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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婚前財產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婚前財產協議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 ,自愿對各自婚前財產作如下約定:
一、房產
甲方擁有座落于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______室房產一處,面積______平方米,為______權房,由______方式取得。(已付______元,貸款______元,月付______元 ,______年還清)
乙方擁有座落于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______室房產一處,面積______平方米,為______權房,由______方式取得。(已付______ 元,貸款______元,月付______元 ,______年還清)
婚后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若對該房產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
二、動產
1.貨幣存款
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元,外幣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元。
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______元,外幣______元,股票市值______元。
婚后,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購買的股票在婚后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虧損均視作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歸原股票持有人,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貴重物品
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后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三、其它約定
婚后因婚前取得的知識產權或股權而取得的`收益歸知識產權人或股權人所有;婚后雙方繼承或接受的贈予歸各自所有,被繼承人和贈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婚前財產協議2
立約人:
甲方(男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電話:
住址:
乙方(女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電話:
住址:
茲因立約人[男方姓名]和[女方姓名]情投意合,擬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結婚登記手續締結良緣,本著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姻財產糾紛,達成如下約定:
1、婚前財產
雙方茲確定并認同甲方與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如下:
1、1、甲方的婚前財產
1、1、1、住房:[地址]及按揭情況
1、1、2、存款及有價證券:
1、1、3、車輛:
1、1、4、其他甲方的婚前財產:
1、2、乙方的婚前財產
1、2、1、住房:[地址]及按揭情況
1、2、2、存款及有價證券:
1、2、3、車輛:
1、2、4、其他乙方的婚前財產:
1、3、雙方協商一致并同意,前述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在婚后的權利歸屬如下:
1、3、1、以下財產在婚后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列明]
1、3、2、除前述1、3、1款約定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婚前財產外,其余未予約定的各自婚前財產,仍為各自所有,為個人財產。。
1、3、3、基于個人財產產生的孳息和收益歸財產所有人。因個人財產的保管、維護、行使權利產生的費用及因基于個人財產產生的債務,由其個人承擔,從個人財產中支付。
2、婚后財產及所得
2、1、雙方協商一致并同意,雙方婚后的所得,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均按照以下第____款執行:
(1)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3、婚前財產協議之于第三人的效力
3、1、除非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一方均有義務在發生金額超過人民幣______萬元(含)之個人債務、或對同一債權人發生多次且總額超過人民幣______萬元(含)之個人債務時,將本婚前財產協議之相關內容向債權人予以預先披露,并須將此載明于相應的債務協議/合同之中。
3、2、如一方違反3、1款之約定,致使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另一方的個人財產用于償付前述3、1款之債務的,則實際負有債務的一方應以其個人財產彌補夫妻共同財產或另一方個人財產之損失;同時,還應當按照所負債務的50%加付違約賠償金。
4、其他
4、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且于雙方婚姻登記之日起生效。
4、2、本協議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4、3、本協議之相關內容及未盡事宜,雙方可在協議生效后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調整或補充約定,但應以書面方式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方為有效。
4、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正文完)
立約人簽署:
男方:女方:
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財產協議3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均已喪偶,生活實有困難,經過相互了解,自愿結成合法夫妻,但雙方都有子女,為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經雙方充分考慮并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雙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財產,婚后所有權不變,仍為各自財產。婚前個人債務由各自償還。
2.雙方再婚時,雙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雙方同各自子女的贍養關系不變。
3.雙方各自婚前財產有各自子女繼承,雙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對各自父母后世的處理權利不變,由各自子女為自己老人送終。
4.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大額日常開支雙方要進行協商。
5.雙方婚姻關系建立后,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于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對該房屋全部繼承,女方有權繼續在該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婚前財產協議4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協議人為明確婚前婚后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不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后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截止到協議簽訂時,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
(二)動產:截止到協議簽訂時,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財產:
(三)不動產:
(四)動產:
二、協議人雙方婚后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后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基于一方名義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如在以一方名義購置不動產時,可由一方以自己名義簽訂買賣合同及貸款,該不動產所有權利義務以及產權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若有必要,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購買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貸款還貸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若在婚后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并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于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為保證雙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雙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用于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賬戶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雖名為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于子女撫養、婚后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九、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于____市公證處。
該公證處地址為:________
協議人(男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婚前財產協議5
離婚前有關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訴訟中是否有效 [案情] 劉某因為丈夫羅某有外遇而提出和其離婚,雙方就是否離婚、女兒撫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以及債權債務問題,在第三人胡某的見證下,自愿達成了協議,劉某和羅某以及第三人胡某均在協議上簽字捺印。后在親友勸說下,雙方沒有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劉某和羅某仍然在一起共同生活。此后,劉某認為羅某沒有悔改,半年后,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要求按照原來離婚協議的約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羅某認為原來離婚協議中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劉某所有的約定不是其真實意思表示,要求按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分歧]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對當事人原來離婚協議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是否有效,產生了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劉某和羅某在第三人見證下達成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定,劉某和羅某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有效,法院應支持劉某的訴訟請求,判令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劉某所有。
第二種意見認為,劉某和羅某達成的離婚協議中關于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的確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但是適用離婚協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前提是雙方已經實際在婚姻登記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此時,夫妻關系已經解除。而劉某和羅某雖然達成了離婚協議,但是雙方并沒有辦理離婚手續,該離婚協議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并沒有生效。因此,不應支持劉某的此項訴訟請求。
[評析] 同意第二種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是關于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時所達成的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問題的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根據該條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當事人達成的離婚協議,是一種有關身份的協議,其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已經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手續。本案中,劉某和羅某未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不屬于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情形,其因離婚形成訴訟,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根據離婚時財產的狀況處理。
婚前財產協議6
甲方:(個人詳細信息)
乙方:(個人詳細信息)
甲乙雙方于____年_月_日履行結婚登記手續,雙方愿共同一起生活。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范圍:
1、甲方的財產有:______。
2、乙方的財產有:_______。
3、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__________。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1、甲方的__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2、乙方的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3、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三、雙方各自財產增值___________。
四、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五、協議簽字蓋章并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婚前財產協議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公司股份有關的婚前財產協議
說明:本合同內容僅供甲乙雙方的一種參考,使用時須仔細閱讀所列條款,合同內容根據雙方實際情況來進行調整,切勿直接套用。文件可直接下載編輯,可用于電子存檔。
女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后夫妻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財產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后的財產、債務情況約定如下:
1、男方因所欠婚前債務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自登記結婚以后由女方負責從女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心所投資的股份中的第一筆退股款中替代男方償還;
2、女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買下的住房一套(面積:_____樓層:_____),登記結婚后,女方同意在辦理產權登記時登記在雙方的名下;
3、女方現有的婚前不動產情況如下:
(1)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樓層:____)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的____間;
(2)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樓層:____)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的____間;
(3)座落在_______________的土地使用權___宗(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列財產屬于女方所有,因出租或轉讓所得收益用于婚后家庭生活共同開支,若有盈余,盈余部分仍屬于女方所有,若離婚,上列財產及其法定孳息仍屬于女方所有;女方若在其上列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修建不動產或投資,所增添的房產或投資所得收益屬于女方所有;
4、女方在婚前所投資的股權或合伙權益屬于女方所有,婚后,因該部分投資所產生的紅利屬于女方所有,必要時,經女方同意可以用于共同投資或家庭生活開支,因共同投資所得收益和所負債務由雙方共同所有和共同承擔;
5、女方現在___________銀行(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存存款____________元,屬于女方所有,婚后其利息雙方約定歸屬如下:_______%歸男方,_______%歸女方。
婚后,用上述銀行帳號的存款投資所產生的收益及因此所負債務雙方約定其歸屬和承擔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男方女方的權利義務
應當互相尊重、互相忠實;雙方不得對對方實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遺棄對方及其他家庭成員;雙方有互相撫養的義務;一方對己方的父母盡贍養義務,對方應當與給支持。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自雙方辦理完畢結婚登記手續后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男方女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財產協議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了手續,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范圍:甲方的財產有,____________轎車一部,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____萬元),住房一套(___市___區___路___號__居民小區___號,面積____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___套,銀行存款___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____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____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________牌_____寸液晶彩電___臺,XXX立式冰箱___臺,LG中央空調__套,雙人床一個,其他生活用品___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在轎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其自行承擔,工廠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利潤、責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價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擔;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雙方各自收入歸個人所有和支配,對方不得干預。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開支由雙方分攤。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婚前財產協議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 月 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范圍:乙方名下的財產包括:
1、房屋所有權人為,單獨所有,房屋坐落于 (7門),登記時間為20xx年9月1日,用途為網點,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新檔案號: ;房產證號:沈房權證中心字第 號。
2、房屋所有權人為 ,單獨所有,房屋坐落于 登記時間為20xx年7月18日,用途為住宅,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新檔案號: ;房產證號:沈房權證中心字第 號。
二、上述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確認以上二處房產屬于乙方婚前個人財產,與甲方無關,甲方保證以后發生任何情況都不對上述二處房產主張任何權利。
三、本協議涉及的二處房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爭議。
四、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即可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該四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內容甲、乙雙方充分閱讀并表示理解,不存在任何異議,并且是在甲、乙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見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見證時間:
婚前財產協議10
男方:某某,男,漢族,_年_月_日生,住在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女方:某某,女,漢族,_年_月_日生,住在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男方與女方于_年_月認識,于_年_月_日在_登記結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因_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兩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兩方自愿離婚。
二、孩子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由女/男方撫養,隨同女/男方生活,撫養費由男/女方全部負責,男/女方應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給女/男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女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元,男/女方應于每月的1-5日前將兒子/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男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__________)。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女方可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女方每月可探望兒子/女兒一次或帶兒子/女兒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男方,女/男方應保證男/女方每月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兩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元,兩方各分一半,為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兩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兩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兩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方于_年_月_日向xxx所借債務由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兩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也可以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損害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年_月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兩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兩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
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______女方:_______
簽名:______簽名:_______
婚前財產協議11
甲方:xx
乙方:xx
甲乙雙方于20xx年3月16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范圍:甲方的財產有,奧迪A6型轎車一部,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50萬元),住房一套(xx市xx區xx路xxx號xx居民小區xx號,面積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立式冰箱一臺,LG中央空調一套,雙人床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甲方:xx
乙方: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婚前財產協議12
提出公證申請人:
男方姓名:王____(月收人:_______)單位:上海海事法院,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奚____(月收人:_______)單位:上海機床廠,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上海____區____村____號,戶主姓名:奚____,黎____(奚___之母)
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相互扶助。為了更好地明確夫妻責任、權利與義務,維系家庭和睦,規范夫妻財產關系,解除不必要的誤會與糾紛,根據我國新修訂的《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則,特對婚前雙方財產歸屬進行約定:
1.雙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形資產等)永久歸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財產:(無)
(2)女方婚前財產:
①婚前女方及其父母所買一套150平方米的按揭房(見房屋買賣合同文書)43萬元(首付15萬,婚前月供每月2000元已經完成3年計7.2萬,合計22.2萬)已付款22.2萬元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永久歸女方及其父母所有;婚后按揭房余下月供款20.8萬由夫妻共同承擔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
②婚前女方父母所買電冰箱1個3800元、彩電1個1.2萬元、柜式空調機5500元、1.5匹壁掛機3個(2500×3=7500元)7500元、微波爐;個1200元、錄像機1部3500元、攝像機15000元,合計4.85萬元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永久歸女方及其父母所有;
③婚前女方與男方所買床、柜、電風扇等計5400元屬于夫妻婚前共同財產。
2.由于各自名下財產因增值、轉讓等產生的利益亦歸各自所有,與對方無關。
3.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及其獨立承擔,與對方無涉。
4.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
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清償。夫妻財產約定,逃避債務的,視為無效。
5.根據國家法律,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以及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屬個人特有財產。如果不經約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擁有個人財產。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該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一經公證,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
立協議人:奚____王____
公證員:謝______張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婚前財產協議13
甲方:×××,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現住×××××××××××××。
乙方:×××,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現住×××××××××××××。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自愿準備結婚,(甲乙雙方各自所有財產(債務)情況,例如:該房產座落在××××××××××××,建筑面積×××.××平方米,混合(磚混)結構,所有權證編號為:襄樊市房權證××區字第××××××××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二、
三、(其他約定條款)
該協議經雙方簽字、公證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O×年××月××日
婚前財產協議14
男方:______,男,漢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女,漢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__年______月認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 。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____元,男方應于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__銀行帳號:______)。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因婚前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
四、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按______支付違約金)。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六、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婚前財產協議15
婚前財產協議的法律依據:
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資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18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婚前的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簽訂合法婚前財產協議具備的要件:
1.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形成書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但公證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該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財產協議內容上必須合法。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的財產是指婚前財產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得財產,它既可以是生活資料,也可以是生產資料,既可以是有形資產,也可以是無形資產,但都必須是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如果本不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或尚未確定是否存在的財產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權屬的財產,均不在此列。
由此可見,婚前財產協議的簽訂具有很大的意義,它可以為解決以后發生的財產糾紛提供很大的便利。
婚前財產協議的特點
(1)協議的生效以簽署協議的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前提。若協議簽訂后,雙方因故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分手了,則該協議會因生效條件未具備而自動歸于無效。
(2)協議充分體現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協議中對于相關財產權利的取得既能夠以履行一定義務為對價,也可以設定一個對價條件,充分體現了當事人的財產處置權。
(3)協議的載體唯一性。《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姻財產約定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根據法定財產制確定婚后財產的歸屬。
婚前財產協議的效力保障
(1)意思表述要明確
意思明確是任何一種協議都要求的,對于婚前財產協議的要求也是一樣。而且,婚前財產協議,基于其簽訂當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確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協議的理解發生爭執而產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閡。其意思的明確表面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婚前財產范圍明確。無可否認,婚前財產協議中并不一定非得把所有的婚前財產都標注清楚,而只需把需要特別提出的,或以供婚后分享的`財產列明即可。更何況,由于財產具有流通性的特質,很容易產生婚前財產協議不明確的爭執。為此,若只是列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財產,應在協議中明確有其他財產的意思表示為宜。
二是,婚前財產婚后共享的比例明確。在婚后可以與愛人共享的財產內容,以及共享的比例應該清楚,千萬不能欲說還休,并且認為對方應該知道自己的意思。
三是,財產描述要明確。在實踐中,由于財產描述不明確最終導致認為協議約定不明而不予確認的案例不在少數。比如房產的描述,很多伴侶在作婚前財產協議時,對于一方的婚前房產只是寫 “某某小區的房屋歸雙方共同所有”,這就是一個有問題的描述。首先,某某小區這一稱謂,往往只是開發商出于宣傳需要定的樓盤名稱,公安機關的戶籍管理以及房屋部門的地理位置確認,都不會出現該樓盤的名稱,可以說,這個小區名稱并不是法律稱謂。正確的名稱應該××市××區×街道×號×單元×號。其次,一個城市當中可能會出現多個同名小區,因而會造成處所描述不確定。第三,該房屋的購買者可能在同一個小區有幾處房產,而其實只是約定共同居住的一處歸雙方共同,這就容易產生究竟是一套還是幾套共有的爭議。第四,假如該房屋的產權登記手續還沒辦理,從法律上來說,就不擁有產權,這使得對方在發生夫妻矛盾時,可以提前轉讓。因此,正確的描述應該是“某買賣合同項下的財產權利由雙方共有”。
(2)條件設定清楚
協議的生效若未作特別約定的話,一般是結婚登記后生效。在大多數情況下,伴侶在簽訂協議時都會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對于婚前財產協議來說,明顯的是為結婚后共同生活所簽署的約定,也即應以結婚登記為有效要件。其二,有的伴侶在約定婚前財產歸婚后共有時,會作出這樣的約定,“若雙方不離婚,則此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財產約定,實際等于沒有約定。從財產協議的最終效果來說,為離婚財產分割提供了便利。此類約定,對于非財產所有者一方來說,顯然是不利的。
(3)體例規范明了
意思的表述清楚,層次分明,不致發生歧義。作為協議來說,還是要遵從一定的范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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