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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打擊傳銷工作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1
按照鎮黨委政府和和各級“打傳辦”的有關會議精神要求,為切實開展好我社區打擊傳銷專項整治工作,營造社區快速發展的良好和諧社會環境,社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對傳銷活動“一經發現,立即取締”的'批示精神,堅持“地方黨委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切實維護好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為快速發展創建良好和諧的社會環境,以優異的工作成績積極開展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二、工作目標
此次專項行動的目標是:堅決取締利用互聯網、假借“直銷”等名義的以“拉人頭”為主的各種人事傳銷活動組織。在行動中注重查處傳銷大要案件,對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和骨干分子嚴厲懲處,對底層參與傳銷人員本著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的方法,力爭在一個月內基本或者徹底根除傳銷活動。
三、工作要求
1、由社區綜治辦協調轄區成員單位相互密切配合,確保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的實施,社區組織社區干部、對轄區開展調查摸底、登記、宣傳教育工作。請社區成員單位對各自轄區內的出租房屋進行認真排查,一旦發現有傳銷人員在本單位活動,要及時向工商、公安部門匯報,并協助勸其離開楚雄。
2、辦公室做好打擊傳銷工作的上情下達、下情上報、材料收集上報、協調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請求相關單位配合社區做好轄區摸底調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為了防止和有效遏制傳銷活動在我縣的復發、蔓延,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持社會穩定,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2023年6至8月,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一次為期三個月的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為保證行動的有效開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依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揭露傳銷本質,結合我縣實際,深入開展打擊傳銷活動,摧毀傳銷網絡,嚴懲傳銷頭目,遏制傳銷發展蔓延勢頭,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確保全縣社會秩序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這次專項打擊和綜合治理,實現兩個目標:一是在短期內鏟除我縣范圍內的非法傳銷活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二是教育廣大群眾深刻認識非法傳銷的欺騙性和危害性,自覺抵制和檢舉揭發傳銷活動,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和政治安定。
三、打擊重點
(一)打擊的重點行為
1、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傳銷活動。
2、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傳銷活動。
3.、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傳銷活動。
4、打擊以欺騙、暴力和人身控制為手段,強制“洗腦”的傳銷活動,特別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弱勢群體、下崗職工、農民、大學生等群體渴望快速致富的心理,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編造謊言,混淆事實,組織網絡,大肆進行傳銷活動的違法行為。
5、嚴厲查處境外企業入境從事傳銷、變相傳銷以及網絡傳銷活動,特別是有些境外企業以各種名義,打著各種旗號進行的傳銷活動。
6、加強對直銷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管,依法規范直銷企業經營行為,依法查處直銷企業違規培訓、違規雇傭推銷人員以及擅自變直銷為傳銷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依法處理。
7、依法嚴厲查處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違法行為。
(二)打擊的重點對象
1、有不法性質的傳銷活動;
2、傳銷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幕后指揮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為手段拉人入伙的傳銷行為和暴力阻礙執法公務行為;
4、網絡傳銷活動等。
四、職責分工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實現綜合治理。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鄉鎮人民政府
1、負責本轄區內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根據需要,建立查處工作的協調機制,對查處傳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3、按照本方案明確的職責分工、方法步驟和工作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4、建立領導責任制和分級負責制,建立健全鄉鎮、村(社區)、單位、企業和學校工作網絡,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力量,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5、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規定,負責查處以下傳銷行為:
1、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4、直銷企業違規培訓、違規雇傭推銷人員以及擅自變直銷為傳銷等違法行為。
5、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違法行為。
(三)公安部門
1、負責查處在傳銷中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為。
2、依法嚴厲打擊以傳銷形式進行非法經營、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活動。
3、加強對外來流動人口、暫住證及出租房屋的管理,對利用出租屋聚眾搞傳銷活動的,堅決予以清理取締;對從事傳銷活動的人員一律不予辦理暫住證,已辦的予以收繳。
4、打擊以欺騙、暴力和人身控制為手段,強制“洗腦”的傳銷活動,特別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弱勢群體、下崗職工、農民、大學生等群體渴望快速致富的心理,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編造謊言,混淆事實,組織網絡,大肆進行傳銷活動的違法行為。
5、嚴厲查處境外企業入境從事傳銷、變相傳銷以及網絡傳銷活動,特別是有些境外企業以各種名義,打著各種旗號進行的傳銷活動。
(四)檢察院和法院
對構成犯罪的傳銷案件,要及時依法受理、和判決,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五)人民銀行
在結算等方面,積極支持和配合公安、檢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傳銷案件的查處;對利用傳銷進行非法集資的,要依照國務院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規定予以取締和查處。
(六)教育部門
1、負責教育教師和在校學生主要是初中以上年級的學生不參與傳銷活動,認真分析研究學生參與傳銷活動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由學校自己組織或者邀請工商、公安機關進校開展專題講座,嚴密防范傳銷活動向中小學生蔓延;發現問題及時向工商、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查處。
2、對于學生參與的傳銷活動,要積極配合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
(七)商務部門
嚴格依照《直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配合工商部門加強對直銷企業和外商投資雇傭推銷人員企業的監督管理,要密切注意各直銷企業和外資企業經營動向,及早予以規范。
(八)民政部門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穩妥地做好接待、疏散、遣送傳銷人員等善后工作。
(九)新聞宣傳部門
負責宣傳國家、省、縣打擊傳銷工作相關政策,及時報道工作進展情況,并對工作中的典型事例進行跟蹤報道。
(十)房管部門
協助公安、工商機關加強對出租房屋的管理,查處為傳銷人員從事傳銷提供房屋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勞動部門
加強對勞動用工企業和單位的管理,開展對其所用工等有關人員的反傳銷教育管理,將反傳銷知識講座納入外出務工人員和勞動技能培訓的重要內容之一,由自己或者邀請工商、公安機關人員主講。
(十二)稅務部門
發揮職能優勢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掌握涉嫌傳銷情況并向公安、工商機關通報,積極協助公安、工商機關查處傳銷案件。
(十三)財政部門
為依法打擊傳銷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十四)社區、村委會
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導下,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傳銷行為,協助公安、工商部門做好對出租屋、民宅等場所的管理,對提供場所給傳銷人員的業主,按照村規民約進行教育、批評;協助執法部門的查處工作,同時要搞好本地被騙往外地從事傳銷人員的調查摸底工作,采用通過其親屬勸導等方法促其退出。
五、方法步驟
(一)加強宣傳,發動群眾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橫幅、宣傳欄等各種宣傳渠道,大張旗鼓開展查禁傳銷的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廣播電視和和新聞周刊要充分發揮輿論宣傳作用,深入宣傳國家、省、縣查禁傳銷的有關重要精神,揭穿傳銷的欺騙手段,曝光大案要案,達到既教育人民群眾、又震懾違法分子的目的。
(二)排查摸底,制定方案
各鄉鎮要結合本地實際,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對群眾舉報的'線索進行排查,摸清傳銷窩點、人員、活動規律等基本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嚴厲打擊傳銷活動。
(三)堅持打防結合,確保社會穩定
要加大打擊力度,強化“打、防、控”措施,集中查處傳銷案件,依法嚴懲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干分子,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為北京奧運會安全順利舉辦營造良好環境。要采取“端窩點、抓頭目、封賬號、快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有力措施,徹底清查。要加大對流動人口和房屋租賃的監管力度,加強對傳銷活動和人員居住地點的房屋租賃戶及賓館、招待所等公共場所的檢查。對為傳銷活動提供居住和活動場所的,要加強教育;屢教不改的,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同時,要注意做好對一般參與群眾的教育疏導和善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維護社會穩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認識打擊傳銷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把打擊傳銷作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一項主要工作,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履行屬地管理職能。要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態度堅決,措施得力,始終保持嚴打態勢,務必取得明顯效果。
(二)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和配合
打擊傳銷活動是一項綜合治理工作,牽涉面廣,情況復雜。從實際情況看,既有公開開展傳銷的,也有打著正當經營的幌子暗地傳銷的,也有打著直銷名義從事傳銷的。傳銷人員既有本地人,也有外來人員,不穩定性極高。因此,各有關部門要依照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健全完善打擊傳銷工作機制,建立和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工商、公安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牽頭責任,全面掌握情況,抓住突出問題,強化打擊措施;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做好案件查處和人員遣散工作,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工商公安為主,部門各負其責任,社會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堅持打擊與教育相結合,消除抵觸情緒,預防和制止群體性上訪或鬧事事件的發生。
(三)健全完善基層防控體系
各鄉鎮、各部門要把“無傳銷社區(村)”創建工作納入平安創建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社區、村委會在打擊和防范傳銷中的作用,指導社區、村加強對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的管理,加強對傳銷活動的監控,健全完善基層防控體系。
(四)強化信息工作
工商、公安等執法機關要建立打擊傳銷信息庫,提升打擊傳銷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為掌握工作進度,各有關部門要將打擊傳銷活動的有關情況進行匯總,于每月15日及時以書面材料的形式報建始縣打擊傳銷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及時掌握傳銷活動的線索和動向,我縣設立傳銷投訴舉報電話:12315(工商局)、110(公安局)。
(五)加強對打擊傳銷工作的考核
各鄉鎮、各部門要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考核體系,細化考核辦法,嚴格考核評估,嚴格責任追究,對領導不力、監管松懈、造成責任后果的,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加強領導
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單位領導要親自抓,做好打擊傳銷的組織協調、檢查督辦等工作,要層層簽訂打擊傳銷工作責任狀,納入本單位工作責任目標管理。為加強對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建始縣打擊傳銷活動領導小組,其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3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堅持嚴厲打擊與宣傳教育相結合的工作方針,依照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廣泛宣傳打擊傳銷的法律法規,深刻揭露傳銷的欺騙實質和危害性,通過“打擊傳銷宣傳月”活動,展示縣政府打擊傳銷的高壓政策和強硬措施,切實增強群眾自我防范和抵制傳銷能力,奠定良好的打擊傳銷群眾基礎,教育勸返傳銷人員,堅決遏制傳銷在縣發展蔓延,保證我縣經濟和社會和諧發展。
二、宣傳對象和宣傳內容
宣傳對象:中學生、下崗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
一)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刑法》修正案(七)禁傳宣傳口號、致農村青年的.一封信》和《致在校學生的一封信》縣查處的傳銷典型案例、打傳效果等內容。
二)深刻揭露傳銷組織詐騙手段和操作方式。提高群眾區分直銷和傳銷,識別防范傳銷能力。公布打擊傳銷舉報電話,鼓勵群眾積極舉報傳銷活動。
三)公布近年來查處的典型傳銷案件。公布當地傳銷組織名單,教育震懾傳銷違法犯罪分子。
四)引導中學生和務工人員樹立理性的擇業觀念。
五)宣傳打擊傳銷效果。
三、工作方法
整個行動分以下三個階段進行。為了確保宣傳活動的順利開展。
一)動員部署階段(月日至月日)縣打傳辦以及有關部門要制定實施方案。精心組織。
二)集中宣傳階段(月日至月日)
1.懸掛宣傳條幅。張貼宣傳海報,制作宣傳欄。
2.設置咨詢點。播放打擊傳銷專題教育碟片,向群眾派發宣傳手冊、宣傳單,公布當地傳銷組織,公布打擊傳銷舉報電話。
3.出動宣傳車隊在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的主要街道巡回廣播宣傳。
4.手機信息。利用發送手機信息覆蓋面廣、傳達速度快的優勢。特別是外地人員較多的集團用戶發送打擊傳銷短信。信息統一為“縣打傳辦提醒您:傳銷違法,害人害己;打擊傳銷,人人有責。發現傳銷請及時撥打12315或110舉報”
5.利用媒體進行宣傳。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組織開展廣泛宣傳。
三)總結提高階段(月日至月日)各鄉鎮(辦)各部門要在及時總結宣傳活動工作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打擊傳銷不只是經濟問題。依照省政府對打擊傳銷工作的具體安排,切實抓好宣傳月活動組織領導,促進宣傳工作不時深入開展,成立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副縣長任副組長,同時邀請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綜治辦主任、縣工商局局長、縣工商局副局長、縣公安局副局長、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縣監察局副局長、縣法院副院長、縣商務局副局長、縣教育局副局長、縣財政局副局長、縣民政局副局長、縣人保局副局長、縣房產局紀檢組長、兩市街道辦事處政法委員、街道辦事處政法委員、街道辦事處政法委員為成員。
二)落實職責。召開全縣打擊傳銷聯席工作會議。各鄉鎮辦場、縣直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開展宣傳工作。工商部門要負責對相關企業、個體經營戶進行宣傳,組織相關企業開展宣傳月活動,廣場、車站、街道宣傳,聯合公安等部門在主要街道出動宣傳車巡回宣傳,開展打擊傳銷違法活動,嚴厲查處傳銷案件;公安部門要根據職責嚴厲打擊傳銷違法活動,查辦傳銷案件,做好宣傳活動現場秩序維護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傳銷進社區、進集鎮、進校園、進人力資源市場等宣傳工作;教育部門要組織大中專院校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宣傳活動;人保部門要組織開展“防止傳銷進人力資源市場”宣傳活動;民政部門要配合做好“防止傳銷進集鎮、進社區”宣傳活動;宣傳部門要聯合打傳辦協調有關媒體宣傳打擊傳銷法律法規、揭露傳銷違法實質,對打擊行動、宣傳活動等進行報道;司法行政部門要將打擊傳銷列為全年度普法工作的任務和內容,利用群眾性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平臺,加強對全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廣電部門要聯合打傳辦協調宣傳報道;通信部門要聯合打傳辦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公司做好打擊傳銷短信發送工作,協調互聯網絡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打擊傳銷宣傳教育;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要組織社區、基層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門開展“打擊傳銷進集鎮、進社區”宣傳活動。
三)保證經費。縣財政適當安排打擊傳銷宣傳月活動工作經費。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4
為嚴厲打擊、堅決取締傳銷組織,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照《禁止傳銷條例》和 市人民政府打擊傳銷聯席會議精神,結合我縣當前傳銷活動的新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點與工作目標
(1)嚴厲打擊、堅決取締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
(2)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提供條件的行為。
(3)通過專項行動,使傳銷活動數量明顯減少,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群眾識別、防范傳銷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防范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務與工作措施
(1)集中力量查處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以及通過互聯網傳銷、利用傳銷非法集資等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嚴懲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嚴厲打擊暴力抗法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惡性刑事案件。
(2)強化對互聯網的相關監管工作,完善有關規定,堅決取締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行為。
(3)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的長效監管機制。各鄉鎮(區)要明確村(居)委會、社區在打擊傳銷工作中的職責,既要打擊和取締外來企業和人員來我縣從事非法傳銷活動,又要制止所轄區域人員外出從事傳銷活動,要在宣傳政策、掌握信息、摸清底子、建立舉報獎勵制度上下功夫,使傳銷毒瘤在我縣境內無生存土壤。
(4)加強學校防范傳銷工作,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廣大學生認清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危害,自覺抵制傳銷。對受騙參與傳銷的學生要及時做好解救工作。
(5)加強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住宿等條件。
(6)依法規范直銷行為,查處違規招募、違規培訓、違法計酬等行為,堅決取締打著直銷旗號從事傳銷以及直銷企業從事傳銷的行為,嚴格執行直銷企業市場退出制度。
(7)進一步完善打擊傳銷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快打擊傳銷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建立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及骨干分子檔案,探索建立社會查詢制度,健全群眾投訴、舉報及舉報獎勵制度。以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為重點,重點抓好對農民工、在校學生、下崗失業人員等重點群眾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防范傳銷的`意識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與保障措施
(1)打擊傳銷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表現,要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點工作和長期任務堅持不懈地抓好。繼續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強化地方政府的責任,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針對傳銷活動的新特點和突出問題,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逐級分解落實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確保抓出成效。
(2)這次專項行動以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縣公安局為主,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密切配合。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要案。通信管理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利用互聯網傳銷和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行為的監控和查處力度。人民銀行漢壽支行和各金融監管部門要依法協助做好對傳銷組織者或經營者賬戶查詢、資金凍結的協調工作,打擊利用傳銷非法集資行為。縣教育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嚴防傳銷活動入校園。縣監察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對傳銷屢禁不止、傳銷事件頻發的地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新聞宣傳單位要配合相關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同時,各地在這次專項行動中還要充分發揮社區管理和居委會、村委會以及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3)要嚴格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對領導不力、實行地方保護、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其領導責任;對監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包庇、縱容、支持和參與傳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調研和督辦工作,認真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強對各級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水平。縣工商、公安部門要積極會同縣法院和縣檢察院,共同研究傳銷犯罪法律適用問題,提高打擊成效。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1.動員部署階段。各鄉、鎮(區)及縣直相關部門要按照縣政府打擊傳銷聯席會議精神及本方案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月 日前報縣聯席會議辦公室。
2.組織實施階段。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方案和具體實施方案積極開展工作,縣打擊傳銷聯席會議辦公室要牽頭對全縣的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3.總結階段。各鄉、鎮(區)及相關部門對打擊傳銷工作要認真總結,及時將有關情況匯總后報縣打擊傳銷聯系會議辦公室。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5
為扎實開展xx年街道打擊傳銷工作,強力推進“無傳銷社區”創建活動,實現標本兼治、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和根治傳銷的目標,按照區打擊傳銷工作會議要求,結合街道打擊傳銷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區打擊傳銷工作會議精神,繼續保持高壓態勢,持續強化和完善各項工作機制、體制,落實網格監管,鞏固整治成效。要嚴格防范、控制傳銷活動反彈,嚴密防控、及時打擊各類傳銷活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社區要成立以社區主任為組長的打擊傳銷專項整治領導機構。社區居委會主任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轄區內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領導;社區干部、社區信息員要分片包干;明確責任,聯合打擊,使打擊傳銷工作落到實處,從根本上鏟除轄區傳銷窩點。
(二)全面排查傳銷窩點。各社區要安排轄區居民小組、信息員力量,對本轄區進行深入排查,掌握各居民點的房屋閑置情況,特別是對出租房屋、流動人口要作為重點,充分發揮社區信息員的力量,積極開展“無傳銷社區”創建活動,及時了解轄區居民點的居民情況,建立出租房、流動人口登記冊。對外地口音的年輕人員、上班時間三五成群出入人員作為重點進行監控,各社區要對房屋出租者簽訂責任書,確保轄區內無一起為傳銷活動提供住宿、講課等便利條件行為的發生,從根本上鏟除傳銷活動賴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間。切實掌握傳銷窩點的數量、規模,及時向街道打傳辦反映,清除不安定因素。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對居民區的私人房屋首先利用社區居委會的力量多宣傳教育引導房主,對出租自己的房屋時要鑒別清楚租住人的身份,鑒別不清的,不得出租。告誡出租者一旦出現問題是負法律責任。同時,利用宣傳欄、標語等形式,提高廣大群眾識別和自覺抵制傳銷的能力,形成社會參與、源頭治理、共同抵制打擊的良好局面。
三、時間安排
(一)清理摸底階段(3月20日——4月27日)。各社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打擊傳銷工作組織。廣泛宣傳打擊傳銷的各項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舉報電話,動員群眾積極參與。社區要于3月24日前上報打傳包保責任區域名單、具體到小區、樓棟,聯系方法。
(二)清查整治階段(3月28日——4月10日)。各社區組織開展對各項傳銷活動場所的全面清理整治。重點放在取締窩點和遣返傳銷參與人員上。對從中發現的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干分子,堅決立案查處,對上當受騙群眾實施解救。在打擊傳銷工作中,各社區先自行組織清理,對清理難度比較大的傳銷窩點和各類傳銷人員要及時上報街道打擊傳銷領導小組,由街道組織集中打擊活動。各社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登記拍照存檔,為全面建立傳銷人員信息庫奠定基礎。
(三)鞏固成果階段(4月11日——4月21日)。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經驗做法,根據清理、打擊活動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建立健全各項長效防控機制,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堅定信心。各社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打擊傳銷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明確打擊傳銷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一項重點工作和長期任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扎實做好打擊傳銷工作。
(二)認真部署,落實責任。社區、各單位要按照打擊傳銷工作整體安排,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明確打擊傳銷重點,階段性目標,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逐級落實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切實把工作落實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區要針對傳銷活動特點,積極探索建立區域性的協作機制,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擊傳銷工作。
(四)加強信息溝通與反饋。街道、社區應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及時通報案件線索、工作動態,研究解決重大、突發問題,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信息暢通。各社區建立每天巡防制度,實行零報告制度,每天下午五點前將清理情況書面上報街道打傳辦公室,電話xx。
防止傳銷進校園主題班會
1、如何簡單的分辨傳銷
判斷是否是傳銷主要看:1.讓你交納一定資金或購買一定數量的產品,獲得加入資格--“交入門費”。2.要你發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線的層級關系--“拉人頭”。3.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數量所交納的資金或者銷售業績為計算報酬的依據—“團隊計酬”。
2、直銷和傳銷到底有什么區別
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直銷的基本形式:必須通過直銷員進行銷售、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進行銷售、直接向最終消費者銷售。
直銷和傳銷主要區別:是否以銷售產品作為收益的來源、有無入門費、是否設立店鋪經營、有無退貨保障制度、銷售人員是否發展下線并形成網絡、是按勞取酬還是團隊計酬。最后,直銷必須要經國家審批獲得直銷牌照才能從事直銷經營業務。
3、做傳銷到底能不能賺錢呢
傳銷是一種數字游戲,完全依靠后加入者繳納入門費維持運作,參加傳銷絕大多數人都血本無歸,甚至傾家蕩產。如果你從中賺了錢,說明你發展下線人員較多,你離被刑事打擊也就不遠了。而從事傳銷賺的錢是違法所得,將被依法沒收,不予返還。
4、傳銷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1)傳銷的實質就是詐騙,是極少數人斂財的把戲,絕大多數人都會血本無歸。
(2)助長不勞而獲、一夜暴富的心態。
(3)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參與被騙者走投無路后,對社會產生怨恨情緒,聚眾鬧事,甚至引發搶劫、殺人等刑事案件。
(4)沖擊社會誠信倫理道德體系。
5、為什么既然是傳銷,當地政府不管,難道真的是國家暗中支持
首先要指出的是,傳銷活動不但不為政府帶來任何經濟效益,而且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嚴重破壞商業誠信和社會倫理,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已成為當前影響我省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之一,因此,國家對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態度是鮮明的,是堅決的,是不容置疑的。
二是國家對傳銷的取締和打擊從來就沒有停止過,而且打擊力度會越來越大,這些你搜索一下互聯網和各大媒體的報道就知道了。試問傳銷人員,如果你是國家領導人你會引進一個讓1萬人成功,幾千萬人墊底,幾千萬人成功需要上億人墊底甚至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的行業嗎
6、既然傳銷不合法,為什么警察不抓呢,有的時候抓了,又接著放了
參與傳銷是違法行為,達到《刑法》追訴標準的是犯罪行為。按照法律規定,對低級別人員只能進行說服、教育、遣散和行政處罰,抓了放是因為尚未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你如果正在發展人員,勸你懸崖勒馬。
7、有人問,我的朋友一個很有經驗、有本事的人,為什么會相信這個呢
進了傳銷組織都會有一個洗腦過程,利用被騙人想一夜暴富的心理,為新人營造家庭氣氛,通過集中培訓、傳授“秘籍”等方式讓被騙者死心塌地地相信傳銷。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6
打擊傳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方案:
1. 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媒體發布、社會宣傳等方式,向公眾普及傳銷的真相和危害,提高公眾對傳銷的警惕性,防止被傳銷組織招募。
2. 加強法律制度建設:完善傳銷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傳銷的定義和處罰標準,加大對傳銷活動的打擊力度,提高傳銷組織和成員的追責難度,增加打擊傳銷的法律威懾力。
3. 加強執法力度:建立專門機構或部門,負責監督和打擊傳銷活動,加強對傳銷組織的取締和追捕力度,增加打擊傳銷的效果。
4. 加強國際合作: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加強聯合行動,共同打擊跨國傳銷組織,加大對傳銷活動的'國際打擊力度,有效遏制傳銷的蔓延。
5. 加強受害人救助和保護:建立健全受害人救助機制,提供心理、法律和經濟等方面的援助,幫助受害人走出傳銷的陰影,重新融入社會。
6. 提高對傳銷活動的識別能力:加強對傳銷活動的識別和排查工作,建立傳銷組織數據庫,及時發現和打擊傳銷活動,提高打擊傳銷的效率。
以上是幾個常見的打擊傳銷工作方案,通過綜合運用以上各項措施,可以有效地減少傳銷活動的發生和傳播,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7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從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建設和諧平安的高度出發,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規,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加強重點區域監管,在社區(村)建立打擊和防范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包括在社區(村)建立對傳銷嚴密監控和及時預警的互動機制、快速打擊傳銷活動和嚴肅懲處傳銷頭目的信息反饋機制、職責明確和責任追究到位的責任機制、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預防機制,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提高廣大群眾識別和抵御傳銷的能力,進行群防群治,在全市大力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擠壓和清除傳銷賴以生存的空間和條件。
二、工作方法
各縣(市、區)要通過在社區(村)推行“五個一”工作法,即:派發“一張聯系卡”、建立“一個信息臺”、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并結合本區域的實際情況,最終實現社區(村)無傳銷組織、無傳銷網絡、無傳銷人員的目的。
(一)建立打擊傳銷互動機制。以派發“一張聯系卡”為內容,建立打擊傳銷的群眾、社區、職能部門之間的互動機制。要將派出所、工商所、街道辦事處(鄉鎮)、社區(村民)委員會的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和聯系方式公布給每個居(村)民,以便隨時保持聯系,實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眾能及時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發現的傳銷活動,讓各基層組織迅速掌握轄區內打擊傳銷工作動態,使各基層執法單位能迅速及時出動,把傳銷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建立打擊傳銷信息機制。各社區(村)要以出租房屋和暫住人口的管理為重點,建立集線索收集和指揮協調為一體的綜合“信息臺”。要把社區(村)內的出租屋、賓館、飯店、公眾聚集場所、常住人員、外來人員的基本信息登記造冊,使社區(村)內的基本情況直觀地反映出來。社區(村)要實現對出租房屋的“兩清楚”和暫住人口的“四知道”,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數、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況,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事、有什么資金來源、主要有什么活動。基層執法部門要通過“信息平臺”及時掌握有效線索,迅速進行排查,搗毀傳銷窩點,清理傳銷人員,抓捕傳銷頭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擊傳銷宣傳教育機制。各社區(村)要印發給群眾“一封公開信”,加強對常住人口、外來人口、出租屋主的宣傳教育工作。公開信要著重宣傳國家打擊傳銷的堅定決心和法律、法規、政策。要通過發放傳單、張貼通告、懸掛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切實做到打擊傳銷工作宣傳進社區(村)。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眾介紹傳銷組織、傳銷人員的詐騙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騙群眾心理,徹底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騙本質,使轄區內群眾能深入了解傳銷的危害,自覺遠離傳銷,主動舉報傳銷,不為傳銷活動提供培訓、住宿等便利條件。
(四)建立責任明確和責任追究相結合的責任機制。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完善打擊傳銷屬地管理責任制度,縣(市、區)與街道辦事處(鄉鎮)之間、街道辦事處(鄉鎮)和社區(村民)委員會之間、公安局和派出所之間、工商局與工商所之間要簽訂“創建無傳銷社區(村)”責任書,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把打擊傳銷工作與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結合起來,并列入各級政府年度工作目標的考核內容。對達不到責任目標的',實施責任追究,確保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有效開展。
(五)建立打擊傳銷的監管及打擊機制。各街道辦(鄉鎮)和社區(村民)委員會要充分發揮宣傳機制作用,通過宣傳教育手段,發動群眾廣泛參與,認真落實定期排查制度,加強對傳銷的監控預警。各有關部門要措施到位、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政令上下暢通,形成協同打擊的綜合治理格局,在社區(村)建立縱到底、橫到邊的立體監控與全面打擊的聯動工作網絡。
三、實施步驟
根據省政府打擊傳銷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創建活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宣傳發動階段(9月初至9月25日)。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的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的工作方案,組織召開由公安、工商、民政、鄉鎮、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單位相關人員參加的動員會,采取各種方式宣傳傳銷的危害性和創建無傳銷社區的重要性,把社會各個階層和社區的廣大居民都動員起來,讓他們都參與到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中來,在全市營造濃厚的創建無傳銷活動氛圍。各單位于9月25日前將制定的《工作方案》報至市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第二階段為重點突破階段(9月25日至10月25日)。各縣(市、區)在此階段要把傳銷活動比較頻繁,且多次打擊屢禁不止的社區(村)作為創建活動的重點進行突破,要明確時間、明確進度、明確責任,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發揮和調動基層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要通過召開創建無傳銷社區命名大會,簽訂目標責任書等方式,使這些社區(村)真正成為無傳銷社區。
第三階段為全面推廣階段(10月25日至11月25日)。在前一階段工作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要把轄區內所有社區(村)作為工作目標,要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工作方法,把相關部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的工作人員的積極性調動起來,特別是要把相關責任人的積極性調動起來,讓他們充分參與到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中來。同時,各縣(市、區)政府要制定嚴格的考核辦法,并納入年終本縣(市、區)綜合治理的考核目標,確保所有社區(村)真正成為無傳銷社區(村)。
第四階段為檢查驗收階段(12月底)。由市打擊傳銷辦公室抽調成員單位組成檢查組,對各縣(市、區)創建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重點是市中心城區的川匯區、市經濟開發區、市東新區。對不開展或不積極支持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縣(市、區),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樹立長期作戰思想。打擊傳銷是一項長期且十分艱巨的工作,各級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厭戰情緒,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緊緊圍繞不讓傳銷在我市立足的工作目標,采取切實措施,扎扎實實開展好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市政府將把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工作列為年度綜合治理目標考核內容,年底將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考核。
(二)精心組織,積極推進。按照“重點突破、全市推廣、不走過場、確保成效”的工作思路,各級各相關部門要精心做好準備工作,分工負責,定崗定人,把“五個一”工作法落到實處。各縣(市、區)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督促指導,并簽訂責任狀,積極推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開展。
(三)加強部門配合,形成合力。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是一項社會工程,各級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履行好組織協調職能,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具體分工和要求,積極參與,大力配合,建立上下指揮通暢、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揮協作機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四)加強信息反饋,交流經驗。各縣(市、區)要及時向市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各社區(村)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開展的具體情況。市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總結推廣各地的經驗做法,促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的深入開展。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8
傳銷是一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給人們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和心理損失。為了保護人們的合法權益,打擊傳銷工作變得尤為重要。下面是一份打擊傳銷工作的方案。
1.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媒體、互聯網和社會組織等多渠道,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向公眾普及傳銷的危害和特征,提高人們的警惕性和辨識能力。
2.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對傳銷行為的立法工作,更加明確規定傳銷行為的界定和處罰,嚴懲傳銷組織者和參與者的違法行為。
3.建立舉報機制:設立豐厚的獎勵制度,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打擊傳銷工作,提供相關線索和證據。建立全國聯網的舉報平臺,方便公眾進行舉報,并對舉報人的.隱私進行保護,確保舉報人的安全。
4.加強警方力量:增加打擊傳銷犯罪警力,提升警方打擊傳銷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加強警務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他們識別傳銷組織和打擊傳銷犯罪的能力。
5.加強國際合作: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加強合作,分享打擊傳銷的經驗和情報信息。加強與國際節點的協作,追蹤傳銷組織的跨國犯罪活動,并進行聯合打擊。
6.加強監管力度:加強市場監管部門對傳銷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有關企業和個人進行全面的審查。加大對各種涉嫌傳銷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傳銷活動。
7.加強受害者保護:建立完善的受害者救助機制,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詢服務,幫助受害者恢復身心健康。加強對受害者身份保密和隱私保護的工作,減少受害者二次傷害的風險。
8.加大懲治力度:對于已經證實從事傳銷犯罪的組織和個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對于涉及的涉案資金進行追繳和沒收,將判決結果執行到位,不給傳銷分子任何可乘之機。
通過以上方案,可以有效打擊傳銷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眾的權益和社會的穩定。同時需要廣大群眾的積極參與和支持,共同建立起一道堅固的防線,共同維護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9
一、時間安排
20xx年4月至6月,為期三個月。
二、活動內容及分工
(一)由保衛處會同區打傳辦在校園內懸掛、張貼抵制非法傳銷的宣傳標語、宣傳畫、宣傳條幅等,營造活動氛圍。
(二)由校區團委組織各院學生辦、學生會等共同向全體學生發出“遠離傳銷,珍愛學業,共建和諧校園”的倡議活動。
(三)校區團委利用校園廣播,其他單位要利用宣傳欄、板報、校園網等各種宣傳媒體和途徑,廣泛宣傳打擊傳銷的法律法規,剖析典型案例,揭露傳銷活動的欺騙手段和嚴重危害等。
(四)校區與宏偉區打傳辦共同舉行一次反傳銷講座或報告會,并組織“拒絕傳銷,從我做起,舉報傳銷,人人有責”大型集體簽名活動。
(五)各學院組織一次以反傳銷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大會,組織學生集體觀看教育警示片《黑夢》
(六)各學院輔導員負責組織一次反傳銷主題班會,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學生簽訂 “遠離傳銷”承諾書。
三、活動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開展好此項活動
各單位務必充分認識傳銷活動的違法本質、欺詐性和對社會穩定的.嚴重危害性,從維護社會穩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認識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此項活動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做到態度堅決,職責明確,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調一致,始終保持嚴防態勢,確保本單位無傳銷。
(二)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反傳銷工作常抓不懈
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副院長和學生工作者是防止傳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本著有利于打擊傳銷活動,有利于維護學生利益的原則,保持高度敏感性,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密切掌握學生動向,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匯總上報。
(三)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和學生管理,防止傳銷向學生滲透
學校要把防范傳銷進校園工作納入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和每個環節。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學生參與傳銷活動要及時幫教、阻止,消除不良影響和隱患,積極構建平安和諧校園
(四)做好排查工作,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各學院要于近期對學生參與傳銷活動的情況進行一次徹底排查,若確有從事傳銷的人員或其他情況存在,要立即上報校區保衛處,并積極配合開展相關的善后整治和挽救工作。各單位要在活動接近結束時,認真統計各項活動開展時間、主題、內容、參加人員、活動效果等信息,連同相關視頻、圖片、媒體報道等資料上報到校區保衛處。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10
一、目前打擊傳銷工作存在的困難
(一)線索發現難
案件線索是案件調查的前提,傳銷案件的線索往往很難發現。首先,傳銷活動逐漸從大中城市大規模聚集向縣級城市小規模多點聚集轉變,分散在城鄉結合部、居民小區和人員復雜的城中村等,隱蔽性較強。其次。傳銷人員組織機構嚴密,行動隱蔽,不少傳銷活動還以商務推廣、產品推介、培訓班等為掩護。具有一定的欺騙性。第三,活動形式趨向專業化、程序化,即由骨干分子負責場地和師資。然后由傳銷頭目帶人短期培訓,培訓時間和地點時常變換,會后立即離開,且往往都是單線聯系,除頂端組織者外,其他人員均只了解其上下線人員。第四,許多傳銷組織在一地傳銷時只吸收外地人,使參與傳銷的人員與本地人自然隔離,增加了群眾識別、舉報的難度,從開始違法活動到發現案件線索往往耗費很多時日。如“婷萊雅”案件,違法人員從20xx年即開始組織非法傳銷活動,20xx年執法機關才接到群眾舉報,開始調查。近來出現的網絡傳銷案件更是對執法機關發現案件線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調查取證困難
證據是案件查處的基礎,傳銷案件在證據取得、證據固定、證據認證等方面困難重重。首先,傳銷組織等級森嚴、行動隱蔽、利益交織。調查取證工作的突破口往往很難找到。傳銷人員在被查處時。多數都“統一口徑”,彼此達成攻守同盟,不配合執法部門的詢問調查,甚至提供虛假信息和虛假身份證明。為了規避檢查,傳銷組織在收取入門費時不給交款人出具收據、合同及其他相關單據,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很難查到實物、入會卡、會員卡、收款單據等證據。其次,為逃避法律制裁,傳銷骨干分子對本團伙的傳銷活動,多在外地“遙控”指揮,給調查取證和抓捕傳銷頭目帶來很大困難。第三,在案件偵察過程中,受現行法律規定的約束,工商機關單獨取得的傳銷人員的口供只可作為證據材料。不可直接作為證據使用,影響了取證的效率。對于近來出現的網上傳銷,調查取證工作更加困難,如“05.10.9雷克瑟絲”網絡傳銷案,電腦記錄顯示抓獲的2名傳銷組織者的非法經營額已經超過100萬元,但因缺乏直接的書證和相關的證人證言。未能將其繩之于法。
(三)行政處罰執行難
在查處傳銷活動的過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還面臨行政處罰執行難的問題。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不構成追訴標準的案件,執法部門可以作出罰款、沒收物品等行政處罰。但對于查獲的一般傳銷人員,往往都是受騙而來,沒有經濟來源,難以對其實施處罰:而傳銷組織者為了躲避檢查,采取了人員與商品分離、現金交易、即時轉移等反偵察手段,使得這些組織即使被查獲,也很難查扣到傳銷的財物,不能對其實施有效處罰。
(四)對傳銷人員的改造難
對于傳銷分子,特別是參與傳銷的一般人員,按照現行法律既不能收容,又不能強制遣返,每次打擊行動后只能進行宣傳教育,動員他們離開傳銷組織返回家鄉,而傳銷人員被“洗腦”后,往往形成一套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許多人認為自己是在做正當生意或投資,而不是違法犯罪活動,堅信參與會有回報;有些人認為法不責眾,違法也無妨;還有許多參與傳銷的人員沒有認識到傳銷對社會、家庭和他人的危害,甚至認為將他人拉入傳銷組織是在幫助其致富;更有一些傳銷分子明知傳銷行為違法,但堅信自己能夠成為“一夜暴富”的中上層領導者,能夠迅速變成一名“成功人士”。這些心理使傳銷分子對傳銷沉迷極深,往往是在執法人員離開后,又“重操舊業”,另辟“根據地”,這種“打了放、放了打”的情況,反反復復,不僅影響了執法人員的斗志,更助長了傳銷組織者的氣焰,無法達到徹底改造的效果。
(五)暴力抗法控制難
經過傳銷組織“洗腦”后。部分傳銷分子和被騙的參與人員對傳銷組織傳授的“理念”深信不疑,在一些傳銷組織者的煽動下,他們對取締行動不理解、不配合。在從眾心理的作用下。許多參與傳銷的人員甚至聚眾鬧事、暴力抗拒執法。面對人數眾多的傳銷人員暴力抗法問題,執法部門一旦壓制不住,就會造成嚴重后果,危害社會的穩定。特別是工商人員在缺乏必要的強制手段和執法裝備的情況下,很容易受到傷害。這不僅不利于執法工作的進行,也使得行政執法權威受到削弱。
二、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工作的對策與建議
目前,產生傳銷活動的社會原因和經濟原因依然存在,而且在短時間內很難消除,打擊傳銷就成為工商、公安等相關執法機關的一項長期而重要的任務。為有效打擊傳銷,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有關執法部門應積極配合,開展有效工作。
(一)端正打擊傳銷工作的態度,切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擊傳銷的指示
傳銷活動性質惡劣、危害十分嚴重,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對關于打擊傳銷的宣傳教育、法律完善、經費保障、協調配合等問題作出明確指示。在打擊傳銷過程中,有關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部署。掌握和運用好兩個條例和有關法律規定。加大對重點地區和重點人群的監管力度。集中力量查處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以及通過互聯網傳銷、利用傳銷非法集資等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嚴懲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同時,執法部門應充分認識到打擊傳銷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克服速戰速決、短期內能有結果的.思想。進一步推動“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體系”的工作,促使打擊傳銷工作進入地方平安建設的工作范圍;對打擊非法傳銷活動不力,由此引發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事)件的,要建立領導責任追究制度。
(二)加強宣傳,發動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打擊傳銷工作
傳銷組織者利用一些人的暴富心理,灌輸“一夜致富”、“有錢就有一切”的錯誤理念,使參與人員往往深陷其中,即使被驅散,也不離開。有的傳銷人員被送上返鄉的火車之后,又從下一站下車返回傳銷組織。因此,打擊傳銷工作的難點是思想意識的糾正和重新塑造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所以,打擊傳銷工作必須結合開展宣傳工作,讓公眾認清傳銷的本質及欺騙性,教育廣大群眾遠離傳銷。拒絕傳銷,形成打擊傳銷的社會氛圍。在開展宣傳工作時,一要有持續性。把打擊傳銷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長期的工作和任務來抓,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增加宣傳教育的頻率,使打擊傳銷的警鐘長鳴。二要有廣泛性。
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揭露傳銷和變相傳銷的特征、性質和危害。報道一些典型案例,進行覆蓋面廣泛的宣傳教育。三要有針對性。對傳銷組織者進行強制性的宣傳教育,使其充分了解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國家對傳銷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的態度:對企業進行引導式教育。及時通報對其他企業涉及傳銷行為的查處情況,促使相關企業合法經營:對參與傳銷的一般人員。宣傳教育重點集中于打消其顧慮,揭露傳銷謊言,使其認識到參與傳銷將給個人、家庭和社會帶來的危害,防止其再次陷入傳銷陷阱;對社會大眾進行普及教育,使大家認清傳銷的危害性,提高其識別傳銷的能力。
(三)開展綜合性打擊防范工作
在開展打擊傳銷活動的同時,也要嚴厲打擊為傳銷組織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行為。傳銷違法活動離不開一些基礎性的設施、場所,許多傳銷活動發生在出租屋尤其是舊式宿舍樓之內。個別單位和房屋出租戶為追求經濟效益。公然為傳銷分子居住、活動提供場所,對于傳銷活動熟視無睹,有的甚至隱瞞、包庇。工商、公安等部門應聯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出租屋的管理,從源頭上打壓傳銷活動。對多次為傳銷人員提供居住和活動場所的出租屋主予以處罰,改變出租屋主只收租不管理的心態。在開展防范傳銷活動的過程中,重點應放在在兩類地方,一是人口居住區,如居民社區、村莊、校園等;=是人員聚集場所,如體育館、賓館會議廳、影劇院等。對于前者,打擊傳銷執法部門應聯合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學校加強對本轄區的管理,對涉嫌傳銷的人員及時報告。同時發動群眾、學生及時舉報,提高群眾和同學們自我保護和防范意識。積極推動“無傳銷社區(村鎮)”建設和“無傳銷校園建設”。對于后者,打擊傳銷執法部門應加強與場所所有者的聯系,建立信息溝通機制。防止傳銷分子利用這些場所進行傳銷活動。
(四)完善制度,建立打擊傳銷長效機制
打擊傳銷一靠法律,二靠制度。執法人員執法時,應在用足、用準、用好現有的法律法規基礎上,靈活掌握。國家工商總局等有關部門應進一步推動相關法律的完善,加強對此項工作指導和督查,及時收集各地好的做法與經驗,整理成冊,下發各地指導辦案,提高辦案人員的辦案水平。同時,工商機關應積極建立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及骨干分子檔案,探索建立社會查詢制度,健全群眾投訴、舉報及舉報獎勵制度、打擊傳銷領導責任制度、教育轉化制度、案件易送制度等。使傳銷案件得以及時發現、及時查處,使傳銷頭目及骨干分子及時得到處理。
(五)開展打擊傳銷對策研究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1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安溪縣委辦公室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溪縣20xx年集中打擊整治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辦〔20xx〕15號)(見附件1)和《泉州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泉州市開展創建無傳銷縣(市、區)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打傳〔20xx〕1號)(見附件2)文件精神,開展創建無傳銷縣活動,進一步發揮工商職能作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社會穩定,縣工商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x月30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集中打擊整治傳銷行動。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執法行動,力爭查處一批傳銷違法大要案件,嚴懲傳銷組織者、領導者,有效遏制傳銷活動;通過加強宣傳教育,使廣大群眾深刻認識傳銷的欺騙性和危害性,自覺遠離傳銷,抵制傳銷,積極舉報傳銷活動,維護社會穩定;通過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最終實現我縣無傳銷的目標;進一步完善“黨委政府牽頭負責,鄉鎮社區(村)主抓,公安工商嚴打,部門各負其責,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治理傳銷工作機制。
二、工作重點
重點區域:以傳銷活動相對集中的鳳城鎮、城廂鎮、參內鄉、魁斗鎮、官橋鎮、龍門鎮、湖頭鎮為重點,其它鄉鎮也須加大打擊整治力度。重點檢查城鄉結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區域等傳銷活動頻發區域。
重點行為:全面強力打擊以“資本運作”、“1040工程”、“連鎖銷售”、“西部大開發”等為名實施的“拉人頭”式聚集型傳銷違法行為;以“電子商務”、“原始股投資”、“基金發售”、“網絡資本運作”、“網絡游戲”、“愛心互助”、“慈善養老”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違法行為;境外人員及公司跨境傳銷行為;為傳銷活動提供出租住房、經營場所、培訓場地、互聯網信息服務等便利條件的.違法行為。
重點對象:
⒈傳銷違法行為的實施者,包括組織者、領導者,骨干分子;威脅、誘騙群眾、在校學生、待業人員、未成年人參與傳銷的人員;多次被打擊處理的仍參與傳銷人員;長期從事傳銷活動、積極參與多個傳銷組織的人員等。
⒉傳銷違法活動的協助者,包括為“拉人頭”式傳銷提供場所的房屋中介或出租房主;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人員住宿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人員;為網絡傳銷提供組織體系模型,傳銷制度定制版本和源代碼的人員;明知是傳銷而仍為其提供宣傳、網站設計和維護、非法宣傳材料印制、分發等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三、工作步驟
即日起至x月30日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⒈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x月31日)。各工商所、檢查大隊要及時動員部署,制定行動方案;要廣泛開展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特別是涉及重點鄉鎮的城關、鳳城、茶都、官橋、湖頭等工商所,要積極會同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轄區派出所等單位開展調查摸底,匯總梳理線索。對條件、時機成熟的傳銷案件,及時上報縣局行政執法股,由縣集中打擊整治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聯合查處。
⒉集中打擊整治階段(x月1日至x月20日)。在縣集中打擊整治傳銷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下,集中執法力量,查處傳銷案件,打掉傳銷團伙,鏟除傳銷窩點,處置傳銷網站。依法查處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傳銷窩點,遣散一批傳銷人員,處置一批傳銷網站,摧毀一批傳銷組織網絡。
⒊總結考核階段(x月21日至x月30日)。各工商所、檢查大隊要認真總結,做好案件查辦、典型案例、工作經驗、宣傳工作等情況總結,及時上報至縣局行政執法股。縣局將組織督導組深入各單位進行考核,對存在問題的工商所,及時糾正,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⒈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各工商所、檢查大隊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此次集中打擊傳銷工作,切實負起責任,深刻認識當前傳銷違法犯罪形勢和這次集中打擊整治行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縣局將此項工作納入各工商所全年工作目標考核之一,確保集中打擊傳銷工作真正取得實效。全系統黨員和干部在出租房屋管理中要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嚴格遵守《福建省機關單位及黨員和干部出租房屋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將房屋出租給不法傳銷分子。各工商所要積極配合當地鄉鎮黨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區、村(居)委會等,對本轄區內外來人員比較集中的區域進行重點清理排查,做到對傳銷窩點發現一處,查處取締一處,力求做到“打早打小”。各工商所要根據轄區范圍依托各鄉鎮社會治安防控網絡開展基礎防控體系建設,建立覆蓋全轄區的防控聯絡員網絡,劃定管控責任區及責任人,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確保重點場所、重點樓宇、重點部位全覆蓋。在職責范圍內對一般傳銷行為和為傳銷行為提供便利條件行為進行查處,加強轄區內直銷企業的巡查監管。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工商所、檢查大隊要相互配合,協同作戰,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工作效率。要與公安部門建立打防聯動機制,依托“110”、“12315”投訴舉報網絡建立及時收集信息與迅速轉辦為一體的快速處理線索機制。要積極協調配合鄉鎮綜治辦、派出所、社區(村)工作人員加強對賓館、娛樂場所、出租房屋等重點地方的檢查,對掌握的案件線索充分運用行政處罰措施,嚴厲查處各類一般傳銷違法活動,查辦一批有影響力的傳銷案件。
⒊主動作為,落實制度。各工商所要按照泉州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創建無傳銷縣(市、區)的工作要求,全面推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確實提升打擊傳銷活動實效。各工商所要建立重點人員、重點場所摸排登記臺賬,依托打擊傳銷信息系統建立傳銷和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單。要通過工商辦事服務窗口發放舉報傳銷聯系卡及《致出租房主的一封信》(見附件3)、舉辦反傳銷公益活動、張貼標語、設置宣傳欄、發放宣傳畫冊等形式,宣傳《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刑法》增設的組織領導傳銷罪等法律法規,宣傳傳銷的危害性,增強群眾對打擊傳銷活動重要性的認識,自覺遠離傳銷違法行為,主動舉報傳銷違法活動,提高群眾參與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的積極性與主動性。要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20xx年工作重點,做到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工作落到實處,切實達到創建成果。要通過日常巡查認真落實定期排查制度,加強對傳銷活動的監控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打擊。
⒋立足長效,健全機制。行動期間,各工商所、檢查大隊要注意查找和發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創新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實現打擊傳銷工作長效監管,形成常態化的工作機制。要積極創新監管手段、加強溝通協調,做到措施到位,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協同打擊的綜合治理格局。要結合“無傳銷社區(村)”創建活動,不斷充實完善打擊傳銷信息庫,努力在建立健全治理傳銷的長效機制建設方面取得新進展。
各工商所、檢查大隊應于每月25日前及時向縣局行政執法股報送案件線索、工作動態,好的經驗做法,并于x月20日前報送本次開展集中整治傳銷行動工作總結。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12
一、工作重點和工作目標
(一)嚴厲打擊、堅決取締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
(二)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提供條件的行為。
(三)以“城中村”、“爛尾樓”、賓館和寫字樓等傳銷活動相對集中的區域為專項行動的重點地區。對問題突出、社會反應強烈的傳銷活動進行全面整頓。
(四)通過專項行動,使重點地區傳銷活動數量明顯減少,反復勢頭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區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經常性、規模化的傳銷活動基本杜絕;群眾識別、防范傳銷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防范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務與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處涉及面廣、參與人員多,以及通過互聯網傳銷、利用傳銷非法集資等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嚴懲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嚴厲打擊暴力抗法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惡性刑事案件。
(二)強化對互聯網的相關監管工作,完善有關規定,堅決取締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行為,為打擊查處傳銷活動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強高校防范傳銷工作,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廣大學生認清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危害,自覺抵制傳銷。對受騙參與傳銷的學生要及時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強房屋出租的`管理,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住宿等條件,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
(五)依法規范直銷行為,查處違規招募、違規培訓、違法計酬等行為,堅決取締打著直銷旗號從事傳銷以及直銷企業從事傳銷的行為,嚴格執行直銷企業市場退出制度。
(六)進一步完善打擊傳銷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快打擊傳銷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建立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及骨干分子檔案,探索建立社會查詢制度,健全群眾投訴、舉報及獎勵制度。
(七)強化宣傳工作,通過喜聞樂見的形式,以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為重點,著重抓好對進城務工人員、在校學生、下崗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防范傳銷的意識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與保障措施
(一)打擊傳銷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點工作和長期任務,必須堅持不懈地抓好。按照全區統一領導、鎮街園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針對傳銷活動的新特點和突出問題,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逐級分解落實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成效。
(四)要嚴格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對領導不力、實行地方保護、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其領導責任;對監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包庇、縱容、支持和參與傳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各鎮街園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調研和督辦工作,認真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強對各級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水平。工商部門、公安機關要積極會同法院和檢察機關,共同研究傳銷犯罪法律適用問題,提高打擊成效。
四、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8月6日至15日)。區政府制定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各鎮街園和有關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按照本方案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專項行動方案,進行部署動員,抓好工作落實。要以鎮街園和社區、村委會為單位層層設立責任區,層層簽定打擊傳銷工作責任狀,逐級分解落實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以社區為牽頭單位,對轄區傳銷活動的地點、人員等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了解和掌握本區域傳銷活動的基本情況,排查案件線索。特別是圍繞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案件進行全面細致的調查摸底,掌握傳銷組織成員情況、藏身窩點、主要罪行和違法犯罪證據,切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為實施打擊做好充分準備。各單位8月10日要將成立的領導小組、聯系方式報送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組織實施階段(年8月15日—10月14日)。各鎮街園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方案積極開展工作,根據掌握的案件線索,在8月份要集中力量,組織開展區域整治,查辦大要案,嚴懲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和骨干分子,形成打擊傳銷專項整治的強大攻勢。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鎮街園開展打擊傳銷活動進行重點檢查。
(三)鞏固提高階段(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各鎮街園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打、防、控”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用長效管理制度管住傳銷行為;對拒不離開蜀山區域和回流的傳銷組織及傳銷分子進行再打擊再清理,防止傳銷死灰復燃。區政府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13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的關鍵是加強宣傳教育,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并加大執法力度。具體措施如下:
1. 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宣傳傳銷活動的危害,提高公眾對傳銷的認識和警惕。可以通過媒體、互聯網、社區宣傳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教育活動。
2. 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完善傳銷的舉報投訴機制,建立跨部門協作機制,加強對傳銷活動的監控和調查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與各地公安機關、工商部門、金融機構等的`合作,共同打擊傳銷活動。
3. 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傳銷組織的打擊力度,依法依規打擊傳銷活動。加強對傳銷人員的處罰力度,對參與傳銷活動的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行政處罰。
4. 增強公眾意識:通過教育活動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提高公眾對傳銷活動的辨別能力,避免成為傳銷活動的受害者。
5. 整合社會資源:各級政府、社會組織以及相關專業機構應加強合作,整合社會資源,形成合力,共同打擊傳銷活動。
通過以上措施的綜合運用,可以有效打擊傳銷活動,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公眾合法權益。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14
一、活動要求
以在校大學生為重點,通過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宣傳活動,使廣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認清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嚴重危害,提高識別能力,提升學生拒絕傳銷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增強學生法治意識,自覺抵制傳銷;切斷傳銷活動進入校園,嚴防在校大學生參與傳銷活動。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二、活動時間
本活動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11月30日結束
三、活動形式
(一)輔導員、班主任老師組織召開主題班會,講解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嚴重危害,提高學生識別傳銷的能力。
(二通過校園網、微博、微信公眾號、QQ群、校報等媒體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的宣傳,要準備好視頻、圖片、文字等宣傳資料供學生學習觀看。
(三)也可邀請公安、工商等執法機關專家來校舉辦專題講座、座談會,組織參與傳銷受害者現身說法,增強宣傳效果。
(四)鼓勵學生自愿成立防止傳銷進校園宣傳志愿者隊伍,開展簽名承諾、咨詢等活動,發揮院系的特點和學生的專長,鼓勵學生繪制相關宣傳品,排演相關文藝節目。
四、活動內容
要充分發揮教育主體作用,通過主題班會、專題講座、座談會、發放宣傳資料、專題展覽等形式,幫助學生了解傳銷的危害,掌握防范傳銷的基本知識;發揮好校園網、微信平臺、小報等載體作用,擴大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的覆蓋面,引導學生增強識別傳銷的能力,營造抵制傳銷的良好氛圍;把防范傳銷作為新生入學教育、畢業生就業指導和離校教育的重要內容,有針對性的做好防范教育,讓學生了解打擊傳銷的`法律法規,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學生對傳銷的免疫力。
五、活動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二級學院要充分認識傳銷活動向高校滲透的現實危害性及當前傳銷活動的復雜性、欺騙性,圍繞防止傳銷進校園工作中心任務,采取多種形式,有組織、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好宣傳工作,扎實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加強對學生防范傳銷教育引導,自覺抵御傳銷。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職責和分工,扎實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務求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帶動全局。各二級學院要結合本學院特點,認真做好兩個集中宣傳月的宣傳工作,在5月至6月的宣傳月中,要突出做好畢業生離校求職安全教育,提高畢業生對傳銷的辨別能力,防范誤入傳銷陷阱;在9月至10月份要針對新生安全意識薄弱特點,運用多種形式開展好防范傳銷知識教育,加強日常管理,積極預防和制止學生誤入傳銷。
(三)加強管理,防止滲透。各二級學院要構建防范和打擊傳銷的長效機制,積極開展創建無傳銷校園活動。進一步加強校園秩序管理,嚴禁可疑組織及人員在校園內進行任何的宣傳、蠱惑及誘騙活動。要加強日常管理,積極引導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覺抵御傳銷。如發現有學生參與傳銷活動,要及時向公安、工商管理等機關反映,積極配合做好調查、解救等工作。
(四)要求所有輔導員和班主任老師都要召開專項主題班會活動,并且認真組織內容,內容涵蓋《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剖析傳銷典型案件及大要案件,讓學生深入了解傳銷的表現形式、危害,識別以高收益為誘餌、以互聯網創新為幌子、以“消費返現”為口號、設置高收益推薦獎勵的理財游戲、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等多種傳銷模式,增強學生的防范意識。截止6月8日,以學院為單位上報輔導員和班主任老師個人主題班會總結,截止6月15日,二級學院上報在5月至6月的宣傳月的活動總結。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15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xxx6]60號精神和區委區政府5月9日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會議精神,為嚴厲打擊傳銷,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和合法權益,現結合我處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點與工作目標。
(一)嚴厲打擊、堅決取締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
(二)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的行為;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提供條件的行為。
(三)通過專項行動,使重點地區傳銷活動數量明顯減少,反復勢頭基本遏制;其他地區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經常性、規模化的傳銷活動基本杜絕;群眾識別、防范傳銷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被騙往外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防范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務與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處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以及通過互聯網傳銷、利用傳銷非法集資等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嚴懲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嚴厲打擊暴力抗法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惡性刑事案件。
(二)強化對互聯網的相關監管工作,完善有關規定,堅決取締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行為,為打擊查處通過互聯網傳銷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強高校防范傳銷活動,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廣大學生認清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危害,自覺抵制傳銷。對受騙參與傳銷的學生要及時做好解教工作。
(四)加強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住宿等條件。
(五)依法規范直銷行為,查處違規招募、違規培訓、違法計酬等行為,堅決取締打著直銷旗號從事傳銷以及直銷企業市場退出制度。
(六)進一步完善打擊傳銷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快打擊傳銷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建立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及骨干分子檔案,探索建立社會查詢制度,健全群眾投宿、舉報及舉報獎勵機制。以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為重點,重點抓好對農民工、在校學生、下崗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防范傳銷的意識和能力。
三、工作要與保障措施。
(一)打擊傳銷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表現,要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點工作和長期任務堅持不懈地抓好。繼續按照“全區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領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針對傳銷活動的新特點和突出問題,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逐級分解落實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確保抓出成效。
(二)這次專項行動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為。
主,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密切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查。公安機關要加大對傳銷犯罪的打擊力度,快偵快破大案要案。教育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監察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對傳銷屢禁不止、群體性事件頻發的地區和單位,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新聞宣傳單位要配合做好相關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同時,各地在這次專項行動中還要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及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三)要嚴格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對領導不力、實行地方保護、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其領導責任;對監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包庇、縱容、支持和參與傳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成立岳陽樓街道打擊傳銷領導小組,由楊勁松任組長,張雪梅、廖良保、巫有信任副組長,劉宇松、鄒新春、付岳武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成員從工商、公安、房產、商務局各抽調1人組成,鄒新春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調查摸底階段(4月5日至4月25日),街道綜治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要迅速組成專門班子,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全面開展調查摸底工作。要充分利用現有投訴舉報網絡,通過新聞媒體公布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要發揮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發揮群眾參與,廣辟案件線索,掌握傳銷活動的新情況和新動向。
(二)集中查處階段(5月8日至7月30日)。以各居委會為單位,集中力量開展傳銷案件的查處工作,采取“端窩點、抓頭目、封帳號、吊執照、退錢款”等強有力措施,重點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同時,要以重點案件為突破口,深挖線索,摧毀傳銷組織網絡,防止死灰復燃。對為傳銷提供住房、辦公及其他活動場所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三)清理鞏固階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與其他部門一道,積極穩妥地做好疏散、遣返傳銷人員等善后工作,防止群體性事件發生。要建立情況通報、信息共享等協作機制,鞏固整治成果。要組織新聞媒體對典型案件和事例進行曝光,揭露傳銷活動的欺騙性和嚴重危害性,教育廣大群眾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四)總結階段。要在12月5日前將本地工作情況報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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