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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書名《許三觀賣血記》,我臆測這又是一部徹頭徹尾的杯具,畢竟余華《活著》字里行間滲透出的的悲慟讓人難忘。當讀完整本書時,我才發現,這是一部關于“一盤炒豬肝和二兩黃酒”的悲喜劇。
故事很簡單,一句話概括,就是講述主人公許三觀靠賣血成家立業渡難關的生活歷程。語言風格還是余華獨有的范兒,平淡的白描,沒有任何文字的炫技與賣弄。平淡并不代表平庸,正如最近央視熱播的大型文博探索節目《國家寶藏》第一期中的第一件展品《千里江山圖》,僅用五種顏色便細致入微的描繪出宋朝大好河山的氣勢恢宏,雖只有五種顏色,但每一種顏色都是經過日夜無歇的反復提煉,這樣的顏色描繪的作品才能歷經千年不會褪色,堪稱極品中的極品。余華的語言風格就是這樣,平淡的語言講述市井小人物的生活,卻令人意味深長。
1.賣血
書中,許三觀到底賣了幾次血呢?十一次。
第一次賣血純屬偶然機遇,是許三觀想證明自己身體倍棒兒的一次沖動行為,但也是這一次,為許三觀帶來了當時想要的一切,娶妻生子,其樂融融。第二次賣血便是時隔十年之后了,許三觀的大兒子一樂把方鐵匠兒子的頭打破了,許三觀賣血去賠償。第三次賣血是因為當年戀愛對象腿受傷了,許三觀去看望時精蟲上腦把林芬芳睡了,把賣血賺來的錢買了十斤肉骨頭,黃豆五斤,綠豆二斤,菊花一斤作為對林芬芳的補償或者能夠說是報答。第四次賣血起因是遇到了當時的全國大饑荒,長期的饑餓讓許三多為了讓一家子吃頓好飯菜去賣血。第五次賣血是為了給大兒子一樂補身體。第六次賣血是因為二兒子二樂的隊長要來家里吃飯,為了招待好隊長,賣血去買肉買酒。第七次到第十一次賣血,是為了給得了肝炎的大兒子一樂治病,許三觀分五次在林浦、百里、松林、黃店、長寧等地醫院賣血。
2.炒豬肝和黃酒
書中,許三觀去賣血有幾次沒有吃炒豬肝和黃酒呢?三次。
第一次沒吃到炒豬肝和喝到黃酒是在許三觀第四次賣血后,這天是在他過生日的第二天,他想讓一家子吃頓好飯菜,但是拿著賣血賺來的三十塊錢來到勝利飯店卻發此刻這災荒年只有清水醬油陽春面。沒有吃到炒豬肝的許三觀感覺眼前一陣發黑,心跳得像是沒有力氣似的,胃也是一抽一抽的,其實這其中更多的是心理作用,賣血后必做的一道步驟被省略了,心理上的落差給了許三觀重重的一擊。雖然肚子里沒享受到美食,但在許三觀生日那天,他用嘴為自己做了一道爆炒豬肝,這個情節把貫穿小說的炒豬肝推向了高潮。以下是小說原文,是我最喜歡的部分,每次讀到那里都被深深感動。摘抄出來,以饗讀者。
最后,許三觀給自己做了一道菜,他做的是爆炒豬肝,他說:
“豬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鹽,放上生粉,生粉讓豬肝鮮嫩,再放上半盅黃酒,黃酒讓豬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蔥絲,等鍋里的油一冒煙,把豬肝倒進油鍋,炒一下,炒兩下,炒三下……”
“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一樂、二樂、三樂之后許三觀的話,一人跟著炒了一下,許三觀立刻制止他們:
“不能,只能炒三下,炒到第四下就老了,第五下就硬了,第六下就咬不動了,三下以后趕緊把豬肝倒出來。這時候不忙吃,先給自己斟上二兩黃酒,先喝一口黃酒,黃酒從喉嚨里下去時熱乎乎的,就像是用熱毛巾洗臉一樣,黃酒先把腸子洗干凈了,然后再拿起一雙筷子,夾一片豬肝放進嘴里……這但是神仙過的日子……”
屋子里吞口水的聲音這時又響成一片,許三觀說:
“這爆炒豬肝是我的菜,一樂二樂三樂還有你徐玉蘭,你們都在吞口水,你們都在搶我的菜吃。”
說著許三觀高興的哈哈大笑起來,他說:
“這天我過生日,大家都來嘗嘗我的爆炒豬肝吧。”
第二次沒有吃炒豬肝是在許三觀第五次賣血后,這次賣血是為了給一樂補身體把錢都給了一樂。第三次沒有吃炒豬肝是在許三觀第九次賣血后,賣完許三觀就暈倒了,醫院又給許三觀輸了700毫升的血。非但沒有賺到400ML的血錢,還賠了300ML的血錢,許三觀當然舍不得去吃炒豬肝了。
3.平等
“一千個讀者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每個人的生活,閱歷都不同,對同一事物的看待方式當然也不同。很多讀者認為《許三觀賣血記》是像《活著》一樣,講述小人物的悲慘故事,反映大時代背景下普通老百姓頑強的直面苦難的精神,我卻不這么認為。我認為這是一本關于平等的書,這與作者余華在《許三觀賣血記》韓文版自序的觀點相符。
讀第一遍的時候,我被小說的結尾所困惑,“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長得倒比眉毛長”,為什么余華要用這樣一句話作為全書的結尾呢?感覺有點突兀,起初我單純認為是為了表現許三觀直面困境時的樂觀主義精神以及他幽默的人設。當我讀第六遍小說時,我才明白結尾其實是與小說第一章構成完美的呼應。第一章文中這樣描述勝利飯店,“飯店是在一座石橋的橋,它的屋頂還沒有橋高,屋頂上長滿了雜草,在屋檐前伸出來像是臉上的眉毛”。許三觀的故事從賣血開始,幾乎每一次都有勝利飯店的見證。飯店用“勝利”二字命名,也隱喻著許三觀在不平等的歷史背景下的個人勝利。阿方身體因為賣血已經敗掉了,根龍因為賣血在飯店里就死了,只有許三觀沒有因為賣血而喪生,并且還能在年老時在勝利飯店一口氣吃三盤炒豬肝,喝一瓶外加二兩黃酒。時代給了他不平等的境遇,他卻在不平等中得到了平等的勝利。
“回憶過去的生活,無異于再活一次”,正如余華在《許三觀賣血記》中文版(再版)自序中引用馬提亞爾的話,每一次閱讀,書中的此時此景都能把讀者拉回到自己生活的的彼時彼景之中,思緒萬千中生命仿佛一次次的重生,這正是閱讀給我們帶來的精神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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