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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輛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安全生產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職責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4、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堅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職責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景,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4、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學校車輛有序管理,防止發生各種意外事件,確保全體教職工車輛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經學校研究,對人員及車輛實行出入管理。
一、車輛出入學校管理規定
1.車輛出入學校,應主動理解門崗檢查,嚴格遵守門崗管理制度。
2.對車輛出入學校進行分類管理,嚴格控制外來車輛出入學校。
(1)學校教職工自用車輛
學校教職工自用車輛一律憑學校統一頒發的“車輛通行證”出入學校。上述車輛應將“車輛通行證”擺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右下角,以備出入校門時查驗。
。2)外來公務車輛
外來公務車輛,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履行學校出入學校制度)。
(3)特種車輛
特種車輛(公檢法、郵政、電信、消防、救護、水電氣搶險車輛、生活垃圾車等),憑有效證件進出學校。
。4)貨車
餐廳及其他科室長期租用車輛,辦理“車輛出入證”,憑“車輛出入證”出入學校。
。5)無牌、無證車輛,牌號不全、污損嚴重車輛,禁止進入學校。
二、車輛行駛管理規定
學校內發生的.交通事故,雙方依據不一樣方式,自行解決。學校不承擔任何職責。
1.嚴格按照交通標志行駛。
2.嚴禁超速行駛。
3.禁止鳴號。
4.學生上、下課時間,學生優先通行。
5.嚴禁在學校內練習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
三、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1.進入學校的各類車輛必須服從門衛指揮,一律停入規定的停車場地停車線內。嚴禁在非停車線內停車,嚴禁阻塞消防應急、搶險和救援通道。
2.車輛停放必須規范有序,不得堵塞出入口,不得阻擋他人車輛通行。
3.嚴禁在學校教學辦公區,學生宿舍的交通道路主干道以及人行道等非停車場所亂停亂放。
4.遇學校大型活動或執行特殊任務,車輛停放應服從統一指揮。
5.學校停車場因他人的車輛或行為造成損失的,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學校不承擔任何職責。
四、車輛出入證的頒發、審驗
1.教職工自用車輛:學校教職工憑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到辦公室登記,由核實后辦理統一“車輛通行證”。
2.餐廳及其他科室長期租用車:憑學校業務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到辦公室登記,辦理“車輛出入證”。
3.車輛出入證按照學校要求進行審驗。
4.一車一證,車證相符,不得涂改、轉借。
五、違規處罰
1、對初次違規者予以教育。
2、對教育不改、拒不服從管理者注銷出入證。
3、對造成人員傷害的,依法追究職責。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貨場車輛管理工作,確保煤炭產品質量,計量準確,貨場安全和產品銷售工作有序進行,使廣大客戶及時順利運營,營造良好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裝煤車輛,必須在地磅房外排隊,首次放行五輛,以后每外出三輛再放行三輛。按序排隊的車輛必須持有銷售開具的銷售單,銷售單上必須注明車號、煤種、裝煤順序編號及現金與非現金。
2、所有裝精煤的車輛,必須做到其車底、箱板必須清理達標。
3、大箱清理干凈的車輛必須依序進入精煤貨場對位裝車,現場煤道員再次檢查車輛清潔方可進行裝車作業。
4、貨場煤道員發現經檢驗車廂清潔不達標的車輛,必須勒令其出廠清凈大箱,不服從指令并占道影響裝車者,經領導查實罰款200元。
5、所有進出廠車輛必須平車并加蓋篷布,篷布必須覆蓋整個箱體,并用皮條固定后方可進出廠。
6、所有車輛裝車完畢后必須及時經磅房過衡出礦,無故停留20分鐘以上者,每車罰款200元。
7、所有進入貨場的車主、司機,其礦泉水瓶、方便面盒子、煙頭煙盒、廢紙削等雜物不得亂放亂扔,否則罰款200元。
8、所有進入貨場的待裝車業主,必須愛護本廠生產或生活設施,撞壞設施照價賠償。
9、所有進入貨場的拉原煤車輛必須聽從煤道員指揮,如有不聽從指揮、無故亂卸的.一經核實罰款200元。
10、所有進入廠區卸煤的車輛必須卸凈,如有發現沒有卸凈的情景發生,一經核實對其車輛罰款200元。
11、貨場嚴禁閑雜人員逗留或閑雜車輛通行。
12、嚴禁任何人員在貨場內聚眾鬧事,打罵工作人員等行為的發生,違者移交保衛科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追究其法律職責。
13、進入貨場車輛,必須服從貨場管理員的統一管理,對亂停亂放等堵塞場內交通者,處以100——200元罰款外。
14、任何車輛嚴禁壓磅、堵磅、堵道、占道等行為,若發生壓磅、堵磅、占道、堵道者,影響正常生產,除賠償影響生產損失外,并罰款200元
15、嚴禁車輛可是皮,先裝煤或調換品種等行為,違者處以200——500元罰款。
16、杜絕對車號不固定和不正規的車輛裝車。
17、嚴禁小車過皮,大車裝煤,杜絕給多油箱和多水箱車輛裝煤,杜絕一車多號和一號多車進出貨場,違者處以200——500元罰款。
18、任何單位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空車過皮重車過磅時插隊,若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影響貨場秩序和形象者,處以200元罰款。
19、因插隊造成撞車,必須無條件讓開車輛通道,對不服從管理者,處以200元罰款。
20、發現偷煤車輛或跑車,從重從嚴處罰,賠償產品價格或差價外,處以所裝總金額五倍的罰款。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1、本制度罰款項目均在檢斤單上注明。于20xx年11月21日起執行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和使用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
6、駕駛室內按規定額定乘座人數乘座,嚴禁超員。
7、接送人員車輛在檢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員乘車,每趟車,出入井時,必須由跟班經理臨時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入井人員有序上車,人員上車完畢后負責關好車后門,方可通知駕駛員行駛,嚴禁超員。
7、因井下環境受限,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經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必須減速慢行,鳴號提醒。
8、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當車輛上下走道行駛中遇行人,應提前鳴號提醒行人靠邊躲避。
9、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景和坡度大小,選擇適宜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0、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堅持必須的安全距離,以防發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車輛,除加油、維修能夠離開,其它時間一律不準離開指定停車區域;如有特殊情景,必須由主管副經理或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
12、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資料:制動、方向、發動機、輪胎、燈光、儀表、電氣線路等部件情景。
2、檢查規定:
(1)駕駛員應在開車前,對車輛安全性能例行檢查,確定車輛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駛。
(2)車輛駕駛員每旬對本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并做好記錄
(3)分公司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每月應對所管轄范圍的接送人員車輛不少于兩次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并做好檢查記錄。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時對本單位的.接送人員車輛進行安全運行情景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行。
(6)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職責人進行處罰。
(7)分公司安全科必須建立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檢查記錄檔案,每月將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安全科、駕駛員檢查記錄存檔。
三、職責追究
1、發現車輛行駛超速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并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換駕駛員。
2、發現車輛超載對跟班經理處罰300元,對跟車負責人處罰100元。
3、發現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輛嚴重帶病行駛,要立即責令停止行駛,并更換駕駛員;若造成事故,對駕駛員及相關職責人進行事故職責追究。
4、根據安全檢查規定要求,若發現存在監管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無檢查記錄等情景,對相關負責人處罰500元。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新車行駛證、營運證、附加費證、購車發票、附加費收據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有關行車資料交給公司,建立車輛基本情景檔案。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景上報公司安技部登記,由安技部負責人核實后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二、車輛檢查
1、司機平時出車前后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景輕重進行處罰。
2、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到達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項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貼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堅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m。
3、公司營運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景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半年進行一次二級維護,維修廠必須具有包頭市交通部門核準資格的.修配廠。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司機要將二級維護單交到公司備案,再到包頭市各區運輸管理所簽章。
。3)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3、車輛每行駛5萬公里必須進行中修。
4、車輛每行駛10萬公里必須進行大修。
四、車輛報廢規定
凡車輛技術經濟情景到達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1)車輛超期使用,主要總成部件磨損腐蝕或嚴重損壞,性能工況嚴重下降,無修復價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已無修復價值。
。3)累計行駛里程到達50萬公里以上或經過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損壞嚴重的老舊車。
。4)車輛經過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15%的。
。5)經維修和調整后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保證魯泰一廠原礦車輛運輸安全、高效,規范在此范圍內所有運輸車輛的運行,結合礦山現行相關管理制度,針對礦區運輸路線的實際特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僅對礦山運輸車輛和廠區相關運輸車輛相關說明。
一、駕駛員要求:
1、車輛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的'技能培訓并取得相關車輛駕駛證和此從業資格證。
2、對所有新加入運輸車輛的駕駛員要進行現場路線的駕駛培訓(原則上不少于3到5天),經過運輸車輛管理人員的考核,方可上崗就業。
3、所有運輸車輛使用前,駕駛員都必須進行啟動前的檢查,以確保車輛處于安全狀態。如車輛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進行運輸任務。
4、駕駛員必須熟悉各路段路況,對特殊路段要有專人指揮。
5、對上下坡路段必須堅持有效的安全距離,礦區路段遇車、戳車兩車堅持安全間距,駕駛員并熟悉各路段警示標志、標牌。
6、遇交叉路口注意鳴笛、減速和突發情景的準備。
7、嚴禁駕駛員開疲勞車、帶病車和酗酒開車,問題車、安全隱患車。
8、定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車輛管理要求:
1、車輛必須相關證件有效齊全,以備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查驗。
2、車輛必須經公安、交通部門審查合格,到達車況良好,設備齊全。
3、車輛必須配備車載滅火器材,需要的'情景下配備無線通訊系統。
4、車輛運行時嚴格控制好車速,嚴禁在礦區路段內超車。
5、車輛停放、維修必須集中統一管理。
6、車輛要做好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和維護,確保安全高效完成廠區原礦運輸任務。
三、車輛運輸考核資料:
車輛運輸考核由西鄉縣魯泰實業有限職責公司一分廠,定時和隨機抽查考核。
1、工作日車輛出勤率。查看車輛工作日是否按要求出勤是否到達出勤標準。
2、是否按規要求駕駛。對駕駛員進行隨機抽查是否到達規定、禮貌和安全駕駛。
3、車輛抽查。是否存在問題車隱患車輛。
4、是否有違規現象。礦區路段超車、超載,交叉路口不減速鳴笛下坡時空擋滑行不按規定駕駛的。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汽車司機
1、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管理規則。
2、駕駛員必須攜帶駕駛證,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談笑和其他妨礙安全的任何動作,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3、行駛前必須檢查車輛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4、行駛前,應檢查周圍有無障礙物,鳴號起步。
5、在上下乘員時,必須做到停穩開門,關門起步。
6、在行駛中,應隨時注意來往行人及車輛動態,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進出廠門、拐彎5公里;車間、庫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經過并鳴號示意。
7、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應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
8、在吊車下頭裝卸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二、車輛修理安全規程
1、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車輛底盤異常是拆裝輪胎時,必須頂穩千斤頂,并墊穩木枕或鐵凳。
3、修理鏟車等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境情景。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位,以防打傷頭、手。
5、凡需進行試車,必須由持證人員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車后有無車輛。無駕駛證的'修理人員,不準開動各種車輛。只準原地發動。
6、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以防失火。
7、油路系統發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動引擎。
8、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輛未停妥,嚴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0、車輛須氣割、燒焊動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牽引車、叉車、拖拉機、鏟車安全操作規程
1、司機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加強安全行車職責感,嚴格遵守本規程。
2、司機必須持有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除持有實習證外,必須有正式司機隨車帶教。
3、各種生產用車,必須有保證安全音響器、大小燈、方向燈、轉向器、制動器等必須靈敏可靠。
4、在行駛前,應查看周圍行人或障礙物,鳴號起步。
5、行駛時應注意來往車輛行人的動態,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進出廠門、拐彎時速5公里;車間、庫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經過。
6、同方向行駛的車輛,前后兩車的距離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車超前車。
7、車輛調頭、倒車必須密切注意來往車輛、行人和周圍情景,慢速進行。
8、隨車乘員駕駛室設有坐位的只準坐二人(包括司機),其他部位一律不準乘坐,掛車一律禁止乘人。
9、車輛在行駛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車、跳車。
10、夜間臨時停車在車間門口和交叉路口,應開放小燈,司機不得遠離。
11、車輛在吊車下頭裝卸物件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以防落物傷人。
12、叉車作業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行駛時鏟件離地高度不得高于0.5米。
13、行駛時,禁止吸煙、飲食、談笑或其他妨礙安全動作。
14、司機離開車輛必須將開關鑰匙隨身帶走。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剎穩,并摘檔熄滅,叉車鏟腳應放落地面。
15、機動車如發生重大事故,要保護現場,及時報告,經有關部門現場觀察分析后才可變動現場。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駕駛員安全規定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須持有合法的與駕駛車輛相符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公司所聘駕駛員駕齡必須在一年以上,駕駛技術熟練,經考核合格后發給新奧集團機動車準駕證,持證上崗。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3、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承載人員提供安全、及時、便捷的乘車服務。
。2)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3)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公司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保持車輛的清潔。
。4)駕駛員對自己及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備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個小時。
。5)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6)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條例》,違反者給與相應的處罰。
(7)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務必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
。8)駕駛車輛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因違法曝光,一切費用由駕駛者自理。
。9)未經領導和綜合辦公室批準而駕駛車輛的視為私用車輛,按私自用車論處。
。10)駕駛員應堅守工作崗位,按時出車,服從調度,上班時間要在辦公室待崗,不得無故私自脫崗。
二、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公司綜合辦公室為公司車輛“扎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檢查、指導、督辦、考核等工作。
2、各車輛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車輛安全管理檔案、臺帳,加強職工的安全行車教育工作,嚴格管理,落實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員“三到位”,確保不發生車輛安全事故。
3、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鐵鍬等;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油庫、生活區等危險地方亂停亂放
4、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車輛維修必須在汽車服務公司修理工廠進行維修,因特殊情況須報公司綜合辦公室批準后方可異地維修,車輛維修發票需經公司綜合辦車管員登記,按權限審批后方可報銷。
5、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按規定程序向公司綜合辦、公司領導和市局安保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善后事宜。事后將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如實的以書面材料向公司報告,并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處理不放過、相關人員沒受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得隱瞞。
6、非出車期間車輛原則上停放在單位指定的停車位置,車輛外出要停放在有關部門規定的停車點,不得亂停亂放,停車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防止車輛出現失竊或被損。
7、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1)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贆z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诶取艄狻y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
③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象。
、茌喬鈮菏欠穹弦幎。
⑤發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奁鸩胶,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2)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贆z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跈z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③注意發動機及傳動系統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芾猛局型\嚂r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3)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偾鍧嵢噧、外部及底盤;
、跈z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郯l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象(指針指向“一”號);
、軝z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⑤檢查輪胎與鋼圈;
、迿z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4)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儆碗娝到y有故障不出車;
②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郯踩O備不齊不出車;
、芩緳C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三、用車規定
1、嚴格派車用車手續,認真填寫派車單,起訖地點、時間、事由,使用人等必須填寫清楚,用車單位負責人必須在派車單上簽字。
2、不得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特殊情況(如對外交往活動等)除外。
3、對私車享受公司油料補貼的,必須按公司規定程序審批,凡享受“私車公用”的人員,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另派公務用車。
4、凡公司內部人員因私用車的,一般員工須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各單位領導用車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并按規定交費。
5、公司綜合辦應確保公司領導的公務用車,公司各部室工作人員的公務活動原則上不派車。如確因工作需要用車的須經部門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車。
6、員工因公需借用公司機關車輛的,必須在公司機關有車源的情況下,報公司綜合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實行計費制。
7、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按規定收取相關費用,車輛因公出差應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備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車必須報公司綜合辦備案。
8、車輛外借和私用的收費規定
。1)市內用車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2)長途用車根據路途,交費標準由辦公室統一核定,其各種停車費及車輛過路過橋費由用車部門或個人自理。
四、駕駛員安全行車規范
1.駕駛人員要經常觀察和檢查各種儀表和報警裝置,通過嗅覺感察異味,及查明油路、電路、傳動裝置、離合裝置有無故障,發現異,F象應及時排除或處理。
2.駕駛人員要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長途行車,要注意檢查燈光、轉向、制動及輪胎磨損程度。
3.嚴禁酒后駕車,包括含酒精的`飲料。
4.長途行車要防止疲勞駕駛,出現打瞌睡現象要及時停車休息,待精神恢復后再行車。
5.嚴禁強行超車、超速行駛,保持安全車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發生。
6.嚴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車規定,嚴禁超載、超重、超寬、超高行駛。
7.冬季冰雪路面行車,保持安全車速和車距。注意防凍及潤滑油的加注或質量狀況。
8.對車輛門鎖及防盜裝置應經常檢查,防止車輛被盜事件的發生。車內嚴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駕駛員不得離車。
9.行車時要集中注意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確保行車安全。
10.正確估計自己的駕駛技術,防止驕傲自滿情緒。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情緒車”,禮貌行車、謙讓行車。
11.端正工作和學習態度,對安全教育、行車規定牢牢記在心中,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
12.駕駛員都要正確對待自己,客觀評價自己,清醒認識自己,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責任重大,時刻牢記駕駛職業的危險性和危害性,時刻牢記交通事故血的教訓。
13.牢記愛車、守紀、安全、節約的原則,爭當優秀駕駛員。
14.對駕駛人員酒后駕車、公車私用、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無故不出車、隨意停放車輛和違反其它管理規定的,各單位要從嚴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調離工作崗位,安排脫產教育。
五、責任追究
1、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辦公室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嚴禁逃逸。如自行處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2、駕駛員發生嚴重違反交通法規、酒后駕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超載行車、私自出車、私自將車輛交于他人駕駛等現象,造成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由駕駛員承擔。
3、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違反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疏于檢查、保養,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維修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4、由于駕駛員對車輛保管不善或未按規定停放等,發生車輛或配件失竊、車輛損壞的,駕駛員負責全額賠償。
5、公司專職駕駛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私自駕駛公務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毀、失竊、發生故障等,一切責任由駕車人負責。
6、對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或嚴重違章造成惡劣影響的,在追究駕駛員相關責任后,正式工調離駕駛員崗位,臨時工解除聘用合同。
六、檢查與考核
1、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對車輛的駕駛、使用車況及停放地點進行檢查。
2、凡未經批準駕駛本公司車輛或未經批準超范圍駕車的,查實一次考核相關人員200-1000元;未按規定地點停放的查實一次,考核當事人200元;駕駛員必須準時準點,不得刁難用車部門或人員,努力做好優質服務,如發生有理由申告考核當事人200元;違反規定用本公司車輛接送上下班的查實一次,考核用車人和車輛所屬部門負責人各200-500元,并由用車人支付汽油費等所有費用;未經批準私用公車的的一經查實,考核用車人200元和承擔汽油費等所有費用,并通報批評;私用公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用車人作下崗處理,多次違反規定者將取消駕駛資格,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3、凡不按規定用車的部門和個人,若發生交通違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按規定全額賠償。
4、按規定每月做好安全學習,出車記錄,車況檢查等臺帳統計評定工作,并按時上報公司綜合辦公室,未及時上報的考核該部門負責人或車輛責任人100元。車輛無安全管理檔案和臺帳的考核車輛責任人200元。
5、車輛責任人必須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車況完好,爭創一類車。檢查中發現因日常保養工作沒有到位,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50元。
6、經檢查評定為三類車(80分以下)的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0元。
7、被評定為三類車的車輛所在單位(部門)必須限期整改,實施車輛的保養或修理,并接受復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該單位(部門)200元。
8、不接受檢查、不服從管理的考核責任人200元,對不經批準不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一律考核50元。
9、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不真實上報公司的考核當事人200元。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所屬單位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司機安全行車意識,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及場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二條公司車輛管理員是具體負責所有車輛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合公司生產計劃部對所有車輛進行安全檢查,負責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監督和指導所屬單位各種車輛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車輛安全檢查
第三條開展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其目的是及時發現車輛安全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保證行車安全。
第四條結合車輛保養、維修工作,采用日常定期與不定期方式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根據季節和氣溫變化情況對車輛進行換季維護檢查。
第四章車輛安全檢查項目
1、檢查車輛整體外觀情況,日常清理衛生,車輛安全設施等情況。
2、檢查車輛發動機系統工作情況,查看是否有漏油、水、電、氣等現象。
3、檢查底盤系統、剎車系統、燈光照明系統工作情況是否有效、齊全。
4、廠內專用車輛各系統工作情況、專業車輛安全操作項目等。
第五條除定期檢查外,日常檢查項目。
。1)出車前檢查油水電系統是否暢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制動是否靈敏。
(2)行駛中當車輛行駛100公里應停車檢查發動機各系統的工作情況。
(3)返回后,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及時進行保養或維修。
第六條根據其檢查的結果進行公布表揚,對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上路行駛,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安全行車規范
第七條要樹立對公司財產和他人生命高度負責的精神,時刻把安全行車工作放在第一位。
第八條要保持車輛完好狀態,發現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做到各部機件牢固、靈敏,尤其是制動部分必須可靠有效。
第九條不斷提高駕車技術,能在各種復雜的路面及惡劣氣候條件下安全駕駛,并且有應付各種緊急情況的駕駛技能。
第六章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考核
第十條定期開展對司機進行事故預防教育,運用正反兩面事例,講明事故的`危害性和預防事故的重要性。
第十一條定期對司機進行交通法規宣傳教育,使其自覺遵守交通法,不違章、不酒后駕駛等危害安全行車的行為。
第十二條定期開展對司機安全維護常識的考核工作,其結果納入公司年度考核目標中。
第十三條考核采取年終與平時相結合結合的辦法,內容包括:工作表現、敬業精神、安全行車方面的考核。
第七章車輛違章一事故報告
第十四條司機在行車途中要嚴格按照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行車速度安全行車。
第十五條對違反道路限速規定、亂停車、闖紅燈、壓線、超員、證件不全等被違章罰款的,由個人交納罰款,公司一律不予解決報銷費用。
第十六條對被電子交警違章牌照、下發違章通知書的車輛或連續違章三次以上者,公司將按照《車輛安全制度》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七條對于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按事故的性質進行處罰。嚴重者除經濟處罰外,造成人員傷亡的,追究其責任。
第十八條車輛在行車當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和生產計劃部。
第十九條司機在駕駛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保護好現場,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同時撥打報警電話及保險公司出險電話并上報公司。
第二十條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司機不準瞞報、違造事實、以便責任劃分。
第二十一條司機未經公司及部門人員批準,私自出車造成事故應個人承擔責任并賠償車輛損失。公司根據事故的責任給予當事人警告、開出等處分。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經總經理室批準后實施。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為有效落實保安學校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機動車輛安全隱患,確保行車安全無事故,結合車輛使用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掌握車輛管理法規政策、業務技能、管理措施,發揮好車輛安全管理參謀助手作用;認真服務好領導用車、裝備、安全管理和工作用車;每周對學校車輛進行一次檢查,及時進行保養,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2、車輛檔案和車務審驗工作:逐車建立管理檔案,準確反映車質車況、證件年審、燃油消耗、保養維修等情況;按要求進行車輛年檢,駕駛員證件審驗,保險續繳等車務管理手續。
3、司機培訓工作:每季度至少組織全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一次,包括交通法規、機動車駕駛、保養、修理技能知識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防范分析等,具體培訓內容報經學校領導審批。
4、車輛維修和車輛派遣工作:車輛故障要及時報告,按審批權限到指定地點維修;車輛派遣工作嚴謹完備,根據用車情況,搞好統籌協調,減少用車次數。
5、車輛管理人員應落實工作職責,以身作則,日常車輛管理工作納入個人考核,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二)駕駛員工作職責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開斗氣車、英雄車、疲勞駕駛車輛。
2、駕駛員必須養成出車前檢查的良好習慣,即對輪胎、儀表、機油、水、光燈、異常聲響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逐級匯報,杜絕開帶病車。
3、嚴格執行用車行車審批制度,出車后應停放在指定停車場,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
4、駕駛員應落實自身職責,日常的車輛駕駛工作納入個人考核,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二、嚴格遵守機動車輛定期保養制度
(一)駕駛員自覺保持車容車況整潔每周至少沖刷車輛一次。
。ǘ┸噧葴缁鹌鳎崾九票3滞旰脽o損。
。ㄈ┻\用機動車輛檔位應注意油離配合合理,禁止低檔位和高檔位運行,做到即節油又保護車輛。
。ㄋ模┫募拘熊嚍榉辣ゼ皶r補充輪胎氮氣,車輛行駛時打開空調冷氣便于節省汽油,冬季行車應及時補充防凍液。
。ㄎ澹┸囕v行駛5000公里左右及時更換三濾,即機濾、空濾、氣濾。
。╋L扇皮帶應兩年左右換一次,輪胎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
正時皮帶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
(七)對行駛10萬公里的'車輛應進行全車檢修,必要時更換全線路。
(八)保障領導用車安全,對領導用車提前進行檢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以免影響工作。
。ň牛⿲W校各種機動車輛維修保養和費用開支應提前統一報經校長審批后方可支出。
三、嚴格遵守機動車輛應急工作制度
(一)機動車輛發生故障
1、首先把車放到安全地方,開啟提示燈或放置提示牌。
2、查找故障原因,如不能修理應及時報修。
、鄹浇煨揲T臉。
(二)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1、駕駛員不能擅自離開現場,應保護現場及時撥打110電話報警;如有傷病者還應撥打120電話急救傷者。
2、車輛行駛時,如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如車輛上了保險,應同時給指定保險公司打電話,等待相關人員來處理。
3、車輛行駛時,如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除了撥打110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之外,應視情決定傷者是否到附近醫院檢查身體。
4、車輛行駛時,如與動物發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請交警進行責任事故處理。
。ㄋ模⿲W校機動車輛各類事故的發生應逐級報告,及時應急處理。
四、本管理制度規定由學校綜合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和完善,結合學校員工管理獎懲制度進行考核落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校車的有序管理,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確保全體教職員工的車輛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學校研究并實施了人員和車輛的出入管理。
一、車輛進出學校管理規定
1、車輛進出學校時,應積極了解門崗檢查情況,嚴格遵守門崗管理制度。
2、對進出學校的車輛進行分類管理,嚴格控制外來車輛進出學校。
。1)教職員工用車
教職員工用車需持學校統一發放的.“車輛通行證”進出學校。上述車輛進入學校時,應在車輛擋風玻璃右下角放置“車輛通行證”進行檢查。
(2)外國公務車
外國公務車,憑有效證件登記(實行學校準入制度)。
。3)特種車輛
特種車輛(公安、執法、郵政、電信、消防、救護車、水電救援車、生活垃圾車等)持有效證件進出學校。
。4)卡車
餐廳等部門長期租用車輛,申請“車輛通行證”,憑“車輛通行證”進入學校。
(5)嚴禁無證、無證、品牌不全、損壞嚴重的車輛進入學校。
二、《車輛駕駛管理規定》
雙方應以不同方式自行解決學校內的交通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嚴格按照交通標志駕駛。
2.嚴禁超速行駛。
3.禁止按喇叭。
4.上課和課后學生優先。
5.嚴禁在學校使用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
三、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1、進入學校的各類車輛必須服從門衛指揮,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場和停車線內。嚴禁在非停車線停車,堵塞火災應急救援通道。
2、車輛停放必須規范有序,出入口不得堵塞,其他車輛通行不得堵塞。
3、嚴禁停放在學校教學辦公區、主要交通道路、學生宿舍人行道等非停車場所。
4、如遇大型學;顒踊蛱厥馊蝿,車輛停放應服從統一指揮。
5、學校停車場因他人車輛或行為造成損失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車輛通行證的發放與驗證
1.教師自備車輛:學校師生憑車輛駕駛證、駕駛證到辦公室登記,統一申請“車輛通行證”經核實。
2.餐飲等部門長期租車:登記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車輛的有效管理,統一規范車輛保養、維修管理、降低車輛使用維護成本費用,確保車輛及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車輛保養、維修管理
第二條公司指派專人(車管員)具體負責公司及所屬單位各種車輛日常保養維修管理工作。負責建立車輛技術管理登記臺帳,根據車輛使用調度及行車里程情況,每月負責編制車輛保養、維修計劃,報公司生產計劃部,并對所上報的保養、維修項目進行審核,使其費用控制在預算范圍內。負責對車輛二級以上保養、維修項目(含二級)進行技術鑒定驗收工作,定期對所有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正常使用。
第三條公司在車輛保養與維修管理工作中,實行聯合工作管理,即公司辦公室車管人員,公司生產計劃部、公司財務部,其意義是加強和完善車輛保養、維修管理工作。
第三章車輛保養、維修原則
第四條原則是:堅持預防為主,技術與經濟相結合,對車輛的正確使用駕駛,定期檢查,強制維護、視時修理,適時更新及報廢全過程所進行的綜合性的管理措施。
第五條其目的.是:降低車輛全部機件磨損速度,預防車輛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延長使用壽命,即要防止拖延修理所造成的車況惡化,又要防止提前修理造成的浪費。
第四章車輛保養、維修上報登記審批項目
第六條為節省資金,車輛一級保養項目(日常保養),由司機來完成此項工作,項目有以潤滑、緊固為中心,內容包括以上亮相外檢查各部螺栓,各總成內潤滑油平面,加添潤滑油,清潔各個空氣濾清器,達到車容整潔、裝備齊全、不漏水、電、氣,保持車況良好為目的。
第七條車輛二級保養、維修上報審批項目,專業檢查各部機件、轉向、燈光、制動剎車,必要時更換,根據故障診斷結果確定是否需要附件作業或小修項目。
第八條車輛大修項目:嚴格控制各總成大修項目,其審批條件將根據車輛使用年限、行駛總里程,正確駕駛操作情況而定,車輛各系統大修項目在上報后由公司車管員組織并會同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到現場對車輛進行技術診斷檢測與認定工作,查看各系統所要大修項目的機件是夠自然磨損或認為違反操作的所造成的過早到達大中修理。
第九條車輛小修及零件修理更換項目:車輛在運行中發生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傷、磨損、變形不能繼續使用時,車輛行駛到一定里程必須更換的零部件等。
第五章車輛保養維修審批程序
第十條公司及所屬單位各種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應按照車輛的保養規定,當車輛行駛到保養里程5000-700公里時或需要對車輛進行二級保養維護時,發現車輛有故障司機應提前申請,并告知本單位車管及調度人員,同時填寫申請車輛保養維修審批單,經車輛所在部門廠長、經理簽字,報公司車管員登記審核,經公司生產計劃部簽字同意,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同時車管員在審批單上確定是否需要維修那些項目,并根據車輛維修廠家的報價,確保其費用限額,報公司生產計劃部簽字,上報公司領導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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