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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檢驗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檢驗規章制度1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科的檢驗、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的血庫的`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3.督促本科各級人員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登記、統計和消毒隔離工作。正確使用菌種、毒珠、毒劇藥品和器材,審簽藥品器材的請領、報銷、經常檢查安全措施,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4.參加檢驗工作,并檢查科內人員的檢驗質量,開展質量控制工作。
5.負責本科人員的業務訓練、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意見。搞好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及臨床教學。
6.確定本科人員輪換和值班。
7.制定本科的科研計劃,檢查進度。總結經驗,學習使用國內外新技術,不斷改進各種檢驗方法。
8.經常與臨床科室聯系,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檢驗規章制度2
一、分析數據管理
原始記錄是化驗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資料,一般過程控制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三年。
對原始記錄要求:
1、要用圓珠筆或鋼筆在實驗的同時記錄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上,不應事后抄在本上。
2、要詳盡、清楚、真實地記錄測定條件儀器、試劑、數據及操作人員。
3、采用法定計量單位。
數據應按測量儀器的有效讀位記錄,發現觀測失誤應注名。
4、更改記錯數據的方法為在原數據上劃一條橫線表示消去,在身旁另寫更正數據。
5、數據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超多數據表達出來,務必持續原始數據應有的信息。
二、化驗室采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保證分析數據、樣品的準確性和具有可追朔性,便于抽查、復查、滿足監督管理要求,分消質量職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樣管理要求
1、采樣人員要嚴格按規定實施取樣操作,保證所取的樣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
2、取樣前,根據物料性質準備取樣工具和相應的盛器。
3、取樣完畢后,做好現場取樣記錄,貼好樣品標簽,標簽資料包括:樣品名稱、來源、采樣日期和時間、采樣者等。化驗室管理制度。
4、采得樣品應立即進行分析或封存,氧化變質和污染。
三)、留樣管理要求
1、樣品的保留由樣品的分析檢驗崗位負責,在有效保存期內要根據保留樣品的特性妥善保管樣品。
2、保留樣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潔,必要時密封以防變質,保留的樣品要做好標識,要按批次或先后順序擺放整齊以便查找。
3、樣品保留量要根據樣品全面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兩次全分析量,一般液體為200ml;固體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過程控制分析樣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樣,特殊狀況保留24小時。
5、外購原材料、樣品保留四個月。
6、成品樣品:保留四個月。
7、樣品過保存期后,根據其質量變壞程度觀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樣期滿產品質量已交質,應作報廢處理。
四)、留樣間管理要求
1、留樣間要通風、避光、防火、防爆、專用。
2、留樣瓶、袋要封好口,標識清楚齊全。
3、樣品要分類、分品種有序擺放。
4、持續留樣間衛生清潔,樣品室由化驗員管理。
三、化驗室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范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帶給質量數據,到達質量體系貼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化驗室一切檢驗和試驗活動過程及之相關的活動過程。
三)、管理要求
1、檢驗程序
1、1、按規定要求采取樣品,并做好登記和標識。
1、2、采樣作業,要執行《化驗室采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樣后,按規定的標準和試驗方法進行檢驗和試驗。然后,按要求備好保留樣品,并做好標識。
1、4、檢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化學檢驗操作規程》,對那些影響檢驗結果準確度的因素諸如塵埃、溫濕度、時間等要密切注意,并嚴加控制。杜絕主觀隨意性,注意樣品處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儀器的靈敏性和穩定性。操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5、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定進行雙平等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貼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數據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字修約規則,有效數字不得隨意舍棄。
1、6、若發現檢測結果異常或實驗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不要輕易下結論,應認真查記錄、查計算、查操作、查試劑、查方法、查樣品,找出原因后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1、7、要認真及時填寫好質量記錄。所有原始記錄務必使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記錄,書寫工整、清楚、真實、準確、完整。不準用鉛筆記錄,不得隨意涂改、亂寫、亂畫和折疊。當發生筆誤時,用“——”注銷,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對未發生的少量空白項畫斜杠,整項未發生時,應在此項欄內狀況寫上“作廢”字樣。
1、8、難關質量記錄分為分析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單兩種。化驗室涉及到原始記錄和報告單兩種。
1、9、分析數據應即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應在確認無誤后填寫,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務必由分析者本人填寫,確認無誤后,報告給部門負責人。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10、部門負責人接收到分析數據,經審核確認無誤后(兩檢制),立即填寫檢驗報告單,成品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市場部,原料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原料部。部門負責人要對數據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報告單的質量負責。
2、質量記錄要按月編目成冊,做好標識,歸檔保管。
3、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質量記錄和文件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留樣記錄保存3年。
4、質量記錄在保存過程中,應防止潮濕、霉變、蟲蛀:丟失和盜用,注意防火與通風。質量記錄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規定。
5、非生產分析樣品,非抽檢活動,未接到化驗室領導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儀器的管理
安放儀器的房間要貼合該儀器的要求,以確保該儀器精度及使用奉命,做好儀器的防震、防塵、防腐蝕工作。由化驗員負責日常管理。
五)、化學藥品管理
1、化驗室試劑存放要求
(1)腐蝕性試劑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
(3)藥品柜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發現試劑瓶上的標簽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辯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鑒別后留意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
2、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管理
實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由于各類化驗室測定項目不同,產生的三廢中所含化學物質的毒性不同,數量也有很大的差別。為了保證化驗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污染,化驗室三廢的排放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六)、化驗員
1、化驗員工作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嚴謹廉潔、切實把好原料產品質量關。
2、負責至貨原材料抽樣,感觀檢驗。
3、負責成品及原料的檢化驗工作。
4、每批產品常規化驗項目。
5、每批原料常規化驗項目按原料驗收標準有關規定執行。
6、化驗次數:原則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驗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驗兩次。
7、每批次原料化驗及成品化驗原始記錄均載入檔案,并清晰可查。
8、每一天及時將化驗結果匯總后記入規定的檔案冊子,原則上每一天生產出來的成品與入庫原料務必當天將結果化驗出來,并向部門經理匯報。
9、所有化驗記錄不得隨意涂改,確有少量數據需要更正時,應將原數據劃上一橫,再在身旁寫上正確的'數九寒天,務必持續原數據清晰可辯。
10、為了確保化驗的準確性,所有常用吸管須按實際需要,實行專管專用,不得隨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應標明使用對象。
11、所有標準液配制原始記錄清晰可查,標準液標識清楚。
12、化驗員應對自己的化驗結果負責,為此,務必在化驗記錄后標明化驗姓名。
13、化驗員應對對自己的化驗結果有正確的認識,如果因特殊原因懷疑自己所做的化驗,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匯報,以防因此帶來質量事故。
14、做好當日原料樣品與成品樣品的留樣工作,整齊堆放在樣品柜中。
15、觀察并記錄成品留樣觀察記錄。
16、定期做原料產品質量月報表。
17、持續化驗室清潔衛生,干凈整潔、化驗結束時,務必將所有器具按規定要求清洗干凈,化驗室工作平臺每一天務必打掃一次,所有化驗器具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崗位規范:
所屬部門品控部崗位名稱化驗員
直屬上級品控部經理直屬下級
職等取級管轄人數
最相關崗位原料部內勤、值班經理、包裝工、品控員等 管理范圍原料及產成品檢驗、樣品留存與帶給等
工作職責:
1、及時準確地完成各種原材料、產成品的化學檢驗工作;
2、做好化學檢驗原始記錄;
3、做好各類樣品的留樣、并做好相應的原始記錄;
4、及時填寫原材料、產品的檢驗單;
5、負責客需樣品的帶給。
權限范圍:
1、原料、產成品的獨立檢驗生產;
2、對檢驗結果的獨立決定和記錄權;
3、對檢驗樣品的保存權和帶給權;
4、對測試設備的維護保養權;
5、對化驗室整潔的維護權;
6、績效考核的申訴、合理化推薦權;
檢驗規章制度3
無塵車間無菌室的檢驗規章制度
深圳無塵無菌室的檢驗規程:
1.深圳無菌室應設有無菌操作間和緩沖間,無菌操作間潔凈度應達到10000級,室內溫度保持在20-24℃,濕度保持在45-60%。深圳超潔凈工作臺潔凈度應達到100級。
2.無菌室應保持清潔,嚴禁堆放雜物,以防污染。
3.嚴防一切滅菌器材和培養基污染,已污染者應停止使用。
4.無菌室應備有工作濃度的消毒液,如5%的甲酚溶液,70%的酒精,0.1%的新潔爾滅溶液,等等。
5.無菌室應定期用適宜的消毒液滅菌清潔,以保證無菌室的潔凈度符合要求。
6.需要帶入無菌室使用的儀器,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應包扎嚴密,并應經過適宜的方法滅菌。
7.工作人員進入無菌室前,必須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然后在緩沖間更換專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或用70%的乙醇再次擦拭雙手),方可進入無菌室進行操作。
8.無菌室使用前必須打開無菌室的紫外燈輻照滅菌30分鐘以上,并且同時打開超凈臺進行吹風。操作完畢,應及時清理無菌室,再用紫外燈輻照滅菌20分鐘。
9.供試品在檢查前,應保持外包裝完整,不得開啟,以防污染。檢查前,用70%的酒精棉球消毒外表面。
10.每次操作過程中,均應做陰性對照,以檢查無菌操作的.可靠性。
11.吸取菌液時,必須用吸耳球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觸吸管。
12.接種針每次使用前后,必須通過火焰灼燒滅菌,待冷卻后,方可接種培養物。
13.帶有菌液的吸管,試管,培養皿等器皿應浸泡在盛有5%來蘇爾溶液的消毒桶內消毒,24小時后取出沖洗。
14.如有菌液灑在桌上或地上,應立即用5%石碳酸溶液或3%的來蘇爾傾覆在被污染處至少30分鐘,再做處理。工作衣帽等受到菌液污染時,應立即脫去,高壓蒸汽滅菌后洗滌。
15.凡帶有活菌的物品,必須經消毒后,才能在水龍頭下沖洗,嚴禁污染下水道。
16.無菌室應每月檢查菌落數。在超凈工作臺開啟的狀態下,取內徑90mm的無菌培養皿若干,無菌操作分別注入融化并冷卻至約45℃的營養瓊脂培養基約15ml,放至凝固后,倒置于30——35℃培養箱培養48小時,證明無菌后,取平板3——5個,分別放置工作位置的左中右等處,開蓋暴露30分鐘后,倒置于30——35℃培養箱培養48小時,取出檢查。100級潔凈區平板雜菌數平均不得超過1個菌落,10000級潔凈室平均不得超過3個菌落。如超過限度,應對無菌室進行徹底消毒,直至重復檢查合乎要求為止。
檢驗規章制度4
編號:jy-19
版本/修訂:1/0
為保證實驗室安全儲存和取用化學藥品,較好地服務于生產檢驗,確保萬無一失,不出任何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1、儲存化學藥品的房間,嚴禁陽光照射,定期通風。房間應安全衛生,庫內嚴禁吸煙和明火,消防器材應有固定地點并設專人管理。
2、化學藥品應分類存放,定置管理,放置有序,標志明確。做到標簽清晰明確完整。取用時不能損壞盛藥瓶器標識,用后及時蓋緊瓶蓋。
3、化學藥品要建帳登記,出庫要消帳,入庫和取用要記帳,并寫明日期。不得取用無標簽、變質、過期化學藥品。
4、入庫時要檢查化學藥品的數量,包裝的完好性如封口是否完好,標簽、標志是否相符、完整。嚴禁其他人員單獨進入化學藥品庫。
5、對化學藥品要嚴格管理,嚴格遵守入庫和領用規定,防止流失,發生事故危險。
6、定期檢查庫內安全衛生狀況,對安全隱患處及時整改,對過期、失效、標簽不清物品及時處理并銷帳。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化驗室標準物質管理規定
編號:jy-20
版本/修訂:1/0
為了加強化驗室標準物質的管理,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確保分析結果正確性,特制定本辦法。
本規定適用于化驗室用粉末標鋼、光譜用塊狀標鋼、分析用標準溶液(包括試劑等)的管理。
1.標準物質應建立臺帳,保證帳物統一。
2.標鋼在投用前應進行確認,加貼標識。
3.各種標鋼應存放在適宜的地方,特別是粉末標鋼,標志保持清晰可辨,每次使用稱量結束,應旋緊瓶塞放回原位。
4.應經常檢查存放標鋼的干燥器內的'干燥劑,如果失效應立即處理,以保持標準物質銹蝕失效。
5.購買或自配標液應加貼標識,標識內容應有配制日期、有效期、配制人、名稱、濃度。
6.新購或重新配制的標準溶液應及時加貼或更換標識。
7.標識不清或標識已注明過期人標準物質及已經明顯銹蝕或混雜的標準物質,不得使用。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5
編號:jy-14
版本/修訂:1/0
根據產品檢驗中心工作實際,為提高檢驗人員對執行工藝、標準的嚴肅性和準確性,確保檢驗任務的全面完成,杜絕錯漏檢現象和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特制定質量、工藝紀律考核辦法。
1.檢驗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本崗位所檢驗鋼管執行的標準及工藝規程、作業指導書,熟練使用并按規定校驗檢測設備。正確維護檢驗儀器、設備及計量器具,準確進行鋼管的缺陷檢驗、判級。
2.違反工藝操作或作業指導書,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扣班組2分。崗位工序造成錯、漏檢的(包括其它原因錯、漏判)或因錯、漏檢需返車間處理的每根罰款100-200元,直接過管不檢的罰款500-1000元,扣班組3-10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加重處罰。
3、x光檢查焊縫存在缺陷,必須用油粉筆標識清楚并標注起-止線,注明缺陷性質,并及時認真記錄;發現焊縫附近的母材缺陷如壓坑、劃傷、結疤、重皮等應進行標識,并在傳票上進行注明。不按要求認真執行的對責任人扣罰50-150元。扣班組2-5分
4、各工序人員上崗作業應認真操作,禁止抽煙、接聽手機、吃零食等,否則對責任人扣罰50-200元。扣班組2-5分
5、 超聲波崗位探頭磨偏,應及時更換,以免影響定位,造成誤判、漏判;探傷應按平行、鋸齒、橫向方式全部掃查,鋸齒形掃查間隙過大,應重合10%,以免漏檢;對頭前后應一個螺距探傷,縫存在缺陷,必須用油粉筆標識清楚并標注起-止線,發現不執行的對責任人扣罰50-100元。扣班組2-5分
6、成品檢驗人員應按作業指導書要求每根內壁100%鉆管,一次性檢驗到位,并在傳票注明缺陷類型、處數等,在鋼管上用油粉筆把缺陷表識清楚。發現不執行的對責任人扣罰50-150元。扣班組2-5分。
7、設備正常情況下,由于檢驗人員責任心不強,導致本工序多于3根鋼管不檢查,造成工序流程堵塞,視情況對崗長扣罰20元,有關責任人扣罰50-200元,扣班組2-5分,情況嚴重的扣罰責任班組長當月50%津貼。x光管端拍片不合,不及時追蹤而入成品庫每根扣責任崗長20元,責任人20元。
8、由于檢驗人員責任心不強,傳票審核不認真,導致收庫鋼管錯檢、漏檢(含收庫鋼管內有雜物清理不干凈),經內部復查發現的。每發現一根扣責任崗長30元;當班責任人50-200元,扣班組2-5分,同班次當月累計超過三根的對負有管理責任的班長扣100元。成品收庫鋼管內焊渣、鐵屑清理不凈5根以上,扣班組1-3分;內部復查發現的重大錯漏檢每處罰款200-500元;相關防腐廠、上級主管部門反饋的重大錯、漏檢事故要求內部處理的每處罰款500-1000元。
9、經用戶反饋或上級主管部門復查發現的錯、漏檢事故,經調查核實,視影情節輕重,依據上級部門對中心的處理及處罰金額,責任人按上級處罰金額的80%的扣罰,責任班崗長、責任班組長分別按上級處罰金額的5%、10%扣罰,中心承擔5%,如公司直接處罰到個人的,按公司的處理決定執行。公司未處罰的、按內部復查發現錯、漏檢管理規定處罰。
10、在檢驗過程中,發現批量性質量缺陷而未及時進行信息反饋,每發現一次扣責任崗長50元;責任人50-200元,班組扣2-5分,不能及時反饋并控制造成嚴重后果的扣責任崗長50-100元;責任人200-500元;(一般3根以上視為批量)并扣罰責任班組長當月津貼。
11、收庫的鋼管級別噴錯未復查出來的,每發現一次扣有關責任人50-200元,收庫的鋼管米長拉錯,只需更改長度標識的每根扣責任人50-100元;米長超長需返車間處理切除的每根扣責任人100-200元,如當月累計超3根(含3根)米長錯誤,每根扣罰責任人200元;并扣罰責任崗長當月津貼。扣班組2-10分,公司處罰的按第5條進行處罰。
12、 按時填寫交接班記錄。內容不實或未及時填寫的扣責任人20元,多人崗位由崗長負責落實,無法落實的扣罰崗長50元,班長承擔管理責任扣罰50元。
13、為保證我產品檢驗中心工序資料及其相關資料的正確性、規范性、完整性、可追溯性,確保鋼管信息數據的'準確性,提高檢驗人員的素質,特制定鋼管檢驗資料考核細則。
13.1、所有工序檢驗記錄在生產檢驗完成后,應由班長收齊及時交資料管理組,遲交、漏交或不交檢驗記錄的,發現一次,對當班責任人罰款20元。
13.2、所有工序記錄在車間由記錄員完成交資料管理組后,由資料管理班人員負責管理,任何人要求改記錄或重抄記錄,必須經資料組班長同意。不經同意擅自更改記錄者,對責任人罰款20元。
13.3、資料管理組各機組記錄復核人員,每天收到工序記錄后,核查記錄的數量,發現有缺少的記錄,應及時向班長匯報追蹤;記錄缺項、復核人員未發現的,扣復核人員20元。
13.4、各機組資料復核人員對所上交的工序資料及傳票有妥善保管職責,任何記錄丟失或損壞,追究復核人員責任,罰款50元。
13.5、各工序記錄若出現差錯需重抄時,必須由出錯本人重抄,不允許代抄,違者罰款30元。
13.6、各工序記錄數據漏寫需補加時,記錄錄入人員應在相應位置用鉛筆作上標記,出錯人要在包括復寫的所有記錄上補加;記錄出現差錯需重抄的記錄,記錄錄入人員可在相應位置用圓珠筆或黑筆作標記,出錯人同時替換包括復寫的所有記錄。凡不按此條執行的,罰款30元。
13.7、工序記錄出現差錯需重抄的,出錯人可拿原件在資料室重抄;出錯人不能離崗,需帶回車間重抄的,不能將原件帶走,可進行復印,將復印件帶走重抄。
13.8、記錄重抄后,交資料復核人員進行復核,保證記錄的準確無誤。經復核人員復核的記錄,若出現差錯而未核查出來的,每發現一次,罰復核人員20元。
13.9、所重抄的記錄的原件必須保存完整,不得損壞或私藏,違者罰款50元。原件不用時,及時交資料組班長妥善保存備案。
14、記錄差錯考核辦法具體如下:
14.1、每根鋼管的工序檢驗記錄必須與相對應的工序傳票完全一致,否則,視為記錄差錯。記錄差錯按記錄簽名落實責任人,按以下規則考核:
(1)記錄寫而傳票未簽,致使鋼管在此工序上重過的,責任人每年超過三次以上,罰款100元/次。
(2)傳票簽而記錄未寫,并確認已檢的,責任人每年超過三次以上,罰款100元/次。
(3)記錄不寫、傳票不簽的鋼管交庫,視相關工序為漏檢,責任人罰款500元。
(3)記錄內容(班次、日期、檢驗人、缺陷及處數、不合格原因)等與工序傳票不一致或漏寫的,每年超過三次以上,扣責任人100元/次。
(4)記錄或傳票檢驗結果寫錯,每年超過三次以上,扣責任人100元/次。
(5)記錄名稱不按規定填寫的,發現一次,罰款20元;超過三次的,責任人罰款100元/次,并追求相關崗長、班長管理責任。
(6)記錄中表頭的所有數據不按工藝填寫的罰款20元;每年超過三次的,責任人罰款100元/次,并追求相關崗長、班長管理責任。
(7)工序記錄未按工藝規定填寫“標準”,或“標準”漏寫的,每年超過三次以上,罰款100元/次。
(8)各工序記錄的重要數據,如:管號、爐號、米長、重量,發生錯誤,不得超過三次每年,每年超過三次以上,罰款200元/次;一般數據,如序號、拍片片號、測量數值多寫、漏寫、寫錯,不得超過三次每年,每年超過三次以上,罰款100/次。
(9)有特殊要求時,需將有特殊要求的鋼管的工序記錄單寫,需要標識的,應在記錄的右上方標識清楚(如:首批、首批及100%水壓、控制試驗、二次收庫等)。否則,罰款20元。每年超過三次的,責任人罰款100元/次。
(10)有單放要求的,需在記錄上注明“單放”及單放原因,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11)降級管必須注明降級原因,原因應記錄清楚、詳細,責任人填寫不清楚,不詳細每年超過三次以上,扣責任人100元/次。
(12)當班所有工序記錄不允許有劃改現象;如遇試驗不合、返回取樣或重檢的鋼管,需在上班成品及收庫記錄上劃掉時,應劃管號、爐號、米長、重量、級別,并寫明劃管原因,劃管人簽名并標注劃管日期。否則,罰款50元/次。
(13)所有工序記錄不允許隨意涂刮、更改,如發現,須重抄并罰款100元/次。
(14)信息系統所錄入的記錄數據應準確無誤,否則,每發現一次,對記錄錄入人員罰款100元/次;重要數據(如:管號、爐號、米長、級別)錄錯時,根據造成后果的程度,罰款200元/次。
(15)、記錄復核人員應妥善保存所有工序資料,并按規定及時整理、裝訂、存檔。傳票袋上應標明管號范圍、生產日期及未收庫的鋼管管號;記錄袋上應標明工程名稱、生產日期、管號范圍及袋中所裝記錄的名稱、數量。責任人每錯一項罰款50元/次。
(16)、產品質量證明書的打印,應與發貨碼單完全對應,并保證質證書的所有數據的正確性及所加蓋于質證書上印章的完整性,不允許有任何差錯,責任人每錯一項罰款100元/次。
(17)、每月對工序記錄未出現差錯,并記錄質量高的記錄員給予相應的獎勵,獎勵金額由考核小組確定。
以上條款注解說明:以上細則為各崗位記錄可能出現的錯誤歸納。按以上細則每人每年各項錯誤累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根據錯誤情況按以上細則條款處罰。
15、如出現本細則中未列項,由考核小組論證、研究決定。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6
編號:jy-16
版本/修訂:1/0
1.保持計量器具無油污、無銹蝕、無磕拉碰傷、損壞,無丟失。發現計量器具損壞扣責任人20-50元;丟失器具者扣責任人計量器具價加檢定費。扣班組2-5分。
2.計量器具標識應清晰完整,損壞或模糊及時到計量站更換,否則扣20元,扣班組2分。
3.保證使用合格計量器具,否則,扣50元,扣班組2-5分。
4.計量器具應按規定周檢和校準,接到周檢送檢通知,應在間休日由班長組織送檢,使用過期器具的扣責任人20元;計量器具失準造成檢驗數據錯誤而發生錯檢的扣責任人50-100元。造成批量重大影響的另行處理,扣班組2-5分。
5.公用量器具應按規定交接班并進行維護保管送檢,發現維護、保管使用不當者,扣責任人20元;如丟失則按交接班記錄追究責任。責任不清的對所有相關班組進行處罰,扣班組2-5分。
6.所有責任均由班長負責落實,無法落實的處罰責任班組的班長或對三個班組同時處罰。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實驗室管理考核辦法
編號:jy-17
版本/修訂:1/0
一、試樣接收
1. 試樣接收前應對試樣進行狀態確認,試樣接收后,應對委托單與試樣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進行登記、標記。
試樣未進行檢查確認便直接接受,未登記、未標記或標記不清者,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造成試樣混淆無法辨認的,扣相關責任人各50元。
二、試樣加工
1.試樣必須按相關標準或圖紙尺寸加工,毛刺去除干凈,尺寸精度、光潔度均應符合標準及工藝要求,拉伸試樣必須充分壓平,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因不認真、不細致,人為造成測量和加工精度下降或試樣無效者,視情況給予50-100元處罰。
2.焊縫、熱區沖擊試樣、焊接區硬度試樣必須在酸蝕后刻槽、打點,以保證測量的準確性,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100元。
3.化學分析試樣必須保證截取(鉆取)位置正確,具有代表性;精度合適,無油無銹、無雜物,以保證分析的精確度。
未按要求去做的,造成結果不準確或無效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元。
4.光譜試樣加工:分析試樣尺寸及表面光潔度必須滿足分析要求;試樣表面在光譜磨樣機磨削后不得沾有油圬及灰塵雜物,無銹蝕,不得以手隨便觸摸被分析表面,以影響分析結果的準確度。磨削后試樣被激發表面必須保證水平,以滿足激發條件要求從而保證分析結果的準確性。
未按要求去做的,造成結果不準確或無效的,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0元。
5.常規分析試樣加工:鉆削后的被測試樣必須經過磁鐵吸附去塵后方可作為分析試樣,否則由于灰塵等雜物的存在會影響分析結果,造成分析結果不準確。
未按要求去做的,造成結果不準確或無效的,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0元。
6.因試樣加工、處理不正確等原因,造成試驗數據嚴重錯誤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100-2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加重處理。
三、試驗
1.試驗用引伸計、玻璃器皿、砝碼、天平以及設備必須經周檢(或校準)合格后才能正常使用,設備有對零要求時應對零,并檢查是否正常,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造成試驗數據錯誤或結果誤差超過標準要求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1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加重處理。
2.拉伸、沖擊試樣載荷應為滿量程的20%~80%之間,拉伸試樣夾持應垂直,夾持部分不小于夾具的3/4;沖擊試樣缺口與刀刃中心偏差在規定范圍內;低溫沖擊試樣溫度控制時間及偏差符合標準要求,拉伸試驗速率、硬度試驗壓下速度均應符合相關規定,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30~50元。
3.化學濕法分析應進行空白和對照試驗,光譜分析應有標樣比對,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元。
4.常規分析試驗:根據試驗要求核實所用溶液的有效性及溶液濃度的準確性,對試驗過程中所用玻璃器皿一律經蒸餾水沖洗干凈后方可使用,分光光度計需提前30分鐘通電預熱。否則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及責任人各50元。
5.光譜分析試驗:檢查是否在校準周期內,需進行校準者,及時校準, 校準后檢查校準系數,合格后進行試驗。光譜儀斷電后必須重新啟動,預熱8小時后方可使用,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各50元。
6.拉伸、彎曲、沖擊、落錘、金相、化學常規分析試驗、光譜分析均應按規定標準程序和方法進行分析試驗,違反規定和標準程序進行分析和試驗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100元。
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人加倍處罰。
7.試驗應及時完成,發現不合格要及時通知相關人員,通知信息要準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否則按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對責任人處罰50元。
影響重大的加倍處罰。
四、記錄報告
1.按相關標準規定的有效位數及數據修約規則進行數據處理,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
2.對剪切面積、晶粒度、夾雜物、帶狀組織的評定應按相關標準圖譜進行測量和評定,不得意估。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
3.化學分析、金相、力學試驗結果錯判、誤判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100元,產生嚴重后果的加倍處罰。
4.報告數據應完整,字跡清晰,簽字、審批手續齊全,相關說明應準確、明了,及時填寫并發出。未按要求的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各20-50元。
5.各種分析試驗臺帳、記錄、報告應準確、完整、無刮改(涂改)現象,否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元。
6.錄入hygg信息系統的數據及試驗結果應及時、準確,因錄入不及時或數據不準確影響發貨者,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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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01月01日
檢驗規章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活動的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是指從事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監督檢驗、型式試驗、無損檢測等檢驗檢測活動的技術機構,包括綜合檢驗機構、型式試驗機構、無損檢測機構、氣瓶檢驗機構(以下統稱檢驗檢測機構)。
第四條 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能的政府部門設立的專門從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活動、具有事業法人地位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檢驗檢測機構,可以從事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型式試驗等工作。
在特定領域或者范圍內從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活動的檢驗檢測機構,可以從事特種設備型式試驗、無損檢測和定期檢驗工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設立的檢驗機構,負責本單位一定范圍內的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工作。
第五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核準,取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以下簡稱《核準證》)后,方可在核準的項目范圍內從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活動。
第六條 國家質檢總局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根據特種設備數量及分布情況,按照合理布局、優化結構配置的原則,對檢驗檢測機構的設置進行統籌規劃。
第七條 按照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發展要求,鼓勵檢驗檢測機構聯合重組,促進資源優化配置,采用先進技術,推行科學的管理方法,向社會提供優質、可靠、便捷的服務。
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其規模、性質、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為A級、B級、C級,具體級別核定條件等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鑒定評審規則》執行。
第八條 國家質檢總局對全國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國家質檢總局和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本規定的具體實施。
第二章 檢驗檢測機構核準
第九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必須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實體(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設立的檢驗機構除外),能夠獨立公正地開展檢驗檢測工作;
(二)單位負責人應當是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檢驗師(或者工程師)及以上持證資格,熟悉業務,具有適應崗位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組織能力;
(三)具有與其承擔的檢驗檢測項目相適應的'技術力量,持證檢驗檢測人員、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數量應當滿足相應規定要求;
(四)具有與其承擔的檢驗檢測項目相適應的檢驗檢測儀器、設備和設施;
(五)具有與其承擔的檢驗檢測項目相適應的檢驗檢測、試驗、辦公場地和環境條件;
(六)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能有效實施;
(七)具有檢驗檢測工作所需的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和有關技術標準。
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從事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時,其申請項目對應的在用設備數量(已落實任務的)應當符合有關核準項目規定的最低要求。
具體條件和要求按照《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規則》、《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核準規則》、《特種設備型式試驗機構核準規則》等規定執行。
第十條 檢驗檢測機構核準程序為:申請、受理、鑒定評審、審批、發證。
第十一條 申請資格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申請機構),應當填寫國家質檢總局統一規定的核準申請書,并附有關資料,經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署意見后,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申請。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書后的5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國家質檢總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并告知申請機構。
其中氣瓶檢驗機構申請資格核準,由所在地的市(地)級、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上述程序分別做出資料確認和受理決定。
第十二條 資格核準申請被受理后,申請機構應當約請經國家質檢總局確定并公布的鑒定評審機構實施鑒定評審。鑒定評審工作程序、內容、要求按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鑒定評審規則》執行。
第十三條 國家質檢總局應當對鑒定評審報告進行審批(其中氣瓶檢驗機構鑒定評審報告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合格的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頒發《核準證》。審批和發證工作應當在接到鑒定評審報告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四條 《核準證》有效期為4年。持有《核準證》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復核準申請(其中氣瓶檢驗機構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復核準申請)。復核準具體程序按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持有《核準證》的檢驗檢測機構,在有效期內,變更核準檢驗檢測項目,其變更核準程序按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執行。
持有《核準證》的檢驗檢測機構,在有效期內,機構名稱、負責人、地址、所有制及隸屬關系變更時,應當在變更后15日內向原受理機構備案并辦理變更換證,同時告知檢驗檢測機構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第十六條 取得《核準證》的檢驗檢測機構,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向社會公告。
第三章 檢驗檢測活動
第十七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及時安排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報檢的檢驗檢測工作,落實檢驗檢測任務計劃,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檢驗檢測工作。
第十八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安全技術規范,依法實施檢驗檢測,為特種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提供技術服務。保證檢驗檢測結論真實、可靠。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客觀、公正、及時地出具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并對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負責。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應經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的技術負責人簽署。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指派持有檢驗檢測人員證的人員從事相應的檢驗檢測工作。檢驗檢測機構對涉及的受檢單位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 經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在從事檢驗檢測工作中,不得將所承擔檢驗檢測工作轉包給其它檢驗檢測機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檢驗機構,不能如期完成本單位經核準的特定范圍的檢驗檢測工作時,應當及時告知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第二十條 檢驗檢測機構在分包無損檢測等專項檢驗檢測項目時,應當選擇經核準的專項檢驗檢測機構(材料檢測、金屬監督等未設立專項檢測核準要求的除外),并對檢驗檢測的最終結果負責。
第二十一條 檢驗檢測機構跨地區從事檢驗檢測工作時,應當在檢驗檢測前書面告知負責設備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檢驗檢測結果報負責設備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第二十二條 檢驗檢測機構在檢驗檢測工作中,發現被檢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告知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負責設備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填報檢驗案例。
第二十三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建立科學可靠的檢驗檢測數據檔案,按照國家質檢總局有關特種設備動態監督管理的要求,實現檢驗檢測與安全監察之間的網絡數據傳輸和共享。
第二十四條 檢驗檢測機構在核準的檢驗檢測項目內開展的檢驗檢測工作,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檢驗檢測機構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銷售,不得進行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等影響公正性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加強內部管理,確保檢驗檢測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檢驗檢測項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質量控制要求進行檢驗檢測。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建立并實施檢驗檢測質量管理體系、檢驗檢測工作質量和工作人員行為等檢查制約制度。
第二十七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現場檢驗檢測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加強檢驗檢測人員安全教育,督促檢驗檢測人員遵章守紀,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實施檢驗檢測,保證檢驗檢測人員自身安全與健康。
第二十八條 檢驗檢測機構必須接受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按照規定報送有關材料。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工作質量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每年至少進行1次常規性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結果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組織或者委托有關機構對本行政區域的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抽查,每年抽查數量不少于檢驗檢測機構總數的25%,4年中至少應當對每個檢驗檢測機構抽查1次。同時將監督抽查結果報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質檢總局組織或者委托有關機構對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工作質量進行抽查考核。
常規性監督檢查、監督抽查、抽查考核的要求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監督考核規則》執行。
國家質檢總局將定期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抽查考核結果進行通報。
第三十條 常規性監督檢查不合格的,由實施檢查的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
常規性監督抽查連續2次不合格,或者監督抽查、抽查考核不合格,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國家質檢總局暫停其核準項目的檢驗檢測工作;情節嚴重的,由國家質檢總局吊銷《核準證》。
第三十一條 檢驗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情節嚴重的,由市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暫停其核準項目的檢驗檢測工作:
(一)機構名稱、主要負責人、地址、所有制及隸屬關系發生變更,未在15日內向原受理機構備案并辦理變更換證,并告知其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
(二)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使用單位報檢,或者未完成已落實任務范圍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的;
(三)將所承擔檢驗檢測工作轉包給其它檢驗檢測機構的;
(四)檢驗檢測機構分包無損檢測等專項檢驗檢測項目時選擇未經核準的專項檢驗檢測機構的;
(五)跨地區檢驗檢測前,未書面告知負責設備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者未按有關規定向其報告檢驗檢測結果的;
(六)發現被檢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告知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負責設備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的;
(七)違章操作,造成檢驗檢測人員人身或健康傷害的;
(八)未按規定填報檢驗案例、有關材料的;
(九)未按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制定的標準收費的。
第三十二條 檢驗檢測機構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查處。
第三十三條 暫停核準項目的檢驗檢測工作期限為30日。
停檢期間,檢驗檢測機構不得從事核準項目的檢驗檢測工作;其承擔的檢驗檢測任務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排其他經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完成。
停檢期滿,由做出停檢決定的部門視其整改情況決定。整改合格的,恢復檢驗檢測;整改不合格的,報國家質檢總局吊銷《核準證》。
第三十四條 被吊銷《核準證》的檢驗檢測機構,2年內其重新申請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訴。
檢驗檢測機構對鑒定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申訴。
檢驗檢測機構對監督檢查、監督抽查、抽查考核結果或者相關處理決定有異議的,可向組織監督檢查、監督抽查、抽查考核或者做出相關處理決定的上一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國家質檢總局所屬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對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所屬的檢驗檢測機構和其他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技術指導與支持。
第三十七條 檢驗檢測機構的行業協會應當在促進科技進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強人員素質、推動改革創新和加強行業自律等方面發揮作用。
第三十八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核準、鑒定評審等相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勞動人事部《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章程(試行)》(勞人鍋[1985]3號)、原勞動部《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機構資格認可規則》(勞鍋字[1988]4號)、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資格認可工作的通知》(質檢辦[20xx]137號)同時廢止。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檢測檢驗站管理辦法》(勞安字[1990]12號)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規定不再執行。
檢驗規章制度8
○臨床科醫師職責:
一、在科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科室的臨床、科研、預防工作。
二、參加值班、門診、會診、出診工作。
三、掌握病員的病情變化,病員發生病危、死亡、事故或其它重要問題時,應及時處理并向科主任匯報。
四、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范,經常檢查病房的醫療護理質量、嚴防差錯事故。
五、負責全科人員對急、危、疑難病例的診斷及治療,及時吸取國內外先進經驗、指導臨床實踐,不斷開展新技術、新療法,提高醫療質量。
六、負責全科綜合臨床開展醫學研究。
○門診工作制度:
一、按時上班,醫生護士準時到崗,上班前護士要整理好診室,準備好各種上班所需用品。
二、門診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離開崗位,有事離開必須跟同科室人員說明去向和說明返回時間。
三、醫生因病、因事不能看門診,應預先通知分管負責人,以便派人代替。
四、臨床各科應按每月排在門診上班的人員名單交分管負責人,以便查對。
五、對病員要認真檢查、簡明、扼要、準確記載病歷、檢驗、放射等各種結果必須做到準確及時。
六、對高熱重病員及持有優先看病“醫療卡”的'病員,護士應提前安排門診。
七、門診醫師要采用保證療效、經濟實惠的治療方法和必要的檢查,科學用藥,盡可能減輕病員負擔,對外地轉診病人要認真診治,在轉回時要提出診治意見。
八、門診工作人員態度要和藹、有禮貌、耐心解答問題、關心體貼病人。
九、環境應保持整潔衛生。
檢驗規章制度9
為加強各類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做到有職有責,準確、快速、及時的做好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主任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本科檢驗、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和血庫的管理工作。
2、制訂本科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常督促考查,按期總結匯報。
3、督促本科各級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登記、統計和消毒隔離工作。正確使用菌種、毒株、毒劇藥品和器材,審簽藥品器材的請領、報銷,經常檢查安全措施,嚴防差錯事故。
4、參加部分檢驗工作,并檢查科內人員的檢驗質量,開展室內質量控制和室間質量評價工作。
5、負責本科人員的業務訓練、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意見。搞好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及臨床教學工作。
6、確定本科人員輪換和值班。
7、制訂本科的科研規劃,檢查進度,總結經驗。學習使用國內外新技術,不斷改進各種檢驗方法。
8、經常與臨床科室聯系,征求意見,改進工作。
二、副主任
參加部分檢驗工作,負責本科的安全、試劑、物品管理和帳目的記錄統計工作,并協助主任做好相應的工作。
三、副主任技師
1、在科主任領導下,指導、參與全科檢驗、教學、科研、技術培訓與理論提高工作。
2、指導本科主管技師、技師做好各項檢驗工作。
3、收集掌握國內外檢驗動態,積極設計課題,督促輔導本科人員參與科學研究,推廣應用國內外先進檢驗技術。
4、參與實習、進修人員的培訓工作,協助科主任對各級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技術考核。
5、對室內質控和室間質評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6、解決業務復雜疑難問題。
四、主管技師
1、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指導本科的檢驗、教學和科研工作。
2、檢查科內的檢驗質量,負責本專業的室內質控和室間質控工作,解決業務疑難問題。
3、開展科研,擔負教學工作。指導進修、實習人員的.學習,做好科內各類技術人員培訓提高工作。
4、參與檢驗工作,指導下級技術人員的檢驗工作和質量督查。
5、協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規劃,督促實施。學習使用國內外新技術,不斷改進各種檢驗方法。
五、檢驗技師
1、在科主任領導和主管檢驗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親自參加檢驗,并指導檢驗士、員進行工作,核對檢驗結果,負責特殊檢驗的技術操作和特殊試劑的配制、鑒定、檢查,定期校正檢驗試劑、儀器,嚴防差錯事故。
3、負責菌種、毒株、毒劇藥品、貴重器材的管理和檢驗材料的請領、報銷等工作。
4、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改進檢驗方法,不斷開展新項目,提高檢驗質量。
5、負責臨床教學,搞好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工作。
6、負責開展對本專業質量控制工作。
六、檢驗技士
1、在檢驗師的指導下,擔負各種檢驗工作。
2、收集和采集檢驗標本,發送檢驗報告單。在檢驗師的指導下進行特殊檢驗。
3、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隨時核對檢驗結果,嚴防差錯事故。
4、負責檢驗藥品、器材的請領、保管、檢驗試劑的配制,培養基的制備,做好登記、統計工作。
5、擔任一定的檢驗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離工作。
七、血庫技師
1、在檢驗科主任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組織宣傳無償獻血工作,并做好獻血員的體檢工作。
3、督促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嚴防差錯事故。
4、經常檢查血液質量,做好血液的儲備工作。
5、指導或參加采血、血漿制備和消毒工作,研究和改進輸血方法。
6、指導或參加血型的鑒定、交叉配合試驗和發血工作。
7、負責藥品器材的請領和管理。
8、主動深入臨床科室,了解輸血情況,密切配合臨床需要,開展科學研究工作。
9、領導血庫人員的業務學習,搞好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
10、檢查或填寫血庫各項登記和統計工作。
檢驗規章制度10
1、必須把檢驗質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理論知識,使之成為每個檢驗人員的自學行動。同時,按照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全面加強技術質量管理。
2、建立和健全科室技術質量管理組織,配有兼職人員負責工作。管理內容包括:目標、計劃、指標、方法、措施、檢查、總結、效果評價及反饋信息,定期報告。
3、實驗室要制定質量控制制度,開展室內質量控制,發現失控要及時糾正,未糾正前停發檢驗報告,糾正后再重檢、報告。
4、加強儀器、試劑的管理,建立大型儀器檔案。新引進或維修后儀器經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檢測標本。
5、及時掌握業務動態,統一調度人員、設備,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檢驗工作正常運轉。
6、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類人員職責,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7、做好科研新技術的.開發和業務技術的保密工作。
8、積極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努力提高質評水平。
9、制訂技術發展計劃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檢查。
10、建立健全報告制度,遇到重大技術問題或其他方面的疑難問題,要落實醫院逐級負責制,層層上報。
檢驗規章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廠產品質量保證工作,明確質量檢驗工作任務、范圍、職責,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廠范圍內實施,品保部負責監督執行。
第二條
本規定包含:產品質量檢驗制度、計量管理制度、各種標志的用途和定義、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鋼材質量檢驗制度、外協件質量檢驗制度、能源計量管理等規定。
第二章:質量檢驗制度
第三條
品保部的基本職責:
1、負責原材料外購、外協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廠整個生產過程的質量檢驗工作。
2、執行不合格產品不出廠的原則,保證出廠產品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要求,負責簽發產品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
3、負責各種儀器,量具校驗及管理。
4、負責客戶之抱怨,分析處理。
5、負責統計技術之運用及各類檢驗報告整理。
6、員工品質教育之規劃與訓練。
7、各種檢驗標準之制定。
8、各進料制程品保,檢驗之執行及分析記錄。
第四條
檢驗工作應嚴格貫徹質量標準、嚴格執行檢驗制度,檢驗人員應按產品圖紙,技術文件進行檢驗,做出正確判斷,做好廢品管理工作。
第五條
檢驗工作做到“預防為主”堅持備件檢驗,重視中間檢驗,嚴格完工檢驗,實行專群結合,充分發揮操作者自檢的積極作用。加強關鍵工序、關鍵零件,關鍵產品的質量檢驗,關鍵零件,關鍵產品要建立質量記錄檔案。
第六條
檢驗人員要努力做好“三員”(質量宣傳員、質量檢驗員、質量分析員)協助分廠,檢查工藝操作規程,貫徹執行情況,遇到違反操作規程情況應及時勸阻,必要時向分廠領導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條
不定期組織抽查庫存或已經檢驗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檢驗工作質量。
第八條
做好計量理化探傷工作、嚴格量檢具,周期檢定,量具維修工作,保證方法準確。
第九條
參加新產品試制鑒定工作,參與新產品的設計工藝審核,對新產品能否正式投產提出意見。
第十條
積極配合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定期地組織人員進行技術業務學習和國家有關檢驗(質量)文件的學習。
第十一條
原材料進廠檢驗:
1、凡進廠原材料、外購件、外協件須附有合格證或質保書,檢驗人員按規定進行檢驗并將檢驗結果,通知供應處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并作好記錄。
2、凡不具有合格證的原材料、外購件、外協件,檢驗人員應拒簽入庫單,財務處則不予結算。
3、凡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購件、外協件,供應處應向供貨向單位索賠,若需讓步,須辦理讓步手續,在未辦妥手續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
4、外購件、外協件在簽訂供貨合同時要明確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和驗收方案作為供需雙方生產、驗收的依據。
5、原材料、外購件、外協件代用,應由供應處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會簽,研究所長簽字批準后,方可投產使用,代用單位在投入使用前遞交各有關部門。關鍵零件的代用須經研究所長批準后報總工程師審批。
第十二條
生產過程的`質量檢驗:
1、各生產環節的檢驗人員,應按產品圖紙,技術標準和工藝規程的要求進行檢驗,合格產品,由檢驗人員簽章后隨《產品工序檢驗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產品開具《不合格品通知單》交品保部辦手續處理。檢驗前,檢驗員須先做到了解產品,了解工序,確定責任區內的檢驗量,靈活檢驗方式。
2、各生產環節的檢驗,均須強調“首檢”,加強“巡檢”,嚴格“完工檢”,操作者“自檢”。
(1)、首檢:凡加工改變后的首件,均須進行檢查,首件檢查應由操作者自檢合格后交首檢,首檢合格,檢驗員在《產品工序流程卡》及檢驗記錄本上簽字或蓋首檢章,方準成批加工生產,檢驗員應對首檢后的零件負責。
(2)、巡檢:在生產過程中反復進行、檢驗員每班至少巡檢兩次,做好巡檢記錄,并對巡檢結果的零件負責。巡檢時必須同時檢查作業員是否按工藝要求作業。
(3)、完工檢:工序終結,零件去盡毛刺、鐵屑、油污后進行。檢驗時應作好檢驗記錄,主要零件的關鍵尺寸按檢測記錄要求進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項目)抽檢不少于 10%,抽樣檢驗時如發現不合格品,應加倍抽樣復查,若仍不合格則退回生產車間自檢處理,重新交驗;否則,檢驗員可以拒檢。
(4)、自檢:操作者對自己加工的產品進行自我檢驗,起到自我監督的作用。對不合格的產品要隨即做好標識,分別隔離。交檢驗員復驗后處理。
3、凡跨部門加工的工序(零件)須憑加工部門檢驗人員在《產品工序流程卡》上簽字,否則,下道工序可以拒檢。
第十三條
發現生產過程違反工藝規程,檢驗員應及時勸阻,若該行為為嚴重影響產品質量且勸阻無效,檢驗組長有權予以制止并立即報告有關廠領導,廠長或總工及品保部門。
第十四條
在生產過程中,對按規定應做而沒有做好“自檢”的產品(零件),檢查員可以拒檢。
第十五條
全廠各生產環節都應堅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轉下道工序;
配貨制度 配送制度 酒吧制度
酒店制度 酒水制度 采編制度
檢驗規章制度12
無塵室人員
潔凈室內的人員應該讓自己在潔凈室內的行為能盡量減少對產品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應該考慮的最低的紀律要求如下:
-門不能快開、快關,也不能開著不關。
-進入氣閘時應該讓第一道門先關上,再讓下一道門打開。
-人員不能讓自己處于潔凈空氣送風何產品或工藝表面之間,否則會增加向產品或工藝表面散發的污染的風險。
-應該確定移動或操縱產品的方法,適當石應該采用“非接觸”技術。
-不能讓材料靠在人員身上,否則會傳輸污染。
-人員不能讓任何物品拖過產品上方。
-擤鼻涕要到潔凈室外。事后一定要更換手套。
-人員在潔凈室內時還應該避免接觸、瘙癢或擦拭任何處的皮膚。
-手套和服裝表面很容易被污染。人員不應該接觸其表面使污染傳播到關鍵區。 -應該按規定使用潔凈室的`擦拭物,用完后廢棄不用。
-所有人員的移動都應該是慎重的、按規定方法進行。不應允許過多無用的舉止。污染的產生與人員的活動成正比。
-室內應該保持整潔。
-在潔凈室內存放或留放在內的產品應該加以保護,免受污染,并放在易于識別的密閉的柜子、容器或單向流的柜內。
-廢料應該放置在易于識別的容器中,不允許非必要的收集。
安全性
人員應該對可能發生的危害或在潔凈室內可能使用的危險品加以防護,如微生物、輻射和化學品。
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經過應付各種緊急情況的培訓的應急反應人員可以盡可能地降低災禍的效應。如果需要撤離,應該制定預防措施,保證情況清除后有序的返回潔凈室。應該實施供應新潔凈服的應急措施。
人員的主動性
人員應該理解,他們對潔凈室的效能可以起到積極的影響。人員之間相互輔導,對保持人員與規程的一致性有積極的作用。應鼓勵人員在發現無論是與人還是與設施有關的不足之處后,能立即報告給負責維護潔凈室完整性的人。這樣就能夠把可能注意不到的污染源及時糾正,不至于使問題變嚴重,置產品或工藝于風險之中。
摘自《國際標準及國外規范選編》P127~128,接上次
檢驗規章制度13
無菌室的要求無菌室建設要求使用與管理辦法
1.工作室應矮小、平整,面積只需4米2左右,高2.2―2.3米,內部裝修應平整、光滑,無凹凸不平或棱角等,四壁及屋頂應用不透水之材質,便于擦洗及殺菌
2.室內采光面積大,從室外應能看到室內情況。
3.為保證無菌室的潔凈,無菌室周圍需設緩沖走廊,走廊旁再設緩沖間,其面積可小于無菌室。
4.無菌室、緩沖走廊及緩沖間均設有日光燈及供消毒空氣用紫外燈,殺菌紫外燈離工作臺以1米為宜,其電源開關均應設在室外。
5.無菌室與緩沖間進出口應設拉門,門與窗平齊,門縫要封緊,兩門應錯開,以免空氣對流造成污染。
6.無菌室的使用與管理
(1)無菌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室內僅存放必須的檢驗用具如酒精燈、酒精棉、火柴、鑷子、接種針、接種環、玻璃鉛筆等。&不要放與檢測無關的物品
(2)室內檢驗用具及凳桌等保持固定位置,不隨便移動。
(3)每2―3周用2%石炭酸水溶液擦拭工作臺、門、窗、桌、椅及地面,然后用3%石炭酸水溶液噴霧消毒空氣,最后紫外燈殺菌半小時
(4)定期檢查室內空氣無菌狀況,細菌數應控制在10個以下,發現不符合要求時,應立即徹底消毒滅菌。/無菌室無菌程度的測定方法:取普通肉湯瓊脂平板、改良馬丁培養基平板各3個(平板直徑均9厘米),置無菌室各工作位置上,開蓋曝露半小時,然后倒置進行培養,測細菌總數應置37℃溫箱培養48小時;測霉菌數則應置27℃溫箱培養5天。細菌`霉菌總數均不得超過10個為。
(5)無菌室殺菌前,應將所有物品置于操作之部位(待檢物例外),然后打開紫外燈殺菌30分鐘,時間一到,關閉紫外燈待用
(6)進入無菌室前,必須于緩沖間更換消毒過的工作服、工作帽及工作鞋。
(7)操作應嚴格按照無菌操作規定進行,操作中少說話,不喧嘩,以保持環境的無菌狀態。
器材及場所的滅菌消毒無菌室建設要求使用與管理辦法
微生物檢驗用器材及場所必須進行滅菌或消毒處理,不同的對象采用不同的處理方法1.高壓蒸汽滅菌:工作服、口罩、稀釋液等,置高壓殺菌鍋內,一般采用121℃滅菌半小時,當然不同的培養基有不同的要求,應分別處理2.火焰滅菌:接種針、接種環等可直接火焰滅菌
3.高溫干燥滅菌:各種玻璃器皿、注射器、吸管等,置于燥箱中160℃滅菌2小時
4.一般消毒:無菌室內的凳、工作臺、試管架、天平、待檢物容器或包裝均無法進行滅菌,必須用其他方法進行消毒處理,采用2%石炭酸或來蘇兒水溶液擦拭消毒,工作人員的手也用此法進行消毒
5.空氣的消毒:開啟紫外燈照射30―60分鐘即可。操作要領
準備工作無菌室建設要求使用與管理辦法
1.先進行無菌室空間的消毒,開啟紫外燈30―60分鐘
2.檢驗用的有關器材,搬入無菌室前必須分別進會滅菌消毒
3.操作人員必須將手清洗消毒,穿戴好無菌工作衣、帽和鞋,才能進入無菌室
4.進入無菌室后再一次消毒手部,然后才進行檢驗操作
操作過程注意事項無菌室建設要求使用與管理辦法
1.動作要輕,不能太快,以免攪動空氣增加污染;玻璃器皿也應輕取輕放,以免破損污染環境2.操作應在近火焰區進行。
3.接種環、接種針等金屬器材使用前后均需灼燒,灼燒時先通過內焰,使殘物烘干后再灼燒滅菌
4.使用吸管時,切勿用嘴直接吸、吹吸管,而必須用洗耳球操作。
5.觀察平板時不好開蓋,如欲沾取菌落檢查時,必需靠近火焰區操作,平皿蓋也不能大開,而是上下蓋適當開縫。
6.進行可疑致病菌涂片染色時,應使用夾子夾持玻片,切勿用手直接拿玻片,以免造成污染,用過的玻片也應置于消毒液中浸泡消毒,然后再洗滌。
7.工作結束,收拾好工作臺上的樣品及器材,最后用消毒液擦拭工作臺。
無菌室管理規定
1.無菌室地面、臺面、其它表面每日晨擦拭1次。超凈臺每日晨75%酒精擦拭超凈臺消毒,每次使用前準備好物品,將超凈臺紫外滅菌30分鐘后方可使用。
2.從室外帶入無菌室內的所有物品表面要用75%酒精或紫外照射預先消毒。無菌操作前75%酒精消毒手掌、手背。整個操作嚴格執行無菌操作。
3.每人次使用后,臺內物品全部取出并用消毒液噴灑消毒用后的物品歸位,垃圾帶出無菌室。連續使用時間超過1小時,請預約登記。
4.無菌室內電腦生物反應器專用,閑人免用。使用后將防塵罩罩上,防止紫外直接照射。
5.無菌室內定期消毒滅菌:噴灑3-5%石炭酸溶液并用2-3%來蘇水擦洗桌面、凳子,無菌室內噴霧消毒后,紫外滅菌30分。每周一次。
6.無菌室內無菌狀況定期檢測:滅菌后的接種室內桌上和桌下各放一套培養基平皿,暴露15分鐘,蓋上,37℃培養24小時,每個平皿的菌落≤4,則認為效果良好,否則需延長照射時間或加強其它措施。每周一次。
7.滅菌后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注明滅菌日期,高壓滅菌物品可存放7-14天,過期不能再用,需重新包裝滅菌。
8.所有準備進入無菌室工作的人員必需首先了解細胞培養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規范,并進行必要的培訓。
9.進入無菌室前需提交相關實驗計劃:包括使用細胞種類、數量;所需試劑種類,試劑是否有毒;培養液種類;實驗時間等。不歡迎沒有計劃和計劃不可行的人員進行漫無目的`的測試。
10.每一個研究人員的培養細胞;細胞培養箱內的位置;培養液;消化液;消毒物品;消毒物品擺放位置等都固定化,并作好標記。禁止交叉亂用,亂放,造成可能的污染擴大,所有研究人員未經本人許可不得使用他人的物品和位置。
11.通用性的液體(如培養液、消化液、生理鹽水、鈣溶液)由管理人員統一配制,專人管理,便于進行質量控制和研究人員的計費。研究人員根據需要申領,并作好標記,做到專人專物專用,嚴禁未經他人許可亂用他人物品。培養液只有在用完后可再申領新瓶,防止浪費。
12.研究生實驗用物品領取登記后自己保存管理。實驗前泡酸、包裝和消毒,實驗后及時洗刷、干燥、歸位。
13無菌室應設有無菌操作間和緩沖間,無菌操作間潔凈度應達到10000級,室內溫度保持在20-24℃,濕度保持在45-60%。超凈臺潔凈度應達到100級
檢驗規章制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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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塵車間管理規章及使用辦法
潔凈室工作守則:
1、進入潔凈室人員資格
a、經訓練合格及主管審核后之人員得進入潔凈室。
b、進入潔凈室人員需遵守潔凈室之安全規定
c、尚未被認可之員工生、外賓及承攬商須進入潔凈室者,應先報備申請領取臨時證配于胸前,并應有合格人員陪同在場始得進入。
d、嚴禁轉借他人之臨時證或夾帶未經核準人員進入潔凈室
e、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公司照成的經濟上損失者將根據損失情況,給予行政警告、記過或開除等處罰。
2.進入潔凈室前之注意事項:
a、員工、外賓及承攬商進入及離開潔凈室,需于相關人員做出入潔凈室登記。
b、任何人進入潔凈室工作或參觀,須依規定換穿無塵衣。
c、非經潔凈主管許可不得將私人物品(手提袋、書籍等)及非潔凈室所使用之工具攜入潔凈室;維修用之手冊及工具在用畢后應立即收起
d、原物料進潔凈室車間時,需先在外面拆箱及拭凈,并置于貨物風淋室攜入潔凈室車間。
e、在潔凈室車間內,不得飲食、嘻鬧,或從事其它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進入潔凈室之程序:
a、踏上換鞋區入口之地板前,必須先將外鞋脫下。
b、外鞋置于一般鞋之鞋柜之中。進入換衣區換穿無塵衣,依規定進入空氣風淋室作空氣浴
c、空氣洗凈室內,不可超過6個人同時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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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為避免影響空氣正常循環及除塵效果,人員不可倚靠在空氣風淋室的.門或墻上。人員必須站立于空氣洗凈室中央踏腳板上輕微搖動雙手旋轉360度,以幫助灰塵掉落
e、風嘴方向正常應是向下吹氣,請勿隨意撥弄調整好的風嘴方向,以求達到最大的除塵效果
f、頭發必須蓋在頭罩之內,必要時可使用發罩。
g、口、鼻必須蓋在口罩之內:口罩使用后即應丟棄,不可重復使用。;頭罩下擺必須完全扎入無塵衣之衣領內
h、無塵衣穿著程序:
(1)口罩
(2)頭罩
(3)無塵衣
(4)無塵鞋。當穿上無塵衣時,
4潔凈室內之注意事項
a、進入潔凈室之油漆或物品須先經空氣清洗除塵之手續。
b、嚴禁在設備上書寫及刻劃。
c、避免在機器上使用膠帶粘貼紙張。
d、當使用時,必須置于除塵抽風口,以免灰塵污染產品。
5廢棄物處理:
a、所有廢棄物及用過之化學品應依規定之方式處理及傾倒。
b、隨時保持整潔,勿將垃圾留給別人,手套、指套、廢棄物勿隨手丟,應置入垃圾桶內。
c、勿將酸及有機溶劑混合傾倒,以免爆炸。
d、有機廢溶劑應倒入專用容器中儲存,勿倒入排水系統中。
6其它注意事項:
a、勿在潔凈室內踏步來回走動。
b、非必要相關人員禁止停留在潔凈區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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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使用規則
1.所有設備均應依操作手冊規定之步驟開機、關機、調試。
2.開機操作人員遇到故障或不確定因素時影響開機或調試,應向當班領導匯報,聽候指示,再作處理。
3.潔凈室涂裝設備的設定狀況非經當班領導批準不得任意改變原有之設定。
4.設備的使用狀況及使用時潔凈室、噴房內的溫濕度請詳加紀錄。
5.凡設備操作不當以至造成污染或損壞應盡速報告并接受懲處,若有故意隱瞞一經查獲將加重處分。 6.設備使用完畢應依規定加以清潔。
潔凈室安全守則
1.一般守則
a、在潔凈室工作時必須確切地了解每一個工作站可能發生的危險及應采取之
安全防護工作。
b、善加使用一些防護設備如眼鏡、手套等等。
c、在工作的區域應保持清潔。
d、所有化學品應詳加標示。
e、使用化學品后雙手需洗凈方能飲食或抽煙。
f、處理廢棄物時應遵守有關廢棄物處理之規定。
g、熟悉緊急應變的步驟及工作區域之緊急應變設備(如滅火器,逃生呼吸器等)之放置位置。
檢驗規章制度15
編號:jy-09
版本/修訂:1/0
為了進一步提高管端抓圖質量,保證抓圖影像有效區域的靈敏度及真實性,要求做到以下幾點:
1.做到逐根逐端抓圖,不得漏抓圖。發現不真實圖像(如復制)按嚴重違反工藝處理,扣當事人每幅100元,當月同一人兩次者加一倍扣罰;對負有管理責任的班長扣考核分5分,發現本班組兩人以上,班長加一倍扣考核分。
2.圖像增強器內的污點,射線窗口的焊渣,管端的飛濺物要及時清理,鉛字不得壓焊縫,有效區域內對比度、靈敏度達到要求,不得留存有防礙評定的疑似影像。
3.抓圖影像要露出管端端部,影像中母材超標壓坑、劃傷必須切除后再抓圖,不得留存有疑議的圖像。
4.兩管端第一幅圖,焊縫60毫米(去除放大比)內單個氣孔最大為2.0mm,氣孔個數小于等于2個,氣孔之和小于等于3.0mm.
5.復核時所發現超標缺陷的圖像按漏檢處罰,抓圖影像存在不符合2、3、4條規定的,每幅扣10元。連續5張圖像有不符合項扣100元。
6.管端抓圖安排專人負責拷貝各機組抓圖影像,100%復核并做復核記錄。復核人員不得隱瞞存在的`問題,有不合格項立即報告中心主任,以便對疑議或問題鋼管及時處理,否則扣復核人50元/次。
7.拷貝、復核抓圖影像必須及時,每天一拷,當天出復核結果。
望x光崗位人員、復核人員按以上規定嚴格執行,確保管端抓圖工作不出質量問題。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入庫鋼管成品檢驗人員復查制度
編號:jy-10
版本/修訂:1/0
1、目的
鑒于母材原始缺陷、流程所致缺陷在成品初次檢驗時,由于鋼管內壁水跡未干難以發現,為保證鋼管質量,杜絕鋼管缺陷漏檢,要求各班成品檢驗人員加強對已入庫鋼管的復查。
2、復查要求
2.1復查范圍:當班已入庫的鋼管,交接班時要交清剩余未復查的鋼管起止管號(碼單序號),做到100%復查,無遺漏鋼管,當班余留給下班的鋼管最多不超15根。
2.2復查內容:按照各管線成品工藝要求,對入庫鋼管(當管徑≥φ813時內表面全部,管徑≤φ813距管端2.0m的內表面),(距管端250mm外表面)、焊縫及坡口、鈍邊進行全面目測復查。復查鋼管應做到均有效,不得積壓,一般不多余6-10根復查一次。
2.3復查問題鋼管的記錄、處理
2.3.1當發現入庫鋼管存在缺欠時,記錄應注明缺欠的性質、位置(東端、西端、距離)、修合;修合后放行。
2.3.2當復查發現當班入庫鋼管存在超標缺陷須返切時,記錄應注明缺陷的性質、位置(東端、西端、返切長度),標識、控制好缺陷鋼管并告知當班班長自行處理。
2.3.3當復查發現上個班入庫鋼管存在超標缺陷須返切時,記錄應注明缺陷的性質、位置(東端、西端、返切長度),標識、控制好缺陷鋼管,告知當班班長,由班長匯報中心主管領導處理,不得私自處理。
2.3.4復查鋼管由班長安排成品檢驗人員每周或每月輪流復查,記錄由復查人本人填寫并簽字,出現問題能落實到相關復查人。
3、考核辦法
3.1對已入庫鋼管100%復查無遺漏,少復查、記錄一根扣10元,以此類推。
3.2嚴禁不復查做記錄;或未復查時先把記錄填好,包括班長負連帶管理責任,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3.3復查發現鋼管有缺欠、缺陷應記錄,超標缺陷的鋼管返切后,碼單、傳票已劃改而復查記錄未記錄的一根扣20元。
3.4鋼管復查組發現當班已復查過的鋼管存在超標缺陷返流程的一根扣50元。存在嚴重超標缺陷的一根扣100元。
3.5復查出上個班入庫鋼管存在超標缺陷須返切、降級的不向中心匯報一根扣50元。
3.6復查出上個班入庫鋼管存在超標缺陷須返切、降級的每根獎勵50元。發現嚴重超標缺陷的獎勵100元。
編制: 審核: 批準:
20xx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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