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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一、要嚴格執行學校的安全條例和主要設備的'操作規程,切實抓好安全工作;實驗室專管員對本實驗室全體成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二、專管員兼安全管理員,抓本實驗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及排除隱患等工作,并負責指導有關實驗老師掌握消防器材的維護使用;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員必須對在實驗室做實驗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有權停止其實驗;
四、使用空調、電熱等設備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要妥善保管,劇毒物品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制定專門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七、實驗室的鑰匙必須妥善保管,對持有者要進行登記,不得私配和轉借,人員調出時必須交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將鑰匙借給學生;
八、一旦發生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并及時報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現場,并迅速報警;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 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
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
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 點部位 ,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
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
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
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 用火
2. 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標
6.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10. 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12.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13.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 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 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6. 滅火預案。
第七章 獎懲
第十六條: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1)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安全生產而對各工種的操作技術和具體程序所作的規定,是具體指導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技術準則。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定,是指導員工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范。
(3)消防崗位責任制。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
(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內容。
(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節性、專業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其火險隱患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并應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內容、范圍、部位及頻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圍、用火級別、用火批準及管理權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則、特殊設備容器動火前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內容。
(7)用電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包括用電設備場所建筑防火要求、對用電設備規格的要求、安裝、修理、禁止超負荷運行、用電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措施等內容。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備標準、部位、地點、檢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內容。
(9)倉庫管理制度。倉庫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員、車輛、貨物出入庫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裝卸、儲存防火要求等內容。
除以上主要內容外,還有火災事故處理報告制度,消防工作獎懲制度,建筑設計、審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會明確各級防火責任人所管轄范圍的消防安全具體職責;有針對性地具體規定出各種崗位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制定重點部位消防安全制度,如油庫、變配電室、鍋爐房等等。
(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 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 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 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 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 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 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
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 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 0 C 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 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9、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0、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11、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13、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 2 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 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負責管理的所有車輛。
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模范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并組織具體實施和檢查。
2、負責公司車輛的養路費、車輛使用稅和保險費繳交辦理等工作。
3、負責每月召開公司駕駛員安全例會,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健全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交通事故及機損事故記錄,車輛行駛里程記錄及維修檔案,及時填寫各類報表。
4、負責核實駕駛員報銷費用,按照上傳下達的車輛預算費用指標嚴格控制車輛使用費用。
5、貫徹執行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單位下達的車輛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負責貫徹、傳達交通管理部門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6、每月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7、負責建立健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完成公司車輛安全考核指標。
負責組織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保持車輛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隱患。
1、愛護車輛,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牢固樹立安全行車的觀念,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提供文明、禮貌、安全行車服務。
2、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持車況良好,發現故障要及時匯報和排除,不開帶“病”車。
3、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停放車輛的防盜防搶防破壞措施。
4、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時,應保護現場,等候交警部門處理,并通知車管員和單位領導。
5、未經公司分管領導的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每次出車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6、車輛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購買燃油的,必須經車輛管理員同意。
7、駕駛員在交接車輛時,必須檢查各自的車輛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否則發現損壞由當值駕駛員承擔。
8、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和私自出車,違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9、調派車輛往轄區路段以外地區辦事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車輛的審、保養維修統一由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安排辦理,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按規定審批后方可入廠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特殊情況下需就近維修的,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修理。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一、交接雙方必須在現場進行認真地交接班。
二、交接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并在工作崗位進行交接,做到接班人不到位,交班人不離開工作崗位。
三、交接班時,交班人必須把本班的情況向接人交等清楚,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雙方簽字后,交接人方可進崗或離崗。
四、在交接時,如果設備在運行中存在有安全故障尚未進行處理或沒處理完畢,接班后繼續處理。如果交班人提前離崗,或沒按交接班制度進行交接,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并及時向領導進行匯報處理。
五、交班人員如發現接班人有醉灑或精神不正常時,有權拒絕交班,并及時向領導匯報處理。
六、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人負責。
七、交接班工作要認真向礦調度室匯報,對重大隱患問題要及時填寫隱患檔案,及處理隱患的負責人。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一、一般操作規程
1、電梯工必須是經專業培訓經批準持證上崗的.專職人員。
2、在開啟廳門進入轎箱之前,必須注意轎箱是否停在該層。
3、開啟廳門、轎箱門應用電梯門鎖匙;開啟轎箱內照明,將電梯上下開動數次檢查是否正常。
4、當電梯發生故障時,應立即撳按急停、警鈴按鈕(對用手柄開并控制的電梯,即將手柄回至零位),通知專職維修人員。
5、運行時如發生停電,對于手柄開關控制的電梯,手柄應回零位。
6、平層準確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可再平層,行駛停止后方可換向。
7、載荷應盡可能較妥地安放在轎箱中間,不應超額定載荷。
8、禁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或撳按檢修、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中消除信號之用。
9、當電梯使用完畢(操作者離開轎箱時),應將轎箱停于基站,斷開轎箱電源開關,關閉廳門。
二、安全操作規程
1、進入轎廂之前,必須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進入之后,應檢查操縱箱、燈、風扇等是否完整。
2、開機之前必須查看交接班記錄,檢查急停開關是否可靠有效,門未關閉能否起動,這些檢查正常后上下試運行一次,注意觀察運行聲響平層準確性,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載重運行。
3、班中應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堅守崗位,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需離開轎廂時,應將其停于基站,斷開電源開關,關好門,并告知去向。
4、嚴禁運載易燃易爆物品。
5、嚴禁在層門轎門打開情況下,按應急按扭進行正常運行。
6、應注意制止乘客及貨物依靠在轎門上。
7、運行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并認真做好檢修記錄。
8、下班后,應將電梯駛回基站停放,作好交接班記錄,關閉電源開關,關好門。
9、嚴禁超載運行,貨物應擺轎廂中間,嚴禁在檢修狀態載貨、載客運行。
10、運行中突然停電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方可離開,并及時報告車間管理人員。
11、設備檢修,維護保養等應在基站掛“設備檢修”標示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后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8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落實本公司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本公司經營的預包裝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
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采購食品,應當檢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是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基金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和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監測信息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提高至經營等相關情況。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9
1、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2、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現漏氣嚴禁進行操作,嚴禁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檢修。
3、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于室內的.天然氣。
4、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隱火源,再打開點火器具供氣開關,點燃點火器具后,將點器具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后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5、各種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6、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后,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后,后廚負責人員要認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后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
7、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8、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并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9、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0
我公司現在所有的電腦都已接入到網絡之中,隨時隨地受到公司管理部門的監控,為了加強計算機網絡、軟件管理,保證網絡系統安全,保障系統、數據庫安全運行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操作詳細步驟。
一、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各部室的電腦管理,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
2、各部室應經常檢查本部門的電腦使用情況,負責電腦的安全使用、密碼管理、電子郵件管理、防病毒管理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電腦的使用和保養
3.1電腦操作規程:電腦開機時,應遵循先開電源插座、顯示器、主機的順序。每次的關、開機操作至少相隔一分鐘。嚴禁連續進行多次的關機操作。電腦關機時,應遵循先關主機、顯示器、電源插座的順序。下班時,務必要將電源插座的開關全關上,節假日時,更應將插座拔下,徹底切斷電源,以防止火災隱患。
3.2長時間不用的電腦,應有防塵罩蓋著,并應每半個月通電運行半小時。
3.3應對電腦及其設備進行保養清潔,使之不能有灰塵,電腦不能放在潮濕的地方,應放在通風的位置。
3.4需保存的信息,除在硬盤保存外,還應進行軟盤備份,以免電腦壞時所有的資料丟失。
4、打印機及外圍設備的使用。打印機在使用時要注意電源線和打印線是否連接有效,當出現故障時注意檢查有無卡紙。激光打印機注意硒鼓有無碳粉,噴黑水是否干涸,針打機看是否有斷針。當打印機工作時,不要人工強行阻止,否則,更容易損壞打印機。
5、電腦防病毒的管理。外來的磁盤,或對外報送的磁盤以及從外界錄入信息的磁盤,一律要進行電腦病毒檢測,在確保沒有病毒時方可進入本公司電腦讀取信息。外來的'信息光盤,非經允許,不準在本公司的電腦讀取信息,以防止病毒的入侵。
6、每月各基層應維護OA服務器,及時組織清理郵箱,把不重要的文件刪除,保證服務器有充足空間,OA系統能夠正常運行。
7、用戶要每季度至少一次修改自己的應用系統密碼。
8、用戶如有中毒、操作系統緩慢、死機等問題時,向系統管理人員提出口頭請求,接到請求的系統管理人員應及時提供維護服務,并查明出現故障的原因,如因工作無關的東西所造成的,根據情節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罰。
9、局域網IP地址由系統管理員負責管理,用戶不得擅自改變或增加客戶端的IP地址,未經許可私自修改電腦IP地址,導致局域網出現IP地址沖突,電腦掉線現象,嚴重影響了局域網的穩定和暢通。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0、用戶不得將私人電腦帶入公司,不得使用未檢測的U盤、不能用電腦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1、禁止在公司電腦安裝有害系統運行的游戲與無關軟件;禁止在各部室的電腦上玩游戲和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各種活動。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2、未經許可私自移動公司在各點分布的網絡設備及布線,亂拉線等,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3、公司電腦系統以及應用平臺等經系統管理員裝好后一個月內,由于中病毒、自己裝卸軟件等人為因素導致電腦辦公軟件、平臺無法正常運行的對電腦負責人罰款50元。
14、公司所有電腦上不準使用3G網卡,不準外網與內網共用一臺電腦,一經發現由國網公司考核。
15、我公司電腦都有注冊,不準使用未經市公司注冊的移動儲存介質。
16、共用電腦的,查不到責任人時,由部門責任人承擔。
17、對于系統和網絡出現的異常現象或設備出現故障,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分公司系統管理人員匯報,及時處理相應問題。
18、凡是記載秘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介質等秘密載體,均要存放在保險柜內,與普通載體分開管理。
19、對涉密的會議文件、資料應進行編號登記,發放時履行簽收手續;及時清理收回。
20、嚴禁通過互聯網傳輸涉密信息。不得在沒有相應保密措施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處理、存儲和傳輸國家秘密、企業秘密,具體按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21、嚴禁在普通電話、無繩電話和手機中談論涉密事項,發現他人違反保密規定時應予以制止。
22、不得在普通傳真機上發送涉及企業秘密的文件。
23、涉密文件復制件視同原件管理,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銷毀復制件,應按正式秘密載體的方式處理。復制絕密級秘密載體,需經公司領導批準。
24、處理廢舊報紙、雜志及可對外公開的廢舊資料時,要認真清理,防止夾帶秘密載體。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1
1、市場配備專職和兼職食品安全監督人員,負責菜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督,加強對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2、市場應與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可追溯性、召回、退貨條款,明確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3、市場應審查經營者的工商、稅務、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許可證,檢查重要農副產品的采購證明、供應商的經營資質和實際經營情況,檢查畜產品、水產品、家禽及其產品的檢疫檢驗證明或者產地證明,以及依法應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銷售的其他農副產品的檢驗證明。相關許可證應保留備查。
4、市場應督促經營者實施認證和票務索賠制度,建立農副產品經營賬戶,記錄采購渠道。設置標準化的農副產品檔案柜,建立農副產品質量安全檔案。
5、市場應配備食品快速檢測設備,每天對市場上經營的'食品或農副產品進行快速檢測,并記錄檢測結果。檢測不合格的,督促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6、市場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每天檢查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情況,如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和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應當及時制止、督促整改;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督促經營者依法辦理。未取得檢疫檢驗證書、檢驗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禁止進入市場銷售。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2
1.崗位責任制
1.1司爐工為鍋爐崗位第一責任人,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2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各項鍋爐運行記錄完備,所有記錄都需有當班人員的簽字。
1.3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4接班前按規定巡檢各種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表、給水系統、潤滑系統、冷卻水、燃氣管道、蒸汽管道
等裝置情況,交班時要核對記錄,清點用具。
1.5對爐體及輔助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做到安全生產。
1.6鍋爐房內外嚴禁吸煙、嚴禁明火作業。
1.7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等措施,并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
2.巡回檢查
2.1檢查燃燒設備和燃燒工藝是否正常。
2.2檢查鍋爐受壓元件可見部位和爐墻等部位是否有異。
2.3檢查水溫水位,給水泵軸承電動機溫度,各閥開關位置和鍋爐壓力等是否正常。
2.4燃氣管道閥門每個星期一用肥皂水做一次泄露檢測試驗,燃氣管道法蘭每個月做同樣試驗一次。
3.定期維護
3.1安全閥手動放氣試驗每周至少一次,自動放氣試驗每月一次,做好記錄并簽名。
3.2壓力表正常運行時每周一次沖洗存水彎管,并在刻度盤上劃標工作壓力紅線。校后鉛封。
3.3高低水位報警器,低水位聯鎖裝置,超壓,超溫,報警器,每月至少做一次報警聯鎖試驗。
3.4鍋爐、安全閥和壓力表每年進行一次法定校驗,取得校驗合格證后方可繼續使用。
3.5鍋爐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當向煙臺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鍋爐的顯著位置。
4.交接班
4.1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并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4.2交接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和調整保持鍋爐運行正常。
4.3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能離開工作崗位。
4.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五不交”
4.4.1五交是:
鍋爐燃燒、壓力、水溫正常;
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鍋爐本體和附件設備無異常;
鍋爐運行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鍋爐房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4.4.2五不交:
不交給喝酒和有病的司爐人員;
鍋爐本體和附件出現異常現象時不交接;在事故處理時不進行交接;
接班人員不到位時不交給無證司爐人員;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不交接。
文件名稱:燃氣蒸汽鍋爐安全管理制度(第1版)文件編號總頁數SG01-57共3頁制訂部門實施日期設備部
4.5交接班雙方人員簽字確認后,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崗位,否則不得擅自離崗。
5.安全防范
5.1鍋爐房是使用鍋爐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領導外,其他人員不準擅自進入。
5.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鍋爐操作技術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5.3非當班人員,未經班長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開關、設備等。
5.4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鍋爐房配有消防器材,責任人需認真管理,不得隨便移動或挪做它用。
5.6鍋爐房內動火作業需到安全員處辦理動火許可證,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業。
5.7鍋爐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
6.應急處理
6.1超壓
6.1.1超壓現象:
①壓力表指示壓力急劇上升超過鍋爐最高容許壓力。鍋爐汽化引起超壓時,壓力表抖動甚至壓力表晃動;②安全閥起跳;
③系統局部變形、泄漏或開裂。
6.1.2超壓處理:
①停止燃燒設施的運行;
②鍋爐超壓時,如安全閥未起跳,應立即手動打開安全閥泄水降壓;
③因定壓裝置失效,而引起超壓時,應對壓力控制系統從新調整。
6.2爆管事故
6.2.1爆管現象:
①爆管時,有爆破聲并可聽到水流的噴出聲;
②爐膛由負壓變正壓,且有蒸汽、煙氣和水,由爐墻各孔門噴出;
③爐膛火焰發暗,燃燒不穩定或熄滅;
④排煙溫度下降;
⑤鍋爐壓力下降,補水后壓力仍下降。
6.2.2爆管處理:
①水冷壁管或對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較小,還能維持運行,應先通知有關部門后停爐;
②雖經補水,但壓力仍然不能維持,或其它原因無法運行時,應立即緊急停爐;
③停爐后,應關閉鍋爐的出水閥門與回水閥門。
6.3立即停爐
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①鍋爐溫度急劇升高,而水位明顯下降;
②補給水泵失效時;
③壓力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④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時;
⑤不斷給鍋爐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下降時;
⑥燃燒設備損壞,外墻倒塌或鍋爐構件被燒紅,嚴重威脅鍋爐安全時;
⑦燃氣泄露報警,排除誤報警后。
6.4燃氣泄露報警
若燃氣泄露報警儀報警,當班人員要立即查清報警原因,排除誤報警的可能后,要立即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①關閉燃氣供應閥門,停爐;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3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帳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及下屬各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臺帳。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安全事故記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安全管理文件匯編、其它共八類。具體要求為:
(一)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臺賬
按要求填寫會議時間、地點、會議名稱、參加人員、主持人、記錄人等內容,做好到會人員的簽到記錄,摘錄記錄會議主要內容。
(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臺帳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如實填寫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人員、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發現的問題、處理意見、限期整改時間,并讓受檢單位責任人簽字
(三)安全事故記錄臺帳
按照有關的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記錄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經過(包括傷亡和損失、接到報告時間和上報時間及采取的措施等應報告的內容),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填寫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臺帳,包括與上級或下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及與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產制度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機構設置、事故應急預案、崗位責任、操作規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臺帳
按要求記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對象、人數、教育培訓的相關內容情況。
(七)安全管理文件匯編臺帳
包括本單位下發和接收上級各有關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記錄文件的標題、收發文號及收發文時間。
(八)其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臺帳。
第三條
臺帳要求書寫規范、字跡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現象發生,嚴禁弄虛作假。
第四條
臺帳的歸檔要及時,局各責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產活動(如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活動等)結束后3天內,必須將有關的臺帳整理好,報局專職臺帳管理員處歸檔。
第五條
各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如人員工作調動,要認真做好臺帳的交接清點工作,臺帳資料應按年度妥善歸檔保管。
第六條
本制度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執行本制度。若因臺帳整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關責任科室要承擔責任。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4
為加強辦公室安全管理,保證公司及個人的.財產安全和貨物出入的正常秩序,特制定以下門禁卡試用及管理規定。
一、持卡人員
持卡人員為入職超過3天的在職員工。
二、使用須知
1、門禁卡僅限在職員工持有并使用,實行一人一卡制,不得交換。
2、門禁卡在使用期間須謹慎保管,若不慎遺失,須及時到人事部辦理掛失手續,卡片遺失未及時上報者,一經發現罰款100,如因此導致公司損失,公司將追究其責任。
三、補卡費用及流程
1、門禁卡在使用期間非人為損壞,出現消磁或者不能使用的情況,人事部在核實情況后將予以免費更換;
2、如若丟失或折損無法繼續使用,初次補辦者需支付制卡工本費50元,后由人事部補發;二次補辦者需支付制卡工本費50元并處以100元罰款。
3、補卡流程:持卡人申請,人事部核實并收繳制卡工本費,人事部憑工本費制作新卡并發放。
四、卡片回收
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需同時將門禁卡交還人事部,未上交者視為未辦理離職手續。
五、本規定之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XXX所有。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壓力管道安全運行,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協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壓力管道是在生產、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
壓力管道按其用途劃分為工業管道、公用管道和長輸管道。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一)輸送G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規定的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
(二)輸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及GBJ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介質的管道;
(三)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表壓、下同),輸送介質為氣(汽)體、液化氣體的管道;
(四)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輸送介質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或最高工作溫度膏腴等于沸點的液體的管道;
(五)前四項規定的管道的附屬設施及安全保護裝置等。
第四條本規定不適用于下述管道;
(一)設備本體所屬管道;
(二)交通工具上和核裝置中的管道;
(三)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其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的管道;
(四)入戶(居民樓、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閥門之后的生活用燃氣管道及熱力點(不含熱力點)之后的熱力管道。
第五條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察和修理改造單位必須執行本規定。
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察和修理改造單位的主管部門應負責所屬企業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安全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主管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的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七條有關主管部門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部門各項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按有關規定組織審定本部門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理公稱項目設計,督促檢查施工質量,并組織竣工驗收;
(三)制定本部門壓力管理安全管理的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組織并幫助有關單位對壓力管道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安全評估和整改,消除隱患,保障安全;
(四)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和處理;
(五)負責組織本部門壓力管道安全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進,總結和交流壓力管道安全工作經驗;
(六)組織研究并推廣壓力管道先進的安全科學技術及安全生產管理方法;
(七)開展壓力管道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
(八)按有有關規定應負責的其它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應有專職或兼職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時,有權拒絕驗收;
(四)建立技術檔案,并到企業所在地的地(市)級或其委托的縣級勞動行政部門登記;
(五)對壓力管道操作人員和壓力管道檢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六)制定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計劃,安排附屬儀器儀表、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校驗和檢修工作;
(七)對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以書面行使報告省級以上(含省級,同下)主管部門和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
(八)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定期演練;
(九)按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防止事故的`發生;
(十)按有關規定應負責的其它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條壓力管道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和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技術規程、標準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
第三章安全監察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條壓力管道的設計單位應取得省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設計資格證,并報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壓力管道設計單位應對所設計的壓力管道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第十一條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產品制造單位(以下簡稱制造單位)應向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授權的地(市)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安全注冊。
安全注冊的審查工作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查機構進行。
制造單位應對其產品安全質量負責。產品投產前應進行型式試驗。
勞動部負責型式試驗單位的資格審查與批準,并頒發型式試驗單位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壓力管道安全單位必須蚩尤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認可的評審工作,由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
壓力管道安裝認可證由勞動部統一印制,并分別由勞動部和省級勞動行政部門頒發。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應對其所安裝施工的壓力管道工程安全質量負責。
第十三條新建、擴建、改建的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對其安裝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在用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定期檢驗。
檢驗單位的資格審查按本規定第二十五、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
第十四條壓力管道修理改造單位具備一定的條件,對壓力管道進行重大改造時,其技術和管理要求應與新建壓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第十五條從事壓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無損失檢測的檢測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第十六條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本規定對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單位進行安全監察,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現場安全監察。
第十七條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第二節工業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十八條工業管道按其危害程度進行分級,根據分級實施安全監察。
第十九條使用單位自行設計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使用單位自行安裝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節公用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二十一條公用管道的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在選線的審查時,應征得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得同意。
第二十二條公用管道工程得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應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派出得安全監察員參加。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用管道上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
第二十四條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由勞動部負責。
從事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的人員由勞動部培訓、考核、發證,其工作對勞動部負責。
第二十五條長輸管道得檢驗單位應具備相應得條件,其資格審查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共同進行,檢驗資格證書由勞動部頒發。
第二十六條新建、擴建、改建的長輸管道安裝施工前,建設單位應向勞動部備案。工程竣工驗收應有勞動部派出的安全監察員參加。
第四章檢驗單位
第二十七條從事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的單位應具備一定的條金,并按本規定要求取得相應的檢驗資格。
第二十八條省級以上有關部門所屬的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單位的資格,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觀部門進行審查。
第二十九條壓力管道檢驗員必須經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檢驗單位和檢驗員必須在檢驗單位資格證書和檢驗員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從事檢驗工作。
檢驗單位應對其所出具的檢驗結果的正確性負責。
第三十一條承擔壓力管道安全監督監察和進出口檢驗的檢驗單位,應具有公正的第三方地位。
從事監督檢驗工作的檢驗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從事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工作及有關的經銷活動。
第三十二條檢驗單位和檢驗員應保守被檢驗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三十三條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應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第三十四條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的檢驗單位按有關收費辦法收取檢驗費。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五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性鎮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
(一)未申辦備案手續的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設計壓力管道的;
(二)未申辦安全注冊手續的制造單位制造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和安全保護裝置的;
(三)未申辦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的安裝單位安裝壓力管道的;
(四)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未經監督檢驗和竣工驗收合格而擅自投入運行的;
(五)未辦理壓力管道登記的使用單位使用壓力管道的;
(六)未取得壓力管道檢驗資格的單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工作的;
(七)使用單位未按有關規定對壓力管道進行定期檢驗的。
第三十六條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壓力管道檢驗員、無損檢測人員和焊工,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有關人員的資格證書;
(一)無證上崗的
(二)超出資格證書允許范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焊接或無損探傷工作的。
第三十七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整改,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其資格證書。給使用單位或其它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式責任;
(一)由于壓力管道設計、制造、安裝單位的原因致使壓力管道出現安全質量問題導致事故的;
(二)由于壓力管道檢驗單位漏檢、錯檢、誤判的原因噶聲事故的;
(三)因使用單位管理不善致使壓力管道發生事故的。
第三十八條以上各項罰款數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用語:
(一)工業管道系指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的用于輸送工藝介質的工藝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輔助管道。
(二)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鄉鎮范圍內的用于公用事業或民用的燃氣管道和熱力管道。
(三)長輸管道系指產地、儲存庫、使用單位間的用于輸送商品介質的管道。
第四十條國外引進裝置中壓力管道的設計和驗收可按協議規定的規范或標準執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術指標不得抵于我國有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用于壓力管道的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附屬儀器儀表和安全保護裝置的進出口監督管理辦法,由勞動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條入戶(居民樓、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閥門之后的生活用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與監察另行規定。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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