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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范本1
1、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構成
①單位負責人;
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2、餐廳衛生制度
①、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②、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③、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⑤、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⑦、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3、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制度
①涼菜制作必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工具、專冷藏、專消毒。并在涼菜制作間入口處設預進間,供工作人員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②涼菜制作間內必須安裝空調設施,保證室溫低于25℃。
③涼菜制作間加工前必須進行紫外線消毒,每次消毒時間不少于30分鐘。
④涼菜制作前要將刀、砧板、臺面、手進行消毒并有消毒記錄。
⑤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制的成品涼菜,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制作間。
⑥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⑦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⑧工作結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⑨非專業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4、初(粗)加工間制度
①、有專用加工場地,工具、容器要專用,腐敗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應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將外殼洗凈,必要時應進行消毒處理,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④、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5、烹調加工制度。
①、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③、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
④、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安全標準》;
⑦、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⑧、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發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⑨、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6、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①、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②、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范本2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第一條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鑒別是否存在已經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并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四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 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并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 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 抽查檢查或檢測采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并填寫抽樣記錄單,并簽字、蓋章。
第四條 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衛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采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 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 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并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復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并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范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采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制、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制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xx㎡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 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文件。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構筑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并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匯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于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于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并予以答復,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后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復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 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后患。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范本3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健康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二、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當食品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四、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并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銷售工作區內。
五、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加強個人健康狀況日常監督管理。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培訓,增強其食品安全意識,提高食品安全知識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操作規程等。
四、定期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集中學習培訓,做到有學習培訓記錄、食品從業人員有學習記錄本,并建立好學習培訓檔案。
五、按時按要求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積極參加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六、有條件時選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食品檢測、檢驗知識學習培訓,培養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檢測、檢驗人員。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為規范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業食品安全員(師)制度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本單位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員(師)。
二、食品安全員(師)應當具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條件,參加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師)負責參與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監督落實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組織落實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處置制度,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員(師)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知識更新培訓。
四、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范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銷售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銷售全過程實施內部自我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進貨查驗、工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及報告情況歸檔備查。
五、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為規范本單位食品經營行為,嚴控風險點,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購環節
1.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
5.對采購食品的外觀質量狀況、食品溫度、保質期等方面進行查驗。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二、食品儲存環節
1.詳細記錄各類食品的入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入庫記錄應與進貨查驗相銜接,定期與供貨者核對購進食品的品種、規格和數量。
2.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等分類、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3.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4.定期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三、食品運輸環節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運輸工具應能滿足食品的運輸條件(如溫度、濕度等)。
四、食品銷售環節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經營場所應按照食品銷售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經營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
三、保持環境衛生,定期進行蟲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銷售散裝食品,應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
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五、經營場所可以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直接接觸食品的設備或設施、工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為安全、無毒、無異味、防吸收、耐腐蝕且可承受反復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潔和保養。
七、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需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密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潔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八、應當定期維護食品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經營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于與食品經營無關的用途。
七、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為加強對食品質量的安全管理,嚴把食品進貨關,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實施索證制度。在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方的真實身份,索取并檢查供貨方的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等證照手續,以查驗供貨方和生產者的主體合法性。
二、實施索票制度。購進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的檢測、檢疫報告等合格證明,并對食品包裝上的標識以及內在質量進行檢查或抽查,查驗食品質量的真實性;對于沒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拒絕購進。
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
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保存相關憑證,并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保健食品專項制度。1.索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供貨者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索要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和經營許可證明文件復印件。3.索要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含技術要求、產品說明書等)復印件和企業產品質量標準復印件。4.索要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進口保健食品還應當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復印件。
八、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的貯存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二、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六、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七、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八、貯存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九、廢棄物處置制度
為規范廢棄物處置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排人員負責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等工作。
二、設置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廢棄物應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三、禁止亂堆廢棄物,禁止將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
四、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五、單位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十、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為加強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停止經營、召回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一旦發現所經營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正式公布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迅速按要求進行嚴格清查,并對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停止經營,并將清查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要求處理。
三、對已經停止經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配合食品生產者立即召回,并將召回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十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防止或減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社會危害,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二、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防范檢查登記本,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三、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立即把傷病人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時向本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四、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中,積極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有關事宜。
十二、食品銷售記錄制度(食品批發企業)
為加強本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記錄食品銷售去向,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規定健全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建立食品銷貨臺帳。
二、食品銷貨臺賬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銷售食品時,主動向購進者開具載有批發記錄信息的銷售票據或者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者簽字。
十三、禁止經營食品
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食品經營者禁止經營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
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五、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八、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九、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十一、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二、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轉 載于: : 保證食品安全規章制度范本三篇)。
一、庫房要保持通風、干燥,采取防鼠、防蟲、防霉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并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庫房應根據貯存條件的不同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
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六、要經常清掃,保持庫內、外環境整潔衛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并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
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
三、食品衛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并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并保持個人衛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衛生。
(八)發現問題,由衛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轉載 于: : 保證食品安全規章制度范本三篇)。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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