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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組織領導
成立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鎮政府鎮長任指揮長;鎮政府分管安全、交通、衛生、民政、文化宣傳的領導為副指揮長;鎮黨政辦公室、鎮安全生產辦公室、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鎮民政所、鎮財政所、派出所、渠道管理站、國土所、村建環衛中心、衛生院、社會綜合治理辦公室、各辦事處、花橋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單位、船舶車輛籍貫所所屬單位、事故車輛所投保險公司等相關單位和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一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于鎮安辦,由鎮安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鎮安辦負責事故的歸口上報工作。
二、部門職責分工,各相關方面要根據下列職責制定相應應急方案備用
(一)事發地單位。當得知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鎮政府辦公室、鎮安全生產辦公室,并迅速組織相關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積極組織車輛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和治療;對死者尸體依法快速妥善處置,全力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切實處理好善后事宜。
(二)花橋交警中隊。按照所管轄區域,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調查、取證、排障;快速恢復事故現場正常的交通秩序;負責向指揮部報告事故有關情況。
(三)派出所。隨時掌控事態發展情況,會同鎮安辦、事發單位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依法對違法、違章肇事人員采取強制措施;防止不穩定。發生,維護社會穩定。
(四)鎮安辦。對事故現場處置的各個環節進行協調和銜接安排;及時組織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經過進行調查,協調相關單位和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將事故情況和現場處理情況按照事故報告制度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五)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一旦發生營運客車和水上交通事故(漁船單方面事故除外),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負責事故所需車船等物質組織調度及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六)鎮渠道管理站。一旦漁船發生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開展對漁船事故現場的勘察、船舶技術狀況的鑒定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助海事管理機構做好漁船與其它船舶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按照事故報告制度上報事故情況。
(七)鎮衛院。及時通知和組織醫護人員全力以赴搶救受傷人員。
(八)鎮民政所。迅速將事故死者尸體運送至殯儀館;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好事故善后事宜。
(九)事故車輛所屬單位。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暫時墊付現場處置及醫院救治等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待事故處理后,按責任劃分分攤費用)。
(十)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單位。接到通知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或指定地點,安撫、慰問傷亡者家屬,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思想穩控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事故船舶籍貫地單位。接到通知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或指定地點,安撫、慰問傷亡者家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十二)事發車輛所投保險公司。接到通知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或指定地點,核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相應經濟損失,做好事故的各種賠付準備工作,并首付保險車輛所造成人員傷亡的有關費用。
三、事故救援處理
按照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事故發生地的不同,分別采取以下的工作措施進行救援。
(一)重(特)大交通事故
凡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傷10人及以上),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進行救援:
1,一旦事故發生,事發地單位應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開展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同時立即報告鎮政府辦公室及鎮安辦。
2,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正、副指揮長,由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同時由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3,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到達現場后,應服從指揮長統一指揮,若指揮長不在場,由常務副指揮長負責指揮救援工作。
(1)現場處置工作組。由鎮長任組長;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足夠力量,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受傷人員送至相關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妥善處理好事故現場相關問題。
(2)傷員救治工作組。由分管衛生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鎮衛生院、就治醫院、事發地單位、事故受傷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投保險公司等相關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現場秩序維護工作組。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任組長,鎮公安派出所、事發地交警中隊、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維持現場程序,暢通受傷人員搶救通道,保護好現場,盡快恢復現場正常秩序。
(4)維穩工作組。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事發地、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對傷亡者家屬進行安撫、慰問,做好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穩控工作,掌握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動態,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現上訪鬧事事件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
(5)死者尸體處理工作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鎮民政所、鎮綜治辦、事發地交警中隊、事發地單位、事故死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地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死者尸體運至殯儀館,待法定程序完畢后及時進行火化。
(二)一般交通事故
凡發生一般交通事故(一次死1一2人或傷5—9人),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進行救援:
1,一旦事故發生,事發地單位應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開展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同時立即報告當地交警部門(水上交通事故報告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指揮部辦公室、鎮黨政辦公室。
2,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常務副指揮長,由常務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同時,由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3,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到達現場后,按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工作:
(1)現場處置工作組。由主管副鎮長或受委托的副鎮長任組長,事發地交警中隊(水上交通事故由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派出所、鎮衛生院、鎮安辦、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負責組織足夠力量,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受傷人員送至相關醫院搶救治療,妥善處理好事故現場相關問題。
(2)傷員救治工作組。,由鎮衛生院院長任組長,事發地單位、事故受傷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投保險公司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現場秩序維護工作組。由鎮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事發地交警中隊(鎮船舶管理辦公室)、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員所涉及村(居)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維持現場程序,暢通傷亡人員搶救通道,盡快恢復現場正常秩序。
(4)維穩工作組。由鎮政府聯系交通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對傷亡者家屬進行安撫、慰問,做好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穩控工作,掌握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動態,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現上訪鬧事事件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
(5)死者尸體處理工作組。由鎮政府聯系民政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鎮民政所、派出所、鎮綜治辦、事發地交警中隊(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事發地單位、事故死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死者尸體運至殯儀館,待法定程序完畢后及時進行火化。
(三)一次死亡1人或傷5人以下交通事故
凡發生一次死亡1人或傷5人以下一般交通事故時,各相關單位和各職能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能職責迅速行動,妥善處理好事故救援工作,若有不穩定苗頭應及時上報指揮部辦公室,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果斷處置,確保社會穩定。
(四)鄉鎮場鎮、城鎮道路等人口密集地段交通事故
凡在鄉鎮場鎮、城鎮道路等人口密集地段發生交通事故,分別按照以上的工作程序和措施進行及時救援。同時,相關單位、職能部門應針對這些地方人流量大、行人較多、社會秩序較復雜等特點,在事故救援工作中還應做到:
1,公安部門派足警力維持好現場秩序。
2,及時處理好事故現場,盡快恢復事發地段正常秩序。
3,環衛部門根據需要;盡快對現場進行清洗等工作,保持事發地段的整潔衛生。
四、工作要求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組織,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事故救援工作。
(一)必須在鎮黨委、鎮政府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精心組織,迅速行動,嚴明紀律,強化保障,力爭將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各相關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準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援物資,成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
(三)救援過程中,現場各單位參與救援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安排,恪盡職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力開展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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