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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燈飾采購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燈飾采購合同1
買方:
賣方: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保證貨物質量,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單位:人民幣___元):
附:(此合同總價為到買方指定項目現場卸車入庫交貨價,包括隨機備品備件及工具、手續費、設備運雜費、運輸費、運輸保險費,裝卸費,稅費,等應由賣方承擔的費用。)
2.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賣方應于___年1月10日前將設備運至買方施工現場。如遇買方原因,交貨時間順延。賣方應以傳真形式告知買方發貨清單,運輸方式等。以便買方作好收貨準備,提供必要的協助。
3.交貨地點:___市___區大廈工地___施工現場(具體聯系人待貨物發運前買方以傳真方式通知賣方)。
4.制造商及原產地:
5.包裝運輸和防護措施
應按由最終用戶批準或認可的設備包裝運輸方案對產品進行恰當的包裝,使設備受到有效的保護,適合長途運輸,使不受潮濕、剝蝕、變形等或其他形式的損壞。設備的包裝和運輸同時應滿足施工安裝的要求,如便于吊裝、搬運等。
6.備件供應
各種備件應單獨包裝、單獨裝箱,包裝箱外面應寫明“備件”字樣,并說明所裝備件詳細清單。備件發送至最終用戶指定的地點。賣方會同最終用戶一起開箱、驗收、交貨。若有損壞、短缺、誤發貨,賣方必須負責更換、補齊,所發生的費用由賣方負責。
7.銘牌及各種標志
每項設備都應有銘牌或標志,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a-設備名稱和設備編號;
b-制造商的名稱以及成品的系列編號;
c-重量、外形尺寸等。
8.運輸費用負擔:運費、保險費及裝卸費均由賣方承擔。
9.質量保證
賣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產品是全新的產品,用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材料和工藝制成,在質量、規格、性能上完全達到國家及行業的最新標準,并保證系統能在當地環境下安全、順利地運行。
賣方對其提供的'設備,除了由于買方的原因導致故障、損壞等外,提供如下保證:
質量保證期為24個月,自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滿后對設備負終身有償維修責任。工程質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國家和行業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和驗收標準。
為保證整個工程質量,賣方須給買方必要的工作配合和支持。
10.保險
貨物運抵交貨地點之前的所有保險費用和派往買方進行服務的人員投保人身險和其他有關險種,由賣方負責。在交貨入庫結束前,一切安全問題均有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11.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預付總貨款的30%,貨到現場經初步驗收后支付總貨款的30%,安裝結束后支付總貨款的35%,剩余5%作為質保金,待二年質保期滿后支付.
12.資料
賣方須隨產品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產品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等相關文件資料。
13.安裝和驗收
驗收分為初驗和最終驗收。初步驗收指買方會同賣方、最終用戶、監理公司、安裝公司共同驗收外觀、數量等,最終驗收是指賣方所供設備安裝結束后的行業驗收。
14.專利
買方將不承擔任何因使用賣方產品引起的一切關于專利、商標或其它智力成果的索賠。
15.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買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格,應妥為保管,并在十天內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
2)如買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貨物符合產品規定,但對驗收過程中無法發現的產品內在質量問題,買方有權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質量異議。
3)賣方在接到買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買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16.賣方的違約責任
1)賣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應向買方償付不能按期交貨部分貨款的2%的違約金。同時,如因不能及時交貨而影響買方的工程進度,賣方須賠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所交付產品品牌、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賣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因此給買方帶來的損失。如果賣方所提供產品與合同規定品牌相符但實為假冒品牌時,賣方必須按假一罰十的原則對買方進行賠償,并承擔因此給買方帶來的損失。賣方不能在約定交貨期前完成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按期交貨處理。
3)賣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翻修或重新包裝的,賣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買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賣方應當償付買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賣方應當負責賠償。
4)賣方逾期交貨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5)賣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賣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賣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賣方未經買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賣方提前交貨的,買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賣方逾期交貨,應在發貨前與買方協商,買方仍需要的,賣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買方不再需要的,應當接到賣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賣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買方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17.買方的違約責任
1)買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2)買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賣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賣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如果買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付款,則賣方將中止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至買方履約為止。
18.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事故發生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通報對方,告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事發當地有關主管機關證明,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此類事由包括:水災、雪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戰爭、封鎖、禁運、扣押、戰爭威脅、制裁、騷動、電力控制、禁止進口或出口、或其他非當事人所能預料、控制、避免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
19.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0.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簽訂日期:
賣方:
(蓋章)
代表人:
地址:
開戶銀行:
賬戶:
電話/傳真:
燈飾采購合同2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單價、數量等)
第二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1、簽訂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做為首付款,甲方開始向乙方供貨。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貨后,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5%。
3、合同總價的5%做為質保金,期滿一年,甲方如無違約,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首期款后5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3、貨運方式:
汽車運輸
第四條質量標準、要求及保修
1、符合國家、部委、地區、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樣為準;
3、包裝標準:標準包裝;
4、質量保證:自收貨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期為3年;
保修期內,由于產品質量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產品,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如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損壞,乙方可進行有償維修,設備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第八條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代理人:
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
燈飾采購合同3
工程名稱:
項目名稱:
甲方:
乙方:
建設方:
監理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注:標的物單價固定,數量為暫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甲方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貨物及時送達至。
2.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4.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并填寫驗收單后視為甲方接收。
5.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因所供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如乙方未按時將貨物送到施工現場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乙方須保障甲方使用其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為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遲延付款超過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從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生效,如采用郵寄方式送達,雙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發送郵件15日后視為送達。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所謂不可抗力,是指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并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依法向___市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后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程總承包部
企業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燈飾采購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___個小夜燈,生產廠家為,型號,規格。
單價為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元。
本合同價格為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于貨物包裝、運輸、稅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后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后,作為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cm;
1.2燈頭后板兩側各開一個фmm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于合同簽訂后天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于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為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為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于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后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并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運輸、保險、稅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于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后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后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
2、驗貨合格后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5%.
3、余款于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后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于貨物外觀、類型、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于驗貨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為甲方對上述項目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
甲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為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后服務: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免費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后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簽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于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后,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為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并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為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簽章)
(簽章)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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