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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故鄉》有感
更新時間:2022-06-18 17: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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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故鄉》有感(15篇)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體會,是時候寫一篇讀后感好好記錄一下了。那么我們如何去寫讀后感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故鄉》有感,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讀《故鄉》有感1

  如果說哪一本書能讓一個愛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淚,能讓讀者為小主人公的勇氣擊節嘆服;能讓讀者對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結局扼腕嘆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與友情的涵義,而讓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繞不絕,心生無限神往,這本書就是——《紅色羊齒草的故鄉》。

  在我成長的道路上,曾有過多少書籍的陪伴,它們如同腳下一塊塊的鋪路石,迤邐向前;它們如同一盞盞星燈,為我照明,或如清風明月水河澹澹讓人心曠神怡,或如晨露撫面葦草呵足一般讓我開懷大笑;或如星垂平野月涌大江般讓人生敬畏,或山鳴谷應萬壑雷動般讓人回腸蕩氣。而這本書卻讓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邊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擁有兩條小狗,但并不是隨便任意品種的狗都能打發的,而是唯一的——一獵犬!開始我不由訝然失笑,并且不無嘲諷:小小年紀,為何如此不切實際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據,而獵犬又那么昂貴,肯定得不到父母的應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導致體重驟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應。我可沒見過如此癡心不改的孩子。曾經我也想養過狗,可是爸媽語重心長地告誡我養狗不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負的`責任,讓我望而卻步,就此鳴金收兵了,所謂識實務者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樣愚頑不化。比利一味橫下心來,不再茫然無措。他想盡了辦法,用整整兩年時間積攢來的五十美金買了兩只小浣熊獵犬,給它們取名老丹和小安。讀到這里,之前的譏諷嘲弄早己遁無蹤跡,取而代之的卻是震撼與感動: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堅韌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嗎?遠大的理想、近切的目標不正需要這樣的毅力方能實現嗎?相形之下,我不由為自己輕易妥協與放棄而汗顏!就拿最簡單的事例來說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滿滿的打算每天寫下所聞所見的旅行日記。開始數天洋洋灑灑地如約執行了,可堅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勞頓與潛滋暗長的惰性便占據了上風,讓半途而棄敗下陣來。我心中豁然洞開:樹立高遠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復一日不離不棄地朝著這個目標努力更非易事!

  接著,比利開始不斷訓練老丹和小安。他訓練他們如何將浣熊趕到樹上;在月黑風高之夜帶著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嶺打獵,比利無論做任何事都傾心投入,甚至達到廢寢忘食的境界。隨著情節的深入,我對比利的崇敬之心亦與之俱增,待到他與獵犬們榮獲捕獵浣熊的金獎杯時,我真替比利倍感歡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節讓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們打獵時遇見兇猛的山獅!老丹奮不顧身地去保衛比利,被山獅奪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獨自茍活于世,也追隨而去。這份濃情厚誼驚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讓我想起那句古詩:"問世間情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許",那是對友情與愛的詮釋與扣問!友情是我們生命中不可或獲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歷史的長空直抵當下:俞伯牙與鐘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誼;荊柯為報知遇之恩留下"士為知己者死"的果敢與豪情;亦有竹林七賢之一的嵇康為朋友呂安挺身仁義直言而獲罪,"臨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潔;更有如同為蘇門四學子的蘇東坡與黃庭堅亦師亦友、亦莊亦諧的友情,他們互相調侃對方的字,蘇東坡字形偏橫,而黃偏縱,蘇東坡戲稱黃字像樹稍掛蛇,而黃庭堅謔說蘇字像石壓蛤蟆,這份曠達的情誼穿越時光依然溫暖著今日!而我們同樣在友情中互相砥礪奮進!

  比利搬家之際,驀然發現老丹與小安的墳中長了一株美麗的紅色羊齒草,正契合了書名,讓我掩卷沉思。我查閱植物百科,紅色羊齒草是一種羽狀蕨類,現已絕跡。我突然想起書中一個古老的傳說:一個印第安男孩與女孩在暴風雪中迷了路,被凍死了。人們發現他倆時,看見他們之間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紅色羊齒草,于是,人們就認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讓男孩與女孩獲得重生!我顧悟:美好的信念與希望不會消散,它們會扎根土壤永駐人間!

讀《故鄉》有感2

  野菜,顧名思義是大自然賜予的食物,生長在野外,有著獨特的吃味。

  記得小時候,伯伯經常帶我去后挖野菜,想起小時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聲詮釋心中的驚喜之感。每當我看見時,就會興致勃勃地向伯伯說:“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這時就會笑咪咪的說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沒你厲害。”當時還小,就覺得好玩,每次伯伯帶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兒時最快樂的時刻。

  《故鄉的野菜》這是一則短篇散,今天讀到這里的時候,不禁回想起小時候伯伯帶我去后挖野菜的那一幕。這篇散讓我感受到了作者對故鄉無比懷念之情,用野菜抒發對故鄉的愛,用真摯的語言打動的人心,由此讓我也回想起小時候挖野菜的快樂和驚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帶我去的。春天,生機勃勃,萬物生長。

  伯伯說:“春天到了,后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帶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個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論對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著伯伯到了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有著獨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綠,水滴還趴在綠色的墊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為太沉,從墊子上落了下,滾到了柔軟的草地上,又繼續趴著。伯伯這時就過問:“看什么看得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邊看看有什么野菜吧。”我依依不舍的離開了這里,到了另一邊的地,看見許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樣一樣指著問這是什么?伯伯總是會很耐心的說著每一種菜的樣子和特點以及做法。

  聽的最多的便是薺菜,薺菜一般用涼拌,但我最愛吃的是伯伯做的薺菜羹。味道極其鮮美,一邊是雞蛋,一邊是薺菜,一邊嫩黃,一邊嫩綠,絕不混淆,吃時攪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臉上多了幾分笑容。

  想想兒時,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園種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種大自然的清香,而這種清香,卻填充了我整個記憶和味蕾。

  時間總是太快,一轉眼伯伯就老了,沒有當年的活躍多了幾份疲憊。因為工作的壓力伯伯身體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沒有去過后挖野菜,也很久沒有嘗過那種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記憶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揮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會帶她挖野菜,走進自然,走進自己。

讀《故鄉》有感3

  “我所記得的故鄉全不如此。我的故鄉好得多了。但要我記起他的美麗,說出他的佳處來,卻又沒有影像,沒有言辭了。”看到文章《故鄉》的第一句話,我就忍不住繼續仔細往下讀了起來。開頭的一句話,竟然就能抒發這么多的情感,對故鄉的思念以及回到故鄉時候的失望與落寞,對自己不能憶起故鄉曾經樣子的懊惱。多么真切的語句啊。

  后來慢慢地往后讀,讀到母親提到搬家的時候,眼角有一絲落寞,然后又決口不提搬家的事情了。短短的一句話,將母親難舍故土,不想遠離這里的心情描寫地淋漓盡致了。母親的眼神凄涼,一個老人在故土住了這么多年,看到故鄉日漸荒廢,人的容顏也慢慢變了,有的人心也變了,見證了太多的滄海桑田,內心是何等的凄涼。想到自己的爺爺奶奶,一生的操勞,鐘愛的老家,內心竟也有了點心疼。

  讀到作者回憶與閏土兒時交談玩耍舍不得對方離開時,我想起了從小的發小們。因為我讀書讀到中途就轉去城市里了,幾年的`不見,明顯感到與他們之間有了淡淡的隔閡,以前一起嬉戲打鬧的場景竟也不好意思提及。最悲傷的事情,是曾經熟悉的人漸行漸遠。透過文字我也能體會作者心里的失落與無奈。

  曾經那么愛美的豆腐“西施”,再也不像年輕的時候愛擦粉,愛打扮了,坐著的樣子也不再那么端莊了。甚至變得有點嫉妒日子比她好的人,惹上了貪婪小便宜的惡習。時間那么久,有的人仍然可以做出水芙蓉堅守本心,有的人卻在時光里淪落了,變成了自己最不想變成的樣子。這是一個人的悲哀,也是一個落魄時代的悲哀。

  年少的閏土和自己無所不語,長大的閏土對自己卑躬屈膝。年輕的“豆腐西施”保持著自己最美好的樣子,老了的“西施”整天思考占小便宜,人生有時很諷刺。每一個人都曾經歷最艱苦的時刻,只是,唯有努力做最好的自己的人才不會在歲月里沉淪。

讀《故鄉》有感4

  席慕容說:記憶是無花的薔薇,永遠也不會敗落。

  當闊別故鄉多年,我才吟出這一句詩的滋味。或許‘離愁漸遠漸無窮,迢迢不斷如春水’,關于故鄉的記憶經歷時光的打磨,不但沒有消退,反而愈發清晰了。

  我讀完《薔薇—故鄉》時,我才知原來我離開故鄉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靈的最深處。正如,許多人與事,當你認為:你已經把它遺忘的時候,不禁傷然;但當你打開心靈的門窗,讓一切有靈的事與物都飛進來時,你會發現,你遺忘的只是物質化的東西,真正的心靈記憶你并沒有忘。

  我才知道,草長鶯飛的季節,淙淙流水依勢而下,撫摸過我的腳丫。溫暖的陽光灑在你溫柔慈祥折有皺紋的臉上,銀色的發絲在陽光下閃閃發亮。我飛奔過去,濺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著,擺手,隨風離去。……醒來,夢中的故鄉與我最愛的人都幻化成灰,卻溫暖了我。

  這位離開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離開我數年后的今天,讀完《薔薇—故鄉》,我心中的懷念與思念,泛濫成災。同老祖一起的歲月是美好的,她溫暖了我的人生。故鄉的記憶與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鄉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懷念一個人,懷念一個地方。故鄉有一個人,我最愛的人,故鄉有我最美的時光。

  寒冷的.冬天,冬陽的溫暖也不足以融化鐵桶內的寒冰。我在溫暖的客廳里等待為我做飯的老祖,乖乖的等著老祖把我放進手心。幾歲的孩童,對老祖的依賴山重海深。老祖穿著老式的中山裝,常用慈愛的手撫摸我的腦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時光烙下了艱辛的歲月的印跡。一道道,卻是她的自豪與驕傲。

  ……記憶那么多,怎能被一顆心容納?時間不緊不慢的走,記憶卻在生根,發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歲月,老祖卻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輪之樹,年輪一圈又一圈的畫的完滿。最后成了一個永恒的橢圓,完就了人生。

  離開。

  淚水被拭干之后,時間履行它的職責,風干心中的痛苦。

  原來,記憶不曾在時間的推移中漸忘,而是在風雨中屹立著且開出了花。

讀《故鄉》有感5

  出了正月十五,這個年才算是過完了。小時候的這天,每家每戶的小孩子必有一個燈籠,等待著夜晚的到來。燈籠是春節前臘月二十八的集市上買的,五顏六色形態各異的小燈籠掛在網墻上,有蠟燭的,有裝電池的。小孩子們拉著家長站在攤前,伸著小胳膊說要這個要那個,總覺得別的比手里的好看,攤主忙的團團轉,也不著急,樂呵呵的好脾氣地換來換去,熱熱鬧鬧。

  終于正月十五到了,天還沒黑,各家各戶的小朋友就很著急的把新燈籠拿出來,放蠟燭的擱好蠟燭,點燈籠的裝好電池。天剛擦黑,一個個的小燈籠都迫不及待地亮起來了,跑出家門,來到巷子里。你一個燈籠,我一個燈籠,越來越多,在黑夜里飛來飛去,伴著孩子們的歡笑聲。最悲傷的事情莫過于蠟燭倒了,把燈籠燒沒了。小孩子們最開心看到這種事情,沒有惡意,只是聚在一起哈哈哈大笑,ta的燈籠燒沒了,隨后又一陣風似的去了別處。你也只能看著燈籠化成一團灰燼,在歡樂的夜里,你只能做個旁觀者,跟著燈籠還好著的小伙伴們跑來跑去。雖說沒了燈籠,但跟小伙伴們在一起,總是快樂的。這時候,你會特別羨慕電燈籠。電燈籠不僅顏色特別鮮亮,還完全不用擔心被火燒沒了。

  電燈籠干干凈凈的,沒有蠟燭燈籠里的蠟燭隨風搖擺的樣子,也沒有蠟燭燃燒時的味道,更沒有因跑步擔心蠟燭倒了的危機。雖然顏色鮮亮,燈光明亮,可與人的交流沒了。當手持蠟燭燈籠瘋跑的時候,忽然有人大喊“啊呀,我的蠟燭快倒了”,周圍的小伙伴們會停下腳步,圍上來,守護者這個快要倒的蠟燭。當蠟燭穩當之后,一陣歡呼,繼續跑。當蠟燭不幸倒下,也沒關系,大家哈哈一樂,無所謂。

  還有一種燈籠,是自制的。家長中有手巧的,會找來一根鐵絲或者竹絲,做成燈籠的架子,底部放一個瓶蓋兒做的蠟燭座兒,再蒙上一層薄薄的紅紗,配上蠟燭,齊活!燈籠是在小孩子的期盼中成形的,找材料、彎架子、找剪刀、找繩子……在整個過程中,最忙碌的就屬小朋友了,最期待的'也是小朋友。看著最終成形的燈籠,高興的不僅是完美漂亮的燈籠,還有那份參與制作的過程,與爸媽一起體會手工的快樂。這種燈籠是正月十五無法磨滅的記憶,當孩子們長大了,做父母的時候,這種記憶會重新啟用,和自己的孩子一起體會著兒時做燈籠快樂。

  一說起元宵節,總會離不開過年。每到臘月三十,家家戶戶門口都會掛起兩個大大的紅燈籠,天擦黑就打開,一直亮到第二天天亮。過年期間走在巷子里,兩側都是高高掛起的大紅燈籠,形成兩條平直的燈籠線,不僅照亮了夜間的路,還透著濃濃的年味兒。要是再下點雪,更漂亮了。

  如今我們覺得年味兒越來越淡了,兒時那種快樂好像消失了。其實,過年過年,本來就是給小朋友過得。小孩子們在新年里可以穿新衣,有紅包,有好吃的,還不用做作業,可以玩游戲~快樂總是那么多,一天根本不夠裝。長大以后,快樂變得不是那么簡單了,而是更有責任了。通過自己的努力,讓家里的父母健康,孩子快樂,心里才會變得快樂。

讀《故鄉》有感6

  最近,我讀了一篇由被毛澤東主席譽為“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魯迅先生所寫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故鄉》。

  在這篇《故鄉》中,描繪了社會對普通的最底層的勞動人民的不公平。文章主要分三部分,分別是“回故鄉”、“在故鄉”與“離故鄉”。“回故鄉”講述了作者在回故鄉的船上,懷念自己的故鄉與故鄉的親人;“在故鄉”則寫作者回到故鄉,見到了母親。還有一個賣豆腐的楊大姐來拍馬屁,想在他們搬家之時,撈點好處,卻沒能如愿,便氣呼呼地走了。之后,又來了一個閏土。閏土的外貌與兒時相比,蒼老了許多。見到閏土,作者頓時回想起了兒時的`事,他覺得,現在的他們與小時候相比,他們倆之間多了一層無形的屏障。“離故鄉”主要寫了作者在離開故鄉的時候,希望社會變成一個美好歡樂的地方。

  讀了這篇《故鄉》,我深深地感到了當時社會制度的不公平。也正是因為這種不公平,當時,很多善良、樸實、誠信的人漸漸地失去了這種美好的品質,變得以愚昧無知,變得阿諛奉承,變得爾虞我詐,誰也不再信任誰。也有更多更多的人自甘墮落,任人欺壓。這些種種結果,都是由那個不公平引起的。我們一定要讓那個不公平在人間消失。

  我們一定要努力,努力創造一個人人不再爾虞我詐、斤斤計較的美好社會。

讀《故鄉》有感7

  提起故鄉,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個歡樂的地方,但在魯迅先生的小說中,日夜牽掛的故鄉則無比悲涼。

  文中的“我”在回故鄉時,發現故鄉則成了幾座蕭索的山村。“我”小時候有個好朋友名叫閏土,兩人那時候無拘無束。

  那時候的'閏土無拘無束、充滿活力、可愛的質樸少年,二十幾年過后,閏土再次和我見面,兩人就像隔了一座墻。閏土從前和“我”兄弟相稱,可如今卻稱“我”老爺。閏土有了六個孩子,但他沒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錢,種出東西去賣,也要捐幾個錢,折了本。閏土在生活的重壓下,已變得衰老和拘謹。他真是個可憐人,因為政府苛稅、多子、饑荒、兵、匪、官、紳都已經把他苦的像個木偶人了。我為閏土而感到可悲,那個輕松而年輕的他不見了,生活折磨著他。

  文中還有一個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專門從平常老百姓家揀點東西,如果主人反對,她便會說盡尖酸刻薄的話,直到氣得別人無話可說。看到這兒,我便捏緊了拳頭,豆腐西施刁鉆又刻薄,從而便讓我感到了故鄉的破敗和凄苦。

  這篇小說讓我感觸頗多,我從作者的對比中感受到了憂郁和故鄉巨大的變化,作者又刻畫了豆腐西施這個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農民們的勞苦,我希望他們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這本小說,我仍為那悲涼的故鄉而感到難過。

讀《故鄉》有感8

  太陽炙烤著大地,風是熱的,在這烈日炎炎的夏日里,我依然選擇一到周末就去圖書館。邁著歡快的腳步,我又一次來到了圖書館。頓時,一陣清涼迎面撲來,紙墨的香味沁人心脾。我猶如往常一樣,如饑似渴地掃視著一排排整整齊齊的書,這本,那本,我都想看。這次,我的眼睛停留在《紅色羊齒草的故鄉》上。雖然這本書在家里我已讀過,可再次看到它,還是不由自主地拿出它,輕輕地撫摸著它的封面,捧著書依偎在書架旁有滋有味地讀了起來。

  可愛的男孩比利努力攢錢,買下了他夢寐以求的一對小獵犬——老丹和小安。他們一起度過了捕捉浣熊的美好時光。令我久久不能忘懷的是勇敢善戰的老丹和聰明伶俐的小安,他們形影不離,互相關愛,在小主人比利遭遇惡獅,生命危在旦夕時,勇敢的老丹用自己的生命守護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絕食了。最后,小安在老丹的墳頭睡著了,在它們沉睡的地方竟長出了紅色羊齒草……

  讀著讀著,我眼前浮現出了奶奶家兩只可愛的雞,一只叫絨絨,是只聰明但瘦小的母雞;另一只叫長毛,是只健壯的公雞。每當吃午餐時,絨絨總能迅速地找到蟲子的藏身之處,隨后便咯咯地叫著去找長毛,長毛便用他強有力的爪子刨開土地,用尖尖的'嘴啄出蟲子遞給絨絨吃,絨絨又會把蟲子分一半給長毛,兩個小家伙津津有味地享用著它們的午餐。可不知為什么,一天清晨母雞絨絨突然停止了呼吸,公雞長毛呆立在一旁,久久也不愿離開!這不正如老丹和小安嗎?這種溫暖心靈的故事很多很多。有一回,我下樓梯時,一不留神腳受傷了,行動不便。同學們有的替我打飯,有的幫我背書包,有的代我收作業……每當吃午餐時,送飯的同學總是自己還未吃上飯,便匆匆忙忙地端來熱騰騰飯菜,輕輕地遞到我面前,噓寒問暖,“這些飯夠嗎?”“菜是不是涼的呢,要不我明天拿個蓋子蓋吧……”我說:“以后你自己吃完飯再給我送飯吧”她總是搖頭。每次等我吃完飯,她才安心地端著空盤子往餐廳奔去。看著她一蹦一跳遠去的背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眼眶濕潤了,真想沖上前去,大聲地說:明天你吃完飯再給我送飯吧……

  天氣炎熱,街口有大媽在贈送免費涼茶;馬路上少先隊員正攙扶盲人過馬路;公園里,一位大哥哥正幫忙撿小妹妹飛走的氣球……在我們身邊,總能不經意地發現這些美好的畫面,他們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不論是情同手足的親人、朋友,還是素昧平生的路人,這股正能量無處不在。

讀《故鄉》有感9

  文章摘要:作文你是我最深的羈絆!250字作文第二天女孩問男孩,我們可以相戀嗎。過敏有些事情開始找不到規律有些事輕易打亂了思緒。遠遠的山上有一片公墓,小明已在那里靜靜睡去?不知道青春還能否為我改變。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在日漸遠去的歲月里,只要擁有一顆平平淡淡的心境,冬日里能在城墻根下沐浴身心,能在灑滿陽光的幽徑里洗滌雜念,能在一個角落默默汲取紅塵里一抹抹感動,這是多么的難能可貴!

  《故鄉》里的魯迅,雖然過著豐衣足食的生活,卻像一只井底的青蛙,只能看著那四角的天空,在大院里悲哀地念著“之乎者也”;而閏土的'生活雖然充滿艱辛,但他快樂、自由,有無窮無盡的稀罕事等著他去發現。

  當幾十年后,朋友已經變成了下人,這呈現出了舊社會的封建制度,以及魯迅對這種封建制度的憎惡,他希望他的侄子和水生,不要像他和閏土一樣,在受這種制度的束縛。

  還有最后的那一句:“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說的是就算前方沒有路,我們也可以創造一條路。

  魯迅的書并不怎么深奧,但卻是我們幾乎一輩子都弄不懂得。

讀《故鄉》有感10

  剛讀完魯迅《故鄉》這篇文章,就仿佛外面嗚嗚的冷風從門縫間溜了進來,順著寬大的褲管慢慢的往上爬。我不由地裹了裹身上的衣服,仿佛已置身于那個令他日夜思念卻讓人如同身處冰窖里的故鄉。

  故事發生在魯迅的年代,那個苛捐雜稅多如牛毛的年代。小說的主人公迅哥兒因為要搬家,所以回到久別的故鄉,卻發現那故鄉早已不再是自己記憶中的模樣——記憶中美麗的故鄉早已不復存在,自己昔日的小英雄也被生活和歲月刻下了一道道傷痕,與自己已產生了深深的隔膜……我想問迅哥兒一句:面對那個灰色的故鄉,你在想什么?

  故鄉是什么地方?是李白“舉頭望明月”時凝望的地方,是范文公一杯濁酒下肚時思念的地方,是那斷腸人在天涯之外所哭泣的地方。你愛故鄉的天,你愛故鄉的水,你甚至愛故鄉的每一捧土地的清香,但你最愛的還是那個在深藍色天空下頭戴著小氈帽,項帶銀圈,捏一柄鋼叉,刺向猹的少年。但是如果故鄉的天不再是原來的天,故鄉的水不再是原來的水,而那個人也不再是你記憶中的模樣,你該去哪里尋找?那個讓你夢牽魂繞的地方……

  等你再次看見他時,看見自己童年時的小英雄時,你在想什么?你在問自己眼前的這個人是自己記憶中的'那個人嗎?是那揚著嘴角,眼里散發出自信光芒,讓自己看見了高墻外世界的那種人嗎?是嗎?他是嗎?你憤怒,悲傷,不甘,你攥緊的拳頭在發抖,你想沖上去緊緊抓住他的肩膀,大聲的沖他喊為什么,為什么他會變成這樣?但你始終沒有,你只是感受到了手心傳來的陣陣刺痛,因為你知道你們都已經是兩個世界的人了。

  這時你又看見了你們的后輩,,你仿佛又看見了希望,但你又開始害怕這只是一種虛無的夢,不過你轉念一想,人生不就是一場未知的旅途嘛,于是你笑了,笑的瀟灑,笑的愜意,笑著他們走向明天。

  讀完《故鄉》,我在想也許我也是個膽小的人吧,面對未來,腳步也會猶豫,正如魯迅所說的一樣,我也不愿意辛苦輾轉生活,也不愿麻木的生活,更不愿恣睢地生活。未來一片迷茫,我們都是人生的初學者,但每一個人都有自己應走的那一條路,不必重復,不必相似。

  我聽過一首歌,叫做《lifeline》——生命線,全歌沒有一句歌詞,只有冰冷的機械發出的聲音,開頭是一段心電圖的聲音喊微弱滴滴滴,那是一個五歲的女孩臨死前的聲音,對于在你面前的死亡,你會有什么感受?恐懼,無助,不甘,我想最多的是不甘心吧,你不甘心就這樣離你愛的人而去,你不甘心在這之前的生活,你不甘心曾經逝去的夢想,于是你只好含著淚,死死的抓緊他們,擁抱你愛的人,擁抱你逝去的夢,你是否有勇氣繼續生活?你是有勇氣走向明天?你是否有勇氣讓鋒利的劍刺穿你的身體,鮮血染紅你的胸膛,你依舊在笑。笑的如此美麗,如此驚心動魄,去擁抱著你的夢想。

  在文章中有過這樣一句話——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既然如此,那么人生苦短,何妨一試!

讀《故鄉》有感11

  散文又稱美文,包括情感美、抒情美、意境美、情趣美、色彩美、文字美等方面,而哲理美則是散文美的最高境界。在浩如煙海的散文世界里,唯有情感美和哲理美的文章,才得以打動人心,才得以傳頌和傳世。近讀散文集《故鄉的刺玫花》(胡云林著,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深為文章中蘊含的哲理美所打動,也引起我對散文哲理美的一些思考和感想。

  《紅樓夢》中有一句非常經典的話:“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實際說的是人生經歷與做文章的關系,人的生活經歷就是一篇大文章。散文其實是作者社會閱歷、思想感情、觀點凝煉、藝術修養、知識積累以及人生感悟等融為一體的創作結果,其中尤以人生感悟為主要元素,是貫穿文章中的主線和靈魂。作者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的大學生,在學校就熱愛文學,苦心鉆研經典作品,古今中外,無所不讀,很早就夯實了文學寫作的基礎。畢業后又在黨政機關工作多年,但最終還是落腳在新聞崗位,長期擔任領導職務,這些寶貴的經歷是十分豐富的財富,最近幾年成為他散文寫作的富礦。同時,作者是一個善于思考、勤于用腦的人,常常面對社會世象、人生際遇會用自己的知識、觀念、智慧去感悟其中的道理,思想的結果往往提升自己的生活態度,也就是積極面對和處理。這些都貫穿在作者的散文里,也就是把對社會對生活的體悟上升到藝術思維,實現生活到藝術的飛躍,形成他頗具個性和鮮明特色的一系列文章。

  對于這本書里的文章,趙俊賢教授以高深的文藝理論和深厚的感情,做了高水平、高質量的評論,已經闡述得非常全面非常深刻,我輩難以望其項背。趙教授高度評價并贊美說:“奇文也,云林之散文當之無愧!讀云林的散文,委實是一種美的享受。”受趙教授評論的啟發,我不妨以享受美的心情,不揣淺陋對文章中所蘊含的哲理美談點感受。

  哲理美需要深厚廣博的知識作底蘊,知識多了視野會更廣闊,思想就會更深邃,思維就會更活躍,能夠站得高看得遠。書中的文章涉及的知識面很廣,尤以歷史、人文、文學、山水、植物等方面都比較多,豐富的知識加上作者的悟性,常常情不自禁地生發出哲理的思考。如《尋找張三豐》,作者在大量查找歷史資料,多次到金臺觀參觀,對于長期以來人們頗為困惑不解的為什么張三豐在道教歷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卻難以確定他到底最后到了什么地方,因為他總是來無蹤去無影,飄飄渺渺,神仙一般,留下了那么多的神奇傳說。作者從自己的體悟中這樣說:“可你(張三豐)為什么總是不現身呢?我想,你不會是領略了‘得不到的東西要圣潔的多呀!’那句諺語吧!是的,靈光圈下的塑像,總比真實的東西要圣潔的多呀!到不了的地方,人們可以用自己的想象來彌補、來完善、來美化,可以把它描畫為最理想的境界。”這就把真實與虛幻的辯證關系融入藝術的構思中,讓人回味、品味,也就把人們對張三豐的崇拜更加突出出來。這類文章集中在“生命的霞光”一節,其中《雪花告訴我們》《甜苦之間》《深谷幽蘭》《竹韻》《春意莫匆匆》等,都寫得深刻、細膩、生動感人。《甜苦之間》通過對放蜂人一年四季轉輾南北、風雨兼程的生活,以及放蜂人對蜜蜂的特殊情感,闡述了“苦”與“甜”的辯證關系,放蜂人在經歷了奔波辛苦之后,卻也享受了收獲之甜,更從小蜜蜂釀造生活的奉獻中得到人生的啟發,才覺得“我們養蜂人的生活就是一首詩。”這就是生活,就是哲理,這正應了佛教中的一句話:“人生的真理,其實就藏在平淡無味中。”再如《雪花告訴我們》一文,作者旨在說明一個樸素的真理,凡事物都有自身存在的價值,雖然它們就存在那么幾天或轉瞬即逝,如曇花、彗星、煙花火炮,就在瞬間那么一閃一亮一爆,然而卻是那么鮮艷奪目,那么震天動地,那么與眾不同,實現了自身的價值,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對于我們思考、對待現實生活中的某些現象包括人生的價值很有啟發。

  詩意美為哲理美充實了美的內涵,使之更加雋永,余音繞梁,耐人尋味,揮之不去。過去,楊朔主張要把散文當詩一樣去寫,當然詩與散文是不同的兩種文體,各自雖有相通之處,但他們卻有著不同的質的規定性。提倡把散文當詩一樣去寫,并不是說要把散文寫成詩,我理解就是散文要有詩意美,比如詩歌講究意境,這與散文是相通的,好的散文必然會讓人感受到美的意境。《故鄉的刺玫花》一文就是詩意美與哲理美相結合的一篇佳作,作者對故鄉的刺玫花情有獨鐘,通過描寫刺玫花的美麗,烘托出故鄉一種特有的美麗和情致,實則表達了對故鄉的眷戀、懷念、熱愛、歌頌,由物及人,進一步把這份情感融入對“二嫂”的夸贊,這樣把對故鄉的情感一步一步表達得很到位很貼切。如果這些還是表相化一些的話,作者的哲理思考就把內在的美深化了。文章寫道:“湊巧的是,二嫂也是一個刺玫花癡。。。。。。有一天中午,我從學校放假回來路過田埂,恍惚見一張漂亮的臉蛋在刺玫花叢中漾來漾去,幾疑是花仙女下凡了;仔細再看,才看出是二嫂。我說;‘二嫂,你是刺玫花精吧,比刺玫花還要漂亮呢!’二嫂說;‘你才知道呀!我就是刺玫花精,我嫁到你們村,就是奔著這漂亮的刺玫花來的。’從此,二嫂有了一個外號:刺玫花精。”這一段描寫充滿著詩情畫意,宛若一位畫家,稍動筆墨,就把一幅情趣盎然、人花相映的'風情畫呈現在讀者面前。而且語言具有詩一樣的味道,詩一樣的韻味。

  這里,我順便說一下,作者對詩詞的寫作也是有著很深的造詣的,我曾經讀過他的幾首古詩,感覺作者也是詩的寫手,寫得相當好。在本書的《醉花陰》一文里,作者仿李清照《醉花陰》,反其意所寫的詞:“憐香心結何時解?瘋狂賞花節。清明連谷雨,梅櫻燦爛,牡丹妖冶。傾城圍觀競踴躍,畏春去芳歌。老幼共歡悅,人流奔瀉,花嬌情更切。”從這首詞可以看出作者詩詞創作的功底。作者很懂得詩意美的意境,有了這樣的藝術修養,“文理相通”,在散文寫作中就有了這樣的潛意識,故而增加了文章的詩意美。

  語言美為哲理美增加了色彩,修飾了哲理美。散文是語言的藝術,“散文易學而難工。”從一定意義上說,這個“難工”就難在語言的運用和表達上。老到的散文家必定具有駕馭語言文字的嫻熟功力,常常是能夠做到“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筆下所無”,通過語言藝術把思想感情表達得淋漓盡致,生動感人。本書作者在學校學的語言文學專業,所以文字老到,語言功底厚實,表達能力很強,為哲理美披上美麗的外衣。如《巡海圖》一文開頭說:“主人公是一位三十余歲的少婦,身著盛裝瑩瑩佇立,雙目含情注視著遠方的大海;腳下是大理石砌成的荷池,碧波蕩漾,一塵不染;背后是依山而建的宮殿式的樓房,層層迭起,錯落有致。啊,好一幅優美的圖畫。”這段美麗的文字勾畫出一幅美麗的圖畫,人與自然的和諧美也就是哲理美通過文字展現在讀者面前,讓人得到美的享受。再如《春芽》一文中,作者聽了族兄在春天對樹木發芽現象——一種聲音,由奇怪到正常的觀察認識后說;“樹木也和人一樣,是有靈性的。這幼芽,就是抱在懷里的嬰兒,也在迎著春風春雨在長啊!”由于作者是因為“仁慈的上帝”恩賜了一個可愛的小孫女,才引發出對族兄護林的聯想,所以寫得很有情趣很有意蘊。在《那條小路》一文中,作者由于違犯學校紀律受到學校批評,班主任胡老師對他開導說:“我不是給你們講過怎么寫文章么!一個人的人生就像寫一篇大文章,也得有一個主題思想。你現在是學生,主題思想就是學習,升高中,考大學,一定要一心一意,心無旁騖。看戲并無不可,那只能放在星期天休息時間。況且等你學業成就之后,還沒有看戲的時間么!”胡老師語重心長地一番話,實際是用寫文章比喻人生,啟發作者珍惜學習時間,極富哲理,而且樸實、優美,把一個很值得尊敬和懷念的胡老師慈祥、關心、愛戴學生的形象表現出來,為作者退休后仍然尋找那條“之”字形的小路,鋪墊了情感氛圍,這就是對胡老師的懷念和終身感激之情,讀來讓人感動。

  總之,我覺得哲理美貫穿著全書幾乎所有篇章,不僅僅是限于我所談的這些方面。我只是覺得哲理美使文章有了思想的深度,彌漫著理性的光芒,透射出人性美。這樣的文章能不引起讀者思想感情的共鳴么!正如趙俊賢教授所說:“讀云林的散文,委實是一種美的享受”。

讀《故鄉》有感12

  《回到故鄉的狼》一文中,作者將北美第一批殖民者對狼的殘忍、西歐查理曼大帝對狼的仇視與土著印第安人對狼的尊重、古埃及的呂科波利斯城市對狼的崇拜、加拿大人對狼的寬容、一個中國朋友對狼的懷念,這兩類對狼的截然不同的態度相對照,在其具有強烈情感傾向的語言中,我們看到了作者對狼的存在的重視。作者引用了殖民者說過的一句名言:“惟一的好狼是被打死的狼”,并指出:“人在對狼的態度轉變中,經濟利益是惟一準則,狼在生態環境中所起的作用,則從未被考慮過。”

  作者的語氣中流露出了對捕殺狼的行為的'憤怒,對人類以經濟利益為準則而瘋狂的捕殺狼的不滿。作者認為人不能簡單的從自身的利益出發,為了保護人類自身的利益就盲目的開展“滅狼”計劃。作者看到的是狼在生態整體中所起的作用,這與“生態整體主義”的主張是相契合的。“生態整體主義(ecological holism)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作為最高價值而不是把人類的利益作為最高價值,把是否有利于維持和保護生態系統的完整、和諧、穩定、平衡和持續存在作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作為評判人類生活方式、科技進步、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終極標準。”

  作者的出發點是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而人類大肆捕殺狼的出發點則是基于人自身的利益,根本不去考慮狼在自然整體中的作用。沒有考慮到失去了狼,鹿就會過量繁殖而超過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造成生態失衡。如果人能站在生態整體的高度,就會看到大自然的所有生命都是相互聯系的,是不可或缺的。狼的存在雖然使鹿的生命受到了威脅,但是從生態整體來看,卻保護了整個環境的平衡。作者對大地倫理的認識恰恰就是以有機整體的世界觀為基點的倫理見解,《回到故鄉的狼》一文展現了作者的這種生態整體的倫理觀念。

讀《故鄉》有感13

  男孩比利擁有一對心愛的獵犬,老丹和小安。生活中,他和它們形影不離,相依為命。經常一起穿越山嶺、尋找冰河、捕捉浣熊,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在一次狩獵中,比利遇到了山獅,老丹為了保護比利,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對此,小安也不愿意獨活于世。見此情景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僅僅只有老丹和小安情誼,還有那充滿傳奇和幻想的紅色羊齒草,以及那紅葉下掩埋的美好的童年記憶。

  讀著讀著,不知是何時,我默默無言的眼淚已經流到了臉頰上。浣熊犬為主人犧牲自己生命的時候,我通常認為這僅僅就是狗對主人的忠誠而已,其實我發現這里面還有主人和犬相互之間真摯偉大的'愛,以前我看到許多描寫狗忠誠的句子都不以為然,但這本書卻讓我難以忘懷,我真正體會到了“忠誠”的深刻含義,猶如春蠶到死絲不斷的這種精神。同時,讓我懂得了要牢固樹立一顆感恩的心,就像學生對老師,孩子對家長一樣,永不忘懷。

  讀了《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這本書,使我堅信:動物和人類有著豐富的情感,它們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同樣我們要像善待人類一樣善待它們,因為那紅色羊齒草就是我們美好的見證和回憶。您說對嗎?

讀《故鄉》有感14

  “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這是魯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寫的一句話,如此一句話,卻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腦海,至今還引我深思。

  魯迅先生的文字,將我帶入了他回憶的浪潮里,牽引著我步入了他的故鄉——紹興。兒時的回憶總是那么美好,包括魯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憶,這份美好回憶來自于他兒時的伙伴,閏土。

  “深藍的天空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地,都種著一望無際的碧綠的西瓜,其間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向一匹猹盡力的刺去…… ”這些充滿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體會到了魯迅先生在回憶兒時閏土時的心情,仿佛處于滿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陽光也傾灑而下。

  在那樣一個備受壓迫、飽受艱辛、磨難的社會生活環境下,人們變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閏土和楊二嫂的前后變化令我感到咋舌,從少年天真活潑的閏土變為現在滿臉愁苦、麻木遲鈍的中年閏土,從年輕、美麗、守本分的.豆腐西施變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圖的楊二嫂,這一個個鮮活的例子,體現了當時典型的市儈形象,不得不讓我感嘆。

  魯迅先生回到故鄉后,所見所感全都抒發在了這一片文章里。

  故鄉的蕭索景象和故鄉人的蛻變,使魯迅內心感到失望,并同時燃起對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魯迅先生他自己所說的:“希望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許正是因為魯迅先生的這份對未來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發起我對自己充滿未知未來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氣。

  伴隨著魯迅先生的回憶,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話語。

讀《故鄉》有感15

  這本書講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心愛獵犬,為了能實現自己的愿望,比利替釣魚人賣過魚蝦、賣過蔬菜、摘過漿果。可是,這些都沒有阻擋他實現愿望的信念!

  他憑著堅固的勞動和頑強的毅力,在兩年里終于得到了一對獵犬———老丹和小安。我在為比利感到高興的同時,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雖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種很寶貴的品質,那就是堅持不懈,才如意以嘗的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比利與自己心愛的獵犬形影不離,并且成功訓練了這對獵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獵時,他斷然砍斷了一棵要幾個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壯的楓樹來獲取小獵犬的信任,也讓我感覺到比利是個說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這倆只獵犬勝過多少擁有貴族血統的名貴犬。他們每天穿越山頭,尋蹤冰河,撲捉浣熊,結下生死與共的情誼。

  老丹和小安獲得了獵比賽的金杯獎和銀杯獎,追蹤到最為狡猾的浣熊鬼,在奧沙克山區為比利贏得了崇高的'聲譽,但是在一次捕獵中,比利遭遇惡獅。在與惡獅的搏斗中,忠實的老丹為了保護主人而身負重傷,奄奄一息。讀著這段文字,我的眼前仿佛出現老丹那種無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長耳被撕得一條一條的,肚皮兩邊的肋骨被利爪抓開,露出了白色的骨頭,血肉模糊的傷口遍布全身,我忍不住停下來,一遍又一遍地讀著這些文字,我的淚水在眼眶里打轉,在心里祈禱,希望老丹可以戰勝傷痛,勇敢地站起來!可是事與愿違。老丹死了。可愛溫順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愿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里打轉的淚水,心里萬分傷心、難過。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墳墓上,竟然長出了一株美麗的紅色羊齒草!它像彩虹一樣架在兩座墳墓之間。傳說紅色羊齒草生長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齒草的種子!

  這是一對多么忠誠的狗!也是一對形影不離的好伙伴!他們都能為自己的主人和伙伴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當天使為他們播撒羊齒草種子時,就說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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