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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院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治安保衛條例,規范醫院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保護病陪人、醫務工作者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維護本醫院工作、生產、經營秩序,正確處置治安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省《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地方性法規及辦法、并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醫院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重大經濟損失以及較大社會影響的治安突發性事件或事故。
四、預案體系
本預案為專項應急預案。
五、工作原則
紀律及獎懲統一指揮,快速反應,以人為本,迅速化解,減少損失;力爭把突發治安事故的危害與影響控制到最小程度。不得瞞報、緩報、謊報突發事件;不得阻礙應急工作;不得拒絕履行應急職責,延誤應急時機;違抗命令,否則予以處份和處罰,情節嚴重者,將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事故等級
1、一般事件與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并且不滿足重大突發事件條件的事件與事故。該類事件事故采用醫院內部規定的程序處理;
2、重大經濟損失事件:重大經濟損失是指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
3、重大突發事件:給醫院造成的經濟損失達人民幣1萬元以上事件;造成人員重傷死亡的事件;給醫院形象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事件;嚴重影響醫院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事件。
七、醫院危險源
醫院發生治安事件的主要類型:
1、重大斗毆事件;
2、群體性極端人員尋釁滋事;
3、重大盜竊事件;
4、針對重點人員和部位的恐怖襲擊事件;
5、危害醫院正常經營的其它治安性質的事件。
八、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應急小組架構
1、醫院治安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
成員:院辦主任、黨辦主任、綜治辦主任、財務科主任、總務科主任、醫安辦主任、設備科主任
2、醫院內部各科室根據本科室情況成立以科室主任任組長的“治安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3、治安事件應急小隊:
隊長:綜治辦主任
副隊長:醫安辦主任、警務室主管
成員:警務室全體成員、車管隊全體成員、職能科室人員、治安事件相關科室人員
成員職責
1、應急小組組長負責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應急決策、整體調配應急資源與力量、整體指揮應急行動、應急狀態解除、向政府部門匯報重大突發治安事件。
2、應急小組副組長具體落實應急小組決議和組長指示;組織指揮和統籌協調應急資源與力量;信息匯總分析;對外聯絡及信息發布;后勤資源與力量調配。
3、應急小組成員接到突發治安事件信息后及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救援過程中通訊聯絡、現場處置、施救、費用借用、事故處理。后續辦理事故保險索陪事宜。
4、科室治安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本科室范圍內承擔與醫院治安應急領導小組相應職責。
九、重大危險源監控與管理
1、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加強全體職工法制培訓教育,增強、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識;
2、加強管理,嚴格按照醫院治安管理制度執行;
3、對醫院全區域實行全天24小時不間斷的巡查、督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處理。并將一切可能發生的治安事件控制在萌芽狀態。
十、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治安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根據“有備無患”的原則,對有關信息進行評估,當符合“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突發事件”的突發治安事件即將發生或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應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進入預警狀態后,根據應急事件或事故的類別與性質,可能采取的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在適當范圍內傳遞關于預警狀態的信息,必要時廣泛發布預警公告;
3、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物資,并妥善安置;
4、指示醫院科室應急小組組員、應急小隊進入應急狀態。進行初步應急資源整合,做好調配準備;
5、需要報上級單位的,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告。應急響應
治安事件發生后,現場目擊人員要立即向周邊人員發出預警警報,警務室值班電話。
如有人員傷亡,立即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情況嚴峻時撥打110。現場人員應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正確處置初起事件。
警務室接到報警電話后,立即組織值勤人員和備勤人
員前往事故發生點,組織應急處置,并將情況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
十一、針對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突發刑事案件應急處置:
1、警務室工作人員接報或發現斗毆、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時間通知警務室當班人員趕往現場并上報治安事件小組領導;
2、查明鬧事人是否帶有兇器及其人數、地點,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圍觀人員;阻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3、向小組領導報告事件發展情況,根據事件發展的嚴重性,建議是否報案;
4、小組值班領導3分鐘內趕到事發現場,組織協警制止雙方的過激行為,通過勸說、誘導或強制方法,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避免造成更加惡劣的影響;
5、對現場進行保護,對外圍人員進行觀察,對可疑人員進行監視;
6、如實向公安機關講述事件過程,積極配合其工作。
突發盜竊事件應急處置:
1、值班人員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立即通知警務室嚴守醫院各出入口,組織人員包圍犯罪嫌疑人,爭取當場抓獲,連同作案工具、贓物一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在現場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機關配合破案;
2、發現盜竊現場,盜竊分子已逃離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通知相關領導組織人員從外圍包圍現場所有出入口,監控值班人員重點監控各主要出入口,并匯報給值班領導并組織人員對現場附近嚴格清查;
3、發現形跡可疑人員,應暫請對方滯留在警務室,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和警方進行盤查;
4、對可疑作案人員,可采取暗中監視或設法讓其滯留,并報告公安人員前來調查;
5、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任何人觸模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物品,經請示值班領導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聽從公安人員處理;
6、警方調查取證時應將事主和目擊者的情況如實向公安機關作出詳細報告。
突發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違法物品的應急處置:
1、嚴禁非本單位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全體工作人員均有權阻止進入,同時匯報值班領導;
2、警務室人員檢查發現或接到各類可疑物品的報告時,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留守現場,圍起隔離帶,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確認為可疑爆炸物品時,立即組織院內人員進行疏散,并設置臨時警戒線,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入內,并撥打“110”報警;
4、對危險品和違法物品攜帶者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并帶到警務室進行調查,禁止其離開,待公安人員到現場后進行調查;
5、經請示領導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6、待公安人員到現場后,協助公安人員排除爆炸隱患,積極配合調查;
7、如果爆炸已經發生,警務室工作人員和值班領導、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搶救,協助運送傷員,穩定人員情緒,保護好現場,有秩序的開展疏散工作;
8、各級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領導及公安機關進行案件調查。
突發搶劫事件應急處置:
1、門衛人員在執勤中遇有公開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如強行掠取個人或院內公共財物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保安人員的職責,在保護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須立即進行制止處理;
2、迅速制止犯罪,設法擒獲或召集組織其他人員擒獲罪犯;
3、如在樓內發生劫案,應通知值勤門衛,嚴格檢查,組織人員對院內進清查,如罪犯逃走,應注意觀察看清犯罪分子的人數、衣著、面貌明顯特征、身體特點、所用的交通工具及其型號、品脾、特征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4、門衛人員接到報警立即封鎖大門,并對出入人員嚴格檢查出入證件,對去過案發現場的和懷疑攜帶盜竊物品的人員請其暫滯留在原處,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請警方進行盤查;
5、發現不法人員禁止其離開本院,應暫請對方滯留在原地,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請警方進行盤查;
6、封閉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模,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無固定現場的、無法將劫匪遺留的物品留在原處的、要一一收拾起來,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7、訪問目擊群眾,收集劫案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勘查完畢不能離開;
8、當事人或在場人員如有受傷的,要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急診室搶救醫治,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執勤中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應急處置:
門衛在執勤過程中,如遇到強行進入不準隨意進入的區域、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等,可采取如下處置方法:
1、處理問題時要態度和藹、說話和氣、耐心解釋、以理服人;
2、對不聽勸阻者,盡量想辦法查清其姓名或單位,如實記錄下來及時向領導匯報;
3、一般情況可門衛車管人員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告之我院的相關制度,請其今后配合工作;
4、發生糾紛時,車管人員一定要冷靜,避免爭吵,不能和對方發生任何沖突和過激行為;
5、若遇到個別人員蠻橫無理,打罵車管人員,可立即通知上級主管領導,上級領導同此人共同協商妥善處理,若情節嚴重,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6、車管人員遇到上述情況嚴禁動手打架,本著以理服人的原則妥善處理。
突發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應急處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很容易造成傷害,執勤人員應按如下方法處理:
1、進行勸阻或阻攔,讓其離開管轄區域;
2、如果熟悉或認識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應設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單位,請他們派人領回,并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可將其強制送交警務室,處理過程中注意保護自己。
對突然死亡事件的應急處置:
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突然死亡事故,應采取以下措施:
1、對因突發病死亡人員,先檢查確認病人是否死亡,如未死亡應盡量采取搶救措施,同時撥打急救電話,并迅速向上級領導匯報;
2、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殺或他殺時,首先要保護好現場,而后報告院長和行政副院長,相關人員應在3分鐘內趕到現場,并向公安機關、院急救中心報告;
3、對自殺人員,首先保護好現場,設立警戒線疏散無關人員,待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后,協助尋找死者有無遺言等證據材料;
4、對他殺人員,首先保護好現場,設立警戒線疏散無關人員,并堅決對現場人員進行控制不得離開,觀察周圍有無可疑人,待公安人員到達后,匯報有關線索和情況,協助破案;
5、現場目擊者、警務室主任、行政院長須待公安人員取證、拍照完畢后,征得公安人員同意后清理現場。
當群體性沖擊醫院時的應急處置:
當門衛保安遇有群體性沖擊醫院的事件發生時,要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報警,同時招集備勤人員進入應急狀態;
2、密切注意群體性鬧事者的動向。警務室人員利用有利地形,密切觀察群體性鬧事事件為首的和起煽動教唆作用的幕后分子,盡力記住他們的面貌特征和主要違法犯罪行為,采取可行措施減少醫院的損失;
3、保持緘默;群體性鬧事大多屬于對立矛盾引起的,要解決問題只有依靠當地政府以及公安機關和有關單位,保安人員如果亂發意見,可能引起不良后果,所以,只能保持緘默。醫安辦的工作人員出面協調并根據現場的情形,和上級領導的指示,靈活、機動、果斷處置。
十二、應急保障
后勤保障:確保應急器材裝備、食品、飲品等物資的供給,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
經費保障:財務科負責緊急物質采購的資金和其它應急用款的調撥。
技術保障:水電管理人員、網絡管理人員。
信息保障:警務室人員的手機正常使用,相關人員的手機、辦公室座機暢通。
人員保障:各科室負責人。
交通保障:救護車司機抽調車輛保障突發治安事件的交通用車。
治安保障:警務室人員緊張時,可安排加班或依靠當地公安機關力量配合。
醫療保障:急救藥箱、上級醫療機構。
十三、后期處置與恢復重建
各級應急小組成員根據分工合作,在充分調查與分析的基礎上處理突發事件的善后及恢復與重建工作,包括:
1、全面盤點損失情況并以照片等形式保留證實性材料,以備保險理賠所用;
2、通過各種渠道和方法消除負面影響、挽回醫院聲譽;
3、對相關人員進行安置、補償;
4、現場清理、恢復應急裝備與安全防護設備設施以及警示標識等;
5、排查并排除安全隱患;
6、修復或重建基礎設施以及修復或更換機器設備等以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7、進行必要的重建或恢復生產動員;
8、必要時對職工災后心理進行疏導或矯正、資助或慰問受災嚴重的職工及其家屬。
9、保險理賠: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需保險機構參與賠付的事件,財務科及時與之溝通,盡快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十四、應急培訓演練及應急能力考核
1、各科室應加強職工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突發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范意識和心理準備,提高職工的防范能力。該類培訓與宣傳,每年至少一次;通過集中學習形式或采取災害模擬演練進行;
2、本科室應急小組應加強應急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各科主任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并結合應急系統化要求,打造本科室應急力量。應急性質的培訓每年至少一次,如果事故或其隱患出現,則必須適時培訓;培訓方式主要是結合工作實踐,以促進“應急意識”的提高;
3、應急小組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4、應急能力考核:為保障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始終處于良好的戰備狀態,并實現應急體系持續改進,醫院治安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對各科室應急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執行與完善情況,隊伍建設、人員培訓與考核、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等情況,實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
十五、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治安事件應急預案綜治辦管理。應急預案的變更當應急技術、資源、職能發生變化時;應急演練或實踐發現預案本身存在問題等情況下,可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并存檔后試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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