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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水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供水應急預案1
摘要:文章就城市水源危機的危害和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探討,并以欽州市為例,對城市水源遭受突發性污染和遭遇特枯水期兩種情形予以分析、研究,提出水源應急預案。
關鍵詞:城市 水源 應急預案
1 城市供水水源危機概論
1.1 城市供水水源形勢
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現在668座城市,2/3面臨不同類型的缺水。其中京津滬三大直轄市都屬缺水地區。而大多數南方城市都面臨水污染的問題,大部分已經或即將造成水質型缺水。位于滔滔珠江邊的廣州市既是如此,地處桂南沿海的欽州市也毫無例外地面臨著工程型缺水和水質型缺水的雙重威脅。這已足以表明城市供水水源已經面臨著不少的壓力。
現在城鎮化水平比較低,只有36.1%,8億人在農村。隨著國家城鎮化建設的進一步推進,據預測,20xx年城鎮化水平將達50%,城市人口增加3億人。由于城市人口快速增長,一方面,增加城市水資源的負荷量,另一方面,增加水環境污染負荷,城市的水資源問題將變得尤為突出。據專家論證,未來中國淡水資源需求的增加主要表現在工業用水、生活用水方面,就是表現在城市用水上。欽州作為建設中的廣西大型臨海工業城市,城市需水量急劇增加,供水水源將面臨著前所沒有的壓力和挑戰。
1.2 城市供水水源危機情形
1.2.1 水源枯竭性危機
水源枯竭是城市供水水源危機主要情形。水源枯竭分兩種情況:一是由于生態環境惡化,水土流失嚴重,水資源的涵養能力降低,造成河流基流減小形成的水源枯竭;二是由于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城市需水量增加而形成的水資源相對不足的水源枯竭。
1.2.2 水質污染性危機
水質污染也是城市供水水源危機情形之一。指城市供水水源地受上游或周邊排污以及突發性水污染事故影響,致使水體水質達不到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質的基本要求,造成水質型的水資源短缺。
2 城市供水水源危機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2.1 影響政治穩定
城市水源危機,自然會影響到城市經濟發展和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對國家權力平穩運行,政治生活和政治關系的相對穩定造成諸多負面影響。
2.2 影響經濟發展
城市水源危機,必然造成部分行業供水量不足,從而引發城市經濟建設的波動,而又由于城市經濟的輻射影響,進而影響和制約整個區域經濟的發展。
2.3 影響城市的形象、品位和對外開放
城市水源危機一方面造成供水不足,另一方面造成城市水環境惡化,直接影響到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中國加入WTO后,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工作步伐不斷加快。但,對外商來說,他們投資辦企業有兩個目的:一是追求企業的最大利潤,使資本保值增值,二是使管理者自己和他的員工能在一個舒適的環境中工作和生活。道理很簡單,誰都不愿意把錢投入到一個連用水都不能保障的地方,毫無疑問,水源危機會直接影響城市對外開放工作。
2.4 影響城市居民生活質量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較以往有了質的提高,人們不僅僅滿足于吃飽穿暖,更渴望有一個美好的生活環境,而城市供水不足恰恰給居民帶來諸多不便,直接影響居民的生活質量。
3 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的必要性
3.1 法律依據
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是非常情況下滿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有效手段,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十四條關于“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規定的具體體現。
3.2 維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
城市是區域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能量巨大。一旦出現問題牽涉面廣,影響范圍大,負面效應持續時間長。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是維持社會穩定,促進城市健康發展,輻射和帶動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和有力保障。
3.3 防止城市臟渴危機的有效手段
21世紀,在人類還未徹底解決溫飽貧困的同時,又面臨著臟渴危機的挑戰,臟渴已經成為第二貧困危害和威脅人類的生存與發展。我國的水資源形勢尤其是城市水資源十分嚴峻。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是防患和解決城市臟渴貧困的有效手段。
3.4 彌補“塊塊”管理缺陷的補救措施
目前,國家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在實踐中往往“統”得不夠,而“分”得過多,使得流域管理的有效性和權威性得不到體現,“塊塊”(非流域)管理缺陷日益凸現。因缺乏流域的統一管理,遇到枯水年份或用水高峰期,上下游用水分配失控,水環境管理目標責任也難以落實,對利益主體的約束性也極差。導致重點用水地區——城市用水得不到保障,水環境趨于惡化。為此,需建立供水水源應急預案,作為“塊塊”管理缺陷的補救措施。
3.5 對只有單一供水水源的城市建立預案尤其顯得重要和迫切
以地表水水源為例,遭遇特枯年份時,不可能利用適當超采地下水方式來補充特枯年地表水源的不足。解決城市供水水源問題變得更為復雜,建立供水水源應急預案顯得尤其重要和迫切。
4 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的可行性
4.1 城市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增加,使供水水源應急預案的補償機制的實現成為可能
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必定牽涉到工程投入和水資源的重新分配問題。在市場經濟的情況下,如何使應急預案在價值上得到補償,這是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改革開放20多年,城市經濟發展速度加快,經濟總量增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得到提高,在解決了衣食住行前提下,更加渴望過著平穩、高質量的生活,他們愿意同時也有能力拿出一份錢來,作為建立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的補償。
4.2 水務改革使供水水源應急預案的實施具備可操作性
隨著水務改革的不斷深入,水資源統一管理工作將得到進一步的加強。過去那種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理供水的不管排污的局面,將被統一、協調、高效的管理模式替代。城市水源與城市供水關系的協調、城市部門之間的用水分配與管理變得更為直接和有效,這將大大提高了供水水源預案的可操作性。
4.3 網絡和信息技術的發展,提高了水源應急預案運作的預見性和可靠度
網絡和信息技術的發展滲透和影響到社會的每一個層面,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同樣,計算機及網絡技術為水源應急預案的決策和實施提供了諸多便利,可優化水資源調度和配置,預測水資源的形勢及水污染的變化趨勢,提高了水源應急預案運作的預見性和可靠度。
5 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實例
5.1 欽州市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
5.1.1 城市概況
欽州市地處廣西南部,背靠大西南,面向東南亞,是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我國南方新興的地級海濱城市,具有得天獨厚的區位優勢,欽州港更是我國南方的深水良港。進入新世紀,國家實施西部開發,廣西在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戰略中,把廣西大型臨海工業園重點放在欽州,再一輪掀起了欽州開放、開發建設的新浪潮,欽州將成為世人矚目的一方熱土。
欽州市轄欽城、欽州港、欽南、欽北4區及靈山、浦北2縣,土地總面積1.08萬km2,總人口330萬人,國內生產總值146億元。
欽州市城市建成區面積56km2,城市人口約25萬人,20xx年規劃城市人口53萬人。
5.1.2 城市供水水源的基本情況
欽江青年水閘是城市供水水源,同時擔負著鄉鎮供水、農業供水和下游景觀用水區生態環境供水任務。控制集雨面積2240km2,平均流量56.1m3/S,90%最枯月平均流量3.66m3/S,95%最枯月平均流量2.87 m3/S。城市公共供水能力7.5萬噸,年供水量近1500萬噸。
欽江青年水閘水源地水質尚好,基本保持在Ⅱ~Ⅲ類水平。但,近年來也多次出現河流基流量小及水體污染事件,造成城市供水受限和水質不符合要求等現象,直接影響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因此,宜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
5.1.3 城市供水水源工程應急預案
5.1.3.1特枯月份水源工程應急預案
當欽江青年水閘上游陸屋水文站流量小于0.9m3/S時,青年水閘上游來水量小于1.5 m3/S。城市供水遭遇特枯月份,考慮啟動水源工程應急預案
(1) 連續干旱1個月水源工程應急方案
·確立中型大馬鞍水庫作為城市一級應急水源。大馬鞍水庫位于欽州市欽城區北部的大馬鞍村,距市區4km,控制集雨面積8.0km2,多年平均降水量20xxmm,多年平均徑流量為1014萬m3。水庫總庫容1216萬m3,有效庫容781萬m3。
·由大馬鞍水庫放水1~2m3/S,經巫屋分水閘和青年水閘西總干增補城市供水水源,可持續供水時間約一個月。
(2)連續干旱2個月水源工程應急方案
·確立中型吉隆水庫作為城市二級應急水源。吉隆水庫位于欽州市欽北區平吉鎮賢駕村委那杯村,水庫位于欽江支流賢駕江上游,控制集雨面積12.66km2,水庫總庫容1680萬m3,有效庫容1080萬m3。
·連續枯水月初期由大馬鞍水庫放水1~2m3/S,經巫屋分水閘和青年水閘西總干增補城市供水水源;后期由吉隆水庫放水2~3 m3/S,通過欽江約20km河道增補城市供水水源,大馬鞍水庫與吉隆水庫聯合調度可持續供水約2個月。
5.1.3.2 水污染事故水源工程應急預案
欽江青年水閘是欽州市城市供水的唯一水源地,青年水閘枯水期河道基流量很小,納污能力非常有限,加上欽江干流周邊交通干線縱橫交錯,物流量大,極易受到上游排污和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影響。水體受到污染后,水質不能滿足規定的供水水質要求時,宜建立水污染事故水源應急預案,以保障城市供水系統的正常運行。
欽州自來水公司第一水廠的取水口位于青年水閘西總干。青年水閘進水口至水廠取水口的渠道長3km;大馬鞍水庫壩首至水廠取水口的渠道長4.8km,其中,壩首至巫屋分水閘2.5km,巫屋分水閘至水廠取水口2.3km。當欽江青年水閘上游水體受到污染后,關閉西總干渠進水閘,改由大馬鞍水庫供水1~2 m3/S,經過4.8km的渠道到達水廠取水口,解決城市短期供水的需要,保證城市供水系統的正常運行,直到欽江青年水閘水源地污染事故解除,水質達到規定的標準后,恢復由青年水閘水源地供水。
5.1.4 城市供水管理應急預案
(1)控制大馬鞍水庫枯水期運行水位,保留城市一級應急水源
大馬鞍水庫控制集雨面積8.0km2,水庫總庫容1216萬m3,有效庫容781萬m3。死庫容1萬m3,相應水位10.5m。大馬鞍水庫規劃為城市一級應急水源,在汛期結束前,保持水庫蓄滿,枯水期農業用水運行水位控制在20m,此時,相應的庫容為481萬m3,扣除死庫容后,可利用水量480萬m3,可滿足城市一個月供水需要。
(2)控制吉隆水庫枯水期運行水位,保留城市二級應急水源
吉隆水庫控制集雨面積12.66km2,水庫總庫容1680萬m3,有效庫容1080萬m3。死庫容19萬m3,相應水位28.58m。吉隆水庫規劃為城市二級應急水源,在汛期結束前,保持水庫蓄滿,枯水期農業用水運行水位控制在36m,此時,相應的庫容為538萬m3,扣除死庫容后,可利用水量519萬m3,與大馬鞍水庫聯合調度,可滿足特枯期連續二個月城市供水需要。
(3)在城市供水水源嚴重短缺時,嚴格實行控制性供水,優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
城市枯水期供水的優先級為:首先滿足生活用水、生態用水,其次是副食品生產用水,再是重點工業用水,最后是農業用水。主要耗水工業實行限量分時段供水或周期性臨時停產。
(4)加快 “欽州市水資源保護規劃”和“欽州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的實施步伐
“欽州市水資源保護規劃”和“欽州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對如何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和涵養水土做了全面的規劃,通過實施上述規劃可有效減少枯水期水污染出現的頻度,改善水生態環境,增加河流基流量。
(5)建立水資源流域統一管理機制,提高資源優化配置水平
積極推進“欽州市水資源優化配置決策系統”和“欽江水污染預警預報系統”建設,提高資源配置的自動化水平和科技量,建立水資源配置動態監控系統,提高水資源的使用效率。
(6)加強水文科學研究,提高欽江水文中長期預報的能力、時效和可信度
在枯水年份,合理調度蓄水工程供水是緩解供水需求的有效措施,今后,要不斷加強水文科學研究,提高水文中長期預報的能力、時效和可信度,做好水文中長期預報,合理調度水庫水源,保障城市枯水期供水水源。
6 結語
21世紀,是充滿著競爭的世紀,發展的機遇和挑戰并存。只有按照可持續發展的思路,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優化水資源配置,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才能促進城市經濟的協調運行,進而輻射和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供水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集鎮供水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身體健康,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實現小康目標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保持社會穩定,確保本集鎮供水安全,結合本集鎮供水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集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對一般事故由自來水供水站統一領導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須逐級上報,服從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四)突發事件分類
九龍集鎮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5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3)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5)傳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x集鎮發生的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由鎮人民政府組建。
(二)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機關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對于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類型分別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加強對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三)集鎮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組長:xxx(鎮黨委書記、鎮人民政府鎮長)副組長:xxx(鎮黨委副書記、分管領導)
成員:鎮屬各部門成員、衛生院負責人、xxx等村委會。
(四)集鎮供水應急工作參與部門
參與部門:鎮屬各中心、站所、醫院、學校、xx、xx村委會
(五)防疫部門:xx醫院、畜牧獸醫中心
三、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一)預警機制
集鎮供水,要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并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二)報告制度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狀況后逐級上報,并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a情況報告
對集鎮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匯報。
b報告主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c終止程序
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序,并在程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總結報告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進行全面分析、評價,并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等。
(三)信息發布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鎮政府決定發布。停水期間,要向全社會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并最大限度穩定群眾的恐慌心理。
(四)應急處置
a對于集鎮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b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c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它水源。
d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的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加強對前池的保護,防治地表水進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污染前池,應立即關閉該前池,并在水質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四、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處理主管網斷裂事件中,自來水管理者應有充足的物料儲備,其它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它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后逐步解決。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城區全部停水時,衛生院和自來水管理員在迅速切斷污染源的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并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治。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員其它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搶險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三)加強防汛搶險物資準備,供水站要備足沙土、編織袋及排水設備,嚴防地表水污染前池,一旦發生險情,應急領導機構要立即組織常備搶險隊伍到場,確保供水安全。
五、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集鎮供水突發事件時,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自身的工作,向群眾宣傳應對突發事件的4
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快速搶修技能,要確保水質合格并定期檢測,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供水應急預案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確保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城市供水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突發事故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一)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二)取水水庫大壩、海水淡化取水堤壩(引橋)、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三)地震、臺風、海嘯、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四)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
(五)城市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六)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七)傳染性區域疾病;
(八)戰爭、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或發生上列事件情況;
(九)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十)較大規模的聚集性事故。
第三條任何供水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突發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第四條供水企業應按照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實行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供水企業的應急處理預案應當根據當地政府的要求并結合各自實際,預計到可能出現的各類嚴重情況有針對性地分類制定,預案應簡明扼要而又有可操作性。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建立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縣城市管理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衛健局、市生態環境局嵊泗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國網嵊泗縣供電公司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主任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分管水務的負責人兼任,副主任由縣自來水公司經理兼任,成員由具有相關專業技術業務水平的人員組成。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辦公室統一接警、分類、分級處置。
第七條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重特大突發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根據應急處理的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秩序的工作。
(三)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納入地方政府統一指揮和處置。
(四)制訂突發災害時可調動非公共供水水源預案,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率。
(五)加強水質檢查和監督檢測,在完善自身結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檢測項目的協作單位或支援單位。
(六)督促各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七)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必要時,組織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第八條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做好突發事故接處警、指揮調度。應急處理辦公室在聯動處警時具有以下權限:直接處置權、聯合行動指揮權、臨時指定管轄權。
(二)指導各單位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接報后,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公安機關、當地政府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故工作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成員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四)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擬出初稿報領導審批后上報。
(五)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九條領導小組可根據情況在事故現場附近設定現場指揮部,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條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一)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處置、搶險救災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現場指揮部可視情況設秘書、搶險、調查、通信、專家、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等小組,并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二)核定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地方政府、公安機關等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地方政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的'指示。
(四)安排上級領導視察事故現場的有關事宜。
(五)完成搶險救災等工作后,制作書面報告。
第十一條現場指揮部應當設立指揮長,并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現場指揮長由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重點指定。
第十二條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各參與搶救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應急方案,制定具體搶救應急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并跟蹤落實。
(二)負責組織設立現場應急處置的各工作小組。
(三)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管制。
(四)負責與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及當地政府的聯絡。
第三章 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三條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領導小組、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報告,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重特大突發事故。
重特大突發事故一經確認,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按指令須立即向政府領導和公安機關110報告,并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第十四條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報后必須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派員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四)服從地方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第十五條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六條發生重特大突發事故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后8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分別報送省、市、縣委和政府及當地應急、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察、總工會。
若系水源、水質、傳染性疾病的突發事故,還應報水利、環保、衛健等部門。
重特大事故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二)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三)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四)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五)事故的簡要經過。
(六)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七)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八)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或處理的有關事宜。
(九)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四章 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第十七條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一)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突發事故報告后,經核實,立即報告領導小組。根據組長或副組長的指令,立即調度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及時進行救援、搶險和處理。
(二)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指令后,立即進入響應工作程序,按本部門應急預案做好救援、搶險和應急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一)接到重特大突發事故報告后,相關部門的主要領導應迅速掌握事故情況,同時立即向事故發生地派出應急處理小組趕赴現場,按各自分工制定應急處理措施,進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二)現場指揮長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第十九條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和搶救人員、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第二十條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五章 搶險應急和救援
第二十一條在重特大突發事故發生后,所在地供水企業的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處理應急事故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一)領導小組應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故的應急處理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搶險救援情況報告政府和公安機關。
(二)應急處理辦公室應指令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待命,保持聯絡通暢,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具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水質檢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水質污染情況,盡快作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采取的措施。若系嚴重污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時報告領導小組和當地環保、衛健部門。
(五)源水嚴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他能用水源進行供水外,上報地方政府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
(六)管網搶修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啟閉閥門,將停水范圍控制到最小,并迅速投入搶修,盡快恢復被毀損設施。
(七)機電設備、凈水構筑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運行設施,由技術負責人、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采取應急措施恢復運行。
(八)調度、營業等計算機系統毀損,在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搶修、全力確保基礎數據資料的同時,報當地政府支援。
(九)事故單位須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故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十)事故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職工的善后工作。
第二十二條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二十三條非搶險救災責任單位應當服從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六章 應急處理工作支持與反饋
第二十四條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管轄范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并實行責任追究制。
第二十五條應急處理突發事件應當納入地方政府的工作預案,服從地方政府統一指揮,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和支持、協助單位做好處置工作。
第二十六條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和企業有關部門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條款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一)對在重特大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對在發生重特大突發事故時遲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應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預案適用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全面推進安全保障和應急系統建設,落實全方位的應急處理工作責任制,對不同的應急處理預案不斷進行完善和充實。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預案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會同縣有關部門制定,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本預案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負責管理與更新,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省水利廳備案。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措施(預案),報縣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備案。
第二十九條本預案由嵊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4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著力提高本單位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社會飲用水安全,為居民供水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創建和構筑安全、放心的飲水環境。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保證泵房能安全正常運行,確保正常供水,同時正確、有效、快速的處理水質污染問題!
二、組織機構
職責:
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三、具體應急預防措施
1.加強供水系統的安全檢查和水質監測,發現停水后,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通告各用戶,采取臨時送水等措施。
2.發現水質污染或水體投毒,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博海售后服務部立即停止供水,通報上級有關部門到場,并配合保護好現場,通過了解中毒者展開各項調查,分析原因,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在處理好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的保障工作,若斷水二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供應。對水池、水塔、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3.傳染病高發季節或傳染病爆發,博海供水技術服務部應立即加大對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確保飲用水安全。
4、如遇水池、水塔、及管網污染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同時采用城市備用供水方案,等管網恢復后,取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四、應急處理程序
1.接到客戶電話后要立即停止二次供水設施,核實情況后,經應急小組領導同意,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部門。
2.泵房管理人員立即撥打120電話,救護,治療病人 。
3.售后服務部負責保護好現場,穩定用戶情緒。
4.如需公安部門配合,泵房管理人員立即撥打電話
5.銷售部負責人了解事故經過,配合做好調查。
6.售后服務部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7.銷售部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8.售后服務部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供水應急預案5
一、編制目的
做好全鎮x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x來水供給突發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x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x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實施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xxx水利廳、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養護的實施意見》的和關于印發《xxx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結合大莊鎮農村供水實際情況和大莊水廠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突發事件分類
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五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于干旱,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4)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鎮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大莊鎮區域內發生的x來水供給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
五、重大供水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體系及職責
(1)組建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建。
(2)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機關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設備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對于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類型分別由大莊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加強對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3)大莊水廠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大莊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組長由大莊鎮鎮長曹志強擔任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鎮長周光法擔任副組長,成員:孟慶飛、韓昌清、郭振軍、于洪武、張珊珊、陳強、姚進、董宏洲、韓慨、羅營、張公勝、楊禮權、于海、湯敏剛、張成峰、許光武、張繼永、孫麗妹、賈興民、劉立標、盧尊好、許永松、許桂華、許凱、黃云先、孫明章、彭增彥、房家義、蘇成平。
(4)大莊水廠供水應急工作參與部門
參與部門:鎮衛生院、防保所、鎮屬各中心衛生站所、中小學校及受益村村委會等。
(5)防疫部門:大莊鎮第三人民醫院、大莊鎮防保所。
(6)應急小組職責是:
組織有關人員認知學習領會本《預案》精神。
統一部署應急工作,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安監、公安、衛生、環保、泗x清泉農村供水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勘察、處理。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
適時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進展情況。
六、運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處置機制,在大莊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1)預警機制
切實加強日常供水全過程的管理,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水源水環境、供水水質、地下水位變動等情況,并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測分析,出現非正常情況提前預警,逐級上報。
(2)報告制度
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遇突發事件,立即響應,確定事件真實情況后逐級上報,并對事故進展情況定期續報,確保上報情況及時、準確。
(a)報告情況
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內容必須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領導要求。
(b)報告主要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c)終止程序
上級有關部門或應急機構根據時間處置進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程序,并在程序終止一個月內提交。要就事件基本情況、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進行全面的分析、評價,并總結主要經驗教訓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3)信息發布
對供水中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其類別和性質由鎮政府決定發布。停水期間,向全鎮進行節水宣傳教育,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點,并最大限度穩定群眾恐慌心里。
(4)應急處置
(a)對于水廠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b)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c)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堅強對清水池的保護,防止地表水進入,一旦地表水污染清水池,應立即關閉清水池,并在水質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七、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1、處理管網斷裂事件中,大莊x來水廠備有充足的物料儲備,其他部門要無條件服從管道搶修大局,其他問題待恢復正常供水后逐步解決。
2、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全部停水時,衛生院和x來水管理員在迅速切斷污染源同時,要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管網進行消毒,加強防疫工作,并對受害人進行及時檢測、救x。應急領導機構應立即動員其他單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搶險單位應迅速組織人員。
3、加強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大莊水廠備足沙土、編織袋給排水設備,嚴防地表水污染清水池,一旦發生險情,應急領導機構要立即組織常備搶險隊伍到場,確保供水安全。
八、宣傳及培訓
為確保大莊水廠供水突發事件時,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各參與單位要在平時結合x身的工作,向群眾宣傳對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要在日常維修中有針對性的培訓管網快速搶修技能,要確保水質合格并定期檢測,真正做到有備無患。
九、附則
本預案x發布之日起及生效。
供水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農村飲水安全供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飲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水利部關于組織開展城市供水應急預案及水資源規劃編制工作框架指南》《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制定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1.3.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級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鎮人民政府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1.3.4長效管理,落實責任。農村飲水以保障飲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相應應急程序,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責任機制。
1.3.5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4.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1.4.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1.4.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體系
根據上級要求并結合我鎮實際情況,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結構如下:
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小組),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水利站,聯系電話:0777-3781686。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指揮小組成員由以下構成:
指揮長:周佳鈿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指揮長:莫貽富鎮黨委委員、統戰委員、武裝部部長
成員:
指揮小組成員因工作原因變動時,由新任職人員自然遞補。
2.3指揮小組的職責
負責全鎮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全鎮農村飲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全鎮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及時掌握全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變化趨勢及對農村群眾飲水情況的影響,以便通過及時有效的實時調度和處理,最大限度地減輕因突發事件給群眾生活的不便和生命安全帶來的影響;指揮協調全鎮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4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水利站站長兼任,成員由水利站人員和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系員組成。
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是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總指揮、副指揮長、成員單位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小組組長的指示。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鎮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等;承擔指揮小組日常工作。
2.5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2.5.1鎮政府工作職責
(1)負責做好本鎮行政區域內的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和應急工作,制定鎮安全飲水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負責各工程責任制的落實,負責組織好處理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力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時把損失降到最低。
(2)在鎮范圍內,按行政區域劃清責任,將飲水安全工作從鎮到村層層進行分解,對行政村都要下達責任狀,督促其落實應急措施。
(3)確定本鎮飲水安全工作重點,對飲水安全工程制定檢查維修制度,保證工程正常運行,組織應急搶險隊伍,配合鎮農村飲水安全辦公室做好應急搶險工作。
(4)及時了解突發事件的險情和災情,掌握本鎮飲水安全受影響動態,按時上報災情信息。
2.5.2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災情發生后,積極組織應急搶修,完成搶險任務。
3.預防及預警
3.1預防
3.1.1信息監測及收集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的重點在于及時掌握險情和災情的發生,發展過程、變化趨勢以及對群眾生命和健康的影響、對農業生產的影響,以便通過及時有效的適時調度,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帶來的損失,因此,災情信息監測尤為重要。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負責全鎮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鎮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主要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指揮機構應掌握供水范圍、供水人數、水源狀況、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水源儲備情況,加強信息監測,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如實上報受災情況。遇險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由氣象站提供雨情,并向指揮部提供今后雨情變化,突發事件出現時,縮短上報時間。
當水源水質遭受突發性事件而發生污染時,由生態環境部門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標及級別,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當因洪澇災害等突發性事件引起工程毀壞,由水利部門提供水情,及該區涉及水庫水位交化。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3.1.2信息報告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構筑物,人飲工程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3.1.3預防措施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①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農村飲水安全出現突發性事件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應急搶險的思想準備。
②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安全飲水工作組織指揮機構,落實責任人、應急搶險隊伍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應急搶險設備和服務組織的建設。
③工程準備。按時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隱患的工程設施實施應急維修。
④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應急搶險物資,合理配置。在易受災鄉鎮應儲備一定數量的物資,以應急需。
⑤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司,確保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搶險通信暢通。健全水質測報站網、氣象測報站網,確保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⑥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2)預防措施
①認真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及設施的檢查維修,定期對全鎮范圍內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及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除平常的常規檢查外,每年的1-2月份做一次徹底的檢查維修。
②認真做好水源狀況檢查,對全鎮范圍內易出現水源枯竭、水質污染的區域,要定期進行檢測,生態環境部門對容易對水源造成污染的上游廠礦企業,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必要時可以責令停產,防止飲用水源遭受污染。
③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3.2預警
3.2.1預警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
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劃分為三級:
(1)紅色預警Ⅰ級(重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并發布紅色預警:
①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農村2000人以上(含2000人,下同)或分散農戶4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③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或農村2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2)橙色預警Ⅱ級(較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并發布橙色預警:
①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合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農村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不含1500人,下同)或分散農戶3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農村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③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或農村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黃色預警Ⅲ級(一般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農村飲水安全事件并發布黃色預警:
①因農村飲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農村飲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③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或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2.2預警發布
指揮部在收到災害預警信息時,根據突發農村安全飲水事件的類別、不同的預警級別,起始時間以及影響范圍,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利用廣播、電話、手機短信和互聯網等多種形式發布預警信息,重要預警信息在電視節目中能即時插播和滾動播出。政府部門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有機會采取有效防御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
對應全鎮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三級。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村負責本村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因災情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災害,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蔓延,并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指揮機構報告
4.2I級響應
4.2.1紅色預警發布后,為I級響應。
4.2.2響應行動
由那彭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主持會商,指揮部成員參加。根據災情啟動應急方案,做出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并將情況上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密切監視險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以及工程調度,并立即派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進行技術指導。指揮部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及時發布災情通報,報道災情及應急措施。應急部門協調消防車臨時為災區應急送水,財政部門為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為災區緊急調撥抗災物資,交通部門為抗災物資運輸提供運輸保障。民政部門及時救助受災群眾。衛健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專業抗災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4.2.3方案啟動
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I級響應,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抗災期。
4.2.4宣傳動員
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動員部署搶險救災工作;按照權限進行調度,及時控制災情,或組織強化救災工作。受災地區行政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各成員單位應將工作情況上報各級人民政府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4.3Ⅱ級響應
4.3.1橙色預警發布后,為Ⅱ級響應。
4.3.2響應行動
由那彭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揮部主持會商,指揮部成員參加。根據災情啟動應急方案,做出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并將情況上報鎮抗旱指揮部。密切監視險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以及重點工程調度,并派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進行技術指導。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及時發布災情通報,報道災情及應急措施。受災地區的各級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到受災地區組織指揮搶險抗災工作。
4.3.3方案啟動
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搶險救災期。
4.3.4宣傳動員
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指揮部具體安排搶險救災工作;按照權限進行調度,及時控制災情,或組織強化救災工作。受災地區行政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抗災救災工作。
4.4Ⅲ級響應
4.4.1黃色預警發布后,為Ⅲ級響應。
4.4.2響應行動
由那彭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主持會商,指揮部成員參加,密切監視災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并立即派現場工作組幫助調查、核實受災原因,并將救災的工作情況報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指揮部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
4.4.3方案啟動
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搶險救災期。
4.5應急處理
當飲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協調應急管理局,安排消防車臨時為災區應急送水,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4.5.1搶險救災
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4.5.2醫療救護
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4.5.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5.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4.6.5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
到保證時,當地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
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盡快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5.2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5.3資金保障
設立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由區水利局負責。
5.4物資保障
鎮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鎮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5.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
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5.6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5.7治安維護
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5.8技術保障
為了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需要,調集鎮級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后期處置
6.1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鎮級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6.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區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上報。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區衛生健康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6.3獎勵與責任追究
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參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關的處分或處罰。
7.附則
7.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列入部門預案管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鎮水利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縣農村供水應急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制,高效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農村供水安全,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嵐皋縣城鄉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轄區內農村飲水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防處置,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地質變遷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的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培訓和應急事件處置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系。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影響范圍和所需動員的資源等因素,分類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為主體,整合各類資源,統籌安排各級各相關部門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各鎮和各相關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處置的關系。縣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職責,及時給予工作協調、指導和技術支持,組織力量全力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后,縣鎮兩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本應急預案要求,迅速反應,及時會商,快速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二、農村飲水現狀
全縣農村供水工程共762處,農村供水總人口139662人。其中:千噸萬人集中供水工程為1處12937人;千人集中供水工程為20處39889人;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為593處85471人;分散供水工程148處1365人。
三、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
1.Ⅰ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含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2.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集鎮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農村飲水水源突發事件所采取的供水應急措施
利用鄰村管網的水源、用送水車送水或接臨時管道供水。
五、防止水源污染保障措施
1.農村飲水運行單位要加強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人為造成水質污染。
2.縣鎮兩級農村飲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經常對本轄區供水設施及運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縣衛健局要定期對農村飲用水進行化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加大水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強化業務培訓和執法力度,在各村公開舉報電話,建立快速反應機制。
六、應急預案體系
全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三級:
(一)全縣應急預案:縣水利局負責編制完成全縣農村供水應急預案。
(二)鎮級應急預案:各鎮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局備案。
(三)各供水單位應急預案:由各供水單位負責編制供水應急預案,報上級單位備案。
七、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
成立嵐皋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全縣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縣政府辦主任、縣水利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指揮,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局、市生態環境局嵐皋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局、縣融媒體中心、地電嵐皋分公司和縣氣象局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二)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負責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三)具體分工
1.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農村供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部署要求。
(2)及時了解掌握全縣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審定全縣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起草全縣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全縣農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并及時向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處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和恢復重建等工作;負責協調縣公安、水利、環保、衛健等部門組織開展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潛在隱患進行不定期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各項決策和指令,并督促各級各相關部門落實,向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
3.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政府辦和各鎮黨政辦公室:負責協助各級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統籌組織相關部門做好農村供水應急救援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提供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農村供水安全工程應急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負責農村供水安全工程應急項目建設、資金日常監管、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村供水應急事件搶險物資的儲備及供應。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農村水源、水質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建搶險突擊隊,制訂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隊伍保障預案,做好飲用水的調撥及緊急搶險時搶險隊伍的后勤生活保障。
縣發改局: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程項目審批、計劃下達以及項目監管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籌措農村飲水供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和資金撥付監管工作。
縣衛健局: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負責對遭受突發事故的農村供水設施設備的衛生防疫和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保障飲用水源衛生安全。
市生態環境局嵐皋分局:依法依規做好縣內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查處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負責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置,并及時通報環境危害范圍,參入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農村供水設施占用土地的規劃調整和土地報批等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對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工作,為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農村飲水供水安全法規政策宣傳,及時準確報道事故處理工作。
地電嵐皋分公司: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或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4.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專家組職責
專家由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中從事供水規劃、工程設計、水環境監測、應急管理、水資源保護和衛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業務骨干組成(專家組成員由以上相關單位確定),其職責是:參加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原因,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指派,對各鎮各相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給予技術支持。
八、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值班電話:0915-2528789,多渠道獲取本縣行政區域內農村供水相關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各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反饋,向上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報告。
(二)監測信息
1.旱情信息(縣水旱災害防治監測站);
2.水污染信息(市生態環境局嵐皋分局、縣衛健局);
3.供水工程信息。供水單位和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值班電話向上一級農村供水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信息報送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要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九、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供水應急事件,供水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應急指揮部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縣農村供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三級。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鎮要成立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反應,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理。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1.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縣級工作組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鎮及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及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報縣指揮部備案。
3.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報縣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在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各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要發動群眾參與供水設施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及早恢復供水。
2.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地應急指揮機構要組織相關部門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防疫措施,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和受傷人員,具體按照《嵐皋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3.信息發布。突發供水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4.應急結束。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屬地應急指揮部可宣布結束應急狀態,同時應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做好供水設施后續修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供水應急狀態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應向縣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鎮政府負責。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鎮政府提出請求,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縣衛健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參加農村供水應急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各鎮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或應急處置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8
1.0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工作,著力提高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建工新城飲用水衛生安全。
2.0 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處著眼,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3.0 組織機構
3.1 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 職責:
3.2.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3.2.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2.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4.0 應急處理程序
4.1 發現輕微污染情況,工程部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通告客服務中心,由客戶中心通知各用水戶。
4.2 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
4.2.1 物業公司任一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二次供水領導小組,通知工程部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會同綜合部、醫務室核實情況,經核實后,由領導小組第一時間上報集團總公司領導、衛生防疫部門。
4.2.2 綜合部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救護、治療病人,醫務室人員負責求助現場的醫療技術協調。
4.2.3 工程部保護好現場狀況,了解事件經過,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經領導同意后,立即撥打報警電話。
4.2.4 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
4.2.5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4.2.6 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4.2.7 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并對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4.3 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單位加大對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4.4 如遇洪水,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同時采用緊急供水措施,待管網恢復后,取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5.0 總結報告,存檔備查
5.1 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結束后,組織有關人員對水質污染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情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置措施情況、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總結的經驗教訓,提出需該進的意見,后期的總結報告由綜合部進行存檔備查。
5.2 對于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6.0 培訓與預演
6.1 邀請主管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6.2 不定期開展模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
6.3 對各部門員工廣泛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和教育,指導員工以正確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
供水應急預案9
一、供水現狀
(一)省水投金沙水務公司負責供應龍泉社區、金壩村兩個村(社區)。
(二)20xx年至20xx年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34個,工程覆蓋龍泉社區、金壩村、同心村、金巖村、沙興社區、大龍村、新寨村、馬場村、城墻村、中坪村、秀山村。
(三)20xx年至20xx年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3個,工程覆蓋同心村小坪寨、新寨村、馬場村、秀山村、中坪村、金巖村、沙興社區。
(四)農戶自建自流水源保障供水。
二、應急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應急供水的組織保障,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禹謨鎮應急供水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黨政辦公室,王開鼎任辦公室主任,肖朝富、嚴富強、余欣欣負責具體辦公。
(二)應急供水取水點
1、因干旱可能發生季節性缺水的應急供水取水點:
(1)同心村小坪組41戶167人。
(2)新寨村高寨組26戶95人。
(3)沙興社區大寨組大寨30戶114人、大巖洞16戶68人、平子上7戶23人。
(4)大龍村李家溝組山腳坡7戶30人。
(5)金巖村丫口田組10戶31人、茶園組26戶78人。
(6)中坪村馬場坡2戶8人。
2、其它因雪凝、地災等引起水源枯竭及水源污染引起的突發事件時的應急供水取水點由各村(社區)指揮長確定。
(三)明確工作原則
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堅持“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長效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充分利用工程蓄水池、應急水塔、小水窖等多形式進行裝置蓄水,引導農戶購置膠桶、蓄水缸等設備緩解季節性缺水壓力,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四)強化應急舉措
如遇持續干旱、雪凝、地災等引起水源枯竭及水源污染引起的'突發事件時,鎮政府立即啟動應急供水機制。由村(社區)聯絡員向涉及的指揮長報告,指揮長立即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情況,應急小組立即趕往現場,迅速組織實施修復、應急等方面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調度水車拉水及必要的取水設備,通過大喇叭、電話、微信等方式通知群眾到現場取水,無能力到現場取水的由干部送水上門,解決群眾生活用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村(社區)、各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應急供水保障農戶飲水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壓緊壓實各指揮長、村(社區)、部門工作職責,確保應急供水保障工作落地落實。
(二)強化聯動。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強化聯動,在接到反映農戶缺水信息時要反映迅速,組織有序,確保在第一時間解決農戶飲水難問題。
(三)加強宣傳。各村(社區)、鎮水務站要加強對農戶節約用水的宣傳引導,杜絕浪費水資源,用好用活水利工程管護機制,發動群眾監督愛護水利設施設備,確保水利工程運行正常,群眾飲水安全得以保障。
供水應急預案10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造成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和《平潭綜合實驗區2021年冬季農村應急供水保障預案》,結合我片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指導蘇平片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各類供水事故,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區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確保我片區農村供水安全。
二、工作原則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片區范圍內各行政村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五、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平潭綜合實驗區蘇平片區管理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區指揮部,下同),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區各村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蘇平片區管理局分管領導為指揮長,農業農村處處長為副指揮長,蘇平片區管理局區農業農村處、政法綜治處、財務室、各鄉鎮派出所、社會事業處、資源生態處、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為成員單位,各處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下設辦公室(簡稱蘇平片區管理局應急辦,下同),辦公室主任由俞育龍兼任,副主任林忠富,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處。各行政村設農村供水信息員一名,負責報送農村供水日常信息。
(二)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管委會有關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起草全片區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各行政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區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區管委會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五)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以下簡稱蘇平服務站)職責
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六、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
(一)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集鎮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縝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I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鄉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6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旱情的供水問題。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鄉鎮農村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5.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6.傳染病疫情。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蘇平服務站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區各村鎮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分為級。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區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片區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行政村在片區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集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片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辦報區應急辦備案。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四)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重大供水安全事件(I級)時,啟動1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五)應急處理
首先要在各區域建立應急備用水源,平原、白青區域的為山膠壟水庫、君厝底水庫、白沙壟水庫,蘇澳、大練、嶼頭區域的為三橋水庫、大富田水庫。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蘇平片區指揮部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蘇平片區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事故發生地的行政村要配合蘇平片區指揮部加強對因水致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擴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蘇平片區指揮部應當協調各成員單位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八、應急處置
對于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對應片區(供水單位)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或就近應急打井供水。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5.加強宣傳,節約用水,采用定量、定時供水辦法,促進節約用水。
6.開源節流,挖掘潛力,對已有的水井進行清洗、消毒,重新起用水井,供群眾挑水飲用。
7.區水務公司科學調度飲水工程,本著優先考慮群眾飲水的原則綜合考慮工業生產用水。
8.開辟路上運輸專線
用消防車、專用運水車到城關指定地方(自來水廠)或街上指定的消防栓取水。
9.原水工程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合格后,經上級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盡快恢復生產,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二)水源污染情況
1.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片區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2.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的供水安全,區疾控中心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九、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組織保障。
各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通信設備:配備必要的無線通線器材,確保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維護應急隊伍建設,培養業務精能吃苦耐勞的專業技術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隊伍培訓,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等級的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應急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積極參加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四)財力保障。
財務室負責及時核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農村供水突發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五)搶險物資保障。
片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供水事故應急需要,配備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設備、專業檢修設備、管道維護搶修設備等。
(六)醫療和衛生防疫等保障。
社會事業處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保障預案,負責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過程中傷病人員的醫療救護和突發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及時采取監控措施。
資源生態處制定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置,并及時通報環境危害范圍。
(七)治安保障。
各派出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鑒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十、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指揮部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一、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片區、村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片區指揮部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行政村負責。需要片區援助的,由事發地行政村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片區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負責水務的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片區指揮部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11
一、基本情況
(一)農村供水現狀
農村供水的運營管理模式主要分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站統一管理和村鎮自管兩種模式,擔負農村6鄉3鎮1場的農村飲水,供水人口達17.65萬人。目前農村日供水量最高3.4萬立方米,最低0.64萬立方米,年供水總量達834萬立方米,共建成集中供水農村水廠有9座,機井28眼,蓄水池6座,水塔1座,鋪設管道1768.37公里,其中農村供水管網管道1710.12公里,并入城市供水管網管道58.25公里。
水源情況:匹里青凈水廠水源為從科克塔斯水庫水源,其余水廠水源為機電井抽取深層地下水。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農村自來水供水管網覆蓋區域內發生的突發性事故導致供水系統發生重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1、農村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生活垃圾、人畜糞便等污染;
2、地震、洪災等災害導致取水受阻,泵房塌陷、機電設備等生產設施毀損;
3、消毒、供配電等設施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嚴重泄漏事故;
4、農村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等供水設施發生管道損壞,大面積爆管,或因其他災害導致大面積停水或供水嚴重不足;
5、傳染性疾病爆發、流行,影響供水安全;
6、投毒、破壞或恐怖活動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大面積減壓等;
7、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8、其他不確定因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等。
(三)供水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所造成影響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供農村供水事件分為四個級別: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
Ⅰ級是指:
⑴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使水廠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嚴重下降,造成1個水廠80%以上的供水范圍停水,且24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⑵農村供水水源地或出廠飲用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農村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病毒、細菌等部分指標嚴重超標,必須立即停供的。
⑶大量高濃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質進入水源地,水廠必須停止配水的,并且在24小時內不能恢復水源水質要求的。
⑷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破壞等情況導致水廠取水水源嚴重不足,或水廠消毒,輸配電等設施設備發生故障,使2座水廠無法正常生產時間達3天以上。
⑸因一個水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導致供水片區2萬人無水的,并且24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Ⅱ級是指:
⑴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使農村供水水廠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大副度下降,造成一個水廠供水片區50%~80%的供水范圍停水,且24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⑵農村供水水源或出廠水遭受嚴重污染,造成農村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一般化學、細菌等部分指標超標,影響到居民用水安全的。
⑶大量高濃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質進入水源地,水廠必須停止取水的,并且在12小時內不能恢復水源水質要求的。
⑷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破壞等情況導致水廠取水源嚴重不足,或水廠水消毒、輸配電等設施設備發生故障,使一個水廠供水片區30%以上,無法正常生產時間達3天以上。
⑸因一個水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導致供水片區大范圍斷水且影響人口達1萬人以上的,并且24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Ⅲ級是指:
⑴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使農村供水水廠的生產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農村一個水廠30%~50%供水范圍停水,且24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⑵農村供水水源或出廠遭受污染,造成農村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感觀性狀和一般化學等部分指標超標,影響到居民不能正常使用的;
⑶因供水主干管道爆裂,導致一個供水廠供水范圍斷水且人口在5000以上的,并且在12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Ⅳ級是指:
⑴水廠或加壓池的生產設施設備,供水主管等發生故障,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一個水廠局部片區無質、無水,影響人口達2000人以上,且48小時內不能恢復的;
⑵水廠生產工藝發生故障或受相關因素影響,使農村供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3項常規檢測指標超標,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
(四)預案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在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工作小組及各鄉鎮(場)有關職能部門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指揮部設辦公室,成立指揮部領導小組。
總指揮:葉爾江·庫依西拜(政府副市長)
副總指揮:周力軍(市農業農村(水利)局黨委書記)
成員單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站、各鄉鎮場、市應急管理局、伊犁州生態環境局分局、衛健委、疾控中心、交通局、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隊、供電公司。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由綜合協調組織機構、日常工作機構、現場指揮機構、現場處置機構和專家組組成。
三、供水事故應急體系運行機制
(一)預警與報警機制
基層供水站所、鄉鎮(場)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供水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可能導致發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①農村水源地、水域發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②水源水位過低或枯竭,取水困難的;
③地震、洪水、農村供電系統
發生事故等,影響到水廠取水和生產安全的。
根據早期信息、監測信息,對應可能引發供水事故進行預警。預警和報警信息應該及時、準確地向主管部門報告,并同時報告各級供水事故應急處置日常工作機構。
預警和報警信息應包括:供水事件預警的級別(即: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警示事項以及應采取的相關措施等。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程序和時限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有及時上報突發供水事件的權利和義務,發生突發供水事件的單位,無論事件級別大小,基層供水站所都應在1小時內向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報告,市農業農村(水利)局接報后,調查取證,收集情況,初步判定事件級別和類別,在2小時內向應急處置指揮部報告。
(2)報告方式與報告內容
突發供水事件發生或即將發生時,基層供水站所要立即如實向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報告。報告應采用書面形式,如情況緊急,可先采用應急專線電話報告,書面報告后補的方式。
報告應涵蓋下列內容:
①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
②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用戶(減壓、無水)范圍,影響人數,事件發展趨勢;
③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④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⑤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印章、報告時間。
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先期處置
突發供水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照有關預案,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同時,按規定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應急響應
農村供水系統事故發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共同組織實施應急、搶險、排險、搶修等方面的工作。
(1)應急響應程序
突發供水事件發生時或即將發生,市農業農村(水利)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并由領導根據突發事件的狀況,初步確定事件響應的`級別,宣布啟動應急預案,或根據事件的影響程度向上一級領導報告。成立應急指揮部,召集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狀況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事件處置的最新進展情況。
(2)應急響應的主要工作內容
①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②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③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關系、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④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
⑤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⑥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四)信息
(1)農村突發性供水事件的有關信息必須經市政府認定后,由專門機構對外進行,滿足市民知情權,得到社會的支持和理解。
(2)信息應及時、準確,供水站及其他部門不得隨意或惡意傳播與供水事故有關的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初步的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3)信息可通過廣播、電視、張貼告示等方式進行。
(五)應急監測
伊犁州生態環境局分局、衛健委按照職能分工分別成立供水質量應急監測組和供水水源質量或環境污染情況監測組,到突發供水事件現場實施不間斷的跟蹤采樣、分析,及時報告監測結果,并對事態危害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作出分析、預測,提出處理建議。
(六)應急安全與防護
根據供水事件的性質(如水源污染、水質事故),指揮部通過媒介等宣傳渠道,立即向群眾宣傳,主要內容如下:
①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②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對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內的居民及時通知停水,若發生不符合飲用要求的自來水已進入供水管道內,要通知到戶放空管內污水。
③如發生長時間停水,應在停水區設置臨時供水設施,保障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七)突發事件時期的應急供應與社會穩定
(1)突發事件時期的應急供應
在指揮部命令,宣布農村供水進入應急警戒狀態后,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在農村供水水量和供水水壓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應優先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
應急供應期必要時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過農村廣播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應急,各單位和家庭利用自備的水池、水缸等設備儲水。
②啟動農業設施自備水源開足設備,保證供水,并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③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或分時段分片供水。
④局部片區持續缺水,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⑤對的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統一調配,并考慮從周邊縣調運等,必要時無償發放給農戶飲用。
⑥在事件影響區內,盡可能多的設置飲用水發放點,方便居民取水。同時啟用配備送水車,送水到戶。
(2)突發事件時期的社會穩定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突發事件發生后,為防止因“水慌”產生社會不穩定以及乘機哄抬涉水商品物價,搶水或破壞農村供水設施取水的事件發生。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物價、工商和所在地的鄉鎮(場)緊密配合,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相關部門要積極主動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物價穩定,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八)應急終止
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復正常供水。經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審核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根據市領導指示或者實際需要提出,報市政府或者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應實施應急狀態終止。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1.應急終止的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原因已經消除。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3)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2.應急終止的程序。
(1)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
(2)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應急處置指揮部提出終止請求,由總指揮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后,應繼續對事故進行跟蹤監測和評估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3.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1)指揮部指導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及供水站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2)市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編制事件處置工作總結,于應急終止后15天內上報指揮部。
(九)善后處置
突發供水事件終止后,市政府應會同市有關部門,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供水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市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四、應急保障
市供水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供水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供水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醫療衛生、交通、供電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供水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指揮保障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地點設市農業農村(水利)局。辦公室應指定專門場所的設施,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職能包括:
①接受、顯示和傳遞農村供水系統事故信息,為專家咨詢和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②接受、省級傳遞、市級供水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③為應急處置指揮部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
(二)信息與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市突發供水事故的環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建立農村突發供水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統。
建立跨部門、多手段、多路徑、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的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
(三)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隊伍及裝備保障
各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各自的實際工作內容提供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基本信息,建立裝備儲存庫隨時調用。主要有:公安、消防、醫療救護、專家咨詢和工程技術力量、工程設施搶險專業隊伍及應急管理力量等。
(四)醫療衛生保障
突發供水事故后,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衛健委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同時要根據突發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衛生防疫準備,并嚴密組織實施。
(五)治安保障
突發供水事件發生后,市公安局負責應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武警支隊予以協助和配合,并負責相關保衛工作。事故所在鄉鎮(場)協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迅速組織救災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
(六)物資保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保障搶險救援隊伍的相應裝備投入;市衛健委負責組織藥品的儲存、供應;應急工作中應急物資的調用,由市農業農村(水利)局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建立突發性供水事件應急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確保救災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建立與其他縣物資調劑供應渠道,以便需要時可迅速調入應急物資;必要時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七)經費保障
對突發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需的專項資金和有關救援物資儲備資金,從政府預備費中列支。各有關單位根據突發供水事故應急需要,可先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特殊緊急狀態下,經報指揮部領導同意,可先開支后補辦審批手續。
(八)技術儲備與保障
成立突發供水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委員會。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與有關專家的日常聯系,并針對突發供水事件的類型建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專家信息系統。同時組織有關專家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供水事故開展監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方法的研究。
五、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市農業農村(水利)局協同市應急管理局或市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演練。
鄉鎮(場)、市農業農村(水利)局要結合當地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二)宣傳和培訓
市農業農村(水利)局會同宣傳、教育、文化、廣電等有關部門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市民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用水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公眾的節水意識,提高公眾對突發供水事件的防范能力。
供水站和相關保障部門應加強突發供水事件相關專業人員的日常培訓和管理。按照供水應急預案及相關的單項預案,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供水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供水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鄉鎮(場)、市農業農村(水利)局要針對本地區特點開展突發供水事故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三)責任與獎懲
突發供水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供水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供水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供水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孝感鎮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是按照上級部門的具體部署、要求,結合我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而制訂的,目的是為了提高保障我鎮鄉鎮集中式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困難而產生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的事故隱患。
1.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鎮、村(居)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1.2.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1.2.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件》、《地質災害防治條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等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意見》等部門規章、地方性相關法規等,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集中式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2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3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4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1.4.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基本情況
2.1自然地理情況
孝感鎮位于德陽市區西北郊,是四川省第一批小城鎮試點鎮。近年來,孝感鎮始終堅持以發展為第一要務,以城鎮建設為龍頭,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招商引資為重點,鎖定建設區域性中心城鎮目標,全力打造城鄉一體化鄉鎮,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3、指揮體系及職責
鎮、各村(居)、各相關部門均應設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轄區內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有關供水單位應設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單位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3.1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
設立孝感鎮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及專家組。應急辦公室設在環保辦,聯系電0838—2440145、2440706。
3.1.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鎮本級相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3.1.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我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各村供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及上級部門報告。
3.2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成立相應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鎮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按照屬地原則,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配合鎮政府定期組織演練。
4、預防和預警
4.1預防
4.1.1信息報告。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本鎮及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鄉情。
4.2預警
4.2.1預警。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2預警發布。預警信息應標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4.2.3指揮體系
4.2.3我鎮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安全應急預案,報區人民政府備案。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供水單位應在第一時間通知鎮應急辦,并匯同鎮人民政府逐級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區級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對應全鎮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三級。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5.2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組長的鎮長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鄉(鎮)級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區級工作組和村雙委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2)村雙委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區、鄉(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由區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5.3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副組長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鄉(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區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事故處理完畢后,由區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5.4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應急事件發生后,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區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事故處理完畢,由區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政府及區環保局備案。
5.5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應急事件發生后,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區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事故處理完畢,由鎮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備案。
5.6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我鎮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在區級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我鎮有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鎮衛生院、新鐵醫院在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信息發布。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區級或區級以上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4)應急結束。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
6、保障措施
6.1組織保障
鎮各級部門要盡快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6.2通信與信息保障
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6.3資金保障
鎮財政所要設立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請政府,調用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6.4物資保障
發生事故時,由鎮民辦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6.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組織鎮醫療衛生技術隊伍,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6.6交通運輸保障
鎮派出所、交警中隊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6.7治安維護
鎮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6.8技術保障
供水單位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將方案報鎮政府備案。
7、后期處置
7.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7.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鎮人民政府向區委、區政府逐一匯報后由我鎮具體負責實施。鎮生部門在上級衛生部門的.指導下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鎮有關部門對參加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上報區政府批準后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13
每年冬季氣溫較低時較容易發生水表水管被凍壞的情況。自11月份中旬以來,為了確保水表安全過冬,供水服務中心提前部署,做好水表防凍保溫工作,為轄區內所有用戶水表提前穿上了“新棉衣”。同時,在各個居民小區張貼溫馨提示,提醒市民今冬及時給水表和水管防凍,以免水表被凍影響正常供水。同時根據天氣情況,隨時啟動低溫天氣應急預案,熱線、表務管理員24小時待命,確保被凍水表及時更換。并提前做好水表倉庫的準備水表工作,確保被凍水表更換工作的順利進行。
供水服務中心提醒,為防止水表凍裂,市民可提前做好以下供水設施防凍準備:
1.為供水設施"穿衣",將破棉絮、草墊等保暖物品覆蓋在水表井內的供水設施上;
2.水表井更換保溫材料時,首先要查看水表及水管底部是否墊實,確認無誤后,用蛇皮袋或其他包裝袋裝好保溫材料,扎口不要太緊,填實水表井,抄表時逐袋取出,既方便抄表又保持表井清潔
3.室內供水設施一般都是裸露的,您可將裸露的水管、水表包上一層棉織物保溫,臨睡前關好門窗,盡量提高室內溫度。如因出差或其他原因長期不在家中,請您在離家之前將您家水表后的'閥門關閉,排空管道及用水設備如太陽能等內的自來水,防止水管凍裂或凍結;
4.夜晚應關閉廚房、廁所對外以及所有背陰房間的窗戶,盡量保證室內的溫度在0℃以上;
5.氣溫降至-5℃時,最好在晚間用水后稍稍擰開龍頭使水流成線,保證水管內自來水流動防止夜間凍結;
6.對確已凍住的表內水管,您可以自行用電吹風烘吹,或用毛巾包裹后慢慢用溫水澆淋,切不可用火直接烘烤或用開水解凍,以免造成管道或者水表爆裂。
溫馨提示:
1、在夜間不用水時,可以采取讓水龍頭保持滴流狀,流水不凍,可以大大減少凍表的幾率。
2、請廣大市民提前檢查自家戶表水表是否保溫,以免被凍。同時也提請您的鄰居做好自家水表的防凍,讓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共同做好寒冷天氣下的防凍工作。
3、市民如遇戶表水表被凍,或公共供水設施凍裂,請及時撥打供水熱線“8098000”及各區域供水服務中心業務受理電話聯系,也可與您身邊的"客戶代表"取得聯系。
供水應急預案14
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有效應對農村供水突發情況,做好水源工程應急調度和人飲工程應急供水工作,根據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關于做好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及衡陽市、常寧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統籌推進中小型水源工程和抗旱應急能力建設,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促進工程長期良性運行,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水質達標率。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的四大原則,按照"一鎮一策、一廠一案"的方針,重點關注主要飲用水水源水量匱乏、農飲工程供水保障率不足、居民生活用水易發生困難的白沙鎮、西嶺鎮、官嶺鎮、三角塘鎮、新河鎮等地區,以及水環境污染嚴重的水口山鎮等地區,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鄉鎮、村、水廠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責任機制,快速有效控制事態蔓延,確保全市農村飲水安全100%有保障,確保全市農村水廠供水正常、服務到位。
三、組織領導
成立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名單如下:
指揮長:雷發清
副指揮長:
周綠萍(常務)李剛
成員名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廖國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市農村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上級水行政主管單位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問題。重大問題服從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和調度,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不能夠解決的,需要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出面調度的,應在發現問題1小時內上報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及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應急所需。主要應急備用水源:洋泉水庫(水廠)、水松水廠、五龍山水廠、柏坊水廠、西塘水庫。
4、強化保障。預備備用應急送水車一臺,應急人員10名。(梅埠橋水庫管理所負責)。
5、各鄉鎮和規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1、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鄉鎮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應急信息由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統籌。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人員會商,必要時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股室和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一線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處置措施
1、水源水量不足。易發生季節性缺水的鄉鎮,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居民家中原有自備水源和附近公共水源,如水井、水池等,有必要的加深水井或新建水源,有條件的采取管網延伸工程,解決季節性缺水。舂陵河沿途鄉鎮,如白沙、西嶺、蔭田、煙洲等地區在河流干涸,嚴重影響群眾飲用水安全的特殊時期,可聯系歐陽海灌區加大和保證下泄生態流量。
2、山洪、地質、暴雨災害造成損壞。采取搶修更換管道、維修水池等供水設備設施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3、針對水質不達標。采取增加絮凝、沉淀、過濾、消毒等措施處理。
4、水質污染的問題。由鄉鎮上報,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通知,由鄉鎮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七、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強化應急工作經費保障,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等。
2.通信與信息。保證信息報送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微信等通信手段,及時收集信息妥善處置輿情。
3.宣傳動員。組織應急演練,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有關股室和單位要各負其責,并配合鄉鎮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供水應急預案15
潛口鎮位于徽州區中部,轄6個行政村、全鎮有耕地面積1.2萬畝,常住人口1.3萬人。隨著旱情持續發展,地表水日漸枯竭和飲用水源逐步減少,潛口鎮居民飲用水形勢更加嚴峻,造成的損失也愈來愈大。為此,在正確認識和掌握不同時期干旱發生和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制定切實有效的抗旱供水應急預案,采取綜合措施,加強工作前瞻性,提高我鎮干旱供水工作的主動性,防患于未然,是解決干旱的有效途徑。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極端氣候變化對我鎮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不利影響,進一步規范全鎮抗旱工作秩序,增強全鎮應對和高效處置干旱供水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干旱缺水造成的損失,保障居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推動全鎮經濟建設持續發展,編制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潛口鎮干旱時預防和供水應急處置,連續無雨日超過半個月以上的各類旱情,導致飲用水無法正常供應或水源地水源大量減少。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主要任務是確保潛口鎮居民用水安全,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做好對日常應急突發事件的宣傳發動,處置好可能導致的隱患事故負責鎮干旱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建立潛口鎮干旱供水應急機構。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水利、農業、食品、學校、衛生等相關部門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對潛口鎮的干旱供水給予技術指導和支援。
二、等級劃分
按照潛口鎮干旱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預警等級分為四級。即:輕度干旱,中度干旱,嚴重干旱,特大干旱,預警等級由鎮人民政府分析、評估后,報區水利局統一發布。
輕度干旱:當潛口鎮連續15天以上無有效降雨或10%以上的人畜飲水出現困難。
中度干旱:當潛口鎮連續30天以上無有效降雨或30%以上的人畜飲水出現困難。
嚴重干旱:當潛口鎮連續45天以上無有效降雨或50%以上的人畜飲水出現困難.
特大干旱:當潛口鎮連續60天以上無有效降雨或80%以上的人畜飲水出現困難。
三、應急機構及職責
潛口鎮干旱供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設立相應的應急機構,負責潛口鎮干旱供水突發事件。潛口鎮設立干旱供水應急分隊,負責鎮干旱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潛口鎮干旱供水應急機構與職責
潛口鎮人民政府設立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張天天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水利的黨委委員程偉擔任,成員由武裝、水利、國土、財政等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政辦主任徐宵斌擔任。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①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干旱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②及時了解掌握昭潭鎮干旱情況,協調和組織實施供水應急措施;③負責向區水水利局報告發生干旱的準確地點、影響范圍、程度及應急處置措施;④審定全鎮干旱供水的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⑤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農業、水利、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負責潛口鎮干旱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干旱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干旱調查、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
水利站:負責全鎮各類水工建筑的維修和保養,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合理調度水資源,解決好農村人畜飲水困難,適時向鎮政府應急領導小組提供全鎮蓄水及缺水情況。協調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全鎮抗旱工作,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
農業綜合服務站:負責推行節水灌溉方式和節水耕作技術,負責農作物干旱災情的監測,及時掌握并提供災情信息,并實施農業抗旱措施,減輕旱災損失。合理調整農作物生產布局以及作物種植結構,采取措施,提高用水效率,適時向鎮政府應急領導小組提供農作物旱情。
林業站:做好林業干旱災情的監測,及時掌握并提供災情信息,實施林業抗旱措施,減輕旱災損失。
民政辦:組織核查報告災情,申請、管理、分配旱災救助款物;組織指導旱災救助捐贈;組織轉移安置災民;確保24小時內應急物資運送到位,確保應急期內災民的基本生活。
鎮黨政辦:要強化交通管理,實行交通運輸的統一調度,負責調集搶險救助物資運輸車輛。優先保障指揮人員、救援人員、抗旱設施、救災物資、藥品等的緊急運輸。
衛生院:負責受旱災區的衛生防疫,對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疫情防挖、疾病的傳播、蔓延。組織醫療、救護隊趕赴災區,負責人員的救護、治療和轉移。
派出所:維持災區正常秩序,確保抗旱設施正常使用及救災物資安全,防止各種糾紛。
財政分局:緊急提供抗旱應急資金,負責全鎮抗旱資金安排、撥付。
潛口供電所:負責保障抗旱、救災的電力供應并保證災后電力設施的搶修。
武裝部:負責組織預備役民兵人員執行重大抗旱任務。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并完成鎮應急領導小組賦予的任務。
(二)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潛口鎮人民政府的搶險應急預案,區二水廠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組織演練。
四、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水利站負責全鄉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控、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公開的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鎮供水安全信息,對各種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報告。
(二)監測信息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二水廠的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應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五、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在先期進行技術處理的同時,應在3小時內向潛口鎮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所報告。
(二)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潛口鎮政府可采取向飲水點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潛口鎮應急領導小組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六、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潛口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
將潛口鎮供水安全應急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作為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五)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受傷或飲用水的水質問題事件時,應急領導機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送水解危車輛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治安維護
潛口派出所負責做好飲水點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八)獎勵與責任追究
黨政辦對參加潛口鎮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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