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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勞動者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工作地點、崗位及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雙方同意按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實施的“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工作時間、班制、假期和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實施辦法”規定,按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工作時間。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及婚、喪、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在施工間歇期,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甲方集體合同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本標準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約定條款內容
雙方根據需要情況可另以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專項協議形式約定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
勞動合同書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郵碼:______電話: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職務:
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本合同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
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___年的按___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___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___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勞動合同書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聘用期間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另外享受崗位津貼,聘用期間第________年崗位津貼為_________元月,以后隨年度增加崗位津貼。績效工資按醫院效益酌情發放。
二、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崗位從事______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及能力等綜合考慮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個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醫院以外的`任何單位兼職或坐診。如有發現,輕者處罰,重者單位有權將其辭退,其在外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導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六、乙方享受聘用單位規定的工資待遇和相關福利,按雙方約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幣現金支付。乙方應嚴格遵守醫院有關經營、人事、財務、薪酬等項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應服從領導,團結合作,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如有違反規定的,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為此乙方應表示無異議。
八、聘用期第____月,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聘用期間若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離職,要如數退還甲方為乙方交納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意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3、違法亂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
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結清有關帳務,并將聘用期間掌握的甲方經營、財務、人事、印章、證照和相關物資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損毀、滅失、轉移、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十
二、乙方如辭聘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即辭即走者,當月工資和獎金不予支付。
十
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
四、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結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資報酬。
十
五、聘用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協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十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十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4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對應,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那么,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呢?法律是有規定的,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看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有關知識。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以下情形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中,第一種為雙方協商一致方可簽訂。而2-4中情形只要勞動者提出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沒有選擇權,就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后一種情形是法律直接推定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直接適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是期限長短不確定,而不是沒有終止時間。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規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二、期限:養護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養護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
四、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后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負責養護范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范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七、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____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后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500元。本合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雙方信守合同,如有違約,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由當地法律部門仲裁。
一、因其它原因增加或減少養護范圍,應雙方及時溝通,補簽合同,甲乙雙方應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證園區的綠化效果。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甲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1、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按天計酬,每天80元;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于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
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30天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____鎮法院進行仲裁。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7
《勞動合同法》第13條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體是指: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
(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
(3)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
(4)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
實踐中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運用較多,許多勞動合同都是一年一簽,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有些勞動者還把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當成“鐵飯碗”,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比較難,不愿意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哪一種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8
編號: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石家莊鑫然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住所: 石家莊新華區中華北大街309號
性質: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賈慶豐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
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地點)承擔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力,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就業準入工種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甲方于每季度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按乙方出勤工天計算,每天按元計算(其中社會保險費元)。 甲
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2、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依照國家規定自行繳納基本養老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以包含在乙方工資中。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聘用人員必須遵守我單位所有規章制度。
2、經濟損害賠償、培訓賠償、保密賠償、竟業限制賠償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3、
十、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按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按國家規定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章)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部門負責人
單位地址
第二條 乙方
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生效,其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一方執行 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遼寧省興城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果樹所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治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接觸、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賠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興城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 (公 章)乙方 (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0
甲方:利津縣金富祥農民合作社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 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勞動用工協議期限屆滿時,則
勞動用工協議自動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3、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報酬和工作時間
(一)、工作報酬:
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工作報酬方面達成如下勞動協議:
1、機械隊長:
(1)每工作26天為一個月,每月基本工資2000元;
(2)績效工資:按總作業量收取費用的1%提取;
(3)生活補助:作業時間每餐補助10元,自己安排;
(4)獎金:年終根據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給予1000—— 10000元的獎勵。
2、機械操作手:
(1)東方紅1104操作手(旋耕)
a.實行日工資:每天100元日工資;
b.績效工資:按個人作業量 提取總收費的1%;
c.生活補助:作業時間每餐補助10元,自己安排;
d.獎金:年終根據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給予1000——10000元的獎勵。
(2)棉花播種機(350-400)操作手
a.實行日工資:每天100元日工資;
b.績效工資:按個人作業量 提取總收費的2.5%;
c.生活補助:作業時間每餐補助10元,自己安排;
d.獎金:年終根據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給予1000——3000元的獎勵。
(3)其他機械操作手待遇另定
(4)特殊獎勵政策
機械作業隊所有工作人員的自有土地,使用合作社機械耕播,收取的作業費按市場價格的一半收取。
(5)特殊要求
機械隊所有人員必須參與購買機械的入股,以增強責任感和榮譽感,否則不予聘用。
(二)工作時間要求:
1、乙方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10小時),控制加班加點,保證有充足的休息時間;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與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2、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減少職業危害;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出現的`意外傷害由乙方完全承擔;
(4)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乙方因工負傷,甲方負責承擔乙方的醫療費用和誤工補助。
四、勞動紀律
1、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并向乙方提前說明,乙方應當遵照執行。
2、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乙方依法保守商業秘密,若因泄密引起的糾紛由乙方承擔。?
??3、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五、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乙雙方有違約的;
3.出現不可抗拒因素的;
六、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不得涂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1
(用人單位)甲方:
(員工)乙方: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部門負責人:
單位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___省(市)___區(縣)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試用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一方執行___工時工作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小時。
第八條 對于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___元/月。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___元/月。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生活費為___元/月。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當地的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治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接觸、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賠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處理,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部門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人事處公章
(部門公章)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2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乙方(姓名):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有固定期限,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在甲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標準為 根據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要求完成規定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崗位實行 A 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甲方的規定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如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2、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3、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住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四、勞動報酬
1、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待遇按甲方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2、乙方擔任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3、由于甲方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現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及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須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分別包括:
2、勞動條件: 甲方按照企業崗位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 。
3、乙方工作過程中存在職業危害的,甲方應提前如實履行告知義務,保證乙方享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各項權利。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執行。
八、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勞動保護: 甲方按企業崗位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全衛生條件,合理配備必需的勞動工具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予以賠償。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加附頁)
1、勞動紀律 ;
2、培 訓 ;
3、商業秘密 ;
4、競業限制 ;
5、其它事項 ;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補充條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3
《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都有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尤其是:“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再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其沒有到期時間,不能到期自動終止,其解除上的不便導致被廣泛理解為終身合同。一旦員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他/她可能自己也理解為終身合同,員工的這種心態對企業經營管理的負面影響是不言而喻的。這個問題已經成了廣大企業管理者最為擔心的問題之一。
【案例】:謝某于1996年7月24日入職某百貨公司并連續簽訂多份書面勞動合同。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均未明確謝某的具體工作地點,只寫明“乙方(謝某)服從公司安排至廣東省內工作”,謝某實際一直在廣州工作。雙方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從20xx年7月24日起至20xx年7月23日止,約定謝某的工作崗位為“營業員”,月工資1456元。20xx年7月15日,謝某收到百貨公司發出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文本,該合同載明謝某的工作崗位為“零售服務崗、行政崗”,工作地點為“廣州市、東莞市、珠海市、中山市、佛山市(包括甲方以及屬于其管理范疇的其他公司)”,月工資860元。謝某提出異議,認為工作地點范圍擴大、工資數額降低。20xx年7月22日,百貨公司向謝某發出書面通知,稱雙方就續簽勞動合同內容無法達成一致,故通知合同到期后勞動關系終止。謝某收到該通知后于20xx年7月24日正式離職。后謝某提出仲裁申請,要求百貨公司支付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百貨公司表示工資減少是筆誤所致,但沒有提供證據證明。
仲裁裁決百貨公司支付謝某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2630元;駁回其他仲裁請求。謝某提起訴訟,一審法院判決百貨公司一次性支付謝某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63120元。百貨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百貨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36820元(20xx年1月1日前按一倍計算,之后按二倍計算)。
【評析】: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的確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而《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4號)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人民法院可以視為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從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角度出發,對于勞動者連續工作年限滿十年應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維持原有勞動條件基礎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案中,百貨公司改變工作地點、降低勞動報酬是不當的,其屬于違法終止勞動合同。
二、經濟補償的分段計算問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對此,一種觀點認為不應分段計算,百貨公司應對謝某的全部工作時間支付賠償。另一種觀點則主張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經濟補償的處理應以20xx年1月1日為界分段計算。之前的根據《勞動法》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有關規定,按一倍計算;之后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二倍計算。二審法院最終采納了第二種觀點。
首先,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項基本原則。賦予一部法律或一部法律中的'某一條文具有溯及力,應由制定該法律的有權機關依法定程序明確規定。根據這一原則,尤其是《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關于適用時間的規定,可以認定《勞動合同法》不具有溯及力。其次,二倍賠償金是《勞動合同法》新規定的制度,如果將賠償金的計算時間確定為《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的用工之日,讓用人單位為新法頒布前的行為承擔責任,有失公允。再次,上位法優于下位法,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理解,應建立在這一基礎之上。因此,將該條規定的“用工之日”理解為《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的“用工之日”更為準確。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4
在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簽訂。未簽訂的則自應當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即最長可主張一年(部分地區在簽訂的時候,會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則最長為11個月)。超過一年未簽訂的,則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二倍工資賠償的時效自應當簽訂之日起滿一年的次日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方面出現的問題主要有兩種:一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最終導致“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是在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2款規定的三種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由于用人單位工作疏漏,在勞動者未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已經實際履行。
對第一種情形,《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這一規定,一旦出現用人單位超過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就視為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應該支付前11個月的雙倍工資,且立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在第二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由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則適用《勞動合同法》第82條2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但第82條2款沒有確定兩倍工資的支付期限,筆者認為,從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這個期限,應從雙方應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起,直至雙方將勞動合同期限變更為無固定期限時止。
你20xx年1月1日開始,相當于沒有簽訂合同,你應該及時提出勞動仲裁,現在超過了一年,很可能不被承認在勞動仲裁時限之內。未簽訂勞動合同,屬于單位的`原因,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但是這個現在很難獲得支持了,國家會偏向用工單位的。
你要明白,國家推出這一規定的目的是防止單位欺負員工,故意損害勞動者利益。如果單位合同到期,并沒有損害你的利益,就算沒有續簽勞動合同,國家也會容許單位改錯的。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立法目的一樣,就是保證單位應該簽訂故意不簽訂、員工提出仍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行為,因為這些行為對勞動者造成了損害。如果單位并沒有主觀上的故意行為,國家一般會給單位一個改錯的機會。
所以,如果單位對你還不錯,你自己并沒有受到欺負,要抱著感恩的心,善意提醒用人單位續簽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不同意,那就要承擔不利責任了。
比如你告知單位,你的合同已經兩年沒有簽訂,按照規定,希望單位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延續勞動關系,單位不同意,那就是損害了你的利益。
你可以提出賠償要求。記得保留證據哦,尤其是這個提醒,最好快遞,保留底聯。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5
一、無固定勞動合同解除的賠償標準
1、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
2、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方法
1、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可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僅可以協商變更,還可以協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另一種是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1)、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該情形又有三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是用人單位不須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只有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才能行使這種權力:
a、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種情形是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受其約束: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種情形是在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應的程序,即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但是,用人單位在行使上述權力時,還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a、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c、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d、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該情形也分兩種:
一種情形是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才有權力行使:
a、在試用期內的
b、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c、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由當事人事先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當條件成立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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