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產品采購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產品采購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為驗收地點。驗收辦法:_____。(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并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 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制定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2
買入方:_________賣出方:_________根據_________金屬交易所規則,買賣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全面執行下列條款:
一、質量品級:在_________金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銅、鋁、鉛、鋅、錫、鎳、生鐵等的金屬質量等級,一律執行《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二、數量:本合同溢短數量允許范圍為總量的±_________%。
三、價格:本合同價格(元/噸)僅指交易所當日的、指定地點倉庫的交易成交價。成交前發生的倉裝、運輸、保險等項費用均已包括在內。
四、結算:按交易所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
五、交貨與驗收:買賣雙方均按成交合同標的`收驗、交貨。賣方交貨時,隨附生產廠商的質量保證書。
六、交易保證金:本合同買賣雙方均需向交易所繳納保證金_________元。合同執行后,保證金分別退還各方。
七、交易所手續費:交易手續費按成交金額的_________‰收取。
八、爭議仲裁:買賣雙方就本合同內發生爭議,由交易所協調,協調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請仲裁。
九、違約罰則:買賣中發生違約時,交易所作為交易合同履約保證人,有權按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罰處。
十、合同轉讓: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規則轉讓時,應同時辦理過戶手續。
十一、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買賣雙方簽名蓋會員單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統一保管。
買入方(蓋章):_________
賣出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_________
經辦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3
買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購買乙方貨物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的名稱、商標、品牌、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甲乙雙方簽章確認。
為便于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產品”、“貨物”、“貨”均指甲方向乙方采購的合同標的物。
第二條合同標的質量
交付貨物的質量應符合產品制造廠商有關技術手冊、產品說明書的標準,并且不低于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是產品原生產廠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購時提出的工作需求。
如因乙方提供的貨物硬件或軟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因乙方在現場的技術人員操作指導有錯誤而使貨物不能達到購銷合同規定的指標和技術性能,乙方應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和損壞的產品硬件或軟件,使貨物運行指標和技術性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由此發生的退貨、換貨、運輸等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于98%。
乙方提供貨物采用廠商出廠包裝,并且符合該貨物的包裝運輸要求,能防潮、防震,確保運輸安全,在甲方驗收前不得拆封,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合同價款
本合同總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大寫)元(¥)。甲乙雙方變更供貨品種、規格及數量時,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均可作為雙方結算合同總價款的依據。
第四條送貨時間、方式、地點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運貨時間:
第一種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附件一約定的全部產品。
第二種本同簽訂后,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向乙方發出書面發貨通知,乙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產品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運貨方式:
□第一種甲方在乙方處自提貨物,并承擔相關費用;
□第二種乙方代辦運輸,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種乙方送貨上門并承擔全部運輸費。
送貨地址:;交貨聯系人:,電話:。若甲方改變送貨地、聯系人,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在送貨時應同時提供貨物所有隨附單證和資料。
第五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若甲方增加產品需求量,則在乙方確認后,支付增加貨物的價款。
□第二種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即人民幣元(¥);貨物余款在乙方全部供貨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日內付清。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現金支付。
第二種銀行轉賬。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戶名:
帳號: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額支付的首筆貨款后,向甲方出具合同價款全額增值稅票據;并于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出具該次收取款項的財務收據。對未付款項,則雙方掛賬記錄予以確認。
第六條交貨及驗收
乙方將附件列明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按質按量交付到約定地點。
甲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小時內按照貨物的種類、規格、數量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加蓋甲方或者其項目部印章及驗收人員簽字的收貨憑證;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甲方對于已經驗收的產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12個月內提出。
甲方對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某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應某日內給與更換,并承擔相關費用。
數量和質量均符合合同約定,方為驗收合格。全部貨物經驗收合格后,貨物的風險轉移到甲方,此前貨物滅失、損壞等風險由乙方承擔。
如產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甲方應妥善保管并立即通知乙方,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甲方驗收不符合要求時,視為乙方未交貨,乙方如約交付符合要求的貨物之日確定為乙方實際交貨日。因乙方換貨退貨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交貨時,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貨某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項,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驗收不合格:如乙方提供的貨物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書面通知后3日內解決,同時按照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未在該期限內解決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提供產品存在的缺陷不因甲方驗收合格而免除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權利保證
乙方保證提供的貨物不存在對任何第三方的`侵權(包括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若發生侵權事件,則由乙方負責處理,乙方應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并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售后服務
自全部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所供貨物提供個月的質保期(若產品說明書的質保期長于本合同約定時,則以本合同的約定期限為準),在質保期內乙方應提供本合同產品原廠家標準的售后服務。
第十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尋找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第十一條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后三年內,若事先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認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雙方簽訂本合同的事實、本合同內容以及在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得到的對方的各種信息。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協議”、單方“承諾”等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特快專遞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采購合同4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1、商品名稱:
2、單價:
3、商品數量:
4、總金額:
第二條、供貨時間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間送貨以甲方通知為準(需提前通知)。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應滿足設計圖紙要求,并且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規范要求。
第四條、運輸、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并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承擔。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交與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進行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對貨物進行簽收。
第五條、支付及結算方式
1、______支付銀行轉賬。
2、結算方式:按每月甲方公司審核完畢后的乙方當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務的實際支付貨款或費用。待甲方辦理好審計后,累計資金支付至最終結算價的。留作為材料質保金,年后無息返還。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分之__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繪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的罰金。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對所供應建材質量問題引起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2、甲方應負的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______%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2)對已到達約定交貨地點的貨物,如發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絕接貨或退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的__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合同的調整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后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______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5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標的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在需方未進行產品驗收和正式接受前,供方對產品的質量負責。
三、交貨地點
__________有限公司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供方負責產品運輸到需方所在地配貨站過程中的一切費用。建議以汽車運輸為主,以保證供貨及時。
五、合理損耗
產品的`一切的合理損耗均含在確定的供貨價格中,需方不考慮為此增加的額外費用。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供方應對供應的產品包裝提供足夠的安全防護(包括防止碰撞、防潮等),并應保證需方接收前產品質量的良好,否則,產品的任何損壞(傷)都視為產品的質量問題。
七、驗收標準和異議
需方于收到產品后,于當日內完成產品其他驗收按具體技術要求。
其他驗收按具體技術要求。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及供應方法
其供應方法與主產品一同運輸到需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安裝地。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后,需方預付20%的設備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做為預付款,需方在貨到工地安裝完成,并檢查合格后,兩日內支付設備款的70%和安裝費(即人民幣_______元),設備款的10%為保質金(即人民幣______元),12個月后付清,12個月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解決。
十、違約責任
對于供方提供的產品未能按照計劃到貨,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視為違約,扣總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為違約金。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彩以下第()種方式:
(1)由經濟合同仲裁;
(2)由人民法院判決;
(3)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由當地稅務局出具“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供方 需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總經理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稅號 稅號
產品采購合同6
甲方(購貨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為確保工程按期保質保量完成,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協調一致的原則,就甲乙工程中管道安裝使用乙方系列產品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特簽訂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供貨品牌及價格:
甲方給排水工程所購買的乙方所代理的“中財”牌 絕緣電工套管系列、“中財”牌PVC-U排水系列和“中財”牌PPR系列產品的管材及其管件的數量、規格、單價按雙方確定的中財價格表執行(價格表附后)。
二、價格調整
本合同執行期內,如遇施工現場情況發生變化、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的單位的要求發生變化、原材料價格發生較大變化或乙方市場策略進行調整等因素,使價格漲跌,(其漲跌在原合同價±5%以內的,參照原合同執行,若超出±5%的經雙方協商解決),同時甲乙雙方需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事情的緣由,甲方根據當地當時市場價格情況與乙方進行友好協商。若協商達不到一致,甲乙雙方有權終止供貨事宜。
三、貨款數量的確定
工程實際數量以甲方現場計劃通知為準,最終結算以雙方確認的工程進貨數量結算。甲方指定接貨人。
四、貨物標準
乙方所供管道的產品必須與廠家的`品牌一致,管件的型號及各種指標都必須符合國家、企業或行業的相關標準,以滿足圖紙要求和用戶的使用標準。
五、貨款的結算與支付方式
管道產品貨到付款。要貨提前7日下訂單,如雨水管、消音管等非常規用料須交40%保證金。
六、售后服務
乙方必須對甲方所購產品無條件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務支持,甲方在整個環節有提出服務支持的權利。具體事項另簽,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七、其他
1、甲方不得在使用過程中隨意更換管道品牌。如違約需付最后一次貨款的雙倍。
2、乙方供應產品質量必須保證符合相關專業部門驗收標準。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期為15天,協商不成時,經雙方同意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6、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中財管道安裝完畢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委托人:經辦委托人: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電話: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7
合同編號: 甲 方: (采購人)
乙 方: (成交人)
受甲方委托, 采購中心組織對 進行采購,于年月 日通過競爭性談判,確定乙方為 成交人。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嚴格遵循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文件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清單及合同金額(詳見報價表,附后)
1. 項目編號 號。
2. 項目名稱: 。
3. 具體內容: 。(詳見乙方報價表)
4. 合同金額:人民幣元 (大寫: )。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a) 1. 驗收合格后一周內, 財政局根據政府采購合同、《驗收結算書》、貨物發票復印件,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中標金額。
2. 項目驗收合格后,成交人憑政府采購合同、《驗收結算書》、貨物發票復印件到 采購中心退付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不退現金)。
三、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 交貨時間: 年月 日。
2. 交貨地點:。
四、履約驗收
1.乙方提供的設備為最新生產的原裝正品,各項指標符合出產國檢測標準和出廠標準,各項技術參數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標文件承諾。
2. 乙方提供的產品若為原裝進口產品,還應在驗收時提供該設備屬原裝進口的相關憑據。
3. 乙方所交產品不符合規定或質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換貨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4.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不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若乙方的行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權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責任,甲方為此所受到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5. 甲方按國家相關標準和本招標文件的相關要求自行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驗收。
6. 驗收內容:所采購的設備數量和運行的質量。
五、保修條款、售后服務
嚴格遵守售后服務承諾,質保期為_____年。凡在質保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須更換同品牌、同型號新設備,并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服務。在質保期外,提供設備的更換、維修只收取成本費用,不收取人工技術等費用。
六、相關權利及義務
1. 甲方和采購中心在驗收時對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和追究違約責任。
2. 采購中心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后服務,并對乙方的售后服務不符合投標文件承諾內容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3. 甲方、采購中心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協助履行付款責任。
4. 甲方、采購中心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5. 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支付相應合同款項。
6. 乙方有義務按投標文件中的售后服務承諾提供良好的服務。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將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無法交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請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取消其中標資格,采購中心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除采購中心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外,甲方還將視情況在延遲交貨期內每天按合同總額3‰的標準收取違約金,并提請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及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乙方和采購中心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交貨時間到期以前及時向甲方和采購中心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可以簽訂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補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仲裁解決。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兩方各執一份, 珙縣人民政府采購中心和珙縣財政局采管辦各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競爭性談判文件、競標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附:乙方報價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日 期: 年月日
產品采購合同8
買入方:_________
賣出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金屬交易所規則,買賣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全面執行下列條款:
一、質量品級:
在_________金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銅、鋁、鉛、鋅、錫、鎳、生鐵等的金屬質量等級,一律執行《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二、數量:
本合同溢短數量允許范圍為總量的'±_________%。
三、價格:
本合同價格(元/噸)僅指交易所當日的、指定地點倉庫的交易成交價。成交前發生的倉裝、運輸、保險等項費用均已包括在內。
四、結算:
按交易所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
五、交貨與驗收:
買賣雙方均按成交合同標的收驗、交貨。賣方交貨時,隨附生產廠商的質量保證書。
六、交易保證金:
本合同買賣雙方均需向交易所繳納保證金_________元。合同執行后,保證金分別退還各方。
七、交易所手續費:
交易手續費按成交金額的_________‰收取。
八、爭議仲裁:
買賣雙方就本合同內發生爭議,由交易所協調,協調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請仲裁。
九、違約罰則:
買賣中發生違約時,交易所作為交易合同履約保證人,有權按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罰處。
十、合同轉讓:
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規則轉讓時,應同時辦理過戶手續。
十一、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買賣雙方簽名蓋會員單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統一保管。
買入方(蓋章):_________ 賣出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9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注冊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給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注冊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協商,雙方就乙方生產、供甲方銷售并且根據甲方要求設計、標明為_____品牌的家用電器(簡稱定牌產品)定牌合作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作的產品、數量及定單
1、甲方同意向賣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系統——軟件及其相關的服務。本合同標的并非僅指上述描述中的一組軟件,而是指它們結合而成的一個能夠協同工作的整體。
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系統應滿足所規定技術規范、保修條件及乙方對甲方的各項承諾,同時應滿足本合同簽署時已發布的與本合同標的物相關的技術規范、驗收規范要求。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的系統化和標準化,乙方應確保在其在合同系統今后的升級或擴容中提供的產品與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軟件兼容。
3、乙方應派遣其健康、有經驗、有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合同系統進行安裝、調測、開通、試運行及維護維修等。
4、乙方負責向買方的技術人員進行相關操作、維護等免費技術培訓,培訓具體事宜。
第二條安裝、系統測試及試運行
1、乙方和甲方應在合同系統安裝開始前各指定一名代表負責處理從安裝開始
到合同系統試運行穩定報告簽署期間與合同系統相關的工程和技術事務。如果有任何問題和爭議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解決。主要工作內容、工作進度、所有問題及解決方法應用中文記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
2、安裝和系統測試
(1)安裝工作應按照按期開始。乙方應在安裝工作開始前日向甲方提供安裝測試的依據。
(2)乙方負責對合同系統進行安裝,甲方對安裝提供相應協助,在安裝完成后乙方將對安裝進行檢查以確保安裝正確,并按照安裝測試的依據對合同系統進行測試與調通。
(3)在安裝調測完成后,甲方在乙方的指導和協助下按照的規定進行測試。測試結果應做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如合同系統達到等乙方承諾滿足的技術要求和指標后,甲方將簽署安裝測試合格證書。安裝測試合格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4)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使合同系統中的任何一部分不能通過測試,則乙方應采取補救措施以使測試能夠盡快再次進行,直到完成測試。逾期不能完成測試的,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再次測試的所有費用由賣方承擔。
(5)在安裝和系統測試過程中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修復費用、中斷期間營業損失等)由乙方承擔。
3、試運行
(1)從安裝測試合格證書簽署后的第日起,甲方對合同系統進行為期個月的試運行期。對任何在試運行期間的故障,甲方應以書面形式記錄。
(2)試運行期間合同系統的功能和性能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和賣方的所有承諾。如果在試運行期內發現合同系統的功能和性能與本合同的約定有任何不符,乙方應當對其進行修改和矯正,直至達到乙方承諾滿足的技術要求和指標。
(3)試運行期結束后,合同系統達到本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要求和指標的,甲方將簽署試運行穩定報告,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試運行穩定報告僅作為賣方履行其義務的必要證據,其簽署不解除乙方對于合同系統的瑕疵擔保責任和保修責任。
(4)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系統存在無實質性影響的微小故障,且乙方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改進,并達到本合同約定和甲方要求的,甲方仍將按照上述約定簽署試運行穩定報告。
(5)在試運行過程中,如因產品質量或乙方人員行為給造成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修復費用、中斷期間營業損失等)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產品供價(計算單位)
型號、規格、付款方式、單位、支付價格(人民幣元,含稅)、備注
1、在雙方確認排產計劃后,乙方憑雙方確認后的排產計劃組織生產和發貨。每月____日甲方按當月量以形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貨款。
2、以上價格在合同期內原則上不變。如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動時,一方提出供價變動要求時須同另一方協商確定之,否則須執行本協議。
第四條 產品交換及運輸
1、合同交貨履行地點:
2、產品運輸由____方負責,____方承擔運費用。
3、運輸責任:____方的責任在____后結束。此后,貨物出現風險責任由____方負責。
4、甲方技術代表在貨物檢收若有異議,有權依據雙方共同制定之交接驗收標準督促乙方改進,下列情況下可以拒收: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如乙方責任,按本協議第三條有關協議執行,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交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責任,按本協由甲方承擔延期交貨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當因乙方_____原因不能按訂單要求發貨,延遲發貨超過一天,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延遲損失之責任,標準為:__________
7、當因甲方_____原因不能按訂單要求發貨,延遲發貨超過一天,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________之責任,標準為:__________
第五條 市場規范與協調
1、雙方應注意保持定牌產品的差異化,以避免雷同產品在市場價格上的差異給對方造成損失。乙方在運作自己的產品市場時在規格、型號、花色等方面避免與提供給甲方的定牌產品相似。
2、建立價格通報與協調機制。當市場行情發生變化,一方需要調整價格時,應通知對方。雙方應通過共同協商共同調整價格,以避免造成負面影響。
3、若一方違反本條市場規范條款,對方督促其改進而沒有立即改進時,為約方應該承擔對方損失的。
第六條 工作聯系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可以在乙方設立駐廠代表。
2、駐廠代表的責任是進行質量監督、物流管理與事務。
3、駐廠代表應遵從乙方規章制度,并且不得進入與本合作業務無關的場所。
4、乙方為駐廠代表提供辦公室(桌)____間(個),電話____部,房租水電費用由____方承擔,電話費用由方承擔。
5、甲方的聯系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6、乙方的聯系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2、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產品采購合同10
甲 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電 話:
乙 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即:人民幣:壹萬貳仟貳佰壹拾柒元整
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于收到XXX產品XX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于貨款入賬XX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 合同生效后XX日內乙方交付甲方XX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后,交付甲方XX產品。
3.2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 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雙方認可的仲裁部門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蓋章)
日期:
乙方:
簽字:(蓋章)
日期:
產品采購合同11
_____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購站,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或專業戶、或其它經濟組織)
_____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購站,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或專業戶、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 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數量:_________。(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按照通常標準。)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 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一般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采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法結算。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按派購任務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則上以一年為限,分季分月執行;不屬派購或派購基數以外的產品,按當事人協商的交貨期限執行。根據鮮活商品的特點,交貨日期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前或推遲。交貨地點和方式,可由當事人商定。)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和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償付逾期貨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貨款部分的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對于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部分,當事人可以請求適當調整。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及時通報,經有關機構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它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7天之內作出答復(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損害雙方利益和影響國家收購計劃的執行。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以自愿、平等互利為原則根據《合同法》達成如下協議: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付款期限:預付款為合同報價50%,乙方提貨驗收后25個工作日內余額結清,質保金在質保期結束時付清。質保期合同另行約定。
2:付款方式:現金、銀行轉賬。
3: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乙方在送貨單或托運憑證單上簽字蓋章并注明付款情況,簽字蓋章3日內無異議視為驗收合格。
4:發票簽收:開具發票后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收《發票簽收單》拒不簽收須當月退回。發票一經簽收應在25個工作日內結清票款。
5:質量及技術標準:
□樣品圖紙
□企業標準
□行業標準
□國家標準
6:交貨日期運費計算:交貨日期10-15日,運費需方負擔。
三、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協商解決或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乙方拒不付款超過付款期限6個月的,甲方保留法律訴訟權利。
四、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簽發和歸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各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合同需原件保存歸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第一條 標的
1.標的: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價款:_________
4.交(提 )貨時間:_________合計人民幣 金額(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___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_____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__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14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
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
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
)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
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手段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
4.由_________負責驗收和檢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通知
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1)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2)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3)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擔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_____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附則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相關文章:
產品采購合同04-01
產品采購合同06-16
【推薦】產品采購合同10-04
產品采購合同【熱門】04-15
【精】產品采購合同04-16
產品采購合同【推薦】04-16
產品采購合同【精】04-15
醫藥產品采購合同07-29
公司產品采購合同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