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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打卡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打卡制度 1
目的: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
依據:《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等相關規范制度
適用:本司所有在職人員
保密:普通
關健詞:上下班打卡,遲到早退,曠職(工)處罰
抄送: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廠長室,本司各個生產與職能部門
制度條款: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上班遲到15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20元次的處罰;30分鐘后的,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奪、擁擠、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督人員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遲到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間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擅離職守或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職責;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職責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24小時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簽卡,職責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卡的,按第四條第6款執行。漏打補簽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簽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9.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放行條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簽卡并做好相關登記后方可離開,否則,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銷售營業等人員因公外出較長時期的,應向其負責人報備,月底由所屬部門負責人在工卡上簽證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日前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打卡制度 2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
上班時間開始后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并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狀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務必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并事后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狀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并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狀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第二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6.執行時間:本制度執行時間從2014年11月10日起執行,如有修訂調整,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
打卡制度 3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景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景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景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貼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景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景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景,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打卡制度 4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
公司行管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3.1.1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午時14:00-18:00(夏季)注:冬季時間另行調整。
3.1.2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員工都務必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1.3打卡次數1日4次;打卡時間(夏季)如下:
上午:8:00之前;12:00-13:29午時:13:30-14:00;18:00之后3.1.4讀卡失敗或無效打卡時,要在當日填寫《補簽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否則公司不予承認。
3.2請假3.2.1請假程序
員工申領并事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相關權限領導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3.2.2注意事項
3.2.2.1所有請假務必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狀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也務必在當天空上班之前電話給相應審批權限領導請假,上班后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者予以辭退。
3.2.2.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等。因公外出須事先申請,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到崗當日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2.2.3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2天以上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2.2.4請假務必由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信息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2.3請假的核定權限
3.3銷假
3.4.1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第一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做任何修改。
3.4缺勤規定
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如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的`按曠工處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過半天的按一天。
3.5臨時外出
3.6.1因故臨時外出,30分鐘之內的須報直接領導批準,30分鐘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記表》,經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離崗。如需補卡的需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簽手續。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本制度自20xx年4月18日起實施。
5.相關表樣
5.1《請假申請表》5.2《未打卡補簽申請表》5.3《外出登記表》5.4《外勤登記表》
個人請假單
注:員工申領《請假單》,經相關權限領導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存檔,如先休后補辦手續者,經查處一律按曠工處理。
打卡制度 5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一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一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景,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打卡制度 6
一、全體員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時間一律以8小時為原則。上班時間公司視天氣及生產需要而定,并做好事先通知。
二、每加班15—45分鐘(包括45在內)記為半小時,超過46-59分鐘以1小時計算。
三、考勤規定
1、遲到
上班前3分鐘內不到工者視為遲到。
l每遲到一次扣人民幣5元。
l遲到6-10分鐘(指正常到崗時間后6-30分鐘)以曠工1小時計算,超過半小時記曠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時間未到或未經公司許可而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每早退3分鐘內記曠工1小時,如超過半小時為曠工一天
3、曠工
公司員工未經請假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按三倍工價扣除。
l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均以曠工論處。
l考勤員私自更改考勤記錄的.,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2日論處。
l連續曠工三天者公司將做無條件除名處理,并扣除當月應發工資的10%。
4、事假病假
員工請病、事假需遇嚴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景下可申請,但必須事先批準,未經批準自行休假者將做曠工處理
l生產工需請假者,填寫請假條由當班組長或生產助理批準,假期超過三天需上報部門負責人。
l班組長需請假者,填寫請假條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四、休假規定
全年節日為七天,春節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一天。春節期間當班人員工價按三倍計算,其它節日期間當班人員工價翻倍計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員工請假規定:
請假均以書面申請,批準人可酌情批準,假滿銷假,延假續補,否則按曠工處理,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詳細記錄,月底統計填考勤統計表,并由考勤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字,于次月3號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布日起開始執行,望每一位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打卡制度 7
為了整頓公司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經公司研究決定,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針對員工的打卡制度有以下的規定:
1、上班時間:
冬季(11月01--4月30)上午9:00—午時5:30
夏季(5月01—10月31)上午8:30—午時6:00
2、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每一天上下班時應先打卡,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有特殊情景須提前通知部門領導報行政部備案以便考核。
3、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4、正常情景下,員工上、下班須堅持各1次打卡記錄。出現多次打卡記錄,上班以當日最早時間記錄為準,下班以當日最晚時間記錄為準。
5、遲到15分鐘以上罰款10元。遲到1小時以上記為曠工半日。早退者一律做曠工一日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則予以開除并追究相應職責。
6、出勤但未打卡者,需根據具體情景填寫《未打卡情景說明表》,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確認。
7、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職責雙方均罰款20元。
8、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9、遇停電或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于12小時內報行政部門備案。過時不予受理。
10、如有事不能實行正常打卡的,必須先報行政部門說明情景,嚴禁因為私人事情耽誤打卡。
如與本制度條款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打卡制度 8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午時: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打卡制度 9
1、嚴格按照指定的巡邏路線時間進行巡更打點,每3小時打點一次。
2、做好巡更棒的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記錄,如出現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3、巡更人員按照輪流班次,檢查所巡視區域情況,做好打點工作。
4、班次時間為:20:00——21:00,23:00——22:00,02:00——03:00 ,
5、巡更過程中,要認真仔細的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消除安全隱患,堅決杜絕只是為了打卡的不負責任的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6、定期由電腦室將巡更棒內的`信息向電腦進行錄入備份,總務部隨時可以抽查巡更棒內的打點信息。
9、若區域內發生突發事件,造成巡更人員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巡更打點,由本人及時向總務部主管進行說明。
打卡制度 10
為進一步強化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公司決定全面啟用考勤機打卡,并制定打卡考勤管理規定。
1、全體員工共同遵守本制度。
2、使用ID卡打卡考勤,與售飯機共用一卡。一人一卡,自行保管,不得折彎、燒焦、丟失,否則每補辦一次,交納5元卡費。
3、公司正常班次為:8:00—16:30(調整時另行通知)。
(1)超過上班時間數據為遲到,下班前數據為早退。
(2)當日無數據為未上班或休息,上班或下班無數據為遺忘打卡。
4、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當班加班2小時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單》,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5、考勤機是員工上下班的記錄和證實,上下班由本人打卡,嚴禁代打卡,否則處罰代打卡人50元/次。
6、在當班時間內因公外出的,必須憑綜合管理部開具的《出門證》打卡出門,返廠時打卡進門。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打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綜合管理部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7、在當班時間內請假外出的,憑領導簽字的《請假條》到綜合管理部辦理出門手續,憑《出門證》打卡出門,當班時間內返廠時打卡進門。請假外出2~4小時的,按考勤半天計算。
8、因公出差外地,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綜合管理部報告,填寫《出差審批單》,經領導核準簽字后辦理考勤手續。
9、因卡片或考勤機故障不能按時打卡的,以當天部門點名考勤為準,并立即報綜合管理部,補辦打卡考勤手續。
10、遺忘打卡1次按遲到或早退1次處理;連續遲到或早退2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連續3~5次按曠工1天處理;連續6次以上,予與除名。
11、當月遲到或早退1次,記警告1次;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2次,處罰20元;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處罰50元;3次以上每超1次,加罰30元;超過6次(含6次),予與除名。
12、綜合管理部每周對考勤數據統計一次,對遲到、早退、遺忘打卡、曠工等違反打卡規定的進行通報,于月底匯總后,在當月工資中兌現。 13、各部門、班組,班前班后必須認真點到并登記,做好二級考勤統計工作。
14、公司考勤管理除本規定外,依照公司《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12、本規定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20xx年12月份試行,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打卡制度 11
1. 本公司凡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含部門經理)均需打卡:
2. 員工上下班必須到規定的地點(宿舍門崗)打考勤卡,由門崗保安監督打卡工作;
3. 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卡鐘時間,以免打錯卡位,否則需要簽卡;
4.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門崗保安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5. 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一分鐘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即視為遲到;提前一分鐘以上打卡下班,即視為是早退。遲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每增加十分鐘加算遲到或早退一次。
6. 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三十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是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曠工一天。
7. 員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實際已在規定時間內工作的),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由部門經理在工卡及說明上加上意見,經人事部核實后,在月底連同考勤資料一并報人事部,(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8. 部門經理(主管)和主任級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須在當日寫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經核實后由總經理簽卡;
9. 所有打卡人員簽卡次數不可以多于三次,超過三次,員工每次扣罰10分,經理(主管)、主任級干部每次扣罰20分(特殊情況須總經理批準)。
打卡制度 12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狀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征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臺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狀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后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狀況登記表》,一并審核并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于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四)考勤設置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6)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并由部門主管指定務必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狀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時內致電于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權限人批準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準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務必持續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系。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狀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并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務必在上班后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狀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員工考勤制度-七品書-七品書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后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狀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后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于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到達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并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并加倍處罰。
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狀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內(含),發放病假當日基本工資;7天至15天以內(含),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超過15天按事假處理;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務必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員工到達法定年齡結婚的(女年滿20周歲,男年滿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貼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周歲,男年齡25周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并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后休假累計;(原則上產前15天)
(2)已婚女員工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婚后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必須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能夠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能夠享受年休假5天;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能夠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能夠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于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狀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準,可于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假全年不得超過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打卡制度 13
目的:
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
依據:
《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等相關考勤管理制度
適用:
本司所有在職人員
保密:
普通
關健詞:
上下班打卡遲到早退曠職(工)處罰
抄送:
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廠長室本司各個生產與職能部門
制度條款: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上班遲到15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20元/次的處罰;30分鐘后的.,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奪、擁擠、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督人員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遲到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間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擅離職守或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24小時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簽卡,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卡的,按第四條第6款執行。漏打補簽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簽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9、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放行條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簽卡并做好相關登記后方可離開,否則,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銷售營業等人員因公外出較長時期的,應向其負責人報備,月底由所屬部門負責人在工卡上簽證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日前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行政人事管理部門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本制度經廠長審核,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訂時亦同。
打卡制度 14
1、各個科室(個人)把每月排班表交上。(固定所有月休息時間)
2、上下班按時打卡,考勤律按打卡機圖表為準。
3、醫生護士換班單的.。(午餐時間必須在上班位置,不得無故脫崗。)
4、每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或以上,當礦工半天,罰款比率為當日工資的150%。達到個本人時,當礦工天(以此類推)。每月遲到和早退累計時間達到60分鐘的,按曠工天罰款。時間累計更多以此類推。
此制度從4月1日起執行。
打卡制度 15
(1)所有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嚴禁遲到、早退。
(2)員工遇病、事假須填寫請假報告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無故曠工,員工病、事假三天以內(含第三天)部門負責人批準生效。
(3)員工三天以上病、事假須經主管總經理批準方可休假。
①員工病假須有區級以上醫療證明方可準假。
②員工休假無請假報告單視為無故曠工,連續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③員工病、事假取消當日工資。
④員工休假超期未歸視為無故曠工,連續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4)員工當月病、事假三天以上取消當月公休,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5)員工當日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扣除人民幣10元并取消當月滿勤獎。
(6)員工當日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扣除半日工資并取消當月滿勤獎。
(7)員工當日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5小時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并取消當月滿勤獎。
(8)員工當日遲到、早退5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并取消當月滿勤獎。
(9)每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10)員工當月無故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第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除退還工服保證金外,扣除一個月的工資及所有相關福利待遇作為對公司的經濟賠償。
(11)考勤卡必須員工本人親自打卡,嚴禁他人代打卡,各級工作人員如被發現有代打卡行為,除按規定扣除雙方當日工資外,追加雙方人民幣500元現金處罰;所屬部門員工如出現代打卡行為,予以部門第一負責人民幣500元現金處罰。
(12)關于員工打卡的.規定:
①員工第一次忘記打卡,有主管級以上證明沒有事實遲到并且參加了點到會,保留滿勤獎,罰金5元(本條規定只限早、晚上下班;午休外出及歸崗有一次忘記打卡即取消當月滿勤獎,不扣罰金。)。
②員工第二次忘記打卡(早、晚上下班),不扣罰金,取消當月滿勤獎。
③員工自第三次忘記打卡,每次扣10元,以此類推(每次10元)。
④嚴格按照正確的日期、時間、位置進行打卡,如有打錯卡、打重卡應在24小時以內經部門負責人酌情簽字方可生效,并向人檢部門進行說明。
⑤公休、法定假日、病、事假應有部門負責人簽字說明,否則視為曠工。
⑥員工在沒有滿勤獎的情況下,第一次忘記打卡罰金5元,自第二次忘記打卡每次罰金10元,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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