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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更新時間:2025-01-20 15: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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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后感(通用20篇)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后感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后感頭疼,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

  非常的“難”看,可能我還需要看幾遍才能摸到皮毛。基因的目的是不斷的讓自己延續下去,物體本身只是它的載體,不同的基因會讓讓不同的載體有不同的表征,然后就是達爾文的優勝劣汰,好的基因也就傳承了下來。

  最精彩的一章是“好人終有好報”,作者用博弈論,采取了計算機程序實現的方法來證明社會中不同的角色競爭下來,采用短期報復,長期寬容生存策略的角色得分最高(前提是和平的環境中)。

  頭腦風暴一下,這種教科書類型的.書說實話含金量非常高,但是我相信很大部分人都不喜歡看,因為被小學,中學和高中的教科書嚇住了,看這種書容易回想起高考背書,做題的感覺。感嘆一下,中國中小學教育啊,啥時候我擦能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得自然,純真,本位一點,升學的機制也更多樣化一些,不要讓我們回憶起童年時都是一把辛酸淚。

  其實這本書從家庭教育來講也做了一個很好的解釋,因為在國外的教育里面都會告訴小朋友這樣一個觀念,在社會上生存是有一些規則的,而且也是存在競爭的(良性競爭),從基因的角度來講也是這樣的,競爭無處不在,對于家庭教育來講在適當的時候告訴小朋友有競爭(良性競爭)存在對他們的成長應該是非常有幫助的,而不是從小就烏拖邦,或者從小就生活在非黑既白,你死我活的競爭下,凡事要科學,要從實際生活中去應用科學。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2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總的來說:五味雜陳!

  道金斯在書中對人性透徹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幾乎是看不下去了,因為我無法像作者一樣不帶任何感情的去看待里面的每一個文字,我帶著世俗的眼光去看我們千百億億年來,祖先殘忍的進化,用自利、私心去傷害其他的個體,不管是陌生人還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后再用欺騙、蠱惑的手段去取得養育者的關注同情和愛。做這些事情的所有終極目標就是為了活下來!

  不管過程都多么不堪!

  作者一直在強調這些全都是基因在無意識的狀態下,經過自然選擇而促成的結果。但是,作為一個有意識的經過教化的人類,我真的無法做到不去評價優劣。何況書中所列出的理論與現實世界的很多事例那么吻合。將這些理論與事實相結合。我差一點點將人類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帶著悲壯的心情繼續讀下去,幾乎絕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過半的時候,突然筆鋒一轉。談到了另一種基因的形成與進化,作者對這種在科學界還沒有定論的“基因”做了一個預言似的闡述:我們的文化正在一個“基因”形成的過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湯”中漂浮的那個階段,作為一種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傳播能力更強的基因。它的發展將會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這些東西已經存在我們生活的每時每刻:語言、書籍、音樂、道德約束......

  而這些東西都是與原始的“基因“不一樣的性質,并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現階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于對讀者的安撫,才會將未來描繪額那么美好。但是,他的這樣描述帶來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們在基因的控制下顯得無情與自私,但是,我們并沒有放棄努力。我們在不遺余力的去和這種天性對抗。

  戰爭還在繼續,前途充滿希望!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3

  細胞,最早可以追溯到遠古時代的單細胞生物。早在遠古時代人類還未出現,就已經存在。關于細胞的來源,眾說紛紜,但是有些觀點卻很有趣,比如“原始湯”傳說。這個傳說把細胞的來源,解釋成在45億年前,在當時原始地球海洋里,有很多有機分子的原始湯。這些有機分子受到大氣層中一些雷電和原始大氣層中那些甲烷,氮氣,氨氣的化學作用而形成碳元素的轉移。而碳元素是構成生命的基本元素之一。

  細胞祖先最早的目的,可能是為了擴大族群,因為在最早期的地球上——原始地球,那是一個炙熱著充滿著巖漿的火球,大氣層中多是甲烷,氨氣,二氧化碳,氮氣等氣體,但是后來隨著地球地表溫度的下降,第一批生物的出現,這些生物的活動使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開始下降,氧氣量急劇上升,從而出現第一批需氧的動物。

  當然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可能在早期大氣中或者海洋中,就已經存在一些能夠穩定的,以原子或者分子為主要成分的穩定粒子。這些成分大量穩定存在于地球上。隨后某一天,可能是某些因素的突然改變,在這些穩定的粒子中,出現了一種奇特的`分子,這個分子能夠進行自復制,這種分子叫復制者。

  然而復制者,在復制的過程中勢必會出現復制失誤或錯誤,當出現錯誤的時候,就會影響或者改變這個原來分子的屬性。這個改變的屬性結果,可能會讓這個分子更加長壽,或者多產,甚至能夠精確無誤的保持自我遺傳信息,那么這個分子里的信息密碼就能夠被傳遞下去了。

  而如果這種分子在短時間內就死亡。可能這種類型的分子就會在眾多競爭中被淘汰,當然這個假說的前提是資源是足夠多,多到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而資源總會枯竭,當有了一定基礎的分子以后。分子間有了競爭,逐漸的,強競爭優勢的分子就被保存下來了。但是當強競爭分子數量巨大的時候,分子間開始競爭彼此有限的資源,復制者開始出現幾個流派,殺戮復制者和進取復制者為首的主要兩大陣營。

  殺戮復制者通過入侵另外一些復制者的內部資源,來獲取創造自身的原材料。但是復制者為了保持自我,久而久之,出現了進取復制者,它們想出了一個絕秒的辦法,通過一層蛋白質來保護自己。也正因為如此,可以解釋細胞核設立在細胞的中心最深處,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自我,細胞核的以外的世界,有很多的骨架纖維和蛋白質都是為了更好服務于細胞核。

  生物的法則,不是被天然設計出來的,而是在進化和改革的過程中形成的,這能使細胞在面對,多種模式的環境和不確定的情況下,應對自如。在細胞的進化的基因中,囤積了大量的所謂的“垃圾基因”,在這些錯誤中進化不斷前進,得以壯大細胞的族群,由一變二,由二變四。

  人類試圖想要讓遺傳與智能化的技術連接在一起,試圖把遺傳寫進編程,變成一堆數據,但是細胞不是簡單的機器,細胞中的各項設計,都是在隨著時間流逝,慢慢進化而成的,細胞的生命力強大到無法想象。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4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為真理存于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長環境所致。直到現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著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于人性的令人發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為什么有那么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為人是最高級的動物。然而,對于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為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實例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于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復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后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并沒有因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5

  早年細讀過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一書,受益匪淺,對于個人理解和剖析自然演化和社會文化都有著重大的影響,也成為一個生動的練習和模仿的例子,幫助建立更本質更基礎的思維原則。

  時隔十多年有些地方的細節漸漸模糊,有些地方仿佛理解的更進一步。為了印證自己的感覺,今年寒假又拿起了《自私的基因》,開始了重溫之旅。

  《自私的基因》是20世紀最經典的著作,出版于1976年,自出版以來就一直奉為經典。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是英國著名演化生物學家,皇家科學院院士,牛津大學教授,演化論堅定擁護者之一,有“達爾文斗犬”之稱。

  《自私的基因》是一本生物演化理論的科普著作。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給人類開啟了一扇重新認識世界的大門。使人類社會的主流認知拜托了神創論和靜態論等自然原始的本能認知的舒服,睜眼看世界——從146億年,46億年的眼光來看待世界和自我。在經過一代代生物學家,地質學家,古生物學家,生物化學家的努力之后,整個人類世界對于生物演化的認知逐漸到了一個能夠突破到新的層次的前夜,而道金斯就是黎明破曉的司晨啼鳴。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貢獻在于,把根據自然選擇的社會學說的這一重要部分,用簡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橫生的語言介紹給大家。這是第一次,他驚世駭俗地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而是基因。從而使的與之相關的所有科學研究的視角都轉向了更加隱秘而本質的層次。通過從更加基礎性和自然性的數學模型的分析中,人們再次思考我們從哪里來,又將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我們發現任何生物,包括我們人類自己,都只是被熵增的宇宙在小小角落特殊環境所塑造的追求低熵的結構——求生的機器。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復制、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里的林林總總。再次基礎上,自然科學的成果映射入社會科學,人類窺見了社會關系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并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

  這本基于生物學的書籍,為什么名聲如此響亮、影響如此深遠?以至于無數的名人大咖競相推崇備至?甚至于影響到了各個學科的思考模式與邏輯思路?

  基因存續于萬物生靈,通過一個個生命體得以繁衍與延續,在此過程中,它們通過優勝劣汰“聰明”的形成一套套合符邏輯的生存策略,它們的這種“智慧”對生命體的影響深刻而又深遠,他的“策略”甚至成為一個個生命體被喻為“本能”的東西,其中的“自私”顯得原始但又“合符情理”,其中的“利他”顯得文明而又“合符邏輯”,通過了解我們每個人身上攜帶的“古靈精怪”基因元素,也了解了我們自己以及我們周邊的群體與社會……

  下面,簡單歸總一下我理解本書的主要觀點:

  1.基因存在于每個生物體內,而每個生物體就像是“它們”的“臨時交通工具”,它們通過換乘這樣一趟趟的“交通工具”繁衍億萬年,生物體“緣起緣滅”,而基因卻“萬世一系”。這個觀點是本著的基本觀點,是寫作的出發點。

  2.作為一個“聰明”的基因,它的基本目的只有一個——萬世延續,“管他風吹雨打、善惡倫常,我就是要想方設法的搭乘一趟趟的生命列車永無止境的通往永恒的未來”,所以,基于基因的這個基本任務與目標,我們可以把它看做是“自私”的,這種自私也就是本書的標題“自私的基因”,本書的所有理論和推論都是在這五個字上開花結果!很多人只看題目不愿潛心細讀,只得到“自私”二字,這種所得,其實連皮毛都算不上,算是遠遠看了一眼便說皮毛是咖啡色肯定是可樂喝多了吧,不健康,要多和茶。

  3.基因延續在生物當中絕大多數都是需要雌雄交 配從而繁衍后代,這幾乎是基因“換乘列車”最重要手段,也是我們人類有性繁殖的唯一手段(試管嬰兒也在這個范疇),因此,基因就必須想方設法的尋找可以合作的“另一半”以助于讓自己的基因延續下去…………

  4.復雜生命的基因要繁衍,就需要兩性合作,兩性的基因都是出于自己繁衍的目的是“自私的”,它們都傾向于與更好的基因結合,因為這樣組合成的基因更具有生存與繁衍優勢、更能夠在將來吸引其他異性與己合作延續基因…………

  看到這里其實只是開始,后面在徐徐展開大膽的預設和精妙的推理,本著將精深而必要的數學建模用通俗語言寫得幾乎可以被沒有受過嚴格科學訓練的人所理解也是善莫大焉,難能可貴。

  后面的`內容太精彩,不是簡簡單單,三言兩語,二元評價可以摩其項背之影的,還望有興趣的朋友,耐心反復閱讀和思考,相信必有所得。像這樣的真正的科學普及之佳作,對于一個人形成真正的科學的,雋永的,用著長久而普遍價值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是決定性的信息來源。

  其實讀后感這類文字,本不是寫給別人看的而是獨為自己的。小馬過河,問誰都不好使。如果別人看了這篇讀后感大概會得“自私”二字,并以自己的方式理解和引著自己的行為,那就事與愿違了。如果是能引起別人興趣,認真的吸收理解書本的精髓,并努力構建自己嶄新的認知體系,那才算是聊可慰藉。

  作者道金斯本人都在書的末尾章節承認《自私的基因》一書的標題具有迷惑性:“我應該當時便選擇‘不朽的基因’作為標題。也許這個標題有點過于神秘,但所有關于基因與生物體作為自然選擇的競爭單位的爭議則可迎刃而解”。甚至,在第二版中加入了一個新的篇章來說明這個“自私”這個帶有強烈感情的詞只是一種描述手段,基因是沒有意識的,所以談不上自私。

  《自私的基因》不是一本指導我們肆無忌憚自私自利的理論書,相反,《自私的基因》提醒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我們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

  我們甚至可以討論如何審慎地培植純粹的、無私的利他主義。這種利他主義在自然界里是沒有立足之地,在自然演化歷史中前所未有。但是,我們人類這種生物是非常特殊的存在。

  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人類,以最先進的科學知識和所有人類優秀文化武裝了思想的人類,才能夠反抗自私的復制基因暴政。加油吧,人類!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6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僅僅多了一個變數。怕是再細微的謬誤,在時間長河不斷積累下,都會被無限放大。也正是這些細微的謬誤,成就了你我,成就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因此,謬誤再不是貶義。錯也成了無限可能的一種。我們總是做著各種各樣的嘗試,每種嘗試在某個角度總有一種有利于某一個個體或集體,現實或虛擬的解釋。便是這種解釋,讓我們在嘗試的過程中獲取著不同體驗。再由自然法則大刀闊斧的挑剔著嘗試的結果。

  成功是一種結果,失敗是一種結果,堅持是一種結果,放棄也是一種結果。每種結果都將在新的世界生根發芽,以各種形式將結果的信息傳遞給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據自身生長環境對于這種信息作出相應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書中描述一個蠻有意思的角度,肉體是基因開的車,每個基因都希望可以穩定的長久的盡可能多的傳播出去。基于這個假設,基因會根據道路的變化調整車的軌跡,改變車的外貌,甚至改變車的功能。

  似乎與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傳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個個信息包,所有表現出來的,無非是如何保障讓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傳播出去。

  這里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信息的傳播是需要載體的,這些載體除了攜帶信息本身,還攜帶了更多東西。這些附加的東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隨著傳播次數的增加,附屬的東西可能會反向影響信息本身。

  比如人們對黑暗,對高頻噪聲的恐懼。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寫在了基因里,源自百萬年間人們受到的來自黑暗來自發出高頻噪聲的物體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對抗生素免疫的變異體。變異的病毒分類出的個體同樣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會反思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歸塵歸土的說法。其實我們世間往來一遭是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種程度上是50%的我們自己,又比如著書立說,工作生活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自己對世間萬物的態度與感悟輻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與我們接觸的人與物都會因為我們而發生或多或少的改變。而這些改變有極大的可能會有部分通過遺傳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輻射出去。

  換而言之,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在不斷的成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過是將一點殘留重新劃回萬物運轉。

  再聊個小類比,一個朋友公司為了業務發展,將營銷團隊獨立開來成為若干產品代理商,自負盈虧。若將企業看成一個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識的話,在這個階段,就相當于原來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組件突然也有了意識。而這些意識相當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繼承下來的。但是新的.意識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當業務發生重新調整的時候,獨立開來的銷售團隊可能會重回組織,獨立意識也將被收回。相當于人類個體的誕生于消失。

  當然也有極個別發展的很好的可以脫離智慧生命的控制,獨立開來另行開辟新的市場。換而為人怕是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個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獨立自由的方式生活……這個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總是覺得一切組織都是相近的。無論是菌落,蜂群,蟻群,還是像人一樣的細胞集合,亦或家庭,企業,國家。同樣是遵守著類似的基本規則。總有方法可以解釋歸類。越是這樣以為,便約覺得有個冥冥在看著我們,在寫好的條條框框里快樂或者不快樂的玩耍著,愛著,恨著,悠閑著,忙碌著……

  縱然基因寫了許多相近,但是我們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間一遭,還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給那個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7

  這段時間有機會品味過《自私的基因》這本對當今社會有著巨大影響的巨作,真是思緒萬千。在我看來這就好比對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相輔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們展示基因傳承之間的重要聯系和本質所在,我想基因是沒有錯的這只是他單純的本能而已。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生物所謂的行為其實都是由本身的基因來操作控制的,打個比方父母會對自己的后代盡心盡力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護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為父母是愛我們的。然而通過書中的觀點來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確,因為一切都會歸根于基因的內在的自私行為,也就是基因想要傳承下去那么就會給予父母一種要保護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識以此來達到讓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聽上去是殘酷的,但其實從基因的角度來說這就是為了生存下去而必須存在的手段。想來這聽上去是十分殘酷的,也會有人去質疑此觀點的正確與否,其實不管它是不是徹底遵循規律的,但這無疑就值得我們去細細品味。

  本書的作者公開表明自己是無神論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來闡述自己觀點的重要著作之一。當我們讀過此書之后我們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內部的潛意識,基因的生存意識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卻喜歡無私的奉獻。其實這無非是“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的差別,在我看來本質上都是為了能夠是自己過得更好。也就是說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種只會為了私欲而進行無休止的行為的貪婪的人,其實是在某一種情況下我們為了是自己能夠更好地保全下來我們不得不去選擇明面上對我們有利的一方面,因為從基因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要在能夠保全自己的情況下才會去選擇適當的進行無私行為。打個比方,當一個父親在和他很好的朋友進行合作一起打拼開公司時,自己的孩子這時需要進入大學進修,老父母也已經年邁,正是最需要經濟支持的時刻,若是繼續進行這種不穩定的賺錢方式無疑是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就算是對方覺得不理解覺得是你對不起他,但是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這個時候去向對你拋出橄欖枝的穩定企業奔去。就此而言我們仔細想想這到底能不能夠稱為自私呢?這就是之前提到過的所謂不論是利己還是利他都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認為一直幫助別人就是自己的樂趣,自己就能夠過得很快樂這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為了能夠讓自己得到快樂而做出的無私行為。所以從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變基因自私的本質。

  基因最大的樂趣與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擴大領地,傳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間的結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圍之內,計劃生育對于基因來說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種也決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類之間雌雄結合就好比開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經營盈利,在整個公司的經營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資源的較多,因此雌性會十分慎重的選擇。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義所在,同時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會選擇幫助他人比如大魚需要小魚去對他的口腔進行清潔,就會吞入一些小魚,然而在這同時小魚也要生存也是為了自己能夠更好的生存下去就會吃一些大魚體內的營養物質,這也無法說出到底是誰不厚道,這就是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成長,為了能夠傳承的更久遠因此將自己與他人就行合作,這也就是為了能夠強大自己。

  縱觀整部書籍得知我們平時所理解的自私與無私與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們行為上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不過是基因為了更好的發展自己從而變化而出的不一樣的行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書觀點深刻到需要我們去反復斟酌。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8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高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信息,有點過于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9

  被御神團的知友安利數次,終于下定決心開始啃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讀物。沒想到這本書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嘆服的不僅是作者透過現象抓住本質的洞見,更在于其深入淺出、循循善誘的分析講解。

  簡單說,整本書是對進化論更深入的闡述。說到進化論可謂是眾所周知,而進化論為什么是科學的理論,生物演化的背后是什么在起作用,可能就沒多少人能講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幟鮮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來分析自然選擇的過程及結果。而通過書中的闡述和給出的遺傳學證據,這樣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腳的。盡管基因并不具備情感,更不會有「自私」這種「想法」,但是通過這樣擬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解釋得十分清楚。

  更進一步,作者還把基因的行為和博弈論的思想聯系起來。其實對于基因來說,顯然是并不存在什么「策略」的,但等位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來直接或間接控制性狀,在自然選擇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選擇」必然帶來不同的結果。在這里我想到了一個相比作者可能略顯蹩腳的比喻:Pinball。

  我們都玩過電腦上自帶的彈珠游戲。按下彈簧,彈珠就被發射出去,除了設置初始的發射力度,我們是無法控制彈珠的飛行軌跡的。每次遇到障礙,彈珠會自己選擇反彈的方向;而無論反彈多少次,彈珠終究會落入底部的洞中。

  這和基因控制生物體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時設置了每個彈珠的發射力度,隨后發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控制了。彈珠碰到障礙后反彈到不同方向,看起來就像是彈珠自己在選擇路徑,實則不然:彈珠只是根據入射的速度和角度,決定反彈后的飛行路徑;彈珠碰到特殊的障礙會使障礙產生變化,而生物和環境也是會相互作用的;最后,所有彈珠都難逃一「死」,只不過有的彈珠會堅持更長時間,獲得更高分數。

  假設有無數個人在操控無數個完全符合牛頓運動定律的彈珠臺游戲。每個人都可以設定一個彈珠的發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積分換取更多的彈珠。然后讓這些彈珠臺一起開動。我們會發現,有些特定的發射角度,會讓彈珠在彈珠臺上獲得更高的分數,相應地這樣的選擇就會有更多次重復的機會。而有的發射角度讓彈珠很快落入黑洞,導致無法通過積分換到更多彈珠而出局。這可以類比基因控制生物體的自然選擇過程。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理解,其實書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對于劃槳的比喻就簡單地說明了為什么自然選擇是以基因而不是個體或群體為單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時滯」這一概念。當基因決定了生物體的性狀后,是無法中途去改變的,所以在自然環境發生變化以后,很難直接反饋到基因,只有能夠成功存活下來的基因才能把這些內容傳遞出來。用這個概念去解釋癌癥的發病原因,讓人有醍醐灌頂之感。為什么年齡是和癌癥發病相關性最高的原因?簡單講就是因為人壽命提高了,才讓致癌基因控制的性狀顯現出來了。而之前由于人壽命普遍不長,這樣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選擇中得以保留。

  作者視角不但局限于生物學,還擴展到文化層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0

  第一章 為什么會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在生物學上的意義。在這里,他嘗試解釋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場,并舉出一些有爭論的學說。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兩大理論體系:“群體選擇”理論和“個體選擇”理論。

  群體選擇理論認為:一個群體,如一個物種或一個物種中的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為了本群體的利益準備犧牲自己,這樣的一個群體要比喻之競爭的另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滅絕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為那些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個體所組成的群體所占據。

  個體選擇理論認為:即使在利他主義者的群體中,幾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數持不同意見者,拒絕做出任何犧牲。假如有一個自私的叛逆者準備利用其他成員的利他主義,則它比其他成員更可能生存下來并繁殖后代。這些后代都有繼承其自私特性的傾向。這樣的自然選擇,經過幾代之后,“利他性的群體”將會被自私的個體所淹沒。一個群體是否會滅絕,可能受該群體中個體行為的影響。

  最后,他擺出自己的信念:選擇的基本單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群體,嚴格說來,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遺傳單位基因。

  這一章,他給了我頭腦冷靜、脈絡清晰,有公正而嚴謹的求學態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賞這個態度。

  第二章 復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沒有答案的疑問:為什么會有人呢?

  那么,為什么會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終極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機器。

  他首先用極為通俗的'語言展示血紅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個具象為基礎的前提上,闡述復制基因的形成、競爭的出現,以及進化過程。

  簡單地說,復制基因自我拷貝,集結起著構件作用的分子組成穩定的鏈,當這樣的鏈越來越多,周圍存在的構件分子日漸稀缺時,不同品種或品系的復制基因必然為了爭奪它們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導致產生更高一級穩定性的復制錯誤,或以新方法削弱對手的穩定性的復制錯誤,都會自動地得以延續下來并成倍地增長”,由此導致“生存斗爭隨之逐漸激化,生存機器的體積越來越大,其結構也漸臻復雜。這是一個積累和漸進的過程”,人,就是這個過程積累和漸進至今的產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義是: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

  我發現,道金斯對他所闡述的理論底氣似乎并不足,或者說,以他的才華,仍無法在宏觀上找到一個合適的具有說服力的比喻,來證明基因如何進行自我拷貝,又如何服從自然選擇等。同時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當然”這些詞,這是我不樂見的,這些詞是在不夠嚴謹。

  諷刺的是,“碰巧”、“理所當然”、“運氣好”是達爾文主義者慣用的伎倆,如果他們不致于蠢到變節轉而服從拉馬克學說的話。

  當然,盡管這樣,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敘述能力,他解釋了基因之成為自然選擇基本單位的原因。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說服力。

  基因通過拷貝形式的存在幾乎是永恒的,為爭取生存,犧牲等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機會。基因是自私行為的基本單位,可以肯定地說,能夠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帶有自私特性的。

  這一章很長,它顯示了道金斯是一個多么傳統又地道的達爾文主義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過它們太多了。我贊同他提出的:一個(實體)同另一個之間的差別,可以很容易地在環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個或幾個先前的差別,就是這些差別才真正關系到生存競爭和斗爭,就進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遺傳控制的差別。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1

  如果你是個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道金斯這本自私的基因再適合不過你了,如果你是個經常無私奉獻的人,那這本書你同樣需要一讀。

  因為讀完這本書,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點一點從這個世界上被自然選擇所消滅,而無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點一點使得物種進步。

  道金斯在書中明確提出了幾個重磅的觀點,這在1976年里引起了軒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讀過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關注過達爾文主義和進化論的學術研究,那可以肯定的說,這本書還是會在你的腦海里興風作浪,讓你讀完一時無法平靜。

  他的觀點主要在于,自然選擇發生在基因,而不是人們通常認為的個體,甚至是類群。

  這也是這本書開始后著重筆墨攻擊的對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簡潔明了的邏輯和生動形象的類比,彈無虛發的整體打擊了支持類群選擇學說的同行們。我們人類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難去理解幾百萬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樣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進化。

  已經有幸活在健全社會當中的我們,理所應當的將群體道德,群體約束,群體利益等概念強加于生物的進化原因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來解釋和描述飛鴿傳書的傳輸速率,只會得個牛頭不對馬嘴。

  事實上在生物早期發展階段,如果在一個以群體利益為終極追求的集體中,因此個體都本能的做著利他行為,而這時如果有某個個體突變出自私的行為,它在這個群體中會享受到無與倫比的優勢,不論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機會,或是有更有利的條件來撫養后代,自然地會將他的基因更好的傳遞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書中描述的事實,動物會進化出欺騙與檢測欺騙的功能。繼續上面的例子,由于這種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獨厚的條件傳承自身,這個本來無私利他的群體里多了很多自私自利的個體,這時出現的情況往往是雙方如何通過進化來更好的保護自身的權益。

  我們在這里談論"利他"或"自私"僅僅是我們人類給予這兩種生存策略的名稱,但實際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無效的就是壞的。當保持利他的群體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騙行為,自私自利者只好進化更復雜的欺騙行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運,反之亦然。似乎這樣的結果往往逃避不了一個群體的覆滅,但道金斯通過引入進化穩定策略來解答這個問題。

  進化穩定策略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因為便于闡述,道金斯在書中往往通過一個群體當中的兩種基因,兩種性別,或著干脆就用兩種生物來進行博弈。

  事實上達成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觀,內外部的協調統一。

  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淮北則為枳。一個種群或多個種群達成進化穩定策略的條件是極其復雜多變的,但回顧歷史的話,我們可以發現,實際的情況只能一分為二,要么達成進化穩定策略,要么滅絕。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幫助了一片區域內,哪怕是敵對的物種之間的穩定進化,舉個例子,獅子和羚羊之間就屬于進化穩定狀態,當獅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時,很多的羚羊被捕殺了,幸存下來的羚羊無疑有著矯健靈活的基因,隨著獅子群體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靈巧,很多的獅子被活活餓死,而活下來的獅子不是成功忍饑挨餓,就是有著獨特的捕獵技巧。剛好進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來越多供進化的獅子享用,以此周而復始。

  聽上去很簡單,但實際上這個時間跨度極長,其他客觀因素如環境,食物鏈等也會不同程度的影響進化穩定。但道金斯指出進化穩定策略是基因層面一定會達到的,不然這種基因就活該被淘汰掉。

  道金斯對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讀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這也是作者想表達的,我們不應該依靠剖析高度發達的人類社會群體來試圖找尋遠古單細胞生物的進化策略和趨勢,而是應該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學中對"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進化論的構成粒子。道金斯給出了他所在時代最令人滿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觀公正的闡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發現的生物進化規律,以及其潛在的自然選擇原理及動力,如果你是個唯物主義者,那這本書將幫助你理解自身的構造,甚至可以引發出自身該如何定位自身在進化史當中的地位這樣的深度思考。

  我們也可以通過自私的基因這種理論依據,去分析和解答當今社會當中的存在的各種社會現象,例如出軌,例如拖延。當然還有些更為復雜的情形例如同性戀,獨身主義等,道金斯給出了他對這些問題的可能性解答,但實際上這些問題仍有待我們去進一步學習,科技進一步發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2

  老實說,讀這本書,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明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多了私心,變得不那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身,過的是自身心里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么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么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身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身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后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圣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復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身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復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茍茍,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身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身的人生,開心與否,后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3

  經典大作就是不一樣,盡管是幾十年前寫的關于進化理論的書籍,新的理論和技術不會出現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建立的解釋體系,仍然是強大的。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于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為什么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里,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為什么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從宇宙形成之初,物質已經存在(比這一部分更深入的問題只能交給物理學家了),此書從這樣的條件開始。在某個條件下,例如壓力、溫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穩定的結構,而另外一些,因為不穩定,無法形成或者無法維持某種結構這時,可以把穩定的結構看作進化了,它們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說,假設原來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種環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為性質穩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徹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進了一步。

  根據上面的邏輯去演繹,各種各樣的分子機緣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分子,各種分子達到了比例穩定的狀態,穩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狀態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復制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堿基之間的連接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接在一起,如果連接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定的東西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為例說明,劃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為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免提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為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為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為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為,拋開意識對行為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為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里并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為,包括利他行為,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為基礎的演繹。

  我個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識的,而不是單純受基因控制,盡管受基因控制的行為還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從哪個階段的動物就算是有意識。我覺得,用書中同樣的邏輯去推理應該是這樣的:在一群無意識的生物中,出現了幾個有一定記憶力的生物,后者顯然比前者有更強的生存能力,進而擴大了比例;然后,記憶和預計未來的能力在進化歷程中越來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現了放權,即原來慣有的代碼是無論如何你要做這事,新的代碼變成了如果長期來說那樣做更好,你可以那樣做而不用這樣做我猜想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我們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們的長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來說,作弊可以在短期獲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長一段時間的總獲益提高。記憶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來,被淘汰了。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基礎還在,意識能力的發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不足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4

  這周我們一起共讀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幾個章節:

  第一章《為什么會有人呢》,道金斯提出了本書的論點是,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在一個具有高度競爭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發跡的匪徒一樣,我們的基因生存了下來,有的長達幾百萬年。這使我們有理由在我們的基因中發現某些特性。將要論證的是,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體行為的自私性。然而我們也會看到,基因為了更有效地到達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

  第五章《進犯行為:穩定性和自私的機器》。進化上的穩定策略,“策略”是一種程序預先編制好的行為方式。例如,“向對手進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還擊你就逃”就是一種策略。進化上的穩定策略是指,個人的大多數一旦運用這兩種有條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種,所有脫離群眾的行為皆會受到懲罰。基因被選擇,不是因為它在孤立狀態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庫中的其他基因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諧共存而被選擇在一起,這并不一定說明我們必須要像看待蝴蝶的情況那樣,把基因群體也看成是作為單位來進行選擇。基因庫是由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形成的,這組基因成為一個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庫。大局部因突變、重新組合或外部而出現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選擇的懲罰:這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復。新基因侵入一組穩定的基因偶爾也會獲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庫中散布開來。然后出現一個不穩定的過渡階段,最終又形成新的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發生了某種細微程度的進化。漸進的進化過程與其說是一個穩步向上爬的過程,倒不如說是一系列從一個穩定臺階走上另一個穩定臺階的不連續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種族》。一個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試圖在基因庫中擴大自己的隊伍。從根本上說,它采用的方法就是幫助那些它所寄居的個體編制它們能夠賴以生存下去并進行繁殖的程序。如果這個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個體對其他的一些白化體表現出利他行為,那么不管它情愿與否,這個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庫中自然而然地興旺起來。基因有沒有一些比較符合情理的方法“識別”存在于其他個體中的其自身的拷貝呢?答復是肯定的。

  從遺傳學的觀點來看,父母之愛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來解釋:在受益者體內存在這個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們有可能把種族偏見理解為是對近親選擇傾向不合理地推而廣之的結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個體視為自己人,并歧視外貌和自己不同的個體的傾向。

  第七章《方案生育》。撫養只有作為混合策略的一局部,才能取得進化上的穩定——至少需要進行某種數量的生育活動。動物往往從其自私的觀點出發繁殖最適量的幼仔。假設它們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們最后撫養的幼仔,會比它們應該生育的最適量來的少。親代個體實行方案生育,為的'是使它們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適度的數值上。

  第八章《代際之戰》。親代投資的定義是:親代對子代個體進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資,從而增加了該個體生存的時機(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犧牲親代對子代其他個體進行投資的能力為代價。“幼兒應該欺騙”這樣的提法意味著,促使幼兒進行欺騙的基因在基因庫里處于優勢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類借鑒,那就是我們必須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我們子女的頭腦中去,因為我們不能指望他們的本性里有利他主義的成分。在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我們生存的意義:盡力繁殖并努力保證我們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興旺”一直都是對一個家族最大的贊美,到達在生物意義上的不朽。第二點就是努力創造覓母——帶有我們標記的思想或事件——并讓其傳播,到達在文化意義上的不朽。這就是生命的意義吧。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5

  如果你是個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這本自私的基因再適合不過你了,如果你是個經常無私奉獻的人,那么這本書你同樣需要一讀。

  因為讀完這本書,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點一點從這個世界上被自然選擇所消滅,而無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點一點使得物種進步。

  道金斯在書中提出了幾個重磅的觀點,這在1976年里引起了軒然,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讀過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關注過達爾文主義和進化論的學術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說,這本書還是會在你的腦海里興風作浪,讓你讀完一時無法平靜。

  他的觀點主要在于,自然選擇發生在基因,而不是人們通常認為的個體,甚至是類群。

  這也是這本書開始后著重筆墨攻擊的對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簡潔明了的邏輯和生動形象的類比,彈無虛發的整體打擊了支持類群選擇學說的同行們。我們人類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難去理解幾百萬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樣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進化。

  已經有幸活在健全社會當中的我們,理所應當的將群體道德,群體約束,群體利益等概念強加于生物的進化原因之中,就好似非要用比特率來解釋和描述飛鴿傳書的傳輸速率,只會得個牛頭不對馬嘴。

  事實上在生物早期開展階段,如果在一個以群體利益為終極追求的集體中,所以個體都本能的做著利他行為,而這時如果有某個個體突變出自私的行為,它在這個群體中會享受到無與倫比的優勢,不管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時機,或是有更有利的條件來撫養后代,自然地會將他的基因更好的傳遞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書中描述的事實,動物會進化出欺騙與檢測欺騙的功能。繼續上面的例子,由于這種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獨厚的條件傳承自己,這個本來無私利他的群體里多了許多自私自利的個體,這時出現的情況往往是雙方如何通過進化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們在這里談論"利他"或"自私"僅僅是我們人類給予這兩種生存策略的名稱,但實際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無效的就是壞的。當保持利他的群體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騙行為,自私自利者只好進化更復雜的欺騙行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運,反之亦然。似乎這樣的結果往往逃避不了一個群體的覆滅,但道金斯通過引入進化穩定策略來解答這個問題。進化穩定策略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因為便于闡述,道金斯在書中往往通過一個群體當中的兩種基因,兩種性別,或著干脆就用兩種生物來進行博弈。

  事實上達成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觀,內外部的協調統一。

  橘生淮南那么為橘,生淮北那么為枳。一個種群或多個種群達成進化穩定策略的條件是極其復雜多變的,但是回憶話,我們可以發現,實際的情況只能一分為二,要么達成進化穩定策略,要么滅絕。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幫助了一片區域內,哪怕是敵對的物種之間的穩定進化,舉個例子,獅子和羚羊之間就屬于進化穩定狀態,當獅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時,很多的羚羊被捕殺了,幸存下來的羚羊無疑有著矯健靈活的基因,隨著獅子群體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靈巧,很多的獅子被活活餓死,而活下來的獅子不是成功忍饑挨餓,就是有著獨特的捕獵技巧。剛好進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來越多供進化的獅子享用,以此周而復始。

  聽上去很簡單,但實際上這個時間跨度極長,其他客觀因素如環境,食物鏈等也會不同程度進化穩定。但道金斯指出進化穩定策略是基因層面一定會到達的,不然這種基因就活該被淘汰掉。道金斯對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讀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這也是想表達的,我們不應該依靠剖析高度興旺的人類來試圖找尋遠古單細胞生物的進化策略和趨勢,而是應該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學中對"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進化論的構成粒子。道金斯給出了他所在時代最令人滿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觀公正的闡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發現的生物進化規律,以及其潛在的自然選擇原理及動力,如果你是個唯物主義者,那么這本書將幫助你理解自己的構造,甚至可以引發出自己該如何定位自己在進化史當中的地位這樣的深度思考。

  我們也可以通過自私的基因這種理論依據,去和解答當今社會當中的存在的各種社會現象,比方出軌,比方拖延。當然還有些更為復雜的情形比方同性戀,單身主義等,道金斯給出了他對這些問題的可能性解答,但實際上這些問題仍有待我們去進一步學習,科技進一步開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國皇家科學院院士,牛津大學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學家。xx年中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他的暢銷書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觀念,顛覆了我們對自身的幻覺,深刻影響了整整一個時代。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6

  看自私的基因,多少也算是簡單通俗的小冊子一本。講的是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在生物學上的意義。

  基因和進化論放在一起,完全可以詮釋生命的來龍去脈。這是一個大體上自洽的體系,雖然很多細節還可以不斷完善。Dawkins其實說,只要是碰巧的一些分子組合有自我復制能力,就可以說是生命,不一定需要DNA。復制、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里的林林總總。

  常人直覺上覺得進化論有問題的地方,是因為人類對復雜體系才剛開始懂些皮毛,并不一定是支持復雜體系的簡單機制有問題。比如,博弈論里的動態平衡,可能幫助進化論解釋很多費解的東西,比如為什么雌性要雄性追,即使心意已定,為什么人群里自私的人和無私的人比例是穩定的。說到自私,對“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誤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個體自私”混為一談。按照Dawkins的'說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決定生物體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確實有“無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類的同情心。這些無私的基因也會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們沒有滅絕,是因為它們和”損人利己“的基因在進化的博弈過程里達成了動態平衡。沒有惡,就沒有善,反之亦然。

  但是我覺得決定一個人是否自私還是無私并不是由所謂的自私基因決定的,在我們數千年的文化歷史中,比如拿遠古的猿人來說,當時他們的處于類似于共有的社會群體,他們并沒有所說的自私存在,他們對于他們的種群都是一個無私的存在,但是到后來生活條件逐漸改善,人們逐漸擁有越多的社會的財富,人們開始爭奪財富,逐漸變得自私,自利。但是我并不覺得由于外部環境改變會導致突然蹦出個自私基因。

  書中有一些相當酷的動物例案,比如說雌蚜蟲和雄鼠。

  雌蚜蟲能產無父的,活的雌性后代。每個這樣的后代具有它母親的全部基因。順便提一下,一個在母親“子宮”內的胎兒甚至可能有一個更小的胎兒在它自己的子宮內。因此,一個雌蚜蟲可以同時生一個女兒和一個外孫女,他們相當于這個雌蚜蟲自己的雙胞胎。而雄鼠,是能夠分泌一種化學物質,懷孕的雌鼠一聞到這種化學物質,就能夠自行流產。只有在這種味道同其先前配偶的不同時,它才流產。雄鼠就是用這種方式把潛在的繼子或繼女殺死的,并使它的新妻子可以接受它的性追求。還有許多種類的魚,并是不交尾的,它們只是把性細胞射到水里。受精就在廣闊的水域里進行,而不是在一方配偶的體內。鑒于精子易于散失,雄性魚必須等待到雌性魚排卵后才在卵子上放精。但這樣,雌性魚就有了難得的幾秒鐘時間可以趁機溜走,把受精卵丟給雄性魚照管。這就是為什么水中的雄性動物照料后代的這種現象很普遍,而在陸上的動物中卻很少見。

  書的后半部分談多談及了社會生活,包括世代以及兩性之間的斗爭,儼然是一部達爾文主義的社會學說。

  觀察野生種群的時候,大量的看到家屬之間的欺騙和自私。無非是因為了自然選擇,往往是有利于表現這種行為的幼兒的。生存幾率的提高,促使幼兒進行欺騙的基因在基因庫里處于了有利地位。作者說,“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類借鑒,那就是我們必須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我們子女的頭腦中去,因為我們不能指望他們或她們的本性里有利他主義的成分。”人性怎么可能本善?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7

  今晚終于有空,靜下心來讀這本書。讀這樣的書籍,遠不如讀上一本簡.愛來的從容而輕松。仿佛又回到學生時代去再學一遍生物課。什么是基因,什么是有絲分裂,什么是基因重組?等等這些離我們的日常生活仿佛很遙遠的詞匯。我們已忘卻了自己正是一個個基因生存機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們高中的生物老師。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見,我們一下就記住了他,而他的課上的'也好,課堂上,他不茍言笑,雖然他的年齡并不比我們大多少。他認為很重要的章節和難懂難理解的內容,會反復的給我們講,給同學提問若還答不上來,他手里捏著粉筆,默不作聲,那個情境盡顯老師的威嚴。而有一次在課外勞動中,不知何事竟看到這位老師露出孩子般的笑,讓我一愣:喲!這老師還會笑呢!哈哈!更讓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個星期天學校賣桔子,那時候學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園,有自己的經濟收入。原本談好的商販變卦不要了。而學校已讓我們留校的學生把柑桔采摘下來并用車拖來了。可能是商販沒料到桔子有這么多,一再壓價,幾次交涉未果,幾個五大三粗的商販看到只有這么一個身材瘦小,說話聲音又不大的人和他們談判,沒放在眼里。后來根本不理老師的了。我們在一旁也干著急。老師騎上自行車扭頭就走了,不一會兒,唰啦啦,學校留校的男生全來了!幾十人!還來了幾個老師。老師們對商販說:今天這桔子按我們當初說好的一定得賣!同學們,把桔子稱重,上筐!所有的同學齊心協力,把那幾個商販唬得站在那里,你望著我,我望著你,哎,裝車吧!賣完桔子,大家有說有笑的回學校去,談論著商販的表情,樂不可支。這瘦小的老師真有兩下子啊!那天晚自習,每個班都分到了幾大筐桔子,每個同學都有份兒。教室里的空氣中都彌漫著桔子的味道,以至于漂亮的女地理老師來上課,掩鼻開窗,作難過模樣!被同學們笑了好長時間!

  慚愧!那時所學差不多已悉數奉還。而今再次看到這些詞匯,也只是意會而不能詳細明白的講述。翻閱此書,仿佛把那時的時光重新拾起!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8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為都可以歸結為基因的自私行為,即為了更好的復制,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為,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為。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為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為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為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于人類的行為,但作為一個外行人的收獲,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當然,最好是同時懷著一顆積極的心。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9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升自身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升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信息,有點過于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身的下一代,希望自身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明確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因此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20

  基因在億萬年的進化長河中廝殺幸存并不是因為它們本身懂得競爭和爭取,自私只是一個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來自身必須得做什么,必須得擁有什么條件,得適應什么環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億萬年來死亡消失的基因連自身敗在哪里都不會知道,就像這些幸存下來的基因也不會知道為什么偏偏是自身得以幸存,或許,只是一個很隨機很偶爾的機遇。自私只是一個比喻,人類的比喻。

  很喜歡作者的這種表述方式,喜歡他談論這些東西的口吻。喜歡他一再強調自身只是在用一個人們的`都很喜歡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來闡述基因的不自覺無意識無目的性。喜歡他有時候得費力的向我們說明,些些的矛盾我在會意的時候往往內心里是充滿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這個比喻想要表達的卻和自私這樣一個人類術語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時候我看著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來。正如作者所說,他只能用這個我們都能理解的比喻來做這次闡述,因此,這個標題很恰當卻又很不恰當。

  其實讀完這本書是和DM巴斯的進化心理學混著讀的,讀完還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身的能力實在有限,也表達不出什么。不過相信以后會有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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