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群走網>實用文>規章制度>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更新時間:2024-06-26 15:43:35
  • 相關推薦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1、對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的指示。組織編制、修改、補充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嚴格考核。

  3、主持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4、督促制訂和實施施工生產過程的安全生產措施。

  5、在布置、檢查生產的同時,布置、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6、主持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包括防汛防臺領導小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對重大安全問題組織討論。

  7、定期組織開展公司綜合安全大檢查和各種專業安全檢查,領導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的.經驗。

  8、制定和保持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

  9、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10、組織編制勞動保護措施項目,并落實物資、經費等,保證實施。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全廠員工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具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3、工作時不得在工場打鬧、追逐、大聲喧嘩。

  4、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場內嚴禁吸煙。

  6、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汽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8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7、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亂放。

  8、在車間、油庫、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應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9、進入油庫,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庫。

  10、工作燈應采取低壓(36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濕時不得扳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12、非電工不得搬弄配電盤上的開關及電器設施。

  13、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14、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15、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環境保護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環境保護方針,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積極防治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垃圾等有害物質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與危害,按生氣工藝安裝、配置“三廢”處理、通風、吸塵、凈化、消聲等設施。

  三、定期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和環保常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環境保護制度。

  四、嚴格執行汽車排放標準,全面實施在用車輛的檢查/維護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車輛的排放污染,在維修作業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凈化裝置。

  五、嚴格執行車輛噪聲抑制技術標準,確保修竣車輛的消聲器和喇叭技術性能良好,在維修作業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消聲裝置。

  六、車輛竣工出廠前,要嚴格檢查車輛尾氣排放和噪聲指標,對尾氣排放和噪聲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出廠。

  機動車維修服務規范

  1、禮貌周到

  服務公開

  接待員應身穿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語文明、迎送有禮。

  耐心聽取客戶訴求,實事求是與客戶溝通,尊重客戶的知情權。

  為客戶提供全程服務,接待員要為客戶聯系各部門、人員辦理業務手續。

  公開有關證照、主要的`維修項目及其工時收費表、質量保證承諾、服務程序。

  公開投訴電話,設置意見薄、投訴箱,對客戶的意見、投訴要有答復。

  2、環境整潔管理有序

  廠區環境保持清潔,廠房明亮、通風,各區域、崗位有標識。

  各類物資定置存放,堆放整齊,廢舊物資及時清理。

  廠區應設有用于客戶接待、休息的場所。

  接車、生產、交車、投訴、索賠、跟蹤服務要做到規范化、制度化。

  實行定人定崗定責,落實崗位責任制度和崗位責任追究制度。

  3、明碼標價收費合理

  企業應編制維修工時定額表、工時費用明細表。

  確定維修項目時,要以檢測診斷結果為依據。

  維修配件、材料要有進出臺帳記錄,進貨票據要妥善保存。

  維修收費應合法、合理,符合維修行業的整體水平。

  維修費用結算后,將工時、材料明細單交客戶,維修收費要使用合法收費憑證。

  4、信守合同保證質量

  承修車輛要簽訂合同或托修單,明確維修項目、費用、質量保證期和雙方責任。

  保證兌現對客戶的承諾,為客戶排憂解難。

  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維修質量三級檢驗制度,保存檢驗數據。

  對維修配件、材料的質量負責,不使用假冒、偽劣配件、材料。

  質量保證期內的車輛返修率應低于5%,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要主動對出現的質量問題負責。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生

  (2)通風干燥

  (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1、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經理)安全生產職責、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經營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設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工會安全生產職責、班組(站)長安全生產職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安全員職責、職工安全生產職責等。

  3、安全經營目標責任書

  4、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5、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9、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0、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制度

  11、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5、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6、設施與設備維護、保養、檢測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8、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9、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20、應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21、承包經營、租賃場地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22、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包括作業區內“十四不準”、操作工“六嚴格”、動火“六大禁令”、進入容器和設備“八必須”、機動車輛“七大禁令”、起重作業“十不吊”、預防事故“十問”、安全生產現場自律準則“20條”、員工防火“三懂”、“三會”。

  23、其它必要的安全生產制度(視企業實際增加)

  24、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主要包括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獎懲附則等內容。

  25、生產經營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應急處置基本原則、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信息報告程序、應急處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等內容。

  26、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編寫提綱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特征、應急組織與職責、應急處置、注意事項等內容。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1、總則

  為了規范調度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調度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運行提供調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調度運行

  2.1調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運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運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調度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運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運行。

  2.1.2值班調度員進行調度操作時(包括調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復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運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運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調度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并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調度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調度員值班應按經批準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調度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系統及各變電站的運行方式,運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設備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事故、異常運行、設備缺陷情況;

  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交接班記錄;

  調度運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調度聯系匯報

  2.3.1值班調度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調度員的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范圍內設備異常故障時及時匯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設備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匯報省調。

  2.3.2值班調度員在其管轄范圍內的調度聯系對象為:各縣(配)調值班調度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系人,電力用戶指定的電氣聯系人,聯系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準或調度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調度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調度業務聯系和發布調度指令。

  2.3.4各級值班調度員及運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系、發布和接受調度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復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運行人員發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調度員的業務權限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調度員的同意后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運行單位之間的調度電話是電網統一調度的重要手段,非調度業務不得占用,調度業務聯系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調度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匯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也應事先匯報所領導、調度班長。

  2.3.7發生重大設備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設備跳閘時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調度班長,設備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設備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用戶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調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調度操作均應使用調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調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復審、副值預發;新設備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復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審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復審。

  2.4.3調度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調度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調度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注明原因,并及時通知。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職責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一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職責。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職責。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職責。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職責。

  6、非上班時光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我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職責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職責人和職責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職責。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職責班組若找不出職責人,則職責班組承擔50%的經濟職責。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一天一次的場地清理,堅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職責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職責制(要職責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職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職責班組100-500元。

  2、認真  六、職責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職責認定,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職責。(職責分4種:直接職責、主要職責、重要職責和領導職責。)

  1、認定負直接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職責。

  2、認定負主要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職責。

  3、認定負重要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職責。

  4、認定負領導職責的,相關職責人承擔20%以下經濟職責。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職責的,相關職責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職責。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禮貌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禮貌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臵;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

  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臵;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為強化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傷害,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樹立良好的商業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一、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集體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2、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3、留樣的食品樣品應采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5、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6、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7、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5、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7、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8、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10、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四、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五、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

  1、食品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管理人員有義務對員工進行有關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技術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規定為基礎的相關業務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小于30分鐘,每月累計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五學時。

  2、食品從業人員無論新參加工作或臨時參加工作,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3、食品從業人員在工作時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疑患有礙食品安全的從業人員,應立即離崗并勸其就診,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4、食品經營員工上崗前必須檢查個人衛生,不得留長指甲、涂指油,不準吸煙、穿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5、食品從業人員不得在食品生產場所內吸煙,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須用洗潔用品及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前應洗手或用消毒藥水浸泡消毒;食品從業人員應做到勤洗手,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工作帽內。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

  六、食品的衛生管理

  1、食品做好后負責人應現場檢查、核對食品檢驗合格證與食品的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無污染或變質。

  2、食品在儲存時應有防蠅、防鼠措施,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

  3、食品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并經常進行衛生檢查。

  七、環境衛生的管理

  1、食品加工區應當保持整潔、衛生,通風。

  2、食品加工區應有專用的洗手清潔設施。

  3、食品器具應隨時檢查、清掃,要做到盡量縮短貯存期,以防止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

  八、食品從業人員紀律管理規范

  1、食品從業人員必須佩帶有效健康證上崗,不允許末佩帶或佩帶他人健康證或健康證已過有效期等情況發生。

  2、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不準在食品生產場所吸煙、穿拖鞋、佩帶金銀首飾、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等

  3、食品生產場所應保持清潔,工具按要求整齊擱放。

  4、應有食品儲存的專用倉庫,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一條: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安全暫行條例》和交通建設局的有關文件規定,實行行政負責,歸口管理,紀律監察,群眾監督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單位各類人員,凡違反本規定的均按照有關條款處理。安全工作考核作為單位評選先進、獎金效益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具有一票否決權。

  三條:本處安全生產管理,實行層層責任制,施工隊、作業班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隊承建項目)向項目部負責,項目部向處負責,分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同時各級領導承擔一定的責任,處主要領導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負主要責任,其他領導負綜合管理責任。

  一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概念: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生產單位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領導,建立起以政府部門、企業主要領導為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要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企業各級生產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要"對上級負責,對職工負責,對自己負責"。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即建立起經營者(決策、管理、和監督責任)、管理者、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的安全責任制體系。

  ②建立全生產責任制的步驟:首先要樹立"安全一"的思想,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專門的人員與機構來保障,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在以法人代表為核心的責任體系下,通過檢查、監督、獎懲等制度來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落實。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

  責任制度就是明確企業一把手是安全減災的一責任人;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全面綜合管理,不同職能機構有特定的安全職責。如一個企業,要落實安全責任制度,需要對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制定出具體的安全責任,并通過檢查、監督、考評、獎懲等實際工作得到落實。

  二章組織機構及職權

  處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員由行政辦公室、工程技術科、設備物資科、勞資科和各項目部(隊)行政負責人組成。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在處行政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法令,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適合本處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勞動保護、保險工作,審查、審核基層單位的專題報告,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行政和經濟處分決定。安委會可隨時召開全體委員會議討論有關安全的重大事項。

  ()處級安委會要作好行政領導安全的助手,協助處長處理安全生產問題

  ①進入項目(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依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③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工、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資料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職責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資料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景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職責管理與經濟職責制緊密掛勾。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 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資料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資料。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資料。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光。例會時光、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為了規范xx煤礦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級、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針對煤炭行業安全管理制定中、長期規劃。并積極引進、推廣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季度要組織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并在全市進行通報。縣級煤炭管理部門每月要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

  三、市煤炭管理部門要組織安排好每年的礦井瓦斯鑒定和煤的自燃傾向性及爆炸性鑒定工作,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協助市煤炭管理部門工作。

  四、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對本地區礦井是否進行瓦斯抽放進行科學界定,并積極指導符合抽放條件的礦井進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各煤礦“一通三防”管理機構人員及“一通三防”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六、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煤礦監控網絡系統的統一管理、維護、監督和控制。各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煤礦網絡監控系統及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及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反映網絡故障,協調技術人員和煤礦處理各種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給予支持并督促、檢查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報、審批制度:

  上報市局措施的種類:火區啟封措施;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編制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煤礦安全規程》第112條規定的串聯風措施。以上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初審后,上報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批復時限:市煤炭管理部門接到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報來的措施后,15日內批復完畢。

  九、市級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與上級業務部門聯系,對本市煤炭行業的瓦檢器、風表等安全檢測儀器進行校驗、強檢。并組織、協調、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對所屬區域煤礦的甲烷傳感器按規定進行校驗。

  十、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幫助、指導煤炭企業解決管理中的各種安全技術問題。

  十一、各煤礦必須成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礦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從業人員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二、為便于掌握事故、隱患等情況,以便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規定事故上報制度:

  上報事故種類:發生火災事故、瓦斯燃燒與爆炸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傷亡)、有害氣體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

  上報程序:鄉鎮煤礦及縣(市、區)屬國有地方煤礦在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匯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及鄰近救護隊,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接到匯報后,要及時趕赴現場,同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匯報,救護隊接到匯報后,要匯報、請示市煤炭管理部門,以便采取行動;市直屬煤礦,要立即匯報市煤炭管理部門,由市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市救護隊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事故處理結束后,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或市直屬煤礦向市煤炭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材料,市局對材料存檔。對事故隱瞞不報,按隱瞞事故處理。

  十三、各煤礦要建立管理記錄,各級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時,一并檢查。記錄名稱如下:礦井測風記錄、瓦斯檢查記錄、巷道貫通記錄、排放瓦斯記錄、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清掃煤塵記錄、自燃發火記錄。

  十四、為更好的進行以風定產,規定測風制度如下:

  (一)、各礦井要有專、兼職的測風員。

  (二)、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

  (三)、在礦井的主要風巷中,均應建立測風站,測風站內懸掛測風記錄板。

  (四)、要有測風記錄。

  十五、為規范瓦斯檢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檢查制度:

  (一)、礦長、礦安全、技術負責人及通風管理人員入井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

  (二)、電工作業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場檢查瓦斯情況。

  (三)、礦井檢查瓦斯的范圍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總回風道、密閉、擋風墻。檢查的內容包括:GH4、CO2、CO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規定:

  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2次CH4濃度,高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3次。

  有雙突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較大,變化中國家法規和北京市規定的重傷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門派出調查組或委托本酒店調查。調查前需保護好現場。

  2.3.2本酒店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應由保衛部、人力資源部等人員參加;政府組成調查組的,本酒店主要負責人組織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配合調查,并確定配合協助調查的人員。

  2.3.3事故發生部門和班組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2.3.4事故調查應確定事故性質和分類,事故調查取證包括:有關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人證材料收集;事故現場攝影、拍照和事故現場圖繪制等。

  2.3.5事故調查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中包括事故發生過程及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并針對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其中事故原因應包括直接、間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等,間接原因包括技術原因、教育原因、身體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本酒店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應由調查組負責人編制,報酒店主要負責人批準;政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酒店負責接收并根據報告要求進行內部分析處理。

  2.4事故管理

  2.4.1各部門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未遂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分析其發生的原因,并針對原因采取預防措施。

  2.4.2事故處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2.4.3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檔案,并長期保存;事故檔案登記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調查的資料和事故處理決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等。

  2.4.4保衛部建立事故登記臺賬,對本單位歷年的事故情況進行收集、整理與統計分析,探尋事故發生的規律,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2.5災害賠償與救治

  2.5.1為每一位員工(包括事實用工關系的人員,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并保存有效期內的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2.5.2員工發生工傷事故,酒店及時辦理工傷申報手續,并保存申報資料和記錄。

  2.5.3按國家和北京市規定,及時對工傷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個人或其家屬。

  2.5.4按國家和北京市賠付標準對受傷員工進行賠償,并保留賠付證明材料。

  2.5.5根據本酒店風險情況,依據國家法規和北京市相關規定,投保以本單位依法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責任保險,以確保本酒店及人員、賓客在遇到財產損失、傷亡時根據北京市賠付標準得到及時賠付。

  2.5.6為旅游團隊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相關實施規定,建立責任保險制度,為旅游者投保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責任險。

  3、附則

  3.1本制度由保衛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3.2本制度自印發施行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發展,根據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及集團有關要求,結合國內建筑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從事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適合本規定。

  第二章安全組織機構

  第三條、公司在安全生產上實行三級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其安全組織機構由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組成。

  (一)總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落實國家、行業和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與要求,指導、協調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總公司設專門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處),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并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二)分公司也設安全生產委員會,落實上級機關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協調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設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科),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

  (三)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安全辦公室,負責本項目經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辦公室人員(安全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抓好項目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巡回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

  第四條、安全隊伍建設

  每個工地最少必須設置1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應設置2~3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2014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機械、消防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安全工作。

  第五條、現場安全員要選擇責任心強,并有相應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并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安全員要按規范要求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檢查記錄。

  第六條、安全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并落到實處,安全管理機構不得隨意撤并,基層安全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企業內部應實行安全管理人員委派制,基層安全員的調動要得到上一級安全管理機關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企業在安全生產上實行黨政工團齊抓共管體制。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要充分支持、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工作。各級工會組織應對本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條、公司經理、分公司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經常對各級領導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注重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本企業、部門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四)組織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落實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對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獎懲。

  第九條、公司副經理、分公司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主管領導責任,協助經理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制度;

  (二)領導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體施工方案、工程生產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三)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交流會、現場會;

  (四)領導組織進行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五)負責并主持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十條、總工程師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特殊復雜工程的施工方案時,明確提出指導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嚴格審查施工中各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組織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等作業交底,指導主管職能或安全管理部門制訂相關操作方法或規程;

  (五)參與職工傷亡事故的技術性調查,并要求有關部門制訂技術防范措施。

  第十一條、安全科(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有關部門制訂、修改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制度、規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指導、督促基層企業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對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安全檢查,指導并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隱患進行整改。發現重大事故險情時有權停止作業,令職工撤離現場,并及時上報;

  (五)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對基層單位和個人進行安全獎勵和處罰;

  (六)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七)做好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公司辦公室、工程部、技術部、科教室、物資供銷部、設備動力部和財務部等職能部門應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認真執行,對各自管轄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十三條、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一)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經營承包的重要指標;

  (二)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項目、班組安全保證體系;

  (三)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努力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并予以解決;

  (五)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現場組織調查、并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

  (六)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要按通知書有關要求對隱患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完成情況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

  (七)支持安全員工作、積極發揮其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條、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要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資料,交工段長和安全員,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

  (三)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從技術上提出解決方案。

  第十六條、施工員和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對本工段、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負責組織本工段、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三)堅持開展班組安全活動,認真進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干;

  (四)經常進行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第十七條、職工安全生產守則

  (一)認真執行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自覺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

  (三)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四)工作前對所用的設備和機具要進行認真檢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和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水上作業必須穿救生衣;

  (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設施、安全標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動。

  第四章安全生產教育

  第十八條、總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科學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條、總公司根據工程需要不定期組織分公司主管生產領導、有關技

  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或培訓;每年組織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訓。

  第二十條、總公司要監督檢查各分公司對新參加工作職工及轉崗、復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其培訓資料要齊全、完整,簽認記錄要由有關部門歸檔。

  第二十一條、總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應利用各種形式對職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記錄備查。

  第五章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第二十二條、現場綜合安全管理

  (一)確定工程后,項目經理部要根據工程現場環境,首先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現場要根據所承擔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設置“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體平面圖;

  (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消防、交通、環境保護等法規和相應技術規范,制定項目的有關規定并采取具體措施予以落實;

  (四)在市區主要路段、人車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莊施工時,現場應設圍擋,并對施工現場實施封閉式管理。

  (五)現場物料要按規定碼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嚴禁靠近圍護墻及建筑墻壁堆放。大型模板應按施工平面圖指定位置分類存放;

  (六)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卸料平臺架等設施搭設完成后,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進行經常檢查維修,保證安全。并必須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并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搭設;

  (七)高處作業的施工設備和防護設施要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作業人員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和防滑鞋等防護用品;

  (八)做好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上崗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第二十三條現場施工安全管理

  (一)開挖土方前,必須掌握地質和地下設施等情況,并由技術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在安全員監督下方可開挖施工,地下各種管線應采取相應保護措施,以防挖壞;

  (二)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

  (三)在進行拆除工程時,必須要制定操作規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圍大、危險程度高的要指派專人指揮和安全監護,并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告標志;

  (四)深槽和較深溝坑施工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如施工機械確須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范圍內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條、現場運輸道路管理

  (一)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內行駛、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和人員,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二)嚴禁人貨混裝、裝運各種材料、物件要綁牢,自卸車斗內不準載人;

  (三)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向、制動機構及燈光、信號等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行車時嚴禁載人。往溝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四)使用手推車、要保持安全距離、裝物要牢靠、適度。

  二十五條、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設備,如卷揚機、塔吊、外用電梯等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其安全裝置要齊全有效;

  (二)清洗、維修機具和設備時,要停車打掩,切斷電源,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并要設專人看管電閘;

  (三)使用蛤蟆夯、震搗器及其它電動工具設備,必須有防觸電措施或裝置。操作人員配戴防護用品;

  (四)使用卷場機、提升機操作前要檢查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錨是否牢固;

  (五)挖掘機、吊車等機械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臂桿回轉半徑內和吊鉤下嚴禁站人;

  (六)圓盤鋸、木工平刨等設備必須設有安全防護裝置,否則一律不準使用;第二十六條、安全技術交底

  (一)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應按下列程序執行:由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門意見后,經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發后實施;

  (二)安全交底具體步驟: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項目部和班組各執1份。班組長組織全體參與該項施工的職工接受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的現場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并履行交底的簽認手續。專職安全員應現(敬請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場監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做書面記錄備查。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一)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和電氣防火措施;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規定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三)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三相五線)接零保護系統。臨時線路的架設要符合有關要求。配電箱要按集團規定要求設置,用電設備要采用一機一閘,電氣開關、插頭、插座應完好,加箱上鎖,且有防雨、防漏電裝置。熔斷器按額定負荷裝設;

  (四)高壓輸電線與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安全用電規范要求。;

  (五)施工現場動力、照明線路的架設及使用的電器設備均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線路跨越道路時,應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護;

  (六)移動式電動機具,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配置防漏電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類手持電動工具并裝漏電保護器,初次使用手持電動工具者要在有經驗人員監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第六章安全檢查

  第二十八條、企業堅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十九條、企業每年組織2次由總公司主要領導帶隊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分公司在建項目部。

  第三十條、分公司應每季度由分管生產副經理組織安全科人員對分公司所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每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小組成員對工地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并要有檢查記錄。

  第三十二條、作業班組應每旬自行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值日員應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第三十三條、檢查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執行情況、基礎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情況;操作規程執行情況以及各種事故隱患等。

  第三十四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由檢查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有關責任人員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第七章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職工在從事用人單位指派的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傷、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項目部、分公司、總公司應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站和其他相關部門,按規定填報"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報表",并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第三十六條、企業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對事故責任人要進行處理,對隱患進行整改,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十七條、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總公司會同企業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會、檢察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三十八條、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職工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結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與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或行業規定為準。

  第四十條、各分公司(項目部)可根據各自具體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并報總公司備案。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5月4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資料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職責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景;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景,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景,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職責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禮貌、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我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須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光、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一天操作前,對自我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資料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景,主要資料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團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景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職責,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忙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所以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景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本企業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理解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企業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資料,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理解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生產場所的噪聲強度應貼合《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的規定》;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貼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4)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景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廠區各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電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廠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

  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職責。

  八、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場所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3、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5、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貼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4)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九、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1、本單位每次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并由專人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2、對安全生產會議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資料不準漏記或錯記。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會議資料,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十、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3、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職責。

  4、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5、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十一、公司安全獎懲制度

  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各級主管領導能在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的。

  6、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公司將視情節予以獎勵。

  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100元罰款,對職責人處以50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單位2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次處以20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并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職責人,按職責大小、情節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職責。

  十二、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3、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的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填報職工工傷確認申請表。經勞動安全部門確認后,企業持《職工工傷確認表》到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

  十三、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2、事故調查報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4、對于事故職責人要有獎懲,必須再培訓的則由安全生產管理員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資料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景記錄存檔。

  3、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5、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6、公司經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2、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3、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景記錄存檔。

  4、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職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3、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景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職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否則安全部將對職責人提來源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景進行全面修訂。

  2、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3、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資料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八)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景、業務學習情景、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景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2、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3、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九)電、氣焊防火制度

  1、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2、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3、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景,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4、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堅持必須距離。

  5、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6、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8、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9、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十)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6、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7、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8、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9、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十五、企業事故緊急救援預案制度

  生產企業將制訂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對危險源和危險部位的管理和檢查,使生產過程中的風險降到最低程度。為了在重大事故發生時能及時予以控制,有效地組織搶險和救災,防止事故的擴大,生產企業將對本單位的危險場所和部位進行危險源安全評價。對所有被確定為重大危險源的部位和場所,應事先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的狀態和定量進行預測,評估事故發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員傷亡情景、設備破壞和財產損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災、爆炸,有毒有害物質的擴散對周圍地區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預測。依據預測,提前制訂重大事故應急措施方案,組織、培訓搶險隊伍和配備救援所需的裝備、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按預訂方案進行實施,在較短時間內使事故得到控制,或按照正確的方法和程序進行救助和疏散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一、企業應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機構。

  其結構規定如下:

  1、指揮系統及其職責

  (1)制訂應急指揮組織系統圖。

  (2)熟知有關應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規范規定。

  2、指揮領導機構及其職責

  (1)指揮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a、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修訂和完善工作。

  b、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

  c、負責組織排險隊、救援隊、醫護隊的實際訓練等工作。

  d、負責建立通信與警報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物資。

  e、負責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2)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職責

  a、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b、向上級部門、當地政府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的情景。

  c、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

  d、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

  e、負責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指揮部人員分工總指揮負責組織企業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安全部門負責人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景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保衛部門負責人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產部門(或調度長)負責人: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的調度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系和對外聯系。機電(設備)部門負責人: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衛生部門(包括防疫站站長、院長)負責人: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傷亡、中毒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后勤(總務)部門負責人:負責搶修和搶救傷亡、中毒人員的有關必需品的供應工作。供銷部門負責人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環保部門負責人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有毒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和處理工作。

  二、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保障

  1、通信保障:包括有線、無線、警報、協同通訊的組成、任務和有關信號規定,保證完好暢通、聯絡無誤。

  2、運輸保障:包括救援車輛編號、數量,明確任務要求。

  3、搶險物資保障包括搶險搶救裝備物資的種類、數量、編號等要求。

  4、治安保障包括治安人員的任務分工,重點警戒目標區的劃分,保證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

  三、預測事故擴散影響范圍及潛在危險性的評估

  1、根據危險品性質評估危險性根據危險源所涉及的危險品的性質、生產工藝過程、氣象條件、地理位置等,估計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影響范圍。如事故涉及化學品,則要估計其毒性、揮發性、擴展性、氧化速度、可釋放量及預測其濃度等。

  2、根據生產工藝流程進行潛在危險性的評估對每一個已確定的危險目標要做出潛在危險性的評價。即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可能對周圍設備、生產工藝、環境帶來的危害及其范圍。預測可導致事故擴大的發生途徑,按可能擴大范圍的危險性大小排序,確定應急救援搶險目標,控制事故的發展。

  四、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1、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為了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效地進行搶險救護的工作,必須制訂應急救援預案的規章制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對全企業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救援常識教育,落實崗位職責制。同時還應建立以下相應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產調度負責,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制度:每月由企業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景,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例會制度:每季度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組織召開一次指揮小組成員和各救援隊伍負責人會議,檢查上季度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進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2、加強對救援隊伍的培訓指揮小組要從本企業的實際出發,針對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救援訓練演習。一旦發生事故,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十六、企業職工勞動保護制度

  一、企業必須建立貼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二、企業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三、企業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職工月經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護工作

  四、企業應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和在校學生,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五、企業應經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十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度

  一、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機構職責

  (一)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規范,在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3、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頒發有關安全規定,組織制訂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景;

  4、參加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專項方案的審核,現場機械設備及防護設施的驗收,及大型機具設備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

  5、組織并參與安全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6、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景,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負責對企業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工會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進取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安全管理方法;

  9、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供應和產品質量,防護性能檢查,監督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得到勞動保護;

  10、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不斷提高基層安全員的技術素質。

  11、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組織搶救,監督指導保護現場,清查人員傷害,資源損失情景,尋找證人,證物,匯集事故相關資料,填報事故快報。并督促報告公安及政府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按規定時限完成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現場復工前的整改,整頓,并負責實施驗收。

  (二)各人員職責:

  1.1.1組長

  a、負責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并于每月召開安全生產會議。

  b、落實安全生產所需的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源充足。

  c、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員。

  d、負責與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聯絡。

  1.1.2副組長職責

  a、具體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安全管理員工作。

  b、對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或公司安全生產監督員所發現的隱患及時上報,并安排整改。

  c、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2.1組員(安全生產管理員)

  2.1.1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a、檢查公司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整改。

  b、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c、對公司安全設施進行定期檢查、保養。

  d。公司發生緊急事故時,在安全管理機構領導下及時處理險情。

  2.1.2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a、協助安全生產管理員檢查公司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并及時上報整改。

  b、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c、協助安全生產管理員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d、公司發生緊急事故時,在安全管理機構領導下及時處理險情。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快遞管理,保障快遞安全,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快遞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江蘇省郵政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快遞業務以及相關保障、服務、安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快遞服務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完善快遞業發展政策,引導、扶持快遞業發展,提升快遞服務水平,促進產業聯動,滿足經濟社會需要。

  第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郵政管理部門可以托市(縣)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和、經濟和信息化、商務、國家安全、、工商、國土資源、建設、城鄉規劃、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交通運輸、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快遞業務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用現代信息、自動化、物聯網等技術,開展技術改造和創新,高效利用交通運輸資源,降低能源消耗,發展低碳快遞。

  第六條快遞行業協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規定,制定快遞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信息、培訓等服務,促進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促進與保障

  第七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快遞服務設施布局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保障快遞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編制快遞業發展規劃,并會同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編制包括快遞園區、快件處理場所、城鄉快遞服務網點等在內的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快遞業發展規劃、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現代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應當為快遞業發展提供支持。

  第九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快遞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快遞投資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標。鼓勵將工業舊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資源用于快遞業發展,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用途改變的,經批準可以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第十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總部或者區域總部落戶本市;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本市總部經濟的相關政策。

  第十一條蘇南快遞產業園等快遞園區應當根據園區規劃,建立健全運行管理機制,完善園區功能,推動快遞產業集聚發展。

  第十二條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住宅區、商業區為設置快遞服務網點提供便利。鼓勵利用城市配送網絡、郵政網點、村郵站、城市社區工作站、農村服務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遞服務。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城鄉客運班車、客運場站等開展快遞下鄉便民服務。

  第十三條機場應當設置快件監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檢、配載、裝卸、交接、運輸通道,為快件快速通行、通關提供便利。

  第十四條新建住宅區應當設置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快遞服務場所。舊住宅區整治改造時具備條件的,應當將快遞服務場所設置納入提升性項目,滿足居民對快遞服務的需求。

  第十五條鼓勵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高等院校、車站、機場、住宅區、商業區等場所設置符合國家《智能快件箱》標準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條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在確保安全和不影響通行的前提下,為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參照省有關規定制定快遞服務車輛管理辦法。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機動車,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的要求統一標識。

  第十七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區、商業區、學校以及其他封閉管理的場所,應當為快遞服務提供通行、臨時停車、派送等便利。快遞收派員無法按址當面投交快件,經收件人同意交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代收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應當代收、代轉。

  第三章快遞服務

  第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推進服務質量體系建設,加強快遞服務質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快遞服務。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的快遞服務應當符合快遞服務國家標準,鼓勵提供高于國家標準的快遞服務。

  第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示服務種類、服務時限、服務價格、損失賠償、投訴處理等服務承諾事項;服務承諾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發布提示公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上門取件服務的,應當在承諾或者約定的時限內完成;不能按照約定時限上門取件的,應當及時告知用戶。

  第二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收寄快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指導寄件人如實填寫快遞運單;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選擇保價或者保險業務;

  (三)當場核對內件物品性質等運單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費標準、賠償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五)準確標注內件物品重量、資費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標準分揀快件,不得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不得野蠻分揀快件。

  第二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承諾的時限內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的,經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為簽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經兩次免費投遞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事先告知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應當對包裝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簽收。快件注明為易碎品以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要求當面開拆驗收。對內件短少、損毀或者與運單不符的快件,快遞收派員應當在快遞運單上注明情況,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遞收派員共同簽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絕簽字的,快遞收派員應當予以注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四條代收貨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付款;驗收時,可以檢查內件外觀,清點內件數量,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

  第二十五條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與運單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用戶對賠償事項未約定的,對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賠償。

  第二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于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快件,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ˇ理。

  第二十七條快遞收派員在收寄、投遞過程中,應當穿著具有企業統一標識的服裝,并佩戴工號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證件。

  第二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經營許可期內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遞服務。臨時停止或者暫停提供快遞服務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妥善處理未投遞的快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妥善應對快遞業務高峰期,制定快遞業務應急預案,做好業務量監測,加強服務網絡統籌調度,避免造成快件積壓,并及時向社會發布服務提示,處理用戶投訴。

  第三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規定的'項目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確保有關數據的真實、完整,并按時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報送。

  第三十一條提供快件代收、代轉等快遞末端公共服務的,應當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場所、人員以及設備,并接受市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郵政管理、國家安全、、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快遞安全保障機制,確保寄遞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生產安全。

  第三十四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和教育培訓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保存從業人員個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保護用戶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確規定或者用戶書面同意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將用戶使用快遞業務的信息提供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

  第三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置快件處理場所,應當事先征詢市郵政管理部門以及有關部門意見,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預留工作場地,其設計和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機關、海關依法履行職責的要求。

  第三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并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收寄快件時,對信件以外的快件,應當當面驗視內件,符合寄遞規定的,應當當場封裝并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用戶拒絕驗視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條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遵守國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證明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依照國家規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關書面憑證的,應當要求其提供憑證原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收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已出具安全證明的物品時,應當如實記錄收寄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收寄時間、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接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托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遵守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與托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

  第四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的,不得繼續轉發和投遞。對于依法應當沒收、銷毀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質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向郵政管理、、國家安全等部門報告,并配合處理。對已經收寄但不需要沒收、銷毀的禁止寄遞物品以及一同查處的禁止寄遞物品之外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與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第四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實物以及電子檔案管理制度,采取技術措施確保用戶信息安全。快遞運單的實物保存和電子檔案保存應當滿足快遞服務標準規定的檔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滿后,按照規定集中銷毀或者刪除。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行業信用評價體系,指導快遞行業協會實行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遞行業協會應當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建立完備的自律管理制度,強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服務質量、消費維權、誠信經營的評價機制。

  第四十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質量社會監督網絡,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快遞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第四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快遞市場監管體系,規范和優化行政審批程序,加市場監管力度,提高行政監管效能。

  第四十六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可以采取下列監督檢查措施:

  (一)進入有關場所進行檢查;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憑證;

  (三)約談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按照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序,查封與違法活動有關的場所,扣押用于違法活動的運輸工具以及相關物品;

  (五)經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對信件以外的涉嫌夾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快件開拆檢查。

  第四十七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被檢查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第四十八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申訴制度,依法及時處理用戶提出的申訴,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答復。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違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或者野蠻分揀快件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違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按照規定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報送有關數據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時,未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繼續轉發和投遞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違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已規定處罰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快遞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04-03

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04-08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15篇04-01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06-19

企業安全規章制度05-28

企業安全生產標語10-22

企業安全的生產口號01-05

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04-02

【熱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04-03

久久一级2021视频,久久人成免费视频,欧美国产亚洲卡通综合,久久综合亚洲一区二区三区色
女同国产精品一区二区 | 亚洲精品中文字幕久久 | 夜夜爽天天爽一区 | 在线不卡长片AV | 精品国产精品人成电影 | 图片区国产激情一区二区三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