怖事件造成的風險并向公司有關領導匯報情況,遵從上級指示,開展相關工作;組織初期的救援工作,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嚴防死守;對現場情況進行拍照、錄像等取證工作;通知派出所支援處理事件。
后勤組:負責后勤保障,調動車輛、物資,組織對傷員的搶救工作。
信息組:負責協調指揮各組開展工作,保障各項指令的上傳、下達,做好簡報匯編及防護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報告現場情況
四、防恐應急處置預案
一、敵對勢力、敵對分子沖擊公司或加油站處置程序
1、組織保衛力量將人員控制在外圍;
2、及時將情況上報公司有關領導;
3、向當地公安機關求助,講清楚事情經過、參與人數、所攜帶的器械、事件發生的地點等;
4、將員工撤離到安全的地方,不要將員工卷入鬧事者行列;
5、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6、通過監控系統將整個鬧事過程全部記錄在案,以備有關部門取證。
二、受傷害員工的處理程序
1、立即疏散人員;
2、及時將情況上報公司有關領導;
3、向當地公安機關求助,講清楚事情經過、參與人數、所攜帶的器械、具體發生的地點等;
4、將受傷的人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5、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6、尋找作案人。對于仍在公司及庫站的,要派人跟蹤,防止其繼續傷害無辜或畏罪自殺、潛逃;對于已經離開公司及庫站的要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講清楚該人員的具體特征;
7、做好善后工作。
三、持械劫持員工的處置程序
1、立即疏散其他未被劫持的`人員;
2、及時將情況上報公司有關領導;
3、向當地公安機關求助,講清事情經過、參與人數、所攜帶的器械、具體事件發生的地點等;
4、能力范圍內將劫持犯控制在一個相對固定的區域內,并封鎖該區域;
5、在公安部門未到之前,穩定劫持犯情緒;
6、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7、對于有傷員的應盡可能的救出,采取有效的急救,危重傷員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8、做好善后工作。
四、被生物、化學武器襲擊應急程序
1、立即疏散未被感染的人員,封鎖受感染區域,將受感染人員控制在一定區域;
2、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3、向當地公安機關、政府部門求助,講清楚事情經過、發生的時間、地點、受感染人員的數量等;
4、穩定受感染人員的情緒,讓他們交流正確的信息,釋放精神壓力以及尋求感情支持;
5、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6、及時清洗身上所穿衣物,并進行消毒;
7、做好善后工作。
五、受到炸彈襲擊的程序
1、疏散其他人員,搶救傷員,劃定封鎖區域;
2、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3、啟動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講清楚事情經過、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傷人員的數量等;
5、尋找發現作案者;
6、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7、做好善后工作。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范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將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制訂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呼倫貝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呼倫貝爾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試行)》、《呼倫貝爾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的通知》等。
1.3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輕危害:加強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管理,建立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處置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
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全面負責,并按照級別實行分級響應。
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建立統一領導,分工協作、責任到位的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工作機制,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協作,共同應對和處置。
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建立預警和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預警、響應、指揮、處置、善后等環節的緊密銜接,處置手段科學、快速、高效。
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呼倫貝爾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呼倫貝爾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的指導協調和水污染應急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發展態勢及影響,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或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可報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批準,或根據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成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工作組,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成立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擔任總指揮,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履行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見附件。
對需要自治區層面協調處置的突發水污染事件,由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向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提出請求,或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請求。自治區已成立水污染應急指揮部或已派出工作組的,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全面配合自治區水污染應急指揮部或工作組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
對跨盟市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盟市人民政府共同負責。對需要自治區級協調處置的跨盟市級行政區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由有關盟市級人民政府向自治區政府提出請求,或由有關盟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向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提出請求。
2.2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級組織指揮機構
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跨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區域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共同負責,或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共同完成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
2.3現場指揮機構
負責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 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測,并對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 預警
3.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按環保部相關規定執行。
3.2.2預警信息發布
藍色預警(四級)由旗市區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發布;黃色預警(三級)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發布。
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根據環境監測信息或相關部門、單位的信息報告、通報,研判可能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時,應及時向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呼倫貝爾市相關部門和單位;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或方式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三級預警信息,有上升為二級以上趨勢的,應當及時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并由其按規定啟動預警信息發布程序。
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環境監測信息或相關部門信息報告、通報,研判可能發生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時,應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時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發布的四級預警信息,有上升為三級以上趨勢的,應當及時報告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及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并由其按規定啟動預警信息發布程序。
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將監測到的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可能受影響地區的下一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3預警行動
開展污染源調查。開展對生產、貯存、運輸、銷毀廢棄化學品的普查,掌握全市涉水污染企業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預警信息發布后,當地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區域,立即處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態擴大。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對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調集水污染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防范準備。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情況,并通報同級相關部門。
事發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要求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
3.3.1部門間信息通報
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安全生產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恐怖活動等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2跨區域的信息通報
突發水污染事件已經或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跨盟市級行政區域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要及時通報相關區域盟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并向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關區域盟市級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對以下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立即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
(1)初判為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2)可能或已引發大規模群體性的事件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3)可能造成國際影響的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4)境外因素導致或可能導致我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5)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水污染事件。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I級、II級、Ⅲ級和IV級。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分別啟動I級、Ⅱ級應急響應,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啟動IV級響應,由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應對工作。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1.1 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級別。
4.1.2 較大水污染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xx萬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1.3 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1.4 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4.2應急響應行動
4.2.1呼倫貝爾市層面應對工作
(1)初判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立即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督促當地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
初判發生重大以上突發水污染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并立即派遣應急工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2)當需要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協調處置時,成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工作組。主要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指導地方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根據地方請求,組織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對跨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3)根據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和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決策部署,成立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赴事發現場或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研究決定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組織開展事件調查。
4.2.2響應措施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后,各相關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1)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導截、收容、轉移等針對性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主體不明時,在做好應急處置與應急監測的同時,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立即組織力量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2)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組織制定綜合治污方案,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3)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劃定現場警戒、交通管制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保障受事件影響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必要醫療條件。
(4)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況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5)加強應急監測工作。制定科學有效的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方法、點位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視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可對監測方案進行適時調整。
(6)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測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集體中毒等。
(7)通過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授權發布、播發新聞通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多種途徑,及時、主動、全面、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水污染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
(8)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3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終止應急響應。
5 后期工作
5.1損害評估
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突發水污染事件損害評估按照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推薦方法(第Ⅱ版)》等相關規定執行。
5.2事件調查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環境保護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5.3善后處置
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及時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6 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呼倫貝爾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要積極參加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為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制訂、污染損害評估和調查處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加強水污染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加強水污染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和管理,加強水污染應急監測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水污染應急演練,提高突發水污染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6.2物資與資金保障
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制訂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庫,組織水污染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存、更新、補充、調撥和緊急配送等工作。鼓勵支持社會化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建立健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健全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緊急運輸保障體系,負責組織提供應急響應所需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輸保障。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6.4技術保障
建立健全水污染應急專家、典型案例、水污染應急預案等信息庫,并實現信息共享。各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支持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建立水污染應急指揮技術平臺,逐步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有關專業監測機構應當按照應急需要加強技術保障建設。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后,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或修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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