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群走網>實用文>規章制度>單位規章制度
單位規章制度
更新時間:2024-07-25 10:19:21
  • 相關推薦
單位規章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單位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單位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有限公司是在XX工商局注冊的私營企業。法人代表:***。

  第3條公司下設:服務部、財務部、業務部、辦公室。

  第4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5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6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7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8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9條員工應聘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0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2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2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xx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第34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9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單位規章制度2

  根據安徽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全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皖人社發〔20xx〕34號)和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葉集試驗區實施鄉鎮工作補貼鄉鎮劃分情況的批復》(六政秘〔20xx〕206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

  鄉鎮工作補貼的執行范圍,限于鄉鎮辦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包括區直部門長期(6個月以上)派駐鄉鎮機構的工作人員。

  二、補貼標準

  經報市政府同意,全區各鄉鎮辦均為一般鄉鎮,結合在鄉鎮工作時間確定補貼標準。

  在鄉鎮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資金來源

  鄉鎮工作補貼所需經費,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四、執行時間

  鄉鎮工作補貼從20xx年1月l日起執行。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12日7月15日)。

  各鄉鎮辦、有關部門組織召開全體工作人員會議,學習上級文件精神,明確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組織,明確職責和分工。

  (二)摸底審查公示階段(20xx年7月16日7月23日)。

  各鄉鎮辦、有關部門完成所屬工作人員摸底審查工作,并填寫《六安市葉集區鄉鎮工作補貼個人申報表》(附件1),按規定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

  (三)申報審批階段(20xx年7月24日7月30日)。

  經公示無異議后,各鄉鎮辦、有關部門填寫《六安市葉集區鄉鎮工作補貼報批花名冊》(附件3),并報區編辦。

  經區編辦審核后,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現行工資管理體制進行審批。

  六、有關具體問題

  (一)鄉鎮工作補貼自到鄉鎮辦工作之月起按月發放。

  調離鄉鎮辦工作崗位或離退休人員,從調離和離退休的下月起停止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二)鄉鎮任職年限比照工齡計算方法確定,按虛年計算。

  達到年限調整標準的,從達到年限當年的1月起執行新的標準。

  鄉鎮工作時間有間斷的人員,其間斷時間不滿1年的,不計算間斷時間,超過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間斷時間超過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類推。

  (三)借調出鄉鎮辦工作的人員,借調期間不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經組織批準借調的.,借調期間可計為鄉鎮工作年限。

  選派、下派等到鄉鎮辦、村(社區)工作干部不納入執行范圍。

  因病、因事不在崗工作的,鄉鎮工作補貼按《關于轉發〈關于工改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葉人福〔20xx〕1號)規定執行。

  (四)鄉鎮工作補貼與其它國家規定的特殊崗位津貼可以同時享受。

  農村艱苦學校津貼仍按皖政辦〔20xx〕41號文件規定執行。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xx〕1號)規定,大別山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鄉、村學校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享受的生活補助繼續按照國家政策執行。

  (五)派駐鄉鎮辦機構的確定,由各主管部門根據三定方案和實行鄉鎮工作補貼文件相關規定申報,同時享受人員數不得超過三定方案規定的編制數。

  鄉鎮辦中小學和衛生院工作人員統一執行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具體執行范圍由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確定。

  (六)申報程序。

  (1)個人據實填寫《六安市葉集區鄉鎮工作補貼個人申報表》;(2)所在單位(站所)負責初審并填寫《六安市葉集區鄉鎮工作補貼申報花名冊》,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3)主管單位負責復核并填寫《六安市葉集區鄉鎮工作補貼報批花名冊》,在單位內部公示;(4)公示無異議后報區編辦進行審核,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和現行工資管理體制分別報區委組織部或區人社局審批。

  (七)申報材料要求。

  個人申報表必須由本人簽名,單位申報花名冊必須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主管單位報批花名冊必須由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個人和單位申報材料由主管單位留存備查。

  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的材料必須出具主管單位正式報告,說明初審、復核及公示的情況和結果,并附《六安市葉集區鄉鎮工作補貼報批花名冊》一式四份。

  七、組織實施

  實施鄉鎮工作補貼政策性強、涉及面廣。

  各部門各單位要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周密部署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要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劃定享受范圍,嚴格審批程序,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納入實行鄉鎮工作補貼范圍單位的主管部門要嚴格按要求申報實施人員及其標準,各鄉鎮辦要協助管理區直派駐機構的工作人員,加強考勤和日常考核,確保人員在崗在位;區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實行鄉鎮工作補貼人員的審核審批;區財政局要做好資金籌備和撥付。

  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各方面關系,確保實施工作平穩有序。

單位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和組織功能,使公司經營管理步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使大家能依照同一個標準為公司服務,提高員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xx國際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原則

  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必須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基礎,在充分保護投資方及全體員工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前瞻性、應變性、易行性、可操作性的原則。本規章制度相關內容與公司現行規定、公告、標準作業規定有相抵觸時,依公司最新公布的辦法或公告、標準作業規定執行。

  第四條定義

  企業規章制度(以下簡稱“規章制度”或“制度”)是指公司有關部門針對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全體員工制定的、經公司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等制度審批部門,以書面形式發布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非針對個別事務處理的規范總稱;是企業制定的要求下屬全體成員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對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制度涉及的范圍包括企業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

  凡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訂立的各項制度,服從上級安排和管理,熱愛本職工作,相互合作,盡職盡責服從公司指示,維護公司秩序,為求公司的不斷發展各盡所能。

  第五條制訂、修訂與生效

  一、規章制度的起草,須征求有關負責人、專業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對于涉及其他部門工作或與其他部門關系密切的規章制度,應當與有關部門協商一致;經充分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應當依照各部門權責關系,以公司總體利益優先為原則,作相應調整。

  二、起草規章制度,必須注意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與協調。

  三、規章制度有明確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自發布之日的次日起發生效力,所替代的舊制度同時相應廢止。

  四、因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的修改或廢止應作相應修改的;因組織形式、內部機構調整等因素應變更內容的等,應予以修訂。修訂與生效按正常程序進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招聘

  一、公司招聘不分種族、性別、地域、戶口等區別。員工不因國籍、民族、籍貫、性別、語言、宗教信仰、資歷不同而影響其雇傭、培訓、酬報和提升。

  二、所有員工必須年滿16周歲以上,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有效身份證明。提供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如工資、學歷、證書等證明文件(外國人應具備條件為:①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②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和相應工作經歷2年以上的;③無犯罪記錄;④持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籍旅行證件;⑤臨時居住登記單)

  三、招聘員工需通過指定的醫院進行健康檢查,并體檢合格。

  四、凡有下列情形的不錄用:

  1.有參加不良幫派、酗酒、吸食毒品或其代用品之違法行為

  2.尚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與原服務單位簽有競業限制就業協議,不能在本公司服務者

  4.違反國家法律,以及承擔治安處罰、刑罰等責任的

  5.有提供虛假學歷證明、身份證明、資格證明、從業經歷及其他虛假情報的

  6.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7.經公司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或不具有公司所在行業健康要求者

  8.有欺騙、隱瞞或任何不誠實行為者

  9.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年年初制定出當年度用人計劃和薪資預算匯總至總經理批準。

  六、用人需求部門因工作需要在編制內增加長期或臨時崗位人員,應首先由用人部門詳細填寫《招聘申請表》,提出用人申請及要求,送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批準。行政人事部收到審批后的《招聘申請表》,根據實際情況,通過以下八種招聘渠道同時招募所需人才:

  1.公司內部招聘;

  2.公司內部員工介紹;

  3.查詢公司簡歷庫;

  4.在各類媒體上刊登招聘廣告;

  5.通過獵頭公司尋找優秀人才(主管級以上人員);

單位規章制度4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申請人到單位辦理有關事項時,受理經辦人必須一次性告知其所辦理事項的申報材料、辦事流程、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承諾時限等。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應遵循群眾至上、熱情服務、便民高效原則。

  三、對申請人申請辦理的事項,有關經辦人應當場受理,審核其所提供的手續或資料,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并能當時辦理的要即時辦理;

  對手續、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的,應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補充的全部手續和資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據。

  四、當事人按要求補齊所需手續和材料后,經辦人應及時受理即辦或出具《受理通知單》,在規定時限內辦結。

  五、申請人申請事項涉及多個單位或手續、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未作明確規定的,經辦人應及時向分管領導或股室負責人請示,并將結果告知申請人,不能一推了之。

  六、有關股室要按要求將項目申報材料、辦理流程、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承諾時限等進行張榜公示或印制服務告知單,以方便申請人參照。

  七、凡需一次告知申請人的審批事項,除電話咨詢一次性告知外,均應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

  八、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工作人員,將按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單位規章制度5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后應及時洗手。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并消毒:

  1、處理食物前;

  2、使用衛生間后;

  3、接觸生食物后;

  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設備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后;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

  六、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打鬧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單位規章制度6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食堂的統籌管理,做好后勤服務工作,保證員工就餐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內部食堂不以贏利為主,本規定包括食堂成本預算及物品管理、食堂進貨管理、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及員工就餐管理。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工食堂及全體員工。

  二、食堂成本預算及物品管理

  1、食堂管理員須在每月初做出上月食堂成本核算,對贏利、虧損做出分析,并上報領導知悉。

  2、食堂的一切設備、設施、餐具、廚具均要建立物品臺帳,要專物專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擅自向外出售食堂物品。

  3、對故意損壞各類設備、設施、餐具、廚具的要照價賠償,并視情節由食堂管理員提出處罰建議。

  三、食堂進貨及儲存管理

  1、食堂采購人員要嚴把質量關,嚴禁采購變質食品,嚴禁采購超過保質期食品。

  2、采購貨物應努力做到價格低、質量好、足斤足兩。

  3、購進貨物必須逐項上帳,包括品種、數量、價格、日期,食堂管理員負責驗收。

  4、食堂貨物入庫必須按品種、生熟分類放置,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肉類及制品、蔬菜瓜果,除馬上加工使用外,一律進冷庫。

  5、庫存食品要分類、隔離、離地儲存,做好相應標識,做到先進先出,并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生蟲、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嚴禁不合格品流入下一道工序。

  6、搞好倉庫內、外環境衛生,無鼠跡、蒼蠅、蟑螂等;與倉庫食品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四、食堂衛生、安全操作管理

  1、食堂操作間嚴禁閑人進入,所有電源開關不準用濕手開啟,以防觸電事故,確保安全。

  2、食堂員工須持有效《健康證》及《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

  3、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發勤更衣,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崗、返崗前必須洗手消毒,工作期間必須戴上工作帽。不得有面對食品咳嗽、打噴嚏等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4、廚師崗位職責:

  4.1廚師必須了解各種炊事器具和設備、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則不得使用;

  4.2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凈,肉類應與蔬菜、水產品類分池清洗;

  4.3食品粗加工前,應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腐改變質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看進行加工或使用;

  4.4烹調時注意原料的種類,、性質、厚薄和數量,必須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加工蔬菜應做到一洗(洗干凈)、二浸(水中浸泡30分鐘)、三燙(開水燙后去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殘留的農藥食物中毒。

  5、洗菜、洗碗工崗位職責:

  5.1蔬菜瓜果進貨后須分類放在菜架上,不得隨地堆放;

  5.2蔬菜必須經過“一揀,二潔,三浸泡”過程,浸泡內時間不能少于30分鐘,確保清洗過的蔬菜無泥沙、無黃葉、無雜物、無青蟲等。所有菜類

  5.3蔬菜瓜果洗凈后必須放置于菜架上,不得隨地亂堆放;

  5.4清洗餐具的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的水池混用;

  5.5餐具清洗、消毒應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

  一洗:將餐具上的所有食物殘渣沖洗脫離;

  二刷:在40℃~50℃溫純堿水中用抹布用力刷洗餐具;

  三沖:把餐具里外沖洗干凈;

  四消毒:洗凈的餐具須按煮沸或蒸汽、高溫消毒,消毒15-20才能取出,消毒后的餐具只能用消毒巾擦試;

  五保潔:消毒過的`餐具放入保潔柜,由專人管理。

  5.6餐具保潔柜必須用消毒水每天清潔,并保持封閉。

  5.7在開餐完畢后清理、沖洗廚房地面,下水溝,確保下水道暢通,無油污、菜渣;

  6、打菜員崗位職責;

  6.1成品間內不得存放必須用的餐具、工用具,不得堆積雜物或擺放私人物品,保持成品間內的清潔衛生;

  6.2打菜員在開餐前,須協助廚師切好須加工的蔬菜、瓜果;

  6.3打菜員在打菜時必須戴上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及透明口罩;必須按照公平公正原則,嚴禁打人情菜;

  6.4在開餐完畢后,打菜員須清潔職員餐廳地面;

  7、客餐招待崗位職責

  7.1客餐招待員在開餐前,須協助廚師切好須加工的蔬菜、瓜果;

  7.2客餐招待員在招待客人時須禮貌、熱情,不得懈怠;

  7.3客餐招待員須維持VIP室的衛生,協助打菜員清理職員餐廳餐桌衛生;

  8、餐廳所有工作人員須有團隊精神,在完成本崗位工作情況下協助其它崗位同事,每日下班時必須檢查餐廳所有門窗,所有電源是否關閉,以確保公司財物安全。

  五、員工就餐管理

  1、員工就餐時須保持安靜,文明禮貌,不得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就餐。

  2、員工就餐以吃飽為原則,米飯吃多少打多少,避免浪費。

  3、員工就餐時有意見可向食堂管理員投拆,不得與餐廳工作人員爭吵!

單位規章制度7

  一、規章制度必須合法

  所謂合法,包括內容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就體現了規章制度必須內容合法。

  程序合法指規章制度的制訂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這就決定了對于法律規定必須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民主形式通過的規章制度還必須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

  二、規章制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約定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權利義務達成的協議,如果不違反法律、法規,已成立就具有法律約束力。規章制度是用人單方單方面制定的,單位不能通過規章制度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的設定,即使規章制度由職代會通過,如果與勞動合同沖突不一致,或增加勞動者的義務,除非勞動者認可,否則無效。另外企業規章制度不得違反集體合同的約定,不能通過規章制度違反集體合同的約定。

  三、規章制度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否則職工可向勞動行政部門主張該規章制度無效,造成侵權的,可提起訴訟。

  四、向勞動者公示

  公示原則是現代法律法規生效的一個要件,作為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更應對其適用的人必須公示,未經公示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職工無所適從,對職工不具有約束力。

  如果企業規章制度不符合上述的條件,員工就完全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否定企業規章制度的效力。你還擔心他的勞動合同中有一條“工作人員應當遵守。

  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是不是阻礙他的權利行使。其實按照法學理論來說,無效即是指自始無效,通俗地說就是從來就沒有發生過效力。沒有發生過效力的“規章制度”就不是規章制度了。因此勞動合同中的這條規定一點也不妨礙你的,盡可放心。

單位規章制度8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關于勞動保障工作的政策規定。擬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改革的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制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宏觀調控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三)擬定全縣勞動就業的具體政策和措施;規劃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全縣企業失業人員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辦法;制定農村剩余勞動力開發就業有關政策;負責企業職工跨區域調配工作;參與縣級勞動模范評定和市級企業勞動模范的推薦工作。

  (四)組織執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規劃管理全縣各類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培訓工作,制定勞動預備制度的實施辦法,做好技校招生和技工學校的教學指導管理工作。

  (五)擬定全縣勞動關系調整的有關規則,并組織實施;負責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管理工作;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險爭議仲裁和工作;檢查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企業職工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

  (六)擬定全縣企業職工工資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宏觀管理各類企業工資總額;監督指導企業內部分配;會同有關部門下達退伍軍人指令性分配計劃。

  (七)擬定全縣養老、失業、醫療、生育社會保險和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的具體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八)制定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和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制定全縣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方案;審批企業職工退職、退休,負責企業職工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九)貫徹上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準;審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

  (十)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絡。

  (十一)指導縣屬單位的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協調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臺)、駐平陰市屬以上用人單位的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

  (十二)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維護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勞動監察室

  1、宣傳、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2、對管轄范圍內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進行監察。內容包括:(1)制定勞動管理規章制度情況(2)招用勞動者情況(3)訂立、履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情況(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情況(5)支付勞動報酬情況(6)女職工、未成年工和殘疾人特殊保護規定情況(7)遵守國家有關安置人員規定情況(8)遵守職業介紹規定情況(9)遵守職業培訓以及職業技能鑒定規定情況(10)遵守社會保險規定情況等。

  3、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投訴、舉報。

  4、依法開展勞動保障年檢、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和舉報專查工作。

  5、行使行政處罰權、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6、承辦領導交辦的事項。

  (二)勞動爭議仲裁辦公室

  1、接待勞動爭議來信、來訪,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開展政策咨詢服務,依法受理本行政轄區內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發生的各類勞動爭議案件,并進行調查、調解、開庭仲裁各類勞動爭議案件。

  2、督導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簽訂、負責集體勞動合同的審查備案工作,審辦勞動合同鑒證手續,督導勞動合同的'履行。

  3、指導用人單位正確辦理開除、除名、辭退、調動(轉移)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4、指導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修訂、完善,督促用人單位對職工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負責企業調解干部的培訓,檢查指導用人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5、承辦領導交辦的事項。

  (三)財務綜合辦公室

  1、綜合性文件的起草行文、上級來文的登記、收發交辦、文書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立卷、保管統計和利用工作。

  2、負責勞動保障信息宣傳工作。

  3、部門人事、政工工作。

  4、黨建、老干部服務、戶籍管理、計劃生育工作。

  5、辦理用人單位招聘(轉招)職工指標核轉手續。

  6、綜合協調行政事務,做好小車的調度管理后勤服務和行政接待工作。

  7、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工作,對領導批示及局長辦公會決定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督辦、查辦。

  8、編制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行政事業經費預決算并監督實施。

  9、統一管理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各項經費及預算外資金,制定財務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10、統一管理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

  11、綜合管理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工作。

單位規章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章程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政府有關政策制定。

  第二條 單位名稱:xx省文化廳機關服務中心。

  第三條 單位住所:xx市歷下區歷山路112號

  第四條xx省文化廳機關服務中心是經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魯政辦發【】125號)批準設立的事業單位,隸屬xx省文化廳管理。

  第五條 單位設立、變更、注銷,應當依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向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申請登記或者備案。

  第二章 事業單位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第六條 單位的宗旨:為進一步提高省文化廳機關行政效率,保證政令暢通提供有效的服務。

  第七條 單位的業務范圍:從事機關后勤工作,為機關辦公和職工生活提供服務。

  第三章 事業單位的組織機構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條 xx省文化廳機關服務中心設置行政科、財務科、車管科三個科室,各科室的主要職責是:行政科負責廳機關行政后勤等管理服務工作;財務科負責廳機關、服務中心財務及資產等管理服務工作;車管科負責廳機關車輛調度、維修及保險等管理工作。

  第九條 單位的擬任法定代表人,經xx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核準登記,方取得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資格。

  第十條 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業單位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責任人。

  第四章 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和使用的原則

  第十一條 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及時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認真做好本單位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將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有關科室和個人。

  第十三條 單位對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第十四條 優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發揮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條 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用于本單位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盈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章 事業單位終止程序和終止后資產的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 本單位因宗旨業務已經消失、事業性質改變等原因,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分立、合并、撤銷的,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在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在舉辦單位和其他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間,事業單位不得開展有關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十八條 單位終止后的資產收歸國家所有,并按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事業單位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章程由本單位修改,經舉辦單位同意,報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審核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章程由本單位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事業單位章程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部門簽字蓋章生效。

  負 責 人 簽 字: 主管部門(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規章制度10

  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未經上級領導批準,不得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

  三、網絡設備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掃描和入侵防護功能,以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測。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對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絡傳遞涉密文件,軟盤、光盤等存貯介質要由相關責任人編號建檔,嚴格保管。除需存檔和必須保留的副本外,計算機系統內產生的文檔一律刪除,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樣品等必須立即銷毀。

  五、具有互聯網訪問權限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其它網絡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

  六、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定期復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儲工具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工具可采用光盤、硬盤、軟盤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時應將有關材料、檔案、軟件移交給其它工作人員,調離后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接替人員應對系統重新進行調整,重新設置用戶名、密碼。

  八、對于違反本規定,發生泄密事件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單位規章制度11

  為確保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減少輕傷事故,杜絕發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分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并認真嚴格執行,確保本項工程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項目經理

  ⑴項目經理是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負責。

  ⑵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及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上級制定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⑶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堅持交任務的同時交安全要領,定期組織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狀況。

  ⑷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系,不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按本項目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⑸對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井架和機械設備、電器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隊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隊伍要具有安全資質,對不具備條件的承包隊伍,杜絕進入本現場施工。

  ⑺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并保護現場。

  質量員

  ⑴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令、法規、規范、標準、操作規程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⑵負責監督、驗收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是否符合有關驗收標準。

  ⑶負責項目部分項目工程砼強度的檢測,確定砼拆模時間,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⑷參與安全檢查,協助糾正安全事故隱患。

  ⑸在檢查質量的同時要檢查安全生產,發現安全事故隱患要立即報告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施工員

  ⑴項目施工員是項目工程分階段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⑵項目施工員應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幫助督促生產班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本工種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⑷安排施工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詳細向施工班組進行書面安全交底,對施工環境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督促班組執行。

  ⑸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應及時制止,對堅持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有權暫停工作直至改正為止。

  ⑹班組人員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和保護現場,并配合有關人員的調查處理。

  安全員

  ⑴項目安全員是生產一線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

  ⑵監督檢查本項目施工安全、文明生產。

  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項目經理組織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資料管理工作。

  ⑷監督檢查并及時發現生產中的不安全隱患,立即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督促落實整改。

  ⑸熟悉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編制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⑹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進場工人安全技術培訓和三級教育。

  ⑺負責項目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的報告,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⑻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如有嚴重不安全的情況,有權暫停生產。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勞逸結合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⑼對違反勞動法規定的行為,可視情況進行教育,并向領導提出處理建議。

  設備材料

  ⑴制定本項目所有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要領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對各類機械設備,必須配齊安全防護裝置,并經常檢查,執行維修、保養制度,確保安全運行。

  ⑶定期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設備運轉情況。

  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特殊工種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確保持證上崗。

  ⑸參加對各類機械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

  ⑹認真執行本項目有關產品質量管理規定,杜絕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⑺確保供應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對現場使用鋼管、扣件、腳手板、竹笆片、夾板等材料,必須保證質量。

  ⑻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勞保用品管理發放工作。

  ⑼加強倉庫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執行有關危險品的運輸、儲存、發放等規定。

  負責人

  ⑴在公司及項目經理的領導下,負責項目施工技術管理工作,加強施工圖、標準圖及有關技術資料的管理,并對工程質量負全面技術責任。

  ⑵熟悉設計意圖,組織圖紙自審,參加圖紙會審,并做好圖紙會審記錄及進行技術交底,負責變更通知的簽發和項目竣工文檔的編制。

  ⑶在公司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參與編制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對分部工程進行技術交底,對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并對工程質量實施有效的技術控制。

  ⑷及時解決一般工程技術問題,對重大技術問題及時匯報,組織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制定特殊物資的搬運方案和特殊過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過程成品、半成品的防護措施,參加中間及竣工驗收,并辦理交工驗收手冊。

  ⑸組織職工培訓,學習貫徹各項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管理制度。

  ⑹組織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負責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并參與其實施效果的驗證。

  ⑺組織質量分析會,收集質量信息,負責不合格成品的評審和處理,并按不合格成品的嚴重程度分別向有關部門傳遞。

  ⑻負責統計技術的具體實施和管理,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事宜。

  班組長

  ⑴學習、領會并認真執行上級部門及本項目部門的規章制度。

  ⑵帶領全班組安全作業,并且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⑶安排生產任務時,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⑷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組安全生產會,并根據作業環境和職工的思想、體質、技術狀況合理分配生產任務。

  ⑸發生工傷事故,立即搶救,及時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規章制度

  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減少輕傷事故,杜絕發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各級人員在生產時應遵守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本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規教育、企業有關規章制度教育、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勞動紀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級安全教育

  ⑴凡新進企業的員工、合同工、臨時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等在分配工作前,應由公司、勞資、安全等部門進行第一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本企業安全生產有關制度、本行業安全基本知識、勞動紀律等。

  ⑵上述人員到施工項目部門后,應由施工項目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本項目工程生產概況、安全生產情況、施工作業區狀況、機電設施安全、安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⑶上述人員上崗前應由工長、班組長進行崗位教育,即第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本工種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安全檢查操作規程,操作環境安全與安全防護措施要求,個人防護用品、防護用具正確使用,事故前的判斷與預防,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等。

  ⑷對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應登記建卡,由項目部安全檢查負責管理教育資料。

  ⑸沒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禁止上崗。

  ⑹對變換工種的員工,要先進行新任工種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時間、內容要有書面記錄。

  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種作業人員接觸不安全因素多、危險性較大、安全技術知識要求嚴,對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其辦法執行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③經常性安全教育

  ⑴項目部每周一應對本項目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教育,教育內容: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宣傳教育,上周本項目工程安全檢查生產小結,本周安全生產要求,表揚遵章守紀員工,批評違章作業行為,通報事故的處理。

  ⑵對重大施工項目及危險性大的作業,在員工作業前,必須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施工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準作業。

  ⑶重大的節假日前,員工探親放假前后,應對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報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報道安全生產動態,宣傳安全生產知識、規程等。

  以上三種形式教育,相關領導應參加和主持,并做好書面記錄。

  施工現場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特種人員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年滿十八周歲以上,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種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2)新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連續從事本工種作業實際時間一年以上,并且具備操作技能后,向公司提出培訓申請。

  (3)凡未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前,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均不準獨立上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考核工作,負責有關培訓、復審建檔。

  (5)公司應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檔案。

  (6)公司應在年初向公司申報本年度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計劃。

  (7)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有效期除鍋爐工為四年以外,其余工種為二年。凡到期不參加復審者,其《特種作業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獨立作業。

  (8)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禁止操作與本人《特種作業操作證》規定不相符的機械。

  (9)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公司應給予獎勵,并記入操作證。

  (10)對違章作業和造成事故的特種作業人員,公司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有權扣證1~12個月,并記入操作證。對情節嚴重者,申報發證部門吊銷操作證,公司也可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直至移送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據是: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8—85。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所有基層單位,下列是特種作業范圍人員:

  ①電工作業:維修電工(施工現場電工),電氣安裝工,送、配電工(配電房值班電工)。

  ②金屬焊接:手工電弧焊工、電渣壓力焊。

  ③建筑登高架設作業: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設工。

  ④機動車輛:建筑工地翻斗車、裝載機、載重車輛。

  ⑤起重機械作業: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和作業指揮人員。

  ⑥其他機械操作工:混凝土攪拌機、機操工。

  施工現場

  (1)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公安部《關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項目經理是該工地的消防負責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網絡,根據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劃分消防管理責任區域消防負責人,公布上墻,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3)各重點防火區域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由消防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完備好用。消防器材、設施不得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4)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義務消防人員要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堅持每月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檢查當月消防工作情況。

  (5)施工現場應設吸煙點,禁止吸游煙、亂丟煙蒂。動用明火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動火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必須有消防器材,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措施。

  (6)從事焊接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上崗,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無證人員一律不準進行焊接作業。

  (7)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小太陽燈和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

  (8)所有電氣線路、機械設備必須由專業人員按規定安裝并符合標準。電氣線路、機械設備應經常檢查,防止因短路、超負荷等原因引起火災事故。

  (9)凡倉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區域必須設置禁火牌,要制定有關防火管理規定,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間必須設置禁火標志,刨花鋸屑等易燃物品應做到及時清理,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煙及動火作業。

  (11)凡設置消防器材的地點禁止堆放各種雜物,消防通道、施工現場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暢。

  (12)腳手架上禁止吸煙,禁止無證、無措施動火作業,禁止在腳手架上棄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現場日常消防管理由項目部安全保衛部門管理,要做到經常檢查,定期向項目部經理匯報。

  (14)對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班組和個人應給予獎勵,反之,對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人應視情節給予處罰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單位規章制度12

尊敬的張老師:

  我懷著無比沉重的心情自我檢討。

  學校一開學就三令五申,一再強調校規校紀,提醒學生不要違反校規,可我卻沒有把學校和老師的話放在心上,沒有重視老師說的話,沒有重視學校頒布的重要事項,當成了耳旁風,這些都是不應該的。也是對老師的不尊重。應該把老師說的話緊記在心,把學校頒布的校規校紀緊急在心。

  事后,我冷靜的想了很久,我這次犯的錯誤不僅給自己帶來了麻煩,而且我這種行為給學校也造成了及其壞的影響,破壞了學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學們中間也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由于我一個人的犯錯誤,有可能造成別的同學的效仿,影響班級紀律性,年級紀律性,對學校的紀律也是一種破壞,而且給對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師,家長也是一種傷害,也是對別的同學的父母的一種不負責任。每一個學校都希望自己的學生做到品學兼優,全面發展,樹立良好形象,也使我們的學校有一個良好形象。每一個同學也都希望學校給自己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來學習,生活違反規章制度檢討書20xx違反規章制度檢討書20xx。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但是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靠的是大家來共同維護來建立起來的,而我自己這次卻犯了錯誤,去破壞了學校的良好環境,是很不應該的,若每一個同學都這樣犯錯,那么是不會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形成,對違反校規的學生給予懲罰也是應該的,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識到自己犯了很嚴重錯誤,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損失,我應該為自己的'犯的錯誤付出代價,我也愿意要承擔盡管是承擔不起的責任,尤其是作在重點高校接受的人,在此錯誤中應負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我真誠地接受批評,并愿意接受學校給予的處理。

  對不起,老師!我犯的是一個嚴重的原則性的問題。我知道,老師對于我的犯校規也非常的生氣我也知道,對于學生,不觸犯校規,不違反紀律,做好自己的事是一項最基本的責任,也是最基本的義務。但是我卻連最基本的都沒有做到。如今,犯了大錯,我深深懊悔不已。我會以這次違紀事件作為一面鏡子時時檢點自己,批評和教育自己,自覺接受監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奮進,亡羊補牢、化羞恥為動力,努力學習我也要通過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認識。

單位規章制度13

  為實現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享有勞動合同解除權。但為防止用人單位濫用解除權,在立法上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作了嚴格限制。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屬于用人單位單方實施勞動合同過錯解除的情形之一。然而法律并未規定“嚴重違紀”的標準,實踐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對此有較大爭議。

  以案說法

  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若干元。鄭州市某區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受理后查明,勞動者于某日入職用人單位。合同履行中,用人單位以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及不服從崗位職責、消極怠工、頂撞領導、擾亂他人工作秩序等為由將勞動者予以開除。

  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在某行為中,在公司中造成極壞影響,故公司曾依據規章制度給予其警告處分。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未同意其調崗要求,產生懈息情緒,某段時間上班時間基本處于只打卡不工作狀態,還糾纏領導,該行為已嚴重影響用人單位的秩序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經勸說未果,公司層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提供了證人、錄像視頻等證據材料證明勞動者存在用人單位所稱的種種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勞動者確認其知曉公司的規章制度。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勞動者確實存在過錯,但過錯是否達到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程度有待商榷。

  律師評析

  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以勞動者存在法律規定的過錯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屬于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案例中,用人單位以依據規章制度對勞動者累計三次警告、記過處分到達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度,故對勞動者作解除合同處理。但根據用人單位提供的視頻資料,只能看到勞動者確實是待在管理人員的辦公區域,但從該視頻中無法看出勞動者該行為影響到其他員工的工作,也未有任何員工要求勞動者離開,且該視頻錄制時間僅為XX分鐘左右,不能證明勞動者是長時間逗留于管理人員的辦公區域。由此來認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現章制度有待商榷。

  《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實踐中,用人單位適用《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制定了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且規章制度經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確告知勞動者。

  用人單位可以依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不但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程序也要合法,并且向勞動者進行了公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2、勞動者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

  何為“嚴重違紀”,法律對此并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應以《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范圍和用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依法確定的具體界限為準。一般理解為:不服從用人單位的工作安排、工作期間打架斗毆、連續遲到早退、曠工等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行為,都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本案例,用人單位提供了規章制度,并且勞動者也知曉該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之前,針對勞動者不服從工作安排、消極息工、長時間逗留于非工作區域不完成工作等行為,依據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的對應處罰條款已經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履行了前置程序。但勞動者在受到處罰后,并沒有悔改,仍繼續采取上述行為。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的行為已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法院認為勞動者行為是否達到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程度有待商榷。

  由此,可以看出,各方爭議的焦點是何為“嚴重違紀”?

  律師認為,嚴重違紀的標準主要依靠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予以規定,規章制度中對相關標準進行界定時要把握適當的尺度。另一層面來講,嚴重不嚴,都是相對的'。一般由用人單位進行裁量。但裁量的評價標準,卻因評價者的地位、知識、經歷等產生不同的評價結果,甚至出現相背離的截然不同的、相對立的結論。

  需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以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要增強證據意識,對員工的違紀行為及時處理并保留好相關證據。

  不可否認,現實中往往存在用人單位依據規章制度隨意解雇勞動者的情形。為了避免用人單位濫用這一權利,對用人單位依據規章制度作出的解除決定,載判機構一般會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合理性進行相應的審查。由于法律并未規定“嚴重違紀”的具體標準,裁判機構對此具有自由裁量權,目前司法實踐中,裁判機構對規章制度的合理性審查僅限于發生勞動爭議所依據的規章制度的具體條款。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則會審查所依據的解雇條款是否合理,是否達到“嚴重違紀”的程度。

  鑒于法律、法規存在很大彈性空間,建議用人單位在制定各項規章制度時,根據實際情況將具體條款子以細化和明確,以便在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可以有針對性地提供解除依據,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訴訟風險。

單位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以下統稱行政單位)和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表現形式為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具體包括:

  (一)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

  (二)國家調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

  (三)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

  (四)接受捐贈等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第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二)推動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四)監管尚未與行政單位脫鉤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資產評估、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資產清查、資產信息化管理、資產統計報告和監督檢查等。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管理體制,并遵循下列原則:

  (一)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二)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

  (三)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

  第七條各縣、市、區政府應當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各級財政部門是政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綜合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負責資產配置事項的審批,按規定進行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辦理、審批,負責組織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等工作;

  (四)按規定權限審批、辦理本級行政事業單位有關資產購置、處置、出租、出借以及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擔保等事項,組織行政事業單位長期閑置、低效運轉和超標準配置的資產調劑工作,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整合、共享、共用機制;

  (五)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負責對行政單位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六)推進本級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市場化、社會化運作,加強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七)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和績效管理;

  (八)指導、監督、檢查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和下級財政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向本級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報告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對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本級和上級財政部門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審核本部門所屬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事項,辦理有關報批手續,按規定權限審核或者審批有關資產處置等事項;

  (三)負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長期閑置、低效運轉和超標準配置資產的調劑報批工作,優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共享、共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本部門行政單位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并承擔保值增值的責任;

  (五)督促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繳納國有資產收益;

  (六)組織本部門所屬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績效考核等工作;

  (七)接受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報告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負責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具體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單位資產的賬卡管理、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日常的監督檢查;

  (三)辦理配置、處置本單位國有資產和利用本單位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等事項的報批手續;

  (四)具體承擔與行政單位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責任;

  (五)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國有資產收益;

  (六)接受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并向其報告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成立專門機構,配備專業人員,做到機構、編制、人員、制度、經費五到位,切實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第三章資產配置

  第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遵循以下原則:

  (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二)與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需要相適應;

  (三)科學、合理優化資產結構;

  (四)勤儉節約,從嚴控制;

  (五)調劑、租賃、購置相結合。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級財力狀況等制定。

  資產配置時,能通過調劑、租賃解決的,不得重新購置。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年度部門預算編制前,由申請國有資產配置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全面分析存量資產的質量、結構和分布情況,研究單位履行管理職能需占用資產的合理額度,提出本單位下一年度擬購置資產的品目、數量,測算經費額度,報主管部門審核;

  (二)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國有資產配置單位資產存量狀況和有關資產配置標準進行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三)同級財政部門根據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結合本級資產配置標準和資產存量狀況進行審批;

  (四)經財政部門批準后,申請國有資產配置單位應當將資產購置項目列入年度部門預算,并在上報年度部門預算時附送相關審批文件,作為財政部門審批部門預算的依據。

  因工作需要確需臨時增加資產配置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報本級財政部門批準;有主管部門的事業單位及實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門報本級財政部門批準。

  第十五條經本級政府批準,由財政專項資金保障的重大會議、大型活動等需要購置資產的,由主辦單位提出申請,財政部門按照先調劑、后租賃、再購置的原則審批,并納入跟蹤管理。

  第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對配置的資產進行驗收、登記,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七條使用有明確設備購置項目的上級補助資金購置資產的,不再履行審批手續,由購置單位直接登記、入賬,并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后,報本級財政部門備案。

  對上級直接配置、調撥、獎勵和接受捐贈的資產以及其他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應當及時登記、入賬,并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在年終資產統計報告中披露。

  第十八條行政事業單位購置的資產,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應當由政府采購部門依法實施政府采購;未經審核批準的資產購置項目,政府采購部門不予受理。

單位規章制度15

  大學內部規章制度是學校為完善自身內部治理結構,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為實現育人、科研等各項教育管理目標,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所建立的一套適用于本學校的各類規范性文件的總稱。全面系統、規范嚴謹、合法有效的內部規章,是大學科學運行、穩健發展的基礎和關鍵,是提高內部管理效率,保障良好校園秩序的前提。

  一 、完善大學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的必要性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不斷向前推進,大學內部改革的壓力也越來越大,改革推進的好與壞,關系著大學的未來,關系著高等教育的未來。順應改革需要,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落實大學章程精神,做到依法治校、科學管理,最終實現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是每一所大學期盼盡早達成的責任與使命。而實現這些離不開大學內部規章制度的建設與完善。

  (一)完善大學內部治理結構的需要

  治理結構是現代大學制度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一所大學的格局、高度和潛力。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大學制度是我國大學的發展方向,要實現這一目標,大學首先要厘清內部各項權力的范圍和邊界。具體講就是要處理好大學中黨委的領導權,校長的行政權,教授的治學權和廣大教職員工的民主參與權。而這些權力關系的明確離不開一個個具體的規章制度。所以,完善大學治理結構,不是停留在口頭上,而是需要具體的規章制度來落實。

  (二)落實大學章程的需要

  推進大學章程建設是我國開展高等教育改革,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重要舉措。大學章程是高等學校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是大學內部各項規章制度的核心和統領。然而,僅有大學章程還不夠,還需要具體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規范性文件將大學章程所建立的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到學校的每一項工作中去。這樣大學章程在實現大學辦學自主權等方面的作用才能得以實現。

  (三)實現依法治校的需要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法治是確保國家各項改革成功的保障。對于大學而言,在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大形勢下,大學自身的改革發展需要依法而為、依法推進。而大學內部的規章制度正是國家法律法規體系在高校的延伸和補充。因而,堅持完善以大學章程為統領的規章制度建設,通過科學、完善的規章制度推動大學的改革發展,是大學實現依法治校的重要體現。

  二、當前大學內部規章制度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一)缺乏學校層面上的統籌規劃

  當前大學內部的規章制度在制定方面缺乏必要的統籌規劃,該制定什么,不該制定什么;先制定什么,后制定什么,沒有統一的安排。導致大學內部的規章缺乏體系性,顯得零散雜亂,也容易出現規章之間管理范圍的交叉、重疊;也容易出現無人管理、無規矩可循的“制度盲區”,“管理盲區”等問題。

  (二) 規章制定人員缺乏相關專業知識

  多數學校內部的規章制度都是由各個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負責草擬。雖然草擬人員在其所從事的工作領域中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但是,草擬規章制度同樣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巧,如果不了解其中的規范,制定的規章很可能起不到預期的管理效果,甚至還可能出現制定的規章在程序上或內容上存在違法情形,最終導致規章無效或存在較大法律風險等情況。

  (三)規章制度制定過程論證不充分

  當前很多部門的規章制度,受到部門領導主觀影響比較大,受領導換屆、輪崗影響大,不同領導對同一項工作有不同的理解,也就出臺不同的的規章制度。同時,規章制度的制定缺乏廣泛的論證,往往只在部門內部達成一致意見,對外征求意見流于形式, 多數情況下得不到有針對性、負責任的修改意見。這使規章制度在制定之初就存在缺陷,從而導致規章制度自身的穩定性大大降低,嚴重影響了規章制度各項規范功能的實施效果。

  (四)規章制度的內容結構不完整

  當前學校職能部門為了開展某項工作往往通過制定某項規章制度予以開展,但是多數規章制度中缺乏相關罰則的規定,即如果相關人員沒有按照規章制度執行,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會受到什么處罰, 這些內容規章制度本身沒有涉及。這使得很多規章制度缺乏基本的強制力,對規范相關教職員工的行為上起不到實質性的管理作用。

  三、完善大學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的對策

  根據當前大學在規章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建議通過將規章制度管理部門與制定部門相分離,在各職能部門設立規章制度建設專員,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建設規程等方式來完善。

  (一)將規章制度建設的統籌管理工作劃歸綜合性部門

  大學內部的'規章制度需要有一個綜合性的部門來負責統籌管理。一是有利于在內部職責劃分上,避免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在權力邊界上出現重疊、交叉。如果一項事務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共同管理,那么這類規章制度就由一個部門作為牽頭部門, 會同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相關規章制度,避免同一事項有多個文件管理,給實際工作帶來不便; 二是有利于規范性文件的統一管理, 對于學校規章制度的“廢、改、立”都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便于學校站在全局的、整體的高度去管理,去統籌規劃; 三是規章制度有一個統一的發布機構, 有助于被管理者更加全面系統地了解學校內部所有規章制度,既便于規章制度的宣傳推廣, 又便于被管理者的遵照執行。

  (二)各部門應確定專人負責本單位規章制度建設

  大學內部是一個非常龐大復雜的系統,涉及的管理內容、專業知識非常多,要想通過設立一個部門來專門負責校內各類規章制度的擬定工作有很大的難度。因此,目前最有效的方式是將各部門業務知識熟練,工作經驗豐富,熟悉本領域工作的教職工確定為本部門規章制度建設專員。由他們負責本部門的制度建設工作。學校負責定期組織各部門的規章制度建設專員開展相關業務培訓,以不斷提高相關人員規章制度建設的專業能力。

  (三)學校層面對規章制度建設程序制定統一規范

  規范規章制度管理,學校層面應專門出臺一份關于規章制度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在程序上,對學校規章制度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與公布、適用與解釋等各個環節進行規范管理;在內容上,擬出臺的規章制度要得到充分的論證,規章制度的草擬部門要對擬出臺的規章制度有詳細地論證說明,對于新立的規章制度,要說明新規章制度制定的意義和作用;對于修改的要說明具體修改了那些地方,為什么需要修改, 修改后有什么樣的預期效果;對于廢止的要說明為什么要廢止,是因為與上位法相沖突還是不符合當前工作需要等,并廣泛有效地征求相關學生、教職員工群體的意見,必要時應聘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咨詢,確保相關規章制度在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方面符合要求。

【單位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06-08

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04-04

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9篇【精品】10-10

(合集)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9篇01-18

單位與單位借條范本05-25

規章制度06-18

單位鑒定06-21

單位的借條09-28

小型規章制度10-31

久久一级2021视频,久久人成免费视频,欧美国产亚洲卡通综合,久久综合亚洲一区二区三区色
亚洲欧美一二区日韩高清在线 | 亚洲伊人成综合人影视 | 亚洲国产片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 色五月五月丁香综合久久 | 亚洲精品中出在线 | 在线综合亚洲欧美日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