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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并盡早予以防范,確保檔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檔案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局檔案管理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是指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汛期警報、火災警報、防盜保密事件等處理與防范措施,以期及時地組織人員,保證檔案安全的活動。
第三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立足防范,分級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涉及突發事件的部門和個人,均應遵守本預案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事件報告
第五條一旦發生事件預警,應立即向責任處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向主管領導通報。
第六條主管領導和責任處室領導應按照已發生、可能發生之事件性質和等級,趕赴現場,組織處理。必要時,應迅速報告局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三章應急處置
第七條本級檔案庫房為特級應急處置的區域;計算機中心和其它檔案保管場所為一級應急處置的區域;檔案查閱利用室為三級應急處置的區域。
第八條各級區域應急處置以本級為主,并視情況請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門支持。
第九條突發事件發生時,建立以局長為總指揮、業務分管局長具體抓落實和思想發動、其他中層以上領導協作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組織、協調和指揮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總指揮:戴時鑫
現場指揮:余為群
協調:邢良波
成員:鄔益良、鮑廣瑋、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科室職責:
(一)檔案管理員應按檔案存放區域等級依次指導處置:汛警期查漏防潮,發生期不間斷監控排查,危險期按要求立即組織力量把特級區域的檔案向高位轉移。火警期應迅速告知庫區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盜竊泄密發生期應立即控制和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安部門查勘;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做好珍貴和保密檔案撤離準備,發生期應視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指導處置人員搬運至設定區域。
(二)管理員在汛警期作好通氣排濕、設備設施的.運行檢查,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運作,危險期按要求組織力量把計算機、貴重設備向安全場所轉移;火警期在報119火警的同時,報告安全領導小組,并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按消防應急預案的規定程序實施處置。
(三)辦公室應在汛警期及時了解汛警情況,向主管領導和有關科室通報,并協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發生期應按主管領導要求和現實需要通知人員到位;火警、失竊泄密發生期應及時掌握信息,協助做好聯絡工作;整體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落實搬運裝具、車輛和場地以應急需,發生期當按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保障后勤到位和信息溝通。
(四)其它科室應按領導指派協助處置。
第四章獎勵懲戒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報由市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因參加應急處置致傷殘或犧牲人員之善后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受傷致殘或犧牲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因玩忽職守等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借故逃避或拒不執行處置命令的,應按照相關法律和規章對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強化和改良小區安全檢查工作,確保社會各界業主的身心健康、平安地生活工作,打造出奈良、人與自然小區嚴防安全事故出現,并能夠快速及時妥善解決突發性安全事故,切實有效減少安全事故危害,依照上級有關建議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小區實際啟程;特制訂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小區設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小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副組長:xxx
副組長:xx、xx
成員:保衛科全體人員、后勤科全體人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職責以下主要職責
1、指揮小組成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精心安排小組成員積極開展有關的田廈路搶修或者實行求助和救援工作
3、根據需要對小區人員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有關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須要對事件現場實行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監督指導
6、突發事件出現后,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同意與否啟動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突發事件處理原則:
反應快速、高度復一、聽從指揮、沉著冷靜、團結協作。
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全體工作人員在工作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安全突發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小區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小組成員聞訊后要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助。
1、應急預案處置一:偷盜、匪警應急處置
(1)秩序維護員在執勤中遇有(或接報)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強行索取或毀壞管理處和業戶財物或威脅業戶人身安全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秩序維護員職責,迅速制止犯罪。
(2)當出現突發性案件時,秩序維護員必須維持鎮定,搞好軍服罪犯準備工作,同時立即通過通訊設備應答支持。
(3)秩序維護員在聽到求援信號后,各門崗留下一名值班人員封鎖門崗出口,其余所有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并向值班班長報告,然后向辦公室和組長報告;現場由組長統一指揮。
(4)若犯罪份子逃走,一時又追殺不上時,必須看清楚人數、衣著、相貌、身體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時報告管理處,重大案件必須立即撥通“110”電話報警。
(5)有案發現場的(包括偷盜、搶劫現場)要保護現場,值班班長要指定人員在現場保護,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腳印、煙頭等,不得讓外人進入現場;在公安機關人員未勘查現場或現場勘查完畢之前,不得離開。
(6)由辦公室人員記錄住戶所提供更多的所有情況,記錄被搶奪(盜)物品及價值,查問住戶與否存有任何線索,懷疑對象等情況。
(7)若是運行過程作案,沒有固定現場地,對犯罪份子遺留下的各種物品、作案工具等,應用鉗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進塑料袋內妥善保存交公安機關處理,切不可將秩序維護員或其他人員的指紋等不良痕跡留在物品上。
(8)事主或現場例如存有人員傷勢,副組長必須立即設法盡快送來醫院醫治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9)秩序維護員班長做好現場記錄,并寫出書面報告報送管理處。
2、應急處置預案二:辨認出毆斗
(1)執勤中(或業主投訴)或管理處通知,發現有人爭吵、斗毆的現象時,要及時制止。
(2)快速報告值守班長、副組長,由管理處出面協商;例如個人力量厚實,應當命令撤退。
(3)在制止爭吵、斗毆雙方時,切記不能動粗,不允許惡言相向。
3、應急處置預案三:辨認出業戶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
(1)醉酒或精神病人喪失正常的理智,處在無法自控的狀態下,極易對自身或其他人員導致危害,秩序維護員應當及時對其實行掌控和監督措施。
(2)及時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家屬,讓他們派人領回。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存有危害社會公共秩序的犯罪行為,可以呈報值守班長和副組長將其強制性送至派出所處置。
4、應急處理預案四:面對爆炸物及可疑爆炸物等危險物品
(1)秩序維護員辨認出或收到各類蹊蹺物品時,必須立即向值守班長和副組長及管理處報告,班長派遣人戍守現場,制止任何人再接觸可疑物。
(2)副組長立即非政府人員趕往現場,向有關人員介紹情況,統一指揮;例如初步證實蹊蹺物品為危險物品時,必須精心安排工作人員立即對附近區域的業主和有關人員展開撤離,并設置臨時警戒線,任何人員嚴禁擅自進內。
(3)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向公司領導通報。
(4)對附近區域進行全面搜尋,以消除隱患。
(5)待公安機關人員到現場后,協助公安人員消除爆炸危險隱患,并進行調查。
(6)如果危險已經出現,副組長必須非政府秩序維護員立即趕往現場幫助救治,運轉傷員,平衡人員情緒,維護不好現場,征用疏散人員。
5、應急處理預案五:接報刑事案件
(1)事發人員首先必須問清報案人姓名,并建議到場人員嚴禁動用現場的任何物品,搞好現場維護。
(2)將報案情況向值班班長和組長及管理處通報。
(3)秩序維護員到現場后對現場進行保護,勸阻、疏散圍觀人員,對現場及外圍人員進行觀察,并記錄在心。
(4)對焚尸、焚物現場必須快速非政府人員滅火,并最大限度地將現場維護較完整。
(5)向當事人員及現場有關人員了解案情。
(6)向公安機關報案,等候警車抵達現場。
(7)將傷勢人員的傷勢在向公安機關報案時一并展開通報,必要時送至醫院搶救。
(8)向警方介紹情況,并協助破案。
6、應急處置預案六:事發治安案件
(1)斗毆、流氓、暴力事件報案時,要問清發案地點、人數、鬧事人是否帶有兇器。
(2)報值守班長和副組長及管理處,并立即趕赴現場、掌控事態、勸說撤離圍觀人群。
(3)制止雙方的過激行為,分別將各方帶到管理處,進一步了解情況,辦公室人員做好筆錄,組長提出對事件的處理意見。
(4)派遣人清查損毀物品的`數量。
(5)由客戶中心記錄﹑整理檔案。
7、應急處理預案七:對水浸(跑、冒、漏)緊急處理
(1)秩序維護員發現或接所跑、冒、漏水時,立即通知班長和組長,并采取相應措施。
(2)班長和副組長事發后,向辦公室報告并通告范雷和高凱趕往現場。
(3)到現場后立即查看情況并迅速派人將電梯升到高出;制止水源及范圍擴大,進行設備修理;調試系統,恢復正常位置。
(4)非政府清掃人員潔凈水災影響的區域。
(5)對不能立即維修的要匯報辦公室,通知相關維修單位前來維修;并貼出通告安撫業主,記錄事件存檔。
8、應急處置預案八:對偷盜事件的處置
(1)管理處或秩序維護員接到通知后,聯系值班班長和有關人員趕到現場。
(2)例如證實出現盜竊罪案,必須立即呈報副組長,撥通“110”報警,并派遣專人戍守現場,直至警務人員抵達。
(3)禁止任何人員在警務人員到達現場前觸動任何物品。
(4)若存有須要,副組長或班長指令封鎖入口大門,勸說業戶及參觀者暫停進出,避免竊賊乘機逃走。
(5)當警務人員到達后,應清楚記下辦案警官級別、編號及報案編號,以作日后查閱、參考之用。
(6)認真對待傳媒人員進內專訪
(7)盡快向管理處交案情報告,辦公室記錄存檔。
9、應急處置預案九:停車場逃難事件
(1)接到通知后報警及通知班長﹑組長及管理處。
(2)留心匪徒的容貌、人數、有沒有武器和汽車左路,左路車輛牌照號碼及逃跑方向等。
(3)不可接觸現場任何物品。
(4)查看現場是否仍有匪徒。
(5)照顧受傷人員。
(6)當警務人員到達現場后,應當記錄主管警官級別,編號及報案編號,并盡快報告給管理處。
10、應急處理預案十:
發現業主受傷或生病處理
(1)當發現有業主或其他任何人在公用地方突然暈倒或意外受損傷時,必須立即通知值班班長及時打急救電話求助。班長要通知組長和管理處,并向管理處主任報告。
(2)將病者或傷者征用在適度地方歇息,并設法通告其家人或派出所。
(3)妥善保管好傷者或病者的財物,當派出所人員到達時,交派出所人員處理。
(4)盡量將傷者或病者與圍觀者隔絕。
(5)將詳細情況記錄后,盡快提交主管。
11、應急處理預案十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1)無人受傷的交通意外
①維持秩序,并使現場交通恢復正常順暢。
②記錄事件。
③例如存有須要,偷拍以搞記錄。
④例如物業部分因不幸可能將損害其他人,應將范圍封鎖
⑤如有需要,通知物業維修人員到場采取行動。
⑥如有需要,張貼警告標志。
⑦值班班長和組長應將事件詳情記錄在“工作日志”內,并向管理處做書面報告。
(2)有人傷勢的交通不幸
①指揮交通,給予尾隨車輛警告。
②在適當情況下將傷者移離危險位置。
③致電“110”報警,等候支援。
④記錄事件及拍照。
⑤通知組長和管理處。
⑥事后記錄在“工作日志”內,呈交詳盡報告給管理處。
12、應急處置預案十二:噪音應急處置
(1)所有員工應留意轄區四周所產生的噪音,不論是否由機器、音響、人為等造成,均能直接影響其他業主。
(2)當收到業主舉報或管理員辨認出,均須對噪音及來源展開調查,并將事件記錄。
(3)業主在規定許可裝修/施工時間外發出裝修/施工噪音,巡邏協管員應立即上門勸阻,如業主或裝修公司/施工單位仍拒絕停止引起噪音的工程,值班班長應向組長和后勤科報告。
(4)后勤科實行強制措施暫停施工,并向管理處報告。
13、高水平急處理預期案十三:火災應急處理當發生火災時請參照以下程序處理
(1)收到或辨認出火警時,立即向班長、副組長和管理處報告。
(2)值班班長和組長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到現場指揮滅火救災工作。
(3)指派一名班長協同小組人員負責管理樓內業主的安全撤離工作。
(4)保衛科辦公室、監視中心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到現場集結待命。
(5)選定一名副組長和有關人員至單元的出入口,對所有的人員,只許出來,不許進。
(6)啟動應急廣播,向業主講明某位置發生火情,不要驚慌,帶好房間鑰匙,鎖門后有秩序地進行安全撤離。
(7)通告工程部變電室斷電啟動水泵消防電源。
(8)通告水泵房,隨時準備工作啟動冷卻水泵。
(9)根據火勢大小,向消防隊報警。
(10)消防隊抵達后協調其工作。
(11)通知有關工程人員將消防系統恢復正常;記錄存檔。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外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1.現場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隨隊的年級部主任、班主任及相:關教師組成。
2.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3.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救援,并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4.應急狀態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活動的各年級(班級)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5.參與活動的任何集體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突發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職員工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二、監測與報告
1.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取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匯報,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系。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3.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及時:通知家長及其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2.保護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并保護現場,采集有關證據,以利于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3.重大的傷害事故要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
4.前往醫院探視,隨時掌握傷者身體康復情況。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理果斷的應急處置機制,保障農民工合法權利,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水利系統工程建設領域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筑施工現場等行為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1.3 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就地解決,疏導教育、耐心勸離、依法辦事、快速反應、妥善處置的原則。
1.4 分類分級
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參與人數、影響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1)特大突發緊急情況:30人以上的農民工,集體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筑施工現場等行為;人數不到30人,但到上級信訪部門上訪或行為激烈,如:聚集圍堵沖擊黨政機關、堵塞道路、阻礙執法等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公務用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
(2)重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
(3)一般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投訴、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
1.5 啟動條件
(1)正在進行集體上訪,導致影響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
(2)正在進行集體上訪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3)突發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預案的情況。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處置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游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信訪股,由楊大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的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做好業務范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2.2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協調、指導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各部門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隱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對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勞動保障問題及時上報、參與調查、通報情況、協調處理、跟蹤督促;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3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匯總拖欠農民工工資信訪投訴及突發事件信息上報;督促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職責;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4 成員單位職責
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游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縣鄉鎮供水管理總站、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負責業務范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摸排,及時處置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負責事發后及時趕到事發現場,適時掌握事件動態,采取有效措施,安撫、勸導、疏散上訪群眾;負責責令施工企業及時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等。
信訪股:負責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接訪工作,做好安撫、勸導工作。
紀委辦: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領導不重視、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事態擴大,造成惡劣影響的,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局辦公室、財務股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應急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響應
3.1 信息報告
各股室(單位)在接到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情況,或遇到群體性上訪事件時,應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等相關情況;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和影響程度預測;掌握突發事件中施工企業和有關部門已采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等情況。
3.2 啟動預案
發生Ⅲ級及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后,由應急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四、處置程序
4.1 處置原則。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堅持快速反應、依法規范、協調配合的原則,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直至最終平息事件。
4.2 應急處置
1.通過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農民工群體性上訪的應急情況,各部門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時間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應急領導小組按局領導分工文件,通知股室(單位)分管領導第一時間帶領分管股室(單位)相關人員趕赴事發現場,了解事件的有關情況。誠懇聽取上訪人員意見,避免矛盾激化,勸導上訪人員迅速離開聚集地,盡快平息事態,并做好勸返接回工作。
3.趕赴現場領導將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可控情況,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請求公安機關支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向上級機關報告。
4.一旦發生農民工工資信訪不可控突發事件,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各司其職,迅速行動,確保人員和工作到位。
5.對出現難以勸離、圍堵機關、擾亂機關工作秩序或纏訪鬧訪及其他有明顯過激行為的,要第一時間報告公安機關,并協助公安機關依法采取相應措施,盡快平息事態,恢復正常秩序。
五、責任追究
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過程中,凡出現下列情況的(股室)單位,實行環節責任追究制,一律按相關規定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對農民工反映的問題不關心、長期不解決,致使矛盾激化,引發突發事件的。
2.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不重視、措施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糾紛不斷,社會影響惡劣的。
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以及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時趕赴現場處置,造成事態擴大和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等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訊設備完好。
6.2 資金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責成工程承包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并督促其按時足額預存農民工工資,為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確保清明節期間各界群眾祭掃活動安全、文明、和諧、有序,有效地預防、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和惡性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和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八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認真做好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相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清明節期間祭掃活動的實際情況,繼續圍繞“文明祭掃、平安清明”這一主題,堅持“預防為主、確保安全”的工作方針,特制定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經研究,成立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杜連順黨支部書記、主任
副組長:楊紅梅副書記
郭超英副主任
成員:萬飛路保軍張玉霞趙軍獻
賴明程愛卿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路保軍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工作。
二、應急指揮系統及其職責
為加強對清明節期間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成立鄭州烈士陵園清明節期間預防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下設事故搶險救援組、現場保護及人員疏散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調查組四個應急小組,主要有園領導、中層干部以及各科室骨干組成,負責指揮和組織對各種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
總指揮:杜連順
啟動應急預案,全面指揮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副總指揮:楊紅梅
協助總指揮負責救火救災、醫療救護、善后處理調查等工作。
副總指揮:郭超英
協助總指揮負責現場保護、人員疏散、后勤保障等工作。
協調員:路保軍
負責應急期間的上下聯絡和文字記錄,負責預案演練。
第一小組:事故搶險救援組;主要負責救火救災、搶救傷員。做好緊急救護能力的培訓和演練,學習掌握處置突發事件的技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
組長:路保軍
成員:陳軍鋒趙俊偉陳遂印馬明威路明福
第二小組:現場保護及人員疏散組;主要負責保護事故現場,組織人員有秩序疏散周圍群眾,組織疏散演練。
組長:趙軍獻
成員:孟鐵成梁衛河張新建韓同昌路新海
第三小組: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應急物資和應急藥品的儲備,確保應急救災物品和車輛按時到達現場。
組長:萬飛
成員:馬超發齊政華軍劉增強
第四小組:善后處理調查組;主要負責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事故原因,看望安撫受災群眾,并及時向園黨支部匯報事件調查處理結果。
組長:楊紅梅
成員:萬飛路保軍張玉霞趙軍獻賴明程愛卿
三、要求
1、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加強值班巡查力度,有序疏導祭掃群眾和車輛,做好重點部位的安全警誡,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做好信息的報送工作。
2、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第一發現人要快速報警,并及時向園領導報告,啟動應急預案,總指揮長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報告事件發生情況,各小組人員要高度負責,按照各自分工和疏散方案,迅速開始救援和疏散,嚴禁出現推拉、擠壓現象的發生,確保每位群眾和工作人員安全疏散,帶班領導要做好上傳下達和組織工作。
3、搶險結束后,各小組要認真做好人員、財產損失的統計工作,并及時上報指揮部。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為構建校園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
為構建校園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并造成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廣泛影響的特點。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建筑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壓踩踏、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體性事件(鬧事、游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灌水、臺風、山體滑坡、破壞性地震)等。
(二)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個級別。
1、一般性突發事件。在校園發生,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由學校為主可以處置,按規定必須向坪上鎮中心校報告的突發事件。
2、重大突發事件。在校園發生,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危害,或出現人員傷亡,需由學校和四川傳媒學校共同參與處理,甚至需縣委、縣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處理,按規定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突發事件。
3、特大突發事件。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特別重大危害并產生惡劣影響,出現跨學校甚至向社會蔓延擴散的態勢,死亡3人以上,需由縣委、縣政府、縣教育局和其他部門共同參與協調處理,按規定必須向縣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或按有關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定為特大級的緊急情況。
二、指導思想和組織領導
(一)遵循中央和省、市各級黨委、政府關于“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方針,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牢固樹立“穩定一切”的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具體職責: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向有關職能部門匯報,請求批示督促各有關部門按預防和處置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檢查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副組長具體職責: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編制、修訂全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進行業務指導、協調專業培訓、組織管理及監督檢查;負責日常校園突發事件報告、信息溝通與組織協調工作;根據坪上鎮中心校領導小組的部署,承辦預防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專項工作。
三、實施與處置原則
(一)各班級要建立健全校園重大突發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發生突發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匯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并迅速報教育局等主管部門,隨時與上級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或非法組織的政治活動期間,對突發緊急情況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以便及時、有效處理,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各班級在突發事件期間應指定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及設立專用聯系電話,確保處置信息上傳下達及時、準確。
本預案要求,校園突發事件知情者有義務在知情后的第一時間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小組或相關人員,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任何人都有權向學校領導小組直至有關職能部門舉報學校及有關部門不處置突發事件的失職行為。
(二)校園突發事件的處置原則
(1)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指導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工作上“誰主管、誰負責”、“內緊外松”的原則,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及社會穩定的言論、動向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范,關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
(2)本預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要求學校負責人對學校的安全負責,各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必須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校長室。對已經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嚴格按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追究責任,以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對國家和人民負責。
一般突發事件,學校要予以重視并采取相關措施妥善處理,嚴防事態擴大以避免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并根據有關規定如實將處置情況在事故發生后的一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的詳細情況報告區教育局安全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學校要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方案,必須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或傳真等將簡要情況迅速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限2小時內報事故詳細情況。
特大突發事件的處置:死亡3人以上或按有關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定為特大級的緊急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迅速用電話向坪上鎮中心校匯報,以便坪上鎮中心校能及時會同其他部門參與協調處理。
四、運作職能
各班級應杜絕對隱患認識不足、長期忽視的麻痹思想,要居安思危,立足防患,盡一切努力將事故、災害可能帶來的損失減到最低程度,為校園打造安全屏障;防范關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機構一成立,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根據分工負責模擬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機制,增強防范突發事件的意識和應對能力,做到有備無患。
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領導小組必須進入指揮狀態,迅速趕赴現場,并對當事人(或目擊者)詳細問話,盡早盡快將情況上報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搜集有關事發(作案)的材料、人證物證進行認真分析,研究事發(作案)線索,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衛(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據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同時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并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坪上鎮中心校。
五、監測預警
“防患先于救治”,監測預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學校要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影響因素等進行有計劃、系統地長期觀察,細心積累第一手資料,認真研究隨時出現的新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明確各類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系統分工責任。
六、善后處理工作
(一)校園突發事件調查工作,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迅速組織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并限期結案。一般性突發事件,由學校組織調查,并上報調查結果;重、特大突發事件,學校上報區教育局,由其組織調查,學校密切配合。
(二)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和各班級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做好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三)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或有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學校將表彰和獎勵。
(四)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學校或上報教育局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范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群體上訪、斗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三、應急處置機構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科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啟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信息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匯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信息。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信息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信息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后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為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衛組由新轉業到執法辦工作崗位上的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兼組長,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控制事態發展。
6、事故調查組由執法辦書記負責,有關人員參加,處置結束后做好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等工作。
四、報告程序
(一)當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接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組長報告。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工作小組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初步分析、現場已采取的措施、現場指揮人以及聯系方式、電話等。
(三)事件發生后24小時內,要將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書面上報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工作人員無論何時發現火情后,除立即報告工作小組外,要立即使用現場的消防器材滅火。
2、確認發生火災后,立即向“119”報警,并通知辦公樓內物業管理人員。
3、工作小組組長下達啟動預案指令,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4、處置措施:
(1)救援工作組人員負責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工具,及時撲滅初期火災,如火勢已大,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盡力控制火勢的蔓延。
(2)疏散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人員在控制火勢的前提下,盡力搶救重要物品,如:現金、帳簿、人事及業務檔案。在火勢無法控制情況下,組織人員迅速撤離。
(3)信息工作組人員負責通知、聯絡,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并隨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火災情況。
(4)辦公樓內所有執法辦工作人員聽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如火災現場有被困人員,要利用濕毛巾、衣物等紡織物品捂住口鼻,尋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離開火災現場,撤離到安全地帶。
(5)火災撲救后,組織相關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二)群體上訪事件
1、當發生集體上訪時,負責接待人員應保持冷靜,問清上訪事由后,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同時迅速通知安全保衛組人員到現場維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對集體上訪人員應保持客觀、冷靜、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避免發生沖突或爭吵。
3、如上訪人員較多,不聽勸阻沖入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執法辦其他人員要協助安全保衛組堅決阻止其過激行為,并立即向“110”報警。
4、當上訪人員沖擊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時,執法辦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在現場維持秩序,積極協助安保人員的工作。信息工作組人員要進行跟蹤拍攝、錄像等工作,做到有針對性、有重點取證。
(三)斗毆等暴力事件
1、處理斗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冷靜、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其發生沖突或爭吵。
2、發現或接報有斗毆等暴力事件,應立即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器械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工作小組指令。
3、工作小組接報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員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離現場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
4、斗毆事件中如執法辦的財產或工作人員受到傷害,應拍照、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并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四)盜竊等破壞事件
1、發現或接報辦公室內有人盜竊,應組織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則使用對講機、電話或其它方式盡快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情況,監視現場等待上級指令。
2、應急處理小組接報后,應迅速組織人員到場制止,并將嫌疑人帶往問話室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五)重大自然災害
1、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工作小組組長下達指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全面實施救災工作。
2、救援工作組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疏散救護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信息工作組馬上收集信息、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撥打報警、急救電話。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做好現場警戒,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險,防止天然氣泄漏以及電路故障等。
3、工作小組領導成員要全力維護辦公樓安全和工作人員思想穩定,隨時掌握受災情況。
4、及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受災情況及處置措施。
六、應急保障準備
1、工作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預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有備無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切實加強現場指揮,杜絕混亂狀況發生。
2、要組織教育全體工作人員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處的位置、消防器材、電力設施、疏散出口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組織宣傳學習,掌握本預案,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充分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xxx(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xxx(負責教學區物業)
xxx(負責家屬區物業)
xxx(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xxx(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xxx(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xxx(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xxx(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xxx(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根據公司辦公會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各管理處、項目應成立緊急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統一負責所轄項目的各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2.本公司的突發時間包括:刑事治安事件、化學品泄漏、電梯故障、停電、跑水、觸電、爆炸案件、火災等。
3.各項目對所有員工進行不間斷的.培訓,確保所有員工明確在突發事件前如何正確處理和緊急自救。
4.各項目根據項目自身情況可以結合本預案制訂各自的具體預案。
5.確保所有員工熟悉不同的報警電話。如火災119、治安110、救護120或999,以及各項目內部的聯系電話。
6.各項目負責人負責落實各種所需應急物資的準備和檢查,以備急時所用。
7.一旦出現緊急情況,員工應立即向上級領導匯報,并報告公司領導,確保信息暢通。
8.根據不同的突發事件,公司制訂了相應的緊急預案,各項目可以在此基礎上作進一步細化。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效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力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切實化解勞資矛盾,按照縣治欠辦《關于開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的通知》(千治欠辦發〔20xx〕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在全局范圍內開展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覆蓋排查、多途徑化解、全周期管理的原則,以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密企業為重點,深入排查欠薪隱患、化解陳欠積案、開展專項檢查,推動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保證金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核心制度落實全覆蓋,督促勞密企業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力爭發現一批欠薪隱患、清理一批欠薪線索、執行一批欠薪案件,堅決守住“四個”底線(不出現群體性極端性討薪事件、不出現重大負面輿情事件、不出現政府項目欠薪事件、不出現上級通報批評事件),實現欠薪動態清零,同時,舉一反三,抓好根治欠薪國考、省考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為打造“一城三區四基地”,奮力建設關天生態區、寶雞后花園、幸福新千陽,營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用工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全局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工作,加強對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監督,縣水利局決定成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以局黨組書記、局長余宏偉為組長,副局長趙東理為副組長,局屬各法人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規計股,切實掌握全水利系統各單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嚴厲打擊惡意拖欠行為,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三、工作重點
(一)開展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主動到企業、工地一線深入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采取宣講、解讀政策、以案說法等形式,督促項目和企業自覺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促進社會各界尤其是用工企業和農民工學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逐個檢查,摸清底子。突出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督促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八項制度”,充分發揮“防欠薪”工長和“無欠薪”管理協調組作用。
(三)借助網絡,嚴查拖欠。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項目審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費〕撥付、資金監管情況,依托“陜西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合”信息系統,強化項目源頭治理和全過程監管,從源頭化解欠薪風險。加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舉報投訴的分類核實處置,保證線索核處率要保持在100%。
四、行動措施
(一)新建工程。查清總承包單位或符合法律規定的`單項分包企業資質情況、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情況;查清用工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花名冊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按月足額撥付等情況,切實掌握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有效預防產生新的拖欠;對查擺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落實。
(二)在建工程。重點查清工程款撥付情況、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情況和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督促用工單位按合同要求和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
(三)已完工尚未結算的工程。重點查清未結算原因、工程未付工程款情況及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嚴格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及備案程序,限期完成結算,及時支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
(四)已完工并已結算的工程。重點查清未付工程款情況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不能立即支付的要督促施工單位制定支付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計劃或協議。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單位要充分認清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根治欠薪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完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行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以實干實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積極作為,務求實效。各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作為,積極化解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并要主動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確保水利行業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三)加強懲戒,嚴格追責。對惡意欠薪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欠薪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向社會公布,并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切實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高壓震懾。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一、工作目標:
1.在最短時間內處置突發事件。
2.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危害程度及損失。
3.確保學校、師生和國家的公共財產安全。
二、基本原則:
權責一致、快速反應、與各辦公室職責相統一、依法處置、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合作。
三、組織領導小組及職責:
一)組建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周代君
副組長:王平君
成員:校委會全體成員、各班班主任、門衛等。
二)工作職責:
組長:傳達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總體指揮、協調,對全盤工作負總責,兼管情況匯報。
副組長:在組長的領導下與組長一起做好總體指揮、協調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況調查及后勤保障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和救助工作及相關工作。
成員:在組長、副組長的領導下,積極開展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項工作。
四、預警期間工作要求:
1.學校處置領導小組所有成員手機要保持24小時隨時開機,確保信息暢通。
2.學校的車輛平時要保養好,使車況良好,隨時能處于應急狀態。
3.學校總務處、政教處平時要準備一定數量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物資,如手電、雨衣、口罩等。
五、報告制度:
1.發生火災等引起重大傷害事故、傳染病暴發、流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暴力傷害事件、在校學生被綁架事件或其他對學校師生人身傷害的`事件,全體教職工應在40分鐘內向學校領導報告。
2.學校全校教職工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學校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由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報告事項進行核實和確證,并采取必要的控制處理措施。
六、指揮和協調制度:
1.學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學校內部突發事件處理小組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學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應積極與人民政府及上級行政管理部門溝通、協調,共同解決。
七、一般預案及處理流程:
學校防范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可能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對社會不滿、矛盾激化、利益沖突等。此外,精神病人發病和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也是導致學校暴力事件的原因。為預防此類事件,學校應加強師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嚴格門衛管理制度,對校內精神病人進行監控和關心,以及妥善處理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事件。一旦發生學校暴力事件,應立即報警、搶救傷員、報告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保護現場并配合警方調查。
師生食物中毒事件可能由進貨渠道、質量、氣溫、消毒、加工、存放和操作人員健康等原因引起。為預防此類事件,學校應堅持“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對從業人員進行體檢,嚴格把好食品驗收關,規范食品加工和操作程序,做好留樣食品的記錄和消毒工作。一旦發生師生食物中毒事件,應立即報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和縣衛生監督所,同時把患者送往醫院救治。
2、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學校主要領導應召開工作小組會議,研究情況,并制訂有效措施,確保人員分工明確。
3、為避免食物中毒,應將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留樣并加以封存。
4、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向有關法律服務部門咨詢,以尋求合適的法律解決途徑。
5、學校應積極認真做好與學生家長的溝通工作,爭取家長的諒解和支持。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根據省、市、區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的要求,為免除或減少災害損失,確保高考中發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能夠快速、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控制突發事件發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XX學校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組織機構
建立XX學校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工作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二、工作要求
必須嚴格執行省、市、區應急處置預案,并對預案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確保相關人員和隊伍能夠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嚴格遵守信息上報機制要求,確保全體考生和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我校國家教育考試平穩順利進行。
三、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
(一)試卷發生失泄密處置方法
1、建立試卷保密室,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配備鐵門、鐵窗、鐵柜及監控、報警設施,并確保試卷保密室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嚴格執行保密室的使用規定,在試卷存放期間,安排工作人員輪流值班,每班不少于三人;嚴格遵守保密室和保密柜鑰匙專人分別保管制度,不得轉交他人或互相代管;嚴格遵守備用卷的管理辦法,考點領取的備用卷必須保存在考點保密室的'保密柜里并加貼封條,啟用備用卷應符合相關程序。
2、如果發現試卷失泄密現象,應當立即封鎖現場,保護現場,防止擴散。同時報告省教育考試院、區公安分局和保密局,及時實施處理意見。
3、如果發現備用卷失泄密,主考應立即封鎖保密室,保護現場,控制相關考務人員和疑似考場的對外聯系,同時立即上報考區主任和高招辦,等待上級部門的處理意見。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2章第13條至第17條的有關規定,由于教育考試機構管理混亂和考試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而導致試卷失泄密等問題的,必須進行行政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考試期間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辦法
1、預防措施
學校應選擇通風、衛生條件好,便于人員疏散的考點、試場作為考試場所。選聘考試工作人員時,要充分考慮到高考期間可能發生的傳染病處理預案中所涉及各項工作。聯系衛生部門在疫情發生時,及時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置。要建立臨時醫療衛生服務站,由副主考兼任站長,醫療、疾病預防控制專業人員參與,具體負責考試期間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及應急處置等工作。
2、處置辦法
⑴安排2個教室為備用試場,預留若干備用試卷,并配備必要的消毒藥械和監考人員防護器材。
⑵考試前要健全考生健康檔案,對考生的身體狀況進行摸底調查,對患有傳染病的考生應要求其及時醫治。若該考生病情得以控制,醫院認為可以參加考試的,須于事先向區高招辦遞交區級或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再由區招辦和衛生部門研究,作出相應安排。
⑶考試期間若發生傳染病疫情,應立即報告,區高招辦將向衛生部門及區領導和上級教育考試院報告,并按有關規定采取有效處置措施。
⑷備用考場應獨立安排在其它樓層,適當遠離其它考場,指定專門通道。備用考場啟用,須經主考簽字批準,并報區高招辦備案。
⑸高考期間發生傳染病疫情的現場消毒處理及救治工作按照衛生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三)考試期間考生食物中毒預防處置辦法
1、預防措施
考試前一周,學校要組織力量實施衛生監督,學校食堂、超市進行一次專項檢查,規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禁止銷售過期變質食品。同時要選派素質高、責任心強的衛生監督員對衛生管理進行指導和督查,確保考生及考務工作人員的食品衛生安全。
2、處置辦法
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當迅速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⑴報告
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單位和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中毒人員就診場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報公安110)。衛生行政部門經初步調查核實后上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布置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醫療救援、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根據《倉山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倉治欠辦發〔20xx〕13號)關于進一步完善防范欠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齊抓共管。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2.防范為主、依法處置。對有欠薪逃匿苗頭的企業,要高度重視,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
3.快速處置、就地解決。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處理問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社會負面影響。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對湖街道范圍內發生的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機構
成立防范處置欠薪突發事件應急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的突發性欠薪事件的處置工作。
組長:于賢平(街道黨工委書記)
副組長:陳文(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張瑤(街道黨工委宣傳統戰委員)
成員:許雅華(程厝社區書記、主任)
鄭英(湖嶺社區書記、主任)
林莉(馬廠社區書記、主任)
林靖(師大社區書記、主任)
林玉梅(萬里社區書記、主任)
陸燕玲(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人)
林萍(勞動保障事務所干事)
黃穎(勞動保障事務所干事)
陳慶華(勞動保障事務所干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勞動保障事務所,具體工作由陸燕玲負責。
四、應急辦公室職責
1.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和管理。
2.匯集、上報企業欠薪突發事件信息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并視情向街道領導小組建議啟動本預案。
3.貫徹落實街道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并負責檢查落實。
4.負責街道領導小組與各部門、單位之間的協調聯絡。
5.承擔街道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現場處置工作組
街道指揮部根據處置需要,可設立下列現場處置工作組,分組及成員組成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對事件相關情況進行匯總、傳遞和向上級報告,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
2.治安警戒組。由街道派出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設置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群眾,做好現場保衛工作;搜集并固定違法犯罪的證據,控制局勢,平息事態,依法打擊犯罪。
3.勸導教育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社會維穩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營商環境辦公室、街道工會聯合會等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政策解釋、法律宣傳和接待勸返工作。
4.輿論宣傳組。由宣傳組負責,其主要職責是:做好企業欠薪突發事件對外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掌握輿論動態,澄清事實真相,正確引導輿論。
5.事件調查組。由勞動保障事務所、對湖派出所及相關部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開展現場勘查、走訪,調查事件的起因、傷亡情況、財產損失,分清引發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責任,并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
六、運行機制
1.抓好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及時摸排、掌握企業欠薪突發事件的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爭取把問題和矛盾化解在企業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
2. 抓好重點行業欠薪監控,以建筑工程在建項目、服務性行業、服裝廠、酒店賓館等勞動密集型企業作為重點,在重大節日或敏感時期,特別是每年春節前,要組織開展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及時查處欠薪企業,從源頭上防止欠薪。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一、領導小組:
總指揮:
總協調:
控防組:
宣傳組:
救護組:
二、釋義:
本方案所指突發事件,主要指非正常狀況下可能嚴重危及人的生命及學校重大財產安全的事件。具體表現為以下幾類:
1、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風雪等;
2、發現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隱患、苗頭、事故;
3、突發重病;
4、學習、體育鍛煉、集體活動、生活中發生人身傷亡;
5、發生嚴重的偷盜、破壞行為;
6、出現其它可能產生嚴重不良后果的情況。
三、處置原則:
1、救助生命第一。同時力求減少財產損失,盡快查清肇事的人、物;
2、首接責任制。發現情況或接到報告的第一個教職工,必須立即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盡量避免不良事件的發生或發展,同時迅速報告學校有關方面。
四、工作環節:
1、團結互助,齊心應對。遇自然災害或外來人肇事,在場人員應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見義勇為,齊心應對;同時要合理分工,努力避免或減輕損害程度。遇師生中的突發困難,人人都應給予熱情關心和幫助。
2、迅速報告。學校值班人員和有關方面(如班主任、學校保衛人員)為處理突發事件的具體負責者,也是接受報告的'主要人員。
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報告上述人員,可以就近、從快報告在校老師、宿舍管理人員或傳達室門衛。
3、妥善處理。同學中因自己處理得當而無需學校繼續采取措施的,應在事后向班主任報告。
4、向有關部門、領導匯報,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系。
5、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書面材料;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徹底清除各種隱患。
五、其它:
學校對見義勇為,正確處理突發事件的師生給予表彰,對避免了重大損失的師生給予物質獎勵;對未能按本工作方案及時處置突發事件的當事人或責任人視其產生的后果,給予批評、處罰,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一般是指發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為了增強炊管人員的食品衛生與法律意識,強化食品衛生監督管理,預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維護顧客身體健康,以及此類突發事件發生后,能有效地采了取緊急措施并迅速進行妥善處理,最大限度減少危害程度和降低損失,確保本店全體客人以及員工的身體健康,結合本本店的實際情況,制定飲食服務公司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及處理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成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及處理領導小組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對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應常抓不懈,建立領導機構,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理準備,組建飲食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及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陳春桃
成員:陳有明、高金連
二、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積極預防
春桃魚店堅持“規范管理,科學配餐,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重視食品衛生安全的防控工作,做到食品衛生安全無小事,始終把食品衛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實加強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制定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保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食品衛生“五·四”制等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搞好食品衛
生知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全本店服務員衛生法制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
(二)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設立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機構,組織炊管人員認真學習并督促落實。
(三)后廚、餐廳設備與環境衛生要求
1、保持后廚、餐廳環境整潔,確保后廚、餐廳無積水、無油垢,無雜物、無衛生死角;及時清運垃圾,嚴禁食堂、餐廳存放生活垃圾和雜物。
2、后廚、餐廳的設施設備布置應當合理,設立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衛生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進餐場所。配備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設施,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存放廢物的設施和設備。
3、制售冷葷、面點必須設獨立的鹵菜間、面點加工間,加工制作程序嚴格做到“六專”,即專用操作間、專人制作、專用不銹鋼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消毒設施、專用洗手設施。
4、餐具用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設立固定的存放場所,并設置明顯的分類標記。
5、未經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6、執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餐具嚴格做到“一清、二洗、三刷、四消毒、五保潔”,所有餐具(用具)當餐消毒,做到“一用一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分類存放保潔柜,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具(用具)貯存柜上設明顯標記,餐具(用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7、后廚進餐場所設置供用餐者洗手、的自來水裝置。
8、保持后廚、餐廳內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
(四)餐飲物資采購、驗收、運輸、貯存的衛生要求
1、嚴把餐飲物資采購關,物資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伙食物資,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實行定點、定人、定品種、定品牌采購,以保證其質量,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執行伙食物資索證制度,主要索取產品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產品銷售人員健康證等相關資質證件。
2、禁止采購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禁止采購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禁止采購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3、嚴格執行伙食物資驗收制度,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不收“三無”物資(即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生產廠家);不收證件不全的物資(即無產品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資質證件)。
4、伙食物資及食品的運輸工具、盛裝容器做到專用,并經常清洗消毒,定專人負責,保持衛生。
5、設立獨立的食品貯存場所、設施和設備,保持食品貯存場所清潔衛生,應有良好的通風、滅蠅、滅鼠等設備設施。
6、食品貯存應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原料。保存食品的設備(如冷庫、冰箱)必須貼有明顯標志,將生食品、熟食品分開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7、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揮發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五)食品粗加工、精加工及銷售的衛生要求
1、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用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分開存放、一用一洗,保持清潔。
2、動物性食品與植物性食品嚴格做到分開清洗,分開切配,分開加工;加工場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順序加工制作,并實行分開存放,以避免交叉污染;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攝氏度(70°C)。
3、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應當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條件下存放。
4、食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六)后廚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1、后廚從業人員(后廚廚師、餐廳服務員、物資采購員、倉庫保管員、食品操作員等)每年必須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均需持健康證、培訓合格證上崗。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后廚從業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否則調離本工作崗位。
3、后廚從業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洗手;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上崗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不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咽。
(七)加強后廚、餐廳等單位的安全保衛
1、后廚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生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間(如紅案、白案操作間、切
配間、蒸飯間及粗加、精加工間)和食品原料存放間(如倉庫、冷庫、物資加工場所)等后廚的重要部位,落實免費湯等免費品種的保護措施,謹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2、落實安全值班措施,堅持重點單位、重點部位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八)檢查與監督
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與質量管理部門及人員,經常深入食堂一線進行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重點對食堂采購、貯存、加工、銷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的重要環節進行監督指導,并作好檢查記錄。
三、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切實加強領導,完善制度,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一旦發生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或疑似突發事件后,應采取下列緊急措施:
(一)啟動飲食衛生突發事件預防及處理的組織機構
1、一旦出現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采取緊急措施,落實各項工作的責任人,進行明確分工。
①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總指導、總協調負責人:陳春桃
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校區負責人:陳有明
③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及時報告、信息及時反饋負責人:高金連
④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具體落實、執行應急處理措施負責人:高金連
2、建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值班制度,設突發事件報告或投拆電話;尤其在多發季節,節假日期間,要重點落實,以保證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報告和及時處理。
(二)立即向上級衛生、行政機關報告
1、發生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的醫療單位、上級衛生主管部門報告。撥打電話120向當地醫院求援,協助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救治中毒或疑似中毒病人.
2、上級衛生主管部門尚未到達之前,應保護事故現場,并停用食物、出售等一切經營活動;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便于衛生局工作人員展開調查、取證和分析。
(三)配合衛生局展開調查
1、主動配合區衛生局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衛生局的具體要求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2、配合區衛生局詳細調查:中毒發生時間、地點、中毒人數(包括就診人數、住院人數、危重病人及死亡人數)、中毒發展趨勢及采取的緊急措施;污染食品種類、可疑污
染物、污染程度、食品加工設備和場所、食品有效地點、食品運輸工具及車輛等等。
3、加工配送人員整理記錄和調查相關材料后及時向主管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四、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的責任追究
建立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發生的責任人,以及對隱瞞實情不及時上報,導致事態擴大的責任人,將按《工作責任追究制實施辦法(試行)》進行處罰。對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情節特別嚴重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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