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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記錄下來很重要哦,一起來寫一篇讀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寫讀后感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芳華》讀后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芳華》讀后感1
這部電影我還沒看過,突然對原著產生了興趣,花時間看了嚴歌苓的《芳華》。作者筆下的每一個人物,都被定義在那個特殊時代的歷史背景中,從出生到青春再到晚年,悲慘的結局似乎是對“芳華”二字最貼切的注解,悲傷也是注定的成為這部小說的靈魂。
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逃不過時代的限制。經驗告訴我們,如果我們叛逆,就會遭到身邊所有人的背叛和辱罵,就會被那個時代拋棄。即使你的生活跌入谷底,奇跡也不一定會發生。
“碰觸事件”曝光后,幾乎囊括所有個人榮譽的軍區模范標兵的生活誰也想不到;婚姻失敗后,他選擇了孤獨,語氣自嘲;
當然,我們沒有想到,高貴美麗的大小姐在大肆揮霍青春后嫁給了一個“軍花子”,最終分手當了包租太太;
但最讓我感動的是,那個個子矮小,被人厭惡的平凡女人,在經歷了人生的風風雨雨之后,苦苦守候四十年,只為與心愛的人在一起的.寫照。從他們第一次見面的那天起就滿身是冬青……
我始終相信,世間有愛,動天地,泣鬼神。這是《芳華》的精髓所在,也是對善良人們最溫暖的慰藉。嚴歌苓的作品總是毫不留情地揭露社會底層的一些罪惡,讓我們看到平凡中的偉大,也看到偉大中的丑陋。其實,我們不需要過多地揭露他們每個人身上的丑陋,也不需要過多地揭露他們骨子里的爛根,因為在某個時代,任何行為都會被貼上那個時代特有的標簽。就像現在的我們,活在當下,身上就會烙上這個時代的烙印。
《芳華》讀后感2
偶然的機會,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曬書單,書店結賬時放在收銀臺處,于是順手拿來。
開會開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團的愛情故事。可能寫不出什么深刻的東西,劉峰就是那個時代的產物,很多時候,我們期望美好的人就應該有美好的結局,因為他善良,他未來就會很好,因為他付出了,他就會過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這樣,生活不會因為你付出就一定給你回報,因為你善良就給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點感覺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種體會,好像在我覺得最艱難的時候,我老媽也給我說過,你要堅強,你要長眼色,我也沒辦法,但是為了你我嫁給他了,我要養活咱們兩。
可是再難也就過去了。如果讓我回憶初中,我一點也不想回憶,好像那個房子就承載我全部的初中回憶,老媽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從六年級搬過去,到初中畢業毅然決然的填報志愿去姥姥家那邊的重點高中。有時候都很佩服自己,總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讓自己后來都很佩服的決策。
好在我逃離了那個初中,逃離了那個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來,我的一切都變得獨立,我已經不恨任何人,我一個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會像小曼一樣,非要渴求別人的關懷,母親的關懷。自我記事起,我的母親就沒有和我有任何親昵的動作,我想這可能和我姥姥爺爺的教師家庭有關系,他們也不是特別親昵。
但是我媽有另一種表達愛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認為對的事情,都會無條件的支持我。記得有張照片,我小學一年級的時候,胸前掛了一大把鑰匙,我那時候就能一個人回家開門了。
從學前班開始,我媽就沒送過我,因為小學放學是5點半,老媽下班是6點,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開門,那時候住在單身樓,門很高,我得爬上門口旁邊的煤氣灶。說實話那時候很羨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書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無憂無慮的跑,真的很羨慕,現在都記得那種羨慕的感覺。可是我從來沒有過。
寫完這一段,我突然發現從大學畢業我就選擇不回去,到現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覺,我覺得我永遠不可能回去了。
當然小曼極端了,我不會,我有自己獨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
第二點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視,趕出家門,什么也沒得到時,豁然開朗。其實從那時候開始,男人的認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這么簡單。
我們不僅要漂亮,我們還得能干。有用。這就是所謂的門當戶對,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關系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應該是互相牽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門,為什么還能得到豪門的尊敬?因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會,什么都不干,還會得到尊敬么?容貌與榮譽,都終將是過去。我們所有人都活在現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為了家庭犧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業一樣重要。
事業的提升帶來視野的提升,視野的提升帶來交際圈的提升,交際圈的提升帶來優質的感情,優質的感情永遠都是對等的交換,如果有一天你們不對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別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徹底的平等,因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擔過多的東西,可是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給孩子好的教育,想給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無謂的犧牲。
家庭主婦是最累的而且是無償的工作,為什么要做這么不劃算的買賣?
豁然開朗。
經濟獨立不僅僅只是說說而已。
《芳華》讀后感3
我尚未看過這部電影,但突然對原著起了興趣,花了些時間讀完了嚴歌苓的《芳華》。作者筆下的每個人物都被定義在那個特殊年代的歷史背景下,從他們的出身到他們的青春,直至他們的晚年,悲劇式的結局似乎是“芳華”這兩個字最恰當的注解,傷感也注定是這部小說的靈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開時代的限制,經驗告訴我們,若要悖逆就會遭到周圍所有人的背棄與唾罵,就會被那個時代所拋棄。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經跌落谷底時,奇跡也不一定會出現。
沒有人能夠預料到幾乎拿滿了所有個人榮譽的軍區模范標兵,在“觸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沒有人能夠預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門的纖纖柔弱的林妹妹,在經歷了兩段失敗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選擇了孑然一身;
當然,我們也沒有預料到出身高貴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揮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給了“軍隊二流子”,最終不歡而散淪為了包租婆;
但最讓我感到感動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厭惡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卻為自始至終都沒有表白的愛戀,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為在她至愛的人的遺像旁布滿了他們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終相信人間有動天地泣鬼神的愛情存在,這是《芳華》的文眼,也是給善良的人一種最溫暖的慰藉。嚴歌苓的作品向來在揭示社會底層的一些罪惡上時毫不留情面的,使我們能洞悉平凡中的偉大,卻也能窺測到偉大中的丑陋。其實我們不用過多地揭露他們每個人內心的丑惡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為在某個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為都會被張貼上那個年代特有的標簽。就如同現在的我們也一樣,生活在當下,身上也會帶有這個時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無論是哪個年代,無論大人物還是小角色,平凡或偉大,卑微或高尚,最終都會芳華落盡。或許,我們需要的是那多一點點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歲月,細細品味自己的過往,因為這些都是只屬于我們自己的獨特芳華!
我快步走向影院,輕輕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靜靜地等候電影的序幕拉開,獨享我自己的芳華......
《芳華》讀后感4
原諒我的后知后覺,現在才讀完《芳華》。好像每次都是這樣,有什么熱鬧的事,我總是會等人群散開之后才會前去看看。我不喜歡熱鬧,不喜歡擁擠。
劉峰死了,他終于解脫了,仿佛他活著就是為了拯救別人,他習慣了做一個好人,一個善良卻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團曾經的花朵,他們都離婚成單身了,心里有點高興。小曼,還會帶著思念繼續活著。我看完小說以后,我最大的感觸是,當她們老了的時候,總是會一遍遍談起在文工團芳華時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憶加自我解讀,記憶活了,每次都不一樣。或許她們現在覺得之前做的特別荒唐,但是在我們每個人的芳華里,似乎都是這么稀里糊涂,做著長大后看著不靠譜的事情。如果,每個階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確,那當我們老了的時候,我們回憶什么,我們談論什么?是的,曾將堅持的,現在覺得一點都不重要了。
每當想起自己芳華時代,也會覺得滑稽、羞澀,但是一點都不會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個男人當他是個窮小子的時候,他會為你排很長的隊只為買一杯你喜歡的奶茶,他會在坐公交車的時候用胳膊為你擋住擁擠的人群,他會在過馬路的時候牽著你的手讓你走在左邊,他會記得你的例假為你沏一杯紅糖水,他會陪你逛街吃小吃。他會喜歡你卻不敢靠近你,遠遠地疼著你,因為男人的自信來自于金錢,當他看到別人開著豪車,自己只能和你擠公交車的時候,他不自信了,他愛的卑微而溫暖。男人后來有錢了,他認識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覺得被伺候、奉承,感覺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給她錢,讓她去買喜歡的.東西。他自以為的這就是給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覺得有些難過,為什么愛情不能那么純粹,無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顆始終如一的純粹的心。劉峰愛了林丁丁一輩子,或許當他離開文工團的時候就不愛了,可他固執不敢去愛別人。何小曼(沈小曼)愛了劉峰一輩子,可是一直沒有開口。就這樣,錯過了就是一輩子,就成了活的記憶。那些順風順水、所謂正確的事似乎不被記憶識別。
《芳華》不是讓我們舍棄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識別善良,去善待善良。因為覺得可惜才會珍惜。珍惜身邊每個善良的人。
《芳華》讀后感5
雙休日兩天,把《芳華》一書看完了,相對于電影而言,書描寫的人物更精,時間跨度更長,情節也更細,而且書中所表達的反思與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說,嚴歌苓的書確實令人不忍釋卷,看起來不累,但卻也透著一股淡淡的悲觀與哀愁。寫的不僅僅是文工團的青春芳華,可能也正是那一整個時代人的青春芳華。不是嗎?在當時的中國,各行各業都有劉峰這樣的“活雷鋒”,也有林丁丁這樣的利已主義者,既有小曼這樣的被團隊排斥者,也有蕭穗子這樣冷眼旁觀者。
“我們是信仰平凡即偉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績,就是精英,好幾十年我們平凡得美滋滋的。時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誨我們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們生來還不夠平凡。”“正如那個時代對于人的要求:全因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擱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強調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確保那份平凡的不變。平凡了,才好使喚;對我們來說,平凡的劉峰真是好使喚。”“于是誤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愛。因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
從人性的角度來說,因為大家平凡,沒有個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廠機器上的螺絲釘,因為個性的泯滅,才能讓政治發動來得如此迅猛與高效。而也正是因為政治性高于個性的存在,才會有那么多悲劇的產生。
郝淑雯和蕭穗子在文末的對話:“我們那時候真夠操蛋的,把背叛當正義。”“那就是背叛的時代。時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時候,真覺得滿腔正義。”
當時的時代,試圖控制一切,所以鼓勵互相舉報,鼓勵互相背叛,鼓勵互相監視。所以,有林丁丁對劉峰的背叛,有少俊對蕭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對劉峰的背叛,有眾人對劉峰的背叛。這一切背叛讓我們對人性有了更深的認識與思考。一旦被擺上了神壇,就被綁上了祭壇!“那個劉峰,為我們修這個做那個,不停地做一堆無成就的瑣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積月累,一大堆的無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個當今誰也不需要、誰也不尊重的人了,這種人就叫好人。”他對所有人好,對自己心儀的對象小心翼翼地表達著好感,對臟活累活搶著干,堅持著不麻煩任何人,堅持著幫助所有人。這樣的高大全,因為一個偶然的事件,而變成一個眾人打罵的自我分析與定位的“最難聽的壞話是劉峰自己說出來的,他說他學雷鋒,內心是個資產階級的茅坑,臭得招蒼蠅,臟得生蛆。”
劉峰是一個好人,而且是身邊的好人,但是作為人,他應該有七情六欲,應該有缺點,而因為宣傳的需要,將他的優點與成就無限放大與神化,也就造成了眾人對這種神化的人的疑心,而一旦群眾發現這種神化破滅的時候,那就容易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文中所言:“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我們高不了,我們要靠一個一直高的人低下去來拔高,要靠相互借膽來體味我們的的高。為什么那群可憐蟲,十幾二十歲,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領,只有在融為集體、相互借膽迫害一個人的時候,才覺得個人強大一些。”這與《烏合之眾》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眾擁戴的英雄一旦失敗,今天就會受到侮辱。當然名望越高,反響就會越強烈。在這種情況下,群眾就會把末路英雄視為自己的同類,為自己曾向一個已不復存在的`權威低頭哈腰而進展報復。”“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愿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平安的歸屬感。群體只會干兩種事——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自小缺少父愛,于是便偏執般的渴求母愛,甚至不惜用重感冒來換取母親的一個久久的擁抱。寄人籬下的非人生活與現實讓她堅決地離開了家。然而在文工團里,她依然找不到歸宿與認可,他是團隊中的異類與被排斥者,“一個始終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識得善良,也最能珍視善良。”所以,她在劉峰即將離開文工團時,是唯一一個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劉峰老了生病的時候,仍然留在在他身邊照顧著他。由于小曼缺乏愛,所以,當劉峰在眾人嫌棄小曼“餿臭”的時候,站出愿和她伙伴時,她的心,便永遠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劉峰,那個會愛的劉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時候,就死了。雖然外表柔弱,但卻有著與那個時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該有的心思與算計。在文工團的目的就是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運與她開了一個玩笑,一婚的時候高攀上了將軍之子,但卻在將軍家中不受待見。二婚的時候遠渡澳洲,卻在異國三年,黯然回國,最后只能成為幫人看護豪宅的保姆。因為觸碰事件,因為她的揭露與坦白,改變了劉峰的人生軌跡。而在她的心目中,劉峰是神,是遠離他們的另類,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活雷鋒。所以他說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鋒不行”這,或許可以解釋她對劉峰的觸碰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為,讓人不由得疑心文工團里的她或許是一個演技高明的雙面人。
讀到后面,才覺得這個人物也很立體與飽滿。在團隊中,她是分隊長,負責管理與協調這群小兵,但與此同時,她也是團隊的一員,也有著這個團隊中的個性與屬性。所以,她能為維護團隊面子,揪出那個“弄虛作假”的人,也能為了奇異的“競爭心理”,勾引了蕭穗子的男友,并說服男友,一起出賣了蕭穗子。這不由得讓我們對那個告密與背叛的時代感到不可思議。
《芳華》一書,描寫的群體很特殊,但其實文工團所發生的種種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國改革大潮中的縮影。在那個日新月異,一日三變的時代里,每個人都在演繹著不同尋常的自已。每個人都面臨著打碎自己,并重構自己的使命。緬懷過去的青春,是一種情懷,也是一種不可思議的自我嘲笑。每一個人的青春年華不是這樣的呢?或許正是由于青春年華的青澀、單純、自我才讓青春顯得那樣的彌足珍貴,也才讓我們更加珍惜現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將到來的未來!
《芳華》讀后感6
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要出嫁了,是騎自行車呢,還是坐寶馬?是穿大紅花布衣呢,還是白色婚紗?這就是文章的語言表達了。言之無文,行而不遠。“文“就是文采,文章的流傳一是憑內容,再就是靠語言。沒有好的語言再好的內容也難流傳。本書的66位作者中有部分是作家、省市作協會員,也有些人從事的工作與文字不相關,但大家的文字都很美很有感染力。
可是我最喜歡的卻是麥芽糖,航埠人叫白糖餅,吃著香嚼著甜,吃完了還用舌頭在嘴邊舔來舔去,真的是“吃著舌頭舔著鼻頭”。吃了一塊又想去買一塊。——全國著名作家陳才這里“用舌頭在嘴邊舔來舔去“的細節描寫把白糖餅的美味逼真地刻劃了出來。用筆極省,只用一”舔“,便出神入化。
考上航埠中學初中部,整個暑假,家里洋溢著那種“揚眉吐氣“的喜悅氣氛,媽媽逢人就夸,走起路來也風風火火,昂首挺胸。——只寥寥數語,秦景昌就寫出了媽媽因兒子考上初中時的高興得意情狀。
那只手青筋凸起,瘦骨嶙峋的,卻如梭子般上下翻飛,又如龍爪般飛舞。他整個人附在黑板前,像一個在五線譜上跳舞的精靈,剎那間連黑板也被賦予了靈魂,牢牢抓住了我們所有人的心。——林茗描寫的數學老師陳德輝,形神皆備。“五線譜上跳舞的精靈”比喻中含比喻,符合數學老師黑板上畫線條的特點,精彩極了,讀之不忘。
空氣也是好香的,這香味細細碎碎地落在身邊,在食物中,在話語里,亦在心里,日復一日,我的心總是被這甜美溫暖的香味勾去了。——呂虹生長在橘區,對橘感情深厚,對橘花寵愛有加。用排比、夸張的手法,把橘花之香描寫得淋漓盡致,寫出了對橘花的贊美,更寫出了對生活的摯愛。
一個人站在窗邊的梧桐樹影里,搖頭晃腦地聽起來,身一顫一顫的,腳一抖一抖的,頭一擺一擺的。雙手雖然抄在胸前,可那交叉的手臂,卻像一對合著但正準備張開的鷹翅,仿佛突然之間,就會把陳老師帶出窗外,帶上云端,在藍天下盡情翱翔一番呢!——毛蘆蘆筆下的陳炫華老師,陶醉于音樂的美妙中,與講課時判若兩人。一比喻一排比,人物神態畢現,最后一句更是神來之筆。
陽光,一寸一寸溫柔地撫摸著他干裂的手,撫過他那老樹皮一樣粗糙而深黯的臉。外祖父已經很老很老了。
房梁上鏤空的雕花也都結滿了蜘蛛網,一絲一縷都在勾勒著被時光冷落的凄涼。房間的軒窗臺上,鋪滿厚厚的灰塵,多了一分沉默,木質的窗欄緊緊地閉著,像緊閉的雙唇。
古典的瓦檐默默地與斜陽深情對望,估計只有它才能讀懂外祖父的.心思,才能明白這暮色中天際的蒼茫。
——這三段文字優美又凄美。比喻、擬人、移情手法的運用,把一座老屋,一個老人進行了無縫對接,寫老人似乎是寫老屋,寫老屋又確實在寫老人。作者通過這種詩意沉郁的文字引領我們走進那老屋老人,去品咂時光的不可挽回和感嘆歲月的無奈。這完全不像出于業余作家之手。對作者的表達,除了贊嘆,還有仰望。
“這賣飯菜票的老嚴頭,身軀壯碩,性情開朗,常和學生開玩笑。小小的售票窗口,被他熱情的笑臉擠得滿滿的,學生的心里便有了暖意。”
“仿佛讓我在時光隧道穿行40年,與那段青春撞了個滿懷,記憶的河流瞬間決堤,昔日常山港的朵朵浪花濺落成無數晶瑩而炫亮的小星星,在腦海里閃爍”。
“記得收到錄取通知書的當天,我父親就把我戶口從農村里遷出來了,其實離報到還有一個多月,沒有必要那么急。”
鄭紅芳、許茗、琚華的這些文字,可圈可點,可讀可品。書中這樣的例子是舉不盡的。
本書的語言還有一大特點,風趣幽默。仔細品味,口水要流出來的。“姜家山村北頭,有爿飲食店,供應天蘿筋(油條),燒餅和糖球,味道很不錯。可惜我沒錢。不過去聞聞油香、糖香和燒餅香,咽咽口水也是可以的。”
“牛被打聽話了,服帖了,就俯首甘為孺子牛了”。“農村廣闊天地,牛也大有作為”。“耕牛是個寶,生產少不了。”
“書店出來,走到外灘吹下洋風,感受一下十里洋場的海派氣象”,據不完全回憶,三年高中和女同學說過的話大概有四句,其中兩句是回答女生“秦建平,你今天忘記擦黑板”時說的“噢”。
這些語言是多么有趣,多么鮮活,質樸中顯智慧,幽默中露才華。周雨華,建行陳剛,秦建平,這種行文風格,很讓人喜歡,這種語言也很有魅力。
品《芳華》的語言,正如品美酒,你可以細細品;又如吃大排,你可以大快朵頤。你可以獨自欣賞,也可以與人同賞。你可能喜歡大紅花布,也可能欣賞白色婚紗。不管何種形式,新娘子都是最美的。喝酒吃肉看新娘,怡然之樂會從心中自然溢出。
一場愉快的旅行,一次心靈的相交。行文至此,本該結束了。但有篇文章,不說一下,恐怕會有遺珠之憾。這就是童建華的《父親的果園》。這是全書中唯一的一篇采用雙線結構來寫的。寫父親的果園,其實是寫已逝的母親。不細心閱讀,可能不易體會。
煌煌44萬字的書,用這5000多字來介紹,肯定是掛一漏萬的,何況一千個觀眾就有一千個哈姆萊特。希望不吝賜教,等待大家的好戲。
《芳華》讀后感7
看了小說也看了電影,看完陷入極度的悲傷之中。電影里的結局說:之后的他看起來那么知足,那么冷靜。
歲月漫漫,芳華剎那,在那個時代,劉峰的善良只剩一個人的茍延殘喘。那個年代,好人好像就不配擁有青春!他那么善良的對待一切,命運又是怎樣對待他的?從一個處處都是標兵的楷模到最后變成被處處欺負的戴著假肢的殘疾人,前后的反差令人痛心疾首!在那個盲目幾乎病態的社會,好人好像就變成了一種病態,可善良并不被善待。所有人都習慣了劉峰的好,可他也是個凡人,他不是圣人,為什么連一點煙火氣都不允許他有?我們總說一個人對集體影響多么糟糕,很少有人看到一個集體對一個人的影響,集體對人的影響是從精神上靈魂上碾壓的,是終生的無法釋懷的影響!我相信若一個集體是善待個人的,那么這個人一定會倍加珍惜這個集體!
只有小曼最珍惜他。小曼,劉峰都是被那個時代那個集體所毀掉的人!小曼的一生可以說是十分令人悲傷的,父親的早逝,母親的改嫁,新組建的家庭所帶來的'痛苦,當兵入伍后的心酸,到后來的精神出現問題。讀完后悲傷心疼充滿了整個心房!這就是為什么小曼最能珍惜理解劉峰,就像文中說的那樣,一個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識得善良的重要。
佛語有言:“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
只有眾善夠重,諸惡才能被誅。如果這個世界還不夠好,不是說做好人沒好報,只能說我們的善良還太少太單薄。
列夫·托爾斯泰曾說:
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結果,那也不能稱為“善”,“善”是超乎因果聯系的東西。
聰明是一種天賦,而善良是一種能力!愿所有人都擁有善良的能力。
《芳華》讀后感8
12月22號,在漢莎航空各種理由的延誤中,我讀完了嚴歌苓的小說《芳華》。
說起來,嚴歌苓的小說近幾年我都不怎么讀了。可能是年紀漸長,經歷了幾場真正的生離死別,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別悲情的文藝作品。記得讀過她的最后一本小說是《小姨多鶴》,基本上是一手書一手紙巾讀下來的,眼睛哭腫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陣子,一想到這書的一些情節還是會忍不住悲從中來。不得不說,作者的筆力實在是上佳的。所以當看到炒得沸沸揚揚的電影《芳華》原作是嚴歌苓的時候,我毫不猶豫買了電子版的書但是并沒有打算立刻看。隨著電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來越多褒貶不一的評論弄得我心癢難耐,于是終于決定翻出小說來自己看完再做評價。
這本小說用一種平淡的,娓娓道來的語調,在一些看似不經意的輕描淡寫中,道盡了人性的復雜,世態的炎涼。仔細想想,小說里面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壞人,但每個人都多多少少有著些上不得臺面的陰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適的,冠冕堂皇的環境,這些小心思便能將集體中的大多數人迅速串聯起來,從而造成對某些人不可逆轉的惡劣后果。而受害者們,可能他們都不知道該怪罪誰!這樣看似冤無頭,債無主的事件中,每個做了惡的人其實心里是有數的。一個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實是很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的。即使被大環境所迫,不得不跟著一起做點壞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還是會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惡說起來容易,做起來貌似也不難,但有時候堅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價的。可是堅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價更高昂。
小說中提出了一個很奇怪的悖論。文中主人公劉峰是個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勞任怨不求回報。可是一個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會覺得他不真實,像一個假人。幾乎所有人都在意識或是潛意識里認為他一定是偽裝了自己,希望他出點什么事情。不然一個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樣!于是當所謂的‘觸摸’事件發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約而同松了一口氣,放下了一顆心,說:看吧,看吧,還不就是個齷齪的普通人,裝什么裝!而這樣一個人的跌落神壇注定是會直落地獄的。因為人間是給凡人留的`,留給他們仰望圣人,唾棄惡人。
文中寫到那個英雄事跡被極度夸大的姑娘。在她發瘋之前有一句話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寫到:‘(她有點不明白,自己)明明活著,怎么就進入了這種永垂不朽的狀態!’這個意思細思極恐。那一分鐘我有一念閃過:雷鋒同志如果沒有在那么年輕的時候去世,不知道還會不會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劉峰是結過婚,有個女兒的。他許多年四處流浪,辛苦賺錢寄回老家把她養大,但在劉峰的追悼會上,他女兒劉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這個被她父親辛苦養大的姑娘對父親的感情是疏遠還帶著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這里,我還是之前那個非常無力的感覺,面對這樣一個局面,我不知道該埋怨誰!
就在這種緩慢流淌的無力感,糾結感以及憂傷感中,我看到了書的結尾。不期然地,最后幾段真正觸動到了我的內心,終于是流下了眼淚。也難怪有人說,這世上最能賺人眼淚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嚴歌苓這本書如此地不催淚也有點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說之后,我的整體感覺是非常正面的。一個篇幅不長的故事,沒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節,沒有激烈的感情沖突,甚至小說的寫作手法都有一點報告文學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許多隱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沒有書寫出來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卻一直牽引著我把書一口氣看完了,還蠻過癮的。嚴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證明了她就是一個好作家。
在小說開篇不久,我看到一個情節,當時就決定了,不要去看電影。小說中寫到文工團的練功房,說姑娘們穿著燈籠褲在練功。作為在70年代末已經很能記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記憶中,那時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園里,公園里,很多職業的,業余的熱愛各種運動的男男女女都穿著那種飄飄動的,棉綢的,藍色,黑色的燈籠褲。一來通風透氣,二來,吸汗。而文工團里,常年在地板上揮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傷?而想到馮導的電影海報上那一條條白花花的大腿,就覺得自己一點也不信服。所以,電影不看也罷。
不過,小說還是好看的。非常推薦!
《芳華》讀后感9
初識嚴歌苓,之于《芳華》。馮導的才華與情懷賦予《芳華》鮮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華記憶與感傷。
不言而喻,人們總會驚嘆于馮導背后的女人、《芳華》背后的女作家——嚴歌苓。
簡單直接的描述這本書,故事發生在二戰時期的上海,一名中國女子,在兩個猶太男子之間的情愛糾結。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嚴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發現柏林墻一個展覽館里“陳列”著很多故事。“有一個故事說的是一個小伙子跟一個女孩子在東柏林訂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愛著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機會,他在歐洲見到一個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帶到東柏林,偷了她的護照,讓他的未婚妻假冒那個歐洲女孩,用歐洲女孩的護照過了關。”
在文中的關系則是,主人公玫愛上剛逃到上海的猶太男子彼得,在“終極解決方案”就要實施之際,玫為了讓彼得去美國,臨時抓了個與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終玫用彼得的錢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護照讓彼得去了美國。
對這本書的簡要評價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盡管故事的主線以愛情為主,可作者將其與二戰時期、混亂不堪的上海相結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間的愛情。文中除了對男女愛情發展狀態及心境的描述細致入微之外,也將讀者帶入到二戰時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讀者對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說中有這樣的描述:“首先告訴你的這個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猶太難民卸貨一樣傾瀉在碼頭上……一船接一船的猶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時候,在上海靠岸的遠洋輪嘩啦一下打開底艙,里面裝成緊緊實實:一個巨大的人餅。那就是從集中營直接上的‘貨’……告訴你的這個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種人。這個上海的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勉強把有英國國籍的塞法迪猶太闊佬看做人,猶太闊佬又把俄國流亡的猶太人勉強當人看,而所有這些人再把有錢的中國人勉強當人看,把沒錢的中國人完全不當人。再來看看中國人。中國人在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強當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錫克人當‘紅頭阿三’,把歐洲來的猶太難民當‘猶太癟三’。假如中國有個說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這樣的描述為主人公的出場和之后的選擇做了充足的鋪墊。也不難理解,在這樣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愛之人—彼得,為逃離這個終將不屬于他的城市的不擇手段和靈活應付,與另外一個深愛玫的猶太人—杰克布的樂觀正直、自我發現并自我成全、對玫義無反顧的愛形成鮮明對比。
2、愛情之外的親情
除了對于三位主角的情愛關系進行描述之外,文中對于枚與父親及繼母的親情也讓人心有觸動。
玫十二歲時母親逝世,父親后來找了一個上海本地女人凱瑟琳,凱瑟琳只比玫大六歲,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氣愛慕虛榮的繼母。此后,便有了玫為避開繼母而離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驕縱是父親對他的寵愛。
正如文中所說:“我們父女都有別人不認識的一個方面,這個方面只有父女面對時才活過來。一旦我和父親以我們血緣中特有的面目出現,一切都盡在不言中。沒有比那種理解、原諒、接受更徹底了。冒犯還沒出現,就已經被原諒了,不管我一生還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這個時候看著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這樣無言偉大,讓人動容的親情。
盡管玫不喜歡繼母,但后來在父親離開上海,她與繼母相依為命的日子里,繼母表現出一種長輩般對玫的關心。甚至在勸說玫認識到杰克布才是真的愛她的時候,不惜出賣自己的秘密。只為了玫好,讓她認真考慮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強盜都會讓她無憂憂慮過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愛她。在越來越艱難的貧窮日子里,繼母也大方的將自己的積蓄拿出來維持一家的開支。
3、親情之上的愛國與正義
作者除了對男女愛情和家庭親情描述之外,還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戰愛國人士的犧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輕的闊少年溫世海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紀,脫離優越的家庭而選擇做一個隨時有生命危險、前途未定的游擊分子,不惜一切代價,奉獻著自己的'力量,可見這個男孩的勇氣可嘉、愛國之心。
后來,也有深愛玫的杰克布加入到這場正義與非正義的抗爭中去。
4、愛情下的人性窺探
作者除了對男女愛情和家庭親情描述之外,還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戰愛國人士的犧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輕的闊少年溫世海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紀,脫離優越的家庭而選擇做一個隨時有生命危險、前途未定的游擊分子,不惜代價奉獻自己的力量,可見這個男孩的勇氣可嘉、愛國情懷。
作者對于玫與彼得、杰克布的愛情糾葛與其中的人性變化環環相扣,描寫的直接鮮明、接地氣。玫在經歷與彼得的一見鐘情之后,慢慢認清彼得的精明能干與唯利是圖之后,將自己與彼得狂歡之后的平靜描寫為一種“自我厭惡”。
彼得把錢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開始他一天十四小時的辛勤工作,而玫則開始漫長的一整天的自我厭惡。作者描寫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條,每個行為完成一項任務,每個任務離預答的目的地更進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與此相反,是杰克布對玫的疼愛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樣的不幸和困難,都保持的樂觀,在與玫約會時,總是花光自己的錢給玫點一桌子她愛吃的東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護照顧玫的男子漢。
最終,玫在一次次的掙扎糾結中,選擇了杰克布,也愛上了杰克布。
故事講到這里,就結束了,歡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漸升溫,春暖花開的日子里,愿你踏實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芳華》讀后感10
在我看來,理想應該是用來實現的,而不是嘴上說的。真正有理想的人不會在意細微的得失,不會為了一時的榮辱而讓自己被限制,有理想的人了解自己有什么樣的狀態和水平、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樣的東西、并且明白怎樣去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實現自己的目標,除此之外的瑣事都與他無關,他知道自己的強大才是對抗命運的最強資本,除此之外別無他法。如果有人質疑這是強調個人主義,對,沒錯,就是個人主義。一個人首要要自己有價值才能為團隊和集體帶來價值,團隊需要的是隊友,而不是累贅。
在集體主義的年代,擁有理想常被看作異端。文工團的眾人有理想嗎?我不知道,原著也中看不出來。但是文工團那樣的集體并不是一個很好的發育理想的溫床,眾人也許以為他們能在文工團待一輩子,所以理想什么的無關緊要,跟著形勢走就行了。書中沒說蕭穗子是怎么成為的作家、郝淑文的丈夫怎樣開始了做生意、退伍傷員劉峰又是怎樣想起了賣盜版書,但我想其中或多或少都是有理想的作用的。離開了集體的蔭庇,賺錢養家、發家致富成為了他們最大的理想,這理想來的有點晚,有點被動,但好歹讓他們有了生活的意義,他們的理想就是生存。
當生存變成了理想,這是理想最大的悲哀。
理想應該是向導,應該是指路明燈,是看更多的風景、見識更多的人、追求更好的生活。理想是每一段生活的高潮,是苦難和喜悅的交接處、是自我成長的現在與不可預見的未來的連接點。在文工團的時候,劉峰把愛情當成了理想,他的理想就是林丁丁,在他看來,這是窮小子的自己的一次翻身,是自己所能得到的最高獎賞。
劉峰把自己的理想放的太低,事實上劉峰與林丁丁完全不在一個層次。這種差距,林丁丁是知道的,所以她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一個平日里的高尚形象走下神壇和她告白。讓林丁丁抗拒的不是劉峰個人,而是處在文工團里和他們一樣身份的劉峰身上黨員、學雷鋒標兵的光環,帶著光環的劉峰像個圣人。假如劉峰沒有這層光環,林丁丁會像接受攝影干事一樣接受他。假如劉峰的光環更加強大,嬌氣忸怩如林丁丁也許也會試著依附他。劉峰追求愛情沒有錯,錯就錯在他是以理想為代價追求愛情的,這砝碼放的也太重了,難怪天平會倒塌。
最后一個因素,個人。通過這個因素我想要說明,人一定要了解自己,對自己保持清醒客觀的認識,不能自我膨脹,更不能自我貶低。卑微如何小萍,在文工團時期受盡欺壓,卻不受眾人的嘲笑和干擾,堅持練習自己的舞蹈,她深知文工團是她唯一的出路,她只能把握這一條出路。讀書筆記.令人可惜的是,后來發生中越戰爭時,在一線戰場的后方醫院里,救死扶傷的她成了英模護士,一瞬間反而接受不了現實的反差,經歷了一段時間的`精神分裂。原著中沒有說明何小萍最后是怎么恢復的,但是我認為,能恢復正常對于何小萍來說實在是慶幸。
就芳華一書而言,何小萍是所有角色中最努力上進的,如果何小萍對個人的認識沒有那么偏差的話,她一定會有一個比現狀好得多的結局。客觀真實的自我評價包括兩方面,一是自己對自己的認識,另一個是別人對自己的評價。何小萍經歷的人生中,在成為英模護士之前,何小萍受到的評價都是比較差的。在家庭里,何小萍是無足輕重的,來到文工團以后,何小萍又是地位最低的。連續受挫的經歷讓她對自己有了一種貶低的意識,好像只有這樣才能符合大眾對她的評價,才能迎合眾人。何小萍這樣做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根本改變不了現實。
盡管這樣,這還不是何小萍最大的錯誤,何小萍最大的錯誤應該是文工團給騎兵團和軍馬場演出的那一次裝病行為。那個事件發生的背景是在劉峰被處理到伐木連之后,劉峰離開后,何小萍對文工團眾人心灰意冷徹底失望。想借此機會離開文工團,她的目的達成了,同時也給自己留下了最大的污點。如果何小萍沒有做出那一次裝病行為,她的命運就可能和文工團眾人一樣,沒有污點的何小萍仍然能為了自己堅強的活著,毫無疑問她會過上比結局更好的生活。
沒有把握好自我的還有一個人,那就是劉峰,劉峰的經歷讓人惋惜,并不是說好人就喜歡平凡,劉峰這個好人對平凡是沒有感覺的,無論什么樣的日子在劉峰眼里都不會平凡。從書中劉峰與何小萍祭奠陣亡戰友那段就能看出,劉峰的思想極其開明,在他看來,從戰場上下來還命大活著,比起犧牲的戰友們已經好很多了。劉峰的這種思想貫穿他的整個生命,個人對劉峰來說無足輕重,他更關心集體,更關心別人。在文工團的時候,比起自己,他更關心林丁丁,所以才有了觸摸事件。
書中關于觸摸事件的那一段描寫是也是比較讓人揪心的,已經成為了黨員的他本來可以走的更遠,劉峰是有機會提干成為干部的。試想,如果劉峰成為干部,擁有了更高的層次,擁有了更多的資源,林丁丁還會那樣無情的拒絕他么。如果劉峰成為了干部,他就有機會在部隊中發現更多比林丁丁優秀的人,到時候劉峰是否會對林丁丁保持同樣的感情還未可知。
處在一群生來優秀的人中間,被愛情迷昏頭腦的劉峰沒有對個人保持理性清醒的認識,這是芳華中的一個傷疤。揭開這道傷疤,我們看到了好人走向平凡,看到了人性的丑惡,看到了弱勢群體的遭遇,若是沒有這道傷疤,我們的好人劉峰可以成為非常優秀的人。人總是會犯錯誤的,經歷錯誤才能得到成長,犯錯誤自然是要付出代價的,劉峰在關鍵時刻的犯下的一個錯誤讓他失去了自己的右臂和大好的前程,劉峰最后平凡的結局相信是所有讀者都不想看到的。沒有辦法,人生沒有回頭路可走的。
希望我們能戰勝環境、堅持理想、貫徹個人。挺起一身錚錚的傲骨,在時代變化的狂潮中散發光芒。
愿歷經磨難的我們芳華永駐、青春不朽!
《芳華》讀后感11
雙休日兩天,把《芳華》一書看完了,相對于電影而言,書描寫的人物更精,時間跨度更長,情節也更細,而且書中所表達的反思與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說,嚴歌苓的書的確令人不忍釋卷,看起來不累,但卻也透著一股淡淡的悲觀與哀愁。寫的不僅僅是文工團的青春芳華,可能也正是那一整個時代人的青春芳華。不是嗎?在當時的中國,各行各業都有劉峰這樣的“活雷鋒”,也有林丁丁這樣的利已主義者,既有小曼這樣的被團隊排斥者,也有蕭穗子這樣冷眼旁觀者。
時代: 平凡 背叛
“我們是信仰平凡即偉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勞,就是精英,好幾十年我們平凡得美滋滋的。時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導我們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們生來還不夠平凡。”“正如那個時代對于人的要求:全因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擱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強調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確保那份平凡的不變。平凡了,才好使喚;對我們來說,平凡的劉峰真是好使喚。”
“于是誤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愛。因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
從人性的角度來說,因為大家平凡,沒有個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廠機器上的螺絲釘,因為個性的泯滅,才能讓政治動員來得如此迅猛與高效。而也正是因為政治性高于個性的存在,才會有那么多悲劇的產生。
郝淑雯和蕭穗子在文末的對話:“我們那時候真夠操蛋的,把背叛當正義。”“那就是背叛的時代。時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時候,真覺得滿腔正義。”
當時的時代,試圖控制一切,所以鼓勵互相舉報,鼓勵互相背叛,鼓勵互相監督。所以,有林丁丁對劉峰的背叛,有少俊對蕭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對劉峰的背叛,有眾人對劉峰的背叛。這一切背叛讓我們對人性有了更深的認識與思考。
劉峰:一個時代的好人
一旦被擺上了神壇,就被綁上了祭壇!
“那個劉峰,為我們修這個做那個,不停地做一堆無成就的瑣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積月累,一大堆的無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個當今誰也不需要、誰也不尊重的人了,這種人就叫好人。”
他對所有人好,對自己心儀的對象小心翼翼地表達著好感,對臟活累活搶著干,堅持著不麻煩任何人,堅持著幫助所有人。這樣的高大全,因為一個偶然的事件,而變成一個眾人打罵的自我分析與定位的“最難聽的壞話是劉峰自己說出來的,他說他學雷鋒,內心是個資產階級的茅坑,臭得招蒼蠅,臟得生蛆。”
劉峰是一個好人,而且是身邊的好人,但是作為人,他應該有七情六欲,應該有缺點,而因為宣傳的需要,將他的優點與成就無限放大與神化,也就造成了眾人對這種神化的人的懷疑,而一旦群眾發現這種神化破滅的時候,那就容易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文中所言:“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我們高不了,我們要靠一個一直高的人低下去來拔高,要靠相互借膽來體味我們的的高。為什么會對劉峰那樣?我們那群可憐蟲,十幾二十歲,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領,只有在融為集體、相互借膽迫害一個人的時候,才覺得個人強大一些。”
這與《烏合之眾》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眾擁戴的英雄一旦失敗,今天就會受到侮辱。當然名望越高,反應就會越強烈。在這種情況下,群眾就會把末路英雄視為自己的同類,為自己曾向一個已不復存在的權威低頭哈腰而進行報復。”“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愿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群體只會干兩種事——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關愛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愛,于是便偏執般的渴求母愛,甚至不惜用重感冒來換取母親的一個久久的擁抱。寄人籬下的非人生活與現實讓她堅定地離開了家。然而在文工團里,她依然找不到歸宿與認可,他是團隊中的異類與被排斥者,“一個始終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識得善良,也最能珍視善良。”所以,她在劉峰即將離開文工團時,是唯一一個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劉峰老了生病的時候,仍然留在在他身邊照顧著他。由于小曼缺乏愛,所以,當劉峰在眾人嫌棄小曼“餿 臭”的時候,站出來自愿和她搭檔時,她的心,便永遠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劉峰,那個會愛的劉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時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雙面人
雖然外表柔弱,但卻有著與那個時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該有的心思與算計。在文工團的目的就是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運與她開了一個玩笑,一婚的時候高攀上了將軍之子,但卻在將軍家中不受待見。二婚的時候遠渡澳洲,卻在異國三年,黯然回國,最后只能成為幫人看護豪宅的保姆。因為觸碰事件,因為她的告發與坦白,改變了劉峰的人生軌跡。而在她的心目中,劉峰是神,是遠離他們的另類,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活雷鋒。所以他說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鋒不行”這,或許可以解釋她對劉峰的觸碰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為,讓人不由得懷疑文工團里的她或許是一個演技高明的雙面人。
郝淑雯:光鮮背后的陰暗
讀到后面,才覺得這個人物也很立體與飽滿。在團隊中,她是分隊長,負責管理與協調這群小兵,但與此同時,她也是團隊的一員,也有著這個團隊中的個性與屬性。所以,她能為維護團隊面子,揪出那個“弄虛作假”的人,也能為了奇異的“競爭心理”,勾引了蕭穗子的男友,并說服男友,一起出賣了蕭穗子。這不由得讓我們對那個告密與背叛的時代感到不可思議。
《芳華》一書,描寫的群體很特殊,但其實文工團所發生的種種遭遇,正是那四十年中國改革大潮中的縮影。在那個日新月異,一日三變的時代里,每個人都在演繹著不同尋常的自已。每個人都面臨著打碎自己,并重構自己的使命 。緬懷過去的青春,是一種情懷,也是一種不可思議的自我嘲笑。每一個人的青春年華不是這樣的呢?或許正是由于青春年華的青澀、單純、自我才讓青春顯得那樣的彌足珍貴,也才讓我們更加珍惜現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將到來的未來!
《芳華》讀后感12
一代芳華人已逝,面目全非,雖然他們談笑如故,可還是不難看出歲月給每個人帶來的改變。一個始終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識得善良,也能珍視善良。
因為電影被撤檔,我去看的這本書。其實這算不上一本多溫暖的書。
很多人跟我一樣,在看完《芳華》這部電影后撿起了原著一口氣讀完,發現原本期待的唯美青春,其實是在用激情蕩漾襯托灰色的人性。
《芳華》透過故事的講述者蕭穗子的眼睛,讀者可以望見上世紀七十年代,一群從大江南北招募而來進入部隊文工團的.少男少女,望見劉峰、何小曼、蕭穗子、林丁丁、郝淑雯等一個個鮮活的人物和他們所經歷的殘酷的青春、隱忍的愛情和坎坷的人生。
《芳華》讀后感13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經了,典型老實人 正直倆字貫穿一生。唯一不正經的一次還被抓住通過觸摸事件為線索才展開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愛先后失去了父愛母愛 唯一遇到喜歡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體中連群眾的'關愛也得不到 窮丑有錯嗎 自卑才有錯吧 對母愛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沒有溫情這東西啊,,丁丁展現了女生是多么善變的。就像那種瓶蓋擰不開 拿到快遞拆的比誰都快的哈哈 還有一個角色對她無感甚至看完連名字是啥都沒記住。但是看到后面覺得很卑鄙。可能是我們每個人內心的真實寫照。只不過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罷了。
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我們高不了,我們要靠一個一直高的人低下去來拔高,要靠相互借膽來體味我們的高。
最后,有些回憶正是因為她過去了才顯得美好。重來一次誰也沒耐心。過去的就過去吧 ,最好的都在夢中,在幻想里。
身體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見一個多了許多肉、少了許多頭發的林丁丁。因為他當年那么愛那個小林,他不愿意她變,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為了自己好,也是為了小林好。不看,那個年輕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遠活在一個人的心里,夢里。
《芳華》讀后感14
芳華,顧名思義,芬芳四溢的美好年華。單就這個名字都會令人扶首追憶,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滿心歡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觀影的,不幸沒有時間。退而求其次,購買了書籍。看那軍綠色的封皮,滿是青春氣息,又見軍旅風貌。封皮上那兩條修竹一樣挺拔的小腿,傳遞著活力、激情、優雅、美好。軍旅膠鞋的質樸、奮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詮釋著芬芳年華。
滿懷向往,滿懷參加青春盛宴的激動,打開扉頁,打開每一個篇章,卻在閱讀中,慢慢地冷卻了熱情。那平白無奇的鋪敘中,我沒有看到青春飛揚,只看到一地雞毛,一片流言蜚語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說的三分之二,都沒有新奇可言。于是斷言,本書一般,便擱置了。后來本著總要看完的心態,在時間充裕的情況下,我又再次拿起《芳華》。
讀完后,我收回之前對本書草率的判定。一個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時不難,難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難;難在你對我不好,我依然對你好。我好也會對你好,不難;難在我不好,卻依然對你好。把無私奉獻堅持一輩子,堅持到生命最后一刻,這樣的平凡就是不平凡,這樣的普通就是偉大。劉峰就是這么一個平凡普通又不凡而偉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詮釋了“好人”這個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踐行了“好人”的事跡,他的一生就是大寫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變了對《芳華》這本書的看法。
很多人都會說,當好人能得到什么?當個好人,在某些世俗意義上,不能比別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義的驅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當個嚴格意義上的“好人”。在這樣的'社會現狀下,“好人”變得更加珍貴。我也曾為此困惑。后來有哲學家說“成為好人就是對好人最好的獎勵。”我愚昧,還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這段話,“成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報。”我心中豁然開朗,上天從不曾虧待過善良的人們。
列夫·托爾斯泰曾說: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結果,那也不能稱為“善”,“善”是超乎因果聯系的東西。《芳華》里的劉峰就是這么一位不計任何因果聯系,始終善良的人。他的默默無聞,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輝,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靜坦然面對死亡的態度,都彰顯了他豁達和超然。
嚴歌苓貌似擅長從平淡無奇中發掘人生的意義。原來讀過她寫得《陸犯焉識》也是如此。大量的瑣屑的日常生活鋪敘,牽引著你走入一個個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卻在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滅的人性光輝和愛的影子。
如果說《無問西東》是偉大崇高,那《芳華》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說《無問》是日月霓霞,那《芳華》就是微風細雨。《無問》用那恢宏史詩般的氣度,碾壓《芳華》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華》卻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們心間生長,堅韌頑強,雖雜亂雖渺小,卻無法無視和逾越。就像理想與現實一樣,《無問》是前者,《芳華》是后者。
《芳華》讀后感15
終于趕在馮小剛導演的電影芳華上映之前,拜讀了嚴歌苓的同名小說。這是一篇時代感很強、帶入感更甚、且以全新的架構、第一人稱形式、蕭穗子的口吻敘述故事,且時常伴有作者思想觀點滲入的佳作。寫作手法大膽創新、新穎獨特,乃作品一大亮點。
聽人言說,嚴歌苓的文字有種與生俱來的吸引力和沖擊力,她塑造故事總是“翻手為蒼涼,覆手為繁華”,不需要聽外界評價,讀著讀著就回感受到她太會寫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幾乎都被拍成了電影。閱讀的過程揪心得復雜,酸楚夾挾著幸福、憂傷滲透著快樂,五味雜陳、心潮翻涌,除了對主人公劉峰命運多舛、扼腕嘆息之外,更感嘆時代造就的四位文藝女兵,迥然落魄的.終場。點點滴滴,仿佛在平凡世界中的她們身上,或多或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尤其是嚴歌苓老師嚴重接地氣、極具風趣幽默的語言描述,一路品來,直令人忍俊不禁、暢快淋漓、意猶未盡!
人生本就不易,無論是哪個年代,無論大人物還是小角色,平凡或偉大,卑微或高尚,最終都會芳華落盡,或許,我們需要的是那多一點點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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