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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初級中學溺水事件學校應急預案模板,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了預防、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后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措施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序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在課余活動中,現場目擊者或第一個接到學生報告的教職員工為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學校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值班領導外,盡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第一責任人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重大或較重大傷害事故,立即報告校長或帶班領導;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帶班領導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醫院,并及時通知家長到醫院。如班主任不在,學校派人協助護送等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4、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他突發事件,遵循“救治第一、事后分清責任”的處理原則,第一責任人在第一時間內(24小時內)撰寫事故或事件的經過詳情報告及必要的旁證筆錄,校方在接到報告后報告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部門并負責對事故或事件的錯失判斷,分清責任,獎罰分明。
5、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校領導;事件發生后,班主任負責事后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上門家訪。
6、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學校領導的職責是:立即組織指揮處理或趕赴事發現場。
7、突發事件發生后,誰的責任誰負責,如沒按以上規章制度執行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相應責任人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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