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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勞動合同
更新時間:2024-06-26 08: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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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北京市勞動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北京市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現住址):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第三款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年(月),自年月0日起至__年_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年___月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月(日)。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本合同僅限于(笑嘻嘻小)項目。

  2、以完成本工作內容為合同的期限。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本市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按照月預付,每季度進行一次結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甲方為乙方辦理工資卡,按月將預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劃入乙方的工資卡賬戶,每月預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遵循多勞多得原則,負責一次結清工資。

  第四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參加交納的工傷、醫療社會保險費及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約定如下:確定性及流動性,由乙方自行在戶籍所在地繳納,并憑在合同期限內的繳納發票向項目部進行報銷。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特點實行B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C、不定時工作制度;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的,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及用人單位的審批程序。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法定休息休假。

  四、雙方需約定乙方其他休息休假如下:。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二、本合同期滿需續訂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辦理續訂手續。

  三、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錢15日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需辦理工作交接明細如下:如數歸還所借物品

  甲方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出具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證明。

  第八條雙方需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文合同產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時可進行調解;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的條款如與國家或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時,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條其它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營口市豐臺區豐管路甲一號A座301室

  第二條乙方: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1102246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20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營口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在營口居住地址營口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戶口所在地營口省(市)大興區(市)榆垡鎮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20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于20 年7月2日終止。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協商續簽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營口市內及周邊地區

  第六條

  (1)乙方工作應達到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檢查輪子等,保持車輛安全性能,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公司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3)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乙方因證照不全或交通違章被處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法定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2天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在假期休完的第二天必須歸隊上崗,如若不能歸隊上崗的按每天基本工資扣除。不休假的給予按天數補給乙方基本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乙方在不到發放工資之日前借支工資的,甲方在乙方不超過月工資總額的80%給予借支。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xx元或按每月50%發放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營口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營口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營口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法定節假日給予帶薪休假,發放生活油品,甲方如需乙方法定節假日內加班的給予3倍工資發放。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疾病防治的管理,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營口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營口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營業處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的證書名稱和證書編號

  在甲方工作的開始時間

  家庭地址的郵政編碼

  北京居住地址的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省(市)區(縣)的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試用期)。本合同于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場所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該崗位(工種)。

  第五條根據甲方崗位(工種)的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場所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符合標準。

  第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如果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是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綜合工時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實施的休假制度包括

  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人民幣 或 元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人民幣。

  甲乙雙方關于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因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乙方待崗的,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生活費為人民幣 元或按執行。

  不及物動詞社會保險和其他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體系;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禁止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和續訂勞動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應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如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應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等

  第二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后與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20xx年 月 日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在京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第二條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上崗證證件號碼: 現居住地址:

  聯系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采取下列第(一)種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招用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工作地點為施工現場。

  第五條甲方根據國家、北京市和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約定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下列第(三)種工作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工時制度的,應經注冊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批準。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并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工資標準為:

  (一)實行按日計算工資的;

  1、工資標準為80元 日;

  2、工資計算方式為80元 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勤記錄計算;

  4、雙方應于每月10日前,按照上述標準,核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

  1、工作量計算標準為 ;

  2、工作量單價為 ;

  3、工資計算標準為工作量單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書面告知的標準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標準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5、雙方應于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標準,核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三)乙方試用期月工資 元。甲方支付給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每月xx號以法定貨幣或采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北京市和企業注冊地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北京市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應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標準為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并支付保險費。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夏天提供防暑降溫用品如十滴水、霍香正氣水等,冬天提供保暖用品等

  七、職業培訓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能、勞動安全生產以及普法維權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甲方應實行“先培訓后上崗”的就業準入政策,上崗前應對乙方進行以下方面的業務培訓:

  (一)國家有關建筑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二)建筑行業《國家職業標準》所要求的理論知識和實操方法。

  (三)建筑行業相關規章、規程標準。

  (四)事故防范和應急救援處理辦法及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

  (五)勞動者權利義務以及勞動爭議處理的程序與合法渠道。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十六條甲方應依法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筑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乙方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乙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并提出檢舉和控告。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帶家屬和親友(非本工程施工人員)到施工現場和職工住宿區;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地管理制度,違反照章處理;

  3、甲方可以根據工程施工程序的需要臨時安排適合乙方的工種進行工作,乙方必須服從;

  4甲方為乙方辦理崗前培訓及其它各項證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的工資中扣除),工程結束接受技能鑒定站抽查后,上崗證歸乙方保存;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項目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當事人不愿意調解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甲方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乙方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甲方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按照約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及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職工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鋼筋、模板、混凝土、架子工程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知悉上述制度的相關內容并同意遵照執行。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20xx年 月 日簽字日期:20xx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經濟類型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____,達到_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三、_____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_。

  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_____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_____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_____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_____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為甲方職工。

  二、本合同為期限合同,合同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試用期x月。

  三、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單位從事xx工作,并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甲方應合理確定勞動定額。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集體合同條款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有義務遵守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

  甲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即xx工作制。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月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實行計件工資時,甲方應根據國家或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六、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手續。

  七、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執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和各種經營規范,服從組織安排,搞好本職工作,保證完成任務。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的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死亡、患職業病等,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享受有關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和在終止、解除合同后xxx個月內必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為甲方競爭對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開涉及甲方利益的商業秘密之前均須征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資招用、培訓、深造的,應按甲方規定簽訂《培訓協議》,并遵守《培訓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年限及有關約定賠償。

  十一、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所有屬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資料均應交還甲方,如有物品遺失、損壞應當賠償。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間,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應主動通知甲方。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說明的住址發送有關文件應視為送達。

  十三、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間,若需變更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對所需修改的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合同的內容。

  十五、甲乙雙方還約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事項為本合同變更、終止、解除、賠償等方面的規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如甲方不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七、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雙方約定賠償。

  十八、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也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xxx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xxx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x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月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勞動合同簽約履行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__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寫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_____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_____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_____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_____。_____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_____金額為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性別:______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或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時間:______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快________工程施工進度,補充甲方勞動力不足,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管理段內________提供勞務一事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概況:

  1、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務方式:

  在甲方組織,乙方按照施工要求提供能夠保證施工安全、質量、進度的具有專業技能的'勞務人員以及必需的機具設備,整編為甲方所轄的序列組織形式,遵守和服從甲方的管理規程及施工規范,實施本合同約定工程項目的施工,甲方按照乙方所完成的工作任務支付進度款。

  合同試用期15天,如在試用期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技術要求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乙方能達到甲方的要求,機械設備、生產能力能等均滿足甲方要求。由甲方通知乙方終止試用期,按正式合同執行,反之將清退乙方出場,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負。

  三、范圍:

  工程數量以實際施工為準,但均不超出設計數量。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完成工作的進度或質量情況調整協議范圍內的項目和數量,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四、勞務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11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

  期: 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

  或工作地點為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 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

  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

  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

  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

  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

  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12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勞 動 合 同 書 北京三陽通盛(北京)貨運有限公司 田玉軍 20xx 年 7 月 3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

  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北京三陽通盛(北京)貨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趙國會

  注冊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豐管路甲一號A座301室

  第二條 乙方: 田玉軍 性別 男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110224196710163416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駕駛證 證件號碼:110224196710163416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20xx 年 7 月 4 日

  家庭住址 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

  在京居住地址 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

  戶口所在地 北京 省(市) 大興 區(市) 榆垡鎮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3 日生效,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2 日終止。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協商續簽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貨 物 運 輸 的 駕 駛 員 崗

  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北

  京市內及周邊地區

  第六條 (1)乙方工作應達到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檢查輪子等,保

  持車輛安全性能,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公司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3)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乙方因證照不全或交通違章被處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法定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2天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 在假期休完的第二天必須歸隊上崗,如

  若不能歸隊上崗的按每天基本工資扣除。不休假的給予按天數補給乙方基本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乙方在不到發放工資之日前借支工資的,甲方在

  乙方不超過月工資總額的80%給予借支。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20xx 元或按每月50%發放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法定節假日給予帶薪休假,發放生活油品,甲方如需乙方法定節假日內加班的給予3倍工資發放。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疾病防治的管理,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北京市勞動合同書范本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 7 月 3 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13

  勞動合同涉及的風險有很多,不能忽視,秉承對員工和對公司負責的態度,我們篩選了一下最新的北京市勞動合同范本,供用人單位和職場員工參考。

  北京市勞動合同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______________

  乙方(簽):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附: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跡清楚,文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市勞動合同

  編號: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簽證員(簽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或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筆填寫,跡清楚,文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續訂合同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簽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或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 篇15

  編號:

  甲方:

  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工程的勞務分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名詞解釋

  1.1業 主:

  1.2主合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編號: )

  1.3監理人:

  2.勞務工作范圍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作地點:

  勞務工作范圍:

  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4.質量標準

  按主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本合同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5.技術資料

  5.1甲方在收到業主提供的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技術資料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 1 套(份)相關技術資料。如乙方需要更多份數,應自費復制。

  5.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圖紙及技術文件負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分包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6.項目經理

  6.1乙方應委派具有組織能力、有項目管理經驗的人員擔任項目經理。乙方項目經理的委派和更換應征得甲方同意。

  6.2乙方委派的項目經理為 ,身份證號: 。

  7.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7.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主合同和本合同。

  7.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業主提供場地后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乙方須與甲方現場交驗并負責測量控制點的復測、使用及保護。

  7.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用量計劃表并按要求上報業主,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7.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7.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安全設施應保證施工需要。

  7.6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

  7.7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7.8甲方從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作為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保證金,并按季度考核返還。

  7.9對乙方拖欠的人工費、設備費等費用,甲方有權代付和直接從應付勞務報酬中予以扣減。

  8.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8.1不得將所分包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8.2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作質量向甲方負責。

  8.3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乙方須將其員工名冊(含員工基本情況: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資格證書及編號、擬從事的工作/工種等)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報甲方備案;乙方員工發生變化的應在3日內報甲方備案。同時,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設備、物資、結算、財務等關鍵崗位人員名單及授權。在施工中如更換、補充上述人員,應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報送甲方批準。

  8.4乙方所聘勞務工人的工資由甲方代發,因此,每月辦理結算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交上月的乙方外聘勞務工工資結算明細表,該明細表須各勞務工簽字加按手印確認。

  8.5為便于工資的發放,乙方聘用的勞務工人進場后,乙方須在甲方指定銀行為其辦理銀行卡,并報甲方備案。

  8.6乙方聘用的從事安全、質量及特種設備操作等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操作證。

  8.7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直接與業主、監理人及有關部門聯系。

  8.8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作業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8.9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勞務作業,確保工作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甲方制定的現場管理制度。

  8.10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及使用、操作人員證件等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認可甲方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按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的處罰。

  8.11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8.12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若乙方拒絕向甲方提交資料,甲方有權暫停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8.13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1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及其他設施。

  8.15服從甲方指令和甲方轉發的業主及監理的指令。

  8.16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并履行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8.17在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按甲方要求增加投入,以確保進度、質量和安全,并承擔由此增加的成本。

  9.水、電及臨建設施

  9.1供水

  甲方負責將供水管線接至乙方工作面附近并裝表計量,剩余管線由乙方自行安裝并承擔費用。水費按 元/m3計取,由甲方統一繳納,并在與乙方結算時扣除;

  9.2供電

  甲方負責將供電管線接至工作面附近并裝表計量,剩余管線由乙方自行安裝并承擔費用。電費按 元/kW.h計取,由甲方統一繳納,并在與乙方結算時扣除;

  9.3除生活住房外,其他生產生活設施由乙方自理。

  10.安全施工、檢查和防護

  10.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業主、監理及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事故的其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0.3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安全管理措施。在乙方安全防護不到位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安全投入,若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有權自行安排,所需費用從乙方勞務報酬結算款中扣除。

  10.4乙方應加強班組安全管理,遵章守紀,開展危險源識別和防控等活動,并保證活動記錄齊全。

  10.5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事先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核定后承擔。

  10.6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必須執行甲方制定的安全防護措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費用含在合同價格中。

  10.7乙方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核定后承擔。乙方采購的的安全保護用品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驗收不合格的,由乙方進行退還并承擔費用。乙方應將發放記錄報甲方備案。

  11.事故處理

  11.1發生人身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當立即報告甲方,由甲方按照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1.2乙方和甲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2.保險

  12.1乙方必須為其聘用的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并將保險單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12.2乙方必須為其聘用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承擔保險責任,確保甲方免受賠償、訴訟等損失。

  12.3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和甲方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損失擴大。為減少損失采取措施而發生的費用或遭受的損失,由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索賠,另一方給予積極配合。

  13.材料、設備供應

  13.1本工程的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詳見附1)。乙方應當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的材料的需求計劃。需求計劃應當包括材料的種類、數量以及供應的時間等。

  13.2乙方從甲方領取材料時應當遵守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提供,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他損失由乙方承擔。

  13.3除13.1款規定的主要材料外,其他材料均為低值易耗性材料或周轉性材料,由乙方負責購買,費用已包含在乙方的勞務單價中。

  13.4本工程的主要設備由甲方提供(見附2),其他小型設備、機具由乙方自備。

  13.5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或使用中浪費,乙方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領用的材料超出甲方規定限額的部分,視為乙方浪費,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數額標準按照甲方采購價格或市場價格(兩者中取較高者)加運輸、卸車、保管費用計算。

  14.勞務報酬

  14.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按確認的合格勞務工程量乘以單價計算。

  14.2勞務工程量清單(附3)中的`單價已包括了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風險的費用,在本合同實施期間不作調整。

  14.3勞務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為預計勞務工程量,結算以經過甲方審核的合格工作量為準。乙方不得因實際工程量與預計工程量的不同而要求增加費用。

  15.勞務工程量的計量

  由乙方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及表樣,將完成的勞務工程量及相應資料報甲方,經甲方審核后作為對乙方的結算依據。若乙方申報資料有遺漏,視為乙方已經放棄對該部分工程量要求甲方結算并支付工程款的權利。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工程計量簽證或證明必須按照甲方管理程序由甲方負責人或明確授權的人員簽字確認,其它具體施工和管理人員的簽證或證明均為無效簽證,不能作為工程計量的依據。

  16.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6.1本工程無預付款。

  16.2甲方在每月10日前按甲方審核批復的工程量與乙方辦理進度結算。若乙方未能在每月10日前提交相關結算資料,視為乙方放棄該期結算,該期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在下一結算周期進行結算。

  16.3進度款支付按以下辦法進行:

  (1)進度款金額的確定。進度款金額=(乙方當期經甲方確認的產值-應扣費用-當期綜合保證金+上期綜合保證金-質保金)。其中,應扣費用指依本合同規定應予扣除的費用,如:水電費、設備或房屋租金、稅金、甲方代付或預支款、對乙方罰款等;當期綜合保證金為乙方當期產值的5%,至下次結算時乙方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合同要求時,全額無息支付給乙方;質保金按主合同規定的比例扣除。

  如甲方審核確認的工程量與業主不一致的,甲方有權根據業主審核確認的工程量相應調整與乙方的結算數額,下同。

  (2)進度款支付時間。甲方在收到業主相應款項后的14日內支付當期進度款。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正式、合法發票。

  (3)進度款付款方式。每期進度款由甲方直接匯入乙方的單位帳戶(開戶行: ;帳號: )

  17.施工驗收

  17.1乙方應確保所完成工作的質量,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及相應的資料,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報告后7日內向業主申請組織驗收,或者自行對乙方施工成果進行驗收。無論甲方自行組織驗收與否,乙方質量是否合格的最終認定,仍以主合同規定的甲方與業主間的驗收結果為準,如該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

  17.2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業主將質保金支付給甲方后,甲方在28日內將乙方的質保金余額無息支付給乙方。質保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乙方分包的勞務作業責任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修復或修復一次后仍不能滿足要求的,甲方有權扣除質保金并自行安排修復;質保金不足以支付修復費用的,可以向乙方追償。

  18.施工配合

  18.1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甲方按業主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并不因上述配合而向甲方提出工期損失和費用要求。

  18.2乙方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甲方可以配合乙方工作或協助乙方獲得第三方配合,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9.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19.1乙方應在完工后14日內向甲方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結算。

  19.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提交結算資料的,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工程價款,且視同乙方未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按20.4(1)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0.違約責任

  20.1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形。

  20.2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

  20.3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0.4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不能滿足節點工期要求或逾期履行其他合同義務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2)乙方施工質量達到主合同的最低標準但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0.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1.索賠

  21.1甲方根據主合同向業主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按甲方要求保管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甲方充分行使索賠權。乙方對其工作范圍的變更和索賠資料負有收集和保管義務。若因其工作疏忽而未能取得相關索賠或變更的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21.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條件、征地移民影響等根據主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應在索賠事項發生后7日內向甲方報告并提交相應的資料,以便甲方向業主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甲方應將索賠所得扣除甲方為此發生的成本后(或扣除 %后)支付給乙方。若業主未支持甲方的索賠請求,則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進行支付。若乙方放棄了該項索賠,仍不能免除乙方按期向甲方提供索賠資料的責任。

  21.3乙方應在完工后14日內向甲方提交完工申請單,逾期提交的,將視為違約,每逾期一日,按20.4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提交完工申請單后,無權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提出索賠。

  22.合同解除

  22.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業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22.2甲方支付勞務報酬不足應付勞務報酬的70%連續達48日的,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48日甲方仍不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2.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作內容(含節點工期)逾期達  天以上的,或質量不符合甲方和業主、監理要求,經返工后仍達不到要求的;

  (2)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時組織人員和設備機具進場作業的;

  (3)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4)發生債務或糾紛,不能償還和及時解決,導致施工無法正常進行,或導致阻工、使甲方涉訴等情形的;

  (5)不按時發放勞務人員工資引起上訪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22.4甲方認為乙方違約并正式發文提出解除合同后,乙方有不同意見的,應先按甲方要求退場,保證工程施工不受影響,然后再依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處理方式解決。

  22.5如在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因業主將主合同解除或取消本工程項目,甲方應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乙方違約導致甲方對業主違約是主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無違約行為且主合同解除的原因是甲方造成,則因主合同解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但甲方賠償最高不超過本合同未履行部分金額的10%。

  22.6合同解除或完工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組織人員對其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清理,費用從乙方勞務報酬中扣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人員、設備退出施工現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則每延遲一日承擔 元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合同的解除,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23.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履行完保修義務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24.擔保

  24.1乙方按以下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約擔保:(在選擇項的□中√)

  □按合同簽約金額的 %向甲方提交甲方認可的銀行履約保函。

  □按合同簽約金額的 %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金額 萬元,分 期在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乙方未按時提交履約保函的,甲方有權將本合同工程另行發包。

  本合同工程完工,乙方提交完工結算資料,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完工結算款后28天內,甲方退還乙方提交的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無息)。

  合同期內,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上述擔保中扣除相關違約金、賠償金,因甲方扣除導致履約擔保數額減少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天內補足。如應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被甲方解除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函、保證金。

  24.2甲方在每月結算款中扣留 %作為乙方勞務工工資發放擔保,累計達到 萬元后不再扣留,每季度結算一次。如果在季度周期內未發生乙方拖欠勞務工工資的,則在季度周期結束后次月全額無息返還賬面保證金余額。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乙方拖欠勞務工工資或乙方當月工程進度款少于甲方代付的乙方人員工資費用,甲方將從扣留的保證金中先代為墊付,并從下一個月的結算付款中扣留補足保證金總額。

  24.3乙方保證甲方免于承受因乙方原因所引起的損失、索賠以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等。

  25.爭議處理

  25.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南寧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25.2發生爭議后,除已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26.雙方的聯系方式

  26.1 甲方的聯系方式:

  26.2 乙方的聯系方式:

  26.3 雙方確認,上述聯系方式中的地址、電話、郵件等是真實、有效、可送達的。如上述聯系方式不準確、有變化等導致通知無法送達,或者一方拒收的,均應視為通知已有效送達該方,由此發生的法律后果及責任由該方承擔。

  27.合同其他條款

  27.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并辦理24.1條約定的擔保手續后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7.3 本合同附件如下:(在選擇項的□中√)

  附:1.甲方供應材料一覽表 □

  2.甲方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

  3.勞務工程量清單 □

  4.勞務人員名冊 □

  5.乙方自帶設備機具、材料清單 □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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