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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合同語言:
3.2適用法律法規:
3.3適用標準、規范:
第4條 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5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7條 甲方工作
7.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辦理 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8條 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護的要求: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施工場地整潔衛生的要求:
第9條 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10條 延期開工
第11條 暫停施工
第12條 工期延誤
第13條 工期提前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16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17條 試車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調整的條件:
19.2調整的方式: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4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25條 設計變更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27條 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28條 竣工結算
28.1結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銀行的時間:
28.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9條 保修
29.1保修內容、范圍;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30條 爭議
30.1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爭議解決方式:
第31條 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
31.2違約金的數額:
31.3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條 索賠
第33條 安全施工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設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36條 工程分包
36.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37條 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38條 保險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40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條 合同份數:
41.1合同副本份數: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平頂山開元小區項目室外市政管網工程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工程具體,經甲乙雙方洽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平頂山開元小區項目室外市政管網工程
2、工程地點:平頂山市新城區
3、工程范圍:設計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若圖紙變更必須經經甲方確認)。
4、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以及所有相關主管部門報批手續。
5、工程施工主要內容:鋼筋砼檢查井3座、直埋管道段土方工程、管道安裝等設計圖紙內的所有內容。
二、工期
1、工程工期:乙方完成報批手續后進場施工,于20xx年9月10日前開工,工期65天(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正常施工或驗收,工期相應順延)。
2、乙方完工后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5天內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并提供書面的驗收報告。
三、工程質量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標準及規范,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要求精心組織施工,工程質量應達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定。
2、本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合同包干總造價為人民幣伍拾玖萬柒仟元整(小寫:590000元)?們r款含材料費、輔材費、運輸費、安裝費、機械費、管理費、稅金等一切工程施工、驗收等過程所發生的'費用。無論如何,乙方均不(包括數量以及漏項)向甲方提出 - 1 -
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合同發生的會議紀要、簽證、各種通知文件、委托、證書以及補充合同等書面形式資料均應作為合同條款補充內容以組成部份,與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保修期滿后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3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 :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 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保竞贤瑓f議書
。玻袠送ㄖ獣
。常稑藭捌涓郊
。矗竞贤瑢S脳l款
。担竞贤ㄓ脳l款
。叮畼藴省⒁幏都坝嘘P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梗こ虉髢r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后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4
第一章 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第一條詞語涵義《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 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 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 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 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 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 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 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 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 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 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 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 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 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 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 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 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 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 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 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 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 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1.合同文件應能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 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 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 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 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 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 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 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 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 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 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 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 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 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 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 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第五條 甲方代表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 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 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 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 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 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 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 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 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 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 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 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 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 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 通知乙方?偙O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 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 乙方代表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 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 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 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 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 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 甲方工作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 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 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 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 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 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 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 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 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3.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 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 乙方工作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 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 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 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 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 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 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 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 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 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 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第九條 進度計劃1.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 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 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 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 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 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 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 延期開工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 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 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 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 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 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 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 處理。
3.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1.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 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 批準。
第四章 質量與驗收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 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 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 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 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 質量等級評定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 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 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 違約責任。
3.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 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 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 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 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 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 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 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 分部試運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 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 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 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 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 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 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 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 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 甲方承擔。
8.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 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 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 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 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 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 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 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 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 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5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1條甲方將位于_______市_______內,所建筑的廠房發包給乙方。承包范圍:_______市_______廠房地面工程施工,包括窗臺以下內外抹灰及廠房散水。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要求施工。乙方對安全及文明施工實行全面承擔,包工包料,乙方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一責任人。
第2條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3條合同價款甲方按乙方所做工程量施工量標準合計總價款_______萬元與乙方結算工程款,乙方承包單價一次包定。如有個別因素發生最終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據實結算工程款。
第4條甲方開工前提供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系和協調的工作由甲方負責。如甲方開工后有不具備材料其他工種所造成的停工甲方按工程總造價款2%每天作乙方賠償。
第5條乙方在開工過程中,嚴格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要求執行,而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對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害,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6條施工所需要的機械設備、工具和油料、機油等消耗品均由乙方提供。上述機械費、油料費用均已包括承包單價之內,甲方附付合同約定的工程款之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7條工程款支付(兩次性支付)
7.1第一次付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給人工費_______萬元。
第二次付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以收據為憑)
7.2若甲方到期未給付工程款,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_______萬元。
第8條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責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6
發包方(全稱):XX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XX
工程地點: XX
工程內容: 社區 建筑面積約為 m2(竣工后按實際收方計算)。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1、設計方案中全部建筑工程;
2、衛生間、外陽臺現澆,第一層層高為2。5m,為預制板,二、三、四層層高為3米,全現澆樓面,屋面蓋紅機瓦。
3、外墻為外墻涂料,面墻柱子為文化石墻磚。
4、房內墻一粉一搓。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圖設計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偷工減料。如需修改建筑方案則由甲乙雙方協商后申請設計部門下達修改通知書。
五、合同造價:
工程總造價:竣工后以驗收測算面積計算房屋總造價。
工程單價: 元/m2,不含契稅。
六、付款方式:
1。建筑面積分4次付款,即第一次儲藏室蓋板按建筑實際面積平方付50%( 元/m2),一樓、二樓、三樓加屋面以此類推。
2。內粉按建筑面積形象進度付20%。
3。外粉按建筑面積形象進度付10%。
4。余款驗收后付清。
七、承包形式: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八、甲方工作:
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做到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即三通一平)。
2、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它工作:甲方在乙方未進行房屋驗收前,不得有房主進入干擾施工,除房屋布線外。房主及顧請人員進入時,出現安全問題由房主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九、施工與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和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部門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更改設計文件,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超出原設計圖紙范圍,屬增加工作,增加工程需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后,按原預算標準結算給乙方。
3、甲方如需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乙方才可以實施。
4、甲方代表 同志,負責施工現場的驗收簽證工作,其簽證作為工程結算依據。
十、工程驗收與結算:
1、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和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2、工程施工中結構工程、地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甲方須及時辦理簽證手續。
3、在規定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乙方遵循安全生產的原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承擔施工過程中所有的安全責任,包括施工期間材料運入途中的所有安全責任,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擔。
十三、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7
為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為了便于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一)合同協議書
《示范文本》合同協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二)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20條,具體條款分別為:一般約定、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期和進
度、材料與設備、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違約、不可抗力、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前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合同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的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建設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示范文本》的性質和適用范圍
《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文本!妒痉段谋尽愤m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的施工承發包活動,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建設工程具體情況,根據《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合同權利義務。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
目錄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1
一、工程概況 ...................................................................... ..….1
二、合同工期 ............................................................................. 1
三、質量標準 ............................................................................. 2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 2
五、項目經理 ............................................................................. 2
六、合同文件構成 ..................................................................... 2
七、承諾 ..................................................................................... 3
八、詞語含義 ............................................................................. 3
九、簽訂時間 ............................................................................. 4
十、簽訂地點 ............................................................................. 4
十一、補充協議 ......................................................................... 4
十二、合同生效 ......................................................................... 4
十三、合同份數 ......................................................................... 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6
1. 一般約定 ................................................................................ 6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 6
1.2語言文字 ......................................................................... 11
1.3法律 ................................................................................. 11
1.4 標準和規范 .................................................................... 12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 12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 13
1.7聯絡 ................................................................................. 14
1.8嚴禁賄賂 ......................................................................... 15
1.9化石、文物 ..................................................................... 15
1.10交通運輸 ....................................................................... 16
1.11知識產權 ....................................................................... 18
1.12保密 ............................................................................... 18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 19
2. 發包人 .................................................................................... 19
2.1 許可或批準 .................................................................... 19
2.2 發包人代表 .................................................................... 20
2.3 發包人人員 .................................................................... 20
2.4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 20
2.5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 22
2.6 支付合同價款 ................................................................ 22
2.7 組織竣工驗收 ................................................................ 22
2.8 現場統一管理協議 ........................................................ 22
3. 承包人 .................................................................................... 23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 23
3.2 項目經理 ........................................................................ 24
3.3 承包人人員 .................................................................... 26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8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承包單位(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
質量要求:
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預算造價為人民幣¥: 元 工程期限: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組織設計交底;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參與設計交底;做好施工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三、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在組織施工中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主動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后方可進行下一個施工環節。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設施安全防護,如果乙方因疏于防范、操作不規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全責。
六、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應科學規范、統籌安排。如因技術原因或操作不規范導致原材料浪費,乙方應承擔責任如數償還相關費用。
合同份數及相關說明: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
工程項目名稱:
委 托 方:
服 務 方: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合同建設單位:
項目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并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詞語定義1.1業主: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項目管理單位:在協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主單位委托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包人的合法委托,以發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項目或項目部分內容發包工作,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咨詢單位:指業主委托的負責本工程造價咨詢并取得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主和管理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項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項目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準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咨詢:指具有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受發包方的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系:指發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系。
1.22管理關系:指管理單位按業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5工程項目總投資:指完成工程項目所發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設備)、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項目建設周期:指從項目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項目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后,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有關法規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前,按照設計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運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 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天是 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的活動。
1.37項目管理月報:由項目管理單位按月向業主報告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方應當提供的有關工程的資料(包括書面、電子、影像資料)。
1.41重大變更:指業主或由于客觀原因改變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增減建設規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設或提前或推遲3個月以上實施的行為。
1.42業主代表:業主派出的授予處理工程項目建設相關事務的全權代表。
第二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1、 本項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若分列);
3、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的補充合同文件。
第三條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筑面積:
項目建安總投資(暫):
第四條 項目管理服務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領導下實施項目管理,提供全過程建設管理和咨詢服務。
乙方派出由項目經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程師等組成的項目管理班子從對工程前期、施工階段、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諸階段,根據甲方確定的`項目功能定位、建設標準、設計方案、投資規模等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管理和專業咨詢服務。
第五條 項目管理的依據1、 項目管理合同文件;
2、 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
3、 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經業主批準的項目管理計劃書;
5、 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法規、規范、驗收標準。
第六條 乙方管理內容和職責6.1總則乙方在簽訂合同后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項目管理計劃書,主要包括擬達到的項目管理目標、項目概況、項目管理組織機構、項目實施總進度及節點實施計劃,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和方法,擬采用的相應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ㄒ唬┕こ糖捌6.2項目建設策劃6.2.1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列出項目建設流程。
6.2.2制定項目建設的輪廓計劃。
6.2.3進行甲、乙雙方工作界面及職責的劃分。
6.2.4計算關鍵線路和關鍵節點的工作時間。
6.2.5對關鍵節點工作進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議。
6.3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6.3.1辦理立項階段市政配套征詢。
6.3.2辦理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手續,初步設計文件報送有關土地、規劃、消防、通訊、環保、環衛、衛生防疫、交通綠化、勞動保護、人防、抗震、監測、工務所、上水、電力等部門審批。
6.3.3按工程開工條件要求辦理施工場地,申辦臨時用水、用電、建筑紅線、水準點等手續。
6.3.4選擇符合資質的專業監測單位進行地下管線監測。
6.3.5協助甲方審核監測合同及費用。
6.3.6申報地下管線監測保護,辦理“綠卡”。
6.3.7申領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
6.3.8聯系與規劃部門做好基地紅線測放。
6.4組織、協調管理6.4.1聯系、協調與項目有關的部門和社會配套單位的關系。
6.4.2對勘察、設計、施工等招標代理工作進行監督、協調,為招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相關資料。
6.4.3協調勘察、設計工作,努力使設計成果符合項目的功能要求和滿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組織或協助主管單位召開本工程擴初設計審批會。
6.4.5組織設計優化設計,及時將各方審核意見、專家咨詢意見以及甲方使用意見提供給設計單位,對項目設計進行優化。
6.5合同管理6.5.1起草或組織起草設計合同、勘察合同。
6.5.2組織合同談判。
6.5.3協助甲方對合同條款的最終確認。
6.5.4監理合同執行臺帳,對合同進行跟蹤管理。
6.5.5主持合同爭議的協調,配合合同爭議的仲裁或訴訟。
6.6工程投資管理6.6.1協助業主審核支付申請。
6.6.2審核各相關合同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協助業主組織設計單位、造價咨詢機構對工程概算進行審核。
6.7工程進度管理6.7.1按照甲方對總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階段工程進度計劃,督促檢查落實各階段各單位進度實施情況。
6.7.2制定項目總進度網絡計劃,確定控制節點,提出控制計劃目標。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0
發包方(甲方):xx市xx電力實業總公司。
承包方(乙方):xx省xx市xx電氣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條 合同依據
本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合同及施工條例);工程內容及工程量是按xx能達電力設計有限責任公司設計的(xx嶺110kv變電所新建工程電氣部份第一卷第六冊全所照明及第一卷第七冊防雷接地)施工圖為依據進行計算及核定。
第二條 工程名稱、地點和范圍及內容
一、 工程名稱:xx嶺110kv變電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安裝工程。
二、 工程地點: xx嶺110kv變電所內。
三、 工程范圍及內容:
1:xx嶺110kv變電所防雷接地安裝。
2:xx嶺110kv變電所全所照明安裝。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將工程以包工包料 按實結算下浮%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結算定額采用XX年北京地區價目本;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執行xx電力公司黔電定字(XX)04號文件頒發的(關于發布xx省電力建設裝置性材料綜合預算價格(XX年價)的通知);費用構成執行(電力工業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及規定)(XX年版);根據xx省電力公司電技經(XX)43、44號文件:其它相關費用依據其它相關資料計算。
第四條 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方式
1. 該工程以xx省xx市xx電氣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xx嶺110kv變電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預算書(其中工程款129760元))為依據簽訂施工合同。
2. 預付款方式:按工程預算書的工程款129760萬元的' %即 萬元(萬元整)付給乙方。
3. 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審計后的結算工程款將余款在一個月之內付給乙方。
第五條 工程質量標準、驗收和保修條件
本工程參照國家(110kv及以下電氣安裝規范)進行施工,相關驗收標準執行國家及電力行業規定,并通過相關職能部門驗收,本工程的保修期一年。
第六條 雙方協作事項
甲方負責:
一:甲方應協調好該工程與有關單位的聯系,確保該工程的施工進度。
二: 甲方應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隱蔽資料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中間驗收.
乙方負責:
一:乙方在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反應。
二:乙方應按時按期完成該工程內的所有工作內容,不得影響其他工程。
三:竣工資料報有關部門審核。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發生經濟糾紛處理方式
如發生經濟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若不能達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第九條 施工工期
本工程年月日前完工。
第十條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價款是該工程的:人工費、機械費、輔材費、主材費。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施工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獨立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 工程造價
本工程的工程款:暫定壹拾貳萬玖千柒佰陸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實結算。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執正1份。
第十四條 該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的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體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在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二十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行。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為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通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布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訂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前應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根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師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報甲方確認并予以答復,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復,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施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理工程師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施工。
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
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在接到審批意見后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后,乙方應按確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準。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交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訂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和操作的檢查,并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慶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內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交簽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并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復查。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并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樣、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并報經甲方批準答復,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準。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
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討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期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后,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后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全部責任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人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三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交主管部門調解,若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后,除雙方均同意停工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之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一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項進行審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
三、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一條詞語定義
第二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組成和解釋次序的補充或更改。
2.設計文件:
。1)甲方提供設計文件的份數;
。2)乙方負責部分設計時,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份數。
第三條合同范圍
1.合同范圍:列入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地點、內容、規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結構形式,并明確合同范圍內水工、堆場、水電、土建、機械、疏浚等不同專業的施工內容。
第四條技術標準
2.技術標準的替代:
適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術標準及應用范圍。
第五條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
輔助語言。
2.法規:
其他適用法律。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
甲方提供水、電、交通和通訊等條件和接至地點及時間,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時間。
4.提供技術資料:
甲方提供各種技術資料的時間和數量及其技術交底、現場交驗的時間和辦法。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施工準備:
為本工程配備的主要施工船機和設備的規格、數量及到達現場的時間。
4.提供條件:
為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清單。
第八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
監理單位名稱。
2.監理工程師:
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
第九條施工期
1.開工:
。1)乙方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的時限。
。2)發布開工令的時限。
3.施工期延長:
施工期可以延長的其他情況。
6.階段工期:
階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第十一條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甲方提供材料與設備的清單及供應方式。
6.質量等級:
約定質量等級。
7.質量監督:
質量監督站名稱。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辦法。
2.合同價款的調整:
(1)對調整情況的限制或補充;
。2)調整的具體方法。
3.工程預付款支付:
。1)工程預付款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方法;
。2)工程預付款抵扣的時間、金額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表的時間。
5.進度款支付:
工程進度款支付的時間約定和實施辦法以及進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
4.確定變更價款:
確定變更價款的原則和變更單價的其他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轉讓與分包
第十五條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護措施費用的承擔。
第十六條保險
1.工程保險:
投保期限、保險范圍、投保金額、保險賠償分配和保險費用承擔。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
除合同通用條款所列外,不可抗力還包括以下自然災害:
。1)_________級以上持續_________天的大風;
(2)有效波高超過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續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與結算
3.現場清理:
(1)對乙方進行清場的要求及乙方撤離時間。
。2)乙方未按要求清場及撤離,給予甲方賠償的辦法。
4.竣工資料:
。1)對竣工資料內容的補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資料的份數。
第十九條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對工程保修期限的約定或個數。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數額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條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3.索賠:
甲方明確授權監理工程師的審核方式。
4.賠償:
賠償的辦法和標準。
第二十一條獎勵
1.獎勵:
。1)對獎勵情況的補充或修改;
。2)對各種獎勵情況、獎勵標準和獎勵方法的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20__年5月11日簽訂《臨沂市羅莊區高新區創新大廈內外廣告牌設計、制作及安裝合同》的基礎上,現根據甲方要求,作相應增項。根據原施工合同精神,經雙方協商,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范圍:20__年__月__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設計制作安裝。
二、工期要求: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詳見附表一:《高新區創新大廈后期加工標牌一覽表》
四、質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諾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執行。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六、其它:
1、本協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工程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方式:
1.按承包范圍實行包工包料。
1.2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將所承包范圍內的除勞務分包和材料采購之外的任何部分進行分包。
1.3為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都應符合技術規范所規定的標準,乙方應根據投標時送交的樣品或甲方書面確認的樣品購買材料、設備。
第二條合同文件內容及解釋次序構成合同的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次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約定的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2)甲方駐工地總代表簽發的有關通知、工程聯系單、工程指令單及工程會議紀要等;
3)本合同、雙方確定的工程報價單;
4)中標通知書;
5)經雙方協商認可的投標書及其附件;
6)招標文件及招標過程中雙方來往的書面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和設備材料清單;
9)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第三條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化工程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以及綠化圖紙內及招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內的內容以及追加的設計變更的景觀和綠化施工,場地水電工程施工,本工程所用材料的采購、材料的`運輸、裝卸、至招標單位指定地點、因工期或者甲方開放要求采取的趕工措施、現場協調、現場配合驗收、樣品提供、產品保證、趕工措施、成品保護、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技術指導、及技術培訓等。
第四條工程的施工期限:
_________________開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完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若有調整,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第五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_________________期項目室外景觀圖紙及綠化圖紙、景觀工程構造做法、綠化標準。第六條合同價格本合同暫定價為¥: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建設工程
2、工程地點:
3、資金來源:
4、工程建設內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圍
1、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建。
2、承包范圍:
。1)乙方按圖紙設計的要求來施工,承擔本工程基礎、結構主體工程施工。
(2)砌體部分:乙方按甲方提供設計圖紙承擔一層車庫、電梯間、樓梯間墻體。承擔二至八層所有外墻墻體、樓梯間、電梯間、分戶隔墻施工,墻體采用180厚粘土磚砌筑;
(3)門窗部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承擔一層⑾軸車庫門、入戶門施工:承擔二至八層所有外墻門窗、每層二單元入戶門的施工。窗采用閩凱鋁合金,門采用奮安防盜門;
(4)梯間部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承擔石板材桃花紅貼梯面,不銹鋼樓梯扶手,梯間墻面水泥漆,公用照明;
(5)外墻水泥砂漿粉刷、永得利外墻水泥漆,內墻(有砌筑部分)采用水泥砂漿粉刷。
。6)屋面部分:隔熱層及防水層;
(7)水電部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承擔套內照明部分預埋管埋設,承擔水、電到戶(到配電箱、水表箱)。
。8)基礎按圖中正負00到二米三的標高來做,施工過程中如果基礎不結實,由甲方另行計價。
。9)外墻架:由乙方來定。
(10)澆水泥時,一切上料的東西由乙方來定,甲方無權干涉。
三、合同期限
本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即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承建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合格
五、合同價款
本房屋由乙方承建:(1100元/㎡)。
六、工程質量和技術要求
l、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核定的工程內容、設計方案、施工圖紙、文件說明進行實施,抓好工程質量。
2、乙方應按施工圖紙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期間,應按甲方要求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和相關控制措施的情況。
3、工程建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在進場時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需提供原材料的產品。
4、工程施工過程中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乙方應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施工監管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及時做好工程工作。未經檢查驗收的,乙方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權責成乙方返工。若乙方自行隱蔽未辦理手續,則未簽證部分在工程決算中不予確認。關鍵部位未經簽證乙方自行隱蔽,甲方有權要求復驗,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須保證通電、通水、通路,建筑面積平整,不能影響施工。
七、安全施工
在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必須辦理好有關的保險業務,參與工程建設的施工人員必須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因乙方采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工程變更
工程原設計需要變更時,應征得甲方同意,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后的相應圖紙與說明。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加,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減項目、規模、更改設計方案,由此造成的工程造價增
加,浪費或影響工程質量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向甲方申請工程竣工驗收,遞交竣工驗收報告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對符合驗收要求的工程,甲方收到竣工報告后將進行初步驗收,同時將向甲方申請驗收。甲方收到乙方申請驗收時,需在十五天之內組織驗收。
十、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合同簽訂后,甲方付給乙方進場費十萬元,澆筑到三層樓板,甲方及時付給乙方三層總造價的60%,計585000元整。乙方將第三層至第六層澆筑完,甲方及時付給乙方三層總造價的60%,計585000元整。乙方將第七層至第八層澆筑完,甲方及時付給乙方工程進度款391000元整。
2、工程在結算后的三個月內甲方無法付清剩余款項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執行。甲方住建房每平方米按1600元抵押給乙方換臵。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時,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并由此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若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發生的損失,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附則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及簽證單位蓋章后生效。
3、乙方施工范圍不包括管道、電梯安裝、消防水池、室外工程、下水溝及水溝內外的粉刷。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經簽證單位同意且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款。
5、主樓全部完工后,三個月內甲方無能力支付工程款時,甲方必須以樓房三層和五層抵押給乙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單位賬戶名稱: 單位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5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裝承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工程名稱:
二、國家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筑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工程編號:
四、工程地點:
五、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
二、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甲方可委托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系數包干確定包干造價,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干造價;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干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干辦法結算;
5.……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額____元的____%一次
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并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后,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后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準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準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并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后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七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并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并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后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盡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繪制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后應在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建設銀行據此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個采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并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第八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____%歸乙方,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的獎勵。獎
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可選擇以下第( )項方式處理: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手續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建設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政府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份文件。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裝承包單位(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篇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
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建設工程質質量管理條例》涉及的結構工程、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二、質量保修期
1雙方遵循《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以下工程的質量保修期按不低于如下時間約定:
(1) 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沒各安裝工程為1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4)其他質量保修期限約定如下:工程竣工后1年。
(5)屋面防水保修期為1年。
2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l、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入應當在按到修理通知之日起3天內派入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或經歷兩次合(兩次)以上維修仍然不能解決問題的.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維修總價〔含稅金)在承包人質保金中扣除,同時,發包人可在維修總價基礎上加扣15%的管理費。質保金不足的,發包入有權向承包人追償。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敵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承包人對維修的質量負責,維修項目完成后要經業主或發包人驗收簽字方可,所維修項目應保證在六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否則,即使保修期滿,也應該繼續維修,相應的質量保修金即使到期也必須等到維修完成六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后方可支付。
四、保修費用
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保修責任不予減免。
質量保修金返還時,由于部分項目質保期未滿,因此,承包人須向發包人開具與工程項目質量保修金等額的保函。最長質量保修期滿后且無質量問題時退還其保函。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無
若質量保修期間發生工程質量維修事件時,承包人必須在2天或48小時一內到現場維修處理,每延誤一天則按合同暫估價的千分之三承擔違約金。
如因工程質量缺陷或承包人維修不及時以及維修過程中給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向發包人提出賠償要求時,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追償。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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