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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勞動合同
更新時間:2024-04-20 17: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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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勞動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最新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最新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代理人:

  乙方(實習生):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 規劃實習生 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三、實習津貼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制度確定實習生的實習津貼。具體支付方法如下:實習津貼 : 元/月,其他補貼: 根據實習生在崗工作表現,以獎金形式發放。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假日

  1、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2、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如有項目需要,本著自愿原則加班。

  加班補助細則如下:

  1、法定假日加班,伙食補貼30元/天,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票和出租車發票)??

  2、工作日晚上加班,晚餐補助15元,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票和出租車發票)?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由于乙方還是在校學生,甲方需為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3、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4、實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六、合同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 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3、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對甲方項目造成損失或乙方無法達到項目要求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為實習生履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后,解除本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于實習生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代理人:

  乙方(實習生):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 規劃實習生 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三、實習津貼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制度確定實習生的實習津貼。具體支付方法如下:實習津貼 : 元/月,其他補貼: 根據實習生在崗工作表現,以獎金形式發放。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假日

  1、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2、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如有項目需要,本著自愿原則加班。

  加班補助細則如下:

  1、法定假日加班,伙食補貼30元/天,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票和出租車發票)??

  2、工作日晚上加班,晚餐補助15元,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票和出租車發票)?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由于乙方還是在校學生,甲方需為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3、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4、實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六、合同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 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3、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對甲方項目造成損失或乙方無法達到項目要求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為實習生履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后,解除本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實習生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實習單位)名稱: 企業類別: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乙方(實習生)姓名: 年齡: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學生所在學校: 所學專業: 畢業時間:

  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備案號:

  根據民法通則、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實習崗位

  甲方按乙方實習內容及要求,安排在________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第三條 實習報酬或實習補助

  甲方應與乙方學校協商確定乙方實習期間的報酬或實習補貼。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時間。

  (二)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三)甲乙雙方的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實習中發生人身傷害,由甲方負責。

  (二)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在實習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衛生的實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三)甲方不得安排18周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工作。

  (四)甲方不得安排女實習生在經期從事高溫、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五)乙方在實習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八條 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到期即終止,不得續訂。

  第九條 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或實習學生所在學校進行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程序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 篇2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甲方因業務擴展需要,招(雇)乙方為本公司職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 [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 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 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商議,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第二條 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任務,擔任 工種。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 工作安全 衛生條件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 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保證工作安全和職工健康。

  第四條 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 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 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 監督乙方遵章守紀 安全工作 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和規章制度,不 得把公司的'各種機密和與公司利益有 關的文件泄露給他人,若發明并對本公司已造成客戶流失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賦予賠償。

  4.工作 中應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酬勞

  1.甲方應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每月有 薪假為2天,因工作需要,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經雙方協調而定。

  2.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號為發薪日。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解除 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 調整經營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商議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 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經發明不 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 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 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 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 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 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酬勞的;

  4.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經營 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商議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賦予賠償(賠償金額5000―10000000元人民幣不 等)。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商議解決。商議不 能解決的,可在 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 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個月。

  第二條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于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最新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勞動合同 篇6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鄭州

  按照鄭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商品配送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商品類別、數量、單價、金額(詳細品種見附表)

  商品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鞭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煙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嚴格按照河南省和鄭州市及各區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規定執行。

  三、需方有義務向消費者宣傳安全燃放方法,告知消費者嚴格按照產品包裝箱上的`說明及警示要求正確燃放。

  四、技術標準:執行GB10631—20xx國家標準,凡因質量問題發生事故由供方代表廠方先行賠付。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供方將需方訂購的配送到需方指定地點,配送運輸費用由供方負擔。

  六、交貨地點及驗收:需方在鄭州市內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供應與回收:紙箱包裝,包裝回收。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現金結算,概不賒欠。

  九、違約責任及解決方式:雙方嚴格履行合同,若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一方不滿意可申請仲裁或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本銷售季節過后,未銷完的包裝完整的整箱商品,可憑進貨單據到供方指定地點辦理商品代存手續。

  十一、需方不得購進非法產品和假冒偽劣商品;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 篇7

  本勞動合同(下稱“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訂:

  甲方:(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休息___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_____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_____日為發薪日,月工資____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_________。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本情況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基本情況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系。

  第一章 合同期限

  1、試用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范圍內。

  2、乙方工作內容界定以崗位職責說明書和甲方布置的階段性或臨時性工作要求為準。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

  2、乙方應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甲方不鼓勵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對于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時申請臨時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1、雙方根據甲方《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確定乙方崗位工資。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月,約定工資為_______元/月(其中基本工資_______元,其他為崗位工資_____元)。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2、乙方應發工資扣除個人應付費用后在次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放須提前1個工作日說明。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繳納有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將根據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展狀況適時調整整體薪酬水平、完善員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 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1、乙方在工作期間或利用甲方資源所取得的技術開發成果、創新成果,其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信息(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于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乙方須保守秘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于個人謀利或者幫組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和技術價值10倍的賠償金。勞動合同標準版

  3、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后3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公司投資、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系的活動。如乙方所從事崗位甲方要求簽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時,乙方同意簽訂。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ㄒ唬﹦趧雍贤淖兏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ǘ﹦趧雍贤慕獬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2嚴重違反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3.5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3.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據乙方為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4.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4.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4.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后,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4.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并將理由通知工會后解除勞動合同: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6.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6.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7.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7.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7.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7.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7.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7.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蛘呒脊W校學習),培訓后為甲方服務未滿3年的;

  8.2屬于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要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而任務未結束的。

 。ㄈ﹦趧雍贤慕K止

  1、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合同期滿的;

  1.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工作交接時支付。勞動合同標準版勞動合同標準版

  第八章 經濟賠償及違約金

  1、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依法裁員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4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超過半年者按1年計算,工作不滿半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同時對于簽訂敬業協議的乙方,甲方除上述經濟補償外,另需補償乙方敬業工資。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或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為乙方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的,乙方應為甲方服務5年。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及違約金。服務期為履行部分每滿一年,乙方向甲方支付20%的培訓費用作為違約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勞動合同標準版

  第九章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害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保留對乙方的民事訴訟權利。

  2、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時,應至少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夠的時間安排人員接替。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依法經雙方簽字或蓋章訂立后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說明書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合同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或者形成勞動合同關系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四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但本條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并且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六條

  工會應當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方面的指導、幫助,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工會應當代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交涉,依法維護勞動者在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負有指導和監督檢查的職責。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 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

  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第十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的服務期作出約定。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進入公知狀態后,保密條款、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

  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十六條

  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限制的范圍僅限于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務。競業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競業限制的,不得再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于下列情形:

  (一)違反服務期約定的;

  (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

  違約金數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集體合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

  無效的勞動合同,自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應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經辦機構辦理用工登記手續。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與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確認。

  第二十三條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的,勞動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五條

  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不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約定,由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承擔或者部分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未按照約定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

  (一)勞動者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二)勞動者暫時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

  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但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履行了勞動義務的,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系成立,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下列規定確認:

  (一)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高于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集體合同規定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相應內容的,按照實際已經履行的內容確認;

  (二)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低于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的,按照有利于勞動者的原則確認。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不符合法定勞動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定勞動標準承擔義務,并依法對勞動合同中不符合法定勞動標準部分予以修改。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九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應當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用人單位的裁員方案應當在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采取補救措施的基礎上確定,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用人單位實施裁員方案,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工會和勞動者本人。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勞動者退休、退職、死亡的。

  勞動合同當事人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勞動者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但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并且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三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

  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但勞動者具有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關系應當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四十一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

  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勞動者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一)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勞動者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當事人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和本條例規定的解除條件相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相應的解除合同的補償標準,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第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第四十五條

  本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中的工資收入按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勞動者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本條例第四十二條中的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五章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特別規定

  第四十六條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以小時作為工作時間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

  勞動者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確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與每個用人單位約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時間,應當分別在法定工作時間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勞動者在多個用人單位的工作時數總和,不得超過法定最高工作時數。

  第四十七條 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提出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四十八條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當事人未約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系。

  第四十九條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勞動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五十條 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小時計算。

  勞動報酬包括小時工資收入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使用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造成勞動者工傷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十二條

  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確定,應當綜合考慮非全日制工作的職業穩定、福利待遇等因素。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社會保險費的繳納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訂。

  第五十三條 本條例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中的規定,不適用于非全日制的勞動合同,但第八條、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除外。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由于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五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都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規定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每人五百至一千元處以罰款。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不按照本條例規定辦理用工登記手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補辦;逾期不辦的,按每人五百元處以罰款。

  第五十八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發生勞動爭議,依照勞動爭議處理規定處理。

  第五十九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適用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一條

  本條例實施前已經履行的勞動合同,當時的地方性法規、市人民政府的規章對勞動合同當事人的義務有明確規定的,本條例實施后,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繼續執行;當時的地方性法規、市人民政府的規章沒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本條例實施后,外商投資企業與勞動者新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再適用《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中關于勞動合同的規定。

  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

  最新勞動合同 篇10

  簽訂需知

  第一,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這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而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第二,試用期應和勞動合同期限掛鉤,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秳趧臃ā返诙粭l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資金擔保違法,可酌情提供擔保人。用人單位要求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提供擔保,可能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收取保證金(物)的形式,一種是以提供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第一種是我國勞動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種是要求提供擔保人來承擔連帶責任,在我國沒有法條作出過明文的允許或禁止,勞動者可以本著自愿的原則提供。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相對于有固定期限合同而言的,和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最大區別就是,勞動合同履行只有開始時間,沒有結束時間。一般來說,合同未到期,單位提前解除合同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無固定期限合同永遠不會到期,因此很多用人單位為規避經濟補償金,一般都不愿簽無固定期的,寧愿一年一年的續簽。這種做法極不利于維護勞動者的就業穩定性。

  《勞動合同法》在加強保護勞動者的就業穩定性方面,對無固定期限合同簽訂作出放寬調整。即在下列四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最新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

  第三條乙方工資為元/月,工資每季度一發,并按完成的銷售額度提成千分之十。

  第四條工作時間為春夏秋早上8:00———下午6:00,冬季為早上8:00———下午5:00。

  第五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應提前三個月說明,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六條乙方在上班途中發生的各種安全責任人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現勞動合同主體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勞動者):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原勞動合同主體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勞動合同作以下變更:

  一、原勞動合同主體 變更為新的`主體為:

  二、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三、本協議書經甲、乙、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 篇13

  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勞動者姓名:聯系電話: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緊急聯系人:聯系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

  2、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執行任務的數量和質量而定。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元或按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可復制,請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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