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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采購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采購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在國內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 (乙方)為中標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0539)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辦公家具供應及有關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辦公家具生產、供貨、運輸、安裝、維修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采購辦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及其下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05039)。
2.適用范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05039)。
3.合同的組成
3.1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本合同條款
3.1.2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中標通知書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協議承諾
4.1甲方確認乙方為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采購供應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為用戶提供辦公家具供應及有關服務。
4.2 如用戶提出要求,乙方有義務免費為用戶設計家具樣式、制定采購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戶供貨時應與用戶簽訂供貨合同,確定產品數量、質量要求、價格、服務等。
4.4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必須是符合國家強制性環保要求,達到或高出“gb18580-XX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 “gb18581-XX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gb18583-XX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4-XX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4.5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是貨物生產廠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優良的工藝和優質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要求。
4.6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用戶的合同貨物通過貨物制造廠商的出廠檢驗,并向用戶提供質量合格證書。
4.7乙方應接受由甲方組織的每年兩次關于家具產品質量的檢查,抽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4.8乙方應于每季度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向甲方報送《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采購情況報表》。
5.違約責任
5.1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5.1.1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 乙方向用戶提供的家具,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2) 乙方向用戶提供的家具,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產品價格的;
(3) 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家具定點供應商采購項目的資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2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3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經甲方查實,乙方設備設施或其它情況與投標文件嚴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5.2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15.3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滿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與用戶簽訂的供貨合同,在其約定的合同期限內繼續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年7月 日 XX年7月 日
采購合同 篇2
合同的類型按不同的分類方法,其分類也不同,可以按簽約各方的關系、承包范圍等進行分類。這里按合同的計價方式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 固定價或總價合同
這種類型的合同就是把各方面非常明確的產品的總價格固定下來。如果該產品不是各方面都很明確,則買主和賣主將會有風險。賣主可能要支付額外的費用才能提交該產品,買主可能收不到希望的產品。固定價格合同還可以增加激勵措施,以便達到或超過預定的項目目標。
2、 單價合同
付給承包商的`報酬按單位服務計算(例如,每小時專業服務100元或每立方挖方10元),因此,該合同的總價值是為完成該項目所需工作量的函數。
3、 成本加酬金合同
這種類型的合同就是向承包商支付(報銷)項目的實際成本。成本一般分為直接費用(項目之間開支的費用,例如項目人員的薪水)和間接費用在計算時一般都取之間費的某個百分比。
(1)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可按下式計算:
C=Cd+Cd*P
式中C-合同總價
Cd-實際發生的項目成本
p-固定百分比
從上式看,總價隨著實際成本的增加而增加,顯然不利于承包商關心縮短項目周期,降低成本,對顧客(買主)不利,現在較少采用。
(2)成本加固定酬金,項目成本實報實銷,但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個固定數目,可按下式計算。
C=Cd+F
式中F為固定酬金
這種承包方式比前一種方式進了一步,雖然還不能鼓勵承包商關心降低成本,但從盡快取得酬金出發,將會關心縮短項目周期。
(3)成本加浮動酬金,這種承包方式是預先商定項目成本和酬金的預期水平,根據實際成本與預算成本的離差,酬金上下浮動,計算公式為:
當Cd=Co 則C=Cd+F
當Cd〉Co 則C=Cd+F-ΔF
當Cd
(4)目標成本加獎罰。這種成包方式與成本加浮動酬金基本相同。這種辦法以項目的粗略估算成本作為目標成本,隨著項目設計的逐步具體化,勞務數量和目標成本可以加以調整。另外,規定一個百分數,作為計算酬金的比率,最后結算時,根據實際成本與目標成本的關系確定計算公式為:
C=Cd+P1*Co+P2*(Co-Cd)
式中Co-目標成本
P1-基本酬金百分數
P2-獎罰百分數
4、 計量估計合同
計量估計合同以承包商的勞務數量清單和單價表計算價金的依據。
在項目合同的談判過程中,對諸如合同的類型、條件、價金、日常安排是否優先考慮項目啟動等問題;雙方都要做出明確規定,但關于合同的協商、準備至最后簽約可能需要數月才能完成。
采購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 工程燈具加工訂貨一事委托給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燈具的名稱、規格、
型號、電壓等級、質量(技術指標)等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驗收規范制作。燈具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單價詳見下表:注:1、此表內的數量均為暫估量,結算以實際送貨量為準。
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加工訂貨單及時組織生產。
3、本合同燈具指定為“ ”品牌產品,均包含節能燈管、節能燈泡。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燈具出廠時,附產品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監理工程師及甲方工程師按國家規定的相關驗收規范對產品進行抽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甲方拒絕接收。
第四條 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乙方燈具送到現場甲方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結算單作為結算依據,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貨實際貨款的95%,預留總貨款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交貨規定 1、 2、 3、 4、
交貨方式: 汽運到施工現場交貨地點: 交貨日期: 20xx年 月 日開始供貨,保證工程進度需要。運輸費: 乙方承擔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因燈具數量較多只能抽驗。在使用中,如果發現產品的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和質量等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保管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5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經濟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規定收貨。 2、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責任
1、產品型號、規格、電壓等級、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質論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導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5 %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20 %的違約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1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5 %的違約金。
4、燈具在正常使用中,確因燈具自身質量問題引起的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八條 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的'燈具質量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如達不到此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其運費由乙方承擔。
2、各型燈具的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有合格證、“ccc”認證標志和認證證書復印件。
3、燈具的絕緣性能、導電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檢驗質量標準。 4、燈具板面和支吊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燈具板面應平整,無彎翹變形等現象,并有產品合格證。
第九條 產品價格為固定價格,不考慮市場價格波動因素。
第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終止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有的還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終止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終止合同部分總額10 %的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第十三條 保修期:乙方供應的所有燈具保修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移交建設單位后 兩 年。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或同一問題兩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在正常使用中,對于由乙方燈具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客戶索賠,應根據其實際損失或評估價值,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并經甲方驗收無誤、按本合同規定保修期滿保修金付清后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若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執 四 份,乙方執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年月 日年月 日
采購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遵守。
1、甲方向乙方采購一批有機肥,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如下: 有機肥(雞糞肥)19.8噸×2000元/噸=39600元 有機肥25噸×1800元/噸=45000元 有機肥(腐殖酸鉀)3.2噸×3300元/噸=10560元 合計金額: 95160 元。大寫: 玖萬伍仟壹佰陸拾元整 。
2、 乙方需保證甲方所購有機肥規格合格、數量足量,保證肥料外包裝完整、不含其它有害物質、無蟲卵等。
3、 雙方所簽訂肥料價格為運至甲方種植基地價格。(包含肥料費、 運輸費等各種費用)。
4、 質量標準按市場常規標準執行,肥料運至甲方,由甲方 人員員驗收,并開具收料單據。 若肥料不合格,甲方拒絕收貨,由乙方負責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并自行處理貨物。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開戶行名稱: 開戶行名稱:
開戶行行號: 開戶行行號: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稅號: 稅號:
年 月 日
采購合同 篇5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就原材料 采購與應事,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基礎上簽訂原材料采購與供應合同,并就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同數量與單價:
1、本合同含稅單價 元/噸,乙方保證向甲方供應 每月 噸。
2、乙方運輸 重量以甲方過磅為準。
3、甲方應提供足夠材料堆放場所。
二、質量要求,乙方對質量應負責的`條件和要求:
1、指標要求: 粒度 % 以下,水份控制在 %以下。
2、如乙方所供的磷渣含水份超過標準,超過部份扣除部份重量。
3、乙方所進材料不得有雜物雜質。
三、交貨地點方式:
1、地點甲方指定(九龍水泥廠廠區范圍),乙方承擔一切運輸費用及路途風險。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乙方墊付供應材料款一個月,即:4月材料款推延至6月份結算,以此類推。
2、結算的材料款,乙方不得支付現金,應部份轉為水泥款,水泥價格以結算時水泥市價為準。
3、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生效時間至 年 月底。
五、合同終止條件:
乙方未按照規定供應材料或甲方已停產,雙方協商變更。
甲方:授權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采購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 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第三條驗收方法
材料名稱
規格(毫米)及型號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合計(元)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
2。交貨地點:
3。交貨日期:
4。運輸費:
第五條經濟職責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職責
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貼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光,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 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能夠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產品包裝不貼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反修或重新包裝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貼合同規定包裝價值2%的罰金付給甲方。
產品交貨時光不貼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職責
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 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 退貨部分貨款總值x%的罰金。乙方不一樣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甲方未按規定時光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 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 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 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務必經雙方協商,并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后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作罰金付給甲方。
第六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務必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注銷合同的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x%的補償金。
第七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
第八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九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能夠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職責。
第十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并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 (蓋章)
經辦人: (蓋章)
負責人: (蓋章)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賬號
乙方: (蓋章)
負責人: (蓋章)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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