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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軟件公司保密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軟件公司保密協議1
本協議的雙方為:
披露方:__________(包括其關聯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注冊地址為深圳市高新科技園南區(qū)高新南一道飛亞達高科技大廈5—10層,郵編:__________(下稱“__________公司”或“披露方”);和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下稱“__________公司”或“接受方”)。
鑒于雙方已經建立或正在探求建立某種合作關系,騰訊公司(“披露方”)可能將向____________公司(“接受方”)透漏下述保密信息,雙方同意并達成以下協議:
1、本協議適用于騰訊公司(“披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項目的具體名稱)合作中向_______________公司(“接受方”)透漏的保密信息。
根據本協議接受方不會向騰訊公司透露任何其認為或被第三方認為是保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資料。所有接受方透露給騰訊公司的資料將不被視為保密信息來持有和使用。
2、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
(1)騰訊公司在簽訂本協議之前或之后向接受方提供的,或接受方因磋商或合作而知悉,持有的騰訊公司之技術,營運,業(yè)務或其它方面之資訊,資料或數據。
(2)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騰訊公司之營業(yè)秘密,商務機密,與技術有關之知識及信息,創(chuàng)意,設想,方案,提供物品或廠商資料,客戶資料,人事資料,商業(yè)計劃,促銷及行銷活動,財務狀況及其它商務活動等。保密信息呈現之形式及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書面或口頭,文件,磁盤,磁盤片,光盤片,電子郵件,電磁紀錄,報告,文字往來,錄音帶,錄像帶,筆記,圖紙,模型,規(guī)格說明,匯編文件,計算機程序及其它媒體。
3、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1)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處于公有領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時接受方通過其它合法途徑已獲得的信息。
(2)接受方在從披露方獲得這些信息前已獲得的信息,并且沒有附加不準使用和透漏的限制。
(3)由第三方在不侵犯他人權利及不違反與他人的保密義務的前提下提供給接受方的信息,并且沒有附加不準使用和透漏的限制。
(4)能夠證明是由接受方獨立開發(fā)的信息。
(5)事先有披露方的書面允許。
4、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圍內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的義務及限制有:
(1)除經透露方事前書面同意外,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其它目的'或用途為由,直接或間接編排,修改,利用,應用,開發(fā),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使用保密信息。不論因何種原因,接受方不應反向工程,解碼或分解透露方的原型,軟件等。
(2)接受方應采取足夠的措施,保護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將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轉讓,許可,也不以其它方式讓無權接觸該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接觸該信息。
(3)如為本合作的目的確實需要向第三方披露騰訊公司的保密信息,接受方需事先得到騰訊公司的書面許可,并與該第三方簽定保密協議。
(3)接受方只限于把保密信息提供給在共同目的下有必要知道此信息的接受方的高級職員,雇員及專業(yè)顧問,而不應將此保密信息向其他人士或組織透露;接受方應確保上述職員,雇員,及顧問等亦遵守本協議所規(guī)定之保密義務,若前述人員有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之情況,即視為接受方之違約行為,違約方應賠償未違約方因此所受之損害及所失之利益。
(4)如果雙方經探討后未建立合作關系,則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5)除本協議書另有規(guī)定外,雙方就彼此間的合作關系或保密信息進行的任何協商,討論或談判,任何擬定之安排或協議,任何正在協商,談判中的經營或運作計劃,或與前述協商,討論,談判,安排或協議相關的任何其它資料,均應視為保密信息,并依本協議規(guī)定保守其機密性。未經騰訊公司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間接方式提供或透露前述保密信息予媒體,公眾或任何其它第三人。
(6)如果接受方根據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須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應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協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進一步擴散。
5、保密信息的所有權及歸還:
(1)接受方承認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始終為披露方的資產,而此保密信息的披露并不得視為披露方已將保密信息的權利授予接受方,且披露方并不保證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版權或其它權利。
(2)在合作關系未建立或終止,或根據披露方的要求,接受方應即時返還或銷毀所有根據本協議所接受的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復印件,復制品和對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披露方提供已經返還或銷毀的書面確認。
6、有效期間: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中約定的保密義務一直有效,出現本協議第3條情況下除外。
7、修訂:
本協議包含雙方關于此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沖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才能生效。
8、可分性:
一方未行使,遲延行使或部分行使其權利,并不意味該權利被放棄;某一權利不行使并不意味著其它權利被放棄。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經法院判決或經仲裁機構裁決無效,其它條款繼續(xù)有效。
9、違約責任:
如果接受方違反本協議,披露方有權要求賠償全部實際及預期損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補救措施。
10、通知;
依本協議作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均應以書面形式發(fā)出。上述文件須以本協議上述的地址,或經一方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發(fā)出。雙方的書面往來在如下時間視為收到:(a)通過送信人或郵件或電子副本(傳真)遞送之時,或(b)以索取回執(zhí),郵資預付的掛號信方式送遞的,發(fā)送三天之后,或(c)以任何其他方式遞送實際收到之時。
11、爭議解決:
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協議副本: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qū)。
(本行以下無協議正文)
披露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接受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軟件公司保密協議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于禁止侵犯商業(yè)秘密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乙雙方的知識產權歸屬及甲方商業(yè)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協議。
本協議所稱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歸屬于甲方所有的:
1)乙方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3)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4)乙方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以及其他任何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記憶方法、視頻、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產品設計圖、示意圖)的所有權和著作權。
3、按照法律規(guī)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本協議所稱商業(yè)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了解到的、或者開發(fā)出來的,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具有商業(yè)價值的,非公知的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屬于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的范圍:
1)影響企業(yè)進步發(fā)展的事項;
2)影響企業(yè)營銷活動的事項;
3)使企業(yè)在商業(yè)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的事項;
4)使企業(yè)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5)影響企業(yè)對外交流和商業(yè)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6)影響企業(yè)穩(wěn)定和安全的`事項;
7)影響企業(yè)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fā)明/作品的所有權、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將不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
如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將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等處理。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亦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fā)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除非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職務成果的署名權屬于乙方,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發(fā)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配套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yè)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甲方在其業(yè)務范圍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fā)明創(chuàng)造、作品、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的知識產權。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研究開發(fā)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fā)結果不是執(zhí)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yè)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fā)結果同甲方的業(yè)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fā)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fā)結果;
3、該研究開發(fā)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fā)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fā)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fā)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fā)結果與甲方業(yè)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fā)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fā)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fā)結果為職務開發(fā)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fā)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fā)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fā)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對該研究、開發(fā)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fā)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xù)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乙方在離職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yè)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它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fā)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guī)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含有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資料擅自帶離工作崗位,不能通過任何途徑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yè)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并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yè)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外單位的商業(yè)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yè)秘密。若因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責任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記錄著甲方商業(yè)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報告、信件、郵件、傳真、光盤、磁盤、儀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并不得備份。
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承擔與任職期間同樣的保密義務和不能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yè)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fā),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yè)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當發(fā)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yè)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yè)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yè)務具有競爭性的業(yè)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
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如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于這種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有權追究第三人的連帶責任。
除賠償上述損失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有權要求乙方承擔________元至___元違約金。
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視情節(jié)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fā)獎金開除或其他紀律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除外條款。
如果乙方因按照國家行政、執(zhí)法機關的要求,配合以上機關執(zhí)行國家公務、根據工作需要向其透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的,可免除上述責任。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以下事項: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此項書面說明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聘用期間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并確切了解協議所有條款的法律含義。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簽署后,非經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如對執(zhí)行本協議內容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違反本協議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雙方應盡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余部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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