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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1
1、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保管,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2、按照配備標準和要求,即時申購儀器、設備、材料,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
3、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作曲憑單據及時入記帳,科學分類編號,定櫥定位存放。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儀器、設備、材料等實行微機自動化管理,定期調整,做到帳物相符。
5、經過批準報廢的各類儀器、設備,按借還制度執行。
6、經過批準報廢的各類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7、根據各類儀器、設備的特性,做好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發揮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8、按實驗通知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備,應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
9、保持實驗室、儀器室的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10、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裝置、消防等安全設備。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2
一、實驗室制度管理:
儀器設備保管使用制度、實驗教學管理制度、安全防護及危險品管理制度、實驗教師(實驗員)考核制度、學生實驗守則等,并嚴格執行。學生實驗守則應張貼在實驗室前方,其余規章制度分別張貼于實驗教師(實驗員)辦公室和準備室。
二、實驗室賬冊管理:
總賬、分類賬、低值易耗品賬,記錄及時,準確。“總賬”一年填寫一次;學期中儀器數量增加或減少登入“分類賬”;玻璃儀器、藥品的增、減及時登入“低值易耗品賬”,并接受財務監督。做到定期盤點,賬賬相符、賬物相符,總賬、分類賬的賬、卡、物相符率達100%,低值易耗品的賬、物相符率不低于90%。
三、實驗設備管理
1、學生實驗桌應排列整齊,并固定于地面,每張實驗桌均須編序號。
2、儀器櫥擺放時應注意采光、通風、美觀以及方便儀器存取等要求。一般新舊儀器櫥要相對分開,高矮、式樣相近的.儀器櫥要放在同一排或同一室。儀器櫥定位后要編號,一般用油漆編于儀器櫥正面上方。
3、要教育學生愛護實驗桌及水電設施,不在實驗桌上亂涂亂寫,不旋轉送水管道和整體水龍頭,不將抹布晾在水龍頭上,不拉松電源線,注意保護電源插座。實驗教師要經常檢查電路及有關設備是否正常,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四、實驗儀器管理
(一)儀器驗收
新購進儀器進行驗收,驗收結束后及時將全套儀器(含零部件)存入相應儀器櫥內,說明書集中收存、歸類成冊。同時要及時填寫儀器驗收記錄,并將儀器記入《購置日記帳》和《儀器分類帳》。
(二)儀器分類與存放
1、儀器按學科特點分放。
2、演示儀器和分組儀器相對分開。
3、儀器分類要通過文字在儀器櫥櫥門上標示出來
(三)分組儀器編序號
分組實驗儀器(消耗品和特小件除外)應有編號,字體不宜過大。各校可根據本校實際確定序號編排方式。
(四)儀器維護與保養
儀器維護保養工作的重點是做好“八防”,即防塵、防潮、防腐蝕、防霉變、防銹蝕、防變形、防蟲蛀、防震。
(五)儀器的借還
教學用儀器借出由借用人填寫《儀器借還記錄》,寫明借取日期、儀器名稱、歸還日期,借取人簽字。
五、實驗教學資料管理
實驗教學資料一般包括實驗教學計劃、實驗通知單、周實驗安排表、實驗教學心得、實驗教學總結及專業雜志等。實驗室建設資料應長期保存。實驗室記錄資料和實驗教學資料一般以學年度為單位,按檔案管理要求保管,保管期限為三年,三年后少數仍有參考價值的資料可適當延長保管年限。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3
一.目的:在規范臨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二.適用范圍:實驗室和工作人員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電、化學危險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證實驗室的安全運作,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程序
一.目的:在規范臨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二.適用范圍:實驗室和工作人員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電、化學危險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證實驗室的安全運作,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員和實驗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煙
實驗室工作區內絕對禁止吸煙。點燃的香煙是易燃液體的潛在火種;香煙、雪茄或煙斗都是傳染細菌和接觸毒物的途徑。
1.2食物、飲料及其它
實驗工作區內不得有食物、飲料及存在“手接觸可能的其它物質。實驗室工作區內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應放置在允許進食、喝水的休息區內。
1.3化妝品
實驗工作區內禁止使用化妝品或進行化妝,并建議經常洗手的實驗人員使用護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護
處理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使用安全鏡其它保護眼睛和面部的防護用品。但允許面罩或工作人員在實驗室的危險區內不要佩戴隱形眼鏡,除非同時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使用、處理能夠通過粘膜和皮膚感染的試劑,或有可能發生試劑濺溢的情況時,必須佩帶護目鏡、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裝和個人防護裝備
除要求符合實驗室工作需要的著裝外,工作服應干凈、整潔。所有人員在各一實驗區內必須穿著遮蓋前身的長袖隔離服或長袖長身的工作服。當工作中有危險物噴濺到身上的可能時,應使用一次性塑料圍裙或防滲外罩。有時還需要佩戴其它防護裝備如:手套、護目鏡、披肩或面罩等。個人防護服裝應定期更換以保持清潔,遇被危險物品嚴重污染,則應立即更換。盛放被污染的實驗服和工作服,應用合適的、有標識并能防滲的包裝。清洗時應用足夠高的溫度和足夠長的時間以獲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實驗室內設值班床,嚴禁在實驗室內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區內,應穿舒適、防滑、軟底并能保護整個腳面的鞋。在有可能發生液體濺溢的工作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滲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學物品和有傳染性的液體。
1.7頭發和飾物
留長發的工作人員應將頭發盤在腦后,佩戴帽子。以防止頭發接觸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體脫屑落人工作區,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1.8胡須
蓄有胡須的男性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上項規定。
1.9洗手
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脫下手套后、離開實驗室前、接觸患者前后、以及在進食或吸煙前都應該洗手。接觸血液、體液或其它污染物時,應立即洗手。
1.10眼睛沖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體液濺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鹽水沖洗。
1.11呼吸防護
在沒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實驗室或實驗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險因素時,工作人員配戴呼吸防護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塵、氣體、煙霧、蒸氣污染的空氣。這些防護器具包括:防塵面罩、機械或化學濾筒式呼吸器、導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給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護器具必須是根據現有標準專門設計的,對某些特殊危害應能提供足夠保護的。
下列情況應使用正壓、自給式呼吸器:
有害氣體的性質不明;
氧氣含量低于19.5%;
存在有不易察覺的有害氣體;
吸人的污染氣體會立即對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脅;
緊急處理危險物質的事故時。
在有可能需要做復蘇治療的地方,應準備口對口I式復蘇包或其它相關的通氣裝置。
1.12移液
所有實驗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應使用助吸器。
1.13銳利物品
謹慎處理針頭、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銳利物品。使用后的針具不要折斷、彎曲、破損、重復使用或用手重裝在針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針頭用后不要取下,銳利物品應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內,在完全裝滿之前就應及時丟棄。
1.14隔離措施
接觸患者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遵守醫院的隔離措施。
1.15“工作環境
1.15.1“清潔”區和“非清潔”區
根據實驗室的具體工作情況由主任選擇并確定“清潔”和“非清潔”工作區,在清潔區和非清潔區之間設“緩沖室”。被指定為“清潔”的區域,則應努力保持清潔,如采取預防措施,防止電話、視頻顯示器終端、鍵盤、門柄及其它經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觸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員在觸摸設備前取下手套,儀器設備和工作面的應常規消毒和清潔。被指定為“非清潔”的區域,允許戴手套接觸所有物品,所有這些物品的表面都認為是不清潔的。未戴手套的人員如果使用該區域內的電話、計算機終端或其它設備,應該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徹底洗手, “清潔”和“非清潔”區都應保持整潔。實驗臺至少應每天清潔—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鮮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合適的含氯消毒劑清洗。在處理濺溢的樣品或嚴重污染的工作面時,應戴上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使用相應合適的清潔劑清除所有的濺溢物。
1.15.2設備
冰箱、冷凍柜、水浴和離心機應該定期清洗和消毒,在發生嚴重污染后應立即進行清洗和消毒,進行清洗、消毒時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適的防護服。
1.15.3外衣
外衣應懸掛在遠離散熱器、蒸汽管道、供暖裝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掛在壓縮氣瓶或滅火器上,也不要掛在門的玻璃隔板上,妨礙視線。“清潔”的和“非清潔”的個人防護服要分開存放。
1.15.4垃圾處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醫院焚化爐焚化。
1.15.5裝飾
不得在電燈、燈座或儀器上進行裝飾,更不要使用電子裝飾物、蠟燭、圣誕樹等有引起火災危險的裝飾品。
1.15.6個人物品
實驗工作區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如錢包、外套、皮靴、咖啡杯、運動服、預包裝的食品和藥品等。
1.15.7用后的廢棄物品
實驗工作區內的用后廢棄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險性的液體如酸或堿性液體應放在視平線下。較大的廢棄物容器應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噴灑消防設備的地方,與天花板的距離應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噴灑的地方應與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間距。
1.15.8出口通路
實驗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準堆放物品、垃圾、裝置、或設備。注意:無論任何時間、何種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滅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時應遵循下述安全規則: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試管上的塞子,粘緊的時可用刀切開分離。
接觸過傳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應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示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熱操作玻璃器具時應戴隔熱手套。
每次換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言合適的消毒劑對洗刷玻璃器具的區域進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機械裝置處理。
1.17離心機
1.17.1氣溶膠
離心過程中應控制氣溶膠的產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離心機只有在蓋好蓋板后,才能啟動。
1.17.3污染
裝標本或易燃液體的離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離心。
1.17.4傳染性物品
所有能夠產生氣溶膠進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標本,都應使用密封的離心管,并在蓋緊的離心頭或轉頭中進行。
1.17.5清洗
用1:10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它合適的消毒液常規清洗離心機。
1.17.6平衡
離心時應保持合適的平衡,以保證離心的順利進行。
2.防火安全準則
2.1安裝有警報系統。每個檢測和報警裝置都與總警報系統連接。實驗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儲藏室能聽到警報系統的報警。所有有關建筑的防火設置,都應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核批準。
2.2防火
2.2.1隱患的估計和研究
在開始臨床實驗工作之前就應對火災的隱患進行研究,在實驗工作運行的過程中,要經常研究火警的隱患。研究的內容包括:
2.2.1.1使用化學物品的數量和性質,可能發生的化學反應,以及電器設備的隱患等。
2.2.L 2哪些操作方法已經改變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學物品,以及在上屆消防培訓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員。
2.2.1.3無人值班看守的自動化實驗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2.2.2.1易燃性液體的供給量應控制在有效并安全進行實驗的最小量。待處理的用過的可燃性液體也應計算在內。
2.2.2.3禁止用冰箱儲存易燃液體。如果確實需要,應存放在專門的防爆冰箱內。冰箱應遠離火源。
2.2.2.4從儲藏罐里倒出易燃液體,應在專門的儲藏室或通風櫥內進行。運送易燃液體時,其金屬容器應有接地裝置。
2.2.2.5加熱易燃易爆液體必需在通風櫥進行,不能用明火加熱。裝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應經當地有關消防部門審核批準。
2.2.3火源隱患
2.2.3.1常見的火源是明火、加熱器件和電火花。
2.2.3.2應對電氣設備的接地、漏電和墻上插座的接地、極性進行年度檢查。
2.2.3.3應盡量消除各種火源隱患。
2.3滅火
實驗室配備足夠撲滅各種火情裝置。
2.3.1滅火器
根據上級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擺放滅火器,并根據要求對滅火器進行定期檢查維修。
A類滅火器適用于固體可燃物引起的火災。A類滅火器多數為消防水栓。 B類滅火器適用于汽油和溶劑引起的火災。B類滅火器多數為二氧化碳或化學干粉,如碳酸氫韋內。
C類滅火器適用于電氣引起的火災。所有工作人員都應知道電開關的位置以及切斷失火電器電源的方法。
2.3.2警報系統應進行年度安全檢查,隨時檢修、維護的。
2.3.3如火災波及供氣管道系統應立即關閉遠端閥門以切斷燃氣來源。如果無法做到這點或燃氣是來自儲氣瓶時,則應立即從房間內撤離。
2.4消防訓練
2.4.1應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訓練。
2.4.2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如何發布火警警報,學會遇有失火時應做到:
2.4.2.1撥打報警電話“119”。
2.4.2.2發出火警警報以求得幫助,并開始從失火區或建筑物撤離。
2.4.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
2.4.2.4如果不能撲滅火情,應把所有通向火場的門關緊,并用濕毛巾或床單堵住下面的門縫,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應將房間里的所有人員撤出。
2.4.3由受過訓練的人員講解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的技能。訓練應為“手把手”的方式,還應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滅火器的知識。
2.4.4對工作人員撤離火場的訓練應經常舉行,每年進行幾次。所有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訓練。練習應包括幫助病人和其他人員的撤離。撤離時,應關閉所有門窗。
3.實驗室用電安全準則
3.1儀器用電
作為儀器維護措施的一部分,應進行年度的安全用電檢查并建立檔案記錄。每年至少對所有電插座的接地和極性、電纜的完整性進行檢查一次,并將結果記錄在案。可移動的設備應接地或采用更先進的方法防止觸電,但全部塑封無法接地的儀器例外。新設備在使用前也應進行同樣的檢查。實驗室應裝有足夠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減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過多的電線。在空氣中存在達到一定數量的易燃氣體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險環境下,應使用指定專門為此設計的防爆電器設備。
3.2維修與維護
所有電器設備的維修與維護只能由取得正式資格的維修人員進行。
3.2.1儀器的維修
除校準儀器外,儀器不得接電維修。維修時要確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飾物,然后謹慎操作。
3.2.2線路檢修
實驗室技術人員不得維修建筑物的電力系統。任何涉及開關、插座、配電箱、保險絲、斷路器的維修工作應由醫院維修人員或其他有資格的人員進行。
3.2.3接地
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或用雙層絕緣。電線、電源插座、插頭必須完整無損。在潮濕環境的電器設備,要安裝接地故障斷流器。
4.化學危險物品使用準則
4.1引言
臨床化學實驗室存有許多腐蝕性、毒性、易燃和不穩定試劑,屬化學危險物品。實驗室工作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應向有關機構備案,并遵守相應管理規定。 所有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都應有清晰標記。目前,廣泛應用配制好的試劑和試劑盒,致使有些化學危險物品不易被識別,對這些試劑和試劑盒的成份應予復審并給予適當標記。 實驗室管理人員有責任向工作人員介紹化學危險物品。每一種化學危險物品應有材料安全數據表顯示它的特性。實驗室技術人員有責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紹化學危險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學危險物品分類
4.2.1腐蝕品
腐蝕品是接觸人體后給人造成可見損傷或不可逆改變的物質。腐蝕性化學廢棄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對鋼的腐蝕力超過O.635cm/年的物質。例如:鹽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觸即可引起嚴重生物效應的物質。
4.2.3致癌物
由于檢測化學物品能否誘發惡性腫瘤的測試系統很不相同,定義致癌物比較困難。例如:苯。
4.2.4可燃燒物
可燃燒物指任何可燃燒的化學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體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1A級:燃點低于22℃-12℃;沸點低于18℃2
1B級:燃點低于22℃-12℃;沸點高于18℃
1C級:燃點高于21℃低于38℃
4.2.4.2可燃液體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ⅢA級:燃點高于60℃低于94℃
ⅢB級:燃點高于94℃
4.2.5易爆化學物品
易爆化學物品是指能迅速發生劇烈化學變化的不穩定物質,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溫度和壓力下發生。例如:肼。
4.3材料安全數據表及標簽
購進可能有危害的化學物品都必須附有材料安全數據表。所有危險化學品都需要以易于識別的形式進行標記,使專業和非專業人員很容易警覺其潛在的危險性。標記可以是文字、圖標、標準化代碼或多種形式并存。
4.4腐蝕品的儲存
4.4.1儲存
腐蝕品應在近離地面處儲存以減小掉下的危險。
4.4.2酸性試劑瓶的搬運
搬運體積超過500ml的濃酸試劑時,必須用運載托車。
4.4.3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區域內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機酸應與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強氧化劑分開儲存。
4.4.4個人防護裝備
在使用腐蝕性物品場所的工作人員,應該穿戴圍裙、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
4.4.5濺溢
使用任何化學物品之前,應安排好處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學通風櫥
所有揮發性腐蝕物品的操作,都必須在化學通風櫥中進行。
4.5易燃物的儲存
4.5.1儲存
易燃易爆液體應在合格的容器里儲存。分裝時應有明確的易燃和可燃性標記,工作儲備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儲存可燃性液體的倉庫應遠離明火和其它熱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體如需要在冰箱內存放,該冰箱的設計必須符合避免產生蒸汽燃燒的要求。實驗室所有的冰箱門都應標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體。
4.6緊急處理
實驗室必須重視發生化學危險品濺溢的可能性。有關工作人員都應接受培訓,以掌握處理突發事故的知識。培訓應包括化學危險物品濺溢的識別,熟悉向管理部門通報的方法和保護自身安全應采取的措施。在多數濺溢事故中,實驗室可以決定撤離的區域,并通知有關專業部門處理。如果由外部專門機構處理濺溢物,則實驗室就必須中斷工作,直到隱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處理
每個實驗室都應負責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結束常規工作時、工作交班、發生緊急事件如清除濺溢物后,都需要進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維修的設備,只有在實驗室管理人員確認沒有化學危險物品污染時,才能外送維修。
4.7.1廢棄化學物品
所有廢棄化學物品都應按危險物品處理,除非能夠確定它的性質。
清潔濺溢有害物質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認為是有害廢棄物。
4.7.2專職人員
實驗室專人協調和負責處理實驗室有害化學廢棄物。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4
一、實驗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管理規定,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二、使用、易燃、危險品時,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
三、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xx米,禁止敲擊和碰撞。
四、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有接地要求的一起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觸電阻。
五、實驗室的鑰匙應加強管理,任何人不準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六、實驗室的建筑維修、改造、設備時,專業人員必須在現場負責安全技術工作。
七、實驗完畢后,實驗儀器和用具要整理好存放,離開實驗室時切斷電源、關好水、電、窗等。
八、對于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嚴格處理,直至九、滅火器,應存放于明顯易取之處,安全員要定期檢查、更新。
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其他不安全問題,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5
為切實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規定:
1、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并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2、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設備安全。
3、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設備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濕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4、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
5、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6、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7、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設備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設備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8、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將儀器設備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9、實驗完畢后,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并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10、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設備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學校教職工管理規章制度公司早會管理規章制度公司出差管理規章制度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6
一、目的
為加強實驗室的各項管理工作,保證實驗室的安全生產,規范實驗室內部各項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實驗室的管理,包括實驗室日常管理、人員管理、設備管理、材料管理等各方面。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是由實驗室管理人員制定并通過公司內部審批后頒布實施的。
四、具體制度
1.實驗室日常管理制度
1.1 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日常管理,確保實驗室安全、衛生、有序的開展各項工作。
1.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實驗室內的所有人員。
1.3 職責
(1)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當負責實驗室內各項工作的.協調和管理。
(2)實驗室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實驗室日常管理規定,保證實驗室安全生產。
1.4 內容
(1)實驗室內禁止吸煙。
(2)實驗室內禁止私自擺放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等物品,如有需要應向管理人員申請。
(3)實驗室內禁止食品、飲料等非實驗品。
(4)實驗室內禁止穿拖鞋或赤腳進入,禁止穿短袖、短褲等單薄衣物。
(5)實驗室內進入人員必須佩戴實驗室統一制服,并穿好實驗室要求的防護設備。
(6)實驗室內使用設備、儀器等前,必須了解其使用方法,嚴禁私自使用。
(7)實驗室內應當保持整潔、明亮、有序,嚴禁隨意堆放雜物。
(8)實驗室內各項操作應當符合操作規程,嚴禁擅自改變操作方法。
(9)實驗室內禁止私自更換、修理設備、儀器、管道等設施和設備。
(10)實驗室內必須做好實驗室清潔工作,防止實驗室出現鼠、蠅、蚊等情況。
(11)實驗室內必須定期進行實驗室會議,對實驗室內的各項工作進行評估和改進。
2. 實驗室人員管理制度
2.1 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人員管理,確保實驗室內部人員的工作安全和效率。
2.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實驗室內的所有人員。
2.3 職責
(1)實驗室內人員應當遵守實驗室管理規定,確保實驗室安全生產。
(2)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當負責對實驗室內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
2.4 內容
(1)實驗室內人員應當遵守實驗室管理規定,并參加公司內部培訓。
(2)實驗室內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安全、環保、節能等方面的相關規定。
(3)實驗室內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意識,加強自身防護。
(4)實驗室內人員應當遵守崗位職責,不得私自離崗或閑聊。
(5)實驗室內人員應當遵守公司有關工作制度和規定,服從上級領導管理和調度。
3. 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3.1 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設備管理,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轉。
3.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實驗室內的所有設備。
3.3 職責
(1)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當負責對實驗室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
(2)實驗室內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設備管理規定,保證設備運轉安全、正常。
3.4 內容
(1)實驗室設備應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和公司管理要求。
(2)實驗室設備應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防止設備出現故障。
(3)實驗室設備損壞或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報修或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4)實驗室設備使用前必須經過檢查,發現有問題時,應當立即停機處理。
(5)實驗室設備不能隨意移動或修改。
(6)實驗室設備及時進行檢定、驗收、合格證明管理。
4. 實驗室材料管理制度
4.1 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材料管理,確保材料使用安全、節約和規范。
4.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實驗室內的所有材料。
4.3 職責
(1)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當負責對實驗室材料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
(2)實驗室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試劑管理制度,確保實驗室安全生產。
4.4 內容
(1)實驗室內化學試劑和器材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密存儲。
(2)實驗室內材料不得過期或失效,過期或失效的材料應當及時處理。
(3)實驗室內材料的使用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和操作規程進行,不得超出規定的用途或范圍。
(4)實驗室內材料的盤點、清點應當定期進行,確保材料管理清晰、準確。
五、責任追究
對違反實驗室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者,無論是管理人員還是實驗人員,將按照公司內部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相應的責任。
本管理規章制度中的相關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
《勞動法》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行政管理法》
六、補充說明
本制度中的具體內容和實施細則,可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實驗室具體地位和實踐中的需要進行補充和修改。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7
目的:為了規范實驗室管理,保障實驗室工作安全、減少實驗室事故,提高實驗室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規章制度。
范圍:適用于所有實驗室的管理,包括物品管理、場地管理、設備管理、安全管理等。
制度制定程序:
1. 搜集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分析實驗室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度制定建議。
2. 制定草案,參照現有的規章制度,結合實驗室的實際情況,對制定的草案進行修改。
3. 組織實驗室管理人員討論制度草案,聽取意見,進行修訂。
4. 制定正式規章制度,并將其公布在實驗室內部的通知欄等予以公開。
各項制度內容:
1. 物品管理制度
(1)名稱:實驗室物品管理制度。
(2)范圍:實驗室內部物品的管理、使用和處置。
(3)目的:規范實驗室內部的物品管理,保證物品安全、整潔。
(4)內容:
a. 物品分類管理,包括實驗儀器設備、試劑、材料、文獻資料等。
b. 物品申領、歸還、維護保養、清洗、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c. 物品領用使用審核的程序及責任主體。
d. 對物品損壞、遺失、報廢等情況的處理方法和責任追究。
2. 場地管理制度
(1)名稱:實驗室場地管理制度。
(2)范圍:實驗室內部場地的使用、保潔、消防等管理。
(3)目的:規范實驗室內部場地的使用管理,保證場地的'安全、整潔。
(4)內容:
a. 場地使用范圍、使用方式和使用時間等規定。
b. 場地保潔、消毒和安全檢查,以及其他日常使用要求。
c. 對場地毀損、矛盾糾紛等問題的處理方式和責任追究。
3. 設備管理制度
(1)名稱: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2)范圍:實驗室設備的使用、保養、維修等管理。
(3)目的:規范實驗室內部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保證設備運作安全、完好。
(4)內容:
a. 設備申領使用、歸還和日常維護保養等規定。
b. 設備的巡檢、維護保養、維修、報廢程序和責任主體。
c. 對設備損壞、遺失等情況的處理方法和責任追究。
4. 安全管理制度
(1)名稱: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2)范圍:實驗室內部安全管理的組織、實施和監督。
(3)目的:保障實驗室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減少實驗室事故的發生。
(4)內容:
a. 實驗室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
b. 實驗室內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訂和實施。
c. 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d. 各種應急措施的制定和實施,以及責任分工的明確。 以上制度應充分考慮中國法律的要求,確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以保障實驗室管理的安全、順暢,達到實驗室管理的最佳狀態。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8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場所,為保證實驗的正常進行,保障學校財產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安全管理要嚴格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主管校長、學院主管院長、實驗室主任逐級負責制。以學院為單位,院長為第一負責人,主管院長為負責人,實驗室主任為崗位負責人,實驗室設立安全員并承擔日常安全管理與檢查工作。安全負責人名單和安全管理制度應在實驗室內張貼。
二、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逐級檢查制度。實驗室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知識并具備及時處理問題的能力。各實驗室在堅持日常檢查的同時,應特別作好節假日和學期末的安全自檢工作,學院要成立專門小組檢查實驗室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并查驗安全記錄。學校在節假日期間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實驗室安全進行抽查。檢查工作實行逐級報告制度。
三、實驗室負責人和安全員要隨時檢查室內安全狀況,保證電路、水、氣管道無打火或跑冒滴漏,設施無壞損現象。要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樓道通暢,未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嚴禁拆改實驗室內外建筑結構,嚴禁占用、封堵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上報主管部門。
四、易燃、易爆、高溫、高壓等對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儀器設備的安裝使用需經批準并健全審檢審驗制度。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要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運行時不得脫崗。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動用實驗設備,因不聽從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而導致設備損壞的要賠償損失。
五、要加強對學生實驗的管理,建立健全學生進入和離開實驗室的各項安全規則。學生在做實驗前,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安全員要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對高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實驗應特別制定安全措施,同時應加強實驗過程中的安全檢查指導。學生在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等設施,如發生事故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重大事故將依法處理。
六、實驗室必須配有防火、防爆、防腐、防盜、防破壞的基本設施。高壓容器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劇毒物品執行“五雙”管理制度(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人管理、雙把鎖、雙本帳),嚴格領用手續。如因人為因素造成事故的(未關截門、未拉閘、未鎖門、未熄明火等),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實行降級或扣除相應的.崗位津貼。重大事故將依法處理。
七、保衛處對實驗室安全管理履行監督檢查職能,并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定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一般安全隱患及時指出,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提出立即停止實驗意見,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八、教務處主管科室每學期不定期抽查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對管理出色的予以表揚,存在問題的令其整改,問題嚴重的報主管校長批準,在全校通報批評。實驗室出現安全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9
一、制度目的
為了規范實驗室的管理,保障實驗室內部所有人員的健康和安全,保證實驗室的科研工作正常進行,確保實驗室各項工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制度制定。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實驗室。
三、制度制定程序
1. 企業管理人員與實驗室主管共同制定。
2. 研究、調研、借鑒國內外經驗與類似的管理規章制度,以參考為主。
3. 征求有關人員的意見和建議。
4. 企業領導審核通過后,以公告形式在實驗室內公布。 四、制度內容
1. 實驗室安全制度:包括實驗室內用電、消防、防爆、場地、應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實驗室保密制度:規范實驗室資料、設備等保密管理制度,保證知識產權與商業秘密不受侵害。
3. 實驗室衛生制度:從實驗室的環境、設備、人員等方面制定衛生管理制度,保證實驗過程中人員的健康安全。
4. 實驗室器材設備管理制度:包括實驗室器材設備的使用與管理制度,長期閑置設備的.管理制度。
5. 實驗室人員管理制度:包括實驗室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績效評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保證實驗室人員能夠在良好的環境下工作。
五、責任主體
1. 實驗室主管負責制定本制度,確保實驗室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2. 實驗室人員應當認真履行管理制度,遵守本制度所規定的各項規定。
六、執行程序
1. 實驗室主管應當定期組織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總結。
2. 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實驗室人員,實驗室主管應當及時予以約束和懲罰,并通報公司有關部門。
七、責任追究
1. 對于因違反本制度導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和責任,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或公司內部的行政處罰。
2. 對于對實驗室工作造成重大損失或擾亂實驗室正常運轉的行為,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關系。
以上為本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應該所涉及的主要內容,本制度的實施二應以中國法律法規為準,如發生與法律法規不一致或沖突的情況,以法律法規為準。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10
1、實驗室是師生進行實驗教學的場所,實驗室內一切設備,必須經常保持良狀態。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據為已有。
2、實驗室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3、儀器裝備應及時補充,及時驗收、登記。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帳冊相符和帳冊實物相符。
4、儀器設備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布局規范、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儀器設備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便于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注銷。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6、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做好防銹、防腐、防蟲、防毒等工作,盡量減少儀器損耗。
7、愛護儀器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明,并根據情節及時處理。嚴格報廢審批手續。開展自制教具、學具和課外科技活動。
8、建立和健全儀器設備和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保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9、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柜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設備安全。
10、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志清”。并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實驗中違反操作規則而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應照價賠償,遵守實驗操作規則發生損壞的,酌情處理。每次實驗課結束后,實驗教師要認真核對儀器設備數量與完好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12、學期初,實驗教師要根據課程標準擬定學期實驗計劃,完成大綱規定的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實驗室要對全體師生開放,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對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設備進行維修,無修復價值的應辦理報損登記注銷手續,并注明損耗程度及原因。學期末,實驗教師要對實驗儀器設備進行整理清點,擬報填補計劃。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11
一、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管理,優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切實保護人身安全和環境安全,制定本規章制度,并逐一貫徹執行。
二、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實驗室的所有工作人員及相關工作,包括實驗室的環境、設施、儀器設備、試劑及實驗操作等方面的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如下:
1、由實驗室主管負責組織制定本規章制度的具體方案。
2、組織實驗室工作人員對方案進行討論,完善方案內容。
3、進行內部審查,商榷提出完整性、可操作性、可行性等意見。
4、由實驗室主管簽署通過,形成正式文件,并由實驗室工作人員公示。
四、具體規定
1、實驗室環境管理規定
(1)實驗室內禁止吸煙、飲食,保持實驗室環境的衛生、整潔和安靜。
(2)實驗室內按照部門要求做好周邊環境整治。
(3)為確保實驗室人員的身體健康和實驗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實驗室內需進行防火防爆、抗震、防盜等措施。
2、設施管理規定
(1)實驗室內的設施應當進行分類管理,對不同類別的設施進行維護和保養。
(2)儀器設備需要附有一份完整的使用手冊和日常保養指南。
(3)實驗室操作中,需要經常檢驗、檢測,對問題設施及時處理,定期做好大型設備的亮度、機油、氣體等功能檢查工作。
3、試劑管理規定
(1)實驗室內的各類試劑應分類存儲,按照試劑特性和用途分別設置不同區域。
(2)必須嚴格執行“試劑分類、標識、包裝、儲存、管理”的五大原則。
(3)對于有毒性、易燃易爆、抗生素等特殊試劑的保管要求特殊、安全性高,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4、實驗操作管理規定
(1)操作前須逐一排查實驗環境及設施的安全性。
(2)必須根據操作要求和安全規定穿戴相應的防護服、保護具及試劑吸氣器等個人防護設備。
(3)對操作者進行適情需要的'技能、知識及操作指導培訓等工作。
五、責任主體
(1)實驗室主管負責本規章制度的實施和執行。
(2)實驗室工作人員應遵守本規章制度,工作中應具有安全意識和協作意識。
六、執行程序
違反本規章制度者,按照《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公司員工懲戒標準》等標準執行,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提供預防安全事故的建議和建議。責任人要嚴格執行公司《紀律處分制度》。
七、責任追究
(1)實驗室主管負責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和管理合規性。
(2)實驗室工作人員應遵守規章制度并積極堅守,若出現有違規行為,將負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紀律處分責任。
為確保實驗室工作的安全、合理、高效,公司將全力支持本規章制度的實施和執行,同時保證實驗室工作人員的權益和合法要求。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12
一、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并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設備安全;
三、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設備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濕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四、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六、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七、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設備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設備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八、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將儀器設備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九、實驗完畢后,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并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設備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13
1、顯微鏡是精密貴重儀器。使用時必須輕拿輕放,1手握鏡臂,1手托鏡座,切記1只手斜提,以免目鏡和反光鏡等零件脫落。鏡頭如有灰塵,不能用手指亂抹,只能用拭鏡紙擦拭。
2、動植物標本模型,只能用眼觀察,不許隨便動手亂摸,以防損壞變形。
3、凡實驗用的藥品試劑不準混合,不準撕毀標簽,實驗過程中不飲食,以免發生差錯或意外事故。實驗結束必須洗手。
4、實驗用的解剖器械和切片刀,不許在人體上比試,只能在實驗材料上按操作規程進行,用完擦洗干凈,裝入盒內。
5、使用甲醛、乙醚、水銀等有毒藥品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事故的`發生。
6、實驗結束后,組長檢查水、電開關是否關好。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范,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于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于開展并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優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
(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負責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購。
(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審核、監控研發、測試的數據和結果。
(7)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檔管理。
(8)負責實驗項目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賬建檔工作。
(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4)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6)負責對儀器設備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3)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4)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5)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并經批準,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準同意后,佩戴統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并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租借應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于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該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并按儀器設備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制上墻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并督促外來人員遵守。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并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后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范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并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及其耗材的采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周提出并報批。對采購回來的儀器設備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并做好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運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大型儀器設備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設備,須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準。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經批準后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并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設備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后、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審核后,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設備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賬冊,藥品試劑購進后,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后及時消賬,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采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制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制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制,應貼上標識,注明試劑名稱、濃度、配制時間、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注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1)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堿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遠離電源、明火等。
(2)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4)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簽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5)酸和堿,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6)揮發性藥品試劑應于陰涼避光處保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沖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揮發性強酸、堿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10)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淀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11)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12)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簽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簽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簽;瓶塞開啟后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污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13)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嘩、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實驗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設備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干凈,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后用鹽水洗凈,并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堿或其它堿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濕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堿性物質濺出傷到眼睛后,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干凈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后用生理鹽水沖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出傷到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后送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15
在中學理科實驗中涉及到的危險品包括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
為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實驗順利進行,在實驗過程中,必須做到:
1、酸、堿具有腐蝕性,不要把它們灑在皮膚或衣物上。
稀釋濃硫酸時,切忌將水傾入濃硫酸中,以免噴出傷人。
廢酸應倒入酸缸(或指定的容器里),注意不能往酸缸里傾倒堿液,以免酸堿中和反應,放出大量的熱量而發生危險。
2 、強氧化劑(如氯酸鉀)與某些藥品的混合物(如氨酸鉀與紅磷的混合物)易發生爆炸。
使用和保存時,應注意安全。
3、白磷有劇毒,并能燒傷皮膚,切勿與人體接觸;它在空氣中能自燃,應保存在水中。
取用時要用鑷子。
4 、有機溶劑(已醚、乙醇、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時一定要遠離火源,用后應把瓶塞蓋嚴,放到陰涼的地方。
一旦不慎因有機溶劑引起著火時,應立即用沙土或濕布撲滅,火勢較大的,可用滅火器,但不可用水撲救。
5 、鋇鹽有毒(硫酸鋇除外),不得進入口內或接觸身體傷口;汞易揮發,它在人體內會積累起來,引起慢性中毒。
如遇汞灑落時,須盡可能地收集起來,并用硫磺粉蓋在灑落的地方,使汞變成硫化汞。
6 、硝酸鹽不能研磨,否則會引起爆炸。
7、金屬鉀、鈉等不要與水接觸或暴露在空氣中,應保存在煤油里,并在煤油內切割。
取用時,要用攝子。
8 、下列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1)制取具有刺激性的、惡臭的和有毒的氣體(如h2s,ci 2,co,no 2,so 2,br 2等)或進行能產生這些氣體的'反應;
(2)進行能產生氟化氫(hf)的反應;
(3)加熱鹽酸、硝酸和硫酸時。
附:中學理科實驗中涉及到的危險藥品
易燃品:二硫化碳,汽油,乙醛,禁藥,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無水乙醇,工業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紅(赤)磷,硫粉,鎂條,鋁粉,黃(白)磷,鉀,鈉,碳化鈣(電石)。
氧化劑:過氧化鈉,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銨,硝酸鉀,硝酸鈉,重鉻酸接,重鉻酸鉀,硝酸汞,硝酸銀,硝酸銅。
毒害品:二氯化鋇,氫氧化鋇,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鉛,水銀。
腐蝕品:硝酸,硫酸,鹽酸,過氧化氫,溴,三氯化鋁,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氨水,氧化鈣(生石灰),硫化鈉,氫氧化鈣(熟石灰),堿石灰,苯酚,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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