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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家庭財產保險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家庭財產保險合同 篇1
第一條 凡是被保險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險單所載明地址內的下列家庭財產,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房屋及其室內附屬設備(如固定裝置的水暖、氣暖、衛生、供水、管道煤氣及供電設備、廚房配套的設備等);
二、室內裝潢;
三、室內財產:
(一)家用電器和文體娛樂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險人可自由選擇投保。
第二條 下列財產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可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第一條載明的財產;
二、存放于院內、室內的非機動農機具、農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內的糧食及農副產品;
三、經保險人同意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下列家庭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金銀、珠寶、鉆石及制品,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二、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書籍、帳冊、圖表、技術資料、電腦軟件及資料、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三、日用消耗品、各種交通工具、養殖及種植物;
四、用于從事工商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財產和出租用作工商業的房屋;
五、無線通訊工具、筆、打火機、手表,各種磁帶、磁盤、影音激光盤;
六、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蘆葦、竹竿、帆布、塑料布、紙板等為外墻、屋頂的簡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與保險房屋不成一體的廁所、圍墻、無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財產;
七、政府有關部門征用、占用的房屋,違章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處于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八、其他不屬于第一條、第二條所列明的家庭財產。
保險責任
第四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臺風、龍卷風、暴風、暴雨、洪水、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來不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第五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也負責賠償:
一、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為搶救保險標的.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
二、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責任免除
第六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盜搶;
二、核反應、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寄居人、雇傭人員的違法、犯罪或故意行為。
四、因計算機xx年問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第七條 保險人對下列損失和費用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災害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家用電器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短路、斷路、漏電、自身發熱、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四、座落在蓄洪區、行洪區,或在江河岸邊、低洼地區以及防洪堤以外當地常年警戒水位線以下的家庭財產,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保險標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導致的損毀;保險標的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自然損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損失;
六、行政、執法行為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七、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
第八條 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購置價或市場價自行確定。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的保險價值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
室內財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當時實際價值分項目自行確定。
不分項目的:按各大類財產在保險金額中所占比例確定,即室內財產中的家用電器及文體娛樂用品占40%(農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農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農村農機具等占25%.特約財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保險人雙方約定。
保險期限和保險費
第九條 保險期限分別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險單約定起保日零時起至期滿日二十四時止。保險期滿,保險責任自行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
第十條 被保險人根據下列規定交納保險費:
一、保險費:基本險費率、附加險費率按費率表規定執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費率計算應收保險費。
2、普通型家庭財產綜合保險條款(二)
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按照下列方式計算賠償:
家庭財產保險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出單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本條款分為基本險和盜竊險兩個部分,保險人(即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下同)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相應承擔保險責任。
第一條 保險標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產品;
五、非機動交通工具;
六、口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 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
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第三條 基本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季節性、區域性暴雨積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發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 盜竊險(附加)責任
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墻,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甲方:
乙方:
簽到日期:
家庭財產保險合同 篇3
第一條保險目的
為了使城鄉居民的家庭財產在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損失后得到經濟補償,發揚團結互助精神,安定人民生活,特興趣辦家庭財產兩全保險。
第二條保險財產
凡是存放坐落于本保險單所載明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即保險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及其附屬設備;
二、衣服、行李、家具、用具、器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資料;
三、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知的農產品、副業產品;
四、個體勞動者的營業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業。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所共有的上述財產。
第三條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一、金銀、首飾、珠寶、貨幣、有價證券、票證、郵票、古玩、古書、字畫、文件、帳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花、樹、鳥、盆景以及其他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的財產。
第四條保險責任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
二、雷電、冰雹、雪災、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龍卷風、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運行物體的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暴風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結構(外墻、屋頂、屋架)倒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五、因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五條除外責任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或暴行動為;
二、核子輻射和污染;
三、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
四、電視、電器(包括屬于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或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的保險財產,以及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稈、蘆葦、帆布等材料為外墻、屋頂、屋架的簡陋屋棚,由于暴風、暴雨所造成的'損失;
六、蟲蛀、鼠咬、霉爛、變質、家禽的走失或保險責任以外的死傷,以及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四條所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七、凡保險房屋項下,其中有違章建筑、危險建筑發生保險事故的損失。
第六條保險期限
定為三年、五年兩種:從約定起保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二十四日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
第七條保險金額
由被保險人根據財產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定的保險財產項目分別列明。
第八條保險儲金
一、依照保險人規定的家庭財產兩全保險所交保險儲金的規定,被保險人應當在起保之日起一次交清保險儲金。
二、保險期滿退還保險儲金。
三、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內要求退還保險儲金,根據規定的家庭財產保險及附加盜竊費率計收保險費,從退還的保險儲金中扣回。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九條保險費
依照保險人規定的家庭財產兩全保險費率計算。
第十條賠償處理
一、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救護并保存現場,同時立即通知保險人,以便及時查勘處理。
二、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救護費用單據,以及公安部門或所在單位、街道組織等有關部門的證明。
三、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按照實際損失和損失當天的實際價值計算賠款,但以不超過保險單上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如果一次賠付數額未超過保險金額的,保險責任繼續有效,達到保險金額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單須加批注,作為保險期滿領取所交保險儲金的憑證。
注:如果被保險人獲知得賠款又重新添置了財產,或者損失后的剩余財產的價值等于或大于原保險金額的,該保險單仍繼續有效。
四、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第三者負責賠償的,根據被保險人提出要求,保險人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定先予賠償。被保險人應當將追償權移交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共同向第三者追償。
五、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可以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六、被保險人如果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者追回已經支付的賠款。
七、被保險人從保險財產遭受損失的當天起,如果在一年內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即作為自愿放棄索賠權益。
第十一條保險仲裁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恢俨梦瘑T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家庭財產兩全保險附加盜竊條款
茲經被保險人和保險人雙方約定:本保險單承保的家庭財產(房屋、手表、懷表除外)按照以下規定附加盜竊險:
一、存放于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因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二、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人員、寄居人的盜竊或縱容他人盜竊所致保險財產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三、按照保險單所列財產項目分項承保,分項理賠。
四、被保險人在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盜竊損失后,要保存現場,向當地公安部門如實報案,并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人有權不予賠償。
五、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財產,應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領取的賠償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人追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
家庭財產全兩保險集體投保單
投保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保險人數共___________________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根據本單位填報的職工投保名單,并依照家庭財產兩全保險條款及附加盜竊險條款的有關規定,向本保險公司投保職工集體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如下:
類別
財產
房屋
份數
保險金額
保險儲金
保險金額合計(大寫):______
保險儲金合計(大寫):______
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時起
保險期限年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日止
注意:
本投保單位和職工名單附在一起,每人投保財產項目、金額、存放地點,均以名單所列為準。本投保單在保險公司簽發保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經辦人:______________復核:____________
投保人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
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單
投保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別
財產
房屋
份數
保險金額
保險儲金
保險金額合計(大寫):______
保險儲金合計(大寫):______
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時起
保險期限年
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日止
各分戶號保險財產項目、保險金額、存放地址均以名單附表為準。
注意:
收到保險單,請立即核對,如有錯誤,希及時通知更正。
經辦人:______________復核:____________
保險公司蓋章:
簽單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財產保險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一、保險財產范圍
第一條本保險承保下列家庭財產:
。ㄒ唬┓课葑蛹捌涓綄傥铮
(二)服裝、家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第二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ㄒ唬┙疸y、首飾、珠寶、貨幣、有價證券、票證、郵票、古玩、文件、帳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花草、樹木、寵物、照相機、音像制品以及其他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二)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ㄈ┯糜谏a經營的財產;
。ㄋ模┢渌粚儆诘谝粭l所列范圍的財產。
二、保險責任
第三條保險財產在保險單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冰雹、雪災、洪水、崖崩、龍卷風、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災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界物體倒塌;
。ㄋ模┍╋L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結構(外墻、屋頂、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內的保險財產,因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搶劫。第四條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財產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的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
三、除外責任
第五條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地震、海嘯;
(二)戰爭、軍事行動、暴動、罷工、沒收、征用;
。ㄈ┖朔磻⒑溯椛浠蚍派湫晕廴;
(四)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ㄎ澹┍kU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
第六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亦不負責賠償:
。ㄒ唬┘矣秒娖饕蚴褂眠^度或超電壓、碰線、漏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損毀;
(二)堆放于陽臺或露天的財產,或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蘆葦、竹桿、帆布等材料為外墻、棚頂的簡陋罩棚下的財產及罩棚,由于暴風、暴雨、盜竊或搶劫所造成的損失;
。ㄈ┪窗匆笫┕е陆ㄖ锏鼗孪菹鲁粒ㄖ锍霈F裂縫、倒塌的損失;
。ㄋ模┍槐kU人的家屬或雇傭人員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盜竊或縱容他人盜竊保險財產而造成的損失;
(五)保險財產在存放處所無人居住或無人看管超過七天的情況下遭受的,盜竊損失;
。┮蜷T窗未關致使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損失;
(七)在發生本條款第三條一、二、三、四項列明的保險事故時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搶劫損失。
四、保險金額及保險費
第七條保險金額根據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并在保險單上分項列明。
第八條保險費按保險金額的3‰,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繳清。
五、賠償處理
第九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和其他必要的'單證。
第十條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本公司按照出險當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保險單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減少金額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
第十二條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應由第三者賠償的,被保險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賠。被保險人如向本公司索賠,應自收到賠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賠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關情況。
第十三條保險事故發生時,如另有其他保險對同一保險財產承保同一責任,不論該保險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僅按比例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投保時,投保人應向本公司如實告知保險財產的存放地點、狀況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被保險人應遵守國家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規定,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保險事故的發生,對本公司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合理建議,應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七條保險事故發出時,被保險人應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條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規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七、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隨時書面申請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發出通知解除保險合同。對保險合同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費率計收,后者按日計收。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和本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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