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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更新時間:2024-05-30 1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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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我們該怎么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后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鑒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鑒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匯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咨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匯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后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高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后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破壞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采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并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采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布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布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布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后,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后,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后,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后,應當按應急信息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信息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并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匯報,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了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并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匯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盡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后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后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后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并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托,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后,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并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信息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信息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并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貫徹落實教委的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飲食、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校園安定。

  二、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預防為先,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成立校園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組長:副組長:成員:

  2。主要職責

  ⑴部署處置安全防范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⑵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的聯系工作。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結合學校實際擬訂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六、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一)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群體或個人的險情時,責任人要在進行必要緊急處置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險情、問題和困難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2。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要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做到師生都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險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的做好緊急疏散。

  3。相關責任人要熟悉教學安全的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險情發生時做好切斷電源等工作。

  5。險情發生時,主要責任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險地點,親臨處置和指揮。

  (二)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班級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要向學校報上級,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學校組織2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要報校長批準,并有活動負責人作出《安全預案》;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員及組織、組織者、活動過程中安全措施等。

  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

  5。組織校內外大型活動或體育活動時,帶隊教師或體育教師要講清活動應注意事項,進行好安全教育。大型體育活動前要注意做好身體的準備活動。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三)體育課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體育老師要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每學年開始,體育老師要結合《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會同衛生室老師一同排摸學生體質健康情況,掌握全校患有心源性、腦源性等疾病學生情況,對自己所教班級的這類學生情況,要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數,確保運動安全。體育老師要在備課時,針對每堂課內容,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體育課上遇有學生發生暈倒、抽搐等癥狀,以及發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癥狀時,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校醫務室和分管主任到場救治。嚴重者由學校衛生老師陪同立刻送往醫院,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3。體育課上發生運動性傷害事故時,任課教師要沉著冷靜,立即通知校醫務室老師和分管主任到場,在第一時間對事故做出判斷,及時處理解決問題,嚴重者要馬上報告學校主要負責人,并由學校衛生室老師陪同立刻送往醫院,不得拖延。

  4。發生運動性嚴重傷害事故,學校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上報相關領導;盡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通過證據材料的分析,做出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分清責任,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無關人員離開現場,防止發生混亂局面;接待好家長,做好解釋說明及思想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四)防止食品中毒事件應急預案

  1。平時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提高廣大師生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2。發現食物中毒事故,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報學校相關領導。

  3。保護現場,對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樣封存留樣,送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鑒定。相關責任人要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4。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對事故制造者或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根據事故的情況,及時報上級或相關單位。

  (五)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1。學校要定期召開師生大會,對安全保衛工作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發揮班主任和學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細致地開展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2。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滋事。

  3。校內發生斗毆事件時,班主任、教師、學生干部都要立即報告相關責任人。相關責任人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并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相關責任人要立即撥打110報案。學校要對參加斗毆的學生進行教育,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分,努力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4。發現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搗亂或尋釁時,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要在第一時間向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領導報告,并同時撥打110報警。

  5。相關責任人或任何現場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若有校外人員參與斗毆,應設法防止他們逃離。

  6。相關責任人利用通訊網絡,宣布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迅速集結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7。若斗毆者手中有器械,應首先收繳所有斗毆器械。對有流氓惡勢力嫌疑的校外人員,應交警方處理。

  8。相關責任人要及時果斷地組織班主任、教師疏散引導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并及時向相關部門求援。

  9。組織人員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及時送受傷的`學生到衛生室治療。衛生室不能治療的,及時送醫院或撥打120。

  10。事件發生后,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對斗毆事件的校內外各種因素綜合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

  (六)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1。相關責任人平時要加強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落實消防設備的完好率,熟悉消防設備放置的地點和使用方法

  2。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撲滅,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教職員工要組成義務消防隊配合消防干警滅火,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嚴禁學生參與滅火。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滅火。

  3。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打開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4。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并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和120。

  5。小火險撲滅后,要向學校領導匯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上報相關部門。

  6。消滅火險后,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程度給予批評、記過、報送上級處理等處分,并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七)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搶救。若交警在場,積極協助交警開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場,則由校醫室和相關人員對受傷師生立即采取救護措施,進行止血、包扎傷口,組織車輛立即把受傷師生送到就近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八)防盜竊工作預案

  1。接到盜竊案報案后,相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視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對當事人進行問話,做好筆錄,查明失盜物品,并進行登記,如有必要,可以報公安部門或110協助調查,盡可能追回失盜物品。

  2。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相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對所獲得的材料、物證進行具體分析,研究,分析做案線索,對案件進行定性,盡最大的努力追回失竊物品。

  3。案件發生后,要對案件進行認真分析,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衛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時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上級主管部。

  (九)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災情發生時,相關責任人要立即組織以相關工作人員和班主任,以班級為單位,按照疏散路線迅速地將師生撤出危害地帶。

  2。如災害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學校值班人員要馬上告知學校領導,校級領導獲悉后要立即趕到現場,啟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將自然災害的情況上報。組織教職工加強安全保衛工作,保護國家資產。

  3。根據氣象預報和上級相關部門的通知,當強暴雨、臺風、大雪和氣溫超高或超低等自然災害發生時,學校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家校聯系及在校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財產的防汛、防霉、防潮、防凍、防曬等工作,避免或降低災害事故帶來的損失。

  4。當發生強大暴雨、大雪,造成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有危險時,學校領導應及時上報主管局請示停課或其他解決辦法。如果發生師生因自然災害受傷等意外情況時,要立即上報。在氣溫超高或超低等特殊氣候期間,嚴格控制學生的室外活動,避免發生人員傷害事故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學校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也是近來犯罪分子作案較多的場所,近期全國各地不斷發生犯罪分子闖入學校傷人案件,形勢極為嚴峻。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組織:

  1、成立反暴力指揮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如下:

  組長:校長、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德育主任、辦公室副主任、衛生教師

  2、成立學校護衛隊,做好日常的安全保衛工作。

  成員如下:

  隊長:行政值周教師

  隊員:值周教師

  3、值班保安人員

  3、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分隊,專門對學校的突發事件進行制止。成員如下:

  隊長:汪xx

  隊員:陳xx、馬xx、王xx、李x、林x、

  二、職責分工:

  以指揮部為中心,下設反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現場的學校領導為撲救現場的.第一組織者和指揮者。

  (一)、指揮辦公室:

  總指揮:校長

  副總指揮: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副主任、保安班長

  工作職責:

  1、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職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匯報和聯絡工作。

  2、根據學校指揮部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

  (二)護衛行動組:

  組長:汪xx

  組員:學校護衛隊成員和應急小分隊成員

  工作職責:

  1、注意現場可疑人員,一旦發現立即控制住。由值周教師負責向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現場情況,學校護衛隊其它成員立即控制可疑人員。

  2、應急小分隊迅速進行增援,及時穩住或控制可疑人員。

  3、應急分隊成員根據情況開展對事發區域檢查、搜索,做好事發區域出入口的控制工作。

  (三)現場處置組:

  組長:德育主任

  成員:各年級組長、班主任、在現場的其它教師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學校是傳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場所,也是傳染病的集散場所。為了確保師生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進一步做好學校流感、群體性發熱、水痘、流腦等各種傳染病的預防處理,防止疾病在校園傳播,保護青少年身體健康,特制定學校應急預案。

  一、預防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落實師生晨檢工作制度

  負責人:

  1、患病學生在家自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8 ℃以上班主任老師負責奉勸該生在家休息觀察2—3天,待體溫恢復正常再還校學習;若病情加重還伴有其他傳染病的癥狀,要求家長必須帶該生到醫院診治,確診傳染病后該生必須在家隔離治療休息,待病情痊愈后,出具醫院醫生的痊愈證明方可返校學習。

  2、校內一旦發生有學生疑似傳染病者,教師應在第一時間安排該生在學校留觀室隔離,同時通知家長領該學生及時上醫院確診。待醫院確診為傳染病后,老師及時為本班級進行消毒以及向班級學生進行預防傳染病的宣傳教育,要求該班班主任老師近期二周內堅持每天晨檢,發現異常及時與學校聯系,并做好家訪、記錄、追蹤隨訪工作。

  3、加強晨檢工作:每天早上學生來到教室前請班主任老師關心注意每位學生的身體精神狀況,如發現異常(發熱、頭疼、精神疲倦、面色蒼白等)及時檢查診斷。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和早治療。

  4、若一旦有學生早上沒到校,希望班主任老師及時與家長聯系。

  5、一旦確診有學生患傳染病時,要做好傳染病的管理、登記、報告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處理;學校及時到教室進行消毒,并嚴格執行患傳染病學生復課前的檢查制度,嚴格控制傳染源傳播。

  三、落實報告制度,健康教育宣傳制度。

  負責人:

  1、加強對校內學生和教職員工上呼吸道感染的觀察和跟蹤管理,對有發熱、咳嗽等癥狀和體征的學生進行登記,并督促其盡快到醫院就診,爭取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2、實行同班級一天內3人以上(含3人)、3天內同班級5人發熱(體溫38度)或校內7天內同時有30例以上發熱學生,老師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教育與衛生主管部門、社區醫院備案。做好記錄和追蹤隨訪工作。

  3、負責校園內張貼“預防傳染病”宣傳墻報,利用健康教育課,進行預防傳染病宣傳教育,做到全校師生知曉率100%。

  四、消毒制度

  負責人:

  1、學校一旦出現有傳染病病例時,學校洗手池配有專用消毒皂以供學生清洗消毒。

  2、校內有傳染病患者老師及時通知總務處,于每天早上6:00與晚上7:00分派專人負責消毒教室與專用教室;并做好記錄。

  3、正常情況下每周五放學后全校所有教室進行空氣消毒,并做好記錄。

  4、學生到校后做到各個教室開窗通風,流通空氣。

  五、校應急工作預案

  1、接報校內出現疑似傳染病病例(病癥為發熱體溫38度以上、頭痛、咳嗽等癥狀)后,在“第一時間”(1小時內)打電話以口頭形式上報教育局、衛生局有關部門,然后根據要求寫出書面報告。并積極主動爭取和配合有關疾病控制機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處理與控制工作。

  2、對疑似病例患者由老師負責送往留觀室隔離,并由班主任老師負責通知家長或打120聯系車輛及時送到醫院檢查診斷治療。

  3、總務處安排專人對相關教室、辦公室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消毒,若出現“傳染病”患者,則在疾控機構指導下進行終末消毒,并積極配合疾控中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處置工作。

  6、疑似病例患者所在班級學生暫時不到學校公用教室上課,班主任老師負責嚴密觀察班級學生身體狀況。政教處負責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

  5、教導處負責通知涉及的家屬,配合做好消毒、隔離工作。

  六、物質保障工作

  1、長期建立留觀室,并配備基本設施(體溫表、觀察床、桌子、椅子、消毒劑、衣被等)。

  2、總務處負責消毒工作,對食堂、教室、辦公室、圖書館、實驗室、廁所等人員相對聚集的地方落實專人進行消毒,防止細菌病毒的傳播。消毒工作要做好詳細記錄。

  3、總務處負責在各辦公室、廁所放置洗手液、消毒皂。

  七、衛生突發事件的報告制度

  負責人:

  1、衛生突發事件的內容:

  (1)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有3人(含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 患癥狀。

  (2)群體發熱:一個教學班一天內有5人(含5人)以上發熱38度以上癥狀。

  (3)法定傳染病:有1人診斷為法定傳染病。

  (4)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或其他衛生異常事件。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規范學校(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全面提高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實保障師生和學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教育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傷害,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依法處置。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區別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快速反應,適時妥善處置,盡快平息事態,恢復秩序,維護穩定。

  3、堅持分級管理。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等因素,進行分級管理、分級處置,以事發地為主,同時條塊結合,充分發揮上級和有關部門的重要作用。

  4、堅持科學指導。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處置裝備、設施和手段,提高預防和應對事件的科技水平。

  二、組織機構

  (一)成立安全應急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鎮安全應急事件的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應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安全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各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對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類別劃分

  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由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發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較大經濟損失、破壞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社會穩定等嚴重危害和影響的事故、事件和災害。學校(幼兒園)安全緊急情況,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

  (一)自然災害:主要有暴雨、洪水、臺風、雷擊、地質性災害、破壞性地震等。

  (二)事故災難:主要有教學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校舍倒塌事故以及其他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故。

  (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學生和教職工健康的事件。

  (四)社會安全事件:主要有重大惡性、影響重大的社會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學校(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破壞學校(幼兒園)和社會穩定的突發性事件。

  四、等級劃分

  學校(幼兒園)突發公共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分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個級別。

  (一)一般性緊急情況:對人身安全、教學秩序造成一定

  的影響,由學校或鎮級黨委、可以處置的緊急情況。

  (二)重大緊急情況:對人身安全、學校和社會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和影響,需由鎮級黨委、和上級有關部門共同協調處理的緊急情況。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緊急情況:

  1、師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2、師生一次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師生10人及以上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

  4、一次性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事件;

  5、其他影響重大的社會治安案件,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為重大級的緊急情況。

  (三)特大緊急情況:對人身安全、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特別大的危害和影響,出現跨區域的大范圍擴散態勢,需市委、市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處置的`緊急情況。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特大緊急情況:

  1、鐵路、水運事故造成師生一次死亡5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

  2、公路交通、校舍倒塌和其他發生一次師生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師生100人及以上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

  4、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為特大級的緊急情況。

  五、報告程序

  1、各學校(幼兒園)都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2、學校(幼兒園)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應立即報告鎮初級中學和鎮。,鎮初級中學應立即報告市,必要時向市報告。

  3、各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必須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含中毒)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4、重、特大事件發生后,各學校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營救,嚴密保護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件擴散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做出標志,繪制現場平面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

  六、預案實施

  (一)發生突發公共事件,要在當地黨委、及有關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協調各方面力量,快速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努力把事件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盡快恢復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發生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各學校主要領導要根據分級管理原則及時趕赴現場,加強指揮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如學校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鎮初級中學、鎮黨委、請示。同時,各學校及有關相關,要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和職責,積極做好各項救援、調查和處置工作。

  (三)鎮初級中學各處室職責分工:

  1、校長室: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及協調各科室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處置;

  2、教導處:參與處置中小學教育教學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緊急情況;

  3、政教處:參與處置教師因經濟、政治待遇、職稱評審、工作調動等原因發生的集體上訪以及干部教師因違法違紀等原因造成的緊急情況;

  4、總務處:參與處置中小學校舍、飲水、電網線路、消防設施、鍋爐管道及儀器設備及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及突發緊急情況的處置等方面的突發事件;

  (四)在緊急情況處置中,要注意把握政策,依法辦事,講究工作方法,區分事件性質,因情施策,妥善處置。

  (五)各類緊急情況的處置:

  1、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由學校和市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處置;

  2、對影響學校(幼兒園)和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涉及到多部門、跨區域的重大事件,由鎮和市協調,在市委、市的領導、指揮下處置;

  3、對群體性騷亂、沖擊校園、重大群體性械斗、師生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等惡性;聚集場所消防安全事故;影響重大的爆炸事件,配合公安進行處置;

  4、師生群體性上訪、越級上訪或赴省事件,配合信訪部門處置;

  5、重大校舍倒塌事件,配合建設部門進行處置;

  6、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配合交警、交通部門進行處置;

  7、重特大傳染性疾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發性衛生事件及傷病員救治工作,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處置;

  8、鍋爐、壓力器等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重大緊急情況,協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處置;

  9、暴雨、洪水、臺風、干旱、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引發的緊急情況,在抗災、防洪指揮部等機構的統一指揮下處置,并配合民政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六)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災應急措施

  1、火災:

  (1)師生發現校園火災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幼兒園)領導匯報,立即停止教育教學活動,組織師生迅速轉移或疏散;

  (2)如有人員受傷,應及時組織現場搶救;

  (3)火勢較大,靠學校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拔打“119”報警;

  (4)重點部位或鄰近發生火災危及重點部位的,應立即拔打“119”報警,并疏散師生,切斷電源,轉移重要物品。

  (5)嚴禁組織學生參與各類滅火搶險活動。

  2、惡性傷亡事故:

  (1)校內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學校領導進行應急處理。

  (2)對受傷人員要及時組織現場搶救,無能力救治的應及時撥打120,向急救中心求救。

  3、傳染性疾病暴發:

  (1)對傳染性疾病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2)對傳染性病人和疑似病例,應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

  (3)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對病源處及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消毒,增加通風時間和強度。

  (4)及時通知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診斷和治療。

  (5)一旦發生疫情,立即對校園進行封閉管理,堅持晨檢、報告制度。

  4、自然災害:

  (1)發生臺風、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為第一,學校應立即停學。

  (2)對可預見性的災害,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組織教職工護送。

  (3)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組織搶救。

  七、善后處理

  1、各學校(幼兒園)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中毒)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幼兒園)穩定。

  2、對傷亡學生的理賠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調查與結案

  1、各學校(幼兒園)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突發公共事件的等級,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2、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調查處理。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干部群眾未受到深刻教育不放過。

  3、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由市級以上組織進行,調查組調查取證時,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配合,實事求是地提供有關資料、證據及調查組要求的其他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涉事件的調查。

  4、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結案工作在調查結束后,堅持違法必究、責罰相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礙、干涉對事件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九、紀律與獎懲

  1、各學校(幼兒園)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預案,一旦發生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必須把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放在首要位置,學校主要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工作。

  2、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可給予表彰或獎勵:

  (1)在緊急情況處置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奮力搶救搶險,出色完成任務者;

  (2)在危險關頭,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搶救師生有功者;

  (3)及時準確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為應急處置贏得時間,成效顯著者;

  (4)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獻計獻策,成效顯著者;

  (5)其他有特殊貢獻,成效顯著者。

  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警告、通報、記過、降級、撤職直至開除公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玩忽職守,隱瞞、緩報、瞞報

  或授意他人瞞報、緩報、漏報緊急情況以及不及時續報進展情況,延誤處置或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

  (2)對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

  (3)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不服從指揮、不負責任,或在緊要關頭臨陣脫逃的;

  (4)領導干部不按時到達現場組織應急處置的;

  (5)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6)對因信息溝通不及時或組織協調不夠等原因,導致緊急情況對外報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后果的;

  (7)其他危害應急處置工作的。

  十、各有關緊急事件所涉及電話::

  學校安全緊急事件小組組長學校安全緊急事件小組副組長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

  交通事故電話:122醫療救護電話:120

  十一、本預案適用于域內各學校(幼兒園)。

  十二、本預案由中心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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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科學、有效地應對學校突發傳染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確保師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教育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防控應急程序

  1.一般突發事件

  ①各班例行晨檢與午檢制度。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各部門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聽從上級行政部門及衛生部門的管理。

  ④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食堂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屬于重大突發事件,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根據上級指示酌情安排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

  ①班主任負責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

  ②教導處負責對全體教師,班主任負責對本班學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做好晨檢與午檢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教導處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3.特大突發事件

  ①班主任認真填寫晨檢與午檢(晚檢)日志,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對缺課學生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課原因,及時上報,杜絕瞞報、漏報與越級上報。

  ②學校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

  ③總務處負責對教室、活動室、食堂、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三、應急措施

  1、我校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非典、禽流感、風疹、流腦、麻疹、傳染性肝炎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學生或教職工在校內出現傳染病,及時向校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匯報,并逐級上報;在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下,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到學校隔離室休息,并由學校值班領導立即通知相關醫院,需轉醫院治療的立即轉市傳染病醫院。學生出現傳染病癥狀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師護送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教職工出現傳染病,值班領導立即通知其家屬,家屬不能到校的由學校配專人護送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利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并馬上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學校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學校師生員工中發現傳染病人,立即上報教育局、疾控中心,并對病人作跟蹤了解。

  7、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教育局和其他政府部門,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

  具體做到:

  ①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患者所在班級或所在辦公室,暫停學校一切活動。停止校內人員相互往來和與外界往來,等待衛生部門和教育局的處理意見。如校領導已隔離,由中層干部等組成臨時班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領導班子開始工作。

  ②疫點消毒。學校安排專門人員對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消毒結束后進行通風換氣。

  ③疫情調查。學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并采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8、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后,迅速向全體師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一、 組織機構

  1、 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杜柳青 副組長:高惠娟 吳建平

  成員:戈亞芳 滕金花 陸惠琴 江堯章 俞紅霞 周惠珍

  2、 現場處置機構

  信息聯絡組:戈亞芳 陸惠琴

  醫療救護組:邵惠平 高利芬 周惠珍 周秀蘭

  警戒維護組:滕金花 朱云龍 柏秋香 許金球

  后勤器材組:吳建平 江堯章 柳雪明 楊金元

  二、 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發布應急求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衛、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信息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匯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 突發安全事故后應急對策和措施

  1、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于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 事故后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 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 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并送往臨近醫院。

  5、 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 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 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 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 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 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 匯報人姓名。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建立“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安全、文明、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安全,切實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領導組下設信息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物資保障組、疏散引導組

  1、信息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將信息上報巍山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并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上報,并對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2、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組織學校人員對受傷者、發病者緊急救護、隔離,根據病情撥打巍山縣疾控中心電話。協助中心醫務人員負責把病者護送到指定醫院。

  3、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理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4、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5、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師生的日常宣傳、預防培訓工作。

  7、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學生進行疏散引導并做好安撫工作。

  三、宣傳發動

  大隊部、各班班主任做好預案的宣傳工作,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明確職責和步驟,并實施操作。

  四、現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教務主任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當班校行政領導負責。

  五、 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序:值班人員——校長(110、120、119),同時根據校長的指示報上級領導部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教育局。

  (2)采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并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員。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時采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6)劃出警戒范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后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7)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撥打“120”電話求救,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受傷學生的家長。

  (8)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進行初診,根據醫生意見處置。明顯嚴重者同時撥打“120”電話。

  (2)迅速向上級部門及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對已確定患病師生送醫院治療。

  (6)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7)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8)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1)在校學生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不含診所)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送縣醫院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根據醫生建議處理或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通知學生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5)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后,迅速向全體師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

  (6)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并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8)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并采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四)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1)發生雷電災害時,迅速向教育局和縣氣象局防雷中心報告。

  (2)對造成人員損害應立即送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家屬或家長。

  (3)標記現場位置,協助主管部門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與鑒定。

  (4)檢查設備或建筑物損壞情況,并及時修理。

  (五)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或協助搶救,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六)晚上突遇停電應急預案

  (1)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坐在教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嘩、起哄或走動。輔導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2)值班老師及時聯系學校領導和門衛。通知電工到位,開啟其它照明用具。

  (3)值班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4)若停電20分鐘后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習暫停,輔導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有序進行疏散、進宿舍,值班老師關好教室電源。

  (5)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浴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6)電工做好供電設備的檢修,將情況向學校匯報。

  (七)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盡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八)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大型比賽以及運動會等活動前,對身體有問題的學生要勸其退出活動。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前老師要提醒身體不適的同學到場外休息,如果在學生運動會上或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時發生問題,應急措施是: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局部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衛生室處理。

  (4)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者出現昏迷休克,報告110、120請求急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傷員送到醫院。

  (5)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6)保護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并采集有關證據,以利于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突發自然災害(汛臺、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疾病控制、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組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匯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采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5)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6)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7)后勤做好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8)安全小組負責災后的善后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后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撫恤及處理工作,并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系,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十)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校對學生造成傷害時,學生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采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教職工在場的必須堅決制止并及時報告學校或報警。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并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七、善后處理

  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火災、安全事故、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保障師生安全,減少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其成員有學校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工會領導組成(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區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學校一旦出現火災、群體性活動安全、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緊急情況后,學校負責人、各部門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關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

  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 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必要時街道、區教育局可派有關領導直接參與學校臨時現場指揮部的工作。

  三、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緊急情況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總務、后勤人員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員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校長)

  3、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門衛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帶,并阻止學生救火救災。(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校長室負責)

  6、盡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總務處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后,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惡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癥狀,各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應馬上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校長辦公室。

  2、迅速與當地衛生院取得聯系,采取就地救護。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癥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負責人、校長辦公室,并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診為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立即采取下列應急措施:到電腦,方便使用2下載券 5.0分(高于99%的文檔)埾略 還剩2頁未讀,繼續閱讀 定制HR最喜歡的簡歷我要定制簡歷

  1、迅速如實報告區教育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全校有關公共場所進行嚴格的'消毒和隔離。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并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上級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據上級指示,隨時采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護措施。

  (五)學校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2、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入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3、調查事故原因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群體性活動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學校負責人、各部門負責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四、報告與響應

  1、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 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若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2、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樹立主人翁意識,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站好崗,值好班,不得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回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學校領導應身先士卒,堅守崗位,最后撤離。

  3、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后,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區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1)報告程序

  1.學生要先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報告校分管領導。

  3.校分管領導報告校主要領導

  4.由學校主要領導報告和衛生防疫部門。

  5.如遇通訊不通和特殊情況,可越級上報,以利及時采取措施。

  (2)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事故發生時管理教師(第一責任教師)應立即設法向校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3.由學校有關人員封存現有食物。

  4.立即組織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防疫部門報告。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學校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了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xx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xx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xx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系。

  組員:xx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并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對中毒者采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毀或監督銷毀。

  3、對相關用品采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采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于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堿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對剩余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后及責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后,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并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杜萬金

  副組長:王二鐸

  組員: 各教研組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

  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采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陜被。

  3、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 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向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五)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 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二OO*年九月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根據教育局安全工作要求和部署,為防止學生溺水、或萬一學生溺水,做到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減少財產損失,保障全校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突發溺水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金波

  副組長:李忠云、張劍、魏開勝(負責組織領導及向教育局、青羊區安全辦匯報有關工作、撥打110、120)

  組員:黃亞麗、吳平華、各班班主任負責二年級學生;高清、各班班主任負責三年級學生;任群英、敖榮、王春、吳婷、各班班主任負責四年級學生;衛巍、余紅艷、吳蕊杉、各班班主任負責五年級學生;付宗智、譚玲、齊霞、各班班主任負責六年級學生;高茜茴、戴子宜、各班班主任負責一年級學生;唐勇組織工人進行搶險工作;肖林組織教師搶救傷員。

  二、加強防溺水安全教育

  1、對學生加強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塘邊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如確須到游泳場游泳的,必須有家長帶領。

  2、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三、處理防溺水事故發生的'辦法:

  1、各班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其中必須包括防溺水的內容。(不到江河、水庫游泳等內容)。班主任有記錄。

  2、發生溺水事件,第一發現的人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搶救溺水者,爭取時間,避免傷亡。

  ②迅速撥打120就近進行急救。

  ③迅速報告校長及領導小組成員配合搶救,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校長和領導小組成員迅速到達現場后立即搶救溺水者或配合醫生進行搶救。

  以領導小組排名為序,當前者不在崗位或公務外出時,后者自動負責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四、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件,到場的所有人員在盡力搶救溺水者的同時,另分工如下,醫務室負責聯系就近醫院,爭取最短時間搶救,避免溺水者傷亡。德育處負責穩定家長情緒;教導處負責調查事件起因、經過;總務處負責疏散閑雜人員,保護現場;

  五、在溺水事件發生后,第一個發現者為預案的首位責任人,首位責任人應以學生的生命安全為重,盡一切力量營救或搶救溺水者,要充分利用身邊的營救工具、通訊工具等盡快做好營救、搶救和報告工作。如遇視而不見、拖延時間、知情不報等一律視為失職,學校將視失職情節追究責任,根據后果不同程度,給予各種級別的處分。

  六、首位負責人在搶救工作完畢后應如實將事件的經過向領導小組匯報,領導小組成員做好記錄,以便備用。

  七、報警:110急救:120黃田壩派出所。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外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1.現場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隨隊的年級部主任、班主任及相:關教師組成。

  2.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3.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救援,并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4.應急狀態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活動的各年級(班級)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5.參與活動的任何集體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突發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職員工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二、監測與報告

  1.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取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匯報,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系。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3.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及時:通知家長及其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2.保護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并保護現場,采集有關證據,以利于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3.重大的傷害事故要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

  4.前往醫院探視,隨時掌握傷者身體康復情況。

小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1)報警程序

  1.發現人及時報告學校負責人。

  2.學校負責人訊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卦現場進行撲救

  3.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同時向主要領導報告情況。

  4.如遇通訊障礙,發現人可直接報告或消防中心。

  (2)組織實施

  1.火災發生后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征得領導的指示。在場教師,同時利用一切辦法通報起火點、火情、風向等,及時報告疏散方向。

  2.參加人員:立即組織學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方,教師最后撤離,領導小組成員組織師生撤離,要最后撤離保證損傷降到最低。為受傷教師要做好傷員的救護工作,保證傷亡在最低限度。在消防車到來之前,校后勤人員,學校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在場教師立即切斷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搶救國家財產,盡可能使國家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鍬、水浸的'棉被等,各級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4.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組織好滅火工作,未成年人遠離火場以免造成二次傷害。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仔細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區匯報。

  5.做好災后處理工作。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2.火災發生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

  4.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因火災發生的緊急救助

  平時抓緊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防火自救技能,防患于未燃。教室的前、后門窗要隨時能夠開啟,以利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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