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地質災害防治“預防為主”的方針,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鳳凰路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云南省地質災害處置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災害。
第三條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辦事處有關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搶險的準備工作。
第四條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險情,應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在區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第二章地質災害等級和災情報告
第五條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一、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第六條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街道辦事處或者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資源部門或者區人民政府。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所應在24小時內向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報告。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所應在24小時內速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同時越級速報市國土資源局。
發生大型地質災害,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所應在12小時內速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同時越級速報市國土資源局,以后每24小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調查結束。
發生特大型地質災害,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所應在6小時內速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同時越級速報市國土資源局,以后每24小時向國土資源部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調查結束。
第七條發現地質災害威脅人數超過500人,或潛在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嚴重地質災害隱患點,鳳凰路街道辦事處、國土所接到報告后,要在2日內將險情和采取的'應急防治措施上報有關部門。
第三章應急機構和職責
第八條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平時為鳳凰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辦事處主任任指揮長,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揮長,國土、交通、水利、衛生、公安、武裝、農業、民政、財政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鳳凰路國土所,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1、在區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審定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并進行督促、檢查和落實;
3、協調、安排地質災害防治經費;
4、發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質災害時,組織成員趕赴現場,指揮地質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5、配合紅塔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第四章地質災害處置
第九條發生小型地質災害,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省國土資源廳。紅塔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發生大型地質災害或特大型地質災害,由省國土資源廳或國土資源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第十條發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質災害,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即為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部由指揮長、副指揮長及辦公室、各專業組組成。
第十一條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的職責:
一、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職責:
1、制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計劃和對策措施;
2、組織實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指揮、協調、實施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3、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地質災害發生地搶險救災工作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保障人身、財產安全;采取措施對水、電、路、通信實施有效管理,維護搶險救災和社會秩序。
二、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與市級搶險救災指揮部和區級搶險救災指揮部保持聯系;
2、負責救災物資、資金的籌集、安排、調運;
3、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經指揮部審核,向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報告地質災害及處置情況;經指揮部審核批準,向社會災情,編寫、印發搶險救災簡報。
4、組織、協調各專業組的工作,與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溝通和聯系,保障信息暢通;
5、貫徹落實上級批示和傳達紅塔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指令;
6、負責處理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三、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職責:
由民政、公安、武裝、農業、財政等部門組成。
1、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
2、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調配、發放救災物資,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
4、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處理死難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職責:
由國土、交通、農業中心等部門組成。
1、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規模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進行調查,確定災害等級、成災范圍,盡快查明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
2、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分析發生的前兆特征,判斷發生的可能性、災害等級和影響范圍,依據前兆特征判斷其危險性程度、激發條件,采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3、為地質災害的救助做好氣象預報服務;
4、編寫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和應急調查報告。
五、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職責:
由交通、水利、農業、公安等部門組成。
1、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通信設備和線路,保障搶險救災通信暢通;
2、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遭受損壞的公路、橋梁及有關設施,確保災區主要干線道路暢通,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傷員和救災物資的運輸以及災民的疏散;
3、盡快配合搶修供電、供水等基礎設施,恢復基礎設施功能,保障搶險救災和災民基本生活。
六、醫療衛生防疫組職責:
由衛生、環保等部門組成。
1、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
2、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災區疫情;
3、迅速調集、運送災區所需藥品和醫療設備。
七、治安保衛組職責:
由公安、武裝等部門組成。
5、配合紅塔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第四章地質災害處置
第九條發生小型地質災害,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省國土資源廳。紅塔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發生大型地質災害或特大型地質災害,由省國土資源廳或國土資源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第十條發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質災害,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即為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部由指揮長、副指揮長及辦公室、各專業組組成。
第十一條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的職責:
一、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職責:
1、制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計劃和對策措施;
2、組織實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指揮、協調、實施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3、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地質災害發生地搶險救災工作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保障人身、財產安全;采取措施對水、電、路、通信實施有效管理,維護搶險救災和社會秩序。
二、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與市級搶險救災指揮部和區級搶險救災指揮部保持聯系;
2、負責救災物資、資金的籌集、安排、調運;
3、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經指揮部審核,向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報告地質災害及處置情況;經指揮部審核批準,向社會災情,編寫、印發搶險救災簡報。
4、組織、協調各專業組的工作,與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溝通和聯系,保障信息暢通;
5、貫徹落實上級批示和傳達紅塔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指令;
6、負責處理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三、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職責:
由民政、公安、武裝、農業、財政等部門組成。
1、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
2、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調配、發放救災物資,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
4、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處理死難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職責:
由國土、交通、農業中心等部門組成。
1、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規模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進行調查,確定災害等級、成災范圍,盡快查明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
2、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分析發生的前兆特征,判斷發生的可能性、災害等級和影響范圍,依據前兆特征判斷其危險性程度、激發條件,采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3、為地質災害的救助做好氣象預報服務;
4、編寫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和應急調查報告。
五、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職責:
由交通、水利、農業、公安等部門組成。
1、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通信設備和線路,保障搶險救災通信暢通;
2、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遭受損壞的公路、橋梁及有關設施,確保災區主要干線道路暢通,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傷員和救災物資的運輸以及災民的疏散;
3、盡快配合搶修供電、供水等基礎設施,恢復基礎設施功能,保障搶險救災和災民基本生活。
六、醫療衛生防疫組職責:
由衛生、環保等部門組成。
1、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
2、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災區疫情;
3、迅速調集、運送災區所需藥品和醫療設備。
七、治安保衛組職責:
由公安、武裝等部門組成。
5、配合紅塔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第四章地質災害處置
第九條發生小型地質災害,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省國土資源廳。紅塔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發生大型地質災害或特大型地質災害,由省國土資源廳或國土資源部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區、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配合。
第十條發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質災害,鳳凰路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即為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部由指揮長、副指揮長及辦公室、各專業組組成。
第十一條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的職責:
一、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職責:
1、制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計劃和對策措施;
2、組織實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指揮、協調、實施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3、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地質災害發生地搶險救災工作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保障人身、財產安全;采取措施對水、電、路、通信實施有效管理,維護搶險救災和社會秩序。
二、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與市級搶險救災指揮部和區級搶險救災指揮部保持聯系;
2、負責救災物資、資金的籌集、安排、調運;
3、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經指揮部審核,向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紅塔分局報告地質災害及處置情況;經指揮部審核批準,向社會災情,編寫、印發搶險救災簡報。
4、組織、協調各專業組的工作,與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溝通和聯系,保障信息暢通;
5、貫徹落實上級批示和傳達紅塔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指令;
6、負責處理鳳凰路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三、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職責:
由民政、公安、武裝、農業、財政等部門組成。
1、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
2、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調配、發放救災物資,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
4、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處理死難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職責:
由國土、交通、農業中心等部門組成。
1、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規模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進行調查,確定災害等級、成災范圍,盡快查明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
2、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分析發生的前兆特征,判斷發生的可能性、災害等級和影響范圍,依據前兆特征判斷其危險性程度、激發條件,采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3、為地質災害的救助做好氣象預報服務;
4、編寫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和應急調查報告。
五、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職責:
由交通、水利、農業、公安等部門組成。
1、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通信設備和線路,保障搶險救災通信暢通;
2、盡快配合搶修恢復遭受損壞的公路、橋梁及有關設施,確保災區主要干線道路暢通,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傷員和救災物資的運輸以及災民的疏散;
3、盡快配合搶修供電、供水等基礎設施,恢復基礎設施功能,保障搶險救災和災民基本生活。
六、醫療衛生防疫組職責:
由衛生、環保等部門組成。
1、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
2、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災區疫情;
3、迅速調集、運送災區所需藥品和醫療設備。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
一、適用范圍
鎮行政區域范圍內危巖、滑坡等國家規定的地質災害。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鎮人民政府成立鎮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黨委書記任指揮長,鎮長、分管領導為副指揮長,成員單位由國土資源所、民政所、安辦、經發辦、農技站、衛生院、水保站、派出所、黨政辦、各社區居委會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于鎮黨政辦,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
指揮部主要職責:根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執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和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其他關于地質災害防災救災任務;發生中型及以上的地質災害后,應立即向縣有關部門報告,并配合縣應急工作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根據指揮部的各項指示、命令,督促、檢查各部門地質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
(2)組織地質災害災情、險情調查和評估,提出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建議。
(3)協調各應急工作組開展工作。
(4)負責各救援隊伍的接待、生活安排,慰問群眾等工作。
(5)掌握災情動態,及時代指揮部向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向社會通告。
(6)及時收集、匯總災情并草擬災情報告,處理有關救災工作的新聞報道事宜,統一宣傳口徑,采取相應措施防止地質災害謠傳。
指揮部下設若干應急工作組,其組成成員及職責主要有:
(1)緊急搶險組
由鎮國土資源所牽頭,安辦、派出所、經發辦、黨政辦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調集搶險救災隊伍和必要設備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大量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組織人員將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和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2)調查宣傳組
由國土資源所牽頭,經發辦、水保站、派出所、黨政辦組成。
主要職責: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的類型、成因、誘發因素、影響范圍,組織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范對策、措施;將實情調查匯總,經審核后向外。
(3)醫療衛生組
由衛生院牽頭,黨政辦、水保站、民政所、村衛生所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藥品、器械,設置急救站、搶救傷員,發放藥品、加強防疫等;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衛生等狀況,采取無安全問題發生的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有關疾病的暴發流行。
(4)治安保衛組
由鎮派出所牽頭,安辦、綜治辦、各社區村委會等單位組成。
主要職責:設立警示標志、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管制區,加強執勤巡邏,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負責救災物資和災區人員、財產及政府機關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5)生活保障組
由鎮民政所牽頭,財政所、水保站、黨政辦等部門及保險公司組成。
主要職責:指導災區社區、村、組做好災民和救援隊伍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做好災民的`轉移、臨時安置、心理疏導及死難者的善后、保險理賠等工作。
(6)災后重建組
由經發辦牽頭,黨政辦及各社區居委會等組成。
主要職責:銜接有關單位做好災區受損的通訊、電力、供水、交通、農房等設施的搶險工作,指導災區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三、臨災應急
(一)鎮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一般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報告后,應立即向縣有關部門報告并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險情,提出應急搶險措施建議,并向鎮政府提出是否啟動臨災應急預案的建議。
(二)鎮政府接到啟動臨災應急預案的建議后,應立即召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緊急會議,進行險情會商,研究部署搶險避災各項工作,并視險情需要,啟動本預案。
(三)啟動本預案后,鎮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調整有關工作組有序地組織搶險避災工作。
1、調查險情,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會商,提出應急搶險避災措施建議,確定搶險避災方案。
2、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各重點隱患點的人員財產撤離方向、預警信號等詳見下表:
3、對災害隱患進行動態監測,分析、預測其發展趨勢,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并做好災害突發的報警工作。
4、組織施工力量,實施必要的應急避險工程,減緩和排除災害險情發展。
5、各站所室及社區居委會根據險情狀況,做好相關應急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小學06-13
小學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預案03-11
幼兒園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12-13
應急預案04-09
應急預案06-13
廢水應急預案04-04
救援應急預案04-05
公司應急預案04-05
電梯應急預案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