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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揚法治精神手抄報資料(一):
法制宣傳日的由來
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從1986年至2000年,全國實施了三個五年普法規劃,“六五”普法在全國普遍展開。2001年12月4日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法制宣傳日,將憲法實施日定為法制宣傳日,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按照黨中央關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決議的要求,15年來,憲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得到比較廣泛的普及;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普遍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本事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本事逐步提高;隨著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開,為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提高都發揮了進取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1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弘揚法治精神手抄報資料(二):
弘揚法治精神口號:
1、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2、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3、依法治國,執政為民!
4、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5、實施“五五”普法規劃,推進依法治市進程!
6、用法律武裝人提高人!
7、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8、學習憲法宣傳憲法遵守憲法!
9、貫徹憲法精神,建設法治重慶!
10、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
11、堅持法治宣傳與法治實踐相結合!
12、全面落實“五五”普法規劃,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
13、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
14、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15、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學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16、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構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弘揚法治精神手抄報資料(三):
法制宣傳教育的意義
法制宣傳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科學發展觀是我們黨從新世紀新階段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提出的重要戰略思想,是指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從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和制度上構成更為有力的保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所蘊涵的堅持以人為本、追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五個統籌”等原則要求,需要經過法制建設來保障、來促進。法制宣傳教育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扎實推進依法治理,是實現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
(二)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實施“十一五”規劃的內在要求。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提高,必須靠正確的指導思想來統領,也需要靠完備的法制來保障。“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了我國今后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方針、奮斗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措施,并把“五五”普法納入其中。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體公民異常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對于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對于依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各類矛盾和問題,最大程度地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三)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正處于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這一時期,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刑事犯罪高發、對敵斗爭復雜的時期。構建和諧社會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妥善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良好的法律素質,正確的法制觀念,對于解決各類矛盾糾紛,保證社會有序運轉具有重要意義。僅有不斷增強公民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才能提高各級政府和部門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問題、解決矛盾的本事,才能提高公民經過法定程序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本事,才能不斷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為實現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供給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基礎性工作。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增強各級政府和社會組織依法辦事的自覺性,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礎。在法制宣傳教育基礎上開展的依法治理,是億萬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管理公共事務、經濟事務和社會事務的創造性法治實踐活動,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結合。是依法治國的生動實踐。所以,要繼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大力推進依法治理工作,夯實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礎。
弘揚法治精神手抄報資料(四):
中國古代法制建設
一、重要的法制建設時期
①春秋戰國出現法制建設高潮,法制思想百花齊放,法制建設實踐層出不窮(韓非子、李悝、吳起、商鞅等)。②秦為創立統一法律時期,以綜合性、嚴密性、嚴酷性著稱。但立法者又踐踏法律。③漢代開始儒家思想影響法制建設時期(“約法三章”之尊重生命和財產為典型表現;禮法交融,儒法互用)。④宋代中央加強對地方司法控制時期(宋太祖向地方派法官,王安石用法律手段推動改革)。⑤明代加強經濟立法,加強君主對司法直接干預時期(明太祖“世輕世重”立法思想,設廠衛,明清加強對“思想犯”的處罰)
二、重要法典:
①《秦律》:秦始皇參照六國律令,制定頒布了秦律。秦律集中體現了地主階級意志,對后世封建律令的制訂很有影響。
②《大明律》:明太祖統治期間,制定《大明律》。《大明律》資料集中,條理分明,增加了經濟立法;同時,主張量刑“重其重罪,輕其輕罪”。
三、為政以德”“政在得民”的政治行為禮貌特征
1、古人異常重視“民”和“德”在為政中的重要地位。
孔子、孟子從理論上提出“民貴君輕”和行“德政”的重要性,漢、唐統治者實踐“存百姓”思想,勵精圖治。出現大治局面(“文景之治”“貞觀之治”“開元盛世”)。
2、“德政”“得民”措施多種多樣,或政治上的開明之舉與輕刑罰,或經濟上的完善制度與輕賦稅,或民族關系上的華夷一體與重交往,促進了社會和睦安定(唐太宗被少數民族自愿尊為“天可汗”是表現之一)。
3、暴政、虐政成為歷史譴責的對象(夏桀、商紂、秦隋暴政、焚書坑儒、文字獄),德政成為褒揚的模范(文帝、景帝、唐太宗)。
4、選官重視德才兼備,為“德政”“得民”供給人員素質的基礎保證(漢代舉孝廉、唐太宗求訪賢哲、唐太宗選賢任能都是),且加強官吏考核。
5、“為政以德”“政在得民”作為一種政治精神深深扎根于中華民族政治行為禮貌之中延續至今,為社會主流認識所贊揚。
6、不一樣時代的“德”“民”含義不一樣,古代的“民”是權利的客體,今日的民是權利的主體。
7、“為政以德”并不排斥法。漢代以下,往往是外儒內法,因而歷朝都加強法制建設。
四、重大改革及其歷史影響
1、中國古代歷史上的社會改革,從狹義上講,主要有管仲改革、戰國時期變法運動(商鞅變法最為徹底)、北魏孝文帝改革、王安石變法等;從廣義上講,凡是統治階級對政治、經濟、文化等政策的調整,都稱得上改革。
弘揚法治精神手抄報資料(五):
法制小故事一
一天,學生小麗放學以后,正在校門口等她媽媽來接她回家。這時,一名陌生男子騎著自行車到小麗身邊,說:“你在等媽媽接你回家是嗎”小麗點點頭。那名男子之后說:“你媽媽在單位里正開會,讓我接你回家。”小麗聽這人說得有板有眼的,沒有半點猶豫,就跨上了自行車。可是,當車子騎出去不遠,小麗發現不對了——回家可不是這條路!啊!她明白上當了,大聲地哭道:“放我下車,我要回家!”喊聲驚動了行人。行人圍攏過來,問明了情景,將騎車人扭送到派出所。原先,此人是專門拐賣兒童的罪犯。
反思:
此刻社會上有騙子、壞人。他們抓住小學生年紀小、單純、易于上當的特點,用一點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壞事或騎到外地拐賣你,或騙到幽靜的地方侮辱你,或作為人質敲詐錢財,這樣,小朋友的身心受到傷害,還危及生命,給家長帶來痛苦悲痛,使學校教師擔心。
我們小學生必須要學會自我保護,遇事動腦不上當受騙,不要讓壞人得逞。對來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問幾個為什么,不聽信花言巧語,不輕易行動。遇事可請教師、家長幫忙。我們在外面是隨時可能遇到壞人,在家時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長個心眼,不要上當受騙,因為壞人是無孔不入的。
法制小故事二
有人住旅店丟了50兩銀子,那夜同宿的并沒有別的客人,于是他懷疑是店主所偷,便將店主告到縣衙。店主人見原告拿不出什么證據,不承認偷竊客人銀子。
案件看起來并無頭緒,縣令也不急不躁,他思索片刻,便叫店主人伸出手掌來,用紅筆在其手掌中寫了個“贏”字,命令他跪在臺階上曬太陽,告訴他說:“曬很久以后如果字還在,那銀子就不是你偷的,便能夠回家啦”。店主人執意要證明自我清白,便同意了。
隨后,縣令秘密派衙役到旅店中,對店主人的妻子說:“客人所丟的銀子,你的丈夫已經承認是他偷的,此刻特來取贓銀。”婦人卻也很狡猾,裝作不明白的樣貌。衙役無法,只好把婦人抓到大堂上,在離她丈夫較遠的地方跪下。縣令問她是否明白錢銀下落,她還是說不明白。她遠遠看見丈夫跪在臺階下,但沒辦法和他說話。這時,縣令一拍驚堂木,大聲喝問店主人道:“你手上的‘贏’字還在不在”且故意把“贏字”說得像“銀子”,店主人急忙答道:“還在!”店主人的妻子誤聽為“銀子”還在,以為丈夫已經招供,也就不再隱瞞。縣令即刻叫店主人的妻子帶衙役回去取贓銀來,巧妙地破了銀子被偷案。
店主夫婦行不義,自會露出馬腳;縣令巧借諧音,而成一段佳話。
弘揚法治精神手抄報資料(六):
法制格言
1、對制定法應當做嚴格解釋。
2、法律有效力國民便昌盛。
3、如果說就某特定國度的特定時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考察,法治社會的法律又是一種永恒的理性對話過程。它是一種“對話”(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種不一樣的觀點及利益的交鋒與辯論中不斷獲得產生變更與發展;它是一種“理性”(retional)對話,乃是指這種對話在本質上是一種平和而非暴力的說理過程。——張千帆
4、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孟德斯鳩
5、習慣是法律的最好解釋者。
6、造法易,執行難。
7、一個細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能夠經常地從純自然的環境中產生出來,而一個強烈而持久的期望,則只能來自于法律。——邊沁
8、沒有絕對的平等,也沒有絕對的權力。人在天性上類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一樣類。——巴爾扎克
9、只要不違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我的方式追求自我的利益。——亞當·斯密
10、在用語中不存在模糊性時,不得允許探索用語的意圖。
11、實施違法行為或者是基于預謀或者是基于沖動或者是基于偶然。
12、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孟德斯鳩
13、不確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難,極度的確定性反而有損確定性。
14、支配和統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專制政府中是永遠高舉著君主的鐵拳,可是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樞紐,這就是美德。——孟德斯鳩
15、法律人不應當倡導過于激烈的變革,因為激烈的變革導致的結果是社會秩序的進一步的喪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諺語叫:槍炮作響法無聲。槍炮作響的時候,法律就沒有辦法生存。所以我們都不期望這個社會發生太過劇烈的變化。——賀衛方
16、法律是一切人類智慧聰明的結晶,包括一切社會思想和道德。——柏拉圖
17、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18、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
19、法學家的共同意見具有習慣的力量。
20、法律的解釋具有法律的效力。
弘揚法治精神手抄報資料(七):
1、什么是學校暴力
答:學校暴力是指發生在學校學校,由教師、同學和校外人員針對學生身體和精神實施的,到達某種嚴重程度的侵害行為。
2、學校暴力的類型有哪些
答:根據行為方式的不一樣,能夠將學校暴力簡單地分為以下八類:1)本校或其他學校高年級學生毆打低年級學生;2)校外青年毆打在校學生;3)某些學生的家長因為學生之間的糾紛而到學校毆打其他學生;4)教師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5)教師侮辱學生的人格尊嚴,如要求學生當眾做出一些有損人格尊嚴的動作、辱罵學生等;6)校內外高年級學生以及社會青年搶劫、勒索學生錢財,使學生不但損失錢財,并且心理受到極大傷害;7)教師以及校內管理人員針對女學生的性侵害;8)同年級甚至同班同學之間的斗毆。
3、學校暴力行為有哪些特點
答:1)暴力行為有日益兇暴的傾向;2)暴力事件的普遍性;3)暴力事件的共犯日趨普遍;4)學校暴力的施暴地點,多在空教室、體育館、樓梯間、廁所內、運動場或其他視角上死角處,并且多在上學或放學時發生。
4、施暴學生有什么特點
答:1)依靠性強,缺乏自主、自信和負職責的精神;2)具輕佻性,缺乏忍耐性,抑制挫折和不滿的本事薄弱;3)在群體中,自我表現欲望強烈,活動力甚強;4)以我為中心,罪惡感淡薄,常帶給他人困憂、麻煩等;5)完全沒有體諒對方的立場和心理的意識。
5、學校暴力的防治對策有哪些
答:1)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2)控制暴力文化的傳播;3)學校與當地公安機關建立聯動機制;4)加強對學校領導、管理人員以及教師的教育和管理力度;5)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和對學生家長的教育指導;6)從小對未成年人進行職責意識的教育;7)加強在校學生自我保護方面的教育;8)清理學校周邊環境;9)學校加強門衛制度。
弘揚法治精神手抄報資料(八):
做遵紀守法的小學生
最近我們身邊常出現一些較嚴重的違紀現象,如有的同學私自離校、動手打人、罵人種種現象,令人擔憂同時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紀守法呢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范就叫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游,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么它們不僅僅得不到自由,并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閱覽室,里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于想看書的人來說,這一片寧靜多么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閱覽室規則,大家能夠享受這靜心閱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我們小學生正擔負著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學校里,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時意見不一樣、出現矛盾,必須要冷靜處事,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們學校有著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小學生,更應當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讓我們嚴格要求自我。
弘揚法治精神手抄報資料(九):
普法三字經
全民中,普法律,人人學,莫忘記,不違規,不犯法,好公民,要爭先
刑訴法,說得清,辦事情,要公平,身為官,要廉政,勤為民,方為清
民訴法,要記牢,調糾紛,不偏袒,當事人,心理歡,若不公,民難平
贍養法,有規定,尊老人,敬父母,是美德,虐老人,道德壞,法不容
對兒女,不寵慣,有錯誤,不護短,遵法紀,常指點,從小教,莫錯過
對婦女,舉止端,莫虐待,對女嬰,勿摧殘,莫歧視,要愛護,不偏見
鄰里間,要互謙,嚴律己,待人寬,人有錯,去規勸,少糾紛,多友善
戒賭博,酒莫貪,遇邪惡,挺身管,救人危,助人難,公共物,不私占
喜喪事,要從儉,不迷信,破舊規,多納稅,多存款,為國家,多貢獻
婚姻法,記心間,婚自主,不包辦,索彩禮,舊習慣,不可取,要改變
生一胎,是國策,晚婚好,多宣傳,優生育,后代壯,快致富,奔小康
依法律,治國家,揚正氣,治邪念,群歌頌,法無邊,違法者,必懲辦
弘揚法治精神手抄報資料(十):
1、網絡對青少年的正面影響有哪些
青少年經過網絡的使用逐步掌握信息技術,提高其整體素質。此外,互聯網為青少年供給了查詢學習、生活、工作信息的新的便捷的渠道,大大擴展了知識面;供給游戲、電影、音樂等娛樂項目,豐富生活;供給教友、聊天渠道,擴大交往范圍;供給更多自主活動空間,有助于增強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獨立本事。
2、網絡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有哪些
答:1)在心理上,青少年容易在虛擬世界中自我表現滿足、自我表現實現,容易構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和利己主義思想,淡化對社會的職責感,對世界的看法過于夢想化,自律意識薄弱,性格孤僻。2)在道德上,網民往往使用虛假身份、說假話,缺乏真實感、真誠感,青少年沉迷網絡世界容易構成不誠實的品質。3)在學習上,對網絡的過分沉迷,影響學生的學業,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4)在身體上,對網絡的過分沉迷,不利于身體健康。5)在社會關系上,對網絡的過分沉迷,影響青少年在現實生活中的的正常交際,疏離親友、師生關系。6)在行為上,網絡的隱蔽性使青少年難于感受到社會監督機制的存在,從而為所到之處欲為;容易受到有害思想的腐蝕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3、網絡違法犯罪的種類有哪些
答:1)利用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2)利用信息網絡妨害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3)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侵財性犯罪;4)利用信息網絡侵犯他人人身、民主權利;5)利用信息網絡竊取泄露國家機密、商業秘密;6)實施黑客攻擊;7)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
4、網絡違法犯罪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答:1)犯罪手段高科技化、多樣化;2)作案人員年輕化、高智商化;3)犯罪領域不斷擴大,公共網絡業是重點;4)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社會損失大。
5、如何加強對青少年的網絡知識技術層面和道德要求的宣傳、教育、培訓
答:1)經過舉辦專家講座、師生討論、主頁設計、計算機知識的技能培訓和比賽等活動加強對青少年的網絡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2)讓青少年在上網前先理解計算機使用道德方面的教育;3)豐富、美化、優化網上信息資源,使網絡文化的主流進取向上,引導青少年正確上網;4)革新傳統的道德宣傳教育方法,經過健康的網上學習、生活、娛樂活動,引導青少年適應網絡社會要求的、以“慎獨”為特征的自律化的道德;5)網上網下宣傳教育相結合,使網上宣傳教育的超時空性、互動性、自由性與網下的真實性、直接性、引導性優勢互補、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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