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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是事后對某一時期、某一項目或某些工作進行回顧和分析,從而做出帶有規律性的結論,它能夠給人努力工作的動力,因此,讓我們寫一份總結吧。總結怎么寫才能發揮它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1
一、美國跨國銀行內部監管的原則與制度
(一)美國企業內部控制的一般原理、原則
美國是現代內部控制理念的發源地,早在1949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的一個工作程序委員會就出版了一份關于確立企業內部控制理念的特別報告。該報告指出,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用以保護資產、檢查會計資料的可靠性和準確性,提高經營效率,強化遵守既定管理政策的組織計劃、協調方法與措施。該報告強調,注冊會計師應對企業的預算控制、成本控制、經營報告、統計分析和控制文化承擔外部審計的職責,很大程度上是以會計師的外部審計責任取代企業的內部控制責任。
這種以外部審計為主的方式引起很大的爭議,以外部審計責任代替企業自身的內部監管責任容易造成企業放任自流的“搭便車”現象,助長企業的冒險經營與舞弊風險,而且也加重了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和法律責任,也難以廣泛適用于對內部風險防范有較高要求的金融機構。為此,1973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第54號審計報告,對內部控制責任作了劃分,將內部控制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包括與組織機構實施、財產保護、財務會計記錄可靠性有關的各種措施,由注冊會計師負責實施控制;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機構的設計、管理部門決策和業務運作的程序與記錄等,主要由企業管理層負責監控,只有當內部管理控制對財務報表可靠性有重大影響時,會計師才有義務去核查管理控制。第54號審計報告所確定的內部控制原則,已為美國商業界包括銀行業所普遍采納,成為美國企業內部控制的基本準則之一。
1992年,由美國“反對虛假財務報告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on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下屬的一個專業委員會“贊助機構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以下簡稱COSO)發布了題為《內部控制――統一的框架結構》(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的研究報告,對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作了系統闡述。該報告認為,完整的內部控制應包括五個基本要素:
1、控制環境(control environment)。控制環境是指對建立、加強或削弱特定政策或程序有影響的各種因素,包括企業誠信和道德價值觀、員工的信念與能力、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的功能、管理哲學和經營風格、組織結構、授權和責任的劃分、人力資源政策及其執行等多方面的內容。
2、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辨識和分析風險是一種必須常抓不懈、持續反復的過程,企業管理人員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正確識別和評估經營中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降低風險。
3、控制活動(control activities)。除了控制環境的“軟環境”之外,企業還需建立控制風險的一系列“硬制度”,來保障企業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這些控制活動包括:業務和經營活動的授權、組織系統內有利益沖突職務的分離、實物控制、資產或財務記錄的專人管理等。
4、信息與溝通(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為了實現其經營業績和風險控制的目標,企業必須識別、處理和交流來自內外的各種信息。COSO報告強調,完備的信息處理系統是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保障,信息系統不僅處理企業內部產生的經營信息,而且也處理來自企業外部的各類經濟、法律或行政信息。
5、監督(monitoring)。監督是由適當的人員,在充分有效的制度保障下,評估內部控制績效的過程。監督活動分為持續監控和個別評估兩類,前者是一種日常例行監督程序,是對業務管理層日常內部控制效果的監控和評價;后者是一種特別監察,一般是對出現嚴重異常或存在危機隱患的業務或部門進行的專門審查。
COSO內部控制框架雖是對一般企業的概括要求,但卻得到了美國銀行監管者和銀行業的普遍響應。1993年,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批準了對1991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第12條的修正案,要求銀行就其內部控制狀況定期向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美聯儲報告,并鼓勵以COSO內控框架作為報告的格式。1998年巴塞爾委員會發布的《銀行組織內部控制體系框架》很大程度上也借鑒了美國COSO內控框架的原則規定。
(二)美國銀行內部控制制度與實踐
美國銀行業在長期的經營實踐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管理策略和運作原則,一些著名銀行如花旗銀行、美洲銀行、紐約銀行的內控制度與實踐在跨國銀行業中有著良好的口碑。概況而言,美國銀行業的內部控制具有如下一些特色:
1、獨立、集中、權威的內部監管體系
美國跨國銀行在全球范圍內的業務活動非常活躍,分支機構遍布世界各地,為了更好地實現對銀行系統內各組織各機構的有效監控,美國的跨國銀行大多建立了強勢的內部監管體系。這種強勢的內部監管體系有如下三個特征:
第一、稽核權由銀行總行統一行使,分行沒有稽核部門。分行的稽核由總行根據分行業務的權重派出若干稽核主任,分別負責區域分行的稽核。以花旗銀行為例,花旗銀行在亞太地區的分支機構統一由亞太地區稽核分部負責稽核,亞太地區稽核人員又分駐香港、新加坡、悉尼、馬尼拉四個辦事處,四個辦事處各有管轄范圍,如花旗銀行中國范圍內的業務就由香港稽核辦事處負責。
第二、內部審計獨立。銀行的行政和日常管理層無權干預內部審計體系的運作,并有如下切實的制度保障:銀行副總裁兼任首席審計師,直接向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稽核人員選任獨立,稽核人員由總行稽核部門直接從各業務部門中優先篩選;財務獨立,稽核部門有獨立的財務預算,不受業務部門干預;稽核人員的待遇從優,不低于實權業務部門。
第三、稽核部門分工精細,人員充足。稽核部門內部機構根據職能、業務、區域等不同標準劃分,部門眾多。如花旗銀行的稽核總部除首席審計師外,下設調查部、業務審計部、輔助管理部、監督檢查部、審計培訓部、現場檢查部,在現場檢查部下又根據業務和區域分設北美一部(負責資金、證券審計)、北美二部(負責零售業務審計)、北美三部(負責衍生工具審計)、亞太部、拉美部、歐洲一部和歐洲二部等部門。美國主要銀行的稽核人員占其員工總額的比重相當高,2000年的統計數據表明花旗銀行稽核人員575人,占總員工數的0.58%,美洲銀行稽核人員350人,占員工總數0.44%,紐約銀行稽核人員170人,占員工總數1.4%.[16]
2、統一、嚴密的稽核依據
美國跨國銀行要求各業務部門必須針對本部門業務的特點制定統一規范的業務規章或守則,這些規章或守則必須經董事會或專門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部門規章或守則有兩個作用:一方面可以成為員工管理和教育的規范,新員工入行伊始就必須熟稔業務規則,明確自己的責、權、利,遵守守則情況成為員工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這些守則也是稽核部門內部監管的依據,稽核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業務部門不遵守規章或規章本身有漏洞,可以向業務部門提出建議,要求其限期改正或完善。
3、注重非現場稽核方法
與其它企業一樣,跨國銀行是營利性經濟組織,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在風險管理和內部稽核問題上同樣面臨著成本與收益的比較問題。美國銀行強調稽核工作不應干擾銀行業務部門的正常運作,不鼓勵大量采用現場檢查方式,提倡開放式、自律型的非現場檢查。以花旗銀行為例,其稽核部門在確定稽核任務與稽核目標后,一般提前兩周向稽核對象發出通知,要求報送相關的稽核材料。稽核人員通過計算機系統接納和審核業務賬冊和資料,只有在賬冊無法說明問題時才考慮進行必要的`現場檢查。
美國銀行注重非現場檢查方式,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慮:第一,在先進網絡技術和信息系統的支持下,非現場檢查有充分的硬件保障,不易產生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第二,與現場檢查相比,非現場檢查節約人力物力,又不干擾業務部門的正常運作,檢查成本較小;第三,美國銀行管理層認為,封閉型、突擊式的現場檢查雖然有助于發現問題,但卻是以喪失業務人員信任作為代價的,非現場檢查采用開放式、互動型的稽核方式,有助于培養稽核部門與業務部門的互信意識,對業務部門的自我控制具有良好的催化作用。因此,美國跨國銀行中除紐約銀行等少數銀行外,均不再將突擊型的現場檢查作為主要的稽核方式。
4、資產風險管理的“六C”法則
美國跨國銀行通過評估資產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來控制資產風險,提高銀行經營的穩健性。對一般資產業務的風險評估必須貫徹“六C”法則,即必須考慮如下六個因素:
(1)品質(character):銀行必須確保客戶對借款等業務有良性意愿和明確的償還意向,這一點主要是通過考察客戶既往的金融信用記錄來評價的。
(2)能力(capacity):銀行必須確信客戶有從事業務的權能,簽約時有合法的締約能力,并對客戶履約的能力有客觀的評估。
(3)資本(capital):銀行必須對客戶的有形資產凈值進行分析,確保客戶有能力提供充足的現金流來償還貸款或履行合同。
(4)抵押品(collateral):如果客戶提供抵押品作為履約擔保,銀行必須明確知悉抵押品的質量與價值。
(5)環境(circumstance):銀行必須就對客戶日常業務、產業、抵押品等有直接影響的因素做出客觀評估,實際上是考察影響客戶履約的外在因素。
(6)控制(control):主要是對業務的持續進行合法性與合規性的評估和控制,例如研究法律的修訂是否會影響業務的合法性,貸款業務是否符合監管機構的資本充足性要求等。
從上述特征可以看出,美國的跨國銀行對內部稽核工作是相當重視的,從人力、物力、制度等方面均給予充分保障。這種強勢稽核體制對銀行經營的安全性與穩健性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近十年來美國跨國銀行業沒有出現大的危機,美國跨國銀行奉行的強力內控制度功不可沒。但也有學者認為,強勢內控制度的確有助于風險的預防和控制,但投入大量稽核人員用于內部監管工作必然對銀行的整體盈利產生影響,此外,過于依仗非現場檢查的監管方式難以發現深層次的問題,尤其在業務部門有意隱瞞的情況下,非現場檢查難免流于形式。
(三)美國跨國銀行的內部控制評估
內部控制評估是外部審計師或監管機構對銀行內部控制體系進行調查、了解、審計、評價的一系列活動過程的總稱。內部控制本身是對銀行風險的監視和管理,內部控制評價則是對內控機制有效性的監督,實質上是對風險管理的二次監督,通過內部控制審查和評價,可以使審計人員和監管機構了解銀行財務會計的可信程度,并為監管機構進行銀行監管提供線索。
美國對銀行內部控制評估工作相當重視,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現場審計工作準則》(the Auditing Standards of Fieldwork)第2條明確規定:“(審計師)對現行的內部控制結構進行充分的研究和評估,以此作為制定審計計劃,確定審計性質、時間安排以及測試范圍的基礎”。美國是少數幾個以法律強制銀行披露經獨立審計的內部控制評估報告的國家之一,其《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要求所有資產超過1.5億美元的銀行和儲蓄機構,應定期公布經獨立審計師審計的內部控制評估報告。
美國審計部門對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評估,有一套相當成熟的程序,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步驟:
1、對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審查評價
這是內部控制體系評估最重要的一環,可細分為如下四個程序:[17]
(1)初評。在正式評估內部控制體系之前,審計師應先審閱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銀行各種規章、制度和指南,向管理人員詢問,現場檢查銀行工作情況,以便對銀行的控制環境、風險管理、信息交流等有一個總體印象。
(2)描述。審計師必須對內部控制的初評結果加以詳盡描述,編成工作底稿歸入審計檔案,描述可以采用多種方法:
文字敘述法(written narratives):即以書面文字的形式闡述銀行現有的內部控制制度。一般按照不同業務和業務環節,說明各業務、環節的特征、經辦人員、控制措施與方法、財務記錄的編制要求和保存方法等,同時還必須說明內部控制措施的效能和可能存在的問題。文字敘述法的優點是簡便、靈活、適用面廣,常用于經營規模小、內部控制制度簡單的銀行,但文字描述法不能直觀地反映較為復雜的內部控制系統,不適宜對經營網點多、業務復雜的跨國銀行進行描述。
系統流程圖法(system flowchart):即用流程圖解的方式描述各業務環節的處理程序、財務記錄的編制、處理、傳遞與保存。優質的流程圖還能直觀地顯示各項業務的職責分工、授權、批準和復核驗證等控制程序和功能。作為圖示描述法,系統流程圖法具有文字敘述法不可比擬的優勢:它可以較為直觀地反映較為復雜的內部控制結構,具有直觀、明了、清晰、完整的優點,還可以根據業務和內部控制的變化及時加以更新。但系統流程圖對編制者的要求較高,審計師編制時必須面面俱到,考慮周詳,否則流程圖無法反映內部控制的全貌,容易令人費解或招致誤解,此外流程圖僅能反映內部控制結構的現狀,不能明確揭示有關內部控制系統的實際執行情況及其缺陷。
調查表(questionnaire):是一種預先設計的標準化調查問卷,以便了解銀行內部控制及其實際功能。調查表分別針對各主要業務和環節的內部控制措施列出一系列問題,備好正面答案和負面答案(有時還有中性答案),交由銀行業務人員進行問卷調查。調查表有統計學原理作為依據,較為科學合理,實施起來也較為便利,但答題人的主觀心理對問卷結論有著直接影響,且調查表只能分別反映各經營環節或業務活動的內部控制情況,不足以概括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全貌。
三種調查描述法各有其優劣,需要根據特定銀行的內部控制情況加以選擇適用,有時,為了全面客觀地反映銀行的內部控制運作情況,審計師將三種方法兼施并用,以求達到更為準確真實的描述結果。
(3)驗證。通過從銀行業務中抽取某一樣本業務,從其處理始點審視至終點,借以判斷銀行的業務控制是否完善,審計師對銀行內控機制的初評和描述是否客觀全面。
(4)評估。美國的內控機制評估是相當有特色的,審計部門將內部控制風險分為三個層次:
固有風險(inherent risk):指銀行因業務性質本身具有發生錯誤或弊病的可能。
控制風險(control risk):是指銀行內部控制未能防止銀行業務出現弊病或錯漏的可能,控制風險越大,說明銀行的內部控制越薄弱,發生風險的可能性越大。
察覺風險(detection risk):是指那些內部控制機制和審計部門均未能有效察覺業務出現錯漏或舞弊的可能性。
審計部門根據科學的加權公式,測算出上述風險在內部控制風險中的權重,并據此對銀行內部控制機制做出客觀的評價。
2、內部控制測試
內部控制測試是對初步評價結果的校驗,在整個內部控制評估過程中有著重要的作用:對于內部控制不完善,內部控制風險較大的銀行,內部控制測試可以檢驗其內部控制問題嚴重的程度,確定內部控制失靈的關鍵環節,為今后的整改提供重點和思路;對于內部控制完備、風險較小的銀行,內部控制測試可以再次驗證銀行的內控水平,避免有隱藏的內部控制缺漏。
由于跨國銀行業務活動紛繁復雜,審計師不可能面面俱到地進行復查,只能以樣本抽查的形式進行測試。內部控制測試一般在銀行會計年度終了之前進行,這樣有助于及早發現銀行內部控制的問題,建議監管當局進行整改,保證銀行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測試之后,審計部門會形成最終的內部控制評估報告,對銀行內部控制風險進行評價,并分析其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確定今后的審計計劃與程序。
3、報告銀行高級管理層和監管當局
根據美國的審計準則,審計師不對銀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負責,但其對審計調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內部控制缺陷,屬于審計準則中的“可報告事項”(reportable conditions),應及時通報銀行董事會或高級管理層,或依據金融監管法規的要求,將重大內部控制缺陷報告監管當局。
審計師向銀行高級管理層通報審計結果,須采用專門的文書“致管理層函”(management letter),并通過專門的渠道直接呈交銀行董事會、董事長或審計委員會。之所以做出這樣審慎的安排,是為了防止審計結論被擱置或篡改,以利于銀行高級管理層及早針對內控問題做出妥善安排,避免內控危機的發生。審計師發現銀行內部控制的重大問題時,必須盡快報知高級管理層或監管機構,如因審計師的瞞報或拖延給銀行造成損失,審計師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英國跨國銀行內部監管的制度與實踐
(一)英國公司內部控制的一般原理、原則
英國的內部控制研究發端于20世紀80、90年代,當時英國的實業界就像今天的華爾街一樣,假帳盛行,因控制失靈導致的公司經營失敗層出不窮,公眾公司面臨著嚴重的信任危機。英國會計界為此成立了多個專門委員會,進行公司內部控制和治理結構改革的專題研究,并形成了多份研究報告,其中最有影響的是1992年發布的《卡德伯利報告》(Cadbury Report)、1998年發布的《哈姆佩爾報告》(Hampel Report)和1999年發布的《特恩布爾報告》(Turnbull Report),它們也被稱為是英國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研究史上的三大里程碑。
1、1992年《卡德伯利報告》
為了防范和控制公司內部的財會舞弊風險,1985年英國《公司法令》第221條要求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必須對公司財務會計記錄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但法律并沒有提供董事和董事會監督約束公司財務會計記錄的具體制度設計,《卡德伯利報告》的發布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個問題。
《卡德伯利報告》認為,有效的內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一環,為避免董事會和董事串通一氣,合舞弊,《卡德伯利報告》創設了“內外雙重審計”的制度。“內外雙重審計”的制度設計為在董事會向公眾或監管機構出具正式的內部控制評估報告之前,該報告必須經內部審計師和外部審計師的雙重審核。這樣,就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董事會、董事甚至內部審計人員串通舞弊的可能性。
《卡德伯利報告》在許多方面開創了英國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先河:如要求在董事會下設專門的審計委員會;實行獨立董事制度;強化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和內部風險控制中的作用,等等。其中一些制度和原則,還沿用至今。
2、1998年《哈姆佩爾報告》
《哈姆佩爾報告》明確指出,內部控制的目標在于保護資產的安全,保持正確的財務會計記錄,保證公司內部使用和向外部提供的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報告將內部控制的范圍由原先的財務控制擴展到全面的業務控制,并重申了董事會和董事的風險管理職責。
由于《卡德伯利報告》對董事會和審計師的核查報告責任要求得過于嚴苛,要求內部控制機制必須為舞弊和錯誤提供“絕對擔保”,董事會和審計師必須為內部控制機制的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實踐中董事會和審計師均有所顧慮,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往往作有意模糊或保留的聲明。《哈姆佩爾報告》對此作了改進,不再要求董事會和董事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承擔絕對的擔保責任,而僅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合理保證”,即排除了在董事會和董事均恪盡職守的情況下仍不能發現的一些內控失靈問題,如操作性失誤、系統性風險等等。
3、1999年《特恩布爾報告》
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2
為了順利完成一九八三年國庫券發行任務,現在對發行工作中若干具體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辦理國庫券發行工作的機構
國庫券條例第七條規定,國庫券的發行和還本付息事宜,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所屬機構辦理。為了便利單位和個人認購,經與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商定、這兩個銀行的所屬機構也同時辦理國庫券的發行和還本付息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庫券辦公室根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庫券分配方案,編制一九八三年四種(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面額所需數量的領用計劃,于一九八二年年底以前上報中央國庫券辦公室。然后由人民銀行總行結合印制數量加以適應調整后分配發運。
二、單位認購、交款辦法
中央、地方和部隊所屬單位,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分配的任務后,應及時將本單位認購數報縣(區)級國庫券推銷委員會辦公室和上級主管部門。
各單位對認購的國庫券,原則上應一次交款。少數單位一次交款有困難的,可以分兩次交,但應在六月三十日前全數交清。
單位交款時,應填寫“一九八三年國庫券單位交款憑證”一式四聯,向其開戶的銀行辦理交款(在建設銀行開戶的,可持交款憑證到人民銀行交款)。收款銀行負責審查交款憑證各項內容填寫正確無誤后,辦理收款手續。
銀行收款后,應簽發“一九八三年國庫券收款單”(三聯),并將其中第二聯(收據聯)給交款單位,作為以后領取本息的憑證。
三、個人認購、交款辦法
職工、城市居民和個體工商業者購買國庫券,由所在單位(市民由街道辦事處)統一辦理。認購工作一般應在四月底以前結束,各單位應將認購數報縣(區)級國庫券推銷委員會辦公室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應根據購買人的需要,向收款銀行編報所需國庫券分配面額的計劃。
職工交款,可以由本人一次交清;也可以由發放工資部門按本人所訂的交款計劃,從應發工資中代交。各單位統一代收的國庫券款,必須按月送交銀行,不得留在單位或作為儲蓄存款,更不得挪用。銀行收款后,盡可能按代交單位的要求酌予發給所需面額的國庫券,不再開臨時收據。
農民購買國庫券,由生產隊統一辦理。具體的交款、發券辦法,在保證錢券兩清,不錯、不亂、不丟失的前提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財政、銀行部門自行商定。
各單位(包括生產隊、街道辦事處)代個人交款時,應填寫“一九八三年國庫券個人交款憑證”一式五聯,收款銀行負責審查交款憑證的各項內容正確無誤后,辦理收款手續。
城鄉個人購買國庫券,由于特殊原因,不愿在單位統一購買的,也可以到銀行直接購買。由購買人填寫(或銀行代填)“一九八三年國庫券個人交款憑證”第一、三兩聯,同時由銀行發給相應面額的國庫券。
四、國庫券款上劃辦法
人民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對代收的`國庫券款,以“90代收單位購買國庫券款項”科目,和“91代收個人購買國庫券款項”科目,分別開設專戶,不計利息。
人民銀行、農業銀行(或人民銀行、中國銀行)雙設機構地區,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代收的國庫券款項,應于當天(或次日營業開始后)劃轉當地人民銀行,并將留存的單位和個人交款憑證第一聯(報查聯)和國庫券收款單第三聯(存根聯)一并附送。
人民銀行縣支行所屬集鎮辦事處和農業銀行縣支行所屬營業所代收的國庫券款,應于每月25日上劃人民銀行縣支行,并將留存的單位和個人交款憑證第一聯(報查聯)和國庫券收款單第三聯(存根聯)一并附送。
人民銀行各經辦行(包括單設農業銀行的縣支行)對代收的國庫券款,從一九八三年三月份起,每月上劃一次。于月初將截至上月底收到的款項,全數逐級上劃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上劃數必須與報同級國庫券辦公室的數字一致。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匯總后,于中旬內轉劃人民銀行總行。人民銀行總行于月底集中劃交中央總金庫,以108“款”“國庫券收入”科目入庫。
人民銀行縣支行(或城市區辦)每月收到各收款銀行報來的上劃款項報單和隨附的單位和個人交款憑證第一聯,經整理匯總,并與“90代收單位購買國庫券款項”、“91代收個人購買國庫券款項”科目核對一致后,填寫“一九八三年國庫券交款憑證匯總單”,連同單位和個人交款憑證第一聯(報查聯),于次月三日前送當地縣(區)級國庫券推銷委員會辦公室(財政局)。縣(區)級國庫券辦公室按照國庫券月報規定的內容,編制國庫券月報表,逐級上報。
五、掛失問題①
個人購買的國庫券要妥善保存,銀行不能受理掛失。各級財政、銀行部門應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注:①此項小標題是編者加的。
六、報告制度
在發行國庫券期間,為了便于向國務院報告發行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庫券推銷委員會辦公室(財政廳、局)、中央各主管部和解放軍總后勤部財務部,應向中央國庫券辦公室報送以下材料:
1.二月底報送國庫券任務分配方案、分配依據和工作部署情況。
2.從三月份起到交款結束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庫券推銷委員會辦公室,于每月8日前用電報月報報告上月末止累計認購、交款數。認購數按各縣(市)和主管部門統計上報數、交款數由各縣(市)國庫券推銷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人民銀行縣支行(或城市區辦)轉送的交款憑證第一聯(報查聯),按月報內容分類統計上報,其總數必須和銀行上劃數一致。
中央主管各部門和解放軍總后財務部,根據所屬單位上報數,于每月8日前將上月底的認購數、交款數,用書面報表或電話報中央國庫券推銷委員會辦公室。
3.在認購和交款期間,每月報一次書面簡報,著重反映認購和交款好的典型事例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交款結束后,報送工作總結。總結內容包括:認購、交款情況,各階層購買國庫券負擔水平分析,工作經驗和對今后發行國庫券的意見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并應附送“一九八三年國庫券認購、交款情況統計表”。
七、國庫券的推銷辦事機構和辦事人員①
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3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并存的現代化金融體制日益形成。近年來,金融體制對外開放的步伐不斷加快,外資金融機構數量增加較快,這些發展都向保持我國金融體制穩定和國內資金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戰,要求我們要盡快健全和完善對各種金融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中國人民銀行法&明文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為我國金融機構的主管部門,為統一管理我國各種金融機構打下了基礎。但目前,在人民銀行內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存在著審批與檢查相脫節的現象,參與金融機構審批的部門有銀行司、非銀行司、保險司、外資金融機構管理司,而對金融機構的檢查工作由稽核局承擔,這導致了多頭管理、相互扯皮、人浮于事等不正常現象。從美國近年來的經驗看,對金融機構的管理日益向集中統一方向發展,即使是多層次的監管體制,也要加強高層次的政策協調和集中。由此建議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實行審批與檢查一體化的政策。具體辦法是將目前的稽核局支解,將其相應的職能分解到相應的銀行司、非銀行司、保險司、外資司等,這樣有利于提高監管工作的效益。
二、突出監管工作的重點,充分發揮現有監管力量的作用
目前,我國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基本上仍處于’合規性檢查(的階段,而且目前的現場檢查)國內稱’稽核。隨意性較強,缺乏系統性和規范化,這些現象當然與我國金融法規不健全,銀行機構剛剛開始向商業銀行轉換機制等多種原因分不開,但與我們的監管隊伍的數量不夠,業務素質較低有著更直接的關系。為充分發揮現有監管力量的作用,應突出監管重點。例如,考慮到我國地域廣闊的特點,在建立統一集中的監管體制的同時,監管人員的.配置應相對分散,特別是現場檢查人員可主要放在省級分行+在經濟活動頻繁、金融機構較集中的市、地區分行設置較強的檢查處室,但這些分行的監管機構應有相對的獨立性,其業務受總行監管部門和分行的雙重領導。在此基礎上,建議建立合規性檢查與風險性監管相結合,并以風險性監管為主的新監管體系。
三、建立日常報表分析、非實地檢查、實地檢查等多種監管手段相結合的監管體系
目前我國對銀行的監管主要還停留在日常報表分析上,雖然人民銀行也曾對幾家銀行進行過實地檢查,但檢查的深度不夠,而且也缺乏經常性和程序性。今后要繼續推廣計算機并要求當地人民銀行對每一家銀行落實專門的人員進行日常報表分析,對發現的問題,根據需要,及時安排非實地檢查或有側重點的實地檢查。此外,還要使非實地檢查正常化,比如規定人民銀行每年對所有的銀行進行一次全面的非實地檢查,若發現有需要進一步調查的,即可進行有側重點的實地檢查。
四、充實監管隊伍,提高監管人員的素質
借目前中央銀行職能轉換時機,讓原來從事計劃、外管的部分人員經過考核、培訓后,轉到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同時提高監管人員的素質,建議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類似于職稱的監管人員等級制度。如設立助理檢查員、檢查員和監督檢查員三級,對每個級別的檢查員的職責和能力都作明確的規定,并在總行研究生部和一些院校建立檢查員進修培訓基地。各級檢查員一般每年要在各培訓基地參加三周左右的培訓課程。同時,建立正常晉升制度,新招聘的人員一般經過二至五年的助理檢查員工作,經考核合格者可升為檢查員,檢查員一般要求有金融、經濟或會計大學本科的學歷并且要能夠獨立負責對一家銀行的檢查工作,大約再經過,-.年的工作經考核合格后可升為監督檢查員。監督檢查員除獨立擔任檢查工作外,還要有組織和安排對較大銀行進行檢查的能力。
五、樹立監管工作的權威性
在我國,金融監管歸中央銀行領導,因此,樹立監管工作的權威性,也即是樹立中央銀行的權威性。建議中央銀行分支機構僅受總行或上級分行領導,擺脫地方政府的干預。其次增加中央銀行的財務獨立性。中央銀行的經費獨立于財政,可以搞自收自支,中央銀行分支機構的活動經費和工資費用可以由向轄區內商業銀行征收檢查費來解決、借鑒美國貨幣監管局的經驗,評估費的征收以銀行資產為基準,制定百分比,按照各銀行資產的大小,百分比逐漸遞增、在香港,韓國,日本等國家和地區,中央銀行職員的整個福利待遇比商業銀行同類職員的待遇一般都要高,而在我國則正好相反,造成人行人才的大量流失、目前,人民銀行系統除總行外都已實行。行員制%,事實證明其效果是較好的、建議總行也實行。行員制、因為人民銀行作為我國的中央銀行不同于一般的政府部門,其工作性質技術性強,不宜僅按行政級別來劃分等級,而應主要按業務技能,職稱,學歷等標準來制定行員的級別,以吸引大量的優秀人才,改變目前人民銀行總行大量人才流失的局面。
六,完善監管程序,建立上訴制度
被監管銀行若對各級監管機構的處理不服可以逐級上訴&若他們對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裁定不服,則可以向有關法院上訴、這樣一方面從外部監督我國銀行監管人員公平執法,認真工作另一方面又可樹立我國良好的國際形象。
七,改善監管的硬件設備
建議借鑒美國貨幣監理局的。電子通信系統%,大量推廣計算機,建立。中國人民銀行電子監管系統,并給外出檢查人員配備可隨時使用的手提微機,可通過普通電話線與人民銀行的。電子監管系統%聯網、這樣可大大提高監管的效率。
八、加強對引進外資銀行的監管
一(堅持引進外資銀行有利于我國的經濟建設和外向型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目前正集中精力抓經濟建設,所需的資金是大量的,應通過引進外資銀行,拓寬引進外資的渠道,并吸引外國公司到我國進行投資和經濟活動,同時也支持我國公司進行跨國經營活動,加速我國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4
本報告由工作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七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據的統計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況概述
年,市支行認真貫徹《條例》,加強組織學習,強化責任意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開展。
一是做好成員調整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和聯絡員學習政務信息公開的`規章制度和相關文件,提升了工作人員的素質。二是認真做好政務公開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學習了《中國人民銀行政務公開檔案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政務公開檔案的歸檔范圍、歸檔整理和保管、移交和利用等規定,及時對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檔案進行了歸檔。三是認真做好年度政務公開信息總結工作,按時撰寫、了《中國人民銀行市支行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四是及時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行了更新。年,市支行更新了領導分工、內設部門、支行動態和工作計劃總結等內容。五是認真開展自查。按照中心支行《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自查和檢查的通知》要求,市支行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中辦發〔〕22號)、《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人民銀行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意見》(銀辦發〔〕219號)及《省人民銀行系統政務公開監督檢查方案》(銀石辦發〔〕46號)有關規定,組織綜合辦公室和紀檢監察室人員,認真從貫徹中央重大決策、落實總行工作部署、履行央行職責、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政務公開長效機制建、辦理依申請公開情況等方面對支行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開展了檢查和自查。
第二部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機構職責和設置
公開了市支行的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工作職責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在市支行政府信息公開網頁上公開了票據法、中小企業信用制度管理辦法、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及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
(三)行政許可事項信息
公開了市支行貸款卡年審時間、程序及需要提供的資料等信息。
(四)履職業務信息
一是公布了開展支付結算和反假宣傳活動信息。二是了征信專題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公開了依托“農村征信宣傳網絡體系”征信宣傳走向鄉村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開信息
主動公開了市年工作總結及年工作計劃、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計劃、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內容。
(六)其他有關信息
了征信宣傳知識信息。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市支行通過市政府信息網站了機構職能、領導信息、計劃總結等工作信息。
(二)設立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在市支行門衛處放置了《中國人民銀行市支行政務信息公開指南》供群眾免費索取;在支行院內公開欄和營業場所公開了應急管理和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核準、貸款卡發放核準的辦事依據、辦事條件、辦事程序、所需材料、辦理時限等,便于客戶了解和監督。
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年度,市支行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第四部分: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年度,市支行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年度,市支行未向申請人收取相關費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年,市支行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嚴格落實《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政務公開實施辦法》,結合工作實際,扎實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年,我支行將加強組織學習,及時做好政務公開更新,加強政務公開工作信息調研,做好年度政務公開檔案的歸檔工作,切實推動支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為方便公民、法人、社會團體查詢了解市支行有關政府信息,現將相關情況公布如下:
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5
關鍵詞:農村商業銀行;稽核監督;問題;對策
一、農村商業銀行概述
經過20多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我國已經形成了包括商業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機構在內的,以正規金融機構為主導、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體系。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包括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以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截至20xx年3月底,已有27個省(區、市)的省級聯社,全國共組建農村合作銀行89家,農村商業銀行14家,另有7家農村合作銀行機構批準籌建。農村商業銀行是我國經濟發達地區,資產條件較好的農村信用社改制而來的,從一開始的起點就相對較高。經過幾年的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農村商業銀行已有較好的發展,其運行狀況良好。
《農村商業銀行法》第60條規定:“農村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本行對存款、貸款、結算、呆賬等各項情況的稽核、監督制度。”農村商業銀行稽核,是指農村商業銀行內部稽核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金融方針與政策、內部控制規章與制度,依據現代控制理論,結合農村商業銀行業務經營活動的特點,對農村商業銀行自身的業務活動、財務活動和經濟效益進行稽核、核對、檢查、監督,以判斷其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的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效益性。
農村商業銀行稽核和檢查的范圍包括存款業務稽核和檢查、貸款業務稽核、結算業務稽核。存款業務稽核和檢查主要有企業存款的稽核、儲蓄存款稽核和外匯存款稽核。貸款業務稽核主要有:工商貸款的稽核、農業貸款的稽核、基本建設貸款稽核和外匯貸款稽核。結算業務稽核主要有結算原則執行情況和稽核、計算方式的稽核、聯行往來的稽核和國際結算稽核。呆賬業務稽核。由于農村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是具體從事存款、貸款、結算及其他金融服務的機構,分支機構業務工作直接決定和影響著農村商業銀行系統的運營情況及其社會信譽,因此,農村商業銀行法規定,農村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稽核檢查。稽核人和檢查工作的具體措施有權調閱有關文件,查閱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有關檔案、資料,有權要求被稽核行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就稽核實行,如說明情況或提供有關書面資料,有權糾正違反政策和會計原則事項,并督促被稽核采取措施,限期解決,問題嚴重的應及時向商機行報告,會同監察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稽核的主要職能是檢查銀行的業務和賬務是否正常,參與銀行制訂現行的業務政策并檢查執行情況,參與銀行內部法規的制訂;參與評估機構工作。農村商業銀行稽核的工作要達到以下5個目的:判斷上述職能是否在有效的情況下實施;估價內部稽核是否具有獨立地位,如果內部稽核卷入了日常業務就有可能喪失這種獨立性;判斷稽核的有效性是否充分發揮;確定稽核的可依賴程度;判斷稽核的組織結構在貫徹董事會決策上的效能。
二、農村商業銀行稽核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農村商業銀行稽核監督的現狀分析
1、現行稽核監督方法欠科學。(1)重事后監督而非事前控制。目前農村商業銀行的稽核方式主要通過查賬來核查是否有違章、違規、違紀及所造成的和損失,重在事后監督而非事前控制。風險防范未成為稽核的核心,稽核工作未能從單純的發現、查出問題轉移到防范風險上來。(2)重事后復核而非風險稽核。農村商業銀行事后復核的稽核水平和層次較低,成本高而難于達到最高決策和管理層的期望和要求,稽核工作重點不在查找各項業務的風險及其控制點,稽核工作未能集中在最高決策和管理層關注的區域和業務。(3)重部門稽核而非過程稽核。農村商業銀行的稽核未形成以業務流程為導向,注重整個業務過程的稽核。按照農村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要求,一項業務的完成不允許由一個人或一個部門包攬,因此稽核最終目的是通過檢查整個業務過程,對其內部控制做出評價以達到防范風險的效果。
2、內部稽核的組織模式存在不少缺陷。(1)分行直設式。即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分行直接設立內部稽核職能部門,并對其實施全面管理和考核,總行稽核部僅對其業務開展進行指導性管理。這種模式的缺陷主要是獨立性極差、職能作用不到位。其主要表現為:內部稽核部門的負責人由分行任命,工作開展極易受分行的左右和制約;個別稽核部門職責混淆,長期兼任其他部門的職能;個別分行將稽核部門視同一般職能部門進行考核,嚴重影響其職能作用的正常發揮。(2)總行-分行派駐式。即農村商業銀行總行對轄內分行派駐稽核分部或總行審計特派辦,由總行稽核總部對其實施相對垂直管理。此種模式的缺陷主要是獨立性不足、垂直管理不夠徹底。其主要表現為:總行仍將內部稽核總部設置于經營層內,未能真正實現決策、經營、監督的完全分離;各稽核派駐機構在人事等方面雖歸屬總行統一管理,但稽核人員的工作考核和薪酬分配方面卻實施屬地管理,影響了內部稽核的獨立性和有效性。(3)總行-片區派駐式。即農村商業銀行總行設立內部稽核總部,按區域設置內部稽核片區派駐機構,且實施完全的垂直管理。其主要優點是獨立性較強,但存在派駐機構人員配備不足、檢查頻率降低、外部監管關系不明確等問題。如某銀行實施了“總行稽核總部-地區稽核中心-派駐分行稽核專員辦”三級稽核組織模式,但稽核專員辦僅有3人。由于片區派駐機構均設立于其他城市,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當地銀行監管機構也難以對其運行情況實施有效監管。
3、運行機制的不足之處。農村商業銀行內部稽核運行機制是當前制約其有效性的關鍵環節,其制約因素主要出現在實施程序、稽核頻率及指標等方面。(1)實施程序有漏洞。稽核監督計劃制定不夠精細,缺乏對稽核對象的綜合分析和總體評價,不能準確把握稽核對象的問題和重點。稽核檢查方案和流程的標準化程度不高,難以控制內部稽核人員的操作風險。稽核檢查報告途徑不夠通暢。后續檢查相對空虛。(2)稽核深度和廣度有待提高。稽核檢查主要局限于專項檢查或突擊檢查,全面檢查相對較少。(3)稽核檢查的后評價和處罰力度有待加強。一是現場檢查的后評價制度執行不力。部分農村商業銀行在實施內部稽核檢查后,并未深入分析和評價稽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查找內部控制隱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從根本上防范和杜絕違規操作和經營風險。二是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不夠。調查發現,個別農村商業銀行在20xx年也已開始轉變觀念,逐步加大處罰力度。
(二)稽核監督有效性不足的原因分析
1、從總行層面看,農村商業銀行經營指導思想的偏差,弱化了銀行完善內控機制、強化內部監督的內在動力。銀行商業化、市場化改革以來,各農村商業銀行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存在“重發展、輕控制”、“重業績、輕風險”和“重激勵、輕約束”的不良傾向,以致內部控制相對乏力,強化內部監督的主觀動力不足,對內部稽核模式的改革力度不夠、進程較為緩慢。各省級農村商業銀行分行作為總行的一級人,極易與總行形成“共謀”,忽視稽核系統中存在的問題,弱化了稽核職能作用的發揮。
2、從分行層面來看,傳統的稽核監督理念導致了銀行內部稽核方法和程序缺乏科學性和靈活性。根據現代審計理論,稽核檢查應更加注重對業務程序和內控系統的分析。傳統的稽核理念缺乏對銀行內部控制的總體評價,使內部稽核程序的標準化程度難以提高,內部稽核的工作效率相應降低。
3、從監管層面來看,外部監管的軟約束削弱了銀行增強內部稽核有效性的外在壓力。一是稽核的監管法規不夠完善。二是基層監管機構力不從心。各農村商業銀行省級分行的內部稽核系統均由總行設計和構建,各分行難以采納地方銀行監管機構對其改進和完善內部稽核體系的監管建議。同時,因內部稽核片區派駐機構的外部監管關系尚未理順,地方銀行監管機構也難以實施有效的監管。
三、根據農村商業銀行稽核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應對策略
農村商業銀行從一開始就面臨著與其他農村商業銀行完全不同的發展條件和發展基礎,因此,建立和完善農村商業銀行稽核監督手段,已成為客觀必然的'問題。建立科學有效的稽核監督體制,應包括垂直的稽核監督組織結構體系、權威的稽核法規體系以及嚴格的稽核工作內容體系。
完善治理結構,增加農村商業銀行改進稽核監督體系的內在動力。農村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完善董事會和監事會的結構,強化內部再監督。設立一定數量的外部獨立董事,并在董事會下設內部審計委員會,以保證董事會對內部稽核體系有效性的監督和控制。同時完善監事會結構,增加外部監事,提高監事會成員素質,以充分發揮監事會對董事會的再監督,促使內部稽核體系的改進和有效運行。
再造內部稽核體系,提升農村商業銀行內部稽核的運行效率。一是按照獨立性原則進行內部稽核的組織設計。農村商業銀行一般宜推行“總行稽核總部-地區稽核中心-分行稽核專員辦”的三級派駐模式,總行的內部稽核部門應在董事會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各級內部稽核機構均由總行派駐,人事、薪酬均由總行統一考核和決定。二是提升稽核人員素質。農村商業銀行應實施稽核人員準入管理,提高職業資質和專業水平,實施稽核人員與一線業務人員的輪崗交流制度,提高稽核人員待遇,增加稽核人員數量,使各級派駐機構的人員配備與管轄分行的業務發展相適應,確保對基層銀行合理的稽核頻率和范圍。
強化稽核體系的外部監管,推動內部稽核的改革進程。一是完善銀行業內部稽核運行的監管規章和制度。銀行監管當局應出臺農村商業銀行內部稽核體系管理辦法,從組織設計、方法和程序、外部監管的關系等方面做出明確要求。建立內部稽核的評價體系和標準,建立農村商業銀行內部稽核體系運行的問責制度,落實責任,明確處罰辦法。二是建立對農村商業銀行內部稽核運行狀況的分級監管模式。針對農村商業銀行內部稽核組織模式向“垂直管理、片區派駐、分級設置”發展的趨勢。三是督促農村商業銀行制定和落實內部稽核體系的建設目標和計劃。建議銀行監管當局進一步督促農村商業銀行將內部控制稽核體系建設納入經營發展的戰略規劃,制定內部稽核體系建設的短、中、長期目標,落實具體實施計劃和方案,使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的內部稽核體系符合現代農村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充分發揮內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線的作用,提升應對市場競爭的綜合實力。
電腦作為高科技技術手段,應該實際運用到商業銀行稽核監督工作內容中。電腦稽核能夠獨立形成以檢查數據完整性和系統安全性為目的,有助于確保數據的完整性和系統的安全性;同時,為其他類型的稽核提供事前、事后、事中的證據、分析判斷等的支持。電腦稽核系統屬于典型的事務處理和信息管理系統,它既包括了銀行業務的前臺業務處理和后臺維護,同時,也包括業務數據的統計信息。這個系統采用數據集中,分布監督和集中監督相結合的模式。銀行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中心統一監督或各營業點自己監督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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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6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及全省經濟工作會議、全市地方金融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精神,按照省政府“金融要大發展、風險要嚴防范”的總體要求,全面排查地方金融風險隱患,及時堵塞風險漏洞,健全完善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努力提高我地方金融機構和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合理引導民間融資陽光化、規范化發展,促進全金融業穩健運行、科學發展,更好地發揮金融在“打造實力、建設幸福城鄉”兩大戰略任務中的支撐和保障作用。
二、排查對象和內容
此次風險排查的對象為全地方金融機構、境內上市公司和民間融資組織。其中,銀行業主要是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證券期貨業主要是我境內上市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典當行和融資租賃公司也是這次排查的對象。
風險排查的'重點內容:
一是地方金融機構和上市公司風險情況,重點檢查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完善,管理層和高管人員內部控制能力是否具備;內控機制是否健全,各項基礎性、系統性建設是否存在缺陷;規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實,風險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是否依法合規等。
二是民間融資領域風險情況,重點排查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風險隱患。
具體排查內容和標準,按市行業監管、主管部門制定的配套方案實施。
三、方法步驟
此次排查采取自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分為五個階段:
(一)動員發動(3月15日至3月25日)。政府制定并印發全地方金融風險排查工作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部署。上市公司所在鎮、直各相關責任部門和行業監管、主管部門以及各法人機構按照風險排查實施方案和工作要求,分別制定本部門、本行業、本單位具體排查工作方案。其中,全地方銀行業機構風險排查工作實施方案,全地方證券期貨業機構及上市公司風險排查工作實施方案,全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典當行和融資租賃公司風險排查工作實施方案經政府同意后,由金融辦及行業監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直各相關責任部門和行業監管、主管部門以及各法人機構要按照方案要求,進一步明確排查目標,細化排查任務,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層層進行動員發動,全面啟動排查工作。
(二)自查自糾(3月26日至4月15日)。各法人機構對照排查內容和標準進行拉網式風險自查,全面查找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自查自糾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形成書面報告,報送政府和相應監管、主管部門。各相關負責鎮、部門和行業監管、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和督促各法人機構切實做好自查自糾。
(三)重點抽查(4月16日至5月15日)。政府組織行業監管、主管部門對法人機構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比例為:銀行業100%,證券期貨業100%,上市公司100%,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50%左右,融資租賃公司100%。
(四)整改提高(5月16日至6月30日)。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和問題認真研究分析,逐一限期整改,堵塞風險漏洞,消除風險隱患。與此同時,對排查發現的共性、根本性問題,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從體制、機制和制度方面,進一步建立健全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從源頭和根本上預防和減少風險事件的發生。
(五)總結驗收(7月1日至7月10日)。整個排查工作基本結束后,由各相關負責部門和行業監管、主管部門分別對排查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寫出總結報告和工作建議,于7月10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政府成立由長任組長,分管副長任副組長,府辦、金融辦、公安局、商務局、工商局、廣電局、信息中心、中國人民銀行支行、銀監分局辦事處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地方金融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金融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金融辦,負責日常協調、指導、調度等工作,金融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各直相關負責部門和行業監管、主管部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協調機制,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靠上抓,抽調精干力量,全力組織實施,推動排查工作扎實開展。風險排查過程中,政府將組織專門力量成立督導組,對各相關負責部門進行督導檢查,確保排查工作取得實效。
(二)落實責任分工。風險排查工作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進行。政府是防范轄區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風險排查工作負總責。全面組織好本地方金融機構、上市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風險排查工作,并負責制定本民間融資組織風險排查具體方案,引導民間融資規范發展,切實防范、化解民間高利貸等風險隱患。行業監管、主管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工作職責,加強對本行業風險排查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督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金融辦在發揮好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作用、搞好組織協調的同時,與上市公司所在鎮具體負責內上市公司、全證券期貨業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風險排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銀監分局辦事處負責全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排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中國人民銀行支行要從政策指導、技術支持等方面給予大力配合。商務局負責全典當行和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排查工作。公安局負責非法集資活動排查工作,依法打擊各類金融違法犯罪活動。工商局做好全民間融資中介組織風險排查工作。廣電局、信息中心負責風險排查工作的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三)嚴肅工作紀律。風險排查要在不影響正常業務開展的情況下進行。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嚴格落實有關保密規定,嚴禁私自對外擴散,防止炒作。同時,對有關宣傳報道要堅持正面引導,統一宣傳口徑,掌握輿論宣傳主動權。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要制定工作預案,確保一旦發生能夠迅速應對、妥善處置。
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7
關鍵詞:內部控制;內部稽核;有效性;制約因素
中圖分類號:F830.2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3544(20xx)06-0019-03
稽核是審計在銀行中的傳統稱謂,而內部稽核則是為銀行服務的、對其控制系統和經營質量進行獨立評估的一項功能,它客觀地檢查、評估和報告銀行內部控制是否足夠,以確保資源得到高效地使用。內部控制是商業銀行合理保證其各項目標實現的動態過程,是經營管理部門的主要工作和重要職責,而內部稽核則是對內部控制進行再監督的制度安排。因而,從廣義上可以說,內部稽核是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內部控制的“再控制”。從實踐上看,我國商業銀行在業務發展中出現的眾多問題,甚至爆發案件,都與其內部控制缺陷密切相關。進一步分析內部控制缺陷就會發現,商業銀行內部稽核的有效性不足亦是重要“病源”。
一、內部稽核的缺陷分析
(一)內部稽核的組織模式及其缺陷分析
目前,商業銀行內部稽核的組織模式大概有如下三種,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缺陷。
1.分行直設式。即商業銀行分行直接設立內部稽核職能部門,并對其實施全面管理和考核,總行稽核部僅對其業務開展進行指導性管理。這種模式的缺陷主要是獨立性極差、職能作用不到位。其主要表現為:內部稽核部門的負責人由分行任命,工作開展極易受分行的左右和制約;個別稽核部門職責混淆,長期兼任其他部門的職能;個別分行將稽核部門視同一般職能部門進行考核,嚴重影響其職能作用的正常發揮。
2.總行―分行派駐式。即商業銀行總行向轄內分行派駐稽核分部或總行審計特派辦,由總行稽核總部對其實施相對垂直管理。此種模式的缺陷主要是獨立性不足、垂直管理不夠徹底。其主要表現為:總行仍將內部稽核總部設置于經營層內,未能真正實現決策、經營、監督的完全分離;各稽核派駐機構在人事等方面雖歸屬總行統一管理,但稽核人員的工作考核和薪酬分配方面卻實施屬地管理,影響了內部稽核的獨立性和有效性。
3.總行―片區派駐式。即商業銀行總行設立內部稽核總部,按區域設置內部稽核片區派駐機構,且實施完全的垂直管理。其主要優點是獨立性較強,但存在派駐機構人員配備不足、檢查頻率降低、外部監管關系不明確等問題。如民生銀行重慶分行實施了“總行稽核總部―地區稽核中心―派駐分行稽核專員辦”三級稽核組織模式,但稽核專員辦僅有3人,20xx年未對分行開展稽核檢查。由于片區派駐機構均設立于其他城市,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當地銀行監管機構也難以對其運行情況實施有效監管。
(二)商業銀行內部稽核運行機制的缺陷分析
商業銀行內部稽核運行機制是當前制約其有效性的關鍵環節,其制約因素主要出現在人力資源、實施程序、工作方法、稽核頻率及指標等方面。
1.人員配備不充足。一是人員總量不足。據統計,截至20xx年末,某省內股份制商業銀行內部稽核人員共計63人,占人員總數的1.81%,較20xx年減少18人,降低0.52個百分點;專職稽核人員30人,占稽核人員的47.62%,占人員總數的0.86%。二是稽核人員職業資質不高。在20xx年至20xx年期間,某省內股份制商業銀行稽核人員中無1人取得注冊會計師或審計師等職業資格;稽核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的人員占比持續居高,20xx年末為84.42%、20xx年末為81.48%、20xx年末為79.36%。甚至可以說,在某些商業銀行中,內部稽核部門成為不受重視的“邊緣”地帶。
2.實施程序有漏洞。一是稽核檢查計劃制定不夠精細,缺乏對稽核對象的綜合分析和總體評價,不能準確把握稽核對象的問題和重點。二是稽核檢查方案和流程的標準化程度不高,難以控制內部稽核人員的操作風險。三是稽核檢查報告途徑不夠通暢。有的商業銀行分行未建立上報制度,有的分行雖已制定相關制度但報送內容必須經分行負責人簽批同意,影響了稽核報告的獨立性和真實性。四是后續檢查相對空虛。在20xx年至20xx年期間,某些股份制商業銀行實施后續稽核的項目數量僅占項目總數的10%,有的商業銀行分行甚至尚未建立后續稽核制度,有的商業銀行分行三年來僅實施后續檢查1―2次,存在“稽核檢查出的問題仍然存在”的現象。
3.運用方法欠科學。一是稽核檢查以合規性為主,偏重事后監督和結果檢查,普遍未建立與銀行業務系統相結合的非現場稽核系統,對銀行經營過程中的風險識別和綜合判斷能力不足。二是稽核檢查中普遍運用傳統的抽樣方法,主要根據稽核人員的經驗選定抽樣范圍和重點,主觀性強、隨意性大,易因稽核人員的判斷失誤而導致重大事項的遺漏。
4.稽核深度和廣度有待提高。一是稽核檢查主要局限于專項檢查或突擊檢查,全面檢查相對較少。在20xx年至20xx年期間,某省轄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實施的各項內部稽核檢查項目中,專項檢查占76.20%,全面檢查項目僅占23.80%。二是專項檢查主要集中于授信業務和離任稽核檢查,業務覆蓋不均衡。在20xx年至20xx年期間,上述兩類檢查占比分別為25.43%、46.76%,而對會計業務、中間業務、資金業務的檢查僅占5.89%、1.30%和1.30%。
5.稽核檢查后的評價和處罰力度有待加強。一是評價制度執行不力。部分商業銀行在實施內部稽核檢查后,并未深入分析和評價稽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未查找內部控制隱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因此無法從根本上防范和杜絕違規操作和經營風險。二是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不夠。在20xx年至20xx年期間,某省轄內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僅有2家對6個內部稽核檢查項目的違規人員進行了處理,僅占轄內股份制商業銀行內部稽核檢查項目總數的1.83%;處理方式也以罰款為主,其中罰款12人、金額0.48萬元,警告1人,撤職3人,開除1人。調查亦發現,個別商業銀行在20xx年已開始轉變觀念,逐步加大處罰力度。
二、內部稽核有效性不足的原因
1.從總行層面看,商業銀行經營指導思想的偏差,弱化了銀行完善內控機制、強化內部監督的內在動力。銀行商業化、市場化改革以來,各商業銀行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存在著“重發展、輕控制”、“重業績、輕風險”和“重激勵、輕約束”的不良傾向,以致內部控制相對乏力,強化內部監督的主觀動力不足,對內部稽核模式的改革力度不夠、進程緩慢。各省級商業銀行分行作為總行的一級人,極易與總行形成“共謀”,忽視內部稽核系統中存在的問題,弱化了內部稽核職能作用的發揮。
2.從分行層面來看,傳統的稽核理念導致了銀行內部稽核方法和程序缺乏科學性和靈活性。根據現代審計理論,稽核檢查應更加注重對業務程序和內控系統的分析。傳統的稽核理念使各商業銀行內部稽核局限于業務結果的檢查,缺乏對銀行內部控制的總體評價,使內部稽核程序的標準化程度難以提高,內部稽核的工作效率相應降低。
3.從監管層面來看,外部監管的軟約束削弱了銀行增強內部稽核有效性的外在壓力。一是內部稽核的`監管法規不夠完善。比如,操作性不強,缺乏對內部稽核方法和程序等更為具體、明確的規定;強制力較弱,無相關處罰辦法及問責制度。二是基層監管機構力不從心。一般而言,各商業銀行省級分行的內部稽核系統均由總行設計和構建,各分行難以采納地方銀行監管機構對其改進和完善內部稽核體系的監管建議。同時,因內部稽核片區派駐機構的外部監管關系尚未理順,地方銀行監管機構也難以實施有效的監管。
三、政策建議
(一)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加商業銀行改進內部稽核體系的內在動力
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完善董事會和監事會的結構,強化內部再監督。設立一定數量的外部獨立董事,并在董事會下設內部審計委員會,以保證董事會對內部稽核體系有效性的監督和控制。同時完善監事會結構,增加外部監事,提高監事會成員素質,以充分發揮監事會對董事會的再監督,促使內部稽核體系的改進和有效運行。
(二)再造內部稽核體系,提升商業銀行內部稽核的運行效率
一是按照獨立性原則進行內部稽核的組織設計。商業銀行一般宜推行“總行稽核總部―地區稽核中心―分行稽核專員辦”的三級派駐模式,總行的內部稽核部門應在董事會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各級內部稽核機構均由總行派駐,人事、薪酬均由總行統一考核和決定。二是提升稽核人員素質。商業銀行應實施稽核人員準入管理,提高職業資質和專業水平,實施稽核人員與一線業務人員的輪崗交流制度,提高稽核人員待遇,增加稽核人員數量,使各級派駐機構的人員配備與管轄分行的業務發展相適應,確保對基層行合理的稽核頻率和范圍。三是完善稽核方法和程序。建立內部稽核的非現場信息系統,將傳統補救型或堵漏型的事后稽核變為事前稽核。大力推行內部控制評價基礎審計方法,合理確定內部稽核檢查的范圍、重點和具體方法。實施稽核檢查方案的標準化管理,規范和統一稽核檢查方法和程序,降低檢查人員的操作風險。完善內部稽核情況的報告制度,構建基層稽核機構向董事會直接報告重大問題的綠色通道,以確保銀行高層及時知曉和糾正內控管理中的偏差,使內部稽核真正發揮自我糾錯的作用。
(三)強化稽核體系的外部監管,推動內部稽核的改革進程
1.完善銀行業內部稽核運行的監管規章和制度。銀行監管當局應出臺商業銀行內部稽核體系管理辦法,從組織設計、方法和程序、外部監管的關系等方面作出明確要求。建立內部稽核的評價體系和標準,建立商業銀行內部稽核體系運行的問責制度,落實責任,明確處罰辦法。
2.建立對商業銀行內部稽核運行狀況的分級監管模式。針對商業銀行內部稽核組織模式向“垂直管理、片區派駐、分級設置”發展的趨勢,一是要確立銀監會對商業銀行稽核總部、銀監局對轄區內分支行稽核機構的監管職責,明確銀監局對轄區內分行所屬片區內部稽核機構的監管職責。二是建立商業銀行內部稽核信息的分級報告制度,督促商業銀行的內部稽核總部及片區派駐機構,分別向銀監會及片區內銀監局,披露內部稽核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三是建立內部稽核監管信息的溝通機制,既加強銀監會與銀監局的縱向交流,又增進內部稽核片區內銀監局的橫向溝通,使各級監管機構通過共享內部稽核監管信息,避免監管機構與被監管對象之間、各級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增強對商業銀行的監管合力,提高監管實效。
3.督促商業銀行制定和落實內部稽核體系的建設目標和計劃。建議銀行監管當局進一步督促商業銀行將內部控制稽核體系建設納入經營發展的戰略規劃,制定內部稽核體系建設的短、中、長期目標,落實具體實施計劃和方案,使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內部稽核體系符合現代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充分發揮內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線作用,提升應對市場競爭的綜合實力。
參考文獻:
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8
美國雙重銀行體系的特點在于銀行可在州或聯邦一級自由地申請注冊、平行地接受監管,州政府和聯邦政府金融監管當局獨立地行使注冊、管理和監督金融機構的職責。
美國的銀行主要分為國民銀行和州銀行。國民銀行是指在聯邦一級注冊的銀行,由美國貨幣監理署審查合格后取得許可證。州銀行是指在州一級注冊的銀行,由每個州的銀行監管當局審查批準。國民銀行注冊之后自然成為美國聯邦儲備體系(美國的中央銀行)的成員行,州銀行則可選擇是否申請成為聯邦儲備體系的成員行。國民銀行在開始營業前,必須獲得聯邦存款保險,州銀行監管當局對州注冊銀行也有類似要求。
根據美國銀行管理法規,銀行注冊管理當局有權對銀行進行監管;聯邦儲備體系對其成員行也有同等的監管權力;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則對享受存款保險的銀行有監督管理權。因此,美國的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貨幣監理署、聯邦儲備體系、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州銀行監管當局等,形成多頭監管的格局。
美中金融監管的特點比較
首先,監管工作的計劃性、程序化和規范性。
美國的金融監管非常注重工作的計劃性、程序化和規范性。監管當局每年制訂出詳細的工作計劃,一切按程序行事。對金融監管的各領域都制訂出細致的標準和操作規則,從而使各監管機構能夠保持統一的監管思路、評價標準,以及一致的檢查程序和操作技術。而目前我國的金融監管工作,特別是現場檢查工作尚未形成系統的檢查標準和程序,現場檢查方案的制訂和檢查前問卷的設計完全依賴于主查人的主觀判斷和經驗,不利于檢查工作的專業化。
其次,現場檢查與內控評價的有機結合。
美國監管當局的現場檢查實際上是對商業銀行內控評價的具體操作過程。根據現場檢查結果會對商業銀行的內控管理進行正面評價,并提出相應的監管建議,促使商業銀行全面提高內控管理水平。目前,我國的現場檢查僅側重于點的方面,即單個問題,但對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環節和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尚不能做出全面的評價。
第三,監管工作的連續性。
美國監管當局非常重視后續檢查,把每次檢查發現的需要銀行修正的問題都列出詳細的時間表,并采取嚴密的跟蹤程序,記錄每一個問題的最終結果。這樣既保證了檢查成果被充分利用,也保證了監管工作的連續性。而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工作大多注重發現問題,而問題是否得到實質性解決,監管部門尚未采取有效手段予以監控。
第四,監管工作的溝通與交流。
一是監管當局之間的交流。美國各家監管機構之間為提高監管工作效率,避免重復性檢查,往往達成監管協議,或分不同時間對同一家銀行進行檢查,或各方共同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為各方認可并實行信息共享。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工作實行由下至上的信息傳遞渠道,各地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分行的監管情況會上報銀監會,但銀監會對商業銀行總行的監管情況尚未形成內部充分披露的渠道。此外,銀監會、人民銀行與各級財稅部門之間尚未形成信息共享機制,檢查結果的溝通交流尚待加強。
二是監管當局與商業銀行之間的溝通。美國監管當局會就銀行董事們日常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提供指南與建議,也會把一些好的管理方法或技術推薦給商業銀行。通過溝通,可讓被監管者充分理解監管者的思路和理念,增強風險意識,既能加強合作,提高監管的'權威性,又能幫助商業銀行建立健康的管理文化。目前我國監管當局也力求通過窗口指導等方式傳達自己的監管理念,力求得到商業銀行的理解與支持。
第五,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有效性。
美國監管當局通常不做審計人員所做的詳細的財務檢查工作,而是對銀行業務發展中的風險性予以更多關注,有效發揮銀行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作用。目前我國金融監管也逐漸由合規性監管向風險性監管轉變,由事后監管向風險預警轉變。由于我國部分商業銀行分行內部稽核部門尚未實現由總行垂直管理,內部稽核缺乏獨立性和權威性,內部審計效果不顯著。而外部審計只做一些常規性檢查,與監管部門關注點有所不同。
第六,培訓制度的完善性。
美國監管當局有系統、完善的檢查官培訓制度。培訓內容涵蓋銀行監管各領域的政策、程序與方法。通過系統的培訓制度,提高了檢查官的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并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檢查官的知識結構。目前,我國金融監管人員任務重,人手少,很難抽出時間進行后續培訓。但從監管工作的長遠發展考慮,人員的持續培訓對提高監管工作質量是非常必要的。
相關建議
首先,監管當局應建立系統的監管工作程序。
一是盡快出臺《商業銀行現場檢查手冊》,按照內部控制的基本框架與內控環境、授信與貸款業務內部控制、會計業務內部控制、存款柜臺業務內部控制、資金業務內部控制、中間業務內部控制、計算機業務內部控制、內部控制的監督與糾正等八個方面,制訂詳細的現場檢查操作流程、檢查原則、檢點和方法,規范金融監管程序。
二是及時編撰并更新《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匯編》,并按照上述八個方面將法規分類匯總,使監管人員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其次,監管當局應注重對商業銀行內控的全面評價。
監管當局應將現場檢查與內控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從更高的層面幫助商業銀行發現內控管理的薄弱環節,提高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加強商業銀行內控管理水平。
第三,監管當局應加強監管工作的連續性。
監管當局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點應建立跟蹤系統,可在《現場檢查意見書》中要求商業銀行針對每一個問題上報詳細的整改措施、整改時間表,并落實整改責任人。商業銀行整改報告上報后,監管當局應關注其整改措施的具體落實,必要時可安排專項后續檢查,并在系統中記錄每個問題的最終整改結果,切實提高監管工作成效和監管權威性。
第四,監管當局應加強監管工作的信息交流。
一是銀監會與各地監管機構之間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將其對商業銀行總行的監管報告、檢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披露,使各地監管機構能夠整體把握被監管銀行的經營管理狀況。此外,銀監會、人民銀行與各級財稅部門之間應加強信息溝通,避免重復檢查。二是監管當局應進一步加強監管理念的宣傳力度,使商業銀行對風險監管工作能有更充分的認識,促使其將被動接受監管轉化為自覺、自律行為。
第五,監管當局應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作用。
一是敦促商業銀行盡快實現內部稽核部門的垂直管理,有效發揮內部審計作用,切實提高內部稽核的專業性和獨立性。二是有效利用外部審計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將財務、會計等檢查外包給中介機構,將有限的監管資源運用到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監管上。
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9
收集某銀行內部會議記錄、文件等資料,結合某銀行的現狀,從發展的方向,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以及管理層素養等多個角度,分析現在某銀行與世界內部審計發展的差距以及自身不合理的地方,對現存的不合理狀況提出改進意見。
關鍵詞:
內部審計;某銀行;內部控制
一、某銀行及其內部審計概述析
(一)某銀行簡介某銀行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我國一家農業政策性銀行,1994年11月掛牌成立。主要職責是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二)某銀行內部審計概述1、銀行內部基本的審計工作模式。某銀行的內部結構可以分成下列幾個層次:某銀行的總行,某銀行的省級分行和各片區內的市分行。所以某銀行的基本審計工作模式解釋“垂直為主、分級為輔”的內部審計方式。在業務方面由內部審計部門管理和調度,各分行人員的任免、分行與分行之間的人員交流也都由各省分行進行安排。各市分行的審計部門僅僅在行政上對單位負責,只是負責接收省分行安排的人員,為內部審計人員提供必要的幫助,支付本分行在編的內部審計人員的工資。審計的工作模式也就變成了,上級審計下級以及同級互審相結合的模式。這樣的雙重審計模式使內部審計系統能有效的發揮作用。2、銀行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與責任關系。某銀行除了在總行設置內部審計部,人員的調度和任免都是由上級內部審計部來安排的,各分行是沒有權利直接聘用內部審計人員或解雇內部審計人員。各級審計人員的職責就是對銀行的財務各項數據、貸款的發放審批手續的合規性、呆賬的情況、不良貸款的情況進行審計,以及對各分行所在地區發放的作為建設各種工程資金的貸款所對應工程的真實性和工程情況等等。總行的內部審計部、省分行的'內部審計部還負責制定內部審計規定,并且監督各級內部審計部門。總行的內部審計部門負責各級內部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水平。
二、某銀行內部審計的問題分析與建議
(一)審計功能過于單一,審計范圍狹窄由于某銀行內部審計起步較晚,目前內部審計只強調要發揮其監督檢查功能和鑒證評價功能,特別是著重審查不良貸款和貸款發放程序的合規性[1]。在某銀行的內部審計文件當中,著重強調了要“抓好核呆、批量轉讓不良資產責任認定和追究情況審計、加強新增不良貸款審計、財會基本制度情況審計”,但是沒有要求內部審計有組織的增值作用。在某銀行內部審計工作會議文件中也指出,內部審計人員思想觀念落后,有的員工對現代內部審計的工作內容認識不夠,仍然停留在只是查查帳而已層面,對自己定位不高,內容不夠廣泛。某銀行內部審計的目的應該不僅僅是查問題,更主要的是針對查出的問題找出解決的方法,為加強管理、提高效益服務,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2]
(二)內控評價的職能并沒有很好發揮20xx年9月,銀監會印發了《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要求政策性銀行也要遵照執行。文件中,對內控評價專門用一章的篇幅提出了具體要求。為抓好貫徹落實,10月份又組織了內控培訓,要求各家銀行分行的領導、內控管理有關部門負責人菜價,可見銀監會對銀行業內部控制的高度重視。所以在今年,某銀行在省級分行讓各級內部審計部門全面開展內控評價工作,但是,還缺少總行內部審計部對省級分行開展內控評價工作,省級分行內控等級自由評定,缺乏權威性。
(三)內部審計部門缺乏相對獨立性被審計分行與內部審計人員雖在結構上相對獨立,但并不是毫無瓜葛的,他們存在直接利益關系。據了解,銀行內部存在著許多親緣關系,許多員工也是經單位內部的親人介紹,才在該分行任職。最后,整個審計項目是否能通過審理開始展開,能否順利的展開都是與各市分行有一定關系的。所以,內部審計部門只是在結構上、形式上獨立了,但是實質上卻與各所審計的分行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這導致了,內部審計工作的客觀性無法得到保障,所提供的信息的有效性和可參考性也值得商榷。綜上原因,審計人員不可能毫無顧忌的進行審計工作,審計活動必然會在一定范圍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制約,審計活動的獨立性就有待商榷了。
三、某銀行內部審計建設的建議及啟示
(一)延伸內部審計功能某銀行作為一家政策性銀行,著重強調對各種呆賬、壞賬的審查,對不良貸款的審查等方面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某銀行是為了我國農業建設而建,防范風險、保護國家資產作為重點工作是應該的。但是,內部審計應擴展內部審計范圍,應加強對管理層決策行為、決策結果的審計,圍繞主要風險環節開展審計,為管理層提供服務[3]。此外,某銀行還需更新內部審計理念,延伸內部審計職能。應該順應時代的潮流,起到促進和增值作用,通過對企業方方面面的審查,如內部控制,幫助其他部門降低出錯的幾率,提高工作效率;提出改進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具體途徑和辦法。從原來的監督檢查職能,逐步拓展新的職能如“改善管理”、“提高效益”、“提供咨詢服務”上來,樹立新的內部審計理念,在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的職能外,再發揮管理控制等新興只能。[4]
(二)推進審計機構改革,提升部門的獨立性內部審計必須具有很強的獨立性,才能保證內部審計制度的有效性。某銀行可以采取各部直接向總行內部審計部負責的方式,即內部審計人員直屬于總行審計部門,由總行內部審計部安排內部審計人員至各個地區分行執行審計任務。派遣時,要規避與被審計分行內部人員有親緣關系的內部審計人員,這樣派遣的審計人員與地區公司領導層和普通員工就沒有什么太大的關聯,保證不受當地分行干擾,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
(三)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為管理層提供高質量與有時效性的該井意見以增加企業整體的價值和效益,并加強內部控制管理,防止管理層在單位內部尋思舞弊,防止、浪費國家公共財產為目標。這樣一個背景下,以現在內部審計人員的數量很難勝任新目標,因此當下最重要的就是不斷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技術水平,并且吸收更多新鮮的血液。如:第一,加強審計人員新專業知識的培訓。第二,招收新員工。第三,加強思想教育,改進獎懲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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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10
關鍵詞:金融監管;反洗錢法;監管流程;大額上報;可疑上報
中圖分類號:D91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xx)02-0045-04
20xx年10月31日國家頒布了《反洗錢法》,使反洗錢變得有法可依,規定了金融機構反洗錢相關義務、反洗錢調查的具體流程。其中,大額和可疑報告作為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向反洗錢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上報的主要金融報告,成為《反洗錢法》的主要內容之一。與此同時,中國加入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A)的進程有了新的進展,也體現了國家對反洗錢工作的高度重視。20xx年11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隨即出臺了兩條補充法規《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詳細敘述金融機構在配合反洗錢主管部門實施反洗錢工作方面所需要做的工作,以及大額可疑的上報標準及規范。具有可操作性的補充法規的出臺,預示著中國的反洗錢活動即將朝更加規范和可操作的方向前進。
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面臨著許多困難,例如: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可疑描述不夠明確,在反洗錢法的框架下如何建立具體的反洗錢工作流程,可疑判別標準以及反洗錢工作的開展如何細化等問題。
上述這些問題的解決,都要從實際反洗錢體系和流程入手,根據目前以人民銀行反洗錢監測中心、人民銀行反洗錢局為核心的金融監管主管部門的權限和職能,分析研究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的大額和可疑上報流程,進一步挖掘和規范反洗錢流程,以便有針對性地設計開發適用于反洗錢流程的決策支持系統成為問題的關鍵。
一、國外反洗錢監管體系與流程簡述
在國外,反洗錢工作經過多年的積累,已經有了比較規范的監管體系和工作流程。下面重點介紹美國、法國、英國、俄羅斯等國家的反洗錢體系。
美國反洗錢執法部門在“911事件”以前集中于財政部和司法部,隨著國土安全部的建立,部門間職能隨著機構的調整相應進行分化和組合,反洗錢執法部門形成了財政部、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三足鼎立的局面。在美國,值得一提的'是金融犯罪執法網絡,它發揮著金融情報的樞紐作用,在全美開展洗錢信息的收集、傳遞工作,其反洗錢情報信息是在整合金融領域、執法機關和工商業三個不同來源信息的基礎上形成的,其所采集的數據主要包括大額金融交易報告和可疑金融交易報告。金融情報執法網絡每天與各州的執法機構一起工作,使他們能夠自由進出金融犯罪執法網絡的數據庫獲得有用信息,同時把法規信息與調查信息綜合成情報,然后按需求反饋給金融、執法部門。金融犯罪執法網絡的主要特點如下:被動分析為主,主動分析、戰略性分析為輔;注重積累研究案例模式,總結歸納洗錢模式,增強系統自動匹配、篩選能力。
法國的金融情報機構(FIU)是經濟財政工業部下設立的“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行動和情報處理中心”(TracFin),其核心職能有兩項:一是收集、分析可疑信息,識別販毒或其他可疑行為,移送非法金融活動方面的情報。二是接收、補充、整理可疑交易報告。它有權與司法、海關、監管機構(銀行監管委員會、保險監管委員會)等交換信息。具體工作流程如下:(1)收到金融機構的可疑報告,記錄并在合理時間內向該機構發出接收回執;(2)調查分析。如信息被懷疑與犯罪或有組織犯罪有關,TracFin的調查人員進行初查;(3)移送報告。經調查,如有證據顯示與清洗販毒贓款有關,TracFin就將情報移送檢查機關。
英國履行反洗錢職責的機構主要包括國內事務部、警察機關、海關、金融監管局和國家犯罪情報局。國家犯罪情報局(National Crime Intelligence Service,NCIS)是英國的金融情報中心,它有權代表英國警察機構執行安全任務,主要負責制定打擊國內外嚴重有組織犯罪活動的戰略、戰術和收集相關情報工作,也是英國執法部門與海外情報部門聯絡的門戶。英國的金融情報機構的職責具體由設立在國家犯罪情報局內的經濟犯罪處(Economic Crime Branch,ECB)來履行。其最重要的職責就是接收金融部門上報的可疑交易報告,分析可疑交易報告,然后將分析結果移送給執法部門。可疑交易報告的運作流程如下:NCIS把銀行提供的可疑交易報告存儲到信息庫,然后傳送給相關的警察部門和海關,警察部門和海關對這些報告的有關證據進行調查后再反饋給ECB,ECB認為有必要,再把這些報告反饋給銀行。如果有關證據證明是洗錢犯罪,就移交給皇家檢察官。
俄羅斯聯邦金融監控局(Federal financial monitoring service)行使打擊犯罪收益合法化(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行為的權利。它與執法機關、交通部、博采業發展聯合會、測檢局、中央銀行等部門分別簽署了合作協議,有權使用俄羅斯國內20多家機構和部門信息資源。
此外,還有比利時、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韓國、泰國、新加坡等國家也紛紛積極開展反洗錢工作,設立金融情報機構,負責金融情報數據的收集、分析等工作。
總的來說,國外的反洗錢工作大多不是由單一機構獨立承擔,而是依托于包括金融情報機構、執法機關和其他信息來源提供部門在內的監管體系,金融情報機構作為反洗錢金融情報的收集機構,負責收集大額和可疑資金交易,主要負責對數據的分析整理和深度挖掘,并將可疑交易報告的分析結果移交給相關的執法部門。
二、對我國反洗錢體系及工作流程的分析
我國在20xx年正式成立反洗錢監測中心(FIU),負責大額和可疑數據的接收、分析、匯報工作,其大額和可疑報告主要依據20xx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外匯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20xx年《反洗錢法》的出臺,以及人民銀行頒布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在原來的基礎上擴充了反洗錢體系所涉及的部門,將反洗錢與中國的反腐敗緊密結合起來,規范了金融機構的工作流程,明確了大額和可疑的報送標準。下面將從反洗錢體系及各機構分工、各機構所擁有的反洗錢相關信息及主要職能、大額本外幣數據上報流程、可疑數據上報流程、可疑數據查處流程五個方面闡明我國反洗錢工作的原理和流程。
(一)反洗錢體系及各機構分工
反洗錢體系是由立法、執法、情報、行政和司法等多部門組成的有機整體。反洗錢立法由全國人大預算工委牽頭組織,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等18個部門參與立法。反洗錢法中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為反洗錢監管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下設反洗錢監測中心,作為收集、分析、移交與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有關的信息的國家情報中心,同時按照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分析結果,并有權依法要求金融機構及時補正人民幣、外幣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監測中心接受數據的來源是金融機構,包括以商業銀行為主的16種金融機構。反洗錢體系的整體體系如圖1所示。
圖1反洗錢體系
(二)各機構所擁有的反洗錢相關信息及主要職能
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按照《反洗錢法》及兩個補充規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相關條例,通過其總行向人民銀行監測中心上報人民幣、外匯大額交易以及可疑交易報告。同時,金融機構在進行客戶身份識別時,如果對客戶身份信息有疑問,可以與工商部門核實客戶身份。
反洗錢監測中心擁有大額數據庫、可疑數據庫以及輔助數據庫,包括監測中心自己的數據(包括以前的可疑交易報告、現金交易報告、跨境轉賬報告)、公眾信息源(比如私人公司、審計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的關于公司的注冊人、公司狀況和業務情況及信用報告等信息)以及政府擁有的數據庫(稅收記錄、公司成立記錄、違法情況記錄、移民和海關記錄、交通工具注冊記錄、監管記錄等)。監測中心將可疑數據庫作為分析的觸發點,輔以檢查大額數據庫以及其他信息,作出反洗錢的異常等級判斷。美國曾提出一個經驗性指標:90%以上的大額金融交易都與洗錢等犯罪行為無關,90%以上的可疑交易報告都與洗錢等犯罪行為相關。在某種意義上,大額交易信息在反洗錢中的作用是間接的,可疑交易信息的作用是直接的。反洗錢監測中心通過對數據的分析,將發現的異常報告向人民銀行匯報,再由人民銀行轉交給反洗錢局作進一步取證工作,仍然無法洗脫反洗錢嫌疑的,移交給司法部門進一步調查。司法機構通過引入犯罪數據庫、海關數據庫以及工商數據庫,對有嫌疑的交易或賬戶作進一步判斷。
各機構的主要職能和其擁有的信息及信息之間的流轉關系見圖2。
圖2反洗錢相關部門主要職能及其所有信息
(三)大額本外幣數據上報流程
大額數據是金融機構向反洗錢監管主管部門匯報的主要數據之一。大額數據標準由反洗錢監測中心制定,金融機構目前大多已有自動抽取軟件,可以自動從銀行數據庫中抽取符合規定的大額數據,逐層提交到總行/總部,再由總行/總部向人民銀行總行的反洗錢監測中心提交。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實現了數據集中以后,一般是市一級以上擁有交易數據,因此大額數據的抽取直接從市一級上報。反洗錢監測中心發現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金融機構發出補正通知,金融機構應在接到補正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補正。反洗錢監測中心發現可疑的報告,應將可疑報告從反洗錢監測中心移交到反洗錢局,并由反洗錢局移送到報告發生當地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由當地的反洗錢管理部門進一步調查補充信息。另外,20xx年1月1目前大額外幣向外管局匯報,自《反洗錢法》出臺以后,外匯管理局的反洗錢職能撤銷,金融機構統一向人民銀行匯報大額外幣交易。具體流程見圖3。
圖3大額人民幣外匯數據上報流程圖
(四)可疑數據上報流程
可疑數據報告同大額數據報告的區別在于:可疑交易的匯報方為發生交易的網點或營業廳,柜臺業務員依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如發現可疑交易,記錄并上報柜臺經理,由營業網點統一匯總后上報給上級銀行分支機構,逐步上報至總行/總部,并由總行/總部向人民銀行總行匯報。外匯可疑資金交易數據也由各報告機構的總部或主報告行負責匯總數據,并通過金融業間互聯網平臺以一點接入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系統報送,具體報告和接收工作流程與大額資金交易相同。同時,如前文所述可疑數據是觸發核心,大額數據上報存儲后,作為抽查備用庫,為可疑數據的查處提供幫助。具體流程見圖4:
圖4可疑數據上報流程圖
(五)可疑數據的查處流程
反洗錢監測中心在分析各方信息,包括大額數據庫、自有信息、來自公安外管稅務海關等的政府信息,以及群眾舉報的可疑信息后,向人民銀行提交可疑報告,人民銀行交由反洗錢局進一步取證,反洗錢局再轉交給可疑報告發生主體所轄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下設的反洗錢處,進行取證。反洗錢管理部門在組織調查時,調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執法證和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省一級分支機構出具的調查通知書。對客戶要求將調查所涉及的賬戶資金轉往境外的,金融機構應當立即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可以采取臨時凍結措施,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接到通知后應當立即予以執行。偵查機關接到報案后,認為需要繼續凍結的,金融機構在接到偵查機關繼續凍結的通知后,應當予以配合。偵查機關認為不需要繼續凍結的,中國人民銀行在接到偵查機關不需要繼續凍結的通知后,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金融機構解除臨時凍結。
同時,金融機構在履行反洗錢義務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和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數據的查處流程見圖5。
圖5可疑數據查處流程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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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歐陽衛民.國際反洗錢重要文獻選讀I.中國金融出版社
[7]歐陽衛民.反腐敗、反洗錢與金融情報機構建設.法律出版社
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11
我于*年*月起擔任授信管理部副總經理,分管授信管理部的審查組、出賬審核組工作,主要職責包括:負責公司授信業務審查;授信出賬審查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制定公司授信業務的審查要點;負責對全行審查員業務培訓和指導;負責市行貸審會組織協調工作;配合部門負責人完成本部門的工作,部門負責人交辦的其它工作,向部門負責人負責。另外還主動擔任了授信管理部的規章制度修訂和全行客戶經理培訓的組織協調工作。
*年*月經分行批準,擔任授信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全部門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除履行分管工作職責外,還承擔對分行信貸管理部部門和市行領導負責,負責所轄城區支行信貸業務的正常健康運作;主持本部門全面工作,對上級行下達的各項計劃指標和監測指標的完成情況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人行、銀監會與總行有關信貸政策和管理規定,并組織制訂實施具體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組織對支行和各經營單位的信貸業務考核;對向人行、銀監會和上級行報送的信貸業務報表;對信貸業務的分析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按上級行授權權限對有關信貸業務進行審核,負責組織本行貸審會日常運作;組織管理本部門的日常工作,負責規劃實施本部門人員職能分工、崗位配置和職責考核;組織信貸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上級行信貸管理部門和本行賦予的其他職責。
*年本人主要管理工作為分管審查組和出賬審核組的工作,主持全部門管理工作的時間較短,所以今年的述職主要對分管工作進行回顧和評估。就分管工作的崗位職責要求,本人基本上盡職地完成分管工作,保證了全行公司授信業務審查和出賬審核工作順利開展,配合分管貸后管理組和綜合管理組的楊遼濱副總經理完成了授信管理部全部管理工作。現將20*年本人主要工作匯報如下:
一、具體分管工作完成情況
全年組織47次貸審會,審查420個授信項目,授信項目總金額140億元。其中:審議通過289個項目上,總金額122億元;上報上級行項目64個,總金額70億元。
審核辦理3700筆出賬業務,金額223.9億元人民幣,外幣1.25億美元。其中:貸款260筆,金額83.55億元;貼現450筆,金額38.8億元;國際貿易融資450筆,金額1.25億美元;承兌2500筆,金額110億元;保函80筆,金額8.3億元。
二、完善基礎管理工作
*年是全行“規范管理深化年”,總行針對公司授信業務管理工作下發一系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本人立足于授信管理部的基礎管理工作,主動承擔了全部門基礎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修訂、增補工作。對提高授信管理部的基礎管理工作,理順內部業務流程,規范各項業務操作細則,明確各崗位責任等方面發揮一點作用。主要基礎規章制度建設情況工作如下:
1、在上級行下發的各種零散信貸業務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吸收同業先進科學管理辦法的基礎上,結合我行現行管理框架,制定了《*銀行*支行公司授信業務管理辦法》,作為指導我行公司授信業務全流程管理的系統性法規,并在*年進行了貫徹執行。
2、結合上級行對分支機構信貸管理部職能和崗位設置要求,信貸管理部及時修訂了銀行授信管理部組織管理框架和崗位職責對信貸管理部的信用審查、貸后管理、數據統計、出賬管理、系統維護、檔案管理等管理模塊進行明確的職能定位,落實各崗位管理人員,明確交叉輔助崗位,將本職崗位與對口管理、服務機構(部門)落實到具體的人員,明確部門內各崗位信息傳遞流程,將行內外由部門承擔配合的工作指定到具體工作人員,實現授信管理部組織體系和信息傳遞的有序運行,實現了管理工作的落實到人。
3、通過總結上年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形勢,對我行上年信貸業務管理中存在問題進行深入分析,依據總行下發下年年信貸指導意見,在對下年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經濟走勢預測的基礎上,我部及時下發《*銀行*支行*年授信業務指導意見》,從源頭上指導一線客戶經理進行業務開發,保證上半年我行信貸業務運行始終按照年初制定規劃運行,實現了信貸風險管理工作風險前移、制度先行,保證我行全年信貸工作在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和監管政策下有序運行。
4、通過總結以往年度同行業在出賬管理中發生操作環節風險,我行在上級行下發的出賬管理要求基礎上,對我行出賬審核流程進行優化,明確了出賬環節審核要求,通過相互制約的崗位控制操作風險,制定了《*銀行*支行出賬審核實施細則》,在各經營機構內建立獨立的出賬操作人員隊伍,實現客戶經理業務開發和出賬操作環節的分離。對額度內頻繁出賬、低風險業務出賬操作存在手續繁瑣問題,及時下發《*銀行*支行額度內出賬集中處理的通知》、對符合再轉授權條件的經營機構進行《低風險業務再轉授權通知》。
5、針對當前各家銀行依靠壘大戶追求規模和對集團關聯客戶授信額度不能量化管理問題,防止對大客戶的集中授信風險發生,及時規避集團客戶的系統風險。制定了《*銀行*支行公司客戶授信額度測算管理辦法》,以量化的數據模型測算我行對公司客戶的授信額度上限測算方法,保證了我行對集團客戶敞口授信總量理性控制。對總體債務超出我行所測算總體債務上限的客戶堅決不進,對存量授信客戶重新審定,對超出總體債務上限的客戶制定逐步壓縮計劃。從源頭和制度上防止對壘大客戶和集團客戶集中授信風險的.發生。
6、依據“*銀行民營100”的指導思想,我行公司授信業務確定了“差別化”營銷策略,將發展中小客戶作為我行重要戰略決策,制定了《*銀行*支行中小客戶授信業務操作指引》,作為中小客戶開發、中小客戶管理、中小客戶決策全過程管理指導原則,有效地防范了我行公司業務授信風險的集中,促進了遼寧省中小客戶發展,響應了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要求。
7、進一步制度化、程序化我行授信業務集體決策體系,起草了《*銀行*支行貸審會條例》和《*銀行*支行授信管理部聯審會議事規程》,明確集體決策組織的委員組成、委員職責、議事程序、懲罰規定、考核管理,確定授信管理部聯審會專家意見作為貸審會的參謀地位,在制度層面完善了我行授信決策體系,保證我行集體審議、集體決策授信風險要求的全面落實和貫徹。
8、通過現場調研、親自操作感受和對授信業務操作細節分析,查找、篩選、逆向思維分析各業務操作細節存在風險隱患,及時下發十多個規范要求和通知。主要有:對公司業務部、資產保全部、籌備行公司業務上報規范性的通知、對人民幣業務和國際業務規范性通知、規范保證金的證明、規范授信核保操作流程、規范保函業務操作流程、規范會計報表審計、規范抵押資產評估要求、規范貸款卡查詢的要求、規范信貸管理系統錄入要求、規范法人客戶評級要求、規范保證金替換審批流程、規范了倉儲場地現場勘查的操作、細化了調查報告撰寫格式和產品價格確定依據等十五個規范性要求。
9、為了保證上述各項管理辦法和規范性的要求貫徹執行,制定了《*銀行*支行公司授信業務操作流程定量考核管理辦法》,對客戶經理業務開發管理實行量化全流程定量考核,將業務操作考核結果與客戶經理的經營績效掛鉤,實現對客戶等級認定的科學性,保證我行客戶經理綜合素質的全面發展。計劃在*年全面推行實施。
10、通過分析研究我國歷次宏觀經濟調控對銀行信貸資產質量的影響,結合我行現存業務發展模式,為了建立我行長效的信貸資產風險控制機制,草擬了%26<*銀行*支行建立長效信貸風險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26>,現已提交全行經營機構負責人討論,擬作為指導我行未來五年信貸業務開展綱領性的指導思想。
三、主動參與總行信貸管理信息系統新需求的完善工作*年總行信貸管理信息系統全面上線運行,在出賬審核流程、授信審批、統計功能方面仍存在某些不完善的地方,本人以實事求是精神將工作發現或感覺到需進一步完善方面積極組織系統管理員向總行反映,并及時向總行報告我行的需求。
總行接受我行建議完善了批量處理快捷審批流程、完善了部分統計功能。
四、圓滿完成接待上級行檢查指導工作
*年總行共派出五次檢查、指導組對我行信貸業務進行檢查指導,我主動參與接待總行檢查組工作,并充分利用每次總行檢查指導時機,全面地向檢查組人員介紹*市的經濟發展情況,展示我行信貸業務管理工作,讓總行業務管理人員了解我行信貸業務管理水平和信貸業務發展,認真接待、積級組織材料,取得檢查組對我行信貸管理工作的基本認可。并將每次檢查工作作為我行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工作、調整我行信貸業務結構有利時機。
五、準確把握政策脈搏,嚴防我行信貸業務的政策性風險
通過學習國家實施宏觀調控政策,認識到國家防止經濟過熱的貨幣政策的嚴肅性,及時提出了對我行追求規模擴張政策進行重新調整,確立了“以高效資產質量,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
組織審查組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及總行下發的行業準入標準;提出對集團客戶和股權關系復雜客戶始終堅持審慎性放貸的原則,使我行在當前資金斷裂“德隆系”公司中沒有一筆敞口授信業務;對民營企業向重工業化轉型中,有選擇地支持實力強的物流民營客戶,堅決回避在五大行業規模擴張過快的民營客戶,如唐山建龍鋼鐵、工源水泥等客戶;響應國家發展中小客戶政策,將發展中小客戶作為我行未來戰略選擇進行明確,全年我行累計新開發幾十家中小客戶,有力支持了*地區經濟結構的調整。
堅決貫徹執行*市銀監局去年對我行檢查發現的貸款(貼現)轉保證金、貸款逆向操作、承兌業務量過大的問題,主動在信貸管理方面下發專項規定和要求,主動壓縮承兌業務總量、杜絕了貸款轉保證金、貸款逆向操作、票據貼現的不規范現象。
六、發揮領導作用,引導培育良好的工作氛圍
*年,通過日常工作交流感覺部門人員工作態度茫然、按部就班、缺少工作主動性和熱情等問題。本人利用周例會機會向全部同志共同探討了如何發揮主觀能動性、態度決定工作結果、工作沒有任何借口、你真的很不錯等四個基本觀點,從勵志方面鼓勵全部工作人員,振奮工作精神、端正工作態度,取得初步效果。
七、承擔全行客戶經理組織培訓工作重任
*年本人在主管行領導的授意下,主動承擔起全行客戶經理系列培訓的組織領導工作,在*年下半年信貸結構調整及公司業務開發放緩時期,組織全行客戶經理進行一系列的信貸業務培訓,取得階段性成果。*年此種培訓還將深入開展下去。
八、理論體系上存在不足
1、對銀行追規模擴張,銀行資產質量及其風險減除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年全國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本人沒有給領導提出前瞻性的合理化建議,主動回避異地客戶、壓縮大額授信客戶、調減承兌余額,結果導致*年新增了吳中儀表逾期貸款,出現*公用發展貸款預警,下半年被動地按總行壓縮承兌江票計劃調整承兌匯票余額,影響了我行*年下半業務正常開展,失去一部分低風險承兌業務。主要問題為:以前沒有很好思考規模和效益、規模和質量之間的關系,對“資產質量是發展第一主題”理念的認識不深,對質量、規模、效益三者協調發展關系理解處于口頭,沒有落實到信貸風險管理工作的具體實踐中,不能勇于說不,失去很多可以主動回避風險的最佳機會。
2、對銀行資本必須覆蓋風險,進而限制銀行過度擴張認識不充分。針對這一點知識,*年以前本人頭腦一直空白,缺少系統理論知識,每日僅研究具體授信項目的信用風險,很少從銀行資本上思考銀行的信貸規模到底可做到多大等深層次管理問題,特別是總行限制銀行承兌匯票余額和商票貼現余額以后,才進行深入的思考和系統學習,明白銀行信貸資源經營有限性,加深對我行存量信貸業務進行結構性調整的必要性的認識,并能理性決策如何使我行有限信貸資源得到高效的運用。本人已初步理解了銀行資本有限、資本必須覆蓋風險、資本制約規模的基本概念。
3、對銀行經營的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相互協調性以及信貸業務風險發生的滯后性及銀行經營風險的反經濟周期性認識不夠,在*年甚至*年上半年還存在少許盲目樂觀性,對總行調整政策沒能做到及時接受,幸好在主管行指點下,認識到我行現在必須進行客戶、定價、保證金等結構剛性調整的必要性。及時調整了風險控制的指導思想,實施了適度從緊的審查原則,保證了全行信貸結構調整工作在*年順利實施,最終保證我行經營效益提高,有力降低信貸風險,壓縮了承兌總量和調減了大客戶的授信總量。
九、本人對信貸風險管理工作再認識
通過學習*年國家實施宏觀經濟調整政策和總行進行一系列產品結構、風險排查活動實施,回顧我國金融體系在歷次宏觀經濟大調整時期的得失,結合本人近五年銀行風險管理工作實踐。作為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控制部門的負責人,應牢牢地樹立一個長期穩定的經營理念指導日常管理工作。即在強化“質量是發展是第一主題”理念基礎上,堅持一個思想、保持三個理性、把握四個關系。在經營和發展過程中,必須堅持效益、質量、規模協調發展的戰略指導思想,以效益為目的,以質量為前提,以規模為手段,堅決放棄片面追求規模的做法。保持三個理性,一是理性對待市場,即不為市場的起伏所左右,始終清醒地判斷市場風險,做到進退自如,風險可控;二是理性對待同業,即在積極借鑒學習同業好的經驗與做法的同時,堅決反對各種不計成本的非理性競爭行為;三是理性對待自已,即勇于并善于看清自己的問題,牢記歷史教訓,不斷挑戰自我,超越自我。把握四層關系,是指正確處理好管理與發展、質量與速度、短期效益與長期效益、制度建設和管理團隊建設等四方面的關系。
銀行自查工作總結通用12
關鍵詞:內控制度;借鑒;提高;內控水平
1 國外商業銀行內控制度的主要內容
(1)嚴密有效的組織結構和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銀行的組織結構是對銀行經營進行計劃、指揮和控制的組織基礎,因此國外商業銀行非常重視對銀行內部組織結構的設計,做到職責分工合理,使銀行能順暢地運行和有效地執行領導者的管理意圖。為防范各部門和銀行員工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產生隱瞞欺詐行為, 一般還專門設立了獨立于其他部門, 僅對銀行最高權力機構負責的內部審計機構。
(2)完善的會計控制體系。從某種意義上講,會計部門是銀行內部的第一監控部門, 因此國外許多商業銀行都賦予會計主管或財務總監以特別的權力和地位。
(3)相互獨立的業務部門和明確的職責。銀行業務的性質要求銀行每一項業務至少應有兩個人或兩個部門參與記錄、核算和管理,因此, 各職能部門要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以達到內控制度所要求的雙重控制和交叉檢查效果。
(4)嚴格的授權審批程序。銀行以安全經營為本, 每一項交易一定要有不同的人進行審查和批準, 任何人的權限都不能是無限的。為此,國外商業銀行都設計了一套控制資產風險的授權審批程序,這突出表現在貸款管理和外匯交易控制上。
(5)高度的電腦化管理。隨著金融工具的日益現代化, 國外商業銀行普遍加強了電腦在內部管理上的'應用, 以改進和完善銀行內部控制的手段。
(6)合理有序的內部檢查制度。一是總行業務部門對分行的檢查,包括按要求報送的各種財務報表、專題報告,以及召開分行長座談會聽取匯報等等; 二是總行審計機構對分行的定期全面檢查和不定期專項檢查;三是銀行內部的自我日常檢查以及聘請外部會計師查帳。
2 學習國外商業銀行內控制度, 提高我國商業銀行內控水平
(1)重構商業銀行組織管理體系,創造良好的內控環境。目前,國有商業銀行作為國務院局級企業法人,是國有資產的直接經營者,實行一級法人制,在現行體制和經營機制下,改造國有商業銀行的組織管理體系具有一定難度。但近幾年新成立的區域性商業銀行,應根據《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要求,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行長(總經理) 負責制,保證董事會是全行最高權力機構,切實發揮董事會在銀行發展方向,重大業務決策和宏觀管理方面的職能作用。在此基礎上,改革商業銀行現行的內部稽核體制,實行對總行法人負責的內部稽核制度, 加強總行對稽核工作的垂直領導。
(2)商業銀行要有嚴格的崗位分工和明確的工作職責。一是嚴格崗位分工, 切實根據業務運作的實際要求, 因事設崗,因崗定人;二是按照每一項業務至少必須有兩個崗位或兩人以上參與記錄、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確各崗位或員工在業務操作中的責權劃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質、權限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三是加強業務操作的事后檢查, 每項業務要求有一名業務主管或專門崗位對該項業務處理的整個流程進行綜合把關和全過程的檢查, 確保各崗位按職責要求正確處理同一業務,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健全商業銀行內部授權審批機制, 保證資產運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我國商業銀行的內部管理一直未能有效解決銀行內部審批程序和分段授權問題, 以致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權力過大, 資產風險不易控制。
(4)加強銀行內控電子化管理,保障銀行業務的正常運行。銀行業務的日益現代化, 要求銀行內控手段更加有效率、更加安全可靠。而我國銀行業目前還未形成一套有效的內部電子監管系統和電子網絡系統, 影響了內控的質量和效率, 而且在銀行電腦內部控制方面也存在許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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