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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更新時間:2023-11-03 07: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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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2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9、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10、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后方可離開公司。

  11、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

  12、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13、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準許后方可加班。

  14、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15、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16、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17、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18、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19、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20、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21、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22、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23、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駕校所有員工。

  三、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總教練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后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

  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總教練,教練員還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練員,安排好學員的學習,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權限:

  1、內勤員工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后由后勤負責人批準。教練員請假填寫請假單后由本組教練員同意并簽字后,由總教練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2、教練員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后由本組教練員同意并簽字后,再由總教練批準;1天以上的由本組教練和總教練簽字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3、總教練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后報校長批準。

  4、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將《請假單》及時交到后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3個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評選先進個人的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駕校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駕校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六、其它規定

  1、、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

  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相關負責人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2、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3、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

  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評選先進的主要考核依據。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駕校后勤部門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4

  本公司為了加強勞務派遣員工的管理,促進勞務員工在用人單位遵紀守法,保證用人單位的流暢性,對勞務派遣員工制定了系列規定:

  1、員工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員工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和調遣。

  3、員工被客戶單位退回的,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自身狀況,安排到其他客戶單位工作或參加本公司組織的培訓并變更勞動合同,本公司有權中止勞動合同,待培訓合格后,重新安排上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時對勞動合同進行變更。

  4、員工因違反客戶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被退回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和勞務員工的勞動合同。

  5、因客戶單位的`原因與勞務派遣員工產生的勞動糾紛,由本公司和用人單位及勞務員工三方協商解決。

  6、勞務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提前30日,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5

  公司將竭誠為每位員工提供適合的工作崗位、科學的競爭機制和良好的發展平臺,幫助您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真正達到員工自身利益和公司效益“雙贏”的目的。

  一、試用期和正式聘用

  雇傭條件:公司對員工招聘錄用,均列出必要條件,并根據公司特點,按工作積極態度、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綜合素質等擇優錄用。

  測試: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面試、筆試、試用等方式)

  報到手續:經擇優錄用的人員于報到時間,帶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學歷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到公司。(報到時出示原件)

  人事檔案:公司為每位員工建立人事檔案(員工登記表、聘用合同、績效考核文檔),公司承諾檔案資料嚴格保密,同時,公司要求員工提供個人資料是真實的,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要求在員工登記表上簽字證明其真實性。

  二、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作為考核員工、獎優罰劣的重要依據之一。

  每個廣告人都知道,廣告行業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據工作需要,管理者有權變動工作日程安排。自己的工作未完成,應主動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據公司總體業務調整,不按點按日加班計算月薪。

  公司員工應按時出勤,當你缺勤時,意味著其他員工將承擔額外的工作任務。反之,其他員工缺勤時,你也要承擔更多的工作任務。你應當嚴格執行并有責任將自己的缺勤次數控制在最低限度。當你知道要遲到時,有責任事前通知你的上級主管,缺勤和遲到將作為你工作記錄的一部分,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未經領導同意的缺勤將受到紀律處分、罰金,甚至辭退。

  1、公司作息時間規定

  8:30—17:30(12:00—13:00為用餐休息時間)

  2、懲罰:

  (1)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超過1小時扣半天)

  3、考勤按當月實際工作日統計,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1)國家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須無條件上崗,不批假。

  (2)病假需經領導批準后休息。

  (3)事假需本人以書面形式講明真實情況,總經理批準后休假。

  (4)手頭工作未完成,未交接,應以大局為重,考慮客戶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職業道德觀念。

  (5)工作時間未經準許,私自外出,視曠工處理。

  (6)員工在休假期間應打開手機,保證通訊暢通,如遇公司有重要工作需要,應配合完成。

  (7)員工請假不得以短信或代請方式,應直接向公司領導請假。

  (8)周日如需加班,請假原則上不批,如特殊情況需書面寫明情況特批。

  4、離職:辭職員工需提前至少一個月通知公司,并按要求與主管或相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整理清查以往客戶資料、設備、財產及以往使用的公司財物,方可離職。

  5、自動離職:無故三天不上班曠工者,均作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6、解雇:聘用期內,因工作表現、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有權解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按日結算當月工資。計算方式為:日工資=基本工資÷30天(不含福利、獎金等)

  7、開除:違反勞動紀律,予以革職開除,員工因觸犯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員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權提出警告或解除勞動關系。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一月內缺勤三次以上,工作效率低,業務水平不達標,經提醒無明顯改觀)

  (2)、玩忽職守、帶情緒工作,業務中多次出差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3)、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帶走公司資料或財物,泄露公司秘密,謊報事實者,造成不良影響的。

  (4)、因個人原因給客戶留下不良影響,說不利企業言語,流露對企業不滿、自成小團體,消極怠工、無理取鬧的。

  (5)、品行不端,有人格缺陷,缺少基本職業道德,損害公司名譽者。

  (6)、工作無效率,影響合同履行的或給公司客戶造成不良影響的。

  (7)、工作無主動性,無所作為,影響公司整體工作完成,月內無顯著業績或提高,予以警告或勸退。

  (8)、以個人利益為先,自由散漫,找各種借口擱置手頭工作。

  (9)、私自動用公司微機軟硬件,致使電腦無法正常工作。造成損失責任自負,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10)、員工必須保證其提供一切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實說明在原單位的辭職原因,否則一經查出,予以辭退。

  (11)、偷取公司及同事財物。

  (12)、利用公司資源(耗材、微機、光盤、打印機、掃描儀等)加工自己或他人成品。以公司名義承攬私活,牟取私利。

  (13)、隱瞞傳染病或其他病癥不報。

  三、工資制度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企業工齡工資。

  工資發放:當月20日發放員工上月工資,如發薪日正好趕上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后發放。員工轉正前后月薪一般不會有太大變化,因為公司對待員工的試用期主要是考核其德行操守、積極態度、工作能力、職業道德,而非大幅度降低月薪,月薪如有疑議,應當時提出。為便于管理,公司采用半月壓薪制度(基本工資的一半),待員工合理離職后,予以退還,員工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未提前一個月提出。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局工作。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為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福利待遇

  各項社會保險需在企業工作一年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現,個人檔案、身份證明齊全,企業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業務水平、出勤率等綜合因素考慮。

  公司為員工上保險后,三個月將退回原抵押的半個月工資。

  (1)、人身保險。

  1、公司負責員工工作期間的免費午餐。

  2、加班在20:00點以上者,有夜餐或餐補。

  3、周日加班者,公司負責餐或餐補。

  5、員工需外出(工作時間)每餐補助5元/人,超出部分自理。

  6、正式錄用員工的工資待遇含各項補貼:副食補貼、書報、交通、洗理、通訊、等計30元,醫補計10元,全勤獎50元,任何形式的遲到、早退、請假除按每日扣除外,無全勤獎。(鼓勵員工全勤)

  五、崗位責任制度

  1、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認真填寫工作日志。

  2、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于客戶。

  3、維護公司設備、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隨時整理客戶文檔、資料及電腦內存文件,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及時匯報工作進程及客戶業務。

  6、工作單由主管領導分派,如完成時間有困難,應盡早提出,如客戶急需,應主動加班完成。接單人簽字,另一名設計復核。

  7、私人電話應簡短。禁止用公司電話聊與工作無關的事。

  8、因個人原因給工作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設計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

  六、工作日志制度

  要求員工每天填寫工作時間分配表,具體到每個員工每天的時間分配。多少時間花在哪一項工作上,花在哪個客戶上,關注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調整。

  七、呈報制度

  1、員工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工作情況及進程,如遇難題或突發事件應馬上向主管領導匯報,因個人延誤造成不良后果,應予以處罰。

  2、未經本人允許,不得動用他人微機,個人電腦有問題立即上報,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拆卸電腦硬件。

  3、無工作需要、工作期間不得上網看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嚴禁網上聊天,嚴禁電腦游戲、觀看影碟或做其他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

  4、當日值班員工應隨時查看電卡、電量。辦公耗材的使用情況,呈報負責人提前購買。

  八、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辦公用品的申請、耗材(打印紙、墨、光盤、標簽)應提前記錄、隨時查看。

  2、節約成本,養成好習慣(打印紙雙面使用),不得用公司耗材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九、資料管理制度

  1、設計作品確認后,隨時歸類收存。需刻盤的,標注清楚。

  2、定時刪除電腦中的垃圾文件。

  3、定時查看公司電子郵件并及時處理。

  十、后勤管理制度

  1、鑰匙管理

  公司鑰匙為專人管理,管理者做好鑰匙的登記、領用、收回工作。

  2、門、窗、水、電、氣管理

  (1)每位員工應節約水、電的使用,用完后及時關閉。

  (2)下班時應檢查門、窗、燈、電腦等設施是否關閉,是否安全。

  3、衛生管理

  (1)保持辦公區域、用餐區域、衛生間的整潔。

  (2)定期擦拭電腦顯示器及設備,保持其潔凈、整齊。

  (3)定期為花澆水,為魚換水。

  十一、安全保衛制度

  1、員工應有安全防范意識。上班期間鎖好公司大門。

  2、謝絕推銷或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入內。

  3、圖庫、圖書推銷時間不宜太長。

  十二、保密制度

  1、專業書籍、圖庫、光盤、文件資料,閱后放回原處,不得帶出。

  2、公司重要會議紀要,競爭策略,計劃,設計技術資料。合同、報價、提案不得泄露或傳播。

  3、不看不說與己無關的秘密,員工應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職守,增強保密觀念,造成損失,本人承擔責任。

  為了培養健康向上的工作觀、道德觀、價值觀,提高每位員工的綜合素質,樹立良好企業形象。本規定是您作為企業員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規范。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的特點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除了規定另有規定外,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也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條代管基金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資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樓內車庫等。

  2、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于共用設施和共用設備大修理的資金。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公用天線、供電干線、共用照明、暖氣干線、消防設施、住宅區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

  第四條代管基金作為企業長期負債管理。

  1、代管基金應當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并定期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檢查與監督。

  2、代管基金利息凈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代管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企業有償使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共用設施設備,應當設立備查帳簿單獨進行實物管理,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支付有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等)。

  1、管理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辦公用房。

  2、商業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限、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經營用房。

  第六條企業支付速達軟件的管理用房和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鑿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企業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基金;企業支付的共用設施設備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后轉作企業代管的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費用

  第七條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過程是發生的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第八條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營業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和間接費用等。實行一級成本核算的企業,可不設間接費用,有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1、直接人工費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等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等。

  2、直接材料費包括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和動力、構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3、間接費用包括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

  第九條企業經營共用設施設備,支付的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

  第十條企業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一條企業對管理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0、3%―0、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1、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去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2、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潤

  第十三章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四章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維修收入。

  1、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收入、公從代辦性服務費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

  2、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入。

  3、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托,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1、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后,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2、企業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十六條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支凈額以及補貼收入。

  第十七條補貼收入是指國家撥給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

  第十八條營業利潤包括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

  1、營業務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再減去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及財務費用后的凈額。

  2、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其他業務利潤是指其他業務收入減去其他業務支出和其他業務繳納的稅金及附加后的凈額。

  第十九條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銷手續費收入、材料物資銷售收入、廢品回收收入、商業用房經營收入及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等。

  1、商業用房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利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商業用房,從事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開辦健身房、歌舞廳、美容美發屋、商店、飲食店等經營收入。

  第二十條其他業務支出是指企業從事其他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支出。

  1、企業支付的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其他業務支出。

  2、企業對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其他業務支出。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7

  員工招用與培訓制度

  第1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4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2條 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3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4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8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章 員工出入廠區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十二章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十三章車間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飯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廠方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廠方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廠方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廠方是指;員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廠方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廠方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 廠方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4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5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廠方。廠方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6條 廠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7條 廠方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2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4條 廠方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廠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方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員工招聘和錄用條件:(此錄用條件僅作參考,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標準)

  A、根據本工廠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B、所招員工須通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例如:造成公司損失達到1000元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廠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損失金額達到“嚴重”的標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廠方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廠方依本條 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廠方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廠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提示:廠方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把經過何種培訓及調整何種工作崗位記錄下來,以便作為一份有力的證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廠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7條 廠方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廠方下列損失:

  (1)廠方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廠方支付違約金。

  第8條 非廠方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試用期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

  知悉廠方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廠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廠方的損失。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廠區管理

  第1條 員工出入廠區需憑本人廠牌,由保安登記出入時間。

  第2條 員工上下班時間出入工作場所,須服裝整齊,并佩戴廠牌。

  第3條 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有簽準有效的放行條 。

  第4條 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請假論處,保安憑簽準有效之“外出申請單”放行。

  第5條 員工攜帶箱包等行李出廠,一律自覺接受保安開包檢查,否則不予放行。

  第6條 凡公司財產(無論有無用處)未持經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課主管)簽核的放行條 均不得帶出工廠,違者以偷竊論處。

  第7條 公司車輛外出,須由需求單位填寫派車單,經公司指定主管簽核后方可放行。

  第8條 員工下班后不得隨意在生產區域走動、逗留。

  第9條 來訪者,由門衛問清來訪單位來訪事由后聯系被訪者,得到被訪者同意后,填寫“訪客登記表”,發給其“訪客證”(訪客證須佩戴于來訪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進入會客室等候。會談后,來訪者出廠時交還“訪客證”,門衛并在“訪客登記表”上注明出廠時間(訪客單位上須有被訪人簽名)。來訪人員除非由總經理以上核準,可免登記“訪管登記表”。上班時間謝絕私訪。

  第10條 應聘人員,由門衛通知指定人員,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帶其至會客室或者指定考試場所面試。

  第11條 未經總經理批準,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讓外來人員進入參觀生產車間、實驗室等公司管理區域。

  第12條 車輛應于指定地點停放,送貨車于指定地點卸貨、點收,裝卸貨柜時,保安監督,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第13條 一切違禁品禁止進入廠區,員工摩托車和自行車應于指定地點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條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總經理特準之人員外,全體在職人員上下班、加班均需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則當事人雙方記大過處分。

  第2條 上下班在指定地點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須插在指定的卡位,嚴守秩序,不得插隊、擁擠、吵鬧。

  第3條 不得提前在打卡處等候打卡,下班時間鈴響后方可排隊打卡,若有違反,查實后予以處分,領班應負連帶責任。

  第4條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著打上班卡(即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最低是半小時。

  第5條 不得無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后,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加班申請,否則總務課在統計加班工時時,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進行核算,嚴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條 上下班工時均以半小時為單位,未滿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員工上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

  第7條 因出差無法正常打卡者,總務部憑“外出申請單”簽卡,因其它公務無法正常打卡者,應在公務結束后以“內部聯絡單”形式呈上級主管簽字后交人事簽卡。

  第8條 因打卡機故障造成無法打卡或打卡出錯,由領班或統計員清點人數,送卡交總務部簽卡。各部門主管無權簽卡。

  第9條 保安監督打卡,上下班時工卡應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動工卡,涂改、毀壞或藏匿工卡。

  第10條 上下班認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漏打卡者于當天或第二天上午寫內部聯系單,員工找主管簽,職員找廠長或經理簽,人事接單后予以簽卡。漏打卡超過連兩次的,漏打部分不計考勤,凡打卡時間混亂、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找人事簽卡者一律不計工時。

  第11條 自己簽卡、涂改工卡視為無效,并給當事人記小過處分。

  第12條 毀壞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亂畫、粘貼他人工卡上的工時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第13條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跡,不能折疊變形,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總務部申請補辦。

  第六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1條 廠方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制定工作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員工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自覺打卡,無故未打卡者按缺勤處理。

  第3條 廠方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5條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節假日統一安排休假。

  第6條 工傷假: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在公司所屬區域內,因公受傷者,憑醫院證明,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體規定參照工傷相關規定)。

  第7條 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方可申請婚假,假期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時子女年齡達到23周歲,男子達到25周歲)增加10天。銷假時必須附結婚證明,供人事備案,婚假期間工資照付。

  第8條 喪假: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給與3天的喪假,返廠時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供人事備案,假期工資照付。

  第9條 探親假: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親假期,此假期不影響年終考績,假期為生產淡季期間。(探親假只有國有企業才有硬性規定,一般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給予探親假)

  第10條 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須提前兩周申請,并經主管同意。

  第11條 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帶薪產假,晚育加15天,難產再加3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再加35天,返廠時提供證明供人事備案,產假工資照付。

  第12條 陪產假:女方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陪產假工資照付。

  第13條 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

  第14條 事假:有需要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指定干部核準后方可離開,年終考績會參考此項,請假期間不付工資。

  第15條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須治療休養者,可請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過20天。

  第16條 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

  第17條 原則上年度內請事假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20天(包括年假天數,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第18條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請者,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名批準后,再交至總務課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1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第2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廠方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條 廠方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廠方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條 廠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 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5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廠方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廠方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廠方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工廠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6條 廠方按照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并依法支付應由廠方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八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1條 廠方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 廠方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 廠方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工廠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 廠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5條 用電安全

  (1)普通員工應掌握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操作用電設備的員工除應懂得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外,還要懂得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懂得電氣設備在安裝、使用、維護、檢收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員工違章使用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4)工廠內的電源開關,未經授權,禁止員工隨意操作。

  (5)電氣設備著火,要立即切斷電源,并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6條 特種作業安全

  (1)特種作業是指可能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目前廠方的特種作業包。

  (2)特種作業工作人員須取得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規作業。

  第7條 消防安全

  (1)自覺遵守廠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2)廠方禁煙區內禁止吸煙。

  (3)廠方內禁止私自動用明火。動火作業須得到批準,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

  (5)積極參加廠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學會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撲滅初期火災技能,了解火災報警方法,認識火場逃生要領,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

  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廠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廠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廠方環境衛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廠方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廠方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廠方,維護廠方形象,敢于同有損廠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廠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廠方的商業秘密。

  第3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廠方;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1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廠方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獎一次,給獎金20元。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3)遇到災變,勇于負責,措施得當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小功一次,給予獎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災變,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對于自身事業有重大改善,為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顯著利益者;

  (3)如公司發生盜竊事件能提供線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大功一次,給予獎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避免危險減少者;

  (2)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產品改良有重大貢獻或使成本顯著降低者;

  (5)確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2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廠方,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廠方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廠方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廠方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廠方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廠方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廠方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網絡游戲的;

  (6)將廠方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廠方外的人閱讀的;

  (7)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8)未經同意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經查證屬實,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并報公安或相關司法、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接造成設備損壞、停工、停產,損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傷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負責任,本人經營看管的公共財物被騙、被盜,或由于本人過失生產廢品、浪費燃料、原材料,給企業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尋釁鬧事、打架斗毆、聚眾賭博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濫用職權,違反政府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濫發獎金的;

  (5)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販私、行為的;

  (6)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7)違反廠方保密制度,泄露廠方商業秘密,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辦法

  目的: 為合理評核全廠所有在職人員工作績效,鼓勵表彰先進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達到提升全廠營運績效之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1. 適用范圍:全廠在職人員.

  2. 相關權責:管理部、人事處: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廠績效評核,并稽核其執行狀況.

  3.1.評核方式 :各單位每月31號前需對在職員工績效作出評核,以使彈性薪資發放以及崗位調動有所依據,并將評核結果填寫于《月績效評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課。

  3.2.評核方式

  3.2.1評核及核定權限:

  員工:由其組長進行評核,并送交單位及部門主管核定;

  組級干部、技術人員:由單位主管進行評核,并送交部門主管核定;

  課級干部、工程師:由部門主管進行評核,并送交總經理核定;

  (副)經理級(含)以上干部:由總經理、董事長核定。

  3.2.2人事課審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狀況、獎懲狀況、違規率等,并送交各單位,作為各單位評定級別之依據。

  3.3.評核等級評分標準

  3.3.1.績效評分標準依據如下:

  (1)績效成績評分依據:

  a.年度營業目標中月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b.各立項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c.各項目之達成狀況;

  d.各業績之達成狀況;

  e.個人產能、質量及日常表現;

  f.其它能體現具體價值的工作。

  (2)特別管理項目中,按項目或簽呈中涉及的績效考核因素,或依生產會議或經營會議中決議之評分依據。

  6.3.2績效獎金之評定等級具體辦法:

  評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被評定人員進行觀察考核,將每項達標情況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級別,公司將根據員工之評定結果給予發放浮動獎金。每個員工不論職位高低,連續3個月(含)或者一年內累計3個月(含)的評定結果中出現3個“差級”的,視為該員工不適合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工資,薪資將按照新崗位標準發放。

  3.4.人事統計:人事課依各單位評核成績計算需發放獎金并呈總經理核定.

  3.5.總經理核定:由總經理依廠內營運績效,決定績效獎金總額,評核部分有問題時,則退回人事重新計算.

  (企業可以使用根據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1條 工廠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廠方秘密的義務

  第2條 以下內容屬于廠方的保密范圍:

  (一)經營信息

  1、廠方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廠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廠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5、廠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廠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7、廠方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8、廠方內部管理制度。

  (二)技術信息

  1、各類技術資料;

  2、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信息均屬廠方。

  (三)其他經廠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3條 廠方密級的確定

  (一)廠方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廠方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及技術信息資料為絕密級。

  (二)廠方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客戶資料、經營狀況、管理

  制度等為機密級。

  (三)廠方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

  秘密級。

  第4條 具體的保密措施:

  (一)屬于廠方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經理辦專人執行。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 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開廠方秘密的設備或產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維修、銷毀,由廠方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廠方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五)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廠方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廠方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廠方秘密。

  (六)廠方工作人員發現廠方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第5條 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500元

  1、泄露廠方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

  2、已泄露廠方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情況之一的,給予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廠方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廠方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6條 知悉本工廠有關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均為廠方的競業限制的人員,該人員有義務配合廠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具體情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清楚。

  十二章 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1條 辦公室員工須著裝整潔,儀表端莊,不得著背心、短褲、拖鞋等不雅服飾上班,上班時間一律戴廠牌。

  第2條 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空調、復印機等嚴格按說明書及內部規定使用,下班時最后離開人員應確認所有電源均關閉方可離開。

  第3條 上班時間嚴禁喧嘩、閑聊、串崗、看書報、爭吵,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同事間遇事應相互協調、配合、溝通,電話辦公應長話短說,聲音以不影響他人為限,禁止上班時間打接私人電話。

  第4條 辦公室隨時保持整齊、干凈,禁止在辦公室吸煙。下班后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均應放入辦公桌(柜)內(桌面除電話、筆筒、水杯、臺歷等不得擺放其它雜物),下班時應將辦公椅推至桌下。

  第5條 非辦公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室內,客人來訪應在會客室,上班時間嚴禁因私會客。

  第6條 維護公司形象,打接電話應禮貌客氣,辦公時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勢。

  第十三章 車間管理

  第1條 上班時間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廠牌,不得著奇裝異服或性感服飾,不得濃妝艷抹。

  第2條 對所屬主管職權范圍內命令不得故意違抗、討價還價,服從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車間聚眾滋事,怠工;不得威脅、恐嚇管理人員。

  第3條 愛惜公司,保持車間清潔、整齊,不得有污損或浪費現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歸其位,定點擺放。

  第4條 嚴禁在車間嬉笑、打鬧、喧嘩、吃零食、隨地吐痰。

  第5條 車間內嚴禁吸煙,禁止把火種帶入車間,非公司指定人員開電梯,電梯嚴禁載人。

  第6條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專人保管、收發,放在指定的地點。遺失或惡意損壞,查實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條 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間宿舍由本室成員共同推薦一人擔任宿舍長,直屬總務課管理,其職責如下:

  (1)水、電設備及本宿舍人員之管理;

  (2)本宿舍員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潔衛生狀況檢查,內務整潔之維持;

  (4)節約用水用電之勸導;

  (5)室員糾紛之處理;

  (6)清點本宿舍就寢人員;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況監督;

  (8)宿舍財產設備維修申請;

  (9)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之狀況向總務課提報處理;

  (10)宿舍長要盡職盡責,若督導不周,或疏忽管理將取消其職務。

  第2條 宿舍管理相關規定之執行

  (1)住宿人員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寢,未經總務課調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和床位;

  (2)室內布局由總務課統一設計,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愛惜室內公共設施,若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3)節約水電,用水后隨手關水龍頭,宿舍無人時要關所有電源設備,不得私自接電源線、更改線路或使用煤氣灶具。

  (4)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將刀槍等兇器帶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墻壁、公物上涂寫、張貼或釘掛物件,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宿舍長反映;

  (6)嚴禁在宿舍亂扔垃圾、雜物,不得向窗外、樓下扔垃圾、倒水、垃圾應倒于指定地點,個人物品要擺放有序;

  (7)嚴禁坐在陽臺走道欄桿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為;

  (8)特許除外,正常上班時間宿舍不可開燈,以減輕用電負荷,使用熱水時,注意節約,不得無故浪費;

  (9)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按時就寢,禁止在宿舍追趕打鬧,高聲喧嘩,播放高音量音響;

  (10)禁止在宿舍賭博、酗酒鬧事或有傷風敗俗行為,非因公務,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嚴禁在異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員不得私自將外來人員帶至宿舍區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須經各主管簽字許可,否則記過處分;未經公司允許,私自留宿者,記大過處分;

  (1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嚴禁盜竊、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內只可吃水果、干糧,其余一律在餐廳吃;

  (13)各宿舍根據宿舍長排定之值日表輪流打掃,由當天值日生負責室內、室外、走道及陽臺衛生。

  第十五章 飯堂管理

  第1條 員工依規定在用膳時間方可進入餐廳就餐;

  第2條 應排隊就餐,并注意不得將菜、飯、湯亂倒;

  第3條 米飯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費;

  第4條 每一位員工只能以一張飯卡打一份飯菜,禁止在餐廳以外場所用膳;

  第5條 用膳完畢后,剩飯菜渣應自行帶走,倒入指定地區,不得留置桌上或灑落地面;

  第6條 總務課于每月最后一天發放次月飯卡給員工,妥善保管,丟失或損毀照價補辦;

  第7條 請假人員與離職人員須將飯卡交回總務處才算辦完手續,請假人員等銷假后再將飯卡領回;

  第8條 按指定的餐桌對號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錯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則

  《規章制度》為工廠內部管理資料,每個員工進本工廠工作之前必須熟讀并且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按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罰。

  對員工的罰款,建議每月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9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望每一位員工都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四、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安靜有序。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公司內部資料需外發客戶時報領導審批同意,嚴禁透漏本公司機密違者重罰。

  七、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八、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九、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六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

  3、上班期間不得嬉戲打鬧、睡覺、做個人私事,違者扣罰10元/次。

  4、每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100元,(條件:必須是滿勤員工,無客戶投訴者)。

  十、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辭呈報告,書寫詳細理由充分經批準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一個月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一、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3次/月。

  2、不服從上級管理,與客戶爭吵3次/月。

  3、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XXXXXX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0

  1、規則名詞:

  2、適用范圍:全體從業人員

  3、定義

  3.1獎勵:是對員工工作成績、表現及高尚行為的表彰。獎勵分為:

  (1)書面表揚

  (2)授予獎品

  (3)授予獎金

  (4)授予榮譽稱號

  (5)專項獎勵

  (6)晉級

  以上方式能夠同時獲得。

  3.2懲罰:公司為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對違紀員工進行必須的處罰。依據程度的輕重分為批評勸告、書面批評勸告、警告處分、記過處分、降級處分、解除合同。

  3.3考核工資:依據《員工考核辦法》規定,員工崗位工資的50%為考核工資。

  4、職責

  4.1人力資源部

  4.1.1負責《員工獎懲制度》的制訂與修編。

  4.1.2根據黨群辦對中層領導的考核,依據《員工獎懲制度》,執行對中層領導干部的考核結果。

  4.1.3負責監督、指導、督促各單位、各系統嚴格執行《員工獎懲制度》,保證制度的有效運行。

  4.2公司辦公室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對中層領導干部考核并提出獎懲意見。

  4.3品質管理部

  4.3.1根據《員工獎懲制度》,負責制定與產品質量管理相關的獎懲制度,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獎勵或違規違紀情景,按《質量獎懲制度》處理。

  4.3.2負責質量獎懲制度的執行,督促各單位對制度的落實,行使對質量的獎懲職權。

  4.4各單位負責部門員工的獎懲申請,按要求進行審批。

  5、控制要求

  5.1獎勵

  5.1.1員工貼合下列行為之一者,經審查后給予獎勵: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節能降耗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在生產、新品研究、產品設計、工藝技術、設備管理、提高效率、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或改善,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績顯著;

  (3)在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完善管理體制,市場開拓和維護,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

  (4)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

  (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7)一貫忠于職守,進取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

  (8)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創意,進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議,經公司采納,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9)維護公司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于制止、批評、揭發;

  (10)敢于制止、揭發各種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

  (12)樂于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

  (13)兢兢業業,勤勤懇懇,踏實工作,在本職崗位做出表率作用;

  (14)忍受較差工作環境、認真工作,為企業貢獻的人員;

  (15)公司認為應當表彰的其他行為。

  5.1.2團體表彰

  屬于以下各款之一時,經審查后隨時給予團體表彰:

  (1)團體工作成績優秀、成為其他團體模范的;

  (2)在自然災害或事故發生時,全體成員齊心協力采取妥善措施,使工作免受影響或減少損失;

  (3)有其他模范行為或功勞,公司認為值得表彰時。

  5.1.3表彰的程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主管部門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聽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看法,應動聽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打算,應馬上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隱秘。

  (四)愛惜本公司財物,不鋪張,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留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其次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有意致公司患病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x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納晝夜輪班制,全部班次,必需x星期調整x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托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狀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x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x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x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x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聽從支配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療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x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殊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x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x天,可以特殊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x天,晚婚者加x天,子女結婚可請x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x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x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與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與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狀況打算。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狀況打算。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格及服務成果,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x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殊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x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x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x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x天照每天x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賜予x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x天,即扣發該項獎金x天,請病事假逾x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賜予特殊休假

  (一)工作滿x年以上未滿x年者,每年x日。

  (二)工作滿x年以上未滿x年者,每年x日。

  (三)工作滿x年以上未滿x年者,每年x日。

  (四)工作滿x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x日。

  第十六條特殊休假,應在不阻礙工作之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狀況排定每人輪番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2

  為了使員工忠于職守,促進旅游區的繁榮與發展,要求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各類制度,自覺維護平山旅游區的根本利益。

  一、員工錄用制度:

  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擇優錄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或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身體健康、五官端正、作風正派的青年均可應聘求職。

  聘任程序: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填寫《應聘登記表》和《個人簡歷》,→面試(合格者) →崗前培訓→試工、試崗(一個月)→合格者正式錄用,簽訂合同。

  公司對所有員工都本著來去自由的雙向選擇方針,在全面期內員工辭職,須提前十天寫出書面辭呈。經批準后,結清各部門手續,交回工作服,憑《手續結清證明》、原始收據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工資。

  新員工試用期間必須服從安排,不適應工作的可申請離職,試用期自動離職者,不發試用期工資。

  二、 考勤管理制度:

  1、正常勞動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定。每月從26日至下月25日為滿月考勤時間。

  2、上班從換好工作服、整理好儀容以簽到時間為準。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請,特殊原因也必須到崗請假,得到經理批準后才可離崗,違者按曠工論。

  4、遲到:凡未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記遲到。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以及假滿未歸者均算曠工,一年累計曠工兩次的開除。病假:請病假需出具病假條及醫院證明、病歷,急診可立即打電話,非急診要提前請示。無醫院證明或病歷按曠工算。

  5、上班時間若要外出須得到領班或經理同意。

  三、 福利制度:

  1、員工工資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多勞多得,執行月工資。月工資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職務確定員工工資。

  2、員工工資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據需要,按不同工種向員工發放工作服等勞動保護用品。辭職或除名的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應上交公司,不繳回者按服裝成本費用的全部在工資中扣除。

  4、為鼓勵發揚集體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種文體活動來增強員工團隊凝聚力。

  5、為員工提供比較充足的學習時間,并進行定期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和業務水平。

  四、 安全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

  2、所有員工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暴、防機械事故,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上報領導。

  3、要認真檢查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顧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財產安全。

  4、發現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要及時報告領導。

  5、旅游區不得出現打架鬧事行為,若發現此不良狀況立即報告,并幫忙疏導圍觀群眾。

  6、若發生緊急事故,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及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7、員工不得打架斗毆,不允許將社會不良青年帶進工作場所及與之交往,要保護自身安全。

  五、 財產負責制度:

  1、各部負責人,負責本部機械設備、物品等安全,對后勤部負責。如發現丟失或損壞,追究當事的責任或賠償。

  2、如有設備需維修時,由各部負責人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避免影響正常工作。

  六、 獎懲制度:

  為提高服務質量,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行業競爭力,建立一支嚴格、負責、團結、奉獻的高素質員工隊伍,公司堅持獎懲分明,獎優罰劣,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

  獎勵:

  1、對保護公司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2、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在工作崗位上作出重大貢獻或對公司某崗位實現技術改革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3、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如拾金不昧等,為公司贏得重大聲譽及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懲罰、紀律處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罰5元;

  2、遲到:半小時以內一次罰5元,半小時以外、一小時以內罰10元,一小時以外、兩小時以內罰20元,以此類推;

  3、工作時間干私事、影響公司形象的、儀容不整的、發現一次各罰5元;

  4、上班時間擅離職守、聚堆閑聊,服務差、被顧客投訴的,上班時間吸煙、酗酒、賭博的,和同

  事、顧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毆的,頂撞領導、不執行命令者,不服從管理、嚴重妨礙管理秩序的,一次罰50元;

  5、嚴重違反各項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損失的將被開除并扣工資與保證金。

  七、 衛生制度:

  1、工作現場設施、設備、辦公桌椅等由本室員工打掃,擺放整齊,保持干凈衛生。

  2、及時清理環境衛生,保持景點、道路清潔。

  3、清潔員保持大廳、過道、樓梯、衛生間、門外等衛生區域的環境衛生。

  4、餐廳餐具要及時刷洗消毒,客房各類物品擺放有序,人員要衣冠整潔,客房要保持清潔衛生,及時換洗床上用品。

  八、交接班制度:

  有準確的時間觀念,每班必須提前15分鐘接收工作,整理儀容,進行接班準備。

  1、收銀員:整理好帳目,清點所有現金交與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2、值班值宿人員清點本區設備、物品等,作好值班記錄。

  3、清潔工交班時必須保持各衛生區域干凈整潔,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認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公司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3

  一、年度業績目標的制定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部門及管理處經理、管理層員工的年度業績目標依據上海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業績目標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級共同制定《個人/部門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2、各部門、管理處根據上海公司下達的業績指標,結合部門、管理處工作目標和職責,由部門、管理處經理與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門、管理處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二、月度計劃考核及品質考核

  1、公司業績考核以月度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為基礎。

  2、管理處經理業績考核包括計劃考核和品質考核,其他管理層人員業績考核實行計劃考核(不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上海地產公司下派財務經理)。

  3、月度品質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品質管理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月度計劃考核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計劃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1計劃考核類別:公司計劃按編制者分為部門(管理處)計劃和員工計劃。職能部門、管理處工作計劃與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的工作計劃合二為一,合并為一張計劃考核表進行編制、填報、考評。

  4.2職能部門(部門負責人)月度工作計劃表中考核內容分兩部分:一是部門獨立完成的工作,占60%權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處及其他部門的工作事項(對其他部門、管理處的支持服務),占40%權重。

  4.3管理處(經理)計劃考核分為三部分內容,以經營能力考核為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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