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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更新時間:2023-12-04 1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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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

  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方經過招選,選定乙方作為_______大廈試驗基站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并委托乙方負責基站建設所涉及的相關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委托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二)施工地址:

  (三)雙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二條工程項目的具體內容

  (一)天線基礎的設計施工(要達到甲方要求及安全技術指標,見附件1)。

  (二)天線桅桿、安裝配件的制作(按甲方要求,見附件1)。

  (三)發射饋線的敷設、緊固、安裝、接頭防水處理。

  (四)配合甲方進行天線的調試、調測。

  (五)天饋系統的接地及防雷處理(按國家標準,見附件2)。

  (六)其它與基站建設有關的事宜。

  第三條工程價款與費用結算

  (一)工程施工總價款:人民幣(小寫)元(大寫:元整);其中包含項目內容所涉及的各項費用及稅金。

  (二)付款方式:

  1.整個工程建設完畢(包括機房設備搬運整理、電源引入、桅桿架設、地線、避雷等)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總合同金額。

  2. 甲方將合同款項下的應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帳戶:

  收款人:

  開戶行:

  帳戶:

  3.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項時,應先按各期付款數額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稅務發票甲方收到合格發票后予以支付相應款項。不開具或者開具不合格的發票,甲方有權延遲支付款項直至乙方開具合格發票之日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且乙方的各項合同義務仍應按合同約定履行。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工程開工日期為:

  (二)施工最后期限:

  (三)完工時間預計: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圖紙和工程施工技術要求,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2. 甲方負責提供安裝設備及附隨設備的安裝件,確保不影響施工進度;

  3. 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工程和施工進行相應的調整和修改,

  具體程序及細節由甲乙雙方協商。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甲方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2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附件,應共同遵循;

  2. 乙方應保證具備以下施工資質與條件,簽約時應向甲方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1)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及法人證明書;

  (2)施工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3. 乙方負責應由甲方提供的設備由甲方存放處運抵施工現場,或甲方指定的場所;

  4.乙方按甲方要求負責基站站點的勘察、基礎設計、整體施工等工作;

  5. 乙方在組織施工時應切實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廢物由乙方負責及時處理。

  第六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不得將工程項目進行分包和轉包;

  第七條乙方施工人員在工程施工期間,應服從遵守甲方有關制度,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義在施工期間從事各種違法違紀活動,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保密條款:甲乙雙方應恪守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商業信息及其它商業秘密。任何一方如將獲知的對方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應賠償因泄密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甲方按移動電視發射基站的施工及驗收標準對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進行驗收,乙方施工完畢即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二)乙方按甲方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三)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信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

  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五)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七)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合同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八)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驗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再由甲方重新組織驗收。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或因施工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視情況予以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的部分從工程合同款中扣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程延期或者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張,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雙方應認真履行。任何一方單方中止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工程施工費用總金額的30%。

  (四)乙方施工質量和要求達不到甲方預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完善和改進,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并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工期,給甲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直至扣除乙方的施工費用;

  (五)在系統運行中若因乙方施工質量造成的運行故障,乙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由于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沒有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條款可以予以變更或終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附件(略)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全稱): 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

  本履約保證金協議由雙方于 年 月 日在訂立。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金

  鑒于甲方與乙方簽署了 _________ 施工合同,乙方在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為保證其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諾的履約義務得到切實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履約保證金。

  第二條 保證金繳納時間

  乙方應當在施工合同簽訂后7日內(日歷天)向甲方賬戶交納履約保證金。未能按期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標。

  第三條 保證金額

  乙方應當向甲方賬戶交納現金,金額: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 元(¥ _________元 )作為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保證期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隧洞混凝土襯砌 7日內。

  保證期內乙方如約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分三次將履約保證金(無息)劃回乙方賬戶:第一次為隧洞主體工程開工(洞臉形

  成),返還履約保證金的30%,及人民幣陸拾萬元;第二次為隧洞掘進貫通,返還履約保證金的40%,及人民幣捌拾萬元;第三次為隧洞混凝土襯砌完成,返還履約保證金的.30%,及人民幣陸拾萬元。

  第五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陸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叁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3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天

  第四條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發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4

  根據《建筑法》,《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過雙方協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達成協議,為規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為,特制定本合同規定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

  1、建筑工程概況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筑。

  本工程設計為___一層平房兩幢建筑,建筑面積___。

  工程預算造價:每平方米___元人民幣,總建造價格___元人民幣。

  2、建筑設計要求。

  3、承包施工方式

  4、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須保證通電,通水,通路,建筑面積平整,不能影響施工。與周邊鄰居因地界,建筑物,線路等糾紛由甲方出面解決。本工程施工方式為包工包料,面積價格一次性包死。

  工程必須嚴格按圖紙設計施工,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圖紙設計,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便增加面積,不得偷工減5料,使用劣質材料。

  5、因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問題,確實需要變更的,需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定變更合同書后方能生效。

  否則方概不承認,不承擔經濟責任。

  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要有足夠的'安全保障機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現安事故,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接受甲方監理工程人員的監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議并采納。

  7、本工程預定工期為120天。

  8、本工程的附屬工程:大門,圍墻,化糞池,貯藏室,院內硬化等項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內,附屬工程價格另議,價格商定后簽定建造附屬工程合同書。

  9、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

  10、工程其它事項工程在建設過程中,雙方都要嚴格遵守合同,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可終止合同進行清算。

  11、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因市場發生變化,原材料上漲或下降,必須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價格,不得隨意漲價或價。

  12、違約責任

  13、工程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解決,并簽定工程輔助合同書。

  本合同確需修改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總負責人:_____

  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總承包人:_____

  ___年__月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5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的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

  _____________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_____________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_____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范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承包人承擔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

  建設

  規模

  建筑面積(平方米)

  結構

  層數

  跨度

  (米)

  設備安

  裝內容

  工程

  造價

  (元)

  開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

  號

  材料設備品種

  規格

  型號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質量

  等級

  供應

  時間

  送達

  地點

  備注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為___________年,屋面防水工程為___________年;

  2、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年;

  3、供熱及供冷為_______________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___________年;

  5、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__________%。

  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后14天內,將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還承包人。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作書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6

  一、施工索賠及程序

  (一)施工索賠概念

  當事人在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對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由于合同對方應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損失后,向對方提出補償要求的過程。通常有合同缺陷、業主違約、工程師指令、工程變更、施工條件變化、國家政策、法律、法令變更、其他承包商干擾原因,但實際生活中也有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施工索賠。施工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加強施工索賠的管理有利于承發包素質和管理水平提高;是挽回成本損失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工程造價;有利于國內工程建設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

  (二)施工索賠程序

  FIDIC1999版(FIDIC: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曾指出,正確的合同管理需要我們靈活運用合同實施管理,依靠合同條款進行管理,依靠經驗和愿望管理,最終實現雙贏。同時也指出了索賠的程序,如下:

  (1)索賠通知

  承包商必須在引起索賠的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通知工程師并提交合同要求的其它通知和詳細證明報告。否則,將喪失索賠權利。

  (2)保持同期記錄

  承包商應隨時記錄并保持有關索賠事件的同期記錄。工程師在收到索賠通知后可監督并指示承包商保持進一步的記錄及審查承包商所作的記錄,井可指示承包商提供復印件。

  (3)索賠報告

  承包商應在引起索賠的事件發生后的42天內向工程師提交詳細的索賠報告。如果引起索賠的事件有連續影響,承包商應在提交第一份索賠報告之后按月陸續提交進一步的期中索賠報告;在索賠事件產生的影響結束后28天內,提交一份最終索賠報告。

  (4)工程師的反應

  收到承包商的索賠報告及其證明報告后的42天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也可要求承包商提交進一步的詳細報告,但一定要在這段時間內就處理索賠的原則作出反應。

  (5)索賠的支付

  在工程師核實了承包商的索賠報告、同期記錄和其它有關資料之后,應根據合同規定決定承包商有權獲得的延期和附加金額。經證實的索賠款額應在該月的期中支付證書中給予支付。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報告不足以證實全部索賠,則已經證實的部分應被支付,不應將索賠款額全部拖到工程結束后再支付。如果承包商未遵守合同中有關索賠的各項規定,則在決定給予承包商延長竣工時間和額外付款時,要考慮其行為影響索賠調查的程度。

  二、工期及費用索賠

  (一)工期索賠

  1.工期索賠的分析

  工期索賠的分析包括延誤原因分析、延誤責任的界定、網絡計劃分析、工期索賠的計算等。運用網絡計劃方法分析延誤事件是否發生在關鍵線路上,以決定延誤是否可以索賠。在工期索賠中,一般只考慮對關鍵線路上的延誤或者非關鍵線路因延誤而變為關鍵線路時才給予順延工期。

  2.工期索賠的計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擾事件直接發生在關鍵線路上,造成總工期的延誤,可以直接將該干擾事件的實際干擾時間(延誤時間)作為工期索賠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擾事件僅僅影響某單項工程、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工期,而且管理水平要求不高,要分析其對總工期的.影響,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3)網絡分析法

  通過分析干擾事件發生前和發生后網絡計劃的計算工期之差來計算工期索賠值,可以用于各種干擾事件和多種干擾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賠,主要還是用于管理水平要求高的工程項目,但計算過程較復雜。

  (二)費用索賠

  1.索賠費用的構成

  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利潤(工程變更、施工條件變化、業主終止合同等可計入利潤索賠)、其他應予以補償的費用(利息、分包費、保險費、各種擔保費)

  2.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

  (1)分項法

  分項法是按每個索賠事件所引起損失的費用項目分別分析計算索賠值的一種方法。這一方法是在明確責任的前提下,將索賠費用分項列出,并提供相應的工程記錄、收據、發票等證據資料,這樣可以在較短時間內給給以分析、核實,確定索賠費用順利解決索賠事宜。在實際中,絕大多數工程的索賠都采用分項法計算。

  (2)總費用法

  又稱總成本法。就是當發生多次索賠事件后,重新計算該工程的實際總費用。再從這個實際總費用中減去投標報價時的估算總費用,計算索賠余額,索賠金額=實際總費用—投標報價估算總費用。通常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總費用核算是準確的、承包商的報價是合理的,合同中沒有爭執等。

  (3)修正總費用法

  修正總費用法是對總費用法的改進。即在總費用計算的原則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索賠金額=某項工作調整后的實際費用-該項工作的報價費用。

  三、施工索賠管理

  為了加強施工索賠的管理和工程項目的質量,在實際生活中,首先業主及工程師需要對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賠要求進行嚴格評審,審查合同文件;工程師的指示;往來函件;會議記要;施工現場記錄;工程照片;工程財務記錄;現場氣候記錄;

  工程中送停電、送停水、道路開通和封閉的記錄和證明及其他施工索賠依據的真實性、全面性、時效性、關聯性及是否符合特定條件,同時還要嚴格審查工期順延要求及費用索賠要求。其次,為了對將來索賠的預防和減少,工程師需要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簽訂合同時注重合同嚴密性,嚴格地履行合同,做好日常監理工作,索賠事件發生后應采取有效措施。

  四、結束語

  施工索賠是利用經濟杠桿進行項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對承包商、業主和監理工程師來說,對處理索賠問題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們對項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索賠隨著建筑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將成為項目管理中越來越重要的問題。所以當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索賠的管理是必要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0

  1.詞語解釋

  1.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本條件指鐵路工程的建設單位或項目法人。

  1.2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資質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1.3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代表人。

  1.4乙方項目經理: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駐工地項目承包責任人。

  1.5鐵路建設工程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對工程施工進行的監理。

  1.6總監理工程師: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本工程項目監理總負責人。

  1.7設計單位:鐵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本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

  1.8工程質量監督站:鐵道部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或其授權的下屬工程質量監督站。

  1.9工程:協議條款約定的具體的永久工程。

  1.10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11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12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13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數應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天數。

  1.14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15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6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工程項目施工場地。

  1.17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并加蓋有效印鑒或簽字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通知、任命書、委托書、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1.18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1.19變更設計:自設計單位交付施工圖至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期間對原設計的變更。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協議條款;

  2.2合同條件;

  2.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的紀要、協議;

  2.4招標承包工程中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6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先由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決爭議的方式加以解決。

  3.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和使用標準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鐵道部頒發的標準、規范。鐵道部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以使用國家和建工行業標準、規范。

  4.雙方一般責任

  4.1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1.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4.1.2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項目經理,乙方項目經理同意并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口頭通知,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通知應予執行。乙方認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通知或繼續執行原通知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再通知乙方。

  4.1.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圖紙及資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可向甲方代表提出遲誤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4.2乙方項目經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4.2.1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經甲方代表同意并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4.2.2乙方項目經理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5.對《協議條款》中有關條款的其他合同條件為:

  5.1第1條工程概況

  5.1.1建設項目名稱系指鐵道部批復的技術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建設項目名稱。工程名稱系指乙方承擔的建設項目中的某段或一項工程的名稱。

  5.1.2工程地點系指工程所在縣(含)以上行政區域。

  5.1.3承包范圍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規模或專業分類項目。

  5.1.4承包方式系指雙方約定的,甲方對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總包及單價承包等。

  5.2第5條設計文件

  5.2.1在開工前甲方若不能將設計圖紙全部提供,應在合同補充協議中寫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專業分別列出可提供的設計圖紙,以滿足乙方施工要求。

  5.2.2甲方對設計文件和圖紙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要求的內容,保密費用由甲方承擔。

  5.3第7條7.9“申請項目開工報告”按《國家計委關于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開工條件的規定》(計建設〔1997〕352號)辦理。

  5.4第11條11.1“在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中“確有必要”系指:

  5.4.1在合同中另有規定的;

  5.4.2由于乙方某種失誤或違約導致的,或乙方應對其負責的必要的暫停施工;

  5.4.3由于施工現場氣候條件惡劣導致的必要停工;

  5.4.4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

  5.4.5計劃調整。

  5.5第12條12.1工期延誤原因及責任中:

  5.5.1不可抗力是指因突發戰爭、軍事征地、動亂、罷工、空中飛行物體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特大的風、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擊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5.5.2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是指依據《鐵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定》(鐵建〔1996〕13號)劃分的四個等級的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5.6第14條工程質量檢查中:

  5.6.1質量保證體系:乙方為了實現合同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建立的質量管理組織結構、制度和措施等。

  5.6.2工程質量:在國家和鐵道部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5.6.3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設計標準要求、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協議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

  5.7第15條隱蔽工程檢查和簽證中:

  5.7.1隱蔽工程系指一項工程主體結構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無法觀察檢查的,需被復、掩蓋的分部、分項工程。

  5.7.2本條“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監察工程師或甲方派駐工地的技術負責人。

  5.7.3重點工程系指按(80)鐵基字665號《關于試行〈鐵路基本建設工程開工報告審批辦法〉的通知》中規定的重點工程,或甲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的重點工程。

  5.8第17條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5.8.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項目可不使用本條款的規定。

  5.8.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項目,以及鐵路通信信號等專業材料設備,甲方須自行采購的,應使用本條款規定。

  5.9第21條驗工計價

  5.9.1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實際工程量報告,甲方代表在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簡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計量結果無效。

  5.9.2乙方應為甲方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甲方自行計量有效。

  5.9.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10第22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應按鐵道部和建設銀行的規定,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商研究,明確工程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的方法等。

  5.11第23條竣工驗收

  依據國家計委計建設〔1990〕1215號文《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的通知》和鐵道部(84)鐵鑒字第180號《鐵路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接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

  5.12第24條竣工決算

  國家組織驗收的大中型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在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計劃、財務、建設司,鑒定中心及使用單位。其他建設項目,在工程正式驗收后,竣工決算應在3至6個月內完成,并報鐵道部財務司、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7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2天以上;

  2、因臺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 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預付款或進度款的時候乙方開不了票?)雙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第一種方式: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

  包干價為 元人民幣(大寫: )。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干價。

  1、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第二種方式:本合同實行按實結算,雙方使用晨曦軟件,依據最新現行定額計價規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購期)的信息價(信息價不明確的以甲方確認材料價為準)進行計算,計算后的'總價下浮%作為本合同的結算價款。

  1、甲方于 支付 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及工程決算書,經甲方審核確認后,付至結算價款的95%,留5%做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付清。

  3、工程量及價格簽證,簽證單都必須有甲方現場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第四條 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和采購

  一、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采購。(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復驗報告。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復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復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材料進場是不是要甲方確認?)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并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三、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采用包干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第六條 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一、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并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二、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 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第七條 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為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 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10%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系電話:;乙方保修聯系人: 。

  第九條 違約責任(乙方擅自修改圖紙的違約責任,甲方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均無)

  一、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15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二、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可否作為解除合同條件?)

  三、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甲方代表為,乙方代表為 。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戶名:

  開戶銀行:

  帳 號:

  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8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_____ 層數: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的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預留金__________________元,零星工作費__________________元,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購置費______________元,總承包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2、綜合單價:詳見承包人的`報價書。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書、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及其附件

  6、招標文件、答疑紀要及工程量清單

  7、圖紙

  8、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雙方為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

  說明

  為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為了便于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一)合同協議書

  《示范文本》合同協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二)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20條,具體條款分別為:一般約定、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期和進度、材料與設備、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違約、不可抗力、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前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合同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的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建設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示范文本》的性質和適用范圍

  《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適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的施工承發包活動,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建設工程具體情況,根據《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合同權利義務。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二、合同工期

  三、質量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五、項目經理

  六、合同文件構成

  七、承諾

  八、詞語含義

  九、簽訂時間

  十、簽訂地點

  十一、補充協議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1.2語言文字

  1.3法律

  1.4標準和規范

  1.5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7聯絡

  1.8嚴禁賄賂

  1.9化石、文物

  1.10交通運輸

  1.11知識產權

  1.12保密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2.發包人

  2.1許可或批準

  2.2發包人代表

  2.3發包人人員

  2.4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5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2.6支付合同價款

  2.7組織竣工驗收

  2.8現場統一管理協議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3.2項目經理

  3.3承包人人員

  3.4承包人現場查勘

  3.5分包

  3.6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3.7履約擔保

  3.8聯合體

  4.監理人

  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4.2監理人員

  4.3監理人的指示

  4.4商定或確定

  5.工程質量

  5.1質量要求

  5.2質量保證措施

  5.3隱蔽工程檢查

  5.4不合格工程的處理

  5.5質量爭議檢測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2職業健康

  6.3環境保護

  7.工期和進度

  7.1施工組織設計

  7.2施工進度計劃

  7.3開工

  7.4測量放線

  7.5工期延誤

  7.6不利物質條件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7.8暫停施工

  7.9提前竣工

  8.材料與設備

  8.1發包人供應材料與工程設備

  8.2承包人采購材料與工程設備

  8.3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接收與拒收

  8.4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8.6樣品

  8.7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替代

  8.8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9材料與設備專用要求

  9.試驗與檢驗

  9.1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

  9.2取樣

  9.3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

  9.4現場工藝試驗

  10.變更

  10.1變更的范圍

  10.2變更權

  10.3變更程序

  10.4變更估價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10.6變更引起的工期調整

  10.7暫估價

  10.8暫列金額

  10.9計日工

  11.價格調整

  11.1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11.2法律變化引起的調整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合同價格形式

  12.2預付款

  12.3計量

  12.4工程進度款支付

  12.5支付賬戶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2竣工驗收

  13.3工程試車

  13.4提前交付單位工程的驗收

  13.5施工期運行

  13.6竣工退場

  14.竣工結算

  14.1竣工結算申請

  14.2竣工結算審核

  14.3甩項竣工協議

  14.4最終結清

  15.缺陷責任與保修

  15.1工程保修的原則

  15.2缺陷責任期

  15.3質量保證金

  15.4保修

  16.違約

  16.1發包人違約

  16.2承包人違約

  16.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確認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8.保險

  18.1工程保險

  18.2工傷保險

  18.3其他保險

  18.4持續保險

  18.5保險憑證

  18.6未按約定投保的補救

  18.7通知義務

  19.索賠

  19.1承包人的索賠

  19.2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

  19.3發包人的索賠

  19.4對發包人索賠的處理

  19.5提出索賠的期限

  20.爭議解決

  20.1和解

  20.2調解

  20.3爭議評審

  20.4仲裁或訴訟

  20.5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2.發包人

  3.承包人

  4.監理人

  5.工程質量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7.工期和進度

  8.材料與設備

  9.試驗與檢驗

  10.變更

  11.價格調整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4.竣工結算

  15.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16.違約

  17.不可抗力

  18.保險

  20.爭議解決

  附件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4.資金來源:               。

  5.工程內容:               。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2.合同價格形式:     。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0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恩施市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房屋維修及附屬工程(一標包)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

  6.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實際開工日期為準)。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__)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叁份,承包人執叁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大寫)元。預計用款為一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就國家規定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文件,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六條代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與銀行規定加收借款方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施工項目:______

  二、施工規模:______

  三、施工質量要求:院面竣工后達到觀感合格,院內不存水,可行駛小型車。

  四、工程造價:建設單位以每平方______元承包給施工單位,工程總造價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經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后,三日內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______至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施工單位:______

  負責人:______負責人: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工程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方式:

  1.按承包范圍實行包工包料。

  1.2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將所承包范圍內的除勞務分包和材料采購之外的任何部分進行分包。

  1.3為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都應符合技術規范所規定的標準,乙方應根據投標時送交的樣品或甲方書面確認的樣品購買材料、設備。

  第二條合同文件內容及解釋次序構成合同的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次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約定的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2)甲方駐工地總代表簽發的有關通知、工程聯系單、工程指令單及工程會議紀要等;

  3)本合同、雙方確定的工程報價單;

  4)中標通知書;

  5)經雙方協商認可的投標書及其附件;

  6)招標文件及招標過程中雙方來往的書面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和設備材料清單;

  9)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第三條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化工程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以及綠化圖紙內及招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內的內容以及追加的設計變更的景觀和綠化施工,場地水電工程施工,本工程所用材料的采購、材料的運輸、裝卸、至招標單位指定地點、因工期或者甲方開放要求采取的趕工措施、現場協調、現場配合驗收、樣品提供、產品保證、趕工措施、成品保護、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技術指導、及技術培訓等。

  第四條工程的施工期限:

  _________________開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完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若有調整,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第五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_________________期項目室外景觀圖紙及綠化圖紙、景觀工程構造做法、綠化標準。第六條合同價格本合同暫定價為¥: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xx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臨沂市羅莊區高新區創新大廈內外廣告牌設計、制作及安裝合同》的基礎上,現根據甲方要求,作相應增項。根據原施工合同精神,經雙方協商,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范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設計制作安裝。

  二、工期要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四、質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諾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執行。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六、其它:

  1、本協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

  20xx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5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0xx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承建之工程,現委托乙方采取(□A、包工□B、包工包料)、機具、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干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內容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二、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____日;

  三、分部分項工程工種類別: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____;

  五、乙方承包圍:____;

  第二條:組織領導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二、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特種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三、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同建設單位代表或建設監理單位代表聯系和溝通,只要與本工程有關的事宜,必須向甲方項目經理匯報與協商。除甲方高層領導特批外,否則,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的'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五、乙方向工人發放生活費或工資,必須在本公司的項目經理監督下進行。每個分部分項工程必須有工人的花名冊,工人領取生活費或工資要在花名冊上簽字認可,并花名冊交項目經理保管并存檔。

  第三條: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和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程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劃撥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程聯系并申報文件資料。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并確保達到(□A、合格□B、優良)以上等級。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檢查各安全設施的安全狀態,如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乙方在安全設施不安全狀態下,有權拒絕施工,如遇到突發性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故,原則上由乙方負責,乙方經費困難可與甲方協商申請適當補助。

  3、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或穿高跟鞋、不得赤脖、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未經許可,施工現場嚴禁住人和帶兒童入內,飲食做飯,大小便,乙方工人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應在指定位置停放,違者甲方有權重罰。乙方有義務保持宿舍內的衛生和清潔,宿舍內禁止留宿他人。

  4、乙方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施工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

  5、必須保證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施工人員數量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安全標準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安全設施,并且必須符合國家裝飾裝修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或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者,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余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的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的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協議書取得該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該工程項目并追究相關責任。

  10、乙方必須提前二日向甲方項目部申報材料,并且必須在材料申報單上簽字負責,常規材料申報量不得大于實際用量的10%,非常規材料申報量不得大于實際用量的5%(含合理損耗)。特別是非常規材料若大于合理損耗多余部分由乙方支付相關采購成本,材料申報單上必須有該工程項目經理簽字認可,方可執行。現場領料必須有乙方簽字認可,其他集體或個人無權領料。

  11、乙方在施工過程直到驗收交工前,必須采取有效的半成品或成品保護措施,若無故或惡意損壞成品或半成品,處以該成品或半成品工程造價的三倍對乙方進行處罰。

  12、工地內廢舊物資回收歸本公司所有,未經甲方項目經理許可,乙方不得私自回收和出售,一旦發現處以該廢舊物資價值5―10倍的罰款。并對發現人或舉報人給予獎勵。

  13、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必須無條件進行返工和修正,乙方必須對所返工部分的主輔材進行賠償,對于返工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元―10000元的罰款。

  14、施工現場工人之間打架斗毆、工種之間打架斗毆,甲方項目經理有權對乙方重罰。若工地出現盜竊事件,經公司訪查落實,對舉報人本公司給予盜竊物質價值相等經濟獎勵。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交給司法部門處理。

  15、乙方在所指定的工程完工后,應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總結,并積極配合甲方或第三方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

  第四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部門質量評定(□A、合格□B、優良)標準等級以上。因乙方盲目施工、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第五條:工期約定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安排的季度、月、度及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A、結算總價‰□B、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第六條:付款方式

  一、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大于天后,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日,日,日,按借款方式領取生活費(或材料備用金),借款總額不得大于預算人工工費或預算工程款的%;根據甲方與業主結算工程款的情況,到甲方帳戶后三天內付到決算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造價決算款)的95%支付給乙方。

  二、質保金:質保金按分部分項工程決算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造價決算款)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后,據實返還,無銀行利息。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應在收到口頭或書面通知三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其他

  一、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分部分項工程總人工工費(或乙方承包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二、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的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范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其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三、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分部分項工程辦完工程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發的責任、權利、義務,保證工程順利實施,在甲乙雙發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條款的情況下,雙發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結構形式: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

  二、 工程承包范圍

  1、食堂建設工程施工圖及該工程工程量清單所列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不包括。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日期總日歷天數 天(含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四、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同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現行國家及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五、 合同價款

  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含暫列金)

  六、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其附件

  4、 本合同專用條款

  5、 本合同通用條款

  6、 招標文件及招標過程中雙方往來的'書面文件

  7、 現行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

  8、 本工程施工圖紙

  9、 食堂工程工程量清單

  10、 合同附件(食堂建設工程廉政協議、食堂建設工程安全責任書、食堂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共三份)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履約過程中的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及發包人駐工地總代表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內容不得改變本合同的計價原則,其內容不能影響本合同文件的含意,除非雙方同意將它們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述組成合同的文件順序進行解釋,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 議書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 本合同雙方約定廉政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意中標后提交中標價款1.5%廉政保證金。

  十一、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協議書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由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在質量保修期滿后失效。

  本合同正式貳份,副本陸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壹份,乙方副本壹份,當正本與副本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5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2天以上;

  (2)因臺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發票。

  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干價。

  1、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元工程款;

  3、余款人民幣______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第四條: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和采購

  1、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采購。

  2、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復驗報告。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復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復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并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3、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采用包干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第六條: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并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第七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質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為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2、在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12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10%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系電話: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系人: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15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2、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附則

  1、甲方代表為,乙方代表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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