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合同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合同管理規章制度1
加強施工的標準化、程序化、制度化,符合公司管理要求,以適應公司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員工以及施工隊。
一、申請進入本公司的施工隊應填寫<施工隊申請錄用表>。
并遵守重慶淙正裝飾有限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況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及清退出公司。
二、項目管理
1、開工工程必須在甲方簽訂合同,交納完預付工程款之后進行。
2、施工前,認真熟悉施工圖紙、工程預算書及工程任務書,三日內準確無誤地向材料采購部提出工程材料計劃。
3、制定詳細進度計劃,報公司工程部審批,并嚴格按計劃施工。
4、按合同工期交工。工程延期由工程部經理會同甲方分析原因并簽工程延期單。
5、認真填寫施工用材計劃單,公司供應材料,施工隊應及時準確查驗,簽字驗收。如其后發現問題,施工隊責任自負。
6、施工用材更換,工程部應會同預算部、材料采購部共同處理。
7、每個施工環節按標準作業,需要甲方驗收的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簽字。
8、工程竣工驗收必須由客戶在驗收單上簽字,驗收結論由甲方寫上“整體驗收合格”,并辦理工程保修單,結算單。
9、文明施工。
10、嚴禁施工隊在為本公司施工期間接私活。
三、工程款管理
1、項目收款由工程部及時通知甲方應交款金額,甲方到財務部交款。
2、項目承包價由總經理指定的專門核算人員核定。
3、項目支款應按進度逐筆支付;由工程部經理初審,報總經理批準。
4、同甲方工程結算、施工隊結算由工程部負責。結算金額由工程部現場負責人提出,報工程部經理、總經理批準。
5、支施工隊尾款,財務部應按照合同規定扣除質保金。
四、內業管理
1、工程部每周舉行部門例會一次,每月舉行施工隊例會一次,均由工程部經理主持(具體時間自定)
2、每次例會后,應在24小時內將會議紀要上報總經理辦公室。
3、工程部應于每月底將當月開竣工項目、在建裝飾項目進度月報表上報辦公室備存。
4、出現重大質量、服務或客戶投訴事故,工程部應立刻安排相關人員處理;并及時上報處理方案給公司總經理,并在3日內將事故處理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行政部。
5、檔案管理:工程全部資料由工程部驗收歸檔。
公司合同管理規章制度2
一、工程部組織機構
(一)工程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原則:
1、精干高效的原則
2、靈活彈性的原則
(二)工程部組織機構設置
1、工程部的編制
根據公司的總體要求和工程部目前的工作任務量,在目前僅有一個工程項目的情況下,工程部的編制為4人。隨著工程任務量的增加和其他工程項目的開展,工程部的編制會進行調整。根據開展項目的情況每個項目增加4人。
2、工程部的崗位設置
目前運做一個項目情況下工程部設置為工程部經理兼項目經理崗位1個;土建裝修工程、綠化工程管理兼土建裝修工程、綠化工程預算員、資料管理員崗位1個;電氣工程、電氣相關市政工程管理兼電氣工程、相關市政工程預算員資料管理員崗位1個。
以后每增加一個項目相應增加四個崗位:項目經理一個,各專業管理人員各一個(同上)。
項目竣工移交后工程部項目管理崗位隨之撤消,根據工程部實際情況和項目人員的表現情況進行工程部崗位重新調整安排。
二、工程部部門及崗位職責
(一)工程部部門職責:
1、配合研發中心、開發部、銷售部等部門進行項目前期運作。
2、工程部全面負責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及審查工作。
3、負責工程項目和監理單位招投標工作。
4、協調承包商、監理、設計及相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5、負責對承包商、監理、設計單位的管理工作。
6、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進度、現場及投資的控制管理。
7、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工作。
8、對工程管理過程中的文件、資料進行管理。
(二)工程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研發中心、開發部、銷售部等部門進行項目前期運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3、負責組織工程的招投標工作。
(1)對承包商、監理單位進行考察、評價。
(2)組織編制招投標文件,選擇投標單位或進行邀標。
(3)組織投標單位進行現場踏勘和答疑。
(4)組織評標和開標工作,確定中標單位。
(5)參與合同談判與合同的簽定。
4、負責項目管理。
(1)負責項目的人員管理。包括人員的調配、考核、獎懲等方面的管理。
(2)項目的目標管理:對項目的整體目標進行明確下達,并將目標進行分解,做到責任到位,并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調整。
(3)對項目施工準備、施工進度、質量、現場管理、投資控制進行審核、監督檢查。
(4)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和處理。
(5)負責審核施工材料的選用和對材料供應商的評價。
(6)負責組織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藝、新結構、新技術的技術論證、審核。
(7)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重大技術措施和經濟方案的初步審查意見審核。
(8)對工程中出現的不合格處理方案進行審批,并對結果進行確認。
(9)組織竣工驗收及移交。
(10)監督檢查工程和項目文件資料的管理。
(11)負責各項目之間的資源調配,與工程管理相關各部門、單位進行溝通平衡。
5、負責工程監理的管理。
(1)對監理單位提交的《項目監理規劃》進行審核。
(2)根據監理聘用合同對監理單位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對監理單位提出的工程實施與工程管理過程中的重要問題給予及時解決。協調其與相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4)負責監理費用控制與結算。
6、負責與設計單位協調
(1)參與設計單位的選擇。
(2)參與設計方案的選擇工作。
(3)組織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圖紙預審。
(4)委托監理單位組織圖紙會審,對會審中提出的共性問題和技術難題協調擬訂解決辦法。
(5)協調設計單位與相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6)對施工中各方提出的變更要求進行審查控制。
(7)對設計費用進行控制。
7、負責整個施工過程中各相關單位的協調。
(三)項目經理崗位職責
1、配合工程部經理做好工程前期運作及招投標工作。
2、負責項目的整體運作和管理
(1)項目開工準備階段,負責編制《項目開工監督管理計劃》,并報工程部經理批準。
(2)負責向各承包單位正式發出《工程施工管理配合要求》。
(3)開工準備階段應對開工必須具備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核實。
(4)組織設計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工作,對設計交底工作的過程及結果進行檢查。
(5)組織專業工程師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施工監理規劃》、《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行審查。
(6)組織專業工程師及相關部門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重大技術措施和經濟方案進行初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7)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以及可能導致工期、造價等變動的因素,結合監理單位的審查意見進行著重審核。
(8)對《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
(9)對施工組織設計的調整及修改進行審核。
(10)對開工準備情況進行核實檢查。
(11)組織臨時設施的搭建。
(12)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進行場地移交。
(13)向工程部經理報送《開工申請表》。
(14)組織對《監理規劃》進行評審。
(15)對《監理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糾正。
(16)負責準備圖紙會審、設計交底會。
(17)組織開工慶典。
(18)組織工程資料的報送。
(19)組織召開工程協調會。
(20)對工程中重大的不合格事項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處理意見。
(21)對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
(22)對施工中的各種標識組織監督檢查。
(23)負責協調承包商、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及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24)按照《項目規劃》和工程施工計劃對項目資源進行合理調配、管理。
(25)組織制定質量監督計劃。
(26)依據質量監督計劃和相關文件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管理。
(27)對工程量及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進行審核。
(28)對監理單位審核、匯總后的進度計劃進行確認。
(29)負責組織工程施工計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調整。
(30)負責對各方提出的設計變更進行審核。
(31)負責工程停工、復工的管理。
(32)負責控制工程項目施工過程投資,填制價款單。按合同進行工程款撥付。
(33)負責組織工程分部和單項工程的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
(34)監督檢察項目文件資料的管理。
(四)土建工程管理崗位職責
1、協助工程部經理、項目經理做好工程項目的前期運作。
2、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工程開工的準備工作。
3、參與土建工程招投標工作,負責配合預算部進行標底和投標邀請書的編制。
4、參與土建工程投標資料、文件的審查和評標工作,提出合理建議。
5、負責對投標單位進行土建方面的現場答疑。
6、參與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工作,負責交底記錄整理、簽認和發放。跟蹤處理圖紙會審中提出的問題。
7、審查《土建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監理規劃》。
8、負責《土建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重大技術措施和經濟方案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9、對《土建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以及可能導致工期、造價等變動的因素,進行審查。
10、監督檢查《土建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監理規劃》實施情況。
11、負責審查土建工程相關各單位提出的土建工程變更要求。
12、根據工程質量監督計劃和相關規范標準對土建施工質量進行控制,對承包單位與監理單位的質量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提出調整意見。
13、根據《項目規劃》和工程施工計劃對土建工程的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并根據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14、參加工程協調會與監理例會,提出和了解工程項目土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提出解決辦法。
15、負責與設計、監理、承包商等單位的信息與資料傳遞和各單位的協調工作。
16、負責對土建施工材料、工程機械及施工隊伍的質量進行檢查。
17、對土建工程中出現的不合格事項進行檢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18、負責項目標識要求的執行檢查及記錄。
19、負責土建工程的竣工驗收。
(五)水暖管理崗位職責
1、協助工程部經理、項目經理做好工程項目的前期運作。
2、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工程開工的準備工作。
3、參與水暖工程招投標工作,負責配合預算部進行標底和投標邀請書的編制。
4、參與土建工程投標資料、文件的審查和評標工作,提出合理建議。
5、負責對投標單位進行水暖方面的現場答疑。
6、參與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工作,負責交底記錄整理、簽認和發放。跟蹤處理圖紙會審中提出的問題。
7、審查《水暖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監理規劃》。
8、負責《水暖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重大技術措施和經濟方案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9、對《水暖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以及可能導致工期、造價等變動的因素,進行審查。
10、監督檢查《水暖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監理規劃》實施情況。
11、負責審查水暖工程相關各單位提出的水暖工程變更要求。
12、根據工程質量監督計劃和相關規范標準對水暖施工質量進行控制,對承包單位與監理單位的質量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提出調整意見。
13、據《項目規劃》和工程施工計劃對水暖工程的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并根據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14、參加工程協調會與監理例會,提出和了解工程項目水暖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研究討論,提出解決辦法。
15、負責與設計、監理、承包商等單位的信息與資料傳遞和各單位的協調工作。
16、負責對水暖施工材料、工程機械及施工隊伍的質量進行檢查。
17、對水暖工程中出現的不合格事項進行檢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18、負責項目標識要求的執行檢查及記錄。
19、負責水暖工程的竣工驗收。
(六)電氣管理崗位職責
1、協助工程部經理、項目經理做好工程項目的前期運作。
2、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工程開工的準備工作。
3、參與電氣工程招投標工作,負責配合預算部進行標底和投標邀請書的編制。
4、參與電氣工程投標資料、文件的審查和評標工作,提出合理建議。
5、負責對投標單位進行電氣方面的現場答疑。
6、參與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工作,負責交底記錄整理、簽認和發放。跟蹤處理圖紙會審中提出的問題。
7、審查《電氣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監理規劃》。
8、負責《電氣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重大技術措施和經濟方案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9、對《電氣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以及可能導致工期、造價等變動的因素,進行審查。
10、監督檢查《電氣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監理規劃》實施情況。
11、負責審查工程相關各單位提出的電氣工程變更要求。
公司合同管理規章制度3
為落實集團公司煤炭銷售“六統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銷售集中度,加強和規范煤炭買賣(銷售)合同(以下簡稱銷售合同)管理,不斷優化用戶結構,推進公路煤炭物流經銷業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一、年度銷售合同簽訂
年度銷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據區域資源掌控和煤炭采購、上年度用戶合同執行、承運配送情況,初步同用戶銜接,提出需求意見,由集團公司統一制定年度煤炭產量銜接方案,確定大客戶目錄,制定煤炭銷售談判價格,通過年度煤炭產需銜接會,按照“統一訂貨、統一談判、統一合同、統一計劃、統一調運、統一結算”要求與用戶簽訂銷售合同。
二、新增銷售合同簽訂
新開發用戶和增量用戶銷售合同,原則上由集團公司與用戶統一談判,也可由集團授權市公司與用戶進行談判,通過集團煤炭物流信息網進行簽訂。
新增銷售合同網上簽訂時間定為每月下旬集中辦理。貿易類企業必須出具終端用戶的委托書。
三、銷售合同補充協議簽訂
年度及新增銷售合同執行中,合同有關條款、價格需要調整或增加補充協議的,原則上由集團公司與用戶統一談判,通過集團公司煤炭信息網進行網上簽訂。各市公司與用戶基本形成統一意見的,也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實行網上簽訂后執行。各市、縣公司不得私自簽訂任何形式的補充協議。
四、銷售合同簽訂審批流程
1、合同簽訂原則。按照先省內、后省外,先終端用戶、后貿易用戶的要求,按照統一銷售配送制合同、提貨制合同文本和條款的`要求,統一登陸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簽訂。
2、用戶資質審核。合同簽訂前,直接用煤類的用戶必須提供企業相關附件(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授權代表或法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貿易公司類的煤炭經銷企業,除出具上述“五證”外,還必須出具“煤炭經營資格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同時持終端用戶委托書。
3、用戶會員制管理。通過資質審核用戶,均需填寫《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網會員申請表》,簽訂入會協議,繳納會費,取得會員資格,經集團公司確定用戶編碼后,方可進入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絡簽訂合同,獲得相應業務服務。
4、合同錄入。由市(縣)公司進入網站合同報批系統,按照集團公司煤炭產需銜接方案,對照合同文本及條款錄入銷售合同。
5、客戶確認。合同用戶登錄集團煤炭物流信息網站,進入客戶管理系統,瀏覽合同內容并予確認。
6、交易費收取。合同報批前,市(縣)公司負責按要求代收交易費,逐級匯總,由各市公司按月向集團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場支付。
7、銷售合同審批。進入審批程序的銷售合同將在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絡系統自動流轉,縣公司、市公司、集團公司三級審核。集團公司終審后,市縣公司根據實際,打印紙質合同、簽章、備案留存。
五、銷售合同簽收、系統導入
出省站微管員是合同簽收導入出省站計算機系統的責任人。為了保證合同及時導入出省站系統,微管員收到紙質合同后,及時與網絡審批信息對照,半小時內導入出省站計算機系統。凡經集團公司終審的合同,出省站不得借故拒絕簽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
六、銷售合同出省站變更
合同執行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出省站時,由市、縣公司提出書面申請,逐級上報。集團公司根據各出省站業務通行能力,綜合平衡后,通知合同原出省站終止該合同運行;集團公司對合同信息進行網上變更,并對合同變更后的出省站下達《煤炭銷售合同變更通知書》。出省站微管員將變更合同輸入本站計算機管理系統,啟動執行。
公司合同管理規章制度4
公司合同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規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合同管理,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獐子公司章程》,聯系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合同是指公司與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既包括合同法分則規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無名合同。
第三條 對外訂立合同應當按照本規定,以公司名義訂立。各部門和分公司,不得對外訂立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凡與外界達成合作意向,經協商一致,應訂立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原則上須簽訂書面合同。
訂立合同時,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協商一致、自愿公平、等價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凡與公司訂立合同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具有經營資格或資信。
訂立合同的權限依照《公司董事會授權規則》執行。
法定代表人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訂立書面合同:
(一) 合同對方先履行合同義務,無預付款(定金)要求的一般產品采購(注:發貨票可視為合同);
(二) 對年中臨時增加的一般建設項目,且是合同對方履行在先又無預付款要求、完工后由我方審核(審計)工程決算的;
(三) 金額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即時清結的零散物資。
第七條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用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同意,否則該業務不能成立。
第八條 對于合同標的沒有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語言確切描述的,應由當事人共同封存樣品,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九條 合同在具備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點、方式、違約責任等合同必備的主要條款后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條 合同中引用的法規、規章等,必須是現行有效版本。嚴禁引用被廢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頒布新的法規和規章造成合同條款必須被修訂時,應以新法規和規章的有效標準文本作為修訂依據。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擬定完畢,經評審人員審核通過后方能簽字、蓋章。
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合同必須由公司法律顧問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
第十二條 每一合同文本必須寫明對方的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銀行賬號,簽約人為被授權人時,必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并填寫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碼。
第十三條 嚴禁在對外訂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蓋章。對于不能在同一地簽訂的合同,應由對方先簽字蓋章或各自簽署后互換文本。遇例外,須法定代表人批準。
第十四條 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總經理辦公室、合同經辦單位分存,其中原件在總經理辦公室留存。
產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經辦單位保存。
第三章 合同的公證或鑒證
第十五條 在法律、法規、規章中有規定或當事人要求必須鑒證的合同,應當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鑒證手續;需公證的合同,應當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第十六條 合同的鑒證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頒布的《合同鑒證辦法》執行;合同的公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經辦單位是完成合同的責任人,必須按合同的約定組織力量實施,按質、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有關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后,轉財務部審核付款。
第二十條 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收款單位與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應當拒絕付款。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經財務部、審計部負責人,公司法律顧問、總經理、董事長審核通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我方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書面通知合同對方,合同雙方形成的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二十三條 合同經辦單位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須在三天內向總經理匯報,必要時通知法律顧問。
第二十四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符合公文收發的要求,掛號寄發或由對方簽收,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總經理辦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二十六條 經過公證或鑒證的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后,應送原公證或鑒證機關審查、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條 合同是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嚴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條 合同經辦單位應當根據所立合同臺帳,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的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第三十條 各有關人員應于每月月末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合同流轉單、有關的訴訟或仲裁資料等)交總經理辦公室,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業績考核范圍。
合同經辦單位應有專人負責合同文本的保管與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 責 任
第三十一條 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者的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故意或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發布。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即日起生效、實施。
第三十六條 20xx年2月1日發布的《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附:《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附件:
公司
合同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實施《公司合同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大連市合同文本管理辦法》、《大連市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大連市技術市場條例》、《大連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規,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規定》所稱合同管理是指合同起草、評審、簽約、履行、終止全過程的管理,還包括資信調查、合同談判、合同變更、合同解除、糾紛處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檔、保存等。
第三條 《規定》所稱合同對方包括:
(一) 企業法人 是指有法定的注冊資本,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注冊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單位;
(二) 機關法人 是指有獨立的經費,并經批準成立的機關;
(三) 事業單位 是指有獨立經費、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經依法批準成立的單位(法律規定需辦理法人登記的,應辦理登記);
(四) 社會團體法人 是指有獨立經費,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依法向社會團體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登記的社團組織;
(五) 個體工商戶 是指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個體工商業者;
(六) 經紀人 是指依法取得經紀人執業證書,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個體工商戶和經濟組織;
(七) 境外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的外國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
第四條 公司設立合同評審組,合同評審組由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合同訂立前的評審。
合同評審人員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各部門、分公司負責人。
當以上各部門、分公司為合同經辦單位時,不在評審小組之內。
評審可采取會議評審或傳真評審的形式。
養殖事業管理部負責苗種和育苗、育成、養成所需物資的`采購合同的評審;項目管理部負責建筑維修、基建、修造船、設備采購等職責權限內的合同的評審;市場營銷部負責包裝物采購與廣告宣傳合同的評審;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采購、會議籌備合同的評審;加工事業管理部負責委托加工、貨物運輸合同的評審;研發中心負責技術合同的評審;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招聘信息、培訓及工作服采購合同的評審;安全管理部負責安全管理合同的評審;財務部負責房屋租賃合同的評審。
第五條 合同經辦單位負責合同對方自然情況和資信情況調查、合同起草,并將合同對方自然情況和資信情況調查資料與附有合同經辦單位負責人簽字的《合同評審表》提交評審小組成員評審。
評審人員不應少于3人。
單項或累計金額超過10萬元的重大合同須附有總經理、董事長與公司法律顧問的評審意見。
第六條 合同經辦人對合同對方的調查評審按公司iso9001:20xx程序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進行資信調查:
(一) 與合同對方第一次往來交易時;
(二) 合同對方的資料超過一年時;
(三) 合同對方改變交易方式時;
(四) 遇有重大合作項目時;
(五) 合同對方的定單驟增或驟減時;
(六) 處理與合同對方的各種糾紛時。
資信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概要、背景、業務情況、付款記錄(以往對外付款記錄及最高信用額及信用期)、財務情況、銀行往來、公共記錄(包括法律訴訟,抵押記錄等)、綜合評估、法律意見等。
第八條 與法人或組織訂立書面合同,應參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有關部門聯合制訂發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結合實際編制。與其他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可以參照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合同對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應確認其已在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必要時可要求對方出示《格式條款備案公示證明書》。
第九條 以設備、原輔材料、產品或商品及其他企業動產(如車輛)作為抵押物訂立抵押合同和保證合同的,應持簽字蓋章的抵押合同和保證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法定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保證人與債權人訂立的保證合同,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以房產為抵押物訂立抵押合同的,應持簽字蓋章的抵押合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條 發生轉包(或轉租)時,合同經辦人應要求合同對方出具原承包人或總承包人(或原承租人)或產權所有者的委托證明原件,并予以留存,否則不能訂立合同。
第十一條 訂立的合同必須使用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對頁數超過1頁的合同,應加蓋騎縫章。
第十二條 嚴格限制訂立傳真合同。當合同當事人不能在同一地簽訂合同時,原則上應由合同對方將簽字蓋章后的書面合同郵遞至公司,公司簽字蓋章后及時郵寄至合同對方(或合同對方同意時,也可用傳真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合同對方的簽約人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的負責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四條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合同。
授權委托事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總經理辦公室在接到經審核的合同文本和合同評審表后填寫授權委托書,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簽訂書面合同,必須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章。
第十五條 單項或累計合同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合同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親自簽訂(產品出口合同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主管副總經理簽訂);單項或累計合同金額在300萬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權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訂;單項或累計合同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委托部門、分子公司經理簽訂。
第十六條 合同經辦單位負責合同的起草或對合同對方起草的合同進行修改。合同經辦人應經常學習《合同法》及與《合同法》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提高合同書的編制能力與技巧,遵循公平的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與義務。合同書必須具備以下必要條款:
(一) 當事方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標的;
(三) 數量;
(四) 質量;
(五) 價款或者報酬;
(六)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 違約責任;
(八) 解決爭議的辦法。
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鑒證的合同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鑒證。
下列重要合同應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鑒證:
(一) 租賃經營合同;
(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筑裝飾裝修合同;
(三) 委托拍賣合同和拍賣成交確認書;
(四) 財產租賃合同(含場地、柜臺出租);
(五) 商品房銷售合同;
(六) 國有產權交易合同。
第十八條 當事幾方愿意公證的,可以申請公證;我方或合同對方要求公證的,也可以進行公證;當事幾方均不要求公證的,也可以不做公證。
法律規定某些合同必須辦理公證后才生效時,必須辦理合同公證。
經過鑒證的合同,不做公證。
第十九條 技術開發(委托開發、合作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讓(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轉讓)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技術咨詢(可行性報告、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技術服務(一般服務、技術培訓、技術中介)經約定,可以訂立書面合同。書面合同訂立后,可由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咨詢和服務合同的受托人或技術交易的中介方,向大連市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或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委托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申請認定登記。
第二十條 公司設合同管理員(定編在總經理辦公室),對公司所有合同(勞動合同除外)進行統一編號、歸檔。合同經辦單位應憑合同評審表向總經理辦公室申請合同編號,同一編號不得重復使用。對已廢除的合同,應及時予以收回,合同編號不予取消;
第二十一條 公司確定的合同編號,與合同對方合同編號無關。編號示例如下:
dzf ×××× — ×××
簽訂合同的順序號
簽訂合同的年份
公司名稱“”的英文縮寫
第二十二條 合同評審表、授權委托書、補充協議、解除協議、變更協議、擔保書、合作意向書、備忘錄、驗收報告、監理報告、工程量簽證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均在合同歸檔范圍之內。
發生訴訟或仲裁的合同,其合同檔案中應附有訴訟或仲裁的全部資料。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持合同正本一份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正本由總經理辦公室留存。合同經辦單位可持副本或合同復印件,以便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條 合同持有部門職責如下:
(一)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合同的編號、歸檔、存檔;
(二) 財務部負責合同的收付款業務的執行工作,并對執行完畢的合同與相關賬目一起歸檔;
(三) 合同經辦單位負責合同的跟蹤執行,并對合同標的物數量、質量予以驗證,出具驗收或發貨報告交財務部,作為收、付款依據;
(四) 對工程建設合同,由項目管理部根據工程進度,出具已完成工程量證明及工程進度款數額報財務部支付。
第二十五條 公司對外訂立合同可分別由以下相關部門和分公司經辦:
。ㄒ唬 總經理辦公室;
(二) 財務部;
。ㄈ 項目管理部;
。ㄋ模 ;
。ㄎ澹 市場營銷部;
。 人力資源部;
。ㄆ撸 安全管理部;
上述部門、分公司經辦權限及業務范圍遵從公司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合同訂立以后,合同經辦單位負責人應根據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適時地對經辦人員進行檢查、督促,及時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畢,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應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公司業務人員在履行合同中對涉及到合同履行事宜的來函、傳真應向合同經辦單位負責人匯報,并通知合同管理員。對回復的函件、傳真應以公司名義(加蓋公章)及時回復,不得延誤,回復內容必須按相應業務管理權限報批。
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本規定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或損害公司信譽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行政、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要重視合同履行各環節的管理。
合同對方突然大量訂貨或對合同對方信用狀況存在疑慮時,必須考慮穩妥的結算方式。
在合同對方有違約或其他侵犯公司權益的行為時可行使不安抗辯權,即在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合同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對方違約包括預期違約時應及時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發布。
第二十九條 本細則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細則即日起實施。本細則實施之前已經訂立的合同,不適用本細則的規定。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應按照本實施細則的規定存檔。
公司合同管理規章制度5
一、工程部主要職責:
預防火警,保證酒店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二、部門規章制度:
1、員工上下班走員工通道,遵守打卡制度。
2、員工上崗時必須配戴工作名牌、工作服。
3、維修進入工作區時,嚴禁攜帶煙和火柴;更不準在工作區吸煙,違者罰款或除名。
4、在崗嚴禁看書、看報,干私事
5、每項工程,包括平時的維修保養均要按規定的程序進行,不準違章作業。
6、攜帶物品離店,要經部門經理檢查,得到允許后并經理簽字方可帶出酒店。
7、部門員工均要服從緊急工程或緊急事故的臨時調遣。
8、員工因病、因事不能前來上班,要在事先或早期8:00時前告知部門經理,否則影響工程維修要負有責任。
9、工作結束,必須填寫工作日報表,交給領班檢查。
10、每位員工必須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職責:
(一)工程部經理:
1、負責酒店工程及其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的督導和管理。
工作項目:制冷系統、中央空調、下水管道、水質處理、預防維修、客房更新改造、制冰機的維修與保養、室內外游泳池的管理、燈光系統、廚房設備、火警預防、水質凈化、強電與弱電管理等。
2、負責并有權招收新員工,同時也有權對違章作業和違紀員工除名。
3、確保酒店各項設備設施工程按時、按質量要求完成。
4、與客房部、前廳部經理密切協作,以便保證在酒店下榻客人的舒適、方便、安全。
5、要經常與酒店高層領導者商討有關酒店的更新改造及平時的維修保養等問題。
6、每天要檢查、督導各工種主管、領班與其他下屬人完成當天工作的情況;同時也負責安排各技工領班的工作班次,以及完成各項指定任務的交工時期。
7、審核、檢查要采購的各零部件規格、質量、數量,并對是否實用及急需等情況制采購訂單。
8、為新工程,需要外人員時,要與他們細討論、相商工程計劃、耗資標準、完成日期以及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等內容,制定書面條文。
9、安排平時的維修保養人員,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以便新的工程或緊急事故需要人員可以及時補充。
10、要與各主管、領班商討未來工程的實施計劃、所需人員及有關的工程技術處理等問題。
任職要求:
工程部經理必須具備在酒店工程部工作過五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和工作經歷。同時必須具備一項專門的技術功能,否則不具備資格和條件。
(二)工程部副經理:
1、部門經理不在時,履行部門經理的一切職責,當好部門經理的助手;
2、制定下屬主管、領班工作班次,制定工作計劃及工作進程表
3、負責制定每天工作分配及任務下達項目單,督促所屬員工完成當日的各項工作;
4、每天巡視檢查下屬人員完成日間工作情況,包括工作量及其定額的情況。
5、確保每件設施設備能夠正常發揮其功能作用,維修后能使設備達到規定的標準;
6、協助督導外聘人員的工程進度及應達到工作質量標準。
7、確保酒店工程管道各種濾網能夠按時更換;
8、審批、檢查各部件所需原材料的標準規格,以保證各項工程的及時完成;
9、檢查、建議有關工程部位或客房的設備維修及更換;
10、按時完成上級及部門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司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06-14
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05-24
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08-09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06-13
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10-30
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07-02
勞務公司管理規章制度03-06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優選)06-18
公司管理基本規章制度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