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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校園文化藝術節活動策劃1
一、指導思想:
緊緊依托品牌活動載體,不斷創新活動形式,全力營造高雅校園文化氛圍,充分展現窄河學子積極向上的良好精神風貌,進一步動員組織全校師生投身和諧校園建設,為建設良好校風、學風而努力奮斗。
二、活動主題:
激情、創新、和諧
三、主辦:
藝術節組委會
四、參與主體:
全校學生
五、活動的內容與形式:
本屆校園文化藝術節分開幕式、文化知識類、特色活動類、游戲樂園、閉幕式五大板塊。
第一板塊:開幕式
開幕動員
第二板塊:文化知識
1、“思維的跳躍”知識競賽
2、“經驗的傳承”名人名家講壇(分文學、音樂、美術)
3、“和諧的'心靈”心理健康宣傳活動
第三板塊:特色活動
1、藝術節會標設計
2、“舞動的音符”器樂比賽
3、“動感的樂章”校園十大歌手賽
4、“希望之星”校園小主持人大賽
5、“花樣的年華”英語口語大賽
6、“校園風采”繪畫、設計、攝影展
7、青春的激情”校園舞蹈大賽
8、“暢想的天空”科學幻想畫大賽
9、“飄揚的季節”課本劇表演賽
10、“飛揚的生命”愛國主義詩詞朗誦比賽
11、“我型我秀”禮儀形象大賽
第四板塊:游戲樂園(各年級組任選其一,可重新選擇項目)
1、智力追擊
2、猜謎語
3、剪紙比賽
4、反應大測驗
第五板塊:閉幕式
1、“文化的盛典”藝術節閉幕式暨元旦文藝匯演
2、“窄河杯”動漫節
六、評比表彰:
為推動校園文化藝術節活動的廣泛深入開展,本屆校園文化藝術節活動將設立優秀組織獎和單項獎。
優秀組織獎以承辦部門和各年級組為基礎進行評選,設年級組優秀組織獎1個,班級優秀組織獎每年級組1個。優秀組織獎評分說明:
(1)各年級組承辦的活動視效果、特色、影響力分別計10、8、6、4、2分;
(2)各比賽項目按團體計分的比賽,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2分。
(3)按個人計分的比賽,第一名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
小學校園文化藝術節活動策劃2
一、指導思想
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為指導,認真落實《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堅持以人為本,以學校為基礎,面向全體學生,充分發揮藝術教育的育人功能,培養中小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和良好的藝術修養,引導他們向真、向善、向美。并以此展現中小學校藝術教育的豐碩成果,促進校園文化藝術建設,促進學校藝術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二、主題和內容
本屆藝術節活動的主題是“綠色鹽城,和諧教育”。
活動內容要圍繞主題,充分反映中小學生熱愛祖國、熱愛家鄉、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體現時代特征、校園特色、學生特點;要堅持先進文化的導向性,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體現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
三、主辦單位
鹽城市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
鹽城市第一小學、鹽城市少年宮
五、藝術節活動項目、形式及市級比賽展演的時間地點安排
藝術節活動項目分為藝術表演節目類、藝術作品類及藝術教育論文類。
(一)藝術表演節目類
1.鹽城市第五屆中小學校園文化藝術節開幕式暨市直學校合唱比賽
①參賽對象:市直學校學生。合唱隊陣容不少于120人。
②比賽曲目:每校限兩首歌曲,曲目自選,其中必須有一首二聲部以上合唱曲,各校須于9月20日前將所選曲目報組委會審定。
③比賽地點:鹽城市第一小學南校區希望劇場
④比賽時間:20xx年10月18日下午
2.中小學生(幼兒)聲樂比賽
①參賽對象:全市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和中等專業(職業)學校的在籍在校(園)學生均可報名參賽。
②參賽形式和要求:
合唱(合唱隊人數不超過40人,節目時間不超過8分鐘,鋼琴伴奏1人,指揮1人)、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數不超過15人,不設指揮,節目時間不超過6分鐘)、重唱(含伴奏人數不超過5人,節目時間不超過5分鐘)、獨唱(含伴奏人數不超過2人,節日時間不超過5分鐘)。
參賽歌曲應符合學生的特點,提倡演唱校園歌曲、教材歌曲和創作歌曲,曲目自選。各縣(市、區)經過初選后每組別推薦2個共10個節目參賽,市直學校(幼兒園)初選后推薦3個節目參賽。
③比賽地點:鹽城市第一小學南校區希望劇場
④比賽時間:20xx年10月25~26日
3.中小學生(幼兒)器樂比賽
①參賽對象:全市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和中等專業(職業)學校的在籍在校(園)學生均可報名參賽。
②參賽項目及要求:比賽項目分獨奏、齊奏、合奏樂器和伴奏帶等自備(鋼琴除外)。管弦樂(含管樂和弦樂)或民樂合奏(管弦樂、民樂合奏含指揮人數不超過65人,節目時間不超過8分鐘;管樂、弦樂含指揮人數不超過42人,節目時間不超過6分鐘)、小合奏(不設指揮人數不超過8人,節目時間不超過6分鐘)、獨奏(含伴奏人數不超過3人,節目時間不超過5分鐘)。
參賽曲目自選,各縣(市、區)經過初選后每組別推薦2個共10個節目參賽,市直學校(幼兒園)初選后推薦3個節目參賽。
③比賽地點:鹽城市第一小學南校區
④比賽時間:20xx年10月25~26日
4.中小學生(幼兒)舞蹈比賽
①參賽對象:全市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和中等專業(職業)學校的在籍在校(園)學生均可報名參賽。
②參賽形式及要求:群舞(人數不超過36人,節目時間不超過8分鐘)、雙人舞或三人舞(節目時間不超過6分鐘)、獨舞(節目時間不超過5分鐘)。一律使用伴奏帶。
各縣(市、區)經過初選后每組別推薦2個共10個節目參賽,市直學校(幼兒園)初選后推薦3個節目參賽。
③比賽地點:鹽城市第一小學南校區
④比賽時間:20xx年11月1~2日
5.中小學生(幼兒)戲劇曲藝比賽
①參賽對象:全市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和中等專業(職業)學校的在籍在校(園)學生。
②參賽節目形式要求:參賽節目形式不限,可以是戲劇、曲藝、小品、相聲、快板、對口詞、課本劇或校園劇等,尤其歡迎有地方特色和時代信息的創作節目,校園劇或課本劇人數不超過8人,節目時間不超過10分鐘,其他形式不超過6分鐘。無線話筒、道具等用品自備。
③比賽地點:鹽城市第一小學南校區希望劇場
④比賽時間:20xx年11月1~2日
6.少兒歌曲創作:各縣報送新創少兒歌曲2—3首,市直學校每校1首(應有規范的詞譜,一式2份,可另附cd)。各地各校應廣泛發動藝術教師及相關人員進行創作,并在中小學生中開展“我最喜歡的歌曲”評選活動。
7.參賽節目報送:各地各校須于9月20日前將藝術表演節目類參賽報名表報鹽城市教育局體衛藝教處。
(二)藝術作品類
1.參賽對象:全市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和中等專業(職業)學校的在籍在校學生。
2.參賽要求:參賽作品內容創意新穎,格調高雅,表達自己對家鄉,對校園,對師長,對同伴,對生活、對環境、對自然和對未來的體驗、感受、理解和想象。各縣(市、區)經過初選后分別推薦10件書法(篆刻)、繪畫、攝影作品,市直學校初選后分別推薦3件書法、繪畫作品。參賽作品必須送原作。
3.參賽項目及規格:
①繪畫作品:國畫(尺寸69×69cm或69×50cm)、水彩或水粉畫(尺寸55×55cm或55×80cm)、版畫(尺寸55×55cm)、卡通畫(單幅為4開或短篇4格為16開)。
②書法、篆刻作品:尺寸40×69cm或35×138cm,書法字體不限。
③攝影作品:尺寸不超過60×60cm。
4.承辦單位:鹽城市少年宮
5.評選時間:20xx年10月28~29日
6.參賽作品報送:各地各校須于9月20日前將參賽作品和報名表一并報鹽城市教育局體衛藝教處。
(三)學校藝術教育論文評選
1.評選對象
全市在職的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特殊教育工作者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員、教育研究人員。
2.論文要求
①參評論文必須是作者獨自完成、未曾公開發表或在省市級評選中未獲過獎項的論文。
②論文要結合學校藝術教育教學、管理和課外實踐活動情況,理論聯系實際,有針對性地闡明自己的思想,論點明確,論據充足,有一定說服力。
3.參評及評選辦法
①參評論文由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職能處室統一組織報送市教育局體衛藝教處,市直學校直接報送市教育局體衛藝教處。
②參評論文報送時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將作者姓名、單位地址及本人聯系電話印在論文標題的下方;另一份只印題目與正文。報送截止日期為20xx年9月20日。參評論文正文一般不超過3000字,請用a4紙打印,論文題目為小二號宋體,正文為小四號仿宋體字,上方裝訂。
③論文評審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評審結束后,市教育局將發文公布,向獲獎論文作者頒發獲獎證書。
(四)鹽城市第五屆中小學校園文化藝術節閉幕式暨匯報演出
1.參加節目及要求:匯報演出節目由組委會從藝術節各項參賽節目中挑選確定后,由組委會通知有關縣(市、區)和學校,并告之具體要求。
2.承辦單位:鹽城市第一小學(南校區)
3.時間:20xx年11月15日下午
六、藝術節活動分組
藝術節活動分為幼兒組、小學甲組、乙組和中學甲組、乙組。幼兒組為在幼兒園就讀的小朋友;小學甲組為普通小學的學生,小學乙組為少年宮、少兒藝術團等校外教育機構的學生;中學甲組為初中、普通高中學生;乙組為普通中等師范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
七、獎項設立
本屆展演活動設立以下獎項:
(一)優秀組織獎:獎勵對象為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由藝術節組委會根據各縣(市、區)和相關學校參加本次藝術節活動的組織情況和上報的總結材料進行評選。
(二)精神風貌獎:獎勵對象為參加本屆藝術節活動精神風貌表現良好的參演學校單位。
(三)優秀節目獎:聲樂、器樂、舞蹈和校園劇(課本劇)劇目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四)優秀作品獎:繪畫、書法(篆刻)、攝影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五)指導教師獎:獲得一等獎、二等獎的節目(作品)的指導教師給予指導教師獎。
(六)優秀創作獎:專門為本屆藝術節活動創作的、具有校園特色、學生特點、時代特征的優秀節目(其中包括優秀少兒歌曲創作曲目)給予優秀創作獎。
(七)優秀論文獎: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八)優秀表演獎:參加匯報演出的節目。
八、藝術節活動實施步驟及有關要求
(一)實施步驟
4月20日前主辦單位成立組織機構,擬定方案,協調工作,制定并下發文件。
4月底至5月20日前,各縣(市、區)教育局、各有關學校(幼兒園、少年宮)成立藝術節活動組織機構,制訂活動方案,進行宣傳發動。
5月20日至6月上旬,利用“六·一”等節日,各地各校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藝術活動。
9月20日前,各縣(市、區)教育局、各有關學校(幼兒園、少年宮)將推薦節目報市教育局體衛藝教處。
10~11月份,舉辦藝術節市級比賽與匯報演出活動。
(二)有關要求
1.各縣(市、區)教育局、各有關學校(幼兒園)要加強領導,組織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藝術活動,在逐級選拔的.基礎上組織全縣(市、區)或全校(園)的文藝演出。
2.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學校(幼兒園)要及時上報藝術節活動組織情況;各地各校開展活動情況將作為評比優秀組織獎的依據。
3.凡在市級(含市級)以上各類演出中獲獎的節目不再參加本次藝術節比賽。
4.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廣大學校要努力爭取宣傳、文化、廣電、團委等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對藝術節活動的關心與支持,保證各項活動取得圓滿成功。
九、經費
本次藝術節的經費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各有關學校(幼兒園)解決,市調演及專場演出所需經費由市教育局負責安排。各地、各學校(幼兒園)開展活動時,不得向學生收費。
十、組織工作
本次藝術節成立鹽城市第五屆中小學校園文化藝術節組委會(組委會名單見附件1),負責藝術節的統一領導和協調工作。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體衛藝教處,負責處理本次藝術節的日常事務和具體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有關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活動實施細則,落實必要的活動經費,保證藝術節活動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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